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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国家模式

在前工业世界中,农业主导着人类生活,而那种农业是小块田地的拼嵌。那里生长着一点儿小麦,这里种植着一片枣树林,在此处,则是一畦畦甜豆。围绕那些小块的庄稼地,发展出与之相类似的拼嵌村落,它们总是两两相望,却基本各自为政,如同大海中的群岛。就像上古中国哲人、诗人老子所言,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彼村乃他乡。

有限规模的灌溉无法扰乱这种封闭、孤立。在这种情况下,一条河流可能流经一连串村落,最终汇入大海,在一定程度上维系、守护着它们的自治。但是无论在哪里,一旦有了灌溉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分散便不复存在。更新、更大的运河被修建,就好像流往高高在上的中央权威。自此共同的努力中,产生了第二种灌溉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大规模地干涉流域的自然水流,迫使流水几无抵抗之力地一里里远离它的流径,造成比从前更为复杂的环境退化的危险,而如此危险的结果又要求持久的高度警惕。以此方式对自然最基本元素进行的重组,反之又要求那些松散拼嵌的村落联合成一种更为广泛、强大的机制。大约公元前4000年,这一过程在一些世界上的沙漠景观中发生:如我们已涉及的亚利桑那,此外还在中国、印度,特别是在中东地区,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和尼罗河自山巅翻腾而下流经的宽广、肥沃然而极度干旱的山谷。

在社会层面,第二种灌溉模式产生了一种简易与宏大的两极结合。一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古老的村落,那里的小农农业仍然一如既往,地方性自给自足的社群仍然试图在自己的小世界中孤立生活。另一方面,则屹立着国家,或初生,或成熟,拥有一个官僚组织来规划、管理水系统。国家为村落提供充裕可靠的水供给,反之则要求它们以货币或庄稼的形式上缴贡品。因此,一种新的再分配经济出现了,其中,财富自偏远的村落流入京城,随后,作为水工程与维护的费用,又再次外向回流。然而,总有相当部分的财富留在京城,支付新兴统治阶级的豪宅,或是灌溉社会抵御外敌(通常是劫掠的游牧民族)入侵的常规军的开销。假使统治者获得足够的贡品,这也反之意味着村落足够的水供给,他们可以建立一个帝国。这正是他们中的很多人所实现的。每一次,当他们将自己的运河延伸入新的领土,他们都可扩张其疆域,而后增收贡品,直至最终,他们的疆域膨胀到超越了任何可能的水赐予程度。因此,在那些沙漠帝国,权力的形态颇似一些原始海洋动物的形态:一堆庞大无规则形态的村落细胞组织,脆弱而散乱,由一个更为进化的中枢神经系统所控制。魏特夫称此动物为治水社会。但是,我认为治水社会不止如他所言的一种类型,为使问题更为清晰,我们可将其称作第二种模式——农业国家。

在农业国家中,人类生存的现实是大多数人辛苦工作,而少部分人发号施令,不劳而获。为了获得单独村落无法提供的更为可靠的水供给和更好的食物保障,农民们所需支付的不仅仅是贡品;他们还需承担更多大量的艰苦劳动。他们发现自己不仅要疏浚运河河床上沉重的淤泥,还要拖牵他们新主人乘坐的华丽座驾。换言之,更为密集、宏大的灌溉的代价是自治的丧失,他们将由家庭或家族之外的坚固权威所统御,造成基于劳动者与管理者劳动分工之上的严格等级。

毫无疑问,一大群人忍受自治的丧失和繁重的苦役自有其实际的经济理由。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无疑是对持续增长的食物生产的需求。然而,可能还有其他原因解释他们为何不能激烈抗议,抛弃身上的枷锁,这些原因则与灌溉生态相关。发明灌溉的干旱地区所惯有的温热气候与充足的浅薄水路,为人类寄生虫的迅猛发展创造了理想的条件。农民们经常需要整日站在洪水冲刷后的稻田里,持续暴露在激增的病原体群中,直到最近之前,没有人明晓其危险。自古至今,这些与灌溉相关的疾病有机体中最严重的一种是血吸虫。它会造成血吸虫病,一种折磨人的、使人虚弱的慢性疾病,现今患者高达一亿人。血吸虫的前段生命存活在疯长于灌溉渠的钉螺当中,此后则在人体之内。令健康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等国家对粪肥的使用。排泄物中的绦虫在水中扩散,进入农民体内,直至90%的人群都受到感染。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认为,“依赖灌溉农业的社会的专制统治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这些疾病在普通人身上造成的衰退影响,他们变得太过倦弱以致无法抵御或起义。

