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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花开如谎

正好是周末,该去找找乐远了。上次见面人太多,独处机会少,这次要问清楚,至少得问问这两年他们是否互通音讯,有久儿的新邮箱和手机号码没有。我总是会想,无论如何,她是舍不得他的,这么多日日夜夜,她身处我所不能感应的角落,必然是有过思念的,也许在某个相思成疾的月夜,她会忍不住给他打个电话。

先给乐远打电话,响了许久,无人接听,再打,照旧。我放下手机,去网吧里打了半天CS,最近又出了一种公测游戏,规则老套,但背景音乐异常舒服,我听了好几遍。

离开网吧后,我思量着该去剪个头发,剪成根根直立的那种,喷点摩丝抓一抓就很有型。

半小时后,穿金黄色的格子衬衣,牛仔裤,球鞋的少年,对着镜子照照头发,神清气爽地走出理发店。

学校离乐远的公司很远,反正不着急,就走过去吧,看看风景看看行人,也挺好。明珠阁大酒店门口泊着车,名流显贵出入其间,一派歌舞升平,除了警察、被害人家属和我,还能记起那宗血案的人不多了吧。久儿曾经做过义工的福利院里,老人还在念叨着她,惹得我陪她一道难过。料理老人睡下,我走到广场附近,买瓶红茶,跨坐在栏杆上,抬头望天。阳光响亮,隐约看到飞机,拖出长长的轨迹,小孩子们指指点点地欢叫。

我坐在那里,做好随时扶起跌倒的小孩子的准备,不,应该随时准备着不让他们跌倒。倒下去很痛的,半天爬不起来,我试过。

到达乐远的公司,再给他打电话,仍是无人接听。那就抽根烟吧,也许再等等他就出来了。难得有学油画的男生像他那样,不喝酒,不留长发,不穿脏兮兮的衣衫,并谓之艺术气质。他是完全不同的人,自律极了,衣领清白,谈吐自有分寸,做任何事情都有规划,一件件,一桩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久儿师姐当初喜欢他,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含一口烟,慢慢吞,慢慢吐,享受的是过程本身。十三岁那年,偷老爸的烟,躲到公园里抽,蹲在石椅上,把烟叼在嘴里,一边吸一边思索,觉得自己很成熟。成熟——真是令人向往的字眼哪。

从此就爱上了烟。它不会离开我,随时听我召唤,对我不离不弃。

等了许久,也不见乐远出来,我有些饿,就去不远处的大排挡弄点东西吃。

黄昏,虾红色夕阳,天边几只鸟儿掠过。这是我喜欢的时辰。很多很多年前,刚洗过头发的初恋女孩久儿坐在暮色将临的小院里背书,石凳下一只白色猫咪慵懒地趴着,暗影重重的葡萄藤下,女孩的面容洁净宛然。

我站得远远地看,生怕呼吸声会惊动这幅画面的静美。那一刻深觉得上苍的恩慈,让我仿佛置身桃花源,任何伤痛都灰飞烟灭。

这次,我看到的是夏红果,她穿灰色薄外套,工装裤,坐在临街的小桌子边吃饭。

环境很脏,地上到处是油腻腻的劣质餐巾纸和乱七八糟的一次性碗筷,摊主从旁边的塑料盆里捞出青葱和姜,抓一把干辣椒,倒入锅里爆炒,辛辣的烟雾升起,坐得近的人不断咳嗽。

我又抬头看看天空,紫蓝色,云层低掠的鸟群,夕阳在远方。

只有夏红果一个人,桌上摆着两道川菜,水煮肉片和麻婆豆腐,猩红一片,她夹两片菜在碗里,自斟自饮,看上去自得其乐。

我被感染,坐下来,掰开木筷子,夹一片肉,哧溜吃下去。

她抬头,看到我,笑了:“你来了。”

“来找我师兄乐远,饿了,先来吃点东西。”

“哦,他去外地开会,要坐明早的飞机才能回。”

“难怪我打电话他没接。”

“他手机落在办公室了,响了一下午。”她问我,“吃点什么呢?”

“卷心菜。”我补充,“酸辣的。”

“要酒吗?”她问。

“不了,我戒了两年。”

夏红果大为可惜:“酒是好东西。”

真没料到红果的酒量这么好,就着一口菜,能喝下半瓶子。她是豪放派,白酒也敢嘴对嘴直接灌,连邻座的男人都咋舌,不住地看过来。

问她怎么这么能喝,是不是北方人,她摇摇头,解释说是爸爸是个酒葫芦,在她出生没多久就用筷子沾一点给她舔,天长地久,这海量也就练出来了。

卷心菜很快上来,我真饿了,狼吞虎咽一番,有刹那恍惚,好象是几桩旧事,久儿拿了奖学金请客,那时大家都年轻,才不顾吃相,什么菜上来,没几分钟就一扫而空,连讨价还价都理直气壮:“就这么些了!差两块,抹了吧?我们是常来的。”摊主从不为难学生,好脾气地手一挥。

才意识到我和红果不过是第二次见面,如此自来熟未免不妥,但我并没有羞赧的感觉,抬头冲她笑,她抓过纸巾,自然而然地帮我抹去嘴角的油渍。

我一呆。她让我想起久儿。想着,竟叫出声:“久儿。”

她看着我说:“我叫夏红果。”

“以后我叫你久儿好不好?”

