从前,有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名叫汤姆。这个名字很短,你(编者注:“你”是指作者年幼的孩子,这个故事就是讲给他听的。后文中还多次出现。)以前也曾经听到过,因此很容易记住。
汤姆住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大镇子里,那儿有很多烟囱要打扫,他能挣很多钱,于是他的老板也就有很多钱花了。汤姆既不读书也不会写字,他也不打算去学。他从不洗脸,因为他住的院子里根本就没有水。从来没有人教他祈祷,他也没有听说过上帝或基督。他有时哭,有时笑。当他被迫爬进漆黑的烟道,膝盖和胳膊肘被擦得鲜血淋淋,眼睛也被烟灰迷住时他就哭,这样的事情天天发生。他的老板打他时他也哭,这种事也是天天都发生的。当他吃不饱时,他也会哭,这种事天天都有。他也有开心的时候,比如他和别的孩子玩抛硬币的游戏,或做跳蛙游戏;或者悄悄藏在附近的墙后面,当有人骑马经过时,他就向马腿扔石子,这是他最开心的事情。这时他就会感到扫烟囱、饿肚子和挨打,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老天会下雨、降雪、打雷那样,他会硬着头皮撑到这一切都结束,如同他的老驴挨了一阵冰雹袭击之后,摇摇头,又跟平时一样快乐起来,心里想着好日子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到那时,他已长大成人,成为扫烟囱的老板,坐在酒馆里,喝着大杯的啤酒,抽着长烟斗,打牌的时候赌的是银币,穿着天鹅绒做的衣服和长筒靴,养着一只灰耳朵的白色斗牛犬,口袋里装着它产下的幼犬,他认为这样的男人才算是男子汉。他甚至还想,到时候收一两个或三个学徒,只要有人愿意来他就收。他也要虐待他们,如果他们胆敢不听使唤,就狠狠揍他们,就像现在的老板严厉地对待自己那样对待他们;让他们背着烟灰袋回家,自己骑着驴子走在他们前面,嘴里叼着烟斗,衣服扣眼里插上一朵花,活像一个国王走在自己军队前一样神气。是的,好日子一定会来的。所以,每当遇到老板高兴,让他喝上一口喝剩的啤酒时,汤姆就是全城里最快活的孩子了。
有一天,一个神气活现的小马夫骑马走进了汤姆住的院子。汤姆这时正藏在墙后面,准备捡半块砖头砸他的马腿,这是他对待陌生人的习惯动作。但是小马夫发现了汤姆,就朝他打了声招呼,问他扫烟囱的老板格兰姆斯先生住在哪儿。格兰姆斯正好就是汤姆的老板,汤姆很懂得做生意,一向很有礼貌地接待顾客,于是他悄悄地把那块砖头放到墙后,跑过来接下了这笔生意。
小马夫让格兰姆斯先生第二天早晨到住在普莱斯的约翰·哈特霍维尔爵士府上去,因为他家原来那个扫烟囱的人被关进了监狱,现在家里的烟囱急需清扫。小马夫说完骑上马就走了,汤姆来不及问他那个扫烟囱的人为什么被关进了监狱。汤姆对这件事很感兴趣,因为他自己也曾经被关进过监狱。还有,那个小马夫看起来既整洁又干净,缠着黄褐色的绑腿,穿着黄褐色的马裤、黄褐色的夹克,打着条雪白的领带,上面别着一枚漂亮的别针,一张干净红润的圆脸——这种打扮在他刚一出现时就使汤姆深感厌恶。他认为这是一个傲慢的家伙,穿着漂亮的服饰装模作样,其实这些衣服全是别人给他买的。汤姆走到墙后捡回那块砖头,但转念一想,这家伙是来谈生意的,并没有恶意,也就作罢了。
汤姆的老板听说有了新的主顾,十分高兴,一拳就把汤姆打倒在地上。为了第二天早上能准时起床,那晚他喝了比平时多几倍的啤酒,因为睡醒时头疼得越厉害,就越要跑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第二天早晨四点,他起床后又把汤姆摔倒在地,为的是让他(就像年轻的绅士们在学校经常接受教训那样)在这天做一个特别安分守己的人。因为他要去的是大户人家,如果做得让主人满意,老板就能够从中得到很多好处。
实际上,汤姆也这么想,即使老板不打他,他也会尽力做好每件事情。在汤姆眼中,哈特霍维尔庄园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地方(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而约翰爵士(他曾见过的,他曾两次把汤姆送进了监狱)是他见到的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人。
