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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蝴蝶逃跑了

和云海棠道别后,我回望了这幢小楼,她家的阳台上,种着芍药、茉莉、铃兰、栀子和百合,花朵皆白,投下阴影。她站在花丛中,恬淡地挥手,和我说再见。

美貌如她,竟是这般寂寞,如这开得昏暖的花,兀自开放兀自凋零,路人无不驻足观看,交口称赞。她对这些赞誉统统泰然处之,只想开给一个人看,但那人,忽略了她。

曼妙美人,该被人珍而重之,那是怎样的男子,让她万般伤心万般委屈。

老远就看见女朋友久儿在操场上等我,她穿着淡色衣裳,坐在秋千架上,戴着耳麦,借着微弱的天光,翻着杂志。她周围有人甩扑克,有人玩猜拳,有人高声谈笑,她不为所动,淡淡然。

女孩的容颜有当初久儿的样子,第一次在林荫道路遇她时,她独自行走,提着一袋苹果,手里正拿着一只,那种很家常的感觉忽然打动了我,我看着馋,上去向她要。

她有点吃惊,还是打开袋子,让我随便挑。我不看苹果,看着她的眼睛。她想与我对峙,最终败下阵来,讪讪地说:“你不是要吃苹果吗?”

我拿到了苹果,借机要去了她的手机号码。

大踏步离开,将苹果抛向天空,接住,再抛,再接。这套动作我玩得熟,几乎出不了差错。我想她肯定在看。

次日上午,我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玩,成功地牵了她的手。

追女孩很容易,我不善言辞,但也犯不着学习巧舌如簧,她们都很简单的,事事以她为重,脸皮厚一点,肯为她花心思就行。

我唤她,久儿久儿久儿,她一声声地回答,哎,哎,哎。

为什么我会有泪意。

风来,她的头发被吹得翻飞,飘摇如旗,滑下来遮住眼睛,她抬手捋了捋,随即发现了我,欣喜地捧着书跑过来。

她说:“今天你又很帅。”

我穿的是白色T恤,有八个口袋的军绿色粗布裤子,平淡的装束,但看在她眼里,总是好的。我看着她,想,我该努力对她再好些。

我们去距离校外有些远的小餐厅吃饭,等公交的时候,我从后面揽住她,拔下一只耳麦听歌,把脸帖在她的头发上。她听的是这一季正流行的歌,没什么内涵,也没有承载伤怀,快餐式,听过就算,但她就喜欢这样简单的歌。

跟着节奏哼两句,搂着她轻轻地晃荡,路人微笑看一眼,呵,我和她,是别人眼里恩爱无限的小儿女吧,明亮的恋情。

跟她相处,有点闷,但大抵好过聒噪的人,我想现阶段,我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女生,纯如白纸,带给我安宁的空间,不撕裂,不摧毁,以平和的方式存在。

扪心自问,她不是我梦想中的女孩子。可事实上我是个非常容易为很小的细节就动心的人。诸如她的一些细微得连自己都不易发觉的小动作,或者她的长发,或者她冷漠的面容,和只留给我的甜美笑容,或者是一句对我来讲,感到温暖的言语,我都会因此对那个人产生兴趣。

我不知道能和她持续多久,但至少目前,可以继续。

那就继续。吃饭,喝茶,聊天,她说话不多,我和她也没多少话题,没关系,有个人陪着就好。

我并不爱她,我只是想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单。我真自私。说什么多情如我,其实凉薄得很,我自己知道。

女朋友久儿的吃相很雅,胃口也小,吃了几口就说饱了,专心地给我布菜,细心地剔除鱼刺,夹到我的碗里,看着我吃下去,笑如春花。

吃饭的过程中,我很想抽烟的,但久儿不抽烟,也闻不惯烟味,那就不当她的面抽吧。

呵呵,我也是能为她稍作改变呢,这一点也不难,不是吗?

吃完饭,带她去逛时尚小店。半个月前我就来过,攒了钱,这次再来。

我让那个有着可爱笑涡的店员将Samsara拿出来,讲给久儿听,它的中文名是圣莎拉,印度梵文里解释为轮回。这还是上次过来时,店员告诉我的。

店员微笑着将瓶盖旋开:“香味由香柠檬、绿色植物、茉莉、铃兰、玫瑰、水仙、琥珀、檀香、麝香等组成,这里有两款,小姐您试试。”

久儿将两款各喷了一点,馥郁神秘的气味充盈,她闻了闻,挑了新版的淡香型,叫做飘逸圣莎拉,外包装为淡黄与白色辉映,主调香气依旧保持着原有风格,但更加清雅飘逸、通透灵动。

我内心失望,我并不用香水,但还是觉得,红衣圣莎拉更美些,那种气味……嗯,怎么形容呢,哭的是沙,淬的是火。当然,她的气质确实更适合飘逸那款,店员也赞她挑得对。

要是云海棠在此,选的该是红衣圣莎拉吧。

久儿捧着它,满脸喜悦。我在她脸上啄了啄:“久儿,生日快乐。”

她凝视着我:“你怎么知道?我好象没有告诉过你。”

“有心人自然会知道。”

她当着众人的面,抱了抱我。她的性格素来很淡,这下可见是真感动了。

店员将香水包装好,还结了一条漂亮的紫色缎带,羡慕地看着久儿:“真幸福。”

抱着礼物出门去,久儿兴致很高,小声哼着歌,我留意听歌词: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雪舞的时节举杯邀月,这样的心情,这样的路,我们一起走过,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就算一切重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滴水温柔的承诺,让人温暖。我去牵她的手,这一秒,我想我可以去爱上她。

路过香溪,星星点点的渔火随水波起伏,我头脑发热,嚷着要去游泳,久儿怎么都制止不了,只好由着我了,和我相处,她必须适应我的各种匪夷所思的即兴想法才行。

才五月,溪水沁凉,我跳下水,感到寒意,但游了几分钟,手脚渐渐舒展,面前水声滔滔,我奋力划着。真的可以放下吗,前方,是我的女朋友久儿,抱着我的衬衣。真的可以游到她那里吗。

这么久以来,我对记忆深处的久儿迷恋忘返,然后爱屋及乌地从每个经过的女孩身上寻找她的影子,让自己疲累不堪。再坚持,意义又何在?

