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坎离开夜夕坳的那天,这场旷日持久的风雪才总算是消停了。等他告别蜀离夜巫和父亲九羿回到半月部落时,发现在这段时间里,嫫姜和麻雀已经打点好一切,做足了出发的准备。
嫫姜恢复了大部分的预言能力,并在一个冰块里看到预兆,为一位烈风人找到了他丢失的尾羊。他们还跟着族人们一起去了很远的山林打猎,并带回来几头箭羚和一头雄壮的狻犸——它的个头比鹿更大,有野牛一样的弯角,狭长形的脸上垂挂着火红色胡须。若溪姨母于是用他们的猎获,准备了充足的肉食,而且每天都在黑松脂球灯下忙碌,为每个人缝制合身的坎肩和新的鹿皮靴。
让龙坎惊喜的是,虽然他的十三岁生日已经过了,但每个人都为他准备了礼物。若溪姨母的礼物自然是新的坎肩和靴子,麻雀送给他一个用野牛皮做的箭袋,嫫姜准备了一个鹿皮背囊,鹿戈送了一枚花獬的毒牙,幽魂给了他一个巫术士制作的手鼓,据说敲出的声音可以让人暂时忘记忧伤——但效果从没有得到过验证。南采则送给他一个预言:“小心暗绿色的沼泽。”
龙坎把花獬的毒牙和手鼓都装进了鹿皮背囊里,并把他口袋里的各种小玩意也一股脑儿地塞了进去。不久之后,他们便在一个薄雾弥漫的清晨再次出发前往夏域。走出了半月部落的山林边界,星狼又驮着他们继续穿过了人迹罕至的密林,并没日没夜地往西走,直到抵达了山林的尽头。
青铜森林依然巍峨地耸立在那里,仿佛将永远把绝境山脉和夏域隔绝成两个世界。龙坎很快找到了两棵大树形成的绝境之门,并用砍刀打开了它。青铜森林于是瞬间裂开缝隙,通往夏域的路就展现在了他们面前。
他们又一次踏上了河谷。那里曾经一派安乐美好的景象,现在却到处游荡着残暴的巨野人,他们带来了战火和杀戮,把宁静的河谷变得满目疮痍。只是龙坎他们还来不及伤感,就不得不打起精神跟巨野人周旋。
他们避开好几支巨野人的巡逻队,又穿过大片原野和湿滑的苔藓地,才终于赶到了河谷人避难的高桶峡。他们骑着星狼才刚走进羊肠般的峡谷夹道,一个巨大的黑影突然出现在他们头顶上,并且没等他们回过神,这个黑影就重重地扑向了他们。
“你们回来了,实在太好了!”黑影用力抱住了走在打头位置的龙坎大喊起来,丝毫没察觉到龙坎被他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来,“龙坎,还有你们——预言者嫫姜和麻雀!”随后他又扬起了灿烂的笑脸。
“放……开……我……”龙坎发出了微弱的呼喊。
“笨塔陀,你要把他压死了!”笨塔铃咯咯地笑起来,从夹道拐弯的地方探出了她硕大的脑袋。
“噢,对不起,”笨塔陀连忙放开了龙坎,像是做了错事的小孩惊慌地挠头,“我,我,太高兴了。”
“我知道,”龙坎咳嗽起来,他安慰笨塔陀道,“我没事,而且我也很高兴!”
笨塔陀咧了咧嘴,傻呵呵地笑了。他犹豫地看了看麻雀和嫫姜,还是放弃了跟他们拥抱的打算。“我带你们去……”他站直了魁梧的身体,忽然看到了走在队伍最后的幽魂,顿时警惕起来,“他是谁?”
“他是幽魂,也是夏魃的朋友,”嫫姜告诉他,但有点疑惑地朝峡谷里张望,“你和笨塔铃怎么在这里?夏魃和朝歌呢?峡谷里的其他人呢?”
