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股转系统发布《关于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相关问题的通知》,对私募整改收入占比指标、资管规模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给出最后通牒,挂牌私募机构要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及主办券商核查报告,股转审查后在指定披露日统一披露。
在收入占比上,挂牌私募机构“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其中,“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应包括“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投资顾问费收入(与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跟投收益”,“收入来源”应包括“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投资顾问费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跟投收益”的计算口径应以私募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超过20%部分带来的收益为计算依据。
在资管规模上,要求“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三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三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挂牌私募机构的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和类型的认定,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为准。
服务实体经济是大方向,金融监管将越来越严。私募整改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有效降低杠杆率和控制金融风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十九大报告提出今后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关于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相关问题的通知》一方面严格限制金融类企业在新三板的挂牌、融资,降低金融企业对新三板投资者的吸引力,阻止市场资金过多投向虚拟经济,反过来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细化了挂牌金融类企业的披露要求,同时对不满足整改条件的金融类企业严格摘牌,体现了股转系统严格监管的态度。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将成为市场监管层的工作重心,也将成为资本市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主旋律。从以下统计表中可以看出金融类企业在新三板的挂牌数量确实有下降的趋势。
2014~2017年新三板金融类企业挂牌数量
资料来源:Choice。
新三板金融类企业挂牌占比
资料来源:Choice。
自2016年以来,新三板监管日益趋严。考虑到私募机构由于自身在新三板的融资会挤压实体企业融资,因此私募机构挂牌融资一直以来都是新三板的监管重点。金融类企业和实体企业在运营模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同时,由于金融类企业往往会大量利用杠杆,因此风险也与实体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实体行业的投资者和金融类企业的投资者往往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金融类企业的挂牌融资并不会对实体行业的股权融资产生太大影响。其次,这些金融类企业实现了融资之后,资金的去向也往往是一些实体企业。所以,总体来说,限制金融类企业的挂牌到底能否做到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有待考量。
类金融类企业固然有较大的风险,但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类金融企业不受一行三会的监管,但会受到当地政府的严格监管,目前的杠杆率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初创型企业信用度不高,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而民间借贷的成本又非常高,这严重影响了初创型企业的发展。抑制这类金融企业的挂牌,就加大了这些企业的股权融资难度。
私募对中国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尽管现在在强监管之下有些私募不得不面临摘牌的窘境,但未来私募机构将依然会在多个方面起到中国新经济助推剂的作用。2016年12月,全国股转公司确定了中科招商等10家私募机构作为首批入围私募做市的试点机构。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具体的政策迟迟没有出台,此次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工作已完成,针对私募机构的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私募做市政策或许将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