我要做些改变了。

久儿,每个久儿都离开我,这回,我要握上一点东西,才不至于两手空空。

我游上岸,久儿让我脱掉透湿的T恤,将衬衣换上,一脸担忧之色。我都依了,并吻了她。

既然选了她做女朋友,就要善待她,争取把自己的杂念都压下去。对她来说,我就是她的天,到底,我不该辜负她。

到了彩吧,我让久儿在门外稍等,进去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将储藏在彩吧的烟花都拿了出来。我藏了好久了,本来是打算等找到师姐久儿,放给她看的,但眼下,我该为新的人放一场烟火了吧。

一共有十多种烟花,我将它们摆放在广场开阔处,呈心字型,唤久儿过来燃放。她胆怯,只敢拿着手花甩着玩,我好说歹说,她才将燃着的烟凑近小火箭,没点着,人就跳开了,我自顾自一口气全部点燃,目送它们噼啪噼啪作响,全部升上天空,变幻出五彩缤纷的图案。

围观的人群大声叫好。

久儿也试着点了一枚烟花,倏地飞出,响彻天际,她惊呼着钻进我的怀里,把脸贴在我肩上,发丝不时拂在我耳边,痒酥酥的。

我抬头看着夜空,一朵朵花尽情绽放,璀璨辉煌,像盛大的演出。收回目光时,我看到她的眼泪,先是在眼眶里打着转,我想说句笑话逗她,还没开口,她的一滴泪便落下来,我最见不得女孩子的眼泪,慌忙去接,砸在手心,温热。她哭得更凶,大滴大滴的泪水,瞬间铺满了脸。

月光下,泪珠儿娇滴滴,我手足无措,除了紧紧拥住她,别无他法。她呜咽着说:“小阳哥,我想和你看每年花开。”

我应承她:“可以。”

我们已有肌肤相亲,但在这一刹那,我方定了心。好吧,忘掉她。忘掉她,忘掉她,我的亲人久儿师姐。我恶狠狠地发誓,忘掉她,忘掉她,我留在原地,可你再也不来找我,可见你是真的如他们所说,不要我了,好吧,忘掉她,忘掉她,我用所有的力量去抵制,去遗忘,总是可以把你搁在彼此离弃的那一端了吧。

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风里淌漾,玫瑰花盛开的发香;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街里闯荡,迎我归家温馨眼光;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掩盖荒静,柔软心间的笑声。

就让我们相忘江湖。

我前所未有地忙碌起来,将荒芜许久的课业全部提上来,每日早早起床,先去跑步,一边跑一边背单词,规定自己从E背到K,再去食堂吃饭,上课坐在第一排,飞快地笔记。

晚上给久儿打水,心不在焉地吃饭,默记单词,背诵定理,回到寝室接着看书,从第一页看起,看不懂就生生背下来,一字一句都记到脑袋里。兄弟们终于被我吓傻了,还计划着把我拖到医务室去检查。

我没病。

追求新生命,很容易嘛,我相信我会成功,虽然我很懒,可懒人通常聪明,嘿嘿。

去年考英语四级,我没通过,此番再来,我考出惊人的分数,一战扬名。发榜那天,很多人围观,有娇小女生惊讶:“天哪,你看,你看那个,那个叫秦正阳的,竟然考了满分啊,非人类!”

我站在后排,叼着烟得意洋洋:“不对,我是人。”

观者哗然。

难怪武侠小说里那么多人打破头要做天下第一啊,感受果然这么美妙,哈哈哈,我要囊括所有课程的冠军,包括云海棠的课。

云海棠对我忽然爆发的勤奋不发表任何看法,在台上讲苏格拉底之死,她讲得很煽情,台下一干人正襟危坐,听到苏格拉底死前最后一句话是:我还欠阿斯克勒庇斯一只公鸡,你替我还他好吗,众人大笑,我也笑,课堂气氛严肃又活泼。

她讲完课,就离去了,对我恢复到不认识之前的状态。我感到奇怪,但也不想管,我现在是心无旁骛的优等生,要拿奖学金的,要染指专业头名的,要横扫千军的,没空想事情,不然脑袋会炸。

连久儿也意识到我的状况太可怕,想方设法拉我去玩,可没两分钟,我就坐不住,起身告辞,又去啃书了。远远望见几名警察从当年与台商接洽过的那位考古学教授的家中走出,料到可能与案件相关,赶忙装作无意地靠近,刚好听到一句:“……香港报纸的一篇人物访谈提到有收藏家想要购买汝窑莲花碗……”

两年来,我时刻留意着案件侦破的进展,甚至还和一个学弟套上近乎,他父亲在公安局工作,先前只知道汝窑莲花碗并未重现江湖,显然,疑犯没有将它脱手,此番有消息了,也就是说,案情即将水落石出。古董再度出山之际,便是疑犯落网之时。这则消息让我如被打了强心针,陡然生出期盼心情,我料定,一旦案件告破,久儿也将洗净不白之冤。

在花园看书,下起了阵雨,缩到一株巨大的松树里躲雨。这株松树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树冠很大,郁郁葱葱,像一只蘑菇,留出一个洞,刚好容人钻进去,坐在树杆上,一滴水都淋不到。

光线黯淡,我眯起眼睛看书,听到有人朝这边走来,听声音是一男一女,他们走到树边,站住了。

“雨太大了,等下再走。”

“我小时候,你对我说,不要在树下避雨,很危险。”

我听这女声耳熟,拨开树枝探头一看,呀,是夏白和红果。

夏白掏出打火机,抽一口烟,才道:“我们早该被雷劈死了。”他的声音很明朗,砰砰地响,字节像在齿间跳舞。

红果淡淡地:“死多少回都不够。”

分明是谈论死亡,但听他们的语气,像是在商量晚餐什么菜式似的,我有点不解,也知道此时不是出来和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那就不做声吧,倒不是故意偷听。

夏白穿着翠绿色的横条衬衫,他个子高,站在那里,像野性的植物。很少有男人敢穿这种花哨的颜色呢,他快活地抖着袖口,喜不自胜地说:“你总喜欢给我买这样的衬衫。”

“我总有种错觉,以为你还是十几岁的少年人。”红果帮他把袖口挽上去,轻声说,“我把春天都弄给你。”

夏白却转了个话题:“我想带她走。”

我一惊,他在说谁?那红果怎么办?却不料红果仍是淡淡地:“你试过很多次了。”

我听得一头雾水,他们在讲什么?