“我在这里放哨,笨塔铃来陪我,夏魃很忙,别的人也是,”笨塔陀又看了看幽魂,然后一脸兴奋地说,“我们马上要举行一场婚礼!”
“婚礼?谁的婚礼?”龙坎惊讶地问。
“是夏魃和朝歌的婚礼!”笨塔陀咧着嘴说。躲在拐角偷听的笨塔铃,突然间发出了一声号哭,发出像丧礼上用的号角般凄厉的声音,便转身冲进了峡谷。
“她怎么了?有人说错了什么吗?”麻雀顿时被吓了一跳。
“不用管她,最近她每天都这样。”笨塔陀有点苦恼。他很快晃了晃脑袋,不再为笨塔铃的事困扰。“我带你们去找夏魃,他见到你们一定很惊喜!”他摸了摸星狼灰隼和白风的长毛,随后转身朝峡谷里走去。
“朝歌的伤恢复得怎么样了?”龙坎跟在他背后问。
“朝歌早就可以骑着狼到处跑了,但是陶阿黎认为她还应该注意休养,”笨塔陀回答。他在峡谷口抓住了两个横冲直撞的男孩,叮嘱他们接替自己去放哨,接着笑嘻嘻地指着峡谷当中一小块空地介绍,“看,礼堂已经快布置好了,婚礼就会在那里举行!”
“我从没有参加过真正的婚礼,”麻雀兴奋地往前凑,“以前看过尖耳人的婚礼,尖耳人的新郎和新娘只是在尖耳朔面前等他说完一声‘我准许你们结为夫妇’,就完事了。”
在他们前面的空地上,许多人都在忙个不停。守城人越泽和韦夏正在清理堆积在那里的杂物,围绕着空地四周摆上灯盏——显然它们都是从每家每户收集来的,有着千奇百怪的造型,里面填满黑松脂球。陶阿黎也在人群里走来走去,指挥大家按她的想法摆放礼堂的装饰。
一阵忙碌之后,峡谷里完全变得焕然一新。石壁上随处可见鲜花和香草的装饰,绣着吉祥图案的布幔从半空中飘然垂下,黑松脂球灯盏照亮了峡谷里每个昏暗的角落。就在礼堂的最当中,在即将举行婚礼仪式的地方,还铺上了一块绘着蓝水草的尾羊毛地毯,旁边则悬挂着一些大小不同的石磬,每一块上面都刻有复杂的花纹,等待在婚礼上被敲响。
散落在峡谷里的帐篷,都经过了一番装饰,但当中有两座格外醒目。其中一座很小,门帘低垂了下来,帐篷顶上插满了刚盛开的花朵、枝蔓和香草。另一座则有之前那座帐篷的两倍那么大,门帘上悬挂着各种颜色的绳结,当中还缀着蓝水草编织的草环。
“小的那座是新娘的帐篷,”笨塔陀指着更小的帐篷告诉他们,“按照河谷上的习俗,在婚礼开始前,新娘只能一直待在帐篷里,连吃饭也不能露面。”
“而大的那座就是婚礼帐篷!”龙坎猜到了。
麻雀却忽然用手指捅了捅龙坎,努着嘴问:“那是叮当和破箩吗?”
龙坎也看到了他们。不过他们俩这回似乎没有到处捣乱,而且干净得叫人认不出来。他们的头发都梳得史无前例地服帖,脸和脖子终于统一了颜色,罕见地没有了泥印子。另外,他们还换上了干净的坎肩和两个裤腿一样长的裤子,亦步亦趋跟在婚礼女祭司的身后,在女祭司抬手或弯腰时,他们负责把盛有泥土与河水的陶罐递到她面前。他们已经演练了很多遍,但还是不断地弄错顺序,暴躁的婚礼女祭司于是气得狠狠敲他们的额头。
“婚礼女祭司需要两个助手,还好她选中了叮当和破箩。”笨塔陀压低了声音,庆幸地说。
“他们不会在婚礼上出岔子吧?”龙坎担忧地看着他们。
“那样的话,婚礼女祭祀大概会敲烂他们的脑袋。”麻雀打趣道。
“但她要是再下手这么狠,叮当和破箩就没法参加婚礼了。”嫫姜挑起了眉毛,然后又遗憾地说,“哎呀,如果朝歌不能离开新娘帐篷,那在婚礼开始前,我们都见不到她了吗?”