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更为先进的灌溉政权的统治者都不是土地自身的所有者。土地仍然是农民们或个人或集体的财产,或者理论上为国家所掌握。统治者实际上也没有宣称对他们所输送之水的所有权。他们的权力来自他们在河流上实施的技术掌控;他们是管理精英。 与农民相比较,他们能更好地了解河流何时涨落,怎样建渠而不致造成淤积,以及河神意欲从人类这里获取什么。魏特夫指出,这组统治者资助了最早的水利、天文与算术的职业研究。事实上,很多现代科学与工程学都可在控水努力中找到其久远的根基。宗教同样来自统治精英的权限,祭司负责带领农民膜拜河神,如尼罗河的伊希丝、奥西里斯和哈比神 ,美索不达米亚的尼努尔塔神,还有趺坐于湿婆大神波浪般长发之上的古老印度教神祇——恒河女神。统治阶层的僧侣一脉不断地提醒农民们,他们应当尊重并且服从那些地位更高的人,对后者仁慈的统治怀感恩之心。 村落可能仍然拥有土地,而官僚们则拥有权威。

在很多农业国家中,灌溉不仅帮助一个由僧侣所巩固的官僚机构获得权力,而且还协助一位独裁统治者走上权力之巅峰。他有可能被称为皇帝、国王或法老,但是无论其称谓如何,掌控自然都是其特殊的个人使命,他的光荣,以自我为中心的夸耀。据称,传说中的亚述女王塞米勒米斯,在其墓石上刻下可代表先进灌溉文明统治精神的铭文:“约浩汤之流兮以遂朕愿;引奔腾之水兮以化荒土。” 在巴巴哥印第安文化中,我们无法找到任何如此自我膨胀的表述,这般对待土地毫无顾忌的挑衅态度。人类是在中东较大规模的控水系统而非巴巴哥文化中,第一次开始强有力地将世界掌控在自己手中。他们通过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类树立为神祇,赋予他或她对沙漠的绝对统治权,从而使这片匮乏之地得到救赎并生产财富的方式,以达到这一目的。

一批高级公共官僚,一位至高无上的君主,还有一个征服的计划,这样就有了古代灌溉国家的原型。学者们尚未在国家与大型水利工程出现先后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而且很有可能他们永远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究竟是蛋生鸡,还是鸡生蛋?在我们就座用餐时便已不再重要。一个巨大的灌溉机构显然不可能在一个权力复合体的财政、计划、技术指导之前出现。同时,所有在干旱与半干旱景观之上出现的早期国家又明显地依赖于灌溉。

站在为魏特夫辩护的立场,我们必须看到,他从未宣称每一个国家最初都是从一种单一的控水任务中出现,即使他的确认为,灌溉必定经常为政治权力起到重要的巩固作用。“无论是传统的非治水统治者创建或者把持初生的治水‘机构’,还是对此机构的掌握成为各种职责背后的推动力量,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最终出现的政权形态都是由为治水农业需要的领导权与社会控制所决定。” 早年的魏特夫可能是过于褊狭的生态与技术决定论者,然而,在历史如何形成的问题上,他的头脑从不简单。他指出,灌溉与国家同生共长,相互协助。这正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之症结所在。

面对一体化的控水复合体,普通农民一定会感到自身的渺小,既缺乏组织,又不掌握深奥难懂的知识。然而,当他回到自己的村落,却基本上重复着祖辈的生活,至少是自己命运的一半主人。与其家人和邻居一道,他仍然决定着耕作的时令,养育子孙的方式,以及严格的地方性事务的处理。那个高高在上的国家只是“半管理性的”,也就是说,在大部分时间里,它是遥不可及的,由于缺乏现代通信设施(运河驳船和驿使奔波是上令下达与下情上奏的主要方式),它只能对农民的思想进行极为有限的控制。 一旦庄稼收获,村民们向都城纳清赋税,他们便回归自我,在一年中的大部分光景,享受自己的乞丐民主。