哈特霍维尔庄园的确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就是在人人都富有的北方,它也是个很了不起的地方。汤姆相信,房子太大很容易引起骚乱。他清楚地记得,威灵顿公爵的住宅,至少可以供一万个士兵在那里行军。庄园里养了很多鹿,汤姆认为它们是专门吃小孩的妖怪。这儿有方圆好几英里的禁猎场,格兰姆斯先生和一些年轻的矿工有时会钻进去偷猎山鸡野味。汤姆看到山鸡,便想着这些山鸡吃起来不知道会是什么味道。这儿有条宽阔的河流,盛产鲑鱼,格兰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们也想偷着去捕鱼,但他们必须跳进冷水里,这点他们可不喜欢。
总而言之,哈特霍维尔是个胜地,约翰爵士也是个了不起的老人,就连格兰姆斯先生都很尊敬他。因为如果格兰姆斯罪有应得的话,他一样会把他送到监狱里。每周他总有一两次把人关进监狱,因为他拥有广阔的土地;因为他是那些养猎犬的绅士中最开明、最宽容、最讲道理的乡绅。他想送邻居什么东西,就送什么东西,出手大方;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个值得人尊敬的地方,就是他的体重足有两百磅,没有人知道他的胸围是多少。这里很少有人能打败格兰姆斯先生,但格兰姆斯先生要是和他交手的话一定会被他打败。亲爱的孩子们,如果约翰爵士那样做就不合适了。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尽管你有能力去做,但是你却不能去做。当约翰爵士骑马路过城里的时候,格兰姆斯先生总要把手举到帽檐处以表尊敬,称呼他为“尊敬的先生”,如果遇到了他的女儿就称她们为“美丽的姑娘”——这在北方是最毕恭毕敬的称呼——因为这样可以作为偷猎约翰爵士的山鸡的一种补偿。
我敢说,你从来没有在夏天早上三点钟的时候起床。有些人半夜三点起床是因为想去捉鲑鱼;有些人三点钟起床是因为要爬阿尔卑斯山;还有很多人三点钟起床是因为他们必须起来,就和汤姆一样。但我敢说,夏天早晨三点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最美好的时刻。我说不清为什么大家都不在这个时间起床,除非他们把白天能做完的事情故意安排到晚上做,最终使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不过,汤姆不会在晚上八点半出去吃晚饭,也不会在晚上十点去赴舞会,跳到早上四点才结束。汤姆七点钟就上床睡觉了,这时他的老板去了酒店。汤姆睡得十分香甜,因此一大早就像斗鸡一样精神抖擞(因为它总起得很早把女仆叫醒),当那些绅士、太太们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却准备起床了。汤姆和他的老板就这样出发了。格兰姆斯先生骑着毛驴走在前面,汤姆带着烟囱刷子跟在后面。他们出了院子,走到街上,路过一扇扇紧闭的百叶窗,遇到咪着眼睛、疲惫不堪的警察,所有的房顶在灰色的晨曦中闪着灰色的光芒。
他们穿过矿工居住的村子,家家户户都关着门窗,四处静悄悄的。穿过公路,他们就到真正的乡村了,他俩沿着黑色的满是灰尘的道路缓慢地走着,道路两旁的矿渣堆得和墙一样高,除了附近旷野采矿机的呻吟、撞击的声响,四周悄无声息。但很快道路变干净了,墙也变干净了;墙根处野草长得很茂盛,鲜花盛开,草叶和花瓣上都浸着晶莹的露珠;他们听到的不再是采矿机的呻吟声,而是云雀在高空中吟唱晨歌的声音,芦莺在草丛里啭鸣,它这样唱了一夜。
剩下的是一片寂静。因为年迈的地球婆婆还在沉睡,和许多可爱的人一样,她睡着比醒着时更可爱。在金绿色的草地上,高大的榆树正在酣睡,奶牛在榆树下面沉睡;还有,天边几朵白云也在酣睡,疲惫得像要躺到地面上休息,它们一片一缕地飘浮着,在榆树的枝干间,在河边赤杨的树顶上,等着太阳把它们唤起,然后再飘到蓝天上去做白天的事情。
他们向前走去。汤姆不停地东张西望,他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么远的乡村;他很想翻过篱笆,去采毛茛花,寻找篱笆里的鸟窝,但格兰姆斯先生是个商人,绝对不会答应他这样做的。
不久,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怜的爱尔兰女人,背着个包揪,艰难地走着。她头上裹着条灰色的围巾,穿着一条深红色的裙子,一看就知道她来自加尔威。她没有穿鞋袜,一瘸一拐地走着,好像很疲倦,两脚走得又酸又痛。她是个高挑、漂亮的女人,有一双明亮的灰眼睛,乌黑的头发垂在脸颊边。格兰姆斯先生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当他走到她身边时,便向她喊道:“这条路太难走,不是您这双高贵的脚走得了的。姑娘,你愿意骑上驴子,坐到我的后面吗?”