“龙坎和麻雀不行,”笨塔陀摇了摇头,“但女孩可以进新娘的帐篷。”
“太好了,”嫫姜欢呼起来,“我去找朝歌,我们婚礼上再见!”她说完,就撇下了龙坎和麻雀,飞快地朝新娘帐篷跑过去,似乎迫不及待想见到朝歌。
“我们也走吧,”龙坎于是扯了一把麻雀,“去找驯狼人。”
龙坎和麻雀刚想走开,就被几个河谷人认了出来。他们绑架似的抓住了龙坎和麻雀,一定要他们去婚礼茶席上坐下来喝茶,得知幽魂是新郎的朋友后,也不容分说地把他架了过来。婚礼茶席摆在礼堂的一侧,那里坐着峡谷里年长的老人。据说他们会给婚礼带来好运,但他们每个人都耳背得很厉害,彼此之间谁也听不清谁说的话。
龙坎远远地向笨塔陀求救,但笨塔陀误解了龙坎的意思,憨笑地对着他和麻雀摇了摇手,示意他会照顾好狼群,就赶着星狼穿过了峡谷。龙坎毫无办法,只好跟麻雀咬着耳朵嘀咕起来,然后趁老人们都拉着幽魂说话时,赶紧从茶席上溜走了。
“我们这样丢下幽魂,会不会过分了一点?”麻雀回头看了眼幽魂,小声说。
“但我们没有别的办法,”龙坎也觉得有点对不起幽魂,“除非你想继续坐在那里听他们奇怪的对话。”那可真是件考验耐力的事啊,他们竭尽全力朝对方喊,问题和答案却仍然毫无关系。
“说的也是,没准幽魂会跟他们有共同语言呢!说起来,他比茶席上的所有人都老,”麻雀压低了声音问,“你猜他究竟有多少岁?”
他们穿过礼堂时,在婚礼女祭司的背后偷偷跟叮当和破箩这两个狼圈小弟打了个招呼。但叮当和破箩一分神,脑门上又挨了两个响亮的“爆栗”。龙坎和麻雀只好赶紧走开,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叮当他们兴奋的心情。
“真庆幸我们赶上了这场婚礼,黑夜陨落以后,我们遇到的尽是灾难和坏事!”麻雀兴高采烈地说。
“但我怎么没见到夏魃?”龙坎在人群里张望了一下,“婚礼帐篷里好像也是空的。”
“他躲在狼圈里。”叮当的声音忽然在他们耳边响起来,“你们是来参加婚礼的吗?”看样子他终于找到了机会开溜,而破箩则站在远一点的地方,一会儿紧张地看他,一会儿又回头看正跟陶阿黎说话的女祭司。
“算是吧,”龙坎提醒他,“婚礼真够热闹的,不过你和破箩可最好别出什么岔子。”
“别那么紧张,”叮当对他做了个鬼脸,“没准婚礼压根就不会举行,”他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驯狼人夏魃从昨天傍晚开始就很不对劲,我怀疑他可能要逃婚!”