夏白说:“她那个样子,我很心疼。”

红果的声音沙哑了:“我……”她好象哭了,抖抖索索地掏出面巾纸揩脸,“我看到她,好想哭,忍了半天,夏白,夏白。”

夏白将她一把搂住:“我们再想想办法。”

“可不可以再找找他?”

夏白愤怒地:“我肯定得找!”

“我们都以为自身坚不可摧,但一个女子,就能伤害到我们。”

夏白摇头:“我从不怕伤害,现在更不,我常常玩火自焚,痛快其中。但我怕她受伤害。”

“我很难过,她受了那么多伤害。”红果说,“自焚倒是别致的死法,我们一起吧。”

“我们早就在火里了,不是吗。”

红果把头靠在夏白的肩上,小声道:“说点其它的吧。”

自焚,他们为什么要说自焚,他们知道葬身烈火该是多么多么痛的事情吗。

夏白将一支烟抽完,将烟头装进随身携带的烟盒里,说:“我那时,老站在这里等你,看到了,心才放下来。”

红果问:“为什么要回来找我?”

夏白回答她:“我失去理智了。”

“其实,我知道你经常尾随着我到家门口,我盼了好久,也不见你来敲门。”

“我说了,只有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我才敢来看你。”

他们并无亲昵的举动,说起一两桩旧事,笑起来很大声。我听到红果说:“你那年高考,胡子不刮,头发不剪,穿拖鞋和短裤,我总记得。”她叹口气,“我总是记得的。”

夏白顿了顿才道:“我很想杀了你。那时就想。”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我知道的,我也想。当初,我老想杀了久儿师姐的,杀了她,才会死心。得不到她,就要杀了她。可我不懂,为何夏白和红果之间,也会存在沟壑,明明是两情相悦的人。

红果不再说话。夏白便也无言。

夏天的阵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停了。夏白道:“走吧。”

他们走了。剩下我坐在松树里继续看书。理论上我是可以分析分析他们的言谈和情感的,但我现在竭力阻止这些东西倾入脑海,那么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只能读书,读书,读书。

哦,除了泡在图书馆里做论文,在昏暗的公用洗手间里冲澡,在寝室楼下的石凳上背书,对面楼上的男生光着胳膊影影绰绰地晃来晃去,每周我还是记得去福利院探望老人。这之外,我还是会收到匿名信,但只有一封,拆开看,没头没尾的一句: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这句话在我耳边嗡嗡作响,记忆深处,我说过的: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久儿姐,你相信我,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那么,这又是谁在对我说话?说她的抱怨和委屈?是谁?

这封信之后,再也不曾有信来。在每个复习疲惫的当口,我都会想起它: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是谁在跺着脚,朝我喊这句?我也是被误解过的,为什么我忍得下心去误解她?她是谁?她到底是谁?

她没有留名,亦没有留下地址,我找不到她,就像我找不到师姐久儿。

在收到这封信的半个月之后,我闻到了旧年夏天的味道。

两年前那个夏天,久儿离开我。

晚上,我梦见了她。在梦里,月明星稀,她站在我的教室门口,无声凝视着我,她穿的还是初见时那条军绿色裙子,头发清香地披在肩上,容颜未变。

我无意间抬头,才发现她,一把冲过去,狠狠地抱住她,眼泪刷地流了满脸,我哭着,我不顾什么形象地哭着,抱着她,我问:久儿,久儿,你知道我在找你吗,我在找你呀,我一直在找你呀。

她的脸上是奇异的惨然,像是疲倦已极,勉强朝我笑笑:弟弟,怕你认不出,还穿成这样。

我的眼泪留得更凶,再也说不出话来,眼光迷朦中,看到她头上起了霜雪,想替她拂掉,她却抬手:看,彩虹!

我扭头去看彩虹,手一松,她忽然不见。

我是被室友们摇醒的,他们从来没有看我哭成这样,我哭着砸掉被子,砸掉杯子,将头撞在墙上闷声作响,怎么把我弄醒?怎么让我醒来?

月明星稀的夜,怎么可能有彩虹出现?久儿,你是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你的再次出现,仅仅来自于我的臆想吗,一如彩虹与黑夜之永不重合?

蛰伏在我心头的兽咆哮。

——我从来不曾忘却。哪怕我用了阻止世界的力气,去麻木自己,还是不行。

才知道自己如青花瓷瓶,布满冰纹,只要涉及到师姐,就不敲自裂。

如是,对不起了,我的女朋友久儿,我注定让你失望,其实你知道我有多么努力。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我又逃了课,无所事事地瞎晃荡,在空旷的操场上奔跑,六月底的太阳微弱淡白。跑得满头大汗,向外走去,看到校门口一大群人簇拥着,送一位远赴西藏的同学上路,团团抱住,哭湿了肩膀,风凉,栀子开得繁盛,葡萄花一串串地也都开了。我听到他们合唱《放心去飞》: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用汗和泪写下永远,拿欢笑荣耀换一句誓言,夜夜在梦里相约。

这段时间正是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期,我哭得再厉害,看在别人眼里,也是正常。我想,在他年今日,我会怀念学生时代的,在某个某些个软弱的夜里,想念这些就算软弱也无人怪罪的年代,此时失恋可以是全世界,骊歌声里的握别可以泪飞顿作倾盆雨,青春自有尊严,且容易被体谅。

跑到广场乱转,蹲在地上和小麻雀说了会儿话,它很淘气,不怕人。我真羡慕它,有翅膀,可以到处飞。还窜到人家的残局跟前破阵,居然赢了十块钱,站起身时,我看见一个女子,二十五六岁,军绿色裙子,洗得有些旧,头发用手帕随意挽着,戴着简单的小耳环。

我一下子想到你。我在想,久儿师姐,你现在是不是这样呢。

她微仰起头,和女伴们谈笑着,我没想到我会上去说话,可我竟然真的这样做了,我冲上前,干巴巴地一口气说完:“我真喜欢你这个样子,从最初,到现在,到以后都是。”

她的身边有那么多人,说完我就逃走了。

她不知道我对着她,在和另一个人说话,走向她的时候,我真的会心跳加速,她不认识我,我那么难过。

怎么办呢,我上去说话,已经超出了我的意料,我还能说什么呢。落拓如我,于闹市里莽撞笨拙地示爱,如果不逃得快点,也许会被人抓起来痛殴。我识时务,所以我溜得极快。

我好象听到她们在笑,说那人劈头就是一句,肯定有毛病。

我是有毛病的,我有强迫症,还老在幻想,师姐是我的女朋友,更幻想有朝一日,她翩然归来。这叫什么症状?让我想一想,哦,称为妄想症吧。

想到妄想症,我一凛,算一算,有一个多月没有见到早春了,那小孩子,她好吗。

我想我该去看看她了。

去往早春家的路上,我被一个女孩拦住了,她脸红红地说,想和我交个朋友。又说,我学业优异,诚恳淡然,她观察我许久了。

她没打听过我的前科吗,我就是不良少年而已,又花心又自私又颓废,一无是处。

她的头发又滑又顺,是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我谢绝了她,她哭着跑开了。她不知道,其实看着她的眼泪,我也不好受。

敲了半天的门,早春才透过猫眼,警惕地问:“是谁?”