她说:“我叫夏红果。”

这和我所交往的所有女孩都不同。她们会问我:“为什么叫我久儿?”

“我希望天长地久。”每次我都骗她们。她们却很开心。

吃完饭,看看时间还早,和红果并肩而行,她走在我右边,一个手臂长短的距离,伸手可及。她走路一跳一跳,哼着儿歌:“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那模样像个玩偶娃娃,斗志昂扬,劲头十足。

我接下去唱:“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小牛的哥哥带着他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怎能忘记,当年的久儿,以这歌为背景跳过舞,我则扮演歌中的大哥哥。多么遥远的那些事啊。

红果很开心,拍拍我:“小时候我可喜欢唱它了!”她说话总是喜形于色,一双眉毛也会跳,脚链丁零作响。

初恋女孩久儿是不用饰物的,只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用指尖摇着钥匙串。此后很多年,我常梦见这种金属碰撞的清脆响声。但那些走在她身旁的、带有植物清香的年少,是永远过去了。那个年代,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却没能在生命里多停留半刻。而我所执着的,或者是偏执的,到底是什么?

和红果数数这一带有多少盏路灯,对第二十二个经过街口的行人说你好,将对方唬得愣半天,边走边回头看,而我和红果相对笑弯了腰。

二十二是她的年纪,在她二十二岁时,我遇见了她。

认识久儿师姐时,她也是二十二岁。我的记性真不坏。

红果说:“小太阳,带你去看看江水。”

她叫我小太阳。记忆里只有初恋的久儿才这么叫,小太阳,小太阳,不要生气呀,小太阳,今天我过生日,去吃蛋糕好不好?

不知道她还会想起我吗。

我的喉头有点哽:“怎么叫我这个?”

红果嘻嘻笑:“你看看你穿得多么金灿灿。”摸摸我的头发,“还剪了个愤怒的头发,像太阳的光芒。不叫你太阳,叫什么?”

“我叫你久儿好不好?”我又厚颜无耻地凑上去。

她有她的坚持:“我叫夏红果。”

我瞪着她。她回瞪我。

我绷不住,扑哧笑出声,妥协:“好好好,小红果。”

夜间的江水在霓虹映照下明明暗暗,夜风很好,不时有情侣和我们擦肩而过,有人在江滩上写下对方的名字,画一颗大大的红心,将字与字亲密包裹,学生气的表达,还是让人心存善意地祝福。

红果双手撑在栏杆上,俯看滔滔流水,长久不出一声。从我的角度看,她有张线条硬朗的侧面,右耳戴了一颗细钻,像一闪一烁的泪光。

我想她在思念某位故人吧。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人,也有过复杂阴霾的往事吗。

红果很久才回过神:“谢谢你陪我。对了,上次你借给我的外套,我该还你了。去我家里拿?”

“好啊。”

红果在城市南郊的小区里买了一套小小的公寓,因为是顶层,附送阁楼。上次送她回家,只送到楼下,之后坐出租车返回。这次上去拿衣服,感到新奇。

她穿球鞋,走路喜欢跳,掏钥匙开门时,我看到她的鞋带散了,蹲下帮她系,站起身时,她已拧开壁灯:“进来吧,房间有些乱。”

一点都不乱。茶几、沙发、电脑一样样地看过,我的目光停留在墙壁的油画上。画面是黑衣男子走向丛林深处的背影,颓败夕阳掩在枯枝那端。构图倒是平平,吸引我的是色彩,黑红两色,像是拿笔剁上去的,有股子发狠似的绝望。

红果一进门就去开电脑,熟练地打开音乐夹和音箱。她给我拿过外套时,音乐正好传来: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她踢掉鞋子,随着节奏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唱得兴高采烈:“阿树阿上两只黄鹂鸟,阿嘻阿嘻哈哈在笑它,葡萄成熟还早得很哪,现在上来干什么?阿黄阿黄鹂儿不要笑,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

真有趣,喜欢儿歌的女子。

电脑桌上,堆放着几张设计图纸,我拿起来看了看,都是未完工的,应该是想表达同一件产品,尚在推敲中,每一个细节处,都小心地圈出来。

键盘上搁着一块咬了一半的杏仁巧克力,被锡纸包着,红果拈起来,丢到嘴里嚼掉,从旁边的抽屉里掏出几个扔给我:“来。”

我接过,咬一口,真香。

她又跑到卧室里,抱出几大盒,塞到我怀里:“我吃不了,拿走。”

我一看,都是费列罗意大利榛果威化的,还没有拆封,包装盒上贴着价格。很小的一盒,卖到不低的价。

无端觉得红果该是勤俭的女孩,这些巧克力必然不是她自己买的,甚至也不是她所喜欢的人送来的,是以慷慨相赠。我拽过外套,铺开,将巧克力整齐地垒成一摞,码进去,两头打个结,当成包袱似的,背在肩上:“我该回去了。”

巧克力我也不大吃的,但它让我想起早春,我盘算着,可以趁下次上心理学时,托云海棠带给她。

红果抬头看到挂钟,哎呀一声:“这么晚了?你怎么回得去?”