“逃婚?”龙坎几乎和麻雀同时喊起来。
礼堂瞬间安静了下来,人们纷纷把目光转向他们。婚礼女祭司则“咚咚”地走过来,一把揪住了叮当的耳朵。
“轻一点!好疼!”叮当顿时龇牙咧嘴地叫唤起来。
龙坎和麻雀对视了一眼,并没有理会叮当的惨叫,就默契地穿过礼堂朝狼圈走去。虽说叮当的耳朵能否在婚礼后还保持完好,着实很让人担忧,但他们现在更关心的还是夏魃是否真的打算逃婚。
他们知道狼圈在峡谷的背面,于是很快走出峡谷绕到那附近。笨塔陀正在狼圈里给狼群喂食,但他们在外面偷偷观察了驯狼人一会儿,发现他果然一直在狼群中间走来走去,似乎心神不宁焦躁不安。
“他不会真的想逃婚吧?”麻雀小声问龙坎。
“看起来……”龙坎也没什么把握了。本来他还觉得那是叮当编的瞎话,叮当最大特点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但现在谁都能看出来夏魃的确不太正常。
“龙坎!麻雀!你们怎么站在那儿?”夏魃好像听见了什么动静,探头看了一下,顿时很大声喊道。然后他立刻跳出了狼圈,朝他们走过来,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高兴还是苦恼。
麻雀和龙坎交换了一个眼神。“我们刚刚听说了婚礼的消息,还参观了礼堂,那里布置得很漂亮,”龙坎观察着驯狼人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这真是太好了!”
夏魃的表情更纠结了,过了好一会儿,才闷闷地说:“如果陶阿黎没有给我准备一件,嗯……绣花的翠鸟羽礼服,那就更好了。”
“绣花的?”麻雀愣了一下。
“翠鸟羽礼服?”龙坎忍不住想笑,但他克制住了自己,“所以你……打算逃婚?”
“逃婚?为什么?”夏魃一脸莫名其妙。
“是一个误会,”龙坎赶紧转移话题,他看了眼像狼一样野性的夏魃,违心地说,“其实,这个,翠鸟羽礼服,听起来还不错!”
“但陶阿黎是从哪弄到的翠鸟羽?商贩不来蓝河谷了,高桶峡里只有成群的犀蚁。”麻雀很好奇。
“那是河谷主结婚时的礼服,陶阿黎在她的箱子里找到的。”夏魃回答得有气无力。
“朝歌会穿上河谷主妻子的礼服,”笨塔陀安顿好龙坎他们的星狼之后,便兴高采烈地补充道,“铁匠的妻子说那件礼服是用云蚕的丝织成的,颜色好看极了。”
“什么是云蚕?”龙坎问。
“我也不知道,”笨塔陀挠挠头说,“破箩认为是长在云团里的蚕,但叮当说不对,是用云朵喂养的蚕,会吐出像云霞一样的丝。”
“那一定美极了!”麻雀赞叹了一声,他简直等不及了,问道,“婚礼什么时候开始?”
直到傍晚时分,婚礼才终于开始,那是女祭司进行了一系列的占卜后,确定的最好的时辰。峡谷里响起了热闹的嗡嗡声,人们从四面八方聚集到礼堂四周,期待着即将出现的美好一幕。但夏魃被族人拉进帐篷里更换礼服,却久久不肯露面,婚礼女祭司于是不得不威胁要拆掉帐篷,才让他很不情愿地走了出来。
他浑身都很不自在,好像那件礼服上爬满了跳蚤。“你们必须跟我说实话,”他一看见帐篷外的龙坎和麻雀,就愁眉苦脸地问,“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可笑?”