对苟延残喘的个人与社群自治的最重要挑战来自徭役,大批农民为了服务于国家的需要变成被征召的无偿劳动者。在没有先进机器的情况下,中央规划者依赖被征者的肌肉完成建造与维护水工程的工作。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赋税,以公利为名强行下压,进一步腴肥国家。 我们有关徭役如何运作的最佳文献之一,为19世纪法国水文学者朱利恩·巴罗瓦所撰。他在埃及徭役体系废除的前夜对之进行过观察。每年12月,政府的代理人对尼罗河沿岸所需劳动力做一估算:农民需求量的数字,所需工作的天数,以及必要的灌溉修葺工作。从次年1月中旬到7月底,男人们同其妻儿老小集中住在营房,在训练有素的工程师监督下工作。理论上讲,所有15岁到50岁身体健全的男性,除却并不拥有土地的城市居民和鄙视农业的贝都因人,一旦被征召,必须前往。在现实中,那些富有的大土地所有者则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免除自己及其土地上长工的徭役。从1818年到1820年期间,为了修建供应亚历山大城用水的马哈茂迪耶运河,大约有30万人在炎炎烈日下艰苦劳作。灌溉工程可能会征用同样的修筑大军。这些工人仅有的工具是短柄锄头和棕榈枝编成的筐子。他们总是在齐踝深的水中锄松沟渠内的泥土,这是一桩泥泞不堪、闷热湿滑的差事。男人们,有时还有孩童,头顶着满载的筐子,向上爬近30米,到堤岸倾倒泥土。用巴罗瓦的话说,这是“真正的西绪福斯式劳动 。因为每年,这些泥土又将在高水位时滑入河底,来年将是同样的辛苦劳役” 。国家派来的监工的标准工具则是鞭子,它狠狠地抽打着掉队农民的赤裸脊梁。在所有亚洲、非洲和美洲的主要灌溉区域中,徭役延续数千年,构成了普通人在巴罗瓦所言的“暴君专制主义”中最为真切的经历。

一旦被征募并且被教导学会服从,这一治水大军将以多种方式服务统治阶级。在维护水流之外,他们还将修筑从各个州郡通往都城的驿道;改良内陆的水路交通;营建华丽的宫殿,周遭围绕着绿意盎然的花园,标志着统治者对干旱自然的控制。同样,他们还可以建造埃及金字塔、古亚述的金字形神塔、山巅的庙宇,以及让死去的精英们能够体面安葬的大理石墓穴。由于这些因灌溉而成就的财富导致外界的妒羡和侵略的威胁,因此,他们还要筑造强大的军事工事。虽然疾病令农民太过虚弱无法成为优秀的战士,他们却可以构筑国家的防御工程。例如,在隋朝统治期间,逾百万人为修建抵御来自蒙古草原入侵的长城而辛苦劳作。因此,一个农业国家不仅为其尊荣,也为其恐惧而灌溉旱地,修筑各种庞大的工程。

以上是对古代灌溉国家的宏阔梳理,是对公认的多样性案例所作的刻意归纳,以期更为清晰地呈现它们的基本原则。但是现在,我们则需要将之略加区分。仍然是依据魏特夫的理论,按灌溉成为社会准则程度的不同,治水社会可被分为紧凑型与松散型两类。 在紧凑型亚种当中,灌溉田地在整个社会都是一种标准实践,占耕种面积的半数之上(它们通常集中在某一单独的大河流域),或者至少全社会粮食产量的一半来源于此。在松散型亚种当中,接受灌溉的农田只占可耕地面积的少数部分,它主要依赖雨水生产其食物供给。然而即使在后者,虽然接受灌溉的区域较小,但这些地方仍然会成为强大的经济中心,对其周边接受雨水滋润的广阔农村产生影响。紧凑型农业国家的经典案例有埃及,以及从苏美尔文化到萨珊王朝的底格里斯——幼发拉底河流域文明。 松散型范例中最显著的则是中国和印度,可能也包括锡兰。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社会,其中部分难以被严格分类,如越南、夏威夷、斐济、非洲的贝宁王国,以及位于秘鲁的印加帝国。所有这些社会都各具特色,然而因篇幅故,它们俱被忽略。 在此,最关键的问题是,看到农业国家中紧凑与松散两种类型社会的最基本特征。我们可以通过对其典型案例的分析来把握它们。