“坐车呀。”

“公交早没了,出租又贵。”红果伸个懒腰,“我有两间房,怎么个睡法都绰绰有余,你就在我这里睡一晚。明天星期天,你不用上课吧?”

“不上。”我坏笑,“你胆子真大,让陌生人进来也算了,竟敢留宿?嘿嘿。”

她瞥瞥我:“要劫财的话,我买这个公寓花光了全部积蓄,还扯上一身债。穷人一个,烂命一条,不值得下手。至于劫色?”她笑了,“你还是个小孩子呢,大一?”

“大三了!”我气鼓鼓。最恨别人以为我很小了。

“啊?你都快毕业了?我还以为你顶多十七。”红果笑道,“我本来要猜你读高中的,问起乐生,才知道他是你师兄,那么你念的是大学。”

越说越离谱,气死人。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好小啊,好小啊,说十五岁,也像。”老气横秋地叹口气,“我都二十二了,什么破世道!”

“我驻颜有术。”我不客气地坐到电脑前,鼠标点几下,发现有CS,问她,“你也玩这个啊?”

“咳,我老是老了点,不代表不热衷你们年轻人的玩意儿。”她向卧室走去,边走边说,“我先去洗澡,你玩吧。”

玩起游戏我很容易投入的,不去想她留我住下的想法。答案很一目了然,对她来说,我实在太小,跟小孩子没区别,嫩着呢,能给她带来什么威胁?

不能想下去了,真让人气馁。以前我对久儿师姐说过:“虽然你很厉害很厉害,可我还是想照顾你。”

久儿和乐远当场就哈哈笑开了,让我很窘的,拜托你们好歹忍住,背着我再笑行不行,怎么笑都由你们。

我还是这么小一坨,连自己都看不好,被生活弄得满头包,要动真格的,我顾得好谁?可我那会儿固执地说:“看着吧,姐,我以后肯定会把你养得好好的。”

久儿见我不高兴了,和乐远使个眼色:“好好好,以后我们就靠你养了。”

“就养你一个,他是大男人,不能吃软饭。”

我还没忘记呢。可是久儿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走掉了呢。

收到新交往的小女朋友久儿的短信,她说,小阳哥,今天没找到你。我回道:有事,你睡吧,久儿乖。

红果穿着睡裙出来,擦着头发:“小太阳,你也去洗吧。”

“好。”

她把头发随意挽上去,裹进毛巾里:“你等等,我给你找件睡衣。你先去洗脸吧,毛巾我给你准备好了,蓝白格子那条,新的。”

隔着雾气腾腾的玻璃门,她打开一条小缝,将睡衣递进来:“凑合着穿吧。”

也是蓝白格子,男式,八成新,散发出熏衣草的气息。是她某位亲密的男子的物品吧。

出浴室后,看到红果没有坐在电脑前,扭头一望,她在吹风呢,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几次,她都不接。

阁楼上养了花儿,她打开天窗坐在上面,裙子里鼓满了风。

我坐下来,看她赤着脚,摇头晃脑地唱《捉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我看着她的身影,忽然很想向她诉苦。如同旧时的革命青年,心念单纯,跋涉了数千里,磨破了几双鞋,吃光了干粮,衣衫褴褛地到达了延安,见到了毛主席,见到了红太阳。老远就望见毛主席向这边走来,心中万般窃喜,又不知所措,可还是感到了亲近,知道那是可以信赖的人,是可以不计较吃了这么长时间的苦,安心地被他招呼着,好好地先睡上一觉再说的人。

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收回目光,看向屏幕。她刚才浏览的界面没有关,是个言情网站,她看的那篇,是个叫纯白阴影的作者写的。我点了几下,查了查此作者全部的文章,怔住了。

我看到了一篇令我有点印象的《绝色伤口》。上次只是匆匆扫了几眼,此番点开,一页页地看下去,坚持了几章,我看到一则评论:

纯白,我会将你的小说里提到的歌一首首地当下来,边看文边听。

就算没有看到这句,迟钝如我,也觉察出这位作者有这个习惯,不断地跳出一段段歌词,任性地打破叙述的节奏。她也明白有这个坏毛病,在小说后面打自己的嘴巴:我错了,但我想下次我还会再这么干。

看,明知故犯的人到处有。我也是。是知道放弃包袱,更能抵达幸福的,道理我都懂,做不到而已。

说服不了自己,又如何能幸福。

睡前,红果拎来一瓶红酒,又寻来两只高脚杯,瓶身棱角尖锐,银白色,如一把四面带刃的刀,杵在面前。她给我们各自斟满一杯:“干了。”

此时我已戒酒两年,稍一迟疑,还是悉数喝下。酒味微苦,微涩,微咸,微酸,还有隐隐的甜,甜味微弱,要仔细地回味,才能体会得出。总之,是一瓶五味杂陈的酒,像情人的眼泪。

如果,你尝过情人的眼泪的话,你会明白,那是怎样的滋味。

红果笑盈盈:“红酒里的丹宁酸,据说对皮肤有好处。喝点也无妨。”拍拍我的脸:“小太阳,睡吧。”

她穿着拖鞋,向卧室走去,踢踢踏踏。

睡了一夜好觉,没有失眠,甚至没有乱梦,隔壁房间里的红果让我安心。早晨起床时,她已坐在电脑前了,神情甚是专注。

我洗漱完毕,站在她身后看她做设计,听到外面有人摁喇叭,两长一短,共三下。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红果噌地站起,连拖鞋都顾不上穿,赤脚向窗前跑去。我好奇于她的举止,也跟了过去。

楼层太高,只依稀看到一辆黑色汽车停在楼下,旁边站着一个男人。

红果的脸色微变,朝男人挥挥手。

男人示意已看到她了,掏出烟来。

红果缩回来,钻到卧室里去。我不明所以,问:“你怎么了?”