龙坎和麻雀认真地对夏魃摇头,但实际上全身都在发抖——要忍住疯狂大笑的冲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龙坎和麻雀实在是无法想象,夏魃的模样还能比现在更怪里怪气吗?要不是他额头上的狼头刺青还在,他们肯定会以为从帐篷里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一个浮夸而愚蠢的贵族公子哥儿。
野性而骄傲的驯狼人,穿着一件蓝色的翠鸟羽长礼服,上面不光有雕花的扣子、紧扎着脖子的绣花领子和层层镶边的袖口,胸前和后背还用金线绣着比翼双飞的多眼鸟,而它们是和睦与忠诚的象征,是河谷的婚礼上必不可少的吉祥物。
“如果有人强迫我在婚礼上穿这样一件礼服,那我就这辈子都不结婚了。”麻雀站在夏魃身后,压低了声音憋住笑声颤抖地对龙坎说。
“我也是。”龙坎完全赞同,但他的话音刚落,就觉得眼前瞬间亮了起来,就像一道耀眼的光突破了层层暗淡,一颗星星忽然在夜空熠熠闪亮。
是新娘帐篷的门帘掀开了。朝歌从里面走出来,她的长发从肩膀上散落下来,缀着羽毛、铃铛和金色珠子的发网,低低地罩住了她的额头,她的眼睛跟头发一样乌黑发亮,脸颊和下巴上则用蓝色草汁绘着卷曲的图案。
她美得简直就像夜空里的星辰,但最让人挪不开眼睛的,还是她身穿的新娘礼服。它轻柔得仿佛是一袭云霞,裙摆和腰带仿佛一直在随风拂动,而且很难说清是什么颜色。朝歌每走一步,或是看的角度不同,它的颜色都会发生变化,纯白、淡金、绯红、绚蓝……那上面集中了云彩的全部颜色,绚烂得叫人忘了惊叹。
朝歌款款走到礼堂中央,仿佛是从神话传说里走出的远古女神。她看到龙坎和麻雀时,朝他们微笑了一下。他们俩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发起呆来。夏魃也一样,他在女祭司第三次提醒下,才傻乎乎地走到朝歌的面前。
女祭司让夏魃和朝歌握住了彼此的手,然后围绕着他们低声吟唱起婚礼的祷词,并把泛着蓝光的泥土与河水洒在他们的脚边。两个年轻的女孩同时敲响了石磬,它们发出清脆、空灵的声响,把女祭司的声音衬托得如同来自神灵。
叮当和破箩紧紧跟随着女祭司的步伐,总算没有出差错。“蓝河谷的泥土将筑起新婚夫妇的家园,带给你们安乐与美满……”当婚礼女祭司念到这里,并把泥土撒向夏魃与朝歌的头顶,陶阿黎顿时轻轻啜泣了起来,蒙瘸子的眼睛里则闪出了泪花。
朝歌也泪光盈盈,笨塔铃抽泣了一会儿,赌气似的,把鼻子抽得像吹号角一样响。笨塔陀只好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引起了很多人的侧目。不过还好婚礼女祭司完全没有受影响,她把最后一掬河水轻轻洒在夏魃和朝歌的头顶,宣布婚礼的仪式完成了。于是在人们的欢呼中,悬挂在大家头顶上的鲜花和香草纷纷洒落了下来。
婚礼狂欢开始了,石磬的敲打者于是自然地转换了一个音调,敲打出欢快、清新的节奏。厨娘用有限的食材烹制的美味,一盆盆被送上了婚宴长席,淌着蜜汁的犀蚁蛋、嘴里衔着犀蚁蛋的煨翼蛙、肚子里塞着犀蚁蛋的烤麻雀、鹿肉炖犀蚁蛋,还有喝不完的奶汁树的汁液和果实酿的甜酒。
叮当和破箩又在人群里耍宝,笨塔铃在嘴里塞满了食物,以此来抚慰她受伤的心。人们尽情地吃喝和祝祷,只是无论在欢笑、举杯或起舞时,失去家园的悲痛,都不曾在任何一位河谷人的脸上消失。
一群年轻女孩围着新婚夫妇跳起了婚礼上的传统舞蹈,朝歌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来到龙坎和麻雀身旁,他们俩连祝福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说,朝歌就被另一群人簇拥着走开了。
“这场婚礼真感人,生死的考验让他们彼此更加深爱,决定永远也不分开。”龙坎说。
“即使是灾难,也不能改变一切。”麻雀振奋地说。
“如果洛黄能看到这个景象,也许她会改变当初的想法。”龙坎叹息了起来。
