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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下的冰河

查建英

1

我和巴斯克伦始终没能成为真正的朋友。这件事我后来反复琢磨过,但终于不明真义。是我当时过于稚嫩,还是他为人城府太深?抑或命运注定非如此不可?我们就像两艘朝相同方向行驶的帆船,虽然看到了对方甲板上的灯光,却逐渐在茫茫夜海上消失了对方的踪迹。

这是后话。当时我可没把巴斯克伦想象为一个水手。在那段风华正茂的年华,我的生命是一节呼啸而过的列车,把一路风光尽收眼底,又飞快地抛在身后。巴斯克伦也许是路旁壑底一株不起眼的小草,也许是一个我地图上尚未标出的无名小站,我没去注意他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命运之手并不总是捏着贝多芬的重锤。巴斯克伦的叩击虽然极轻,却持久地反复出现,而且越来越清晰,直到最后破门而入。

如果巴斯克伦本人在我记忆中可以用一个符号来表示,这个符号便是亨利·詹姆斯的杰作《丛林中的猛兽》。

我与巴斯克伦结识、交往的中心事件,是我请他讲解这篇小说。

当时我只身远渡太平洋,从中国跑到美国来,詹姆斯算是头一批给我下马威的洋大师之一。老实说,我属于中国文化青黄不接那个地段上发育出来的绿豆芽儿,詹姆斯只不过虎虎地瞪了我一眼——像丛林中的猛兽那样——我就筛了糠。现在想起来真够现眼的。

照理说,巴斯克伦是印度人,我找上他的门,不免有“病急乱投医”之嫌。其实不然。巴斯克伦是语言系出名的高才生,讲一口标准到令人生疑的伦敦英语,使系里几个拖着侉不拉叽南方腔的教授没处放脸。再说,那时我当英文系的图书管理员,巴斯克伦当T·A·,他办公室的门紧挨着我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亨利·詹姆斯也真够惨的。一生致力于爬格子,到头来,连国会图书馆里那一百眼也望不到头的书架当中的一格都没爬满。这可怜的、不足一格的詹姆斯,又被我们英文系那个教英美小说史的教授五马分尸。拣出来供众生剖析的那一块肉,便是《丛林中的猛兽》。而这小小一块肉,又被我和巴斯克伦大卸八段,一段一段榨出汁儿来。

文学书籍被校图书馆压在最底层。也就是说深入地下四十英尺。这所大学的图书馆像这座城市一样,非常现代,地面上盖3层,地底下倒盖了4层。而且为了节电,馆内开架书区域的所有灯光全都自动化,真正做到了人走灯灭。所以我去借《丛林中的猛兽》时,不禁生出穿行在暗无天日的丛林中或一条地下矿道里的幻觉。手里捉着詹姆斯摸出来时,地面人间的阳光正亮得晃眼。不知是我还是手里的詹姆斯吁了口浊气。反正当时我认定写书是现今世界里最没意思的行当。打死我我将来也不会去写书。

同样,那会儿,你就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丛林中的猛兽》居然会成为一块敲门砖,借巴斯克伦之手不懈地敲打我的命运之门。

2

詹姆斯故事的主人公,约翰·马切尔,从童年时代起就有一种古怪而强烈的预感,他此生将经历一场异乎寻常的大事件,这事件将决定他生命的特殊意义。这事件或吉祥或凶险,但肯定巨大惊人。马切尔决心牺牲一切以迎接这冥冥中的召唤。

3

我到美国相当早,远在时下席卷神州大地的世界大串联之前。中国刚一开放,我就跑出来,连大学毕业文凭都没顾上拿。当时政府规定外出留学的人随身只许携带30美元。母亲在我贴身的背心上缝了个肚兜,掖进这30美元。我提着一只硬边的人造革皮箱,在和不多几个亲友行了过于隆重的告别礼——一一拥抱——之后,就匆匆飞上了天。上机前最后一回头,我瞥见母亲满脸泪水狼藉,意识到自己这回真的是要远征到地球另一端去了,心里一下子忽悠一空,涌上一股要呕吐般的感觉。按说那一刻即便痛哭一场,也没什么丢人,可我久已习惯于在公共场所不露真情,这回竟是要破例也不能了。

那一路我大吐大泻。一来是生平首次乘机的生理反应,二来是行前冒着滂沱大雨四处向朋友告别,上机时发着39.2℃的高烧。

从中国那个北方大城到美国这个南方小城,一路得换乘3架飞机,中间还要等机。我36个小时一口饭没吃,饿得眼冒金星,连肠子里的苦水都吐干净了,还在干呕。所以后来我在家信里把自己形容为“空着肚子向美洲进军”。这显然比在太平洋上空大嚼鸡牛鱼更符合一个年轻冒险家的形象。

说来也怪,我第一眼看见美洲大陆绿油油的影子,浑身上下的病倦疲软就一扫而空。第一脚踏上美国土地,就口鼻清爽,行走如飞。后人再不会体验哥伦布当年瞥见新大陆时那股狂喜。他和他的水手们饥病交加,两手空空地挣扎到了未知的彼岸。

但我当时自以为我的激奋之情堪与哥伦布媲美。

那年我整整20岁。当时中国已有几十年无人做这种性质的远征。这两个因素使得一切都染上了一层浓郁的浪漫冒险色彩。

与此行相比,我觉得我20岁以前所经历的一切,甚至我的初恋,全都平淡无奇,微不足道。

4

在意大利南部港市度假时,年轻的约翰·马切尔与一位陌生女郎邂逅。有一天闷热得出奇,他们一起乘船到索伦托去,渡过了海湾,想吹吹风。

当他们坐在船上天篷下乘凉的时候,约翰向她描述了自己那隐藏已久的古怪预感,那几乎是神圣的等待感。

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向另一个人倾吐这桩心事。

十年以后,他们再次相遇。女郎旧事重提,将十年前的所有细节描绘得栩栩如生。而约翰却把这些事几乎全忘光了。

女郎问他:你预感的那件大事,发生了吗?

约翰答:还没有。

女郎问:你还在等?

约翰答:是的,我一直在等。

这共同的秘密将他俩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女郎名叫梅·巴特拉姆。

5

几乎是一到美国我就认识了捷夫。

这恐怕是天意。我在学期半当中到达——正是最不易赁房的时节,而捷夫又偏巧在这时张贴出寻室友的广告。而且指明要女的,要20到25岁。

我和捷夫,加上另外一男一女,正好是两男两女,合租一套大得要命的两厅四卧室公寓。捷夫说,这是最合理的居住方式。全男的不好,全女也不好。性均衡,凡事好商量。

可搞了性均衡,分解组合也容易随之而来。突然搬走的那个女的,就是因为跟另一个男室友彼得发生了性吸引,飞快地组合到一块儿,从早到晚黏得不耐烦,结果飞快地大吵一架,赌气搬了出去。

要不是我找上门,他们非赔掉几百块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室友们一致同意来个不成文的新规定:彼此间再不许谈情说爱,以此保持内部稳定。

彼得为了赎罪,自己拿红墨水把新规定大书特书了一张纸,贴在冰箱门上,以警耳目。

可我竟然许久都没注意到这红色警告。我当时简直忙得恨不得取消睡眠。忙功课,忙英文,忙着打量我的新大陆。

后来,捷夫告诉我,他知道我一直没注意那张警告。不过他认为这无所谓。

他说他当时认为无论彼得还是他自己都绝不可能和我那样的人谈情说爱。

我问:“哪样的人呀?”

他搔搔头发:“这个嘛。你当时每说三句话至少结巴两次。”

我哭笑不得:“要是我想和你或者彼得谈情说爱呢?”

“一只巴掌拍不响。”他说,理直气壮。

我真想扇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叫他从此明白一只巴掌也拍得响。山响。

后来,捷夫自己把那张警告给扯掉了。

捷夫修的是电机工程。当地台湾留学生将此简称为“Double E”(双E)。无论原来修什么,他们大多一到美国就改修双E。因为好找工作。

捷夫却说他从小就爱好工程,爱好电。他的确不用为工作发愁。他父亲开着一个不小的公司,离本地有四小时的车路。他几个月后就毕业,毕业就去他老子公司里“找”工作。

捷夫大我两岁,显得却大了我十岁。不过东方人本来就估不准西方人的年龄。他金发蓝眼高大壮实多毛有狐臭,健康开朗好动声若钝钟,在美国人里标准得没法儿再标准了。不少美国姑娘会觉得他太缺乏特点。我当时可不这么看。我觉得捷夫恰恰是我想象中的真正美国人。就好比我预先画了个框,捷夫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正好落进这副框子,从里面冲我咧嘴傻笑。我为这种幻想与现实的天衣无缝而喜出望外。

至于捷夫那辆白色敞篷车,却不能说典型了。这是他十八岁生日时老子送的礼。我想起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妈妈买回来半斤果脯,爸爸单只揪了揪我的毛刷子。当然这种中西比较没什么意思。可即便在美国,一个大学生开着一辆时髦的双座跑车,也是很抢眼的事。

如果这跑车上再坐着一位黑发棕眼黄皮肤的东方姑娘,那就不只抢眼,简直扎眼了。

是捷夫自己主动提供方便。

先是捎我去超级市场买菜。后是带我在城里四处参观。甚至参观了他本人从不光顾的教堂。

那次,弥撒做到半路,轮到品尝耶稣基督的血肉。西装革履的绅士太太们排成队一脸庄严地走上去,从牧师手里饮食耶稣血肉。

捷夫向我耳语:“别去!那肉不过是一块面包丁,那血就是红葡萄酒。他们连杯子都不换。小心传染病!”

做完弥撒走出来,捷夫告诉我,他信上帝,可不信教堂。

我疑心他其实是不信教堂的卫生标准。

在把小城的犄角旮旯都转到之后,捷夫笑眯眯问我:“怎么样,好奇小姐?”

我微笑,点头:“谢谢了捷夫。”

他挥手:“没问题。你还对什么好奇?”

我不假思索地说:“一切。”

他大笑。“一切。一切?”他又笑,然后玩笑道,“监狱你也好奇?”

我不假思索地点头。

他又大笑,声若钝钟。

他太爱笑。像个笑神。

不久后一个周末,他又把我拉进那辆白色敞篷车。

“去哪儿?”我问。

“监狱。”他戴着太阳镜,不知是否在笑。可他鼻子嘴唇上都毫无捉弄人的线索。

“我家老头子帮着搞到了参观特许。”他得意扬扬。

我至今忘不掉那天的情景:我和捷夫坐在那辆雪白的敞篷车里,沿着一条灌满春风的公路,以七十迈的高时速飞驰向——监狱。

我仍旧记得那些向后疾闪而过的碧绿路标板,那一片片应接不暇的青坡秀水,旖旎春光。杜诗云:“颠狂柳絮随风去,轻薄桃花逐水流。”我那天眼望这幅景象,耳朵里回荡的都是震天动地的摇滚乐——捷夫开车必放音乐伴奏。要么就开收音机,听新闻,听球赛,听天气预报。反正不能让耳朵干闲着。

我甚至还记得那天他放的是一盘“The Rolling Stones”(“滚石”)。

Under my thumb,

The girl who once had me down,

Under my thumb,

The girl who once pushed me around。

…………

诸如此类。反正这首歌唱来唱去我只听清是这个男的把一个不听话的女的按在大拇指底下了。其他好多歌词干脆不知所云。

捷夫亮开嗓门,冲破不可一世的“滚石”,朝我嚷:“他们是一帮坏小子!坏小子!听他们的歌,现在,正合适!正合适!”为了保证我听懂他说的每个字,捷夫常常重复。并且老爱重复句子最后一部分。这种腔调使我联想起国内一些首长讲话,或是干部传达文件。要是捷夫懂中文,我大概会叫他“头儿”。

6

约翰·马切尔从此与梅·巴特拉姆时常会面。

他俩成了好朋友,一起度过了许多愉快时光。这友谊与众不同之处,恰在于他俩共享的那个关于约翰的秘密预感——某种巨大独特的经历将降临到约翰头上。这预感就像一只潜伏在丛林中的猛兽,使约翰的等待充满焦虑。

梅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关切与热忱。

她立誓陪同约翰共同等待。

7

到底是洋监狱。

虽非一尘不染,却也闻不到什么龌龊下贱廉价的气息。犯人们着千篇一律的棉布囚服,并不脏。有面黄肌瘦的,也有肥头大耳的。犯人卷宗都储入了电脑,按按键盘,就争先恐后地涌出来见天日:杀人犯强奸犯偷盗犯抢劫犯贩毒犯贪污犯……

我头昏眼花。飞奔到前院去透气。恰好看见一个犯人正抱着院里一棵泡桐不撒手:“我不去疯人院,我不去!我——不——去!”