“小阳哥。”

她迟疑了一下,才打开门。

我换拖鞋时,看到她脸上并无惊喜之色,赶忙将巧克力奉上:“来,你爱吃的。”

她接过去,脸看向一边,说:“谢谢啊。”

我蹲下来,摸摸她的辫子:“你怎么了,小孩子?”

她像是哭过,声音嘟囔:“没什么。”

我站起身,把她抱住,在宽敞的客厅里旋转:“小孩子乖,不要难过,不要难过。”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会让我有心疼和亲近交织的感觉,似乎我们之间有渊源,自很久很久以前就相识,遇见了,就舍不得丢开,看到她不开心,简直不知如何是好,想用所有办法逗她开心。就如同当初在久儿师姐面前那样。

早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放我下来。”

她还是不快乐。我心一动,问:“你在生我的气?”

到底是小孩子,率直地回答:“对。”

“你在怪我这么久不来看你吗?我最近课业很重。”

她不理我,向卧室走去,我跟在后面,绞尽脑汁想说点俏皮话:“小孩子,我想看你的画,画得很好呢。”

我真虚伪啊,早春在绘画上毫无灵气,难为我昧着良心夸赞。她不领情:“被她发现了,撕掉了。”

“为什么她不让你画画?”

“她说那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还说学艺术的都容易走火入魔。”

我小心翼翼地斟酌着措辞:“是的,对你的病情不利,她是对的。”

早春忽然发作了,跺着脚大喊:“我没病我没病!我都给你说了,我没病!”她的身体颤抖得厉害,头发蓬乱,嘴角紧抿,脸颊通红,手紧紧地攥成拳头,一拳砸向墙壁。

我慌了神,连声道歉:“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错了,我错了,小孩子你别生气啊,你别生气好不好?”

真不知为什么会这么紧张她。

她一脚踹过来:“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

我没有躲闪,任她踹到身上来,一点都不痛的。电光石火,我想起了那些匿名信:“小孩子,你给我写过信?”

她很吃惊于自己竟然对我实施暴力,不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脚,又看看我,期期艾艾地蹭过来:“喂,小阳哥,痛不痛?”

我就势倒地,装出大义凛然:“不,不痛的。“表情却痛苦不堪,呻吟几声,“不痛,不痛的。”

她将我捂住膝盖的手移开,关切地问:“小阳哥,让我看看。”

膝盖并无一丝红肿的迹象,我索性说:“不痛的,你看,没有淤青。”

她摇摇头:“我堂姐说,有些内伤,旁人是看不见的,但它确实存在,提醒着当事人。”

“看不出来你还有个高人姐姐嘛。”

“是呀,我堂姐很厉害的,我很崇拜她。不过她没我哥厉害,我最崇拜我哥!”她说,“我去找红花油,给你涂一涂。”

她说着就跑了,我坐在床上,看到雪白A4纸上,一行打印的字体:未见卿卿,忧心钦钦。这么久以来,我收到的匿名信,都出自她的手,原来如此。

早春给我涂红花油时,我顺口问:“我看你写的信,语句通顺,休学前,读几年级了?”

“读到四年级了。”

“还想回学校吗?”

“想的。”

“我帮你给你妈妈说说。哦,她现在上课呢,等她回来,我试试看?”

提到云海棠,早春冷淡下来:“不用了,连爸爸都干涉不了她,何况是你?”

她这么一说,我也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外人的身份,马上噤声。

早春问:“还痛吗?”

“痛。”我随口答。

她的脸色变了,靠到我身上来,扳过我的脸,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瞳仁漆黑,黑葡萄似的,映照出小小的我。这个我眨眨眼睛,那个我也眨眨眼睛。她蓦地哭了,摇晃着我,像在恳求,我擦着她的眼泪,问她:“你想说什么?”这个12岁的女孩,纯洁如白合,香香的年纪,为什么总有这么多愁和苦。

话音刚落,门被推开,我和早春同时扭头,看到云海棠走进来。她见着我,也没有多少意外:“来了?”

“来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条桃红色的长裙,下摆处细小的水钻微凉。桃红是多么挑人身材的颜色,气质稍微不对,即显俗艳。但穿在她身上,那么妥帖,喜气洋洋,像旧时过年馒头上的胭脂点,和田野里的紫云英。

早春一言不发地跑向客厅,云海棠朝我抱歉地笑笑,追上去。她的头发纷披而下,像漆黑夜幕,我想,摸上去手会淹没。罗大佑有首歌说,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说的就是这样的风情吧。

我不便出去,在早春的房间里转来转去,抽出一本书,是《逻辑设计》,久儿也学过它,我便也选修了,翻了翻书页,大约有点年头了,纸张散发出陈年的气味,它的主人很是勤奋,每条定律、定理,都一丝不苟地勾出来,在旁边附上几行先生的讲解,每章节后的习题认真完成,我留心看了看,每道题,他至少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解答出。

我想这本书是早春的哥哥的,他一贯用碳素笔写字,漂亮的行书,桀骜不羁。我一页页地翻过去,猛然看到一行字:四周如乱世。

这几个字震得我头皮发麻,四周如乱世。久儿离开我那会儿,正值毕业之际,满世界兵荒马乱,生死歌哭,她的寝室一片狼籍,室友一边收拾着行李,一边说,她走了,听说是劫人钱财逃跑了。

去之前我就听到沸沸扬扬的议论声,不想连她的室友都这样认为。我呆立当场,看到窗外阳光如细碎落雨,仰起头,满脸都是,乱世一样。

再望后翻,我又看到早春的画,用铅笔画的,仍是横着的梯子,很长很长,梯子上还有长方形、圆形等奇怪的图案,天空飘浮着大团大团的云——是云吧?早春实在不懂得绘画的技巧,我得连猜带估才能辨认出她到底在画什么,不明白的是,为何她如此固执地画梯子呢,究竟有什么寓意?