“千万别在陶阿黎面前提起洛黄,”嫫姜警告他,“朝歌说她没日没夜地为洛黄担忧,他们好不容易才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婚礼上来。”
庆祝一直持续到深夜,疲倦至极的人们才陆续散去,回到各自的帐篷里休息。叮当和破箩仍然卖力地耍宝,不过没人围观让他们觉得十分无趣,于是互相追打着跑开了。礼堂总算安静下来,朝歌接受完最后一个老阿黎冗长的祝福,立刻找到龙坎和麻雀,激动地拥抱了他们。
“火塘边已经空了,”朝歌环顾礼堂,松了口气说,“我们去那边坐下来说话吧!婚礼上太嘈杂了,现在总算没人来打搅,我们可以安静地讨论接下来的计划。”
“你今天已经很累了,我们可以等明天再商议。”嫫姜说。她看到朝歌边走边摘掉了那个挂得丁零当啷的发网,一屁股坐到了火堆旁,完全不介意会弄脏那身华丽的礼服,只好也在火势渐渐微弱的火堆旁坐下来。
龙坎和麻雀也跟了过去。幽魂原本独自待在一个角落里,这时也走过来跟他们待在一起。“婚礼上没找到机会祝贺你和驯狼人,”他淡淡地对朝歌说,伸手送给她一颗泪珠大的鲜红色珠子,“它就算是我的祝福吧!”
“幽魂,你不需要……”朝歌客气地推辞。
“这是一颗海鲛的眼泪,传说会让人获得幸福,最适合作为婚礼的祝福。”幽魂坚持。
“海鲛的眼泪?”朝歌顿时诧异起来,“我以为那只是传说,原来世界上真的存在海鲛这种生灵!”
“大多数传说都不是凭空捏造的,”幽魂说,“海鲛就生活在夏域最南面的虚无之海里。”
“我听过这个传说,它们原本是上古时被放逐到虚无之海的人类,在那里彼此失散了,孤独的它们因此千万年来都不停地寻找着同类,但虚无之海如同虚无般广阔无尽,它们穷尽漫长的一生,都未必能找到另一个同伴。因此,如果有两个海鲛幸运地彼此相遇,就会流出幸福的眼泪。”朝歌唏嘘地说。
“幸福和幸运的眼泪,你懂得它的意义,就像这颗眼泪曾经的拥有者,”幽魂把珠子放在朝歌的手心上,并合上她的手掌,“所以没人比你更适合拥有它。”
“谢谢你的祝福。好吧,我会好好保管它。”朝歌不再推辞,她又好奇地问,“它曾经的拥有者是谁,怎么会得到海鲛的眼泪呢?”
“在去世以前,他是个喜欢冒险的巫术士。”幽魂说。
“对不起,我不该提起……”朝歌有点歉疚。
“没什么,活到我这个年纪,认识的人都早就去了另一个世界,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海鲛一样,孤独地活在一片虚无之海里。”幽魂平静地说道,声音里充满了忧伤。
“我和夏魃都已经听说了你们最近的发现,”朝歌扭头看了一下龙坎,压低声音说,“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
“你们在讨论牧夜神之心,还是幻火者的下落?前不久我们听说,幻火者曾在女罗那一带出现过。”夏魃消失了一会儿,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换回了驯狼人的装束,并挨着朝歌坐了下来。
等夏魃说完以后,朝歌甜甜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对龙坎说:“我记得你对我说过,只有黑夜回到天空,才能拯救蓝河谷和洛黄,所以我也会跟你,跟大家一起去寻找牧夜神的心。”
“但你们才刚举行完婚礼。”麻雀挠头说。
“反正婚礼已经结束了,”朝歌说,“而且我们不能再等,洛黄的处境很危险,夏王廷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却已经危机四伏,人们都觉得夏域之王昏聩荒唐,他曾经因为觉得有趣,就点燃了盛夏城外的烽火塔,让诸侯地的领主们以为发生了战事,纷纷奔赴盛夏城救援。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被送到流夏地的乌浔王子却开明而睿智,深受人们的爱戴。许多领主于是暗中支持乌浔,希望帮助他从夏域之王手中夺回统治权。”
“洛黄也会卷入这场斗争吗?”龙坎不安地问,“你们有她的消息吗?”