监狱文书跟在捷夫屁股后头解释:“他服刑期就要满了,忽然发了疯。”

文书显然对捷夫比对我殷勤得多。“现在全国一般的监狱都满员超载,许多罪犯不杀个把人都住不进去。我们这里目前却还没住满。所以一般我们不轻易给犯人减刑……”他滔滔地说着,唾沫星子飞溅。我看得出捷夫正竭力压制滚滚而来的呵欠。

我仔细听文书介绍。看来美国犯罪率确实很高。监狱都超载了。社会动荡。精神危机。我脑海里闪过一串串判断与结论。但很快发现,这些都是多少年来在国内报纸上看滥了的词汇。我顿时有些泄气。不知怎的,我总希望发现些国内报纸不宣传或宣传得与事实不符的东西。印证大约也算得一种发现,但我总觉得不是真正的发现。

我冷丁问文书:“政治犯关在哪儿?”

文书横了我一眼:“我们没有政治犯,小姐。”

我没在乎他的脏眼球。我很高兴。觉得有了个小发现。的确,电脑上也没列政治犯这一栏。

走出监狱,捷夫问我:“你们那儿有政治犯么?”

我点头:“我爸爸就曾经是。好多年以前。”

捷夫双目如铃:“噢?”

我说:“听说过‘文革’吧?”

捷夫点头,脸上却一片茫然。

我不再开口。

捷夫等了一会,也便不再追问。“这儿也有一种高级监狱,专关犯了法的政治家、大富翁、名人。里面配有彩电、球场、泳池之类现代设备,比一般人家还要舒服。所以人称这种监狱‘Country Club’(乡村俱乐部)。”

我点头,看着路面。他是不是以为我爸爸就是进的这类“乡村俱乐部”?中国风格。配有象棋、戏台、鱼缸之类。

捷夫又放起“滚石”乐。“刚从监狱出来,冲冲晦气。”反正不能让耳朵闲着。理由一大把,他随手就拈一个。

“滚石”的“头儿”朱克·贾格尔唱道:

我得不到满足,

我得不到满足。

我正看电视,

电视上那人告诉我,

我的衬衫可以那么白,

可他不可能是个男人,

因为他和我吸的烟不是一个牌子。

嗨嗨嗨,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

我得不到满足。

我突然觉得心情不好。

8

我和巴斯克伦并肩走在一条铺满青草和鲜花的小径上。

当时并非夏季。可却闷热得出奇。这地方四季不分明,一年到头不是温乎乎就是热突突。我老怀念下大雪,刮西北风,红泥小火炉焐白薯。可话又说回来,从小听着莺歌燕舞,万木争荣的调调,到此方知个中滋味。本地居民总以本地气候为荣,以为古往今来,采天地之精华,钟万物之灵秀,才滋养出这一方宝地,祖宗不知积了多少阴功,才夺得这里的所有权呢!

偏我一到这儿就患了花粉过敏。也难怪,这么多花呀草呀树呀鸟呀蜂呀蜜呀,一年到头花红似血,草绿欲滴,活像一所巨大的花粉工厂,一座天然的热带植物园,试想人活在里头那滋味吧!

我大脑黏滞,眼如烂桃,呼吸困难,鼻痒难熬。

“阿阿阿——阿——嚏!”

这个喷嚏打得实在不秀气。而且由于整日揩鼻涕,衣袋里的手绢早已见不得人。手里的詹姆斯盖着图书馆的公章,总不好撕开来揩鼻涕吧。

我抱歉地朝巴斯克伦笑笑:“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是说,嗯?我说的是什么?”巴斯克伦的眼球上下左右地抡着。

看来打喷嚏这件事实在是讨论问题的大敌。不幸这么一想,我又打了一个,而且非常之响。

这下子巴斯克伦倒记起来了:“我是在谈小说里的那一段。约翰·马切尔问梅·巴特拉姆:‘你以为我简直是神经病,或是一个无害的疯子,对不对?’梅回答说:‘不,我懂你,我信你。’我刚才问你,你对这段对话怎么看?”

我想了想说:“梅是真信了约翰的预感,她自己也有点迷信。”

巴斯克伦说:“那么换了你,遇上约翰这么个人,你会不会相信呢?”

我笑:“我么,我不会。年轻人谁不觉得自己这辈子会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作为?梅和约翰都太认真了。”

“注意,詹姆斯可没说一定是大作为,也许倒是场大灾难呢。”巴斯克伦竖起一根指头。

“你还没真懂我问你的原意。”他又说,“这样吧,我换个角度。你认为梅到底为什么要积极参与约翰的等待?”

我嘟起嘴唇作沉思状。实际上脑袋里一团黏液。上午在教室里念了半天书。下午在图书室里干了半天活儿,这会儿又塞了两鼻管花粉。“梅这个女人性情古怪。而且她的自我不是很充实。”

巴斯克伦几乎听不出地叹口气。显然我没猜到点子上。

“今天真累了。”我抢着说,挽回点面子。

“是呵,”巴斯克伦吹了声口哨,“All work,/No play,/Wakes Jack a dull boy。”(老工作,/没游戏,/杰克成了个蠢孩子。)

“说点别的吧。”我踢踢路上的小卵石。卵石纹丝不动,镶嵌得太到家了。

这一带是体面人家的住宅区,园圃般整洁。家家都有游廊,游廊上都摆着木椅,木椅上都吊着风铃。可惜此刻无风,否则可以听到一片悦耳的叮咚声,令人恍若置身仙界。非得仔细定睛查看,才会分辨出房屋的各种不同风格。至于主人的身份个性,可就全都隐而不见了。

巴斯克伦问我:“喜欢这儿吗?”

我点头:“还可以。”“还可以”是我的惯用语。其实心里想的是“挺喜欢”。但何必把话说得太绝对呢,显得那么不老练。“还可以。”“OK。”这多好。

“我自己都弄不清是不是喜欢这儿。”巴说。你听他这话讲得更含糊。

“这儿的人倒蛮友好的。尤其对外国人。有一回我不过拿着地图站在路边上,立刻就跑过来一个人问我是不是迷了路。”

巴斯克伦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我亲爱的,那种友好很肤浅。”

前面拥过弯就到我住处了。我邀他:“进来喝杯茶吧。”

他摇摇头。他赁的房在三条街外。

9

捷夫后来老说,你真没一点防人之心,当时我带着你那么四处乱转,完全可以把车开到一个荒郊野沟,然后就……

我拿两只拳头瞄着他:“过来,你敢过来!”

可是已经太迟了。捷夫的两只猫爪已经伸到我腋下乱起来。

我笑得喘成一团,连连倒退。捷夫喘着粗气一直把我仰面朝天按倒在床上。

他两只粗壮的手按牢在我两条细胳膊上,身体用来固定住我的四肢,然后用舌尖舔起我的脖子来。

“捷捷捷——呵!”

我痒得浑身乱颤,却动弹不得。

捷夫正在朝我脸上轻轻呵气。我浑身酥软乏力,想起猫鼠之戏。这个畜生!下一步他就要来和我做爱了。

当初我可的确没对他有什么戒心。

他教我开车教得精疲力竭。我太鲁,一上街就招得四周人一顿喇叭。我也绝,来而不住非礼也,使足劲儿跟人家较量喇叭的音量。捷夫坐在旁边座位上,一头接一头地出汗。

等到四周没人朝我揿喇叭了,捷夫又一盘接一盘地放摇滚乐。

我们上了高速公路。并不要去哪儿,兜兜风而已。第二天我就要考驾照。捷夫就要走了,去找他老子找工作。

高速公路上几乎没车。三排大道,任我一人撒欢。

捷夫放下心,竟很快睡着了!

我飞奔着。想起神行太保戴宗,亏他还得往腿上绑什么劳什子马甲!

录音带上放的是一支“披头士”的老歌子:“米萧,我的美人儿/这几个字在一起多么好/我要你我要你我要你/我想你已知晓/反正我将与你同行/我现在告诉你让你明白……”

很真诚的一首歌,加上约翰·列侬那条感情丰富的嗓子。但我还是把它关掉了。

四下里一家伙就静下来。静过之后又有许多声音钻出来。风声。虫声。树声。还有一种我形容不出的声音,咝咝溜溜地无所不在,大约是大气流动之声吧。

我受了感动。扭头看捷夫,他歪头正在酣甜梦乡,四仰八叉,像个信赖的大孩子。他的鼾声加入了大自然的合唱,宛如一串不和谐的低音。我叹口气,心里说你睡吧睡吧睡吧,不会出事。

结果他那一觉睡得我差点开出了州界。

对他这种人你说你能存个什么戒心!

10

捷夫搬走之后,我们继续贯彻了他的性均衡原则。新进驻的同屋西蒙是比捷夫更彻底的乐天派。尾随他的到来,一串串红男绿女们便像七彩肥皂泡般在屋前院后漫天飞舞。

有时候我同他们厮混成一团大醉狂歌,有时候我觉得这个家再也住不得了。

我买下一辆旧Toyota。是七四年产的,肚皮上一片绣点。旧车商说所有北边开过来的车都这样,那里冬天为了防滑老往路上撒盐。这车才开了一万多迈,我笃定它至少还能给我再跑一万多。自觉捡了便宜。而且是辆从北边来的车啊。

第二天去趟超级市场,车前盖就冒出缕缕青烟:暗藏的鬼出来见青天了。原来冷却箱漏水。舍不得马上换,隔天加次水,穷对付。

过了两天消声器又坏了。嘟嘟嘟嘟一路响过去——我跑到美国开起手扶拖拉机来了。不放点血这个坎儿是过不去了。买只新消声器,又顺带把车送到油站大检修了一次。便宜货不再便宜。

我在电话里跟捷夫骂人。他笑够了说:“我们有句成话,讲两种人最信不得,一是政治家,二是旧车商。”

我开着Toyota去餐馆打夏季工。

真正的夏季来了。我每次进车先朝椅座和方向盘上泼冷水,看蒸汽咝地冒起。然后屁股湿漉漉地想象北方的大雪封住公路,裹了大皮袄坐在车里欣赏雪刷上的冰花。颇为阿Q。

家里,后院草坪上常暴晒着横七竖八的肉。我的几个老美同屋及其狐朋狗友如今总脱到几乎全裸。女的三点式,男的一条短裤,涂一身腻歪歪的防晒油。

西蒙是其中最白的,因此特别下功夫。有时索性通体脱光,卧倒在一条花格大浴巾上,一趴便一下午,瞅准没人时猛一翻身。像条烤得奄奄一息尚在拼死打挺的大鲤鱼。他说这样不会晒不匀,不会出黑白分明的两道线。我想他平素进出总还得穿裤子,均匀给哪个看?便想象他关了门在穿衣镜前顾影自怜,禁不住暗地里有些不屑。

有次我把新认识的一位留学生同胞带到家里来做客。正奇怪家中为何人丁全无,有人在后院喊我的名字。走去一推纱门,只听几条嗓子发一声呐喊:

“Surprise!”(“吓你一跳!”)

眨眨眼睛,才看见后院人丁兴旺,烤肉串的,拌沙拉的,还有人在嘭嘭嘭地打开香槟。

“生日快乐!”又发一声呐喊。

不等我反应,连日来晒得红通通的一条条大虾已纷纷走上来与我拥抱,很响亮地接吻。西蒙并在我脸蛋上捏了一把。

我给卷在里面乱裹了一通,抽空喘气道:“可我生日是5天以后呀!”