我还想再看下去,却听见客厅里响起打斗声,早春尖叫:“你去死!你去死!”她的声音哀恸,“你杀了我吧,你把我弄死吧!”

我急了,扔掉书本就冲了出去。早春大力扭着云海棠,云海棠浑身是抓痕,不与她计较,竭力周旋着。这女子,在此时仍保持着风度。早春不领情,抓她,踢她,咬她,像只咻咻的小兽,我看不过眼,给了她一巴掌。她咬着嘴唇,看向我,眼神绝望:“小阳哥,连你都这样对我。”

她说了这么一句,停住手逃回卧室,砰地关上房门。

我唤她开门,云海棠摆摆手,疲倦地说:“由她去吧。”

我扶她坐下,责备着早春:“这孩子怎么会这样?”

云海棠端起一杯凉茶喝下去,自言自语:“她还在怪我吧,可当初,当初……”她捧着杯子的手微微发颤,“当初,她妈妈离开一年后,我才认识教授的。”

“她还小吧,大了就会懂事了。”我忧心忡忡,“早春的病要去看医生了。”

“看过的,开了药,在吃呢。”她摇头,“我自己就是研究心理学的,除了起居饮食上,我能照顾早春外,更重要的是能不断地开导她,防止病情加重,但目前为止,我还没找到好方法。”

她的语气带有一点娇嗲与慵倦,让我有些微酩酊,情难自禁地去握她的手。她没有抽回,任我握着。我从没有握过这样冰冷的手,小小的、忧伤的手,叫人一触即发悲悯之心。我将她的手移到我的胸口,想捂热它。

她说:“她有点人来疯,平时不是这样的。”

我心酸,她却不以为然,浅浅一笑,眼泪却流下了,一滴一滴,她也不去擦拭,泪水就这么淌下来,顷刻流满了脸。

这么美丽的女子,丈夫却爱植物更甚于她,家里还有时刻与她作对的病中继女,她这样美,这样美,竟然仍有人舍得让她伤心。我很为难,是伸出手,还是找纸巾为她拭去?还是陪着她哭?我很为难,一冲动,不由分说地抱住了她,喃喃:“久儿,不要哭。”

她是一个让我有欲念的女子,我想吻干她的眼泪。这很肉麻,但眩晕如我,当真这样想,嘴唇贴上她的脸。

听得一声冷笑,我慌忙回头,早春不知何时打开了门,立在门边冷冷地瞅着我和云海棠。

云海棠飞快地站起,恢复常态:“早春,吃药了没有?”

早春走近我,扬手就是一巴掌:“你怎么会这样?”

我怎么会这样。我怎么知道自己会这样,在这祸水般的绝色美人面前,方寸大乱。我得承认,我是为美色所惑了。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抗拒不了她的美。美流了泪,更是美。

我很尴尬,讷讷不能言,深觉懊恼,想对云海棠说点什么,又想对早春说话,但左右为难,两头都不讨好,一咬牙,我说:“我还有课,先走。”

我真拙劣啊,事情怎么被我搅成这样?像初经人事的毛头小伙,急吼吼,莽撞撞,弄得一头大汗仍不得要领。

抱头鼠窜地离开早春的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胡乱地逛。能去哪儿呢,天下之大,我能去哪儿呢,那就去彩吧喝酒吧,我很久没有去了,那行刻在桌子上的字,不知道还在不在?

刚走进彩吧,就听到挂钟响,我抬头,时针指向上午十一点。老板快步走出来:“好长时间没来了呢,要考试了吧?”

“是啊,忙着呢,考了好几门了,还只有两门。”

“我最近研制出一种新酒了,要不要尝尝?”

“好啊。”

“对了,我想起来了,不能让你喝酒了。”

我接过话头:“是啊,误事!”白他一眼,“没见过像你这么做生意的。”

他憨厚一笑:“咱们是兄弟,我不乱赚兄弟的钱。”

说起来很有意思,三年前,我第一次带久儿到彩吧里玩,正好有人砸场子,老板被打得浑身是血。之前我独自来这家酒吧里喝过两次酒,和老板点头之交而已,但此番他被人群殴,服务生都瑟缩着,没人敢帮他,有个小混混拿着热气腾腾的汤汁准备给老板淋头浇下去,我怒从心来,抓了一张凳子,就朝那人头上砸去,喀嚓一声,竹制板凳折断,小混混的头被砸开了花,老板趁机一跃而起。

警察适时赶到,问明了情况,押走了混混们。从此我和老板成为莫逆,每次上他这里喝酒,他都不愿意收我的钱,我不过意,又拗不过他,象征性地给一点。

才上午,酒吧里没有人,老式唱片机里传来苏联民歌,老板乱哼两句,我坐在高脚凳上,看他调鸡尾酒,闲聊着。

“你女朋友一直躲着你?”

“是啊。”

“可见你真办错事了,她还在生你的气呢。”他说,“就没找个中间人去调解调解?”

“有啊,不过也没什么效果。”我想到乐远。

“今天都六月二十八了,再过几天就要放暑假了吧?”他将鸡尾酒递给我,“你看看,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我接过来,抿一口,味道类似上海的盐汽水。液体银色偏白,晶莹得如同眼泪,我心一动:“就叫……她的眼泪吧。”

老板琢磨着:“她的眼泪,她的眼泪。”他笑了起来,“还真形象。”

“啊,对了,你说今天几号?”

“六月二十八啊。怎么?”