“她可能已经卷入了!”朝歌深吸了口气,“不久前,我们收到她托人捎来的信,上面说她在盛夏城一切都好,王后答应会帮助她复仇。王后虽然以正义为名,我却怀疑她目的并不单纯,假如乌浔成为新的夏域之王,王后和她孩子将会跟夏域之王一起被放逐,因此有人说她也在暗中集结势力,跟乌浔抗衡。”
“蓝河谷已经沦陷了,洛黄并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嫫姜说。
“蓝河谷虽然被夏域之王一怒之下赐给了巨野主,但那样做违背了《诸侯地约定》,而且象征河谷主身份的诸侯钺仍掌握在我们手里,因此洛黄仍然是名正言顺的河谷主继承人,只要控制了洛黄,也就等于得到了蓝河谷的支持。”
“这样下去,夏域会变得四分五裂吗?”龙坎问。
“四分五裂也不一定就是坏事,”麻雀咕哝,“绝境山脉就没有一个绝境之王来统治我们。”
“可夏域不同,分裂就意味着混乱和战争,野心勃勃的诸侯地领主们会互相打个不停,那些不想打仗的领主也得被迫应战,夏域的人们将饱受战乱之苦。”夏魃说。
等他们从火堆旁起身时,峡谷外已经快要天亮了。龙坎和麻雀于是挤进笨塔陀的住处休息。在彻底陷入黑甜的睡梦前,他们听见幽魂被请进了临近的一座帐篷,嫫姜则住进了新娘帐篷里。
等他们醒来后,朝歌和夏魃已经准备停当,蒙瘸子则提前返回了蓝水河边。在灰夜的遮掩下,他们顺利渡过了蓝河谷,并向西穿过巨野地荒芜的原野,进入了潮湿多雨的女罗。
当他们抵达挤满了商贩、赶野牛人、狼武士和脚夫的行路者驻地时,连绵的阴雨骤然降临了。山路变得湿滑泥泞,还不断有野牛摔断脖子和狼群掉下悬崖的消息传来,他们只得暂时滞留在那里,等待天气变好转。
但女罗的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氤氲的水汽让他们感觉简直连骨头都发了霉。“要是有蘑菇从我的牙齿和指甲里长出来,我也不觉得稀奇。”麻雀忍不住叹气。
有个小个子巫术士扬言他能够驱走阴雨,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吹牛,因此他赌气似的在雨地里敲打起一面刻着狰狞鬼脸的铜钹。没过多久,行路者驻地上空的雨云果然渐渐散开。雨停了,于是湿漉漉的篝火堆又重新点燃起来,冒出了阵阵呛人的湿烟。
所有人都凑到篝火堆旁去烤火,因此在烟雾缭绕的火堆旁,龙坎他们打听到,有人在女罗城见到了幻火者,而瘟疫仍然张开着翅膀在夏域翱翔,不过在许多地方,人们也亲眼看到了丹晨的身影,它们带来了对付瘟疫的药物。
“那是夏王廷派来的丹晨,夏域之王是个英明的君主。”有个鼻头上长疖子的脚夫赞美道。
龙坎知道根本不是,夏王廷里正忙着争权夺利。“是绿羽她们派来的丹晨。”他低声对麻雀说。
“我们会不会再遇见绿羽?”麻雀期待地问。
阴雨停歇后不久,山路恢复通行的消息很快传来了。但在爬上狼背继续前往女罗城之前,龙坎发现他弄丢了那支白色的羽箭。他翻遍了口袋和鹿皮背囊,就是没有羽箭的踪影。
“龙坎,我们得走了,”嫫姜在狼背上大声地催促他,“我们要在天黑前赶到下一个行路者驻地。”
“我就来。”龙坎回应,同时在他这几天到过的地方仔细寻找。
当他走过篝火堆的另一侧,发现几个狼武士在那里起了争执,每个人都像是怒冲冲的巢鸦,马上就要扑过去把对方的羽毛扯掉,可是在过去的那些天里,他们分明结下了深厚的友情,约定要结成永远的同盟。