她打开衣橱,埋头寻找着,很快拽出一条裙子,这才舒了口气。

我斜靠在门边,看她手忙脚乱地拿起裙子在身上比划半天,笑了:“你要穿它?”

“是啊。”她头也不抬。

“才五月初,你会冷。”

“我几年也穿不了一次,没关系。”

我退出来,听《捉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童音声声呼唤,勾人回忆。

红果换好衣服出来,我抬眼看她。实话说,裙子样式太过简洁,天蓝色,风轻云淡那种蓝,接近于浅白,连衣,无袖,纱质,像是学生裙,并不出彩,况且也太单薄了些。

“冷吗?”

她坦率地回答:“冷。”可还是找出凉鞋穿上,一双素足,像婴孩的脚,白如清瓷。

是怎样的男人,会令她这般手足无措。

“他在等你?”

红果轻轻地旋转着,眼里光芒闪烁,她没有用香水,亦不施粉黛,何以我仍觉芳香四溢呢。

她恍惚地背起背包,“走吧。”

我迟疑:“需要我回避吗?”

“嗯?”

“一大早,我和你并肩出门,我怕他误会。”

“不会的。”红果说,“你这么小。”

她又说我小,这和久儿真像。我咬住嘴唇,随她走进电梯。

看到男人时,我有片刻怔忪,他很眼熟,可我不能确定在何处见过他。再一想,我知道红果客厅里,画中的黑衣男子是谁了。哪怕,只是一个背影。

男人的个子挺高,一米八以上,单眼皮,细长眼睛,五官轮廓像八十年代电影里的英雄人物,有种朴素的阳刚之美。

我以为,红果喜欢的男人,该是英俊倜傥的,要聪明些,年轻些,会玩会跳,像火一样才好。可面前人,像极北的雪,铺得辽远静穆,茫然,茫茫然。

穿着白衬衣的男人,嘴角微微上扬,笑意越来越浓,双臂抱在胸前,专注地看着红果。他看起来并不年轻,三十上下,清晨的阳光从树罅倾泻而下,他迎光而立,金光灼灼的面孔。

红果搅着手指,走到他跟前,他比她高出许多,她需要仰起脸探看。

他将烟蒂丢在地上,踩灭了,无言地将她的手抓住,放到他的手心。

两人都沉默了。他缓缓地抚着她的手,从手掌到手心,来回不休,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我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衣衫硬挺,眼神晶明,微露风霜,一双手,细瘦有力。我猜他今天没有刮胡须,下巴冒出青茬,如果留起来的话,当是络腮胡子,这在古代可是要称为美髯公的。

他的手放开红果,看向我,说:“你好。”

“你好。”

他并没有问起我是谁。想必在他看来,这毫不重要。他将目光转回红果,似有所语,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帮她整理了裙子的领,很快回到车上。

红果目送着他绝尘而去。这场相见,他们没有对白,从始,至终。我无法判断她心之所想,倒是想起昨夜在纯白阴影的小说里,看到她引用的诗词:相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

我想这男人是残忍的。温煦地笑着,微着痕迹的暧昧,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搅乱她的心。我不懂这样的感情。我想我是真的不懂。

“他走了,换掉裙子吧。你会冷。”我不笨,明白这条裙子应该是男人送给红果的,可能很有些年头了。

“不。”红果瞬间转换表情,脸上挂好笑容,“走吧,你说找你师兄有事的。他该回了。”

我深知交浅言深的坏处,还是问出来:“他是谁?”

“夏白。”

“你的男朋友?”其实我并不觉得她和他,是恋人的关系。不像,太不像了。

恋人该是什么样的呢。我说不好,但肯定不是他们那样。嗯,至少每天都有电话问候,不忙就见面,吃饭逛街,看电影听歌,说些亲昵的话,做些亲昵的举动,就像我和我的小女朋友久儿一样。

清冷的街,阳光如霜雪。红果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我只觉唐突,讷讷不敢再多问。她倒是主动:“我认识他,可能有一生那么久吧。”

“他,是做什么的?”

红果极干脆,吐出一个字:“玩。”

“玩?”

渐渐我便得知夏白是怎样的人。父母离异,母亲在唐人街经营中餐馆,父亲留在国内做教授,手头疏爽,每个月给他大笔生活费。他不缺钱,连工作都懒得找,大半光阴耗在青山绿水间,小半时间写作。

原来是个纨绔子弟,我嘴上却说:“闲云野鹤嘛。”

咦——我追问:“慢着,写作?”

“是啊,他偶尔写点文章。”

我倒吸一口气:“他用的笔名是什么?”