我猛一捶头:“我怎么忘了呢!不行不行,我得走了。”十多天前,乐远给我打过电话,说婚期定在六月二十八日,让我出席。我当时正陷入背书的疯狂境界,答应下来,转念竟忘了。

等公交车的时候,我给乐远打了电话,问清楚是在哪家酒店,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当我到达时,酒店门口挤满了人,乐远来自乡野,家中并无多少积蓄,他又刚工作不久,手头拮据,这婚礼竟是冠绝四海的奢华,红毯铺地,撒满深红玫瑰,花童俊美如天使,新娘小鱼穿一件法式婚纱,裙摆像织满花朵的网,她涂了橙色眼影,樱桃红的双唇,妆容甜美,娇嫩欲滴,犹如堕入凡尘的女神,乐远在她身边,和宾客寒暄着。

我依稀忆起《还珠格格》里面的片断。在苍茫的中原大地上,含香公主蒙着面纱,坐在金碧辉煌的马车里,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车队、马队、骆驼队、古乐队、侍女队,在父王阿里和卓的带领下,一路仙乐齐奏,行进在去往北京城的路上。

冈峦起伏的山壁后面,麦尔丹一袭白衣,蒙着面罩从天而降,一路冲杀过来,落在含香的马车上,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叫道:“跟我走!”

可如今,我不是勇士,那新娘,也不是我幻想过多少次的爱人。我只有站在这里。

人群拥挤,我看到小鱼的伴娘是红果,她穿着样式简洁的白裙,很低调,丝毫不掩小鱼的光芒。我笑了笑,暗想等下该过去和她说说话。

旁边两名女客窃窃私语:“我听说,小鱼那件婚纱,是专门从法国定制的呢,很贵的。”

“她家里那么有钱,才不会在乎这个呢。”

曾经无数次地设想久儿和乐远的婚礼,那一刻我该表什么样的情,会不会当众哭出声,还是微笑着拥抱他们,说着祝福。眼下看到的,却是乐远和别人步入婚姻。久儿,你看到了吗,那个发誓要一生一世呵护你的男人,娶了别人。我的目光滑过宾客的脸,每一张,都是陌生的,没有我渴望看到的那张熟悉的面容。

是了,如果我是久儿,定然也不会前来观礼。尽管那时他和她已有分道扬镳的打算,不再是恩爱如初的恋人。

当初,久儿曾问过我:“弟弟,你看你多粘着我和你哥哥呀,怎么不去找别的人玩?”

“你讨厌我缠着你们?”

“小傻瓜,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要知道,这个世界这么大,除了我和乐远,你还应该认识别人。”

“我不喜欢他们。”

“傻弟弟,我们活着,总会做些不喜欢也要去做的事情。万一我不在,也有人陪你玩啊。”

“无所谓。那些不重要。”我注视着久儿,“姐,你会离开我吗?”

她温和地抚摸着我的脸,我又问:“姐,你会离开我吗?将来,你和他结婚了,是不是就不理我了?”

“弟弟,我对你说过,我不会离开你。”

“无论怎样,都不离开我?”

“我说话算话。”久儿说,“你是个多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啊,老是怕人离开你,怕被抛弃,姐姐答应你,永远都不离开你。”

乐远向我敬酒时,我对他怒目而视,他的脸色变了,小鱼紧张地拉拉他的衣角,又看看我。我猜她会对他说:“我不喜欢你那个朋友。”

再怎么着,我和乐远也是兄弟,兄弟是不会在他的婚礼上闹事的,我努力调整情绪,冲他笑笑,虚伪地说着恭喜,说着百年好合,乐远这才放松下来,哈哈笑着和我碰杯。

宴席散场后,我找到红果,问她吃饱没,她说忙着陪新娘换礼服、重新上妆,根本顾不上吃东西,我说正巧刚才胃口也不是太好,没动筷子。她笑了:“那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去吃,我先去和小鱼说说,对了,我还得换身衣服。”

她去和小鱼说话,我借机把乐远拉到一边。没等我开口,他先说了:“小弟,我知道你心里难受。”

我没好气:“知道就好。”

说实话我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连久儿都都不来声讨,我何必苦苦纠缠?也许我所在意的,是长久以来的信念破灭吧,我总以为久儿会嫁给乐远,他们还是我亲爱的哥哥和姐姐,我们三人不分开。

他们毁了我关于未来的全部构想,而我并无资格去责怪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事理我都明白,但控制不住火气。乐远将手放在我的肩头,说:“弟弟,我出国前,她就变了心,那段时间,我忙着签证,顶着毒辣的太阳四处跑,还忍受着她即将离去的事实,你以为我不难受吗?”他的声音哽咽,“十几年的感情,你以为我就能轻易放得下吗?”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弟弟,我也想不开,很长时间,我都想不开。出国后,我曾托人帮我寻找她的消息,四处打探,也没能找到。说起来很矛盾,有时希望她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哪怕一辈子都躲起来,有时又希望她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唉,真不明白她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他说,“弟弟,国外的生活很清苦,课业繁多,还得打工,又想你的姐姐,我过得很难,后来,我遇见了小鱼。”

我从来不曾站在他的角度上,替他想一想。面对他,我总是牢骚满腹,不顾及他也是有苦难言。我蓦地醒悟,握住他的手,发自肺腑地说:“哥,是我太急躁,你不要见怪。”

他笑了,打我一拳:“你还跟我见外!”一句话没说完,他仓促低下头去,用鞋碾碎一只烟头,“我也希望能找到你姐姐,尽管过去了这么久。”

在他低头的那一秒,我看到他眼里泪光一闪。他还是爱着她的,对吗。

可他要面对的,是整个生活,他只能放下她,怜取眼前人。

三年前,我明白根本追不上师姐久儿后,还自诩人不痴狂枉少年,放浪形骸地周旋于女孩堆中,被她批评过:“自甘沉堕是幼稚做法。你不能这样。”

我狡辩:“我已经很努力了。我试过,我不可能比现在更好。”

“你总是仗着那么多人都疼你都宠爱你,而去伤害更多的人。你看看你,又用这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叫人拿你怎么办才好。是,你无辜,可她们比你更无辜。”说这话的人是我的师姐久儿,换做任何一个,我都会翻脸。

她说得很对。我是个任性的人,渴望沉溺,渴望抓住路过的风,怕孤单怕无人陪伴,因此处处留情,我很混。

她说什么,我都信。但我没做好。我总是办错事,让她失望。她就是因此,而不要我了吧。

她说过的,她永远不会离开我。她是个骗子!我骂出声:“她是个骗子!”