但是,或许她并不喜欢格兰姆斯先生的相貌和说话的语气,她轻声答道:“不用了,谢谢。我很愿意跟这个小男孩一起走。”
“请便吧。”格兰姆斯气哼哼地说,继续抽他的烟。
于是她就和汤姆并排走在一起,一边和他谈着话,问他住在哪里,都知道什么事情,还问到了他的身世。汤姆从来还没遇到过说话如此让人喜欢的女人。后来,她问汤姆作不作祈祷,听说汤姆不会作祈祷时,她似乎很难过。
接着汤姆问她家住哪里,她说住在遥远的大海边。汤姆问她大海的情况,她告诉他,在寒冬的夜里,浪涛汹涌澎湃,怒吼着冲过岩石;在明朗的夏天,大海又是静谧的,任孩子们尽情沐浴玩耍。她还讲了许多海的故事,说得汤姆十分希望去看看大海,并且在海中洗澡玩耍。
最后,他们来到山脚下的泉水边,这不是你曾见过的泉水,泉水从沼泽里白色的砾石中渗出来,里面长满了红色的捕蝇草、粉色的欧石南灌木和芳香的白花;这泉水和普通的泉水不一样,是一种真正的北方矿泉水,就像西西里岛或希腊的那种泉水一样。古代的人们曾经幻想在这泉水边,常有仙女在炎热的夏天坐着乘凉,而牧羊人则躲在灌木丛后面向她们窥望。泉水从一座石灰岩脚下的矮洞里喷涌出来,汩汩地流着,吐着泡沫,清澈得让你分不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泉水沿着马路旁边流去,水流大得足够推动一台碾磨机。泉水四周开着蓝色的天竺葵,金黄色的毛茛花、野生的覆盆子和雪白的山樱花。
格兰姆斯在这里停下来四处观望着,汤姆也在观望。汤姆在想,那个黑黝黝的洞里不知道住着什么东西,夜晚从洞里出来在草地上飞舞。格兰姆斯才不会想这些事情呢。他一言不发,跳下毛驴,爬过路边那座矮墙,在泉水边伏下身子,把自己丑陋的脑袋浸泡在泉水里,泉水被他弄得脏兮兮的。
趁这个机会,汤姆飞快地采摘起野花来。那个爱尔兰女子一边帮他采花,一边教他怎样扎花。他俩一起把花扎成美丽的花束。但当汤姆看到格兰姆斯在洗头时,非常吃惊,就停了下来。格兰姆斯洗完了,开始摇晃脑袋甩干水珠,汤姆说:“咦,老板,我还从来没见过你洗头呢。”
“很可能你以后再不会看见。我洗头不是为了干净,而是想凉快一下。一个星期左右洗一次,要我像个满脸煤灰的年轻矿工,那才叫丢人现眼呢。”
“我也巴不得把脑袋伸到泉水里泡一泡,”可怜的小汤姆说,“这肯定和把脑袋伸到城里抽水机下面一样爽快,这里却没有警察来把我赶走。”
“你过来,”格兰姆斯说,“你洗什么呀?你又没有像我昨晚那样喝了半加仑的啤酒。”
“我不管你是怎么回事!”调皮的汤姆说完就跑到泉水旁洗起脸来。
格兰姆斯正在为那个女子宁愿和汤姆说话,也不愿答理自己的事生气,现在刚好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机会,于是他把汤姆骂了个狗血喷头,冲过去一把拎起汤姆,抬手就打。这一套汤姆早已司空见惯,他把头埋在格兰姆斯的两腿间,然后使劲用脚踹他的脚踝。
“你不觉得害臊吗,格兰姆斯?”那个爱尔兰女人隔着篱笆喊道。
格兰姆斯抬起头,听她喊出自己的名字,吃了一惊,但他却回答道:“不,这有什么害臊的。”说完,又去打汤姆。
“你说的倒是实话。如果你过去就感到害臊的话,早到旺代尔去了。”
“你知道旺代尔是什么情况吗?”格兰姆斯大声喊着,但他已经停下来不再打汤姆了。
“我不仅知道旺代尔,还知道你的情况。比如说,两年前的圣马丁节夜里,在赤杨泽发生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的?”格兰姆斯大声喊。他丢下汤姆,翻过篱笆,冲到她面前。汤姆想他会打那个女子,但她对他怒目而视,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
“是的,当时我在那里。”爱尔兰女人冷静地说。
“听你口音,不是爱尔兰女人。” 一顿臭骂后,格兰姆斯说。
“你不用管我是谁。总之,我看到了刚才的事情,如果你再打那个孩子,我就把知道的事情全说出来。”
格兰姆斯似乎被吓住了,一言不发骑上毛驴要走。
“站住!”爱尔兰女子说,“我还有句话要对你俩说,因为在事情结束之前,你俩都要见到我。请记住,那些希望清白的人将得到清白;那些自甘肮脏的人,将肮脏到底。”
她转身走了,穿过一扇门走向草地。格兰姆斯像被吓傻了似的,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随后他追上去喊道:“你回来 !”但当他追到草地上时,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难道她藏起来了?这里可没什么藏身之地。格兰姆斯四处看了看,汤姆也在四处寻找她,可是找遍了所有的角落,还是没有见到她的踪影。
格兰姆斯转身回来,一声不响,他有点儿害怕了。他骑上毛驴,重新装上烟斗,一路抽着烟,没敢再找汤姆的麻烦。
他们又走了三英里多路,终于来到了约翰爵士庄园的大门口。
庄园的房子高大壮观:铁门两边的门柱是用两根大理石做的,每根门柱上面都雕刻着一个吓人的怪物,它不仅长有獠牙、犄角,还有条长尾巴——这是约翰爵士的先祖早年在参加玫瑰战争时的穿戴。他们的头盔上就雕着这样的怪物,所有的敌人一看到这种头盔就会望风而逃。
格兰姆斯按响门铃,一个看门人走过来打开大门。
“我在这已经等你们很久了,”他说,“沿着这条大路一直向前走,回来的时候,别让我在你身上搜出来兔子之类的东西。你要记住,我会仔细检查的。”
“如果我把东西藏到烟灰袋下面,你就找不到了。”格兰姆斯说着大笑起来。
看门人大笑着说:“如果你是那种人,我还不如陪你一起到宅子里去。”
“这样最好不过了。伙计,看管猎物是你的职责可不是我的,哈哈。”
于是看门人跟他们一起走了。令汤姆吃惊的是,他和格兰姆斯一路竟然谈得很投机。
他根本就不知道,偷猎者不过是从庄园里走出来的看门人,而看门人不过是从外面进去的偷猎者,他们实际上是一路人。
他们走在一条宽阔的林荫道上,这条路足有一英里长。汤姆从菩提树干间看去,发现很多鹿在羊齿草里睡着了,头上的鹿角还在轻轻晃动。汤姆从没见过这么高的树,他抬起头往上看,蓝天好像就歇息在树顶上。可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一阵莫名其妙的嗡嗡声,这声音一路跟着他们。汤姆鼓起勇气问看门人那是什么东西。
汤姆说话毕恭毕敬的,并叫了他一声“先生”,这让看门人感到很高兴,就告诉他这是在菩提树上采花的蜜蜂。
“蜜蜂是什么东西?”汤姆问。
“酿蜜的。”
“蜜是什么?”汤姆问。
“你别乱喊 !”格兰姆斯说。
“你别管这孩子,”看门的说,“他现在已是个彬彬有礼的小伙子了,但要是他长时间和你待在一起,就不好说了。”
格兰姆斯认为那是句恭维他的话,就笑了起来。
“我也想做一个看门的,”汤姆说,“像你一样,能够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穿着绿色的天鹅绒衣裳。”
看门人笑了起来,他是个好心肠的人。
“满足现状吧,小伙子,有时只能自认倒霉了。不管怎么说,你的工作要比我安全得多,你说是吗,格兰姆斯?”
