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秦王的嬴政,横扫六国,缔造秦朝,结束春秋战国“天下共主”名存实亡的局面,是数百年群雄争霸历史的终结者。作为始皇帝的嬴政,摒弃王制,开创帝制,推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更是2000余年历史的开创者。始皇确立皇帝制度,构建起庞大的封建政治金字塔,可谓“定一制而传千古”。
● 皇权至上
秦代以前,商、周最高统治者均称“王”。战国时期,王室式微,群雄并起,称“王”称“帝”引为风尚。秦灭六国,秦王政以为不改名号,“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因此他在统一后下达的首道重要诏令就是命令群臣商议帝号,着手建立皇权。秉承其旨意,群臣集议后认为,他功过三皇,德比五帝,取号“泰皇”,秦王政则不以为然,他提出用“皇帝”的称号。这是秦王政的第一个历史性创造。此后,“皇帝”这一称号为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沿用。
秦王政还规定了皇帝的专用称谓,确立玉玺制度,废除谥号,重拾五德终始旧说,确立并神化皇权。
为显示皇帝的独尊地位,秦王政采纳李斯等人的建议,制定了一套制度。如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自称为“朕”,皇帝所用玉印称“玺”,文字要避皇帝“讳名”,等等。而此前,“朕”及“玺”并非最高统治者所专用。此外,还规定了专门的冠服乘舆。这些繁琐的仪式制度化,适应了封建统治者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而强调“尊君”的需要。
▲秦青玉蟠龙夔佩
自周代中叶开始实施的“谥法”制度有善恶褒贬之别。“子议父,臣议君”,有悖秦代加强专制集权需要。为此,秦王政下制书正式废除谥法,自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称为“二世、三世”,幻想“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秦鎏金嵌料鹰形尊
五德终始说始为战国邹衍所创,以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相生相克、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来比附朝代的历史更替乃天命注定。这一学说适应了秦国的政治需要,被《吕氏春秋》所收。始皇发挥五德终始说,认为周得火德,水胜火,秦为水德之始,色尚黑,以十月为岁首,限定“数以六为纪”,“度以六为名”。始皇采用这套倒退的历法,显然是为了给皇权涂抹神秘主义的天命色彩。
● 三公九卿
皇帝制度当然不限于以上方面,也不只停留在形式方面。更重要的是,为加强中央集权,秦皇朝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和封建官僚制度。高居整个统治机构之上的自然是皇帝,此外中央还设立了三公和九卿。
▲陶跽坐俑(秦)
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三公之首,金印,紫绶,秩万石,“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有左、右之分,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文官之首。太尉,金印,紫绶,秩万石,“掌武事”,“主五兵”,为武官之长。关于“太尉”一职的资料,现存文献不足,姑且存而不论。御史大夫,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承转诏令制书,负责监察百官。御史大夫多为皇帝心腹,由位微低职的御史改置擢升,以平抑相权。
三公之下有诸卿,号九卿,实际不只九位,多数为秦国原有,少量为秦朝新设。主要有:奉常,掌宗庙礼仪,兼管文化教育;宗正,负责皇室宗族和外戚事务;郎中令,掌宿卫宫殿掖门户;卫尉,秦朝新设,统辖宫内武士守护宫门以内;太仆,秦朝设置,是皇帝最亲近的臣仆,主管皇室车马;廷尉,掌刑罚,是全国最高司法长官;典客,主管少数民族事务,负责如来访接待等事宜;少府,掌管宫殿、宗庙、陵寝的修缮及其他重要工程;治粟内史,主管天下钱粮和财政收支;少府,秦朝设立,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关市之征,专门供应皇室开支,并负责皇室饮食起居。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
三公和诸卿的设立,行政、军事、司法、监察、财政的分设,博士议政,既分工,又相互制衡,皇帝操大权于股掌,驭群臣如牛马,体现出高超的政治手腕,强化了家国一体的政治“大一统”格局。
● 废分封,置郡县
以三公诸卿为主而组成的封建朝廷,绝对听命于皇帝,受命代行政务,是秦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核心。围绕这个核心,秦王朝还组建了以郡、县、乡、里为主的遍布全国的地方权力网络。
秦朝建立之初,秦朝君臣曾就分封与郡县组织过多次宫廷辩论。秦朝灭亡以后,整个封建社会都延续了类似的分封与郡县之争,因而单纯把这场旷日持久的历史之辩简单两分为新、旧势力论战,儒、法斗争,抑或是分权、集权之争,都是有失偏颇的。实际上家国一体的政治格局内在地存在“家天下”与“公天下”,历代封建最高统治者在这个问题上总是很难端平这碗水的。在两次论辩之中,李斯都战胜了王绾、淳于越等论敌,始皇最终也采纳了李斯的见解而推行单一的郡县制,而实际上,正如张分田在其《秦始皇传》中指出的那样,秦国施行多年的郡县制从制度上能更有效地维护皇权至上,维护君尊臣卑。因此,郡县制也就成了战国、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秦俑一号坑先锋队列
除首都、京畿要地设立内史直辖中央以外,秦朝地方政权多设置郡。秦郡设置,学界素有争议。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刚统一,秦朝“分天下为卅六郡”,以后随着边远地区的开拓及郡治的调整,总郡数最多可能达到46个。各郡一律置“守、尉、监”。郡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是秦代最高地方行政长官,统摄辖区政治、军事、财政、民政、司法、监察等要务。郡守之下设有郡丞、佐守,秩六百石。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亦秩二千石,可见其在军事帝国中的地位。郡监,负责监督官吏及百姓,因其隶属御史大夫,故仍具备较大权力。设立监御史,是秦朝实行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之一。
郡下设县、道和彻侯食邑。道和彻侯食邑基本相当于县一级建制。道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这些县级机构都由郡统辖。县令、尉、御史分工与郡守、尉、监类似。县万户以上置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不满万户设县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县令或县长统领一县赋役征发、审判、治安等政务。县令主要佐官是丞,还有令史等属吏。从云梦秦简可以看出,县一级经济管理机构也不少,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县下设乡,乡下有里,里下有10户编成的什和5户编成的伍。户是个体小农家庭,而什和伍则是秦皇朝最基层的单位。
由郡、县、乡、里为主组成的郡县制,适应了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对于结束诸侯割据、维护国家统一,无疑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当然,对于秦皇朝本身而言,适当补充分封,或许可以“救土崩之难”,“削尾大之势”,延缓反秦势力的坐大和嬴秦皇朝的速亡。始皇构筑起从中央到地方,从三公九卿到乡里什伍的金字塔般的统治机构。皇权高高在上,雄踞塔尖,劳动群众则被压在塔底。这样奇异的金字塔,标志着秦帝国政治“大一统”文明的确立。
▲战车和步兵俑队列(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