丽撒嚷着说:“我的是五天以前,他们把咱俩折中了一下。接着肉串!”她系着一条黄棕条纹的围裙,活像一只大蜜蜂。

彼得已经微醉:“没——有——问——题!”他哼哼叽叽地在点蜡烛。

我也高兴起来。

猛记起同胞客人,忙回身,见他正倚纱门而立,那神情如隔岸观火。

我邀他入伙,他支吾良久,下巴扭来扭去好像牙疼,终于扯扯领带走掉了。

败兴。又有什么办法呢。

今朝有酒今朝醉。拥抱亲脸蛋我也喜欢。当作见面礼一天抱他亲他两三次都不讨厌。总比不相干的两个人假惺惺称什么同志好。我们是多么含蓄的民族,含蓄到曾有人倡议连握手也罢免掉,索性双手合抱为礼。这样人体之间的接触就全没有了,余下的百分之百是精神交流。这才见出文明的层次高低来。

张扬,轻狂,在汉语里都属贬义词。一家伙就把人性的一个方面给枪毙掉了。

含蓄却是褒义词。不含蓄的人不是成熟之人。不含蓄的文字则是小儿文字。

可我却偏联想到“含而不吐”,“蓄谋已久”这一类意义上去。

大约我骨子里企盼着脱胎换骨,做个疯癫快乐的西洋人吧。我想象自己鼻梁升高,眼睛发绿,头发像收获前的麦浪一样起伏翻涌。无奈我仍旧是在用汉语想这些事儿。

假洋鬼子!

西蒙一直在灌我。我抵挡不住,渐渐丑态毕露,口中不觉冒出一串中文来。

他好奇得不得了,缠住我要我再说几句中文。随便说什么都行。

“随便么?”我问。于是开始破口大骂,活像个泼妇。我的脸涨得通红,骂得动了感情。

我一辈子没用过这么多脏词儿。

丽撒冲过来,挽住我的胳膊,“你在诵诗么?”

我一下子泄掉气,垂头说:“我是,想表示一下感谢。”

她挺动情地捏捏我的手:“我也是。来,咱俩挨个儿亲他们一圈儿。”

果然我没有平白疑虑和激愤。

不久城里留学生同胞中就传开不冷不热的一堆话。什么比洋人还洋,给中国人丢脸,作风令人作呕等等,后来又从抽象走向具体,出了诸如穿着比基尼和老美一起晒大腿之类的花絮,连Toyota也给揽进去,成为我无耻洋化的有力佐证。

“买了汽车好去餐馆端盘子!”一个拿官费奖学金的学者悻悻地说。他正节衣缩食地攒钱买回国带的几大件。端盘子太寒酸,买汽车又太糜烂。

11

终于有一天,巴斯克伦答应进来喝茶。

西蒙和彼得都去看球赛了。丽撒正做晚餐,见我进来便起劲儿地说:“我照烹调书做了一锅咖喱牛肉饭,你得帮我吃。”

我忙左忙右地张罗茶具,说:“我可有客呢。”

丽撒朝巴斯克伦又看看,说:“您要喜欢咖喱的话……”

我和巴斯克伦都笑起来。“这位先生是印度人,丽撒。”我说。

丽撒好脾气地笑了。

我沏茶。巴斯克伦说:“在伦敦时,也是每天下午必喝茶。这大概是英国人唯一被印度人同化的地方。而且搞得很规范。有回我去The Rite喝午茶,裹了印度头巾,给门厅的侍者拦下了,硬租给我一件西服外套,说是否则谢绝饮茶,弄得不伦不类,结果我只好把头巾摘掉了。”

我觉得好玩。丽撒也客气地笑,一边把两根桂皮棍插到我们茶杯里来。“这样味道更好”,她说。

咖喱牛肉饭相当成功。热气腾腾地盛了黄灿灿的三大盘。我已吃得沁出细汗,巴斯克伦却仍嫌不够辣,撒进去一大把辣椒粉,把我看得两眼冒烟。他很神气地说:“在家乡我们都是用手抓饭吃的。”我便逗他:“那你现在也抓嘛!”

他觑了丽撒一眼,果真下了手。

丽撒连头都不抬。

我没话找话:“丽撒,你真晒黑了。西蒙不行,光红,光脱皮,就是晒不黑。”

丽撒给我奉承得也慷慨起来:“你呢,美人儿,你怎么不晒晒?”

我说:“晒?中国女孩子见了大太阳都要打阳伞呢!”

巴斯克伦也加进来:“至于我们印度人,从娘胎里带来的黑色素就够用一辈子的了。”

送走巴斯克伦后,丽撒问:“他是你好朋友?”

我摇摇头:“我老烦他帮我讲詹姆斯的作品。”

“哪个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

“噢。当然啰,他是美国作家。你怎么从不找我?”

“这……”丽撒学的美容专业。为我的嘣儿头到底需不需要屁帘儿这件事,已经把我磨出耳鸣来了。

“或者问西蒙嘛!他一下午能看两本小说。”

我明知故问:“你不喜欢巴斯克伦?”

丽撒把锅里剩下的一点咖喱饭刮进垃圾筒:“老实讲,初步印象不太好。”

我没有再问下去。

也许巴斯克伦确实不是个讨好的客人。有些话本来没什么,可在某种场合下说出来就显得挺刺激。

不过,我还是想起巴斯克伦那句话:“我亲爱的,那种友好很肤浅。”

12

几年飞也似的过去。

捷夫居然还是每月来看我。这一点真是始料不及。

我早已泡遍了小城里所有的酒吧、餐馆、舞厅、体育馆、教堂、电影院,等等等等。这一切就像地方博物馆角落里陈列的一把旧沙发椅,由于习以为常,我对它完全置若罔闻了。

捷夫也不再是昔日的笑神。

虽然我从没见过他父亲,可凭捷夫的牢骚,我一闭眼就看见他那副老暴君的嘴脸。我把他想象成那种十九世纪的工厂主,有着狄更斯小说里人物那种怪兮兮的名字,矮墩墩的身体里装了五吨火药,一张口就滔滔不绝,把他力大身高的儿子指使得团团转。

我听够了捷夫的牢骚,也听够了自己的安慰话。

“把眼光放远点,亲爱的。顶多三五年,他就不能再这么对你。再过十年,他得靠你!”

“总会有代沟的。他听佛郎克·萨纳特拉,你听‘滚石’,怎么能不顶牛?捷夫,谁不是对自己父母又爱又恨呢。”

我真想说:“你杀了他吧!这是最好的办法。”

可这句“蓄谋已久”的潜台词永远是“含而不吐”,滑到嘴边就变成了“咱们去格林酒吧吧。”

捷夫总是欣然地答应。并且风度翩翩地为我拉开车门,并且说:“我带你去。”

尽管有时是我开车。

格林酒吧的老板比我刚到美国时胖出一圈儿来,还老是抖着双下巴朝我挤眼,还老是咚咚地拍捷夫的肩膀,问他:“发财了没有,小伙子?”

在这暗幽幽没有季节的地方,捷夫永远是从前的捷夫。有时我们俩玩电子游戏。我最常玩的是“Pac-man”和“Dongkie King”。捷夫却爱玩更新式、更刺激的,譬如“星球大战”之类。他玩起来十分认真,输了常会擂桌子,要么抓住指挥柄乱摇一气,像个拿玩具出气的大孩子。有时乐池里有人认出我们,走过来同饮,捷夫就喝得止不住,到最后总要冒出些傻话来。

偶尔我们拣个僻静角落坐,捷夫会突然情意缠绵起来,把我比作阳光、春天、天使之类,仿佛我刚从天边苦海里将他打捞出来。我静静地微笑,疑心他的酒量不似从前大。

可怜的捷夫,又成了父母的大玩偶。

或早或晚,他总要问问我的情况。“功课怎么样?”老是这么一句,仿佛我才上小学三年级,背着一只绣花书包一蹦一跳地进得家门。

“老样子。”我也老是这么一句,好像在回答固定的暗语。

有一次我也不知怎么的,多说了几句:“我越来越学不下去了,捷夫,一年到头跟着教授屁股转到东转到西,考完这考那,我简直没工夫做自己的事情。”

捷夫的反应就像哨兵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错误的口令。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怎么回事?你不是老考A吗?你想要,做什么?”

我摇摇脑袋:“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本来以为……不是这个样子。”

捷夫茫茫然。我也茫茫然,而且惭愧得很。我破坏了固定角色。我本该是阳光,春天,天使。

每次捷夫离开,俩人都挺不好受。在黄昏的风里目送他那辆白色的敞篷车远去,我的心变得软弱,像一块浸泡过的面包。

可第二天早晨我一定会感觉无比轻松。我又解放了。哼着小调在草坪上翻晒出了霉味儿的小裤小褂,眯细了眼睛看树杈上高踞的蓝鸟。举着一段旧胶片观察闪亮的年轻云彩追逐老头儿一般安详红润的太阳。我什么什么都不想。一切多么好。多么好。

我奇怪我为什么让捷夫定期来看我。

这件事显然缺乏充分的理性依据。

现在我已能哗啦哗啦地讲流利的英文,哗啦哗啦地读大本的英文原著。照理说我对此地的生活和学业应该如鱼得水。奇怪的是我却像一只笼中之鸟。研究生院和这所小城日益使我感到窒息。

13

流年似水,长久的共同期待使梅与约翰成为亲密而特殊的朋友。

可是森林中那头隐伏的猛兽还是没有跳出。而这随时可能降临的突变使约翰觉得他与梅的结合全不可能。他不应该把一位女人卷进自己吉凶未卜的命运。

奇怪的是,约翰近来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印象,他觉得梅谈到他们共守的那桩秘密的神态与从前不同,仿佛她知道一些自己尚且不知的情况。

再三盘问的结果更证实了约翰的猜疑:梅·巴特拉姆已经知道了究竟是什么突变在等着约翰。

可是她守口如瓶。

14

这一年,炎夏终于把我逼得忍无可忍。我开上Toyota,衣袋里塞了几张旅行支票,决心去找一块凉爽干燥的“绿洲”。

我几乎一个人游遍了美国的名山大川,名都大城。

每到一地,都有一股似曾相识的陌生感从我心底冉冉上升,早听到过“地球村”的理论,看来在西半球已初具规模了。我的Toyota仅在“肯德鸡”的招牌下就停了不下二十次。我相信这鸡早晚有一天会扑闪翅膀飞越十万大山一片汪洋,在我的故乡安营扎寨。

鸡有时比鹰飞得还高嘛。

在各地遇到好几个新来美国的熟人旧友。

久别重逢,有悲有喜。有当年的交情垫底,如今照样可以饭同吃,房同住,酒同饮。谈熟人不必加注脚,忆往事每每捶胸疯笑。说到眼前将来,则另是一番气象。朋友们大都新到美国,胸中各有一卷宏图。有的有志于商,有的有志于学。个别的仅止有志于镀金加电器。不过全都相当地明确,胸中都有个五年计划,十年计划。

全都有了男人或老婆。有的还把新一代的照片掏出来给我看,洋洋得意地等我赞美。

也发牢骚也骂娘。

A说他一毕业就给“军管”了。分到一个什么委员会,让一帮老头子们压得出不来气。A在大三时发了当时全国第一篇写“代沟”的小说,很出了两个月的名。他说最绝的是,等他真被“老一代”包围了,倒发现这些老头儿们全都是大好人,天真固执,童心未泯。A说他意识到自己与老辈的相亲相通,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未来的雏形。这一点给他的一切反叛打上了悲观的烙印,因为他永远无法战胜时间和历史的意志。正是为了逃避这种悲观意识,他才跑到美国来。“青年总要成为老年,老年却不会成为青年,真理就是这么朴素。”A吸着短短的烟屁股说。

我说:“在美国也没有返老还童这回事。”

A沉思地说:“当然。可这里是青年人的王国。”

我偷眼觑A,他的额角正在悄然后退。

B说她在两年之内就成了出版社的台柱子。“那些一流的稿子一大半是我组来的。可人家说我凭脸蛋儿。我凭什么脸蛋儿?我的腿都快跑断了!丈夫一出国进修,人家更说得花哨了。单位呢,干活时拿我当菩萨供着,发完排,一抹脸,我成三孙子了。闹了几年,愣是不给分房。快三十的大女人了还跟父母睡一屋!我想这脸反正是没处搁了,还愁到美国饿死人不成?”