格兰姆斯又大笑起来,接着两个人开始低声耳语。不过,汤姆还是听到了,他们说的是关于偷猎打斗的事。最后格兰姆斯粗暴地说:“你有什么不信任我的事吗?”
“现在没有。”
“那就不要再问了,等有了再说,因为我是个正派的人。”
这引得俩人又大笑起来,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玩笑。
这时,他们走到房子的大铁门前。汤姆透过铁门看到里面盛开着各种杜鹃花;然后又看着这所大房子,心里琢磨着里面到底有多少烟囱,房子是多久以前修建的,修建房子的人叫什么名字,他修建这栋房子能挣多少钱等等。
汤姆不知道,这些问题是很难回答的。因为哈特霍维尔庄园历经了几个朝代,前后修建了九十次,融合了十九种风格,看起来就好像修建了一整条有着风格各异住宅的街道一样。
楼阁是盎格鲁-萨克逊式。
三楼是诺曼底式。
二楼是十六世纪意大利风格。
一楼体现了伊丽莎白时期的特色。
右厢房是纯正的陶立克式。
中央是早期英格兰式,附带有模拟巴台农神庙巨大的圆柱门廊。
左厢房是地道的彼奥提亚式,这是村里人最为敬佩的,因为它很像镇上新建的营房,不过比它大三倍。
富丽堂皇的楼梯模拟了罗马的地下墓穴。
后楼梯体现了阿格拉德泰姬陵风格。它由约翰爵士的近代叔祖建造而成,这位叔祖曾参加过克莱夫勋爵领导的印度战争,挣了很多钱,也多次负伤。
地窖模仿了象岛洞穴庙宇的模式。
办公室借鉴了布莱顿的亭榭风格。
其他地方也是在天上、人间和地上都难以找到的。
因此,哈特霍维尔宅邸成了难以解开的谜,在评论家和建筑师看来,在那些喜欢干预他人私事和花费他人钱财的人看来,它完全成了拿伯的葡萄园。因此他们年复一年地撺掇可怜的约翰爵士,试图说服他花费十万英镑左右大搞建筑。但约翰爵士是个精明的北方人,总会搪塞他们。有人想让他建造一座哥特式的房子,他却说自己不是哥特人;有人劝他造一座伊丽莎白式的建筑,可他说自己生活在美好的维多利亚女王时期,不是美好的贝丝女王朝代;还有人胆子更大,竟说他住的府邸外观十分丑陋,他却说自己住在里面而不是外面;还有人说房子风格不统一,可他说这才是他喜欢这处老宅的原因。因为他喜欢看到每位约翰爵士、休爵士、拉尔夫爵士和兰德尔爵士,各位根据自己的喜好,在此地留下自己的印记。他无意破坏祖先的杰作,正如他不愿惊扰他们的坟墓一样。现在这座房子看上去才像真正的住房——历史悠久,经历着世事沧桑。只有不了解自己祖先的暴发户,才会把它建成一种整洁的哥特式或伊丽莎白式建筑,这种建筑看起来似乎在一夜间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你可以推断(如果你有足够的智慧),约翰爵士是位心智健全的乡绅,是那种能够维护一方秩序,和他的猎犬一起满载而归的人。
可是汤姆和他的老板并没有从大铁门进去,而是绕了一大圈,从房子后面一扇小门进去的,因为约翰爵士宅子的大门,只有公爵和主教才可以通行。领他们进去的是个倒煤灰的小男佣,他接连打着哈欠。他们在走廊里遇到了女管家,穿着一件印花棉布睡衣,汤姆差点儿把她当做爵士夫人。她给格兰姆斯下达各种的命令:“你要当心这个,还要注意那个。”好像是他而不是汤姆去钻烟囱。格兰姆斯听着,不时压低声音说上一句:“臭小子,你都给我听好了。”汤姆用心听着女管家的吩咐,尽可能把这些话都记在心上。接着,女管家把他们带到一间大房子里,屋子里的东西全盖着牛皮纸,女管家吩咐他们开始工作,声音洪亮而傲慢。汤姆哼唧了一两声,又被老板踢了一脚,他只好钻进壁炉,爬到烟囱里去,这时,一个女仆留在房间里照看家具,格兰姆斯对她说了很多奉承话,女仆却对他置之不理,这让他感到很没面子。
我说不清汤姆扫了多少烟囱,但他扫了很多很多,以至于疲惫不堪,而且越来越糊涂,因为这里的烟囱跟他在城里扫的不一样,如果你愿意爬进去看看,你会发现这种乡间老式别墅的烟囱又大又弯,经过多次改建,最后连在一起,就像迷宫一样,结果汤姆在里面完全迷了路。他倒不在乎这些,反正眼前一片漆黑,因为他待在烟囱里就像鼹鼠待在洞里一样轻松自如。可是到最后他爬下烟囱时,他以为走对了路,谁知却走错了,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房间的炉毯上,这是一个他从来没到过的房间。
汤姆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他从前去过的有钱人家房间,他们的地毯都是卷起来的,窗帘低垂着,家具堆放在一起用一块布盖住,墙上的画都蒙上了围裙和外套;他常常想,这些房间布置好了,让那些高贵的人住进去不知会是什么样。现在他总算看到了,感到这间房子的确很漂亮。
