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哈里·哈勒尔,不过我更爱称呼自己为“荒原狼”。就像字面上的意思那样,我是一只荒原上的狼,因迷路来到这座和自己格格不入的城市,从此在人群中生活。因为我热爱读书和思考,所以写下了这本自传。
这本自传也可以说是我的一本笔记,它记录下了我的生活,还有我的思想。
我租住在一间干净又体面的公寓中,这里一共住了三户人,而我住在公寓的顶层。
像我这样无家可归的荒原狼,住在这样一间温馨干净的小公寓里,是很奇特又很矛盾的。
我迷恋这里的氛围,就像怀念我的家乡。我喜欢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就像呼吸着家庭的气味。虽然我孤独、冷酷、不近生人,但是我喜欢这里人与人之间有礼貌又温暖的氛围。我喜欢以这种独特的气质跨过门槛,进入我堆满了烟灰、酒瓶、书籍、文稿以及思想等乱七八糟的事物的房间。
说起来,这幢公寓的二楼还有一个特别之处,我尤其喜欢。
楼梯从一楼拐向二楼的时候,会经过一条狭小的过道,干净的地板上放着两个精致的小凳子,凳子上有两盆花,一盆是杜鹃,另一盆是南洋杉,南洋杉完美而漂亮。没人注意的时候,我时常坐在南洋杉旁边的那层楼梯上休息,感受这里让我心动的风景。
我猜测在南洋杉的阴影遮挡下,隐藏着一扇门,门后有一个生活规律的家庭,家庭里的每一位成员都会早起早睡,每周例行去教堂做礼拜。
在这里生活的时候,时间就像流水一般缓慢而安详。我重复度过简单的每一天:工作、读书,偶尔因为身体疼痛而吃药,疼痛减轻便会感到开心。每当这时,我会去洗个舒服的热水澡,浏览邮箱里收到的信件,随后外出散步。
我习惯了这样宁静平常的日子,不过这种生活简直太平淡无奇了。
然而我身边的人却告诉我,没有痛苦的日子,才是美好而满足的。
但是我并不喜欢这种不温不火的日子。每隔一段时间,我心中总会燃起想要寻求刺激的冲动,想去胡闹,想要发狂。
比如今天,傍晚到来的时候,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地上床睡觉,而是带着对白天庸碌无聊的不满足,穿上衣服、鞋子,系好领带,踏着深夜的雾气,朝城里走去,我想去酒馆喝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