我说:“文人这碗饭在这儿可不好混。”

B自信地说:“所以我才决定弃文从商嘛!不信混不出头!若混出来再回去,哼,那就全都得另说着了。”

我看看B,她的确英气勃勃,棱角分明。

C说他在这里是完全暂时的,看看而已。C来了才几个月就想儿子想得要发疯。儿子在录音磁带上背诵“床前明月光”,C竟然眼眶红红地放给我听,断言他儿子命中注定要做大文豪。C说老婆来信拼命给他打气,要他“借他山之石”云云。可他决意进修期一到立即拨转马去。回去顶多提个副教授,还得让别人戳脊梁骨,还得为五斗米折腰奔波,可不回去心里就不踏实。

我说:“中国知识分子向来爱国。”

C摇头又摆手:“ ,没那么形而上。这里不适合我。于是选择就变得简单了。”

我掉开眼睛,没有勇气正视他那张平和匀称的脸。

A、B、C全都说,呵,你真是一点没变,还那么年轻洒脱,无牵无挂地一个人到处闯。见了世面,长了学问。没走弯路,没受挫折。简直是生活的宠儿。全都说羡慕我,全都仍记得我是当年班上最年轻的小妹妹。“连文凭都顾不上拿就跑出来寻找新大陆。”他们笑眯眯地说,语气里充满对青春的依恋与纵容。

A、B、C全都相当地关心我的“幸福”。当然对于我,他们不会用“归宿”这一类俗不可耐的字眼。你瞧我是这么一个水晶人儿,这么一个自由电子,闲云野鹤。

一半是为不使他们失望,对捷夫我只字未提。

而他们不约而同,全都小心翼翼地避而不提有关D的信息,这样做我相信也肯定出于一致的好意。

D是我初恋的情人。赴美前夕我和他握手言别,当时彼此都很镇静。我们默默对视了足有二十分钟,像在完成一个冗长的充电仪式。沉默中我们都感到充实。最后我说:“不知何年再能相会了。”D说:“也许不会再有那一天了。”

D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男人。当时我一下子冲动极了,真想跪倒在D的脚前,让他妈什么新大陆见鬼去吧!可D一如既往,他总是像我的一面镜子,透过枝枝杈杈射穿我的本质:“你必须去,”他在我犹豫的当儿说,“否则你会终生后悔。至于我们,分手这一天迟早会来,躲不掉的。”那是我最后一次为D那种预言家的气质所折服。从那时起,我也确信我与D的未来是永不会重合的两条钢轨。

D曾告诉我,他从孩童时代起就不断重复一个关于冰河的梦境。他说这使他骨子里总摆脱不掉一丝迷信,觉得他将来必得在有冰河的地域立命安身。后来他又说到他考虑去西北,可那不是为了圆梦,而是为了许许多多其他的需求。切实的需求。当时我惊叹他父母双亡,下了八年乡,竟仍旧如此富于理想。可是毕业后他真的志愿去了西北。而且听说现在还在那里。

我和D音信断绝已经多年,A、B、C的好意实在纯属多余。

他们同谋式的沉默反而使我心里莫名地烦乱。我疑心D已经十分地“幸福”了,说不定早当了爹。

15

游荡归来已是初秋,小城居然闷热依旧。红枫树浑身上下裹了一团明晃晃的火,在窗前昼夜燃烧。没有蝉鸣,四下里只听见焦绿的苟延残喘与酷暑无声的冗长呐喊。

我意气索然,在家中终日闷坐。一天冲四五次凉,把卫生间搞得像蒸汽浴室。拨弄吉他自娱。往往又被一派金属之声绷得横眉立目,直跳起来。

扯闲书来读。读到妙处,击节失声,略有与古人相通之情。转念一想,古人与其时其事其景其情相通,而我循古人之墨,先已隔了一层。况与今人今事亦时有恍如隔世之感,此生何其“隔”也。不觉又转喜为悲。

同屋们照例在后院晒。调侃的嬉笑声如阵阵热风,慵懒无力地打在我空洞的脑门上。我纳罕他们何不订购了成卡车的可口可乐集装箱前往赤道。多么两全其美的计划!

起居室的电视正放MTV。音量拧到零,结果一串串奔走如飞的灿烂图像便成了一长列无法破译的密码。

后院悠长的笑浪宛如一条单旋律,套住屏幕上吐出的一串串图像和弦,居然显示出某种奇异的关联。可惜我热得头昏脑涨,根本无法参透这个禅机。

“奇异的关联。”这是一支著名的吉他独奏曲。

我曾认识一位在MTV工作的小伙子,他整天的职责就是准时配备、调换各种录像。有一回我问他,“乔治,你的业余嗜好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在家里看MTV。”

真后悔当时没再追问一句。那样也许会真相大白?

Andy Warhol画的那一排Cambell's汤罐头和肯尼迪夫人头像,成了当代美国艺术的划时代杰作。这些重复出现的图像在成千上万美国人心中唤起了复杂的连锁反应——它们象征着一个时代,一种生活方式和一个伟大传奇。思想家们由此对图像与文化的关系大加发挥。

但即使我在美国再住上十年,二十年,这些图像对我也将毫无意义。

或许,到那时里根的成排头像对我会具有某种意义?是的,某种意义,但绝不是最深层次的意义。

归根结底,文化是“泡”出来的。在这个缓慢自然的过程中,你所有的毛孔都得浸到水里。文化不仅有奶血之分,而且许多东西根本学不来。巧妇难为无米炊。

倘有一位中国艺术家将Andy Warhol的创造横移到北京美术馆,在画板上展出成排的窝窝头和江青头像,我想他决不会收获同等的成功。中国的老百姓也许会蹙眉撇嘴,或者发出会心的微笑。但他们的美学观点会将这些图像无情地打入冷宫。

西蒙和丽撒入秋都要毕业了。彼得早已辍学,进了一家银行。说定了我和彼得各背一架相机,去拍西、丽的毕业典礼照。

西蒙说:“我们不如你有毅力有耐心,这辈子戴不上那顶博士帽喽!”

他口气里毫无悔意。

丽撒说:“我要在做弥撒时为你祈祷,祝你将来找个称心如意的工作。”

好像我这辈子注定要衣袋里揣着博士文凭去开出租车似的!

这个博士念得人气量狭窄,神经兮兮。

鸡肋,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巴斯克伦有次问我:“告诉我,亲爱的,你跑到美国来究竟为的什么,从那么天壤之别的一个文化?”

这个问题早被不同的人以不同方式问了无数次,我也早已发展出一套现成答案,可以连珠炮般地射出,内容日臻完善,同时变得毫无意义。我学会了流畅的虚构。

可在巴斯克伦那对褐色眼睛的注视下,我却踌躇了。近来我发现他的目光含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忧郁。这忧郁有时相当沉重,直如凝聚了几个世纪的悲哀。自打首次注意到这一点,我便难以正视他的眼睛,尽管谈话时咄咄逼人地盯视是我从小的恶习,为此曾痛遭母亲训斥。奇怪的是,即使低眉颔首,我却仍能“看”到这对忧郁的眼睛。问起来,他却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情结。

又是一对无法破译的密码。

我终于意识到对巴斯克伦的问话不能以俗人相待,虽然他早已不再向我讲解詹姆斯,我们现在极少相会。

想了半天才说:“我来,就是为了找找看。”

我等着他的下一个问题,心里七上八下。“找什么?”“怎么找?”或者“找到了没有?”他只可能问这三类问题。就像文学理论家只可能讨论三类问题:“写什么?”“怎么写?”或者“写出来没有?”我明白我将必须解释一系列的有关问题,甚至必要时得小小地复述一遍中国近代史。西学东渐,华夏图强,诸如此类。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个“找找看”能做出这好大一篇文章来,做不好巴肯定会觉得我故弄玄虚,华而不实。

结果,巴斯克伦什么都没问,只轻轻说了句:“看看嘛不妨事,找是决找不到的。找到的就已经不是你要找的了。”

16

梅·巴特拉姆患了重病,恐怕将不久于人世。

约翰·马切尔注视着他日益苍白无力的女友,想到她将遗他而去,再不能与他共同等待他预期中的大灾变,心中无比凄惶。

有一天他俩在梅的客厅里又一次谈到他们共守的那桩秘密。

约翰向梅盘诘。梅似乎暗示约翰将在无意识中经历那场大事变。约翰震惊无比。梅却在此刻微笑着站起身。她弱不禁风,却无限妩媚美丽。

“这么说灾难肯定是要发生的了?”他问。

“永远也不会太迟的。”她向他滑行一步,俩人的距离更近,就这样对视了足有一分钟。

约翰极度焦灼地等待她的启示。

结果,病体沉重的梅似乎突然全线崩溃,在痛苦的呻吟中被女仆扶回卧室。

17

我和捷夫的分手是在一瞬间决定的。

那是复活节前夕,捷夫打电话来,说他马上要来我这儿。我说:“马上要过节啦你干吗不待在家里?”他说:“我来接你。”我说:“什么?”他诡秘地说:“没什么,你等我来就是了。”把电话挂断了。

我正在用功做一篇论文,原题是用符号美学来分析安东尼·绰罗卜的小说,为刺激兴趣、调剂口味,灵机一动,将《金瓶梅》拉扯进来,美其名曰“比较文学”。凭三寸不烂之舌,居然把导师说得将信将疑,以为二者真有何等旨意微远的联系。其实只是我自己想重读全版《金瓶梅》。津津有味读到一半,渐觉兴致较初读已减半,况且与绰罗卜那蛛丝马迹的联系也愈加模糊了去。忽又记起D.H.劳伦斯,兴致勃发,跳槽之心重起。好在这位美国导师的专长是符号美学,理论至上,遇作品喜对号入座。我抓住导师弱点,再度摇唇鼓舌,大谈劳伦斯符号与《金瓶梅》性符号的异同,竟再次骗得导师改题的同意——反正他对中国文学一窍不通。回到家中,我为自己一腔子的油滑无耻不胜羞惭。羞惭之后便是空虚,空虚以后又觉出无聊,无聊之后竟寂寞得很了。

桌上乱摊着劳伦斯的几部小说,像一堆被啃得七零八落的骨头。劳伦斯无疑是大师。你想做论文就得啃劳伦斯,你一啃劳伦斯劳伦斯就成了鸡肋,劳伦斯一成了鸡肋你就做不出论文,做不出论文就证明你没有好好啃劳伦斯。

什么都不影响劳伦斯是大师这个基本事实。什么也都不影响劳伦斯在我口中成了鸡肋这个基本事实。

第二十二条军规。

我迫切需要换换空气。

于是哼起一支歌子等捷夫。

我发现我还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满怀甜蜜蜜的焦躁期待捷夫的拥抱和亲热。

门外开始下雨。

我沏一杯绿茶,倚门而立,望得见亮闪闪的树干与沉甸甸的花朵,闻得到烂泥船的芭蕉叶臭与焦米般的茶香。

往事踮着轻捷的雨足悠悠地来了。

卖山楂糟、江米条的老头儿。大雪飘扬中静止不动的飞檐流瓦。被烟囱拴住的风筝。父亲坐牢时母亲流不断的泪水。支援麦收时农民孩子飞抛过来的花蛇皮。D。冰河。D。

微雨朦胧的记忆中,开来一辆白色的汽车——顶篷没有敞开。

我感到隐隐的失望。

捷夫竟周身湿漉漉的。他一边匆匆地亲我一边告诉我,雨刷不知怎么半路坏了,他试修了一下还是不行。

我倒有些高兴,说:“我的车正好借给彼得回家过节了。咱俩走不成了,今天就待在这儿吧。”说罢不管不顾地亲他理成一绺绺的头发。

捷夫怔一怔,嘟囔道:“有这样糟的巧事!”

我还是亲他,也低声嘟囔着:“巧啦,就咱俩,哪儿都不去,不好么?”

捷夫轻轻推开我,说:“我先得洗了澡,然后咱们还是得走,反正雨也不太大。”

我愣愣地看着他往下扒湿衣服。

听得出他把语气放得尽量缓:“亲爱的,我是特为来接你的。好容易才和家里人商定。明天就是复活节啦。你也该放放功课,和我父母见一次,他们都想会会你呢。”

我仍旧不说话,目送他走去浴室。

简直是魂不守舍!我不信一个破雨刷能把他搞成这样。

和捷夫交往几年,从未受到他父母的邀请,也从未感到会面的必要。几个圣诞都是在教授家里度过,捷夫从未有过异议。或许双方都在走着瞧。而我从来觉得这交情不会地久天长,或是任其自生自灭,或是强其深化而导致它戛然中止。

何以他现在突然要我和他父母会什么面呢?复活节本非什么了不得的大节日。

浴室传来哗哗的水声。

捷夫的心绪不宁显而易见。此时想来他那个电话就有些怪。简直不容我开口表示一下我这方面的意愿。也许我们相交日久,他早已在踌躇着下一步的走向。

也许他觉得再不向他家介绍我太不合适了。或者他要请我去以证实他不受父母控制,可以独立自主。也许他要听听父母对我的意见、印象?要看看我和他一家合不合得来?也许我全是庸人自扰,他不过是一时兴起,请我去过家庭节日而已。

可既然说是他父母“想见见我”,为什么又说“好容易才商定”?说不定他出来之前还和他们吵了一架。

我简直是喝了迷魂场。什么大不了的事!