世界历史上最著名的灌溉农业社会是埃及的紧凑型体系,它可以溯至5000年前,彼时,埃及人开始利用向北流淌的尼罗河中红褐色的河水。正如希罗多德以及其后成千上万的后学所言:“埃及,是尼罗河馈赠的厚礼。”每年6月,由于非洲高地热带雨水的润泽,尼罗河下游定期泛滥,几乎如钟表一样规律。到9月下旬,整个洪泛平原变成一片混浊大湖。再过一个月,湖水退回主河道,留下的是气味熏天的淤泥残余。在人们开始在这片洪泛平原上耕耘,种植小麦和扁豆之前,尼罗河上游的两岸覆盖着野生的青翠无树大草原,养育着大象与瞪羚,而三角洲地区则是生长着纸莎草、芦苇与鳄鱼的复杂湿地。在这条狭窄的生命带之外延展着空旷无垠、令人生畏的沙漠。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老王国的第一代君主美尼斯王统治时期,人工灌溉出现了。很久之后,托勒密王朝(自公元前305年托勒密一世始)令农业扩大并增强到直至19世纪方有匹敌的程度。他们重新规划整个水系统,将之分为标准的行政小区,直接受命于亚历山大城的中央政府。 此后不久,罗马人控制了该河,使埃及成为其主要粮仓。再后来,则是穆斯林、突厥人和奥斯曼的征服者。自流水、淤泥与条条绿色中,产出了面包与更迭的独裁权力。

在当代,埃及在阿斯旺和其他地区修建大坝,极大地改变了河流的生态系统。 但是,在其用水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一种远无如此侵略性、被称为洼地灌溉的掌控是其主要模式。横向的沟渠制造了一系列圈闭的洼地,平均5000到1万公顷大小,在下游略呈阶梯状分布。汛期的水通过运河流入这些洼地,淹没3至6英尺深,彻底滋润土地,沉淀悬浮的泥巴,随后排入下一个较低的洼地,最终流入尼罗河与地中海。在那些园地距离河面过高的地方,埃及人使用汲水提杆,即所谓的“沙杜夫”(shaduf)。这种装置有一横杆,一端负重,一端系桶,横杆在一对竖杆的枢轴上转动,掠过水面,打水上来,倾入水槽,后者则将水引入一行行庄稼中。通过这种精巧的设施,一个人一天可以打600加仑的水。

依靠沙杜夫和尼罗河自身的稳定律动,埃及的农夫们从不需要面对霍荷卡姆人所经历的盐堆积的天谴;此处的水土比例中有足够的水将盐冲刷干净。沉积下来的淤泥则是如此之好的肥料,以致同一块地能够长出似乎产量永无削减的庄稼。埃及地理学家贾马勒·海姆丹认为,这种洼地体系是“显而易见共生的”体系,亦即是说,它对环境是一种生态上并容而稳定的适应。但是他进而言道:“这是一种对自然的适应,而非对自然的调整。它是一种被动的适应;它对土地仅做了部分利用,而且浪费了大量的尼罗河水,任之流进大海。它使得农业只局限于每年的三分之一时间,也不允许耕地面积大规模扩大。” 遵循与此不满相似的逻辑,埃及在19世纪转向一种长期的灌溉体系,它要求建造昂贵的储水库,更多控制水路的运河与进水闸,用人工肥料取代水库中储存的沉积物,以及对农村生活的大幅度破坏。这一新体系的好处在于,它使同年生长数种庄稼成为可能,其中包括出口世界市场的棉花。因此,埃及摒弃了其经受时间检验的模式,开始变得富足——至少其中的一部分公民是如此。它将自己的产品运往国外,直至无法生产足够的粮食养活自身。逐渐地,它开始面对不断上升的生态反弹:土地的盐化,渔业的衰退,比以往都更为高发的血吸虫病。