房中的摆设全是白色的——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帏、白色的家具、白色的墙壁,还有几处画着几根粉色的线条。地毯上到处是鲜艳的小花;墙上挂着带金框的画,汤姆觉得这些画很有趣。有些画的是贵夫人和绅士,有些画的是骏马和猎狗。汤姆倒是很喜欢这些骏马,不大喜欢那些狗,因为里面没有斗牛狗,连一条小猎狗都没有。但有两幅画他很喜欢,其中一幅上面画着一个穿长衫的男人,在他身边围着一群孩子,一位美丽的女士站在他身边,他正用手抚摸着孩子们的脑袋。汤姆认为这幅画挂在女士的房间里真是太美了。因为从房间里摆放的衣服上可以看出这是女士的房间。
另一幅画上画着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指耶稣基督受难图),这让汤姆深感吃惊。他想起曾在一家商店橱窗里看到过类似的画。它为什么放在这儿呢?汤姆想:“他看上去很慈祥平静。可为什么这位女士要把这幅悲惨的画挂在房间里呢?也许画上的人是她的亲人,在国外被野蛮人杀害了,她把画保存下来是为了留个纪念。”汤姆感到很伤心,也很害怕,于是转移视线去看别的东西。
接着,他看到下一件东西,也让他感到迷惑不解,是一个洗脸架,上面放着水壶、脸盆、肥皂、刷子、毛巾,还有一只盛满清水的大浴缸——这么一大堆东西全是洗脸洗澡用的 !“按照老板的说法,她肯定是一个脏女人,”汤姆想,“这才需要这么一大堆东西擦洗。可她在洗完之后,把脏水藏到哪儿去了?她肯定是个很狡猾的女人,因为在她的房间里竟然看不到一点儿脏东西,连她用的毛巾都干净得像新的一样。”
随后,汤姆朝床上望了望,他看到了那个“脏”女人,惊讶得屏住了呼吸。
那个盖着雪白的被褥、枕着雪白的枕头睡觉的,原来是一位汤姆从未没见过的最美丽的小姑娘,她的脸颊和枕头一样白,头发就像柔软的金丝一样铺散在枕头上。她可能和汤姆一样大,或许大他一两岁,可汤姆并没想这些。他想的只是她娇嫩的皮肤和金黄的头发,想知道她究竟是真正的活人,还是在商店里看到的蜡娃娃。可当他发现她在呼吸的时候,他断定她是个活人。他站在那里盯着她看,好像她是来自天国的天使。
不对,她并不脏。她永远不会肮脏,汤姆自己在想。之后他又想:是不是所有的人在洗干净后都像她那样呢?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想把上面的煤灰搓下来,不知道这些煤灰会不会被擦掉。“如果我长得像她那样,当然,我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他看了看四周,突然看到一个又丑又黑、衣服褴褛的小男孩靠近他站着,一双糜烂的眼睛,露出满口白牙在笑。他怒气冲冲转身对着他。这么一个小脏猴跑到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的房间里来做什么?仔细一看,那面大镜子里的小脏猴正是自己。
汤姆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自己很脏。他义羞又怒,竟哭了起来。他准备偷偷地爬进烟囱藏起来,不想却把炉栅撞倒了,火棒也摔掉在地,那种声音就像一万条疯狗的尾巴上拖着一万只洋铁壶一样响成一片。
床上的小女孩被惊醒了,她看到汤姆,像受惊的孔雀一样尖叫起来。这时从隔壁房间里冲出一个高大结实的老保姆,看到汤姆如此模样,断定汤姆是来抢劫、杀人或放火的坏蛋。她向汤姆冲去,汤姆正跌在炉栅上,保姆急忙抓住他的衣领。
但她并没有抓牢汤姆。汤姆曾多次被警察捉住,重要的是,他每次都从警察的手里逃了出来。要是他笨得能被一个老太婆抓住,他可没脸再见那些朋友了。于是他从那个善良的老太婆胳膊下溜出来,穿过房间,立刻从窗口跳出来了。
既然能勇敢地跳下去,就没必要顺着水管滑下去,虽然爬水管是他的拿手好戏。有一次他曾顺着水管爬到教堂的屋顶上,他说是去掏穴鸟蛋,可警察却说他是偷铅皮。不过警察上不去,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坐在高高的房顶上,直到太阳晒得受不了时,他才顺着另一根水管溜了下来。警察们束手无策,这才回警察局去吃午饭。