捷夫从浴室走出来,赤裸的身体漫出一团若有若无的水蒸气。他在这种时候常常是不可抵御的,也常常不受任何抵御。

可我们俩这会儿全都心不在焉。我只说了句:“衣服在第二个抽屉。”他就默默直走过去了。

捷夫在我这里总留着一套换洗衣服。这是近半年来才形成的习惯。

上路没一会儿,雨就下大了。雷鸣电闪,天空骤然变得低沉晦暗。

捷夫起初还在描绘如何制作复活节彩蛋,现在也沉默下来。四只眼骨碌碌地看路。

挡风玻璃上的雨水先是如嬉戏的群蝶,然后幻化为一条条滑翔的小龙,现在终于成为一道不透明的蒙蒙雨帘。

二十分钟后,仍然暴雨如注。我们终于决定暂时拐下高速公路,找个咖啡店避避雨头。从路侧凌空高踞的一簇广告牌,可以断定附近有个小镇。

车祸就在此时发生了。

高速公路出口是在一段环形路的尽头。捷夫一边把住方向盘,一边对我说;“贮藏屉里有张地图,你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我翻出地图,正在低头查看,就听到“轰隆”一声,全身猛烈一震,几乎从座位上弹出去。忙抬头,挡风玻璃上已裂出几道大冰凌似的口子,车前盖倾斜掀起,车身死死顶在另一辆车的后屁股上。

捷夫喊出一声:“Oh Fuck!”我只瞥见他苍白的脸庞一闪,接着就撞开车门钻了出去。

我解下安全带——幸亏出发时系上了,否则刚才那一下非把我像颗子弹似的整个从前车窗射出去。试着推推右车门,车门纹丝不动,给撞死了。我只好侧身从驾驶座上爬过去,钻出左车门。

捷夫已经和前面车的司机,一个面孔极窄的中年男人,交谈了几句不知什么,这会儿正匆匆向公路前方走开去。

雨哗哗地泼下来,像幸灾乐祸的洪水。

窄脸朝我喊:“我说小姐,你最好回车里等,你朋友去叫警察了。”

我没理会他,把外套顶在头上,弯腰看车撞的情况。窄脸的车是辆又大又笨的老式美国造,车屁股皮和减震杠给撞得歪七扭八,其余倒安然无损。捷夫的车可惨了,从撞掀开的车盖看进去,我的乖乖,车肚里的部件竟一片稀烂,一截不知什么管子破肠子似的瘫出来,白气像出洞的蛇一般咝咝游窜,引擎看样子是彻底报销了。

撞车点恰在出高速公路后第一个红绿灯前。看形势,窄脸的车是在红灯闪亮的一瞬间停下来,捷夫从高速公路拐下来看不清就撞了上去。幸亏拐下来时已减了速,否则此刻怕已做了新鬼。

我又钻回车,心跳基本正常了。

看来,我是见不成捷夫家的人了。刚才从地图上看,我们才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程。我突然想到,也许这车祸是命中注定。

心跳又咚咚加速。

捷夫也钻进车来了,脸色依旧苍白,好像是给雨水泡的。他重重地把身子摔进座位,吁出口气:“全完了。”

“什么?”

“车。车完了。复活节也完蛋了。”

“你没事儿吧?”我负罪般地问。

“没事儿,”他说,猛然想起什么,“待会儿警察要来问,千万别提雨刷的事,省得再为他妈那两把破玩意儿挨罚。”

我默默点头。警车来了,一前一后两辆,在阴雨中车顶的蓝灯鬼火般地一闪一灭。

我仍旧坐在车里,凝视着车外的一小撮人。捷夫正从裤兜里掏什么证件,一脸毕恭毕敬的神态。警官嘟起嘴,一副司空见惯的架势。窄脸正倚着他的车门,手里捏着半棵烟。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像在另一个世界里发生,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世界。捷夫此刻显得多么邈远、陌生呵。他站在那里,面朝我,却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这不能怪他,他在那里,淋得像只落汤鸡,而我却轻松愉快地坐在这里,为这场事故的发生暗自庆幸。

大概就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终于滑翔到了一个潜伏已久的决定的边缘。

于是我钻了出去,跑到十米外的加油站,给我的论文导师家打了个电话。

等捷夫重又钻回车里时,我已一切准备就绪。他告诉我一切都办妥了,倒血霉的是他的保险公司,因为他们得负责赔偿这场车祸的大部分损失。但他自己的驾驶记录上也因此得写上一笔,回去还得挨父亲一顿熊。现在就等警车调拖车来拖走他的车子。窄脸已溜之大吉。

我问:“这车不能修了?”

捷夫摇头:“一堆废铁,不值得了。”

我们俩不约而同扭开头去,打量这辆瘫痪的车。它曾像一个白色的梦,载着我最初的探寻和发现。我在心里向这白色的梦告别。

捷夫叹口气:“现在我得再去打个电话。”

我尽量把口气放缓:“我已经给我的导师家打了。他说马上就开车来接。”

捷夫扭过头来。这是撞车后他头一次这样仔细地正面看我。“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总得有车来接呀!”

捷夫仍紧盯着我的脸:“我以为你愿意来见我家人了。只要我一个电话,他们马上就会开车来。”

我尽力控制住涌动的情绪:“捷夫,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去。我打了电话,你还没打。”

捷夫失声叫起来:“可你明明知道我不会回去的。我父母在等着呢!”

我忍住心底的失望和无数说不清的滋味,一言不发。

捷夫抓住我的手:“亲爱的。亲爱的,听我一句话,等你的导师来了,就说你变了卦。他不过是你的导师,他能把你怎么样,你是不是担心着写论文的事……”

我摇摇头:“不关导师的事。是我自己想回去。”

捷夫一定听出了这句话里那股最后决定的意味。他待了好一会儿,一直还紧紧攥着我的手。他的手冰凉。

我觉得一阵难受。我们仿佛两个无知孩童,坐在一片倒塌的废墟之上,只有把一切都交给命运的摆布了。

捷夫猛然摔开我的手,吼起来:“跟你的导师下地狱去吧!你这个任性的……”

他终于没说出下面那半句脏话,而只是踉跄出车去给他父母打电话了。

别了捷夫,别了亲爱的,我哑声在心里说,像对着一座沉默的里程碑。

18

我开始四处写信,打探D的消息。

回信一封接一封地拆了,老同学中,竟无一人知道D的准确地址。都知道他在西北的什么地方。F信中说,两年前D来过一信,那时他在某广播电台工作,但马上要调工作,后来就再无音讯了。

C也是差不多的意思,说她出国前还试图通过广播电台和D联系,但到底没有得到回音。

F信中还说,回来看看吧,国内变化相当大。

C的信里则说她读商科已读出了一些意思,而且再有一年半就可以毕业找工作了。C半开玩笑地劝我也去“投机”,说什么文学若没有钱养着就会散发出一股穷酸气,就登不了大雅之堂。

F和C的建议都使我很动心。

可我总觉得,首先得找到D。其余的事在那以后才能决定。这个信念相当强烈,到底为什么我却说不大清。

我日复一日地等信。其实,稍稍与D沾点边的人都渐渐回了信,我该死了这条心了。可我仍在顽固地企盼着什么。我总感到还有一封关键的信没有送到,或者中途周折,被耽搁住了。我毫无理由地坚信像D这样的人不会与所有的人断绝联系。我甚至暗中希冀这封关键的信将来自D本人。

在那些日子里,我变得慵懒贪睡。每日除了对付惯常的功课杂事,就像一个时间的富翁,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于枕边床上的冥想。

实际上,我与D的那段时间说不上很久。过了这些年,能够回忆起来的片断都被岁月染上了一层神圣的光,又锤炼为一段辉煌的乐章。

谁的初恋不是一篇组诗呢?

某日,巴斯克伦约我去格林酒吧。

我糊里糊涂应下来。快到约定的钟点时,我仍独自躺在后院的草坪上胡思乱想。秋千架早已坏掉,唯一的好处是投下一道斜影,恰恰遮住了我的脑门。我浑身火烫,脑子倒还算清楚。我正在想和D那回在海水里游泳。游过了防鲨网,左近没有人。夕照把海水染得血淋淋。D踩着水,一手扶着防鲨网,一手托着我,说“怕不怕鲨鱼?”“不怕,只要把咱俩一齐吞下去。”我说,把D搂得更紧些。在水中D的肌肤触摸起来非常非常的…… ,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委身于他的冲动在那种时刻显得太自然太美妙了。

是呵,那是非常美好的一次。在水下。

就在这时屋里的电话铃大作。我侧耳听了片刻,觉得这种声音讨厌之极,便翻过身去,用手挡住耳朵,企图用心继续我美妙的回忆。

D说:“我这一辈子胸无大志,只想老老实实做一两件事。一是父母死前曾有个西北来的老司务长,为替父母讲了两句公道话,也给折腾死了。想去西北,也有还账的意思。那儿老百姓苦得很哪。”

我问:“第二件事呢?”

D说:“就是老老实实地爱你。”

我竭力回忆说这话时D的声音、神态和姿势。D此时就像隐身于一大团游动的雾障背后,我进他退,我退他进,直到这无法接近的诱惑终于将我心力消耗殆尽。我在秋千架的斜影下昏昏睡去。

后来巴斯克伦对我失约的反应,使我愧悔至极。他告诉我他刚刚答辩完毕,马上要动身去印度,大约要几个月后回来。他说他是回去看女儿和妻。我意外得很,因从未听他提起过家人。他哑然一笑,说与妻分居已多年,此次回去目的之一就是正式办离婚。我惊讶地问:“分居这么久了,还要专门回去办手续么?”巴苦笑说是他自己不好,一直下不了决心,到底是回印度去还是留在这里定居。老婆是坚决不来的,女儿的伙伴们也都在印度。我这才想起问他故乡是什么地方。他说了一个名字,见我一脸茫然,便说那是个印南小镇,你没听说过是当然的,那儿的人全是极虔诚的印度教徒。我还要问下去,他却摇头了,说现在没心绪扯这些,那天约你去格林酒吧倒想好好扯扯的。说着褐色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抑郁中混杂着责备。我惶恐了,又无言以对,由于无言以对而愈加惶恐。

巴斯克伦便在这双倍的惶恐中去了印度。

几天后我接到C一个长途电话,这电话使我彻底忘记了巴斯克伦。

D死了。

C一个劲儿说,这消息不是百分之百准确,来信的人只说死的一车人里头有一个是咱们学校去西北的毕业生,说他在北京没亲属可通知,说他两年前志愿从广播电台下来给当地人教书的。

我问写信的家伙现在在哪儿?C说刚去西德地址不详。

我说怎么他妈这么巧!C说是呵,简直跟侦探小说里的情节差不离……

我截断她问:怎么出的车祸?C说,是一条冰河,历年冻得结结实实,人车马都在上面来往,那回偏巧车超了载,节气又反常,在回暖,不知怎么就裂开了,人捂在车里,一个都没出来。那条冰河宽得很,这样的惨祸在当地也是前所未闻的。

再问别的,C什么也供不出来了,只是一个劲儿地讲劝慰话。我大声地吼,“得了得了我又不是他的寡妇!”说完砰地挂死。

那几天我干脆把电话线拔了。

D死了。死在冰河里。

对我来讲,这个事实无可置疑。D终于圆了他的梦。把生命献给一个终生萦绕于心的梦幻,这种人不需要别人为之绵绵洒泪。我知道D是幸福的。即使他的身体在水下被冻成一块晶莹的大冰坨子,即使他的四肢在开春之后被泡成一大朵瑰丽柔软的花。

两行冰凉的泪水还是淌了下来。D,D兄,我只献上这两串冰凉的水珠,来参加你盛大的水葬。

19

母亲仍用同样方式迎接我的归来。在机场取完行李一抬头,就瞥见出口人丛中她那张老泪纵横的脸——这回她却同时在欢笑,悲与喜扭打成一副怪相,我慌忙掉开眼睛,拼命拖延这久盼的重逢时刻。

出租车开进我家那条老巷子,四周黑黢黢的,但我能感觉出熟识的一切——一切都没变样,完全没变。我的心咚咚跳得按不住。楼下垃圾道的那扇小铁门,竟如我走之前那样歪吊着——这么多年了,终于没人来拧上一颗螺钉。这门像岁月的一只锈手,在我心里狠命绞了一家伙。父亲沿途上指点给我看的那些新建的高楼,霎时烟消云散。

二老围着我打转。父亲非要亲手把我的皮箱提到里间去。母亲则慌慌地张罗洗澡水。我记起烧水的麻烦,忙说:“我太累,不想洗澡,烫烫脚算了。”

于是便稳稳地坐上一只硬板凳烫脚。家里自然早给收拾得一尘不染。椅垫熨得平展展。我认出了一块逢年过节才上桌的淡蓝桌布,那手工挑出来的碎花仅止黯淡了些许。这还是为庆贺爸爸出牢那年买的,从前每次铺时妈妈总要在上面再盖一层透明的白塑料布——只除了父亲出牢那次和我这次归来。

父母渐渐也稳下来,一左一右坐在两侧,话慢慢说得闲了些。母亲脚旁竖着几只暖水瓶,隔一会儿忘不了问一问:“加水吧?”