虽然,按照现代技术标准,古老的埃及洼地体系相对原始,对其河流的影响也较为温和,但它仍然要求很高程度的协调控制。河流观测者的网络始终关注着在孟菲斯、开罗以及其他居住点测量水位的“水位计”(刻在石桩上的深度尺)。在尼罗河的上下游都有其他官员严阵以待,在河水接近他们时,改变高涨水流的流向。为了保证有组织的洪水分配,必须建立法律与法规。一项包括旱年储藏粮食的水流与农业规划,帮助都城及其长期延续的法老制保持对各地人民的巨大影响。威廉·威尔科克斯和J. J. 克雷格在其《埃及的灌溉》一书中总结道:当分散的地方法庭愈趋“被迫承认它(政府)的至高无上,在一个像埃及这样绝对无雨的国家,政府的权威逐渐变得……专制独裁”。贾马勒·海姆丹同意这一结论,并且写道:“洼地体系的有效运行完全仰仗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因为每个上游的洼地都可能威胁下游洼地的河滨权益。”埃及在其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都类似一个金字塔:一个高耸的尖峰,在其上,统治者巍然而坐;一个宽阔的底部,在那里,匿名而无声的农民阶级在艰辛劳作。灌溉作为其生产方式,正是创造这个金字塔的主要因素。

对此基本达成共识的观点仍有一些持异见者,其中之一是美国考古学家卡尔·巴策。他宣称,至少在早期,洼地系统被自然地分隔,可以在一种权力完全分散的管理下操作。他进而言道,法老的产生必然是由于灌溉之外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他并没有指出那究竟是什么原因。 但是,即使有人同意巴策的观点,或者仅将之视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从而无法解决的问题,巴策自己的著作也已然充分表明,后来复杂的灌溉有可能使埃及的政治集权化成为必要。一旦缺乏灌溉,水或粮食供应短缺,社会就会崩溃:凶残的内战、饥荒、尼罗河上漂流的死尸、人吃人的惨剧、横行的盗贼;最终国内的混乱使该国无力抵御外侮。无论多么强大的政府,都无法总是避免这样的灾祸,但是以常理而言,大多数政府仍然竭尽全力以求避祸免灾,它们也在防止灾祸的前提下为自身权力的累积辩护。

在那些如埃及一样,基本上整个国家都依赖于一条单独的大河并从中实施灌溉的地方,通向中心的权力之流是流畅、清晰而直截了当的。但是在第二类亚种中,即松散的农业国家模式中,其中的各种联系则更加微妙,而魏特夫理论也存在更多问题。中国是检验这一亚种的首要案例,同样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例,很难轻易对之加以归纳。 在人们所熟知的官僚机构和广大农民阶层之外,中国历史自其早期便有一个巨大的个人土地所有者群体——乡绅阶层,他们同城市商人一道,起到巨大的作用。中国的很大部分,特别是南方,气候温和多水。因此,灌溉并非对所有的地方而言都是一种必需,农业的管理官僚也是如此。然则中国是否是一个治水社会?在那里,河流控制是否推动专制统治的发展?抑或中国同日本或欧洲更为相似,是一个统治权力分散的封建世界?它向帝国的演化是否是治水之外其他因素输送促成的结果?

李约瑟宣称:“在世界各国中,中国人对水的控制与使用一直都非常出色。” 中国的水利工程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传统社会都更为先进,提及灌溉的历史记载可以追溯至公元前8世纪。同埃及一样,中国从来都非大坝与水库的热衷修筑者;其专业知识更多着眼于洪水控制与修建精妙的运河,既向京城输送捐税(主要以粮食的形式),又为庄稼送水,特别是在半干旱的北方。它早期的伟大成就包括邗沟、郑国渠和最终连接北京与杭州全长约为1100英里的大运河。自公元前3世纪汉朝开始的中华帝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四十余项重要水利工程,它们的修建是为了控制“中华之忧患”——黄河,它为人类带来的灾害超出其他任何一条河流。 显然,该农业国家确实大规模地实践控水活动,并且可被准确地称为治水文明。但是它并非一定如魏特夫会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极权主义的文明。