窗户下面正好有一棵树,树的叶子很大,那些芳香的白花,几乎有他的脑袋那样大。我猜那大概是棵木兰树,但汤姆并不在乎它是什么树。他就像猫一样从树上溜下来,穿过花园的草坪,翻过铁栅栏,向庄园这边的树林跑去,撇下老保姆在窗口大喊救命、救火。
一个花匠正在割草,看到了汤姆,就扔下手里的镰刀,谁知镰刀绊住了他的腿,划开一条口子,后来害得他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不过慌乱中他并没有感到疼,当时他只顾着去追赶可怜的汤姆。挤牛奶的女用人听到了叫喊声,她的膝盖碰翻了搅奶器,牛奶溅了一地,可她顾不了这么多,仍然跳起来,去追赶汤姆。正在为约翰爵士刷马的马夫松了一下手,就被马踢瘸了,但他还是跑出去追赶汤姆。格兰姆斯在新铺了石子的院子里打翻了煤灰袋子,弄得院子乱七八糟,但他也跑出去追汤姆。老管家本来急着打开庄园的大门,结果把他小马狗的下巴挂在大钉上了——也许那匹小马现在还挂在那里呢——但他跳起来也去追汤姆。正在田里耕地的农夫,把马扔在地头,结果一匹马跳过篱笆,把另一匹马连同耕舉和其他所有东西都拖进了泥沟,他还是飞快地跑去追汤姆。那位看门人当时正从夹子上捉一只田鼠,一不小心田鼠跑掉了,却夹住了他的手指,可他来不及取下夹子,跳起来也去追汤姆了(想起他和汤姆说话时的和蔼可亲,如果汤姆被他抓住,我会替汤姆伤心的)。约翰爵士正从他书房的窗口朝外望(因为他是位年迈的绅士),抬头看见了那位保姆,一只貂鼠拉的粪便正好落在他眼睛里,害得他最后不得不去看医生,可他仍然跑出来去追赶汤姆。那个爱尔兰女人正朝这座府邸走来乞讨,她一定是抄小路过来的,她扔掉自己的包裹也去追汤姆。只有我们那位爵士太太没去追汤姆,因为她刚把头从窗口探出来,假发就落在花园里了。她只好拉铃把贴身的女仆喊来,派她下去偷偷把假发捡回来。她无法出去追赶汤姆,因此没有她的事情,也就不再提她。
总之,在哈特霍维尔庄园,人们从没听到过——甚至在温室里捕杀狐狸时,把几英亩的玻璃和几千只花瓶都打碎也没听到过这样嘈杂的声音:叫嚷、骚动、吵闹、喧哗、喧嚣,大叫大喊,完全不顾尊严、安静和秩序,因为那天格兰姆斯、花匠、马夫、挤奶女工、约翰爵士、管家、农夫、看门人和那个爱尔兰女人,所有的人都跑向那片园林,大喊着“抓贼”,认为汤姆的空口袋里装着至少值一千镑的珠宝;就连那些喜鹊和乌鸦也跟着汤姆叫个不停,好像他是一只被捕猎的狐狸,正夹着尾巴逃跑。这时候,可怜的汤姆光着脚丫子在庄园里跑着,像一只逃向树林的小黑猩猩。可惜的是,他可没有一个大猩猩那样的父亲出来保护他一——爪子下去掏出花匠的内脏,再一爪子下去把挤奶女工抛到树枝上去,第三爪子下去拧掉约翰爵士的脑袋,还用牙齿咬破看门人的脑壳,就像咬破一个椰子或铺路石一样容易。
不过,汤姆从不记得自己有父亲,所以也不指望有个父亲,只有自己照顾自己;说起跑步,只要能得到一个铜子或一段雪茄,他可以跟上一辆马车跑几英里路,还能加快十倍的速度,这比你的本领大多了。所以,追赶他的人很难抓住他。我们一点儿也不希望他们抓住他。
汤姆向树林跑去。他生来还没到过树林;不过他很机灵,知道可以藏在树丛里,或爬到树上去,总的来说,比在空地上脱身的机会多。如果他连这点都不知道,那可比一只老鼠或一条鲤鱼还要愚蠢哩。
但是等他跑进树林后,发现情况和自己想象的大不一样。他钻进一片茂密的杜鹃花丛,马上发现自己被困住了。枝条缠住了他的腿和胳膊,戳着他的脸和肚子,他只好时而紧闭双眼(不过也没多大关系,他还能看到眼前一码远的地方)。等他穿过杜鹃花丛,那些蒲草和莎草又绊了他一跤,似乎怀恨在心地划破了他可怜的小手指。白桦树的枝条狠狠地抽打在他身上,也迎面打在脸上。悬钩挂住了他,刺破了他的小腿,好像它们拥有鲨鱼的牙齿——律师才可能会有这样的牙齿。
“我必须逃出去,”汤姆想,“否则我就会困在这里直到有人来救我,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可怎样脱身却是个难题。说实话,要不是他的脑袋突然撞在一堵墙上,他根本就脱不了身,最后只好让知更鸟用叶子把他埋葬掉。
把脑袋撞在墙上可不是件舒服的事情,尤其是撞到一堵松垮的墙上,边上又砌的全是石头,如果一块带尖的石头撞在你的额头上,你的眼前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星星。当然,星星是美丽的,可不幸的是,这些星星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紧随其后的疼痛却不会消失。汤姆就是这样撞疼了脑袋,但他是个勇敢的孩子,对此并不在意。他想着翻过这堵墙,就到树林的尽头了,于是他像一只松鼠一样爬过了墙头。