是她主动离开我,离开我们,而不是乐远的错,我又何苦阴魂不散地缠着他不放呢,我真是讨厌极了。

小鱼正和宾客说着话,国外如乱世患难,她遇见了他,他遇见了她,彼此扶持,积累了关怀与爱,此后顺理成章,委实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吧。我太无理取闹了,怎么能拿自己的是非观点去评判他的对错?我沉溺于过去,拔不出来,看到他起身上岸,就不平衡了,心态完全失衡。我感到羞愧,走到小鱼面前:“我祝你们幸福。”随即转身飞快地跑了,不顾路人侧目。

红果追上来,嗔怪:“喂,小太阳,说好了去吃饭的,怎么自己跑了?”

她换了一身衣服,白色吊带背心,牛仔裤,手腕戴了一只玉镯,淡粉色。我问:“芙蓉玉?”云海棠也戴过,我有印象。

“是啊。”

她的白色网球鞋脏了,鞋带又散了,我蹲下帮她系好。

有人大声喊着红果的名字:“夏红果!夏红果!”

我站起身一看,迎面走来一个气喘吁吁的男人。男人很胖,走到红果面前:“夏小姐,能赏脸陪我吃顿饭吗?”

红果微笑着,顺势将手插到我的臂弯里:“不好意思,我和朋友约好了。”

男人比我壮实多了,我无所畏惧地望着他。

红果给我们介绍:“这是我们公司的客户,李生。这是秦正阳。”她俏皮一笑,补充道,“小太阳是我相好的。”

李姓男人伸出手和我一握。他暗暗用了几分蛮力,我不动声色,扳回去。谈笑风生间,已胜了一回合。

哼,想和我扳手劲?乐远也输给我,更何况是虚弱的胖子?

李还算有风度,寒暄了几句,才告辞,走之前对红果说了好几次,下回给她带巧克力,红果冷淡地回绝了。

等李走后,我笑嘻嘻:“嘿,把我拉出来当挡箭牌了?啧啧,还相好的,听着就……”

“有何不可?所谓相好,就是互相要好。”红果坏笑,解释说,“互相要对方的好东西。”

“你家里的巧克力都是他送的吧。”

“嗯,他是个巧克力代理商。”红果问,“去哪家店吃饭?我饿了。小鱼刚才连连说对不起,结婚当天跟赶场似的,太忙了,没招呼好。”

“我天生贱命,满桌子珍馐,就没动几口。”

红果道:“我也是。找地方吃饭吧。”她一摸口袋,怪叫一声,“坏了,早晨换了衣服,把钱包落在家里了。”

“怕什么,还有我呢。”我带了几百块出来的,除了给乐远的礼金,还有一百块。

我们去吃自助烤肉,四十八请她,四十八请我自己,多出四块,一人一只麦当劳的甜筒,坐在公园的长条凳上舔。我们都是宁可走路回去也要吃的主儿。她的吃相很豪爽,吃什么东西都很香的模样,我喜欢。

最怕和女朋友久儿吃饭了,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要么就吃一点,一点就饱了,问她是不是减肥,又不像,她那么瘦。她吃完了就看着我,我食不甘味。你知道,被人盯着看的感觉很不好的,更何况是吃饭时被人目不转睛地瞧着。

“那个男人追你啊?”

“啊。”

“好象还凑合。”

“有点钱,人也不坏。”红果噘嘴,“不过,公司几个小姐妹都让我答应他算了,起码有钱,对我也还行。”

我故意说:“好啊,支持你。”

“不行不行,他太胖了,我可不想日后被人称呼为胖子他老婆。”

“就这个原因?”我又笑。

“就这个原因。”她认认真真地回答。

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是,她还爱着夏白吧。

红果今天请了一天假,我也无事可干,散步到江边吹风,还像上次那样,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日头淡漠,我们看了几个小时的江水,才往回走。

她是本城人,沿路指给我看,那间小小的店铺,她曾在里面淘过一个可爱的娃娃,手巴掌大的世界杯吉祥物,这家店,是她第一次吃西餐的地方,她甚至带我去她的旧居看过,那是掩映在葱翠梧桐小路尽头的一幢普通的两层小楼,她站得远远地一指:“那是我从前的家。”

我看着小楼亮着橘黄色的灯光,问她:“现在谁住在里面?”

“我的父母。”

“要回去看看吗?”

她用脚挑起地上的一只易拉罐,准确无误地踢进垃圾箱:“不了,我们走吧。”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过家门而不入,有什么难言之隐?侧过头的时候,她的脸被街灯照出一脸黄,泪光莹然。

一路她踢出26个罐子,它们在静夜里划出漂亮的弧线,发出刺耳的声音。

“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足球,就捡来很多罐子踢着玩。”她说。

回到家,红果跳进拖鞋里,甩给我一双:“脚都走疼了,换上!”

我去洗手,她做饭,想给她帮忙,她让我先歇会儿,我就去阳台抽支烟,经过客厅时,看到电脑是关着的,键盘上有张手绘的设计图,沙发上堆着几张影碟,我又看了看墙上的油画,确定了画中人是夏白无疑。

红果家的阳台是露天的,她用蒜编了一串风铃挂在窗边,檐角则挂了很多老玉米和红辣椒,颜色搭配赏心悦目,很有田园风味,令我想起家乡小镇。红果走过来扯了几个玉米,说隔水蒸一蒸,味道很好。她做了几道家常菜,我不大会做饭,就帮她打打下手,拍拍蒜切切葱什么的,间或开几句玩笑,倒也其乐融融。

端上桌的是清炒四季豆、苦瓜肉丁、番茄炒蛋和排骨汤,一共三菜一汤,绿绿白白红红,很是悦目。两个玉米与排骨同烹,入了肉味,更是酥软香浓,还有一个直接放在白米饭上蒸,饭有了玉米的气味,玉米里也搀杂了大米的清香,我和红果一人一半,啃得开心。

玉米真好吃,好吃得我可能会记一辈子。

“要喝酒吗?”

“喝。”本来戒了两年的,自从上次在她面前破了例,罢了罢了,喝吧喝吧。

红果到客厅的酒柜里拿酒,问我:“红的,还是白的?”

“白的!”

“好极了!”她拿着两瓶大曲过来,“大热天的,喝白酒,以毒攻毒,出一身汗,最过瘾。”

“就是就是,我觉得白酒比啤酒好喝多了。”

“他也这么说。”

“夏白?”

“是啊。”

我又想起那次她和夏白在雨中的对话了,这么登对的两个人,怎么会说出遭雷劈的话呢,难道是罗敷虽无夫,使君已有妇?