红果奇怪于我的反应:“纯白阴影。”

我差点笑出声。只道有着这么个名头的作者,是个清淡女生,实则是身高一米八三的大胡子男人。要是他的读者得知实情,还会叫他纯白姐姐吗。咄!分明是欺骗读者感情。真是变态啊变态,丫丫个呸,拉出去毙喽。

“小红果,通过今天你们相见这事,你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渺小了。”快到她的公司门口,我说。

她认真地看着我,沉吟了片刻:“你比我高,我踮着脚也高大不起来。”

满以为她会说出什么见解独到的哲理呢,她竟回我这句。

见到乐远,他拍我的肩:“真精神啊,欣欣向荣。哦,可惜我这一向很忙,不然真想和你杀上两盘。”

我真有这么健康吗。欣欣向荣?是荒草丛生的山吧。

他又夸我成熟不少,感叹:“如果你姐姐还和我们在一起的话,看到你这样子,不知多么高兴。”

见他个大头鬼,小阳我再碰到久儿,照样哭得稀里哗啦的,才不要什么懂事。我直奔主题:“你有我姐姐的电子邮件吗。手机号码呢?”我强调,“新的。”

他摇头:“我出国后,想联系到她,但找了许久,都没结果。”

许久吗。才过了两年,你就要和另外的人结婚。所谓的长久,是几天几月?

“小弟,你别不信我,她的邮箱的密码是我的生日,我进去看过,什么都没有。”

“师兄,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人。”

他急了:“我的通讯录丢了,连你的手机号也不记得了,要不是知道你的专业和年级,还真再找不到你了。”

“既然想到找我,为什么不去找久儿。”

他慢慢地回答:“小弟,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是你,既然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就不想接受法律的制裁,当然只能将自己隐藏起来。”

我不信她忘却,我不信她狠得下心。我更不相信杀人越货的事情,她当真做得出来!那不是她。久儿,那不是你所为,我深信,并且,不疑。尽管连日来,警方又到学校来了三回。

他摇晃着我:“你想,一个人存心想消失的话,别人是找不到她的。”

“我以为她也不是这样的人。”她不会仓促离去的。我不是警察,我找不到任何途径和方法替她洗刷罪名,我只能悲观地数她归来之期,捱一日算一日,并笃信她绝非残暴之徒,酿出血案,这不仅是我深知她的善良。别对我说什么她出身乡村,家境贫寒,也别对我说什么一念之差,我只是清楚,有的人终生是玉,无可变更。

他叹气:“你真顽固,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呢。”

不是我放不掉自己。是我确信,她不舍得和我分开的。你说得对,我也不想和自己过不去,但我的幸福,必须有鲜明答案。我要久儿亲口对我说,她不愿意我再出现在她的余生里,才肯罢休。

久儿很疼我的,有次我做了噩梦,吓醒了,跑去找她,对她说,我梦见流浪街头,暴尸荒野,要是真发生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她把我痛骂了一顿,她说只要她还在,就不会让我面临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

我拉着她的衣角,问她:“你会离开我吗?”

“傻孩子,我不会离开你。”

“真的?”

“真的。”

“久儿姐,承诺不要轻易许。”

“你真傻,我们是亲人。亲人是不会分开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你就像个孩子,需要有我在。”

她说什么,我都很信,她说过啊,她会一直在我身边,她怎么舍得离开他,离开我。

乐远最后问:“她真那么重要?”

“她真那么重要。”

“好吧。”他说,“我会继续找她。”

“先从她的家庭着手。”

他黯然了:“傻小弟,你以为我没有询问过她的父母和家人吗。这两年,她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她躲起来了。她妈妈眼睛都快哭瞎了,她爸爸……”他说不下去,把头扭到一边,艰难地再开口,“她爸爸卧床不起。”

连她的家人都找不到她。我还能说什么。我心间如鸟折翼,只觉眼前俱黑,疲累非常。向乐远告辞,随意地走,看到那么多人,可是没人能带我回家。她们都离开我,久儿,每一个久儿。我连这个残缺的自己,都无从把握。这样不知如何到了彩吧,老板一见我,还那么热情,将我邀进厅内。

常坐的位置,已有了人。是情侣吧,都喝了些酒,双颊酡红,吃吃调笑。

老板走过去细语相商,那对情侣让开座位。我坐上去,抚着久儿留下的字体,一如夏白抚摩红果的手那样,疼惜地,怀念地。

在这相似的时刻,回想早晨发生的事件,我想,他是在乎她的。他必是在乎她的。但何以让我认为是怀念的意味?明明她就在面前,可及,可碰触。

我叫了酒,九瓶,摆成三排。不知道酒的名字,大红色,加了冰和别的什么混合物,像鲜艳金鱼的碎尸。这个联想让我状如吸血鬼,喝得更加津津有味。老板逗我笑:“像不像九阴白骨爪的阵形?”

“像。”不接他的话题,干了,干了干了。喝了去死,喝死了去。不要醒来。

我没有红果的海量,理所当然地醉了,醉得很斯文,拿根筷子敲着瓶子背诵《出师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

众人侧目,我背得越发大声。很难听吗,可你们怎么都看着我。谁曾令我一顾再顾?谁在乱世苟全,执意不与我相见?