加了足有五六次热水,我的两只脚给泡得又红又胀,像两根大萝卜。妈妈连表亲们中间的变故琐事也都说到了一些。

真是回家喽!

第二天我醒得绝早——时差还没调整过来。躺不住,披了衣在几间房里转悠,碰碰这摸摸那,像在别人家串门,直到在厕所墙角瞅见我儿时自制的红缨枪,在厨房顺手偷吃了两瓣儿糖蒜。

妈妈的脚步还是轻得像猫。我被她的突然出现吓得一乍。她却什么也不说,单只站在那儿笑眯眯地打量我。我记起昨晚在出租车里她一路把手按在我膝盖上,仿佛一松手我就会像只气球那样腾空而去。

爸爸不久也从她身后冒了出来,也眯着眼打量我。我给看得受不住,就又吞下去一瓣糖蒜。

“你在美国也早起就吃蒜么?”爸爸问。

妈妈用手虚扇了他一下,“瞧你,都老糊涂了,问这种傻话。”接着她问我觉得家里怎么样,可还是老样子?

我点头,说一点没变,不不,当然是比从前变好啦,那些新置的电器,躺椅,书柜,还有挂历。我数落着,生怕漏掉什么。

家里的一切似乎都比记忆中要小一号,甚至包括父亲母亲——人上了岁数是会缩的。

当然关于这一点我只字未提。

其实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一个小男孩记得他家后门外有条汪汪大河,载着他童年时代的无数冒险业绩;长大成人后回家一看,原来那不过是道浅浅的小水沟。

老朋友陆续找到一些。全是拉家带口的了,说几句话的地方都不易找。有位原先整洁到有洁癖的女生,如今家里的尿布条子像联合国大厦前纷飞的彩旗。大伙直说,你怎么搞突然袭击,一家伙就从那边跑回来啦!高兴一阵,寒暄一阵,然后有点不知所措。人人都问:“待多久呵?”这很意外,因我当初是明了志的,死活定会回来,回来就不再走。当然前提是待那个巨大的“找找看”有了结果。

那时没有人怀疑我的民族意识。至于我自己,只恨不能歃血为誓。时过境迁,不仅没人来查问我在那片土地上究竟找到了什么,带回来什么(我指的不是电器和兑换券),而且我被想当然地当作了这片土地上的匆匆过客。就是我自己,临回来前不也诚惶诚恐,盖了图章填了表格办了证明,生怕出了什么差池飞不回美国去么。

老朋友们坐到一堆儿,一半的工夫用来怀旧,一半的工夫用来发牢骚。异口同声地说如今比从前是好了,好得多,但好得远远不够,好得人心里乱糟糟的。改革开放,全民皆商,这帮耍笔杆子办刊物当小科员教书匠的朋友们也给冲得挺不住阵脚。有的在给什么牙膏厂电扇厂写报告文学,称之为“广告副业”;有的在办影视界逸闻小报,自命为“横向经营,通而不俗”;有的索性办了停薪留职,一面踊跃地向特区毛遂自荐,一面争取留洋。最最蔫头蔫脑的也私下在赚几个高考补习生的外快。不过,到底都不愧为名牌大学出来的人,至今也没一个彻底放下架子去摆摊,去倒卖,去办货。卖文乃出于不得已,卖身可就得三思而行了。

文人无文尚可谅,文人无行便遗臭万年。朋友们虽无一不在遮遮掩掩地以副养文,却众口一心地慨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有钱能使鬼推磨”了。

朋友们转而问我的看法,似乎颇有“局外者清”的期望。我便很支吾,弄些大而化之的话来搪塞。能说出什么新鲜玩意呢?多年在外,初次返乡的许多印象感叹竟与那些自己从前暗自不屑的美籍华侨相通相似!说车太挤、人太多、服务员眼珠朝天、公共场所常常垃圾遍地?还是说男的鞋跟太高、女的裙子太透、对洋人太媚、对乡下人太横?

游客式的一类议论在家里随口说上几句,父母已经有些愀然不安,大约以为女儿已在“见习华侨”阶段,这里凡事总归看不惯,要不了几多年六亲不认也未可知。现在再把这些话说给老友们听么?还是免了罢。天天挤车谁还不知道车挤,日日买菜谁还不知道零钱是摔过来的?人多,叫谁谁也不愿意缩回娘胎里去;农民老大哥不生上一堆娃娃,老了谁养活?垃圾从另一角度讲也是消费水准上升的一种标志。鞋跟与裙子是对从前千篇一律的平与捂的反动。至于媚与横,那是骨质问题,空谈几句管屁用!

这么一一“清解”之后,余下可供谈资的似乎只有在国外的一堆奇闻趣事,寄旅乡愁。无奈前者人家听起来“隔”,后者自己说起来“硌”。便很快无情无趣。

朋友们于是转而谈物价。立即人声鼎沸。

后来我做了试验,这题目能将各路人马、三教九流统统联合调动起来。它在交流艰涩之时永远能助我一臂之力,就像一剂万能润滑油。

老实说,面对这些柴米油盐的基本生存问题,我满脑子的苦闷彷徨全成了说不出口的“闲愁”,讲得刻薄,简直就是阔人的肥胖病。

嘴里有根鸡肋,总比买不起青菜的光景要好吧。

母校的老师邀我去做学术演讲,我再三再四地推说讲不出什么名堂。老师说你随便讲,重要的是外面来的信息信息信息,我们需要信息。我见逃不掉,只好在家里闭门对着一张白纸做逍遥游。临到讲的日期了,母校又来了公文,说是演讲费还批不下来。于是延期,一延再延,终于延到大学生们都放了假。

学术演讲随着大学生们一起作鸟兽散。

我松了口气,每日在家陪父母做孝顺女儿。

家里却渐渐也不清静了。

三天两头有人来取留洋的真经。开头上门的还算嫡系亲友,慢慢便成了嫡系亲友的亲友,后来索性成了表亲的表亲,熟人的熟人。

我家的表叔数不清咧。

我记起鲁迅先生曾做过一篇《琐记》,里面讲到留东洋的老学生告诫新学生:日本袜穿不得,须多带中国袜云云。于是便起了小小的险恶之心,一脸正经地劝恭听着的老表们:美国袜穿不得的,须带中国袜去。不料对方连连点头,有的还推理发挥,一口气把美国棉袜打成了脚气鸡眼内外八字的头号大敌。

我还拐用钱锺书先生的《围城》的典故,说什么留洋就像围城与结婚,里面的人想冲出来,外面的人想冲进去。这种话明显不合时宜,当然也并没减退哪个人往里冲刺的势头。

到底是“第三次浪潮”冲击过的中国了,美国再不那么遥不可及,神秘莫测。留洋成了一件时髦的热闹事,好比去赴一桌盛大的酒席,没接到帖子的人可就“寒碜”喽!

即使带着半箱中国丝袜去,也还是洋味十足的。

20

谢天谢地,老同学中并没人提起D的死。也许是还不知道,也许是知道了不愿说。

像D这种人,如今是不大合潮流的了,我闷闷地想。

只有妈妈居然提到他一次。“当年来过咱家几回,老剃寸头的那个小伙子。”我吓一跳。因为立即明白她指的是D。“那小伙子挺厚道的,后来不知怎么样了?”我摇头表示不知道。妈妈便说:“兴许也出去了呢!你们这种名牌大学走的人可海啦,你这些年在外肯定碰到不少吧?”我嗯了一声,眼睛盯着一本刚从书店买回的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表示暂且无意往下谈。妈妈当年对D是很冷淡的,大约觉得他比我大了近十岁,相貌又不出众。现在也不过拿他做个引子,探探我在“终身大事”方面的虚实。我知道她怕我鬼迷心窍,嫁个洋人,让她和爸在这边不好做人。有回写信提及捷夫,她便警觉得很,回信中铺天盖地一顿开导劝诫。从那以后我闭口不谈男人。

这次回来之前,我曾咬牙发下个宏愿:独自沿着当年D去西北的旅程作一次远游,走到哪儿算哪儿。虽然我并不知道D去西北的具体路线,也不知道D死前工作的地方,但当时我有一种几近疯狂的感受,似乎冥冥之中会有鬼神暗助,引导启示我追寻D的踪迹,直到D葬身的那条冰河。

发这种宏愿就像发一场高烧。高烧过后我已身在中国,理智日益清醒,出游西北的激情也一日日减退。

但终于有一天,家里家外一派聒噪,我连对任劳任怨、关怀备至的父母也都看得不耐烦,恶声相向起来。

一下子想到西北,而且当即走出去买了张火车票。

母亲得知后又抹起眼泪来,倒像我要去老山前线。父亲愣了半晌,才叹口气:“唉,她一个人在外头,惯啦!”

21

本来打算在呼和浩特这类大站下的,无端地临时又改了主意。

我在火车上情绪稳定,能吃能睡,不吃不睡的时候和中、下铺几个出差的技术员甩甩扑克,吹吹牛,还装模作样地叼着烟卷,跟他们学从鼻孔里冒烟。他们认我是个撒得开的假小子,问我是哪单位的。我说是盲流,他们就说那你跟我们上银川吧,银川好地方。我说你们也不过去出差,他们说来玩一趟嘛,哥儿们保证把你送回呼和浩特去。我就笑着点点头。他们便高兴得很,喋喋地讲在银川修了电机交了差以后怎么带我逛,怎么找乐子。这样一直精神会餐到很晚才睡。我在上铺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全心全意地思念D。直至凌晨,快到草原了,才迷糊过去。

第二天车到呼和浩特我果然没下。几个小伙子脸黄了,再不来开什么玩笑,一个个讪讪地把眼睛去盯着窗外飞驰的景物。

我在银川前的一个小站下了车。

在这里下车的人很少,往县城里走去,似乎人口也极寥落,沿途只见到一个个瓜摊,显然是附近乡下农民推进城来卖的。

向人打听旅社,有人指东,有人指南。我开始担心找不到旅社。好在火车站已打听好,从此地买无座的站票是最容易的,无论是继续向西走还是打回头。但左弯右拐,居然给我找到了一家小旅社。

招牌用一块木板钉在门旁,天暗以后行人是看不明晰的。叫作“浑都旅店”。

人都仍在睡午觉,叫了好几声才见一个女人趿拉着鞋从后面出来,看我时眼球转得极慢。登记后知道她便是老板娘了,这旅店是她自开的。引我到后面住房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套间,里外各放了三张床,她一家就住在套间对面。见我脸色稍露迟疑,她忙解释:这是新开张,简陋得很,请多包涵。不过客少清静,早晚包有热水,饭菜是自家灶上她亲手烧,我愿同吃是不收钱的,不愿的话走不出几十米外就有拉面铺和卖酒饭热炒的小馆子,方便得很。我觉得这话讲得明白通情理,就把背囊朝床上一撂。