周围的人害怕卷入他们的纷争,都远远躲到一旁。龙坎也对灰隼吹了声呼哨,打算从那里走开。他偶一低头,就在泥地里看到了半截白色的羽毛。于是他从泥里捡起羽毛,发现正是他弄丢的羽箭。等他爬上狼背时,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有道陌生的目光正在盯着他。
他环顾四周,发现那道鬼鬼祟祟的目光来自一个邋遢的男人。他是一群疲惫不堪的脚夫当中的一个,跟随商队刚抵达行路者驻地。
龙坎打量了一下那矮个子脚夫,确定自己从没有见过他,于是指挥着灰隼回到了准备出发的狼群里。“我们走吧。”他对大家说。
“他们应该从很远的地方来,”嫫姜也注意到了新来的商队,“我闻到了他们带来的遥远的气息。”
“遥远的气息?我怎么什么也没闻到?”麻雀用力嗅了嗅,又疑惑地看龙坎,“那个人为什么一直盯着你?你见过他吗?”
“没有,他大概认错人了。”龙坎摇了摇头。
“可是他朝你走过来了。”
每个人的目光顿时都集中到了那个脚夫身上。邋遢的脚夫虽然神色有些慌张,但很快绕过了篝火堆,径直走向了龙坎。只是他还没靠近,狼群就警觉了起来,尤其是暴君,对他发出了威胁的吼叫。
“暴君,安静。”幽魂说。
暴君安静了下来,但脚夫还是被吓到了,在离狼群老远的地方就站住了脚。“你是,”他仿佛很努力才打消了转身逃跑的念头,用颤抖的声音问,“是赶瞌睡人,幽魂吗?”
“唔……”麻雀从鼻子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不解地看他们三个人。龙坎很快就明白了,脚夫的目光一直都在打量幽魂,只不过幽魂恰巧站在他背后的位置,才让大家都产生了误解。
“我不认识你。”幽魂看了脚夫一眼,冷冷地说。
“那么说,你,你的确是幽魂?”脚夫咽了一下口水,惶恐又讨好地说,“总算遇到你了,我有口信,要捎给你。”
“口信?什么口信?”幽魂警惕地盯着脚夫,仿佛认定了他是个骗子。
“是,嗯,我,鸟,”脚夫大概太紧张了,半天也没想起要说的话,支支吾吾了很久后忽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了一句,“我听到,幽泽鸟,在叫。”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次!”幽魂却忽然间被激怒了,眼神凌厉得可怕。
“我听到,幽泽鸟,在叫,”脚夫更慌张了,不知道自己究竟说错了什么,“就是,就是,这,这一句……”
幽魂还没等他说完,就骑着狼冲了过去,并俯身抓住了脚夫的坎肩。“你从哪里得到的口信?”他恶狠狠地问。
暴君也在一旁发出仿佛要把人撕碎的磨牙声,于是可怜的脚夫害病般发起抖来。“我发誓,就是,这句话,”他结结巴巴地重复,像是要哭出来,“从,从罪恶石林的,老,老凤凰旅店捎来。”但害怕归害怕,他迟疑了一下,仍然鼓起了勇气问,“你会付给我,一颗绿鸦眼石,对,对吗?”
“老凤凰旅店。”幽魂下意识地重复。
“什么幽泽鸟在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龙坎迷惑地问。
“幽泽鸟并不会叫,”过了很长时间,幽魂才回答,“那是句暗语,意思是,有人将不久于人世,”他的眼睛像结起了厚厚的冰,冷得让行路者驻地瞬间进入了冬季,“是的,时间就快到了,我必须赶到老凤凰旅店,去跟一个人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