是谁,是谁。

口齿还算伶俐,可知后劲尚未上来: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谁令我许之驱驰?又曾过去多少日月星辰?

我怎么竟会想起《出师表》。师姐久儿坐在那年的樱花树边,帮我复习功课,脱口大段背出《出师表》,逐句讲解……浮云旧事温柔,层层逼进人心底。

老板递过一杯杭白菊,小小的一朵朵,在水的温润下,溢出了浓香,我喝一大口,又一大口,朝他笑:“我背得好不好?”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好学生。”

“我想回去了。”

活得这样冗长拖沓,如这醉后沉重的身体,我试着走了两步,颓然歪倒。老板说:“你得让人把你扶回去。我生意忙,走不开。”

我能找谁呢,除了我的女朋友久儿之外。给她电话,占线,再打,仍占线。

看,我不是谁人的唯一,她的手机,不是只为我而开。整个世界全盘萧索,我哭不出来,只好笑了,越笑越大声,酒意翻涌,就地躺下,一睡如死,石沉大海。

醒时已是夜里,发现躺在酒吧包厢里,身体软沓沓,挣扎着起来,闻到酸腐的酒气,地上有积水,隐约可见秽物的痕迹。门后有笤帚和撮箕,我仔细地清理过,整整衣领,走出去。

老板坐在吧台调酒,看到我就叹气:“怎么才醒来呢!刚才怎么摇都醒不了!恨不得拿凉水把你泼醒。”

我嘿嘿笑,他将一杯“再见,时光”递给酒保,给我一记暴栗:“下午五点多吧,哦,可能是六点,你女朋友来了。”

我连声问:“是她?是她?”

“就是在桌上刻字那个嘛。我赶紧去推你,怎么都弄不醒。你呀!”

我失落地扶住吧台,脚下不稳,踉跄了一下,抱着最后的希望问:“你有没有问她要手机号码?”

“唉,我看到她来,就进去喊你,再出来,她就不在了。”老板说,“难怪别人说喝酒误事。”

我竟然有心情和他开玩笑:“嘘,小声点,当心你的酒卖不出去。”

虚心地听老板的劝解:“你看看,你是伤了她的心吧,连老天都不给你们见面的缘分,我说年轻人哪,等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有些人是经不起失去的……”

久儿,我怎么又错过了你。我谢过他,回学校,外面的夜风冰凉,我彻底清醒了,又懊恼又郁闷,恨不得再去喝一回,烂醉如泥。

宿舍楼的灯光一盏盏全亮了,一间间温暖的小格子里,不知正发生怎样的故事。走到拐角处,听到篮球场上有人弹着吉他唱:……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我好想知道,老狼和叶蓓唱这歌的时候,哭了没有。

才五月,校园里已有骊歌响起。由此我忆起久儿毕业那年,食堂的夜宵生意特别好,鸡翅汤圆烤肉串,啤酒可乐劣质烟,可以对坐几小时,醉醺醺地在操场上来回地走,胡乱吼歌胡乱说话,月色分明,脚下青草沙沙。

似水流年,柔情无限,两年了。想到这些,是要掉泪的。久儿悠远美好,转瞬即逝,恰似我的少年青春。但久儿久儿,一生还这样长,我还会再见到你,是不是?

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找到一盘齐秦的磁带,塞到收音机里,不开灯,将门和音量开到最大,最大。这是我全部的勇气。

然后,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再度睡去。

醒来笑嘻嘻,抖擞精神,把巧克力背到教室去,拆了一块,边吃边上课。

帝王生活也就如此吧,赏佳人,吃锦食,杯深酒满,小圃花开。云海棠还是那么美,戴上翡翠耳环,在台上讲:“阿尼玛是男性精神中的女性特征。阿尼玛是由男人在漫长岁月中与女人交往所获得的经验而产生的。这种原型有两种作用。第一,它使男性获得女性特征;第二,它提供了一个在男性和女性中相互交往的参照系。既然原型被看作是一种理想的化身,那现实中的女人就很难与它一致。如果一个男性坚持把某一特定现实中的女性与他先天女人意象相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终止。阿尼玛斯是女性精神中的男性特征。它给女性提供男性特质,也提供一种指导她与男性交往的参照系。如同男性形象,坚持把某个特定现实的男性与理想化的意象相一致,就会导致关系冲突和幻觉的破灭。”

我嚼着巧克力,马不停蹄地做着笔记,听见她说:“这段话,不用我解释,你们自然也知道了。它说的是,在爱情领域坚持理想主义,是势必要失败的。”

我抬头望着她。她并不看我,兀自讲下去:“也就是说,面对伴侣时,要将就,不要讲究。”

邻座的女生重复着:“要将就,不要讲究。”在笔记本上划上重重的红杠杠。

真是这样吗,那为何总有爱情至上的人前仆后继呢。对感情,我们唯有悲观和妥协,才能抵达幸福吗。那么,这样的幸福能称之为幸福吗。我非常疑惑,非常非常疑惑。

下课我去找她,扬扬外套里装着的巧克力,想托她帮忙带给早春。她看着我:“今天我没有课了,随我来吧。那孩子独自在家,也闷。”

她款款走在前,衣衫洁白,花边处缀满金铃铛,风一吹便丁冬作响,我看得入迷,连她对我说什么,都浑然不觉。

她家住在教师家属楼里,路旁的月季开得正好,一阵风来,花朵儿簌簌而落,像泫然的离别。爬山虎盛气凌人地攀爬蔓延,阳光柔软如手指。

是早春过来开的门,看到我,她惊喜地叫:“小阳哥!”