白酒的度数偏高,52度,浓香型,红果说是二十年陈酿,打开瓶盖,她深深嗅着浓烈的酒香,陶醉地闭上眼睛。我拿起瓶子,和她碰了碰。

红果说,小时候,爸爸喜欢喝酒,可家里穷,只买得起散装的纯谷酒,每次都差她去街口小店打酒,三毛钱半斤酒,盛来大瓷碗里端回来。一来二去,和店主熟了,打的分量十足,满满一碗,要走得很慢很小心,才不会溢出来。十多年前,那段路很难走,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土疙瘩和石块,碗稍微一倾斜,即有酒泼出,她舍不得浪费,赶紧沿着碗沿哧溜哧溜喝上几口,爸爸从小培养她的酒量,到了现在,完全派上用场。

酒很辛辣,含在嘴里感受片刻,才吞下去,喉管烧灼一片,刺激迷人。我们就着菜,闷声不响地喝着酒。

我的酒量大大不如红果,不到半瓶,我就有些醉,靠在沙发上,停不下来地说话,说了好多好多,后面的事情,就全不记得了。

一夜宿醉让我头脑欲裂,醒时已是凌晨,我和衣躺到在床上,房间里开了一盏小小的壁灯,柠檬黄色的灯光很温馨,红果把手搭在我腿上,趴在我脚边睡着了。我挣扎着想起来,刚一动,她就醒了,连忙探身问:“小太阳,你醒啦?”

“嗯。”我问,“你一晚上都在?”

“在的。”她坐到我身边,将搭在床头的湿毛巾拿过来,帮我擦擦嘴,“你呀,酒量不好,逞什么能!”

我闻到房间里的馊味,狼狈地问:“我刚才……是不是丑态百出?”

“知道就好,吐了一身,打算给你换衣服的,你倒贞烈得很,醉了都把手抱在胸前,死都不松开。”

我一看,呀,床单都被我弄得脏兮兮的,讪讪将它一卷,摇摇晃晃地向外走去:“我去洗洗。”

“床单我洗,你去冲凉。”红果问,“要不要感受天体浴?”

“嗯?”

“你还没有见识过我的阁楼吧?”她带我登上阁楼。

我环顾四周,羡慕得原地转了几个圈:“谁设计的?真好!”

“我嘛。我是做设计的,你忘记了?”

十来个平方米的空间里,透明屋顶,宽大的洁白浴缸,连屏风都没有用,旁边还有一张单人床。红果说:“有时我躺在床上看书,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和月亮。”

“嘿嘿,淋浴的时候,会被神仙们偷窥的。”

她蔑视我:“就你那身板,仙女们会瞧得上?”看我张牙舞爪地向她示威,她作恐惧状,“好吧好吧,你就在这里洗,我去给你拿毛巾,还用那条毛巾呀,我没收呢。睡衣马上找给你。”

屋顶完全透明,夜色幽蓝,新月如钩,风很清朗,偶尔有几片叶子掉在窗台上,或者花儿正悄悄地开了好几朵。

洗完澡,穿上睡衣,它宽宽大大,想来该是夏白穿过的吧。摸到手机看时间,凌晨三点过五分,这是我出生的时辰。此外还有几条短信和两个未接来电,我一一看过,都是女朋友久儿打来的,短信里她说:小阳哥,你在哪儿?我想你。

两条短信的内容一模一样。我想她找不到我,着急了。

有时我会想,我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她,我照顾她,努力宠她,待她好,可是,没有痛的感觉,我爱上她了吗,我本以为,爱是有患得患失、忐忑不安、若即若离等痛感交替出现的,但对她,从来没有这样。

平心而论,我的这个小女朋友久儿是个好女孩,模样好,性情好,心眼也好,是个温柔可人的女孩,一切以我为中心。总而言之,我喜欢什么,她就投其所好地把自己武装成什么样的,还和我去照大头贴,手机链子上、钥匙扣、钱包都统统放上一张。

云海棠在课堂上讲到余华,我照本宣科地说给久儿听:余华的《活着》是本伟大的书,它告诉我们,活着的本质就是活着,任何意义都是强加的,这个作家对死亡题材有种病态的迷恋,他从不热爱这世界,只将人性里最偏执的邪恶直白地展现给你看。久儿当天就去借来几本余华的小说读,虽然事后向我诉苦,说看不大懂。

她当然看不懂了,才十七岁,又没受过什么苦,想领会这样的小说,会颇费周折。

亦舒怎么说来着?美则美矣,没有灵魂。

但做人何必苛求?我自己也未必有灵魂。

午夜梦回,我想,我是对不住她的,不爱她,却又耗着她,然而每次面对她,我都开不了口说分手,真希望她很泼辣,容忍不了我的花心和浪荡,更容忍不了我对她不够好,能跟我大哭大闹,我可以理所当然地拂袖而去,但她不是,她总是那么恬静冷漠,我不知怎么说才好。

是,我后悔了,我想,我更适合独自一人。是谁说过,在情场,最大的智慧不在于你能追求到手,而是你能干净利落不留后患地摆脱。我还未修炼到家。

红果百无聊赖地玩手机游戏,床单已换上干净的了,她喷了空气清新剂,室内充满着柔和的薄荷香,CD机里飘着若有若无的轻音乐。

“床单我洗好了,晾在阳台上了。”

“你一夜没睡,快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她笑笑:“睡不着。你呢?”

“我也睡不着。”

两个夜猫子靠在床上,中间隔点距离,聊着天。

“喂,小红果,你不怕我会占你便宜?”

“我以为我是谁,值得俊秀如你努力色诱?”

“那就是打算半推半就?”

“你这个小孩子,嘴巴还真坏。”

——有些调情的意味了。

我正色:“小红果,我刚才……乱说了什么话?”

“有啊。”她笑,哼起了歌,“拉着我的手胡乱的说话,只顾着自己心中压抑的想法,狂乱地表达。”

我嘻笑:“我还拉着你的手放在我手心了吧?”

她点点头:“你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久儿?”

“对。那是什么人?你的爱人?”

我忽然失控,再也抑制不住,断断续续地将和久儿交往的过程尽数讲出。 ZOZ04aqbrX7b3UmxthuaTPuLhB2e9AIhB066Tf9SZN1rV7CjOhkyxAWOubM9Cr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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