擦了把脸。顺脚溜出来,看看小镇。

转悠来转悠去,看见跑的狗,蹲的人,砖房;瓜摊,菜市,土房;面铺,酒店,半砖半土的房。最后看见县完小的操场和县委的大院,都筑有围墙。

渐渐觉得索然,肚子也开始不屈不挠地叫。于是走进一家拉面铺去,要了一大碗,面拉得相当地道,咬在嘴里劲很足,碗面上盖了薄薄一把细肉丝,且浮着一层油珠,香味飘散。通共才三角六分,实在当得起物美价廉。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忖道:早听说羊肉泡馍如何如何好,再往下走就可吃到了吧。想到这儿打个问号:会再往下走多远呢?还不及往下细想,突然意识到邻桌有目光盯视。

原来是母女模样的俩人在吃面。盯住我看的小姑娘有十一二岁,红粗粗脸,黑漆漆眸子,两根黄黄小细辫子。我对她微笑,她并不回笑,也不掉开眼睛,仍直愣愣地盯住我。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有什么异样么?我穿一身宽松的棉布衣裤,一双半旧球鞋,彻头彻尾一个小老百姓打扮。猛然我明白了她是在看我的耳饰。这下坐不住了,推开碗站起朝外走,走出好远还觉得那两道目光牢牢地粘在后背上。

走回“浑都”,老板娘从灶间迎出来,两手在围裙上蹭着说:“回来啦?一块儿吃吧!”我说吃过了。她便说:“咳,作甚这样客气,我都下了面。”我忙道谢。她并不多让,告诉我:又来了一个客人,住在我隔壁,估计今晚不会再有别人了。

又寒暄了两句,我就走回到房间去。关上门第一件事是摘耳饰。放在掌心里呆看了好一会儿:这是一对精致的小勺形状的银耳环。记得当初买下时,我曾对捷夫玩笑说:瞧这多像一对可卡因勺!捷夫也说果然像,又说若是他父亲手下的女秘书们敢戴这种耳环上班,非得被他老子解雇不可。从那以后我特别偏爱这对耳环。这次出来行色匆匆,竟忘了取下它们。

我把耳环包起来放好,心想:八成火车上那几个去银川的小伙子也注意到了这东西。妈的,一对小勺子就把我给卖了。还故弄玄虚地说什么盲流哩!

我转头看看屋里,四壁空空,没有一块镜子。自己闭目凝神,在脑海里想象此刻的自我形象。不知何故这形象总有一丝模糊可疑,似乎总不太像一个地道的中国老百姓,尽管套了一身家常打扮。

这念头令我又想到了D。D当年初来西北时,不知可有当地人呆呆地盯住他看。D在插队之前从小在大城市长大,插过队又上了四年名牌大学,这种经历的烙印不是一套粗布衣服就轻而易举地盖得尽的。也许当年D经过此地开始他的西北旅程时,也曾被此地人毫无顾忌地盯住上下看,也许他心底也曾爬过一层异乡人的落寞?

外间屋传来人声笑语。过了一会儿,老板娘来叩我的门,问:“没睡下吧?要不要来尝个瓜,刚摘的,甜哩。”

我走出去,跟她到正屋——她家人的屋去。这屋很挤,靠床放了张方桌,桌旁此刻坐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和一个中年汉子。我猜想必是老板一家三口人了。不料老板娘介绍,一是她女儿兰子,一是今晚住我隔壁的客人。瓜有半麻袋,倚在墙角,就是这客人带来的。看样子是位熟客,老板娘叫他老孔。老孔在昏暗的电灯光下打量我。我虽然在逗兰子,却尝得到他赤裸裸的目光。他问老板娘:“来出差的?”老板娘答:“路过。”“歇几宿?”“兴许一宿,兴许长远些。”老孔便不再问,好像给我这人打了句号,剩下的事务便是专心吃瓜。

于是都哗啦啦啦地吃瓜。瓜约莫小西瓜大小,或金黄或青绿。老孔用手脊做刀,噼噼啪啪磕开十来个,摊了一桌。好瓜!用勺子掏出中央一包瓤子,余下的是清甜爽口的净瓜肉。我吃了一块又一块,觉得生平从没吃过这么棒的瓜。连新疆的哈密瓜,美国的蜜露瓜,也远抵不上这瓜。

老孔先吃完,一缩脚,竟坐上了大双人床。我看他一眼,老板娘忙说:“你甭忙,吃够算。我们这儿人年年吃,不稀罕。外地人可爱吃得不行,瓜代饭呢!像你们这种大地方来的人,走时都成麻袋地往回背。”

我问:“这瓜叫什么?”

老板娘说:“叫个花来士。”

我问:“哪几个字?”

“这咱也说不清。都说是俄国传过来的瓜种。带瓜种来的那个俄国人就叫花来士。”

老孔在炕上喷出一口呛鼻的土烟,突然没头没脑地插嘴说:“兰子她妈,我说你也是大地方来的人,干甚非一辈子搭在这沙窝子边上嘛!趁还不老,还有把子劲,装几车‘花来士’往东边那些大地方跑跑,不比守着这么个破旅社、挣这几个死钱强百倍?”

我惊讶得很,问女人:“你是大城市下来的?”

她拿块湿抹布用力擦着桌上的瓜汁:“多少年前的事啦,提它作甚。”

“她是老知青。”老孔冒一口烟,并不看我。

我受了震动。她身上简直一点看不出城市人外乡人的影子。

兰子问她妈:“啥叫知青?”

老孔说:“小女仔懂个甚。”

兰于扭头瞪他一眼:“谁问你啦!”又扭过头问她妈,“我爸也是知青?”

兰子妈只是摇摇头,拿手给女儿顺顺头发。

老孔又说,“你爸也配当知青?连咱这后套大脓包都不如。”

兰子凶凶地冲他翻着眼:“我爸在外头跑运输,比你挣的钱多!”

老孔从鼻孔里哼出一声:“多不多咱没数,反正你们娘俩没落着好。就这几间土房,还不是你妈从鸡舍猪圈里抠哧出来的?”

兰子气得直哆嗦,抓起一块瓜皮就朝老孔掼过去,又冲过去拼命捶他打他,嘴里叫着:“你滚蛋吧滚蛋吧,俺家不要你!”

老孔倒不介意似的,任她打,只稳坐不动。

我觉得有些尴尬,仿佛无意间窥见了别人隐私。兰子妈把兰子抻开了,嗓音有些颤,却努力做出威严的样子:“兰子,也不怕客人笑话。哪有这么野的女仔,当着人打你老孔大叔!”

“老孔大叔”拿开护着烟的手,下劲吸上一口,吐出来:“唉,后套养出来的娃喽——”

兰子又厉声高叫起来:“本来我就是后套人嘛!还用得着你来说——”

兰子妈也厉声起来:“兰子听话!去带这位大姨上茅厕,回头上床!睡觉!少给我耍嘴皮子!”

兰子见她妈动了气,这才嘟着嘴朝外走,睬都不睬我。

我站起身。兰子妈接过老孔递过的一个手电筒,嚷:“兰子,拿着电棒!给大姨照着道!”

兰子嘟着嘴走回来,接过电棒,又一声不吭朝外走。

外面漆黑如墨。我跟着兰子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出了院子穿巷子,穿过巷子又沿着不知谁家的菜地走。是个没星星的夜晚,月亮像一小截古旧的缎带。四下里黑严实了。没有灯光。

我问:“茅厕在哪儿?”

兰子说:“这不往那儿走呢嘛!”

我见她仍没好气,便不再说话。

很快就“闻”到了茅厕。走进去,兰子朝一个坑晃了一下电筒,便自己走到另一个坑蹲下。

我迟疑地说:“兰子,你给大姨再晃一下,大姨只带了一条裤子,掉下去可没得换啰。”

兰子扑哧笑了。电光又射向一个坑,而且定在上面不动了。

我也照样行事。茅厕的肮脏龌龊使我一阵恶心,就着电筒光可看见白生生的蛆在下面拥动,一群蚊蝇借着光亮在屁股上轰然降落,赶也赶不走。

我屏住呼吸,加快动作,只恨此刻没生一条尾巴。

回去的路上,兰子不再用心照路。电筒成了她的玩具,一束清光上下左右四处跳跃,宛若一群活泼泼的小精灵。

突然兰子问我:“你们那儿,有没有人家院子里就安着茅厕?”

我略为迟疑了一秒钟,说:“有的。”

“家家都安?”她又问,而且回过头来。

我犹豫了,终于说:“嗯。”

她不再问下去,回过头去默默地走路,仿佛若有所思。

我心里一阵酸疼。很想说两句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很想知道兰子一家的根底,但到底没有问。兰子说:“你们那儿。”这就够清楚的了。

22

瓜代饭,吃了三天两宿。脱胎换骨,自觉把内脏器官全清洗过,生出了瓜肝瓜胃瓜肠子,夜晚躺上床,肚子咕咕鸣叫,俨然是一颗正在悄悄长熟的大瓜。

再没多知道一丝兰子家的事情。老孔第三天起大早走了。兰子爸仍没露面。

唯一的新发现便是此地古名叫作浑城,那么“浑都”的“都”显然是兰子妈的创造。无论是胡人天下汉人天下,此地从古到今都与做京都的福分荣耀差着十万八千里。这个“都”字显然别有一番道理。

我去了一趟镇南的黄河,又去了一趟镇北的小沙漠。黄河年年淹死人,沙漠岁岁朝村落推进。每日在镇上游魂般地转,看着小商贩们激烈地讨价还价,穿干部服的人倒剪双手逛小百货商店,手扶拖拉机风尘仆仆地一路吼过去,饭馆里赶脚的汉子们喝着烈酒猜拳,马车把式倚着卖剩的大蒜垛打瞌睡。

到处都是黄土,黄土世界。人们在这世界里有滋有味地忙着闲着。

第三天傍晚,县完小出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吸引了全镇老百姓。

在放一部美国电影。

我刚好从沙漠回来,累得口干舌燥,急着回去吃瓜。前几次路过县完小,里面总一片死寂。我因而推断本地计划生育搞得一定极好。可现在不知打哪儿冒出的十万童子军,外加全镇男女老幼,把一张设在操场中央的露天屏幕正反两面全包围得水泄不通。我停脚看了一会儿,约莫认出是一部老掉牙的西部片。连约翰·韦恩也还是个奶里奶气的小生。高音喇叭哇啦哇啦地做着台词解释。每放一发土炮弹必定把喇叭震得半天出不来大气,连银幕背面的人群都看呆了。这是我目睹本地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体行动。

不免忆起自己刚去美国那阵,也是虔诚地仰着脖子,一部接一部地看好莱坞的片子,在昏天黑地之中嚼着浸了黄油的爆米花,和老美们一道崇拜着白种人世世代代的英雄业绩美丽梦想。

我走回旅社,门没上锁,里面却是空荡荡的。兰子母女俩也看美国牛仔去了。

猫腰钻进鸡舍旁的小地窖,摸出一个凉阴阴的瓜,也用手脊劈开了,大口吞下去。这一麻袋是我买的,兰子妈说买贵了。我说不打紧,算我一点意思。是兰子妈和我一起抻着麻袋角把它入了窖。

我把自己摔在床上,又陷入了在沙漠边沙丘上独坐时的呆想。

D死了。

即使真有神的启示,指引我找到那条冰河,也绝不可能找到D了。倘若肉体与精神果真可以分离,那么D的精灵该如一缕无色无味的温热之气,从那块大冰坨子里冉冉上升,优游于天地之间,像一只自由的蝴蝶。

但我却看不见这只蝴蝶。我东扑西闪,活像一只没头苍蝇。东游西荡,活像一个梦游者。我踮着脚尖,小心翼翼地嗅着D的气息前行,自以为超脱于纷攘俗世之上,额头上刻着朝圣者的印章。无奈“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D曾扶着我的肩膀说:“记着,你将来就是爬着回来,也是我的英雄。”现在我回来了,回到了D生活过的土地,却发现自己已经傻乎乎地被抛入了介于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两不管”地区,既不能像D那样死去,又不能像周围大多数人那样活着。

也许,生存于“两不管”地区的人,是真正自由的人。不幸我却无法如此释然。

D当年是为着一些“切实的需要”去了西北,可他最终却圆了自己的梦。

如今我到底指望到西北去做什么呢?贩蒜?贩瓜?还是教新疆人普通话?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但梦却不一样。倘使我曾有一个美丽的梦,一个本可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的梦,它是不知不觉中悄然离去的。听到哪个寻回了失落的梦呢?

