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孕妈妈用药首先要考虑胎宝宝的安全。既不能因为害怕伤害到胎宝宝而拒绝用药导致延误病情,又不能根据孕前和他人的经验而随意服用药物。无论是口服药还是外用药,使用之前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妇产科医师的同意和指导。
不能随意用药。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宝宝,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胎宝宝无害的药物。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结合孕周用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尽量选择副作用小的药。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危害较小的药物。
尽量避免联合用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不受广告误导乱用药以防发生意外。
服用药物时,注意观察包装上是否标明了“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对胎儿基本没有影响。受精前用药是没有影响的,受精后的2周内,如果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会在着床前自然淘汰、流产,属安全期。
妊娠3周到7周末——对药物最为敏感的时期。胎儿的中枢神经形成,心脏、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细胞分裂加速,因此受到药物的影响也最大。
妊娠8周到11周末——不可大意,严格注意用药。此段时间同样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但主要是手指、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对药物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前三周那么大,但是用药时还是要慎重对待的。
妊娠12周到15周末——对胎儿基本没有影响。由药物引起胎儿异常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这个时候胎儿的外生殖器还未形成,因此对于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要特别注意。
妊娠16周到分娩——对功能发育的影响。这时期,由于药物而使胎儿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几乎不存在,但有可能会影响到胎儿功能的发育。
孕早期3个月内禁用药: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静、苯妥英钠、丙脒腙以及抗凝血药等。消胆胺、速尿、优降宁、保泰松、心得安等一定要禁用。
整个妊娠期禁用或慎用药:口服降糖药,如甲磺丁脲、氯磺丙脲;抗感染药,如链霉素、四环素;影响内分泌的药物,如丙酸睾丸素、已烯雌酚、他巴唑、丙基硫氧嘧啶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妊娠后期至接近分娩时的禁用药物:麦角新碱类峻泻药、奎宁、奎尼丁、巴比妥类及其他镇静催眠药,氯霉素、磺胺类、吗啡、利血平类药物。另外,阿司匹林类药物对胎宝宝及孕妈妈有危险性,也应禁用或慎用。
有些孕妈妈患病时,对西药怀有恐惧心理,却随意选用中药,认为中药安全可靠。但是中药的生物碱,有的有一定毒性,在怀孕初期的3个月内,几乎与西药一样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所以不能忽视。
活血化瘀药:川芎、益母草等。峻下理气药:大黄、皂角、元胡等。芳香走窜药:麝香、冰片等。
辛热药:如肉桂、厚朴、干姜等。补益药:如五味子、棉根皮等。
如六神丸、牛黄解毒片、活络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