我解开背在肩上的巧克力,一股脑地递给她。她捧着它们,看都没看云海棠,拉着我的手,带我走进她的房间。

早春的房间朝南,布置得很卡通,机器猫、樱桃小丸子、凯蒂猫都摆在床上,墙壁上有大幅陕西农民画,趣味盎然。床边是大书架,整齐地陈列着满满的书,我逐一看过去,海子、古龙、金庸、苏童、余华以及过期杂志。我问:“你看得懂吗?”

“不大懂,但慢慢看,长大了就懂了。”

有些事,长大了也不会懂的,很多人一生都在困惑中。我抽出一本《自动化控制》问她:“这个也是你看的?”

“是我哥哥的。”早春跳上床去,从书架最上面找到一个相框,“我和他的合照。他老不在家,不和我们住。”

相框里是一张年代久远的照片,那时的早春可能只有四五岁的样子,穿着小背带裙,头上绑着红蝴蝶结,被面目模糊的年轻人抱着。镜头比较远,只能勉强看出身形,我依稀感觉她的哥哥比她大很多岁,且有些面熟,但应该没有见过。

窗前有个小书桌,我踱过去,看到桌上凌乱地堆着诗集,还有几张画作,刚拿起来看看,云海棠就进来了。

她端着两杯果珍,一杯给我,一杯放在书桌上:“喝吧。”

我说声谢谢,放下画,接过果珍,里面加了冰块,捧在手里透心凉,喝上一口,酸酸甜甜,齿颊留香。

早春仇视地看着她,不说话,拿起来咕噜咕噜喝完。

我暗自叹息,晚娘不好做啊。

云海棠已经看到画作了,拿在手里翻看。早春愤怒地扔掉杯子,砸在地上一声脆响,玻璃渣四溅。她尖叫,上去和云海棠抢。

云海棠不和她生气,微笑着撕掉画,我只来得及看见,好象画的全是横放的梯子,很长很长。真奇怪,一个小孩子,怎么会这么执着于梯子?别的小女孩更钟情于蓝天,花朵,青草这些天真单纯的画面。

她朝我歉意地笑:“我马上来打扫。”捧着纸屑走掉。

我嗔怪早春:“小孩子,给你说过的,不要和她过不去。”

她垂着头,气呼呼:“我不喜欢她。”

“为什么不喜欢她?”

“她不是好人。”

我试图缓和气氛,换了个话题:“今天怎么没去上课?”

“我休学了。”

“你身体不大好?”

她不置可否:“啊。”旋即问我,“巧克力可以拆开吗?”

“当然。本来就是带回给你的。”

“其实我后来去等过你的。”她慢慢地说,“但你老没从经过小花园。”

“最近功课忙,我去得少。”我自然不能告诉她,最近忙着恋爱,忙着喝酒,忙着醉生梦死。

“她教你?”

“是啊,她是我的心理学教师,课讲得很好。”

早春撇撇嘴,拆开了巧克力包装盒,剥开锡纸,小心地拈给我:“小阳哥,你吃。”

我用嘴接住它,她嘻嘻笑,向往地问:“好吃吗?”

“好吃。”

“我爸爸以前老给我买的,可惜他最近老不在家。”

“他上哪儿去了?”

“他有个果园子,去那里了。”说到这个,早春很开心,“下次,我带你去吧,我特别喜欢吃葡萄的,再等等一两个月,就可以吃了!随便吃的,你爱吃多少吃多少,没人管。”她说着,朝门外看了看,迅速地掀开床单,从垫絮里拿出一本速写簿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前面几页,全是葡萄藤,一串串紫色葡萄点缀其间。早春大约是没有学过绘画的,完全没有章法,但画得很认真,还用紫色彩笔将葡萄涂得一丝不苟。再往后翻,全是梯子,长长的,倒在地上,像是被人推倒的,旁边还画了些我不明所以的东西,长方形的物体,和一团团云。我刚想问她这是什么,听到脚步声走近。早春劈手将速写簿夺下,飞快地藏好。

云海棠又进来了,她换了一件月白色旗袍,更显得大腿修长,笑起来唇红齿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她朝我招手:“留下来吃晚饭?”