他现在到了一片广袤的松鸡禁猎地,乡下人称之为霍维尔荒野——有石楠树、泥塘、岩石,一直延伸到天边。
瞧,汤姆原来是个机灵的小家伙——和埃克斯穆尔的雄鹿一样。尽管他只有十岁,可他比多数雄鹿活的时间长,何况生来还有个聪明的头脑。
他和雄鹿一样清楚,如果向后退去,一定会把那些猎狗招来。所以他翻过墙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右急转,再沿着墙根跑差不多半英里的路。
因此,约翰爵士、看门人、男管家、花匠、农夫和挤奶女工,一齐大呼小叫,朝相反的方向,在墙里边追了半英里,和墙外的汤姆隔开了一英里远。汤姆听着他们的喊声逐渐消失在树林里,独自开心地笑了起来。
后来,他来到一道地面凹下去的斜坡,一直走到坡底,然后勇敢地离开了那堵墙,转身向沼泽地走去。他知道自己和追兵之间已隔开了一座山,向前走已不会被发现了。
可那个爱尔兰女子却与众不同,她早看清了汤姆的去向。她始终在大家前面,可既不是走也不是跑。她很平稳优雅地一路向前,两只脚倒腾得很快,让人看不清哪只脚在前哪只脚在后。后来大家互相问起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可没人说得出来,一致认为她是汤姆的同伙。
可当她走进树林时,突然间不见了,大家再看不到她了。因为她已经轻轻翻过墙头,跟在汤姆身后了,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约翰爵士和其他人都再没看到她,看不见她,也就把她忘了。
这时,汤姆已经走进石楠丛里,这片荒地到处都是石头,荒地不是越来越平坦,反而变得更崎岖不平,不过还不算特别难走,小汤姆还能慢慢前进,还能抽空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地方。对他来说,这可是个新奇的地方。
他在那儿看到一些大蜘蛛,背上长满王冠形和十字形花纹,趴在网中间,看到汤姆走来,它们就飞快地抖动蛛网,不让汤姆看清它们所在的位置。后来他还看到了一些蜥蜴,有褐色的、灰色的、绿色的,汤姆把它们当做了咬人的蛇;不过那些蜥蜴见了他和他一样害怕,飞快钻进石楠丛里去了。接着在一块岩石下面,他看到一只漂亮的狐狸,褐色的皮毛,尖尖的鼻子,尾巴上长着白须,身边有四五只脏兮兮的小狐狸,汤姆从没见过这些可爱的家伙。母狐狸朝天躺着,打着滚,在明亮的阳光下,伸开四条腿和头尾。小狐狸在它身边跳来跳去,咬着它的爪子,拖着它的尾巴。母狐狸看起来特别开心。其中一只自私的小狐狸想偷偷溜走,去把附近的死乌鸦拖回去藏起来,那只死乌鸦差不多和它一般大小,可却被它的小兄弟们看见了,呼叫着一起赶过来。这时,它们一抬头看见了汤姆,小狐狸们全溜了回来,母狐狸跳了起来,嘴里衔了一只,其余的跟在后面,逃进石块间一道黑缝里去了。这场游戏到此就结束了。
接着,汤姆被吓了一大跳,当他正往一座沙坪上爬时,只听到呼呼噜噜的声音,什么东西从他眼前飞过去了,声音很可怕。他以为大地要裂开了,世界末日要来临了。
等他睁开眼睛(他闭得紧紧的)时,原来是只大松鸡,在沙地里洗着澡,就像阿拉伯人没水洗澡,就拿沙子来代替一样。汤姆差点踩到它,它发出奔驰的火车那样的声音,惊叫着跳了起来,丢下老婆孩子自谋生路,活像个老懦夫,它一边跑,一边叫着:“咯噜克,杀人啦,有贼呀,放火啦,咯噜克,世界末日到了,咯噜克。”只要是离它鼻子一寸远的地方出了什么事情,它就这么想。世界末日并没来临,可这只老松鸡却很有把握认为世界末日到了。
一小时后,老松鸡回到老婆和儿女那里,庄重地说:“咯噜克,我的亲爱的,世界末日没有来;我敢保证后天一定会来,咯噜克。”这样的话它的妻子早司空见惯了,它比老松鸡更懂得世界末日是怎么回事。毕竟,它是一家的主妇,每天还要给七只小松鸡喂食洗澡,这让它变得很实际,也有些急躁。它只回答说:“咯咯,去捉蜘蛛去,去捉蜘蛛去,咯。”