我浸染在一股悲壮的绝望中了。

23

浑县火车站只售无座的站票。这条线路大大超载,我站了几个钟头才抢到座。

夜晚火车上通宵开着刺眼的日光灯,清晨6点起广播就开始用费翔程琳姜昆刘伟轮番轰炸,人们在遍地垃圾堆上甩扑克,吸烈烟,小孩子在坑坑洼洼的麻袋上撒尿,和袋里不知何物发生化学反应,臊气浓得像一座化工车间。一个京油子一路没停嘴,除了损西北老土就是吹林彪当年的战绩,直到一个红脸穿白绸衫的万元户掏腰包给半个车厢的人买了烧鸡,才把京油子的嘴封住了半小时。

我也吃了烧鸡,还有沿途上车来提篮串卖的菜包子,麻糖,高粱饴,煮鸡蛋,鸡蛋糕……

回到家竟大吐大泻,发了几天烧。妈妈每小时换一块湿毛巾把它按在我脑门上,逼我卧床,喝口莲子赤豆粥。背回的一布袋瓜也因此被打成“特嫌”,披枷戴锁竖在阳台上暴晒,等我终于好透了,解开袋口一望,只见一个个干腮瘪肚,不胜酷刑。我叹口气,它们跟我走这一趟不易,我至少得给它们个囫囵身子的死。

于是扎牢口袋,把哥几个一总丢进了垃圾道。不料随即听到楼下轰隆一声巨响。

我从阳台上伸出头去看,只见一口袋瓜从垃圾口冲出几米远,那扇歪斜了多少年的缺一颗螺钉的小铁门,终于被我那怒气冲天的瓜们彻底干掉了。

到底是俄国种。

瓜弹事件之后,居委会的吴老太吭哧吭哧爬到五层楼上来,当着双亲的面,对我这个准洋博士很撇下几句微词。父母本来对那袋瓜如临大敌,现在却转而对我“美国式”的浪费痛心疾首。

某日,家里来了一位父亲的老战友,我知趣地躲到里间,让他们畅怀忆旧。

自己平躺在床上,戴了耳机听Bob Dylan那些粗哑动人的歌。老战友屁股很沉,后来被留了饭。我自然也给叫出去陪饭。席间,老战友不大理会我,我亦觉得很自然,三下五除二塞饱肚子,到厨房帮母亲收拾。

不料老战友一走,我便遭到父母大肆讨伐。中心问题是整个晚上我的肩膀几乎全露在外面,上头只搭着两根细带子。

“穿着背心见客……”母亲哀叹着。

我实在见不得人,见了人就让他们没法见人。运了运气,我准备道个歉,忍了。结果冲口来了这么一句:“Leave me alone!!”

父母的眼睛全都睁圆了,从里面流出滔滔的问号惊叹号。?!?!?!???!!!

我掉转身走了,走进我自己的卧室,随手想插门,却醒悟到这门没有插销。咬牙切齿地想:他们要进来,我就打开窗户跳下去。

他们后来果真推门进来了,可我没有跳楼。我跳上飞机,回了美国。

24

我重新找了一所公寓房,两卧一厅,有树有草。头一个月没找室友,想好好自在一下。

我开着Toyota在小城里兜风。有时为了瞬间的突发奇想,会驱车跑几十迈,到城郊小店去吃顿墨西哥快餐。有时去校体育馆游晚泳,独自占条泳道,一口气潜几十个来回不歇气。上来后还要冲老长一个热水澡,用大毛巾擦干全身,然后换上一身宽松柔软的夏布裙衫。我酷爱那种涤荡一身尘垢后的轻飘感。记得大学时代的一个冬季,比我大十多岁的一位同屋曾向我抱怨,说棉袄棉裤太沉重,常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当时我只觉得怪可笑的。现在才开始明白负重原来有各种形式。

昔日的朋友寥若晨星。西蒙和丽撒早已不在小城,彼得和一个女友同居去了。我晚上独自一人去泡了几回格林酒吧,坐在角落里呷着啤酒看体育录像。今年的橄榄球大赛狂野之极,两个队的教练竟然大打出手,而且中间休息音乐表演前一家伙发放了上千个画着美国国旗图案的气球。酒吧小乐队奏带劲的曲子时,我也下池去抒发一番,舞伴多是偶遇到的夹生朋友。往往走火入魔,舞得大汗淋漓,仿佛要以毒攻毒,“克”掉整整一夏天的郁积。

我从不带人回家来坐。因为家具还没弄齐,房间愈显得大而空。我暂且睡在一张地板中央的双人床垫上。床垫软极了,我还有两只蓬蓬松的大枕头。一个人,可以睡得极为惬意。干脆连睡衣也不穿,将四肢伸得开开的,呈大字,双眼蒙眬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抹月光,聆听四下里的风声虫鸣,想象自己是睡在几千年前崇山峻岭中的一顶小帐篷里——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有片刻身心似乎悠悠地超越了时空,步入一片永恒的旷野。不禁想到,或许庄子的“吾丧我”,便指的是这种赤条条无牵挂的时刻和意境?

可第二天清晨醒转来,我的睡姿永远是侧身蜷体,怀中紧抱着一只枕头。微微发胀的头颅证明夜间肯定做了不少乱梦,而且是不那么轻松的梦。但这些梦竟如千年的古船,顽固地沉淀在潜意识层里,拒绝上升。

25

巴斯克伦不久也从印度回来了。

他已是正式的博士,经过一番寻职的周折,终于有一天,他碰到我,说他找到教职了。

我祝贺他,问是哪个大学。他说是美国南部一个小地方小大学。不太理想,可他决定去,因为这毕竟是个通向Tenure的教职。

“这么说,你可能要在那儿落户喽?”

巴斯克伦点点头说:“很可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好像松了口气,但毫不兴奋。全无一个即将开始新生活的人的那股踊跃活力与紧张期待。我疑心他还没有从离婚和离开女儿的震动中全恢复过来。

我说:“你走前我请你吃饭。”

他踌躇了一下:“谢谢你,不过怕来不及了,我下周就得去报到,一堆杂事。”

我没坚持。

道别前,我笑着说:“巴斯克伦,我永远忘不了刚来美国时,是你帮我认识了亨利·詹姆斯。”

巴斯克伦也笑了:“是呵,那时候你多年轻多天真!讲到那篇故事的结尾时,我都觉得凉飕飕的,你还那么微笑着说:多聪明的结尾!不瞒你说,当时我心里想:这个女孩子永远都长不大。”他又笑了笑,这回却明显地有些不一样,“可现在你也长大啦。”

我心里非常地受感染。巴斯克伦那双悲哀的眼睛和他的话,重重地压在我心头。

是夜我想着巴斯克伦的话,辗转反侧,无法成眠。我隐约意识到了这番话的某种特殊性,重要性,却苦于一时无法确定它的含义。

蓦地,我记起了詹姆斯那篇小说的结尾。

《丛林中的猛兽》的结尾

梅·巴特拉姆患病死后,约翰·马切尔被她的亲友当作看热闹的人拒之于葬礼的人群之外。他感到悲哀:自己竟被这帮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亲友挡住了,失去了哀悼他这巨大损失的尊严。

随着梅的死,约翰似乎也对那个他等待了半生的奥秘丧失了信心。他遍游世界各地,期待在旅行中寻回某种精神平衡。但与他和梅不寻常的神交相比,这个世界在他眼中充满庸俗与虚荣。

一年之后,他回到家乡,常去巡访梅的墓地。关于她的记忆似乎是他这平庸孤寂的时日中唯一闪光的点缀。

终于有一天,他在墓地偶遇另一位陌生的哀悼者。他看到这位哀悼者脸上那种悲痛欲绝的表情的一刹那,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对梅的哀悼缺少了什么最基本最深刻的东西。这张悲痛欲绝的脸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刃,一幅融融火焰点燃的大字,告诉他有一样东西他完完全全地错过了,如此荒谬绝伦地错过了。

“正是他失之交臂的东西使这些东西化成一道长长的火光,使它们在内心痛楚的抽动中显示出来。他曾经看到生活的外表,可不懂得他生活内在的含义——如果爱一个女人,爱的是她本身,那么就应该这样来哀悼她。他深信那位陌生人面容的含义就是这些,那位陌生人的面容仍然像点燃的火炬那样闪耀着。”

约翰此刻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那激荡过回响的空虚的生活。石板上梅的名字折磨着他,对他说他错过的就是她。这就是对他全部往事的回答。

在他漫长的等待中,等待本身就是他命运的一部分。战胜厄运的出路是爱梅。要是那样,他就不会虚度此生了。

然而一个人的厄运是永远不会被战胜的。

约翰·马切尔恐惧万分地醒悟到他成了他那个时代里某个特别的代表人物——即人世间任何事情都落不到他身上的人。

这便是他的厄运,他的突变,是丛林中那只巨大的猛兽。

关于这个结尾的记忆,使我的心猛然抽搐起来。好像一长串无法破译的密码突然间真相大白,命运之手终于叩响了我的门。

詹姆斯的故事为我的生活提供了一个无比残酷的启示。

当年我轻而易举地辞别了D,深信若无冥冥之志,安有昭昭之功,满脑子想入非非地跑到美国来寻找我的伟大发现。

岁月如流,我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我又想起巴斯克伦那句话:找到的就已不是你所要找的。

而在我埋头“找”的时候,却绝没意识到我其实正与一长串的宝贵东西失之交臂。

或许,最大的损失就是D。如果我当年真正听懂了D临别时的预言:“也许不会再有那一天了。”或许,这句话是D对我的最后一次挽留。倘如此,我应该坚决地留下来,同D一起去西北。要是那样,一切将会多么不同!也许D会活下来,也许我俩会一同葬身于冰河之下。但无论生还是死,我们俩都将结为一体,我们将真诚相爱,共同地活着。

也就在这一瞬间,D的形象蓦然被熊熊火焰照亮了,我终于明白了苦思已久的关于D的真正含义,也许D本人还活着,仍像奇迹一般出没于西北辽阔的土地上,也许他仍在冰河下静静地漂流,但无论如何,他对于我是永远永远地失落了。因为D不是别的,而正是我生存的某种可能,是我自身的某种理想与精神。

我浑身冰凉,呼吸困难,仿佛活着睡在一座墓地的石板底下。四周空荡黑暗,没有一丝声响和生机。

巴斯克伦那双悲哀的眼睛又浮现在面前,像一把锋利的刀刃向我刺来,使我顿感一阵铭心刻骨的疼痛。

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他那悲哀的沉重恰恰来源于他生存的某种空洞隔膜,某种轻与虚。为此我深受震撼,因为他的悲哀也是我的悲哀,他的未来也是我的未来。

原载《人民文学》1988年第11期

点评

这篇小说是典型的双线小说,两条线索分别是詹姆斯小说《丛林中的野兽》和“我”游荡美国与中国西北的故事,两个故事的扭结点是“错过”。埋头寻找的过程也就是渐渐失去的过程,而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意识到自己真正错过的是什么,那些最美好、最珍贵的都已经永远失去。小说的题目也是《丛林中的野兽》与D丧生之地的冰河的嫁接,暗示这篇小说中两条线索最终将合二为一,两者原本就是互文关系。其实,几个故事、几条线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人物都在埋头寻找,而不管在哪个时间与空间中,生活终将归于平静,归于错过。

小说的叙事风格与故事架构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是全新的,这种两条线索互文的结构在那个时代也是较为新颖的,有欧美小说的明显影响,讲述的却是一个中国女人四处寻找理想爱情与生命意义的经过。或浓或淡、或深或浅、或真或假的爱情都是路途上的风景,不管大西北的D,还是美国小城的捷夫、巴斯克伦,都是注定要遇到又注定要错过的。这就是在文化丛林中的人如同野兽一般的命运。野兽可以有强大的内心,但这种外表上的强大直接的后果就是在丛林中一再错过,终于沦为孤独。异域文化中的野兽一般的人,既强大又孤独。而所谓的意义,就是丛林中野兽般的彷徨与寻找。

(刘永春) qT1SU4TWPaStXOdJ2K3MxcnSWyB3L+ksT+NuADraN/JNgUsC1Od1SvAXvVaNsm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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