“不了。我和女朋友约好了。谢谢您。”

“那……看看电影再走?我好不容易才淘到的《十诫》,要看吗?”她狡黠地眨眨眼,稚嫩如幼童。

我无法拒绝,点点头。

她向早春走去,我清楚地看到,那孩子竟吓得一哆嗦,连连后退。

她对她不好吗?我怎么不觉得?哦,我是外人,聪慧如云海棠,是不会在我面前显露的。再说,看她在课堂上,虽然严厉,但不失风度,我不大相信她会对早春很坏。是这小孩子太敏感了吧,我想。

“早春,你该睡觉了,都玩了一天了。”她拿着一块香喷喷的湿毛巾,给早春揩脸,“你身体不好,先睡一个小时,我做好饭再喊你起床。”

早春的脸涨得通红,扭动身体,往旁边一躲,随手抓了一只水杯摔在地上,接着将镜子、电话、装满天星的瓶子全摔了,她赤着脚在满地玻璃渣上走来走去,鲜血直流。她太疯狂了,我和云海棠两人都拉不住她。

我不知道她怎么忽然会这样。

云海棠焦急地去劝她,她更恼怒,大声叫着,用力地撞墙,额头渗出血来。

我口袋里正好备有创可贴,赶紧把早春扶起,贴到痛处,低声问:“疼吗。”她的骨骼细细弱弱,啊,她怎么这样瘦,她这样瘦。

她稍稍平息,朝我笑:“不疼。”转向云海棠的眼神里多了凶狠。她指着额头说,“等我爸回来,我会告状的。还有,我哥哥也快回来了……”

这孩子真傻,明着和她对着干,有什么好处?

没想到云海棠的脾气这么好,耐着性子,弯腰问早春:“疼吗?我给你敷点药。”

早春攥紧拳头,轻蔑地说:“你不用假惺惺了。”

云海棠出去找医疗箱:“我帮你处理脚上的伤口。”

我抱着早春,她在我的怀里安静下来,身子不停地颤抖,喃喃自语:“我怕,爸爸,我怕,哥哥,我怕,姐姐,我怕,我怕。”

爸爸、哥哥。姐姐?谁是她的姐姐?我问她:“你还有个姐姐?”

她摇头:“我只有堂姐,但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姐姐。”她问,“你相信吗,云海棠是个坏人。”

“因为她逼走了你的妈妈?”

她蹙起眉头,认真地想了想,双手抱住头,表情痛苦:“我想不起来了,但她就是坏人!”她斩钉截铁地说,“坏人!”

云海棠提着家庭医疗箱进来,帮她包好伤口,柔声说:“你该睡了。我马上去做饭。”

连我这个旁观者都觉得,她做晚娘已是仁至义尽。

她看着我:“碟片在客厅里,你自己会操作吧?”

我走出早春的房间时,听见她软弱地唤道:“小阳哥。”

我回头望着她。那孩子睁着一双惊惶的眼睛,眼泪盈盈欲滴,像是小鹿面对猎人的枪口,让我很想冲过去,把她抱在怀里,让她放声大哭,就像初见时那样,听着她哀号,将委屈统统哭出来,哭给这世界听。

可这已是家务事,我怎么好插一杠子?因此我说:“小孩子,你乖,下次我再来看你。”

云海棠哄睡了早春颇费了点劲,电影已放映了半个小时,她才出来。我没有开灯,靠在沙发上,任屏幕发出幽蓝的光,明明暗暗地打在脸上。她无声无息地走过来,我抬头一看,灯光作用下,她的面容竟如鬼魅。

她坐下,拧开灯。我身旁便又是明艳动人的中年美妇了。她问:“电影怎么样?”

“不错。”

她像是倦极,摸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自己也抽上,头靠在沙发上,缓缓吐出烟圈,像一声很轻的叹息。

我侧脸看着她,这女人,连抽烟的姿势都那么优雅。

“早春生病了?是什么病?她休学在家?”

她一一回答我:“她有精神病,休学两年了,不时常发作的。”

我吃了一惊:“具体是什么?”

她忧心忡忡:“妄想症。”

“啊!”

她说:“别怕,她就是有些被害妄想,觉得周围的人都要害她,偶尔有攻击性行为,现在在用药呢。”

“她爸爸时常不在家?”

她略微欠身,将烟灰弹到水晶缸中:“教授很忙,平时课程并不轻,加上又在外面兼了个顾问,在家的时间不大多。好在早春不常发作,大多数时间也就是木讷一点,我照看得过来。”

“我听早春说,他有个果园?”

她说出国内某著名果汁品牌:“哦,那是他做兼职的公司划给他管理的。他是研究营养学的。”

我点点头:“那您真不容易,又要授课又要照顾早春。”私心里我对早春有些怪罪,这孩子,准是童话看多了,以为天下晚娘都恶毒如白雪公主的后母。

“早春倒还好,有些调皮,大了就好了。倒是教授,忙得兴兴头头,许多天才回来一次。”她苦笑,“我也没办法,谁叫他喜欢那些植物呢。”说得超脱,我还是听出深深无奈。

茶几上摆放着孔雀翎,是一撮夹杂着几丝金色的幽蓝色,美妙高贵。我指着它说:“像你。”

她的身子纤瘦地陷在沙发里,轻轻笑着,她笑起来会露出石榴般透明的牙齿,媚态毕露。我在这一刻,竟心猿意马,和她坐得近,随时可以捏住她的手。她的手像块玉,很温润凉滑吧,可不可以让她温暖起来?

女朋友久儿适时打来电话:“小阳哥,你在哪儿嘛,人家都等你半天了。”

我一激灵,于是记起,我是有女朋友的人。 RGuiNQJArFCq1pq4nyeIhDpMQ89lZfOITth4S55STtPYCQnKb/ajXzmnhtIxWL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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