汤姆继续向前走,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这广袤、陌生的地方,这里的空气凉爽、清新,让人兴奋。他爬得越高脚步放得越慢,因为道路越来越难走了。地面上不再是松软的草皮和潮湿的石楠,而是大片的石灰岩,像是铺得特别糟糕的人行道,岩石间裂着很深的缝隙,里面长满了羊齿草。汤姆只得在一块块石头上跳过,时不时地滑倒在石缝中,尽管他的小脚指头很结实,也不免被弄伤了,但他仍然一直向前走,他也说不出为什么。
如果汤姆看到原先袒护过他的那位爱尔兰女子已经穿过荒地,跟在他后面,他会说些什么呢?或许汤姆根本就不往后看,或许是岩石和小丘遮住了她,虽然她看到了汤姆,汤姆却没有看到她。
现在汤姆感到有点饿了,口渴得厉害,因为他跑了很远的路。太阳升得高高的,岩石热得像烤炉,热气在岩石上打着旋,如同石灰窑上的空气那样,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在颤动、熔化。
但是汤姆根本看不到吃的东西,更没有水喝。
石楠丛里长满了越橘树和浆果树,现在还是六月,树上开着花。至于水嘛,谁能在一块石灰岩上找到水呢?有时,他会走过一个又深又黑的石灰洞,一直深人地底,好像是住在地下的矮人家的烟囱。经过这些石灰洞时,他不止一次听到下面很深的地方有滴落的水声,叮叮咚咚的。他多么渴望能下去,去湿润一下干燥的嘴唇啊!但是,尽管他是个勇敢的扫烟囱的孩子,却不敢爬进这种烟囱里去。
他继续向前走,热得头昏脑涨,他感觉听到了远处教堂的钟声。
“啊!”他想,“有教堂的地方就会有人家,或许,会有人给我点吃的和喝的。”于是他再次起身去寻找教堂,因为他确信自己清楚地听到了钟声。
过了一会儿,他四处张望着停了下来——“世界是如此之大啊 !”
的确如此,站在山顶上他能够看到——他有什么看不到呢?
在他身后,远处的山脚下,是哈特霍维尔,黑黝黝的森林,还有波光粼粼的鲑鱼河;他的左侧,也是在远山下面,是一个城镇,还有煤矿场冒着烟的烟囱;再远一点,宽阔的河流向闪亮的大海流去;河面白影点点,那是飘浮在河面上的船只。在他前面,好似铺开的一幅地图,那是环绕着浓郁树林的宽广的平原、农场、村庄。它们好像都在汤姆脚下,但实际上这一切远在几十英里之外。
在他右边,荒野重重叠叠,小山绵延起伏,直到远方,和蓝天连在一起。但在他和荒野之间,就在他的脚下,有一片地方,汤姆一看到它,就决定朝那儿走去,因为那正是他要去的地方。
一道深绿色的石谷,很窄,长满了树木,透过树林,就在他下面几百英尺的地方,他看到一条清澈的小溪。啊!如果能到小溪边去该有多好!接着,他看到小溪旁一处小农舍的屋顶和一座小花园,花园里摆放着花台和花床。园中有一个很小的红点在移动,和苍蝇一般大小。汤姆低头去看,原来是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啊哈!或许她会给他点吃的东西。教堂的钟声再次响起。
下面肯定有一个村庄。再说没有人认识他,谁也不知道哈特霍维尔庄园发生的事情。即使约翰爵士让全郡的警察都来追他,消息也不可能传到那里。他五分钟内就可以到达那里。汤姆想对了,大呼小叫的声音没传到这里,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跑到离哈特霍维尔十英里的地方了;但他以为五分钟就可下山,却想错了,因为那所农舍离这儿有一英里多远,到山脚下足有一千英尺。
不过,他还是下了山,像一个勇敢的小男子汉,尽管双脚疼痛,疲惫不堪,又饿又渴。响亮的教堂钟声传过来,他开始认为钟声简直就在他的脑袋里响,小河在远山下叮咚流淌。小河唱起这样一首歌:
溪水清澈凉爽,
流过嬉笑的浅滩,做梦的池塘;
溪水清澈凉爽,
流过闪亮的卵石,溅沫的鱼梁;
悬崖下,画眉引喉歌唱,
长满常春藤的萝墙下,教堂钟声响亮悠扬;
纯洁者常葆纯洁,
母亲和孩子,
在我身边嬉戏,在我的水里沐浴。
又湿又脏,又湿又脏,
流过烟®林立、烟雾迷蒙的城市;
又脏又湿,又脏又湿,
流过码头、沟渠、黏滑的河岸;
越向前走,越来越暗,
越变得富有,越变得贪婪;
被罪恶玷污过,谁敢和它玩耍?
母亲和孩子,
请远离我,请避开我。
坚强又自由,坚强又自由,
闸门敞开,流向大海;
自由又坚强,自由又坚强,
我一边赶路,一边洗涤肮脏;
奔向金色的沙滩,奔向跳跃的横栏,
远方洁净的潮水等待着我。
当我融进无边无际的大海,
就像有罪的灵魂再次得到宽恕。
纯洁者常葆纯洁,
母亲和孩子,
在我身边嬉戏,在我的水里沐浴。
于是汤姆下了山,一路上他再没发现那个爱尔兰女人跟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