在中国,水成为理解自然和人类事物,以及掌控二者的正确原则的最为深邃之象征。与魏特夫所了解的进行思想控制的现代政权不同的是,在中国,在这类问题上允许某种观念的多元化。关乎水思想的两种最重要的学说,分别是掌控官方群体的儒家思想和持异见者的道家思想。在作为道家思想本初起源的《道德经》中,水表现为自然的本质和人类行为的典范。它是一种不争不拒的物质,在其行进途中一旦遇到阻碍便会轻易趋避,然而最终它能够瓦解最为坚定不移的对抗。据其言,江河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包纳“天下万物”。从此自然的典范当中,道家为其统治者提供了可借鉴的对象。他们应当大象无形,无为而治,使其民众绝巧弃利,无欲无知;他们应当不自是,不自矜,不将一己意愿强加于地方事务;而且应当取消残酷的徭役。这些针对统治者的道德训诫中所蕴含的自然主义、寂静主义和谦逊克己的哲学思想,同样适用于治水工程。无为,这一顺波随流,不违背自然的思想,意味着反对过度刻板地限制河流,或将之全然改道的种种结构。汉朝的贾让,这位道家的工程师,精准地描述了工程与政治策略之间的联系:“善为川者,决之使导;善为民者,宣之使言。”

与之相反,儒家思想则教导人们对水,亦如对百姓,采取一种更为专制的立场。必须通过建筑坚固高大、规束河水的堤坝,迫使其更为迅速地流入大海而使河流得到治理,而“治理”一词正为儒家所偏爱。同样,也必须使河流辛勤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何谓公众利益,则由圣人与统治阶层所界定。虽然儒生们也能够于川上喟然长发生命之思,但是一般而言,他们倡导对自然环境采取一种更为积极的掌控态度。相较于道家的顺应自然,儒家将寻求道德教化、社会福祉,尊崇等级地位,尚老尊长视为更高的准则。中国的统治者们循儒家教训治国,使其国家成为一个富庶、强大、等级森严的帝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帝国之一。

然而,中国无论风物还是社会都太过广阔复杂,以致从无可能将之置于一种全无张弛的专制统治之下,无论这种统治是否遵循孔教。当魏特夫将中国形容为一种松散的类型时,他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毫无疑问,那里确乎存在专制主义,因此帝王们可能时不时地迫使人们向他们屈膝顿首,官僚们可能对当地百姓掌握着生杀大权,灌溉工程上劳作的农民脊梁骨上可能经常感受到火辣的鞭笞。但是与埃及相比较,中国的统治阶级是一个多元的、分裂的、多中心的混合体。皇帝们总是需要不停地动员多方力量方能维持统治;而面对这个国家辽阔幅员产生的离心趋势,以及官僚阶级内部针对社会目标的各种争论,纯粹的压迫也绝无奏效之可能。正如S. N. 艾森施塔特所指出的,中国的帝王们间或发现自己陷入儒道两派力量的对抗之间,因此要么试图在两派中间发起同盟,要么以一方之力排挤另外一方。在朝代兴亡的循环当中,地主乡绅总是保持相对独立的位置。艾森施塔特承认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然而它并非受制于一个全然不受制约的、简单的权力组合。

如果说魏特夫在古老中国中看到过多的美丽新世界 ,在仅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中心的地方寻找“全面权力”这一点上存在谬误的话,他至少在另一层面上是正确的,即水控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克服了弥散分裂的趋势。通过在一个关键性的地理区域发展灌溉工程,国家可以控制更加广阔的领土,加强其对其他内部力量的能力。农业在此核心区域的集约化为帝王及其属下、官僚和军官生产作为贡品的粮食。冀朝鼎的研究显示,在中国历史上,“基本经济区”反复出现,成为控制那些仍旧依赖降雨务农的周边附属土地的工具,其功能好似建立起一系列要塞,从而宣告对某边疆区域的主权。由此,灌溉的发展一再成为“社会与政治斗争的有利武器” 。通过该生产方式的扩张,中央政府渐趋强大,即使是在一种相对的、游移的并非绝对的层面之上。

总体而言,紧凑型与松散型的农业国家借灌溉之助,创造了人与自然之间某种最为特殊的关系。它不总是一种可持续的关系,在大部分区域,就生态稳定性而言,它都远不及地方性生存模式。虽然它不至于像魏特夫针对斯大林主义的黑色隐喻那般压抑,但它仍然令生灵涂炭、尊严扫地。我们无须通过以我们自己时代的极权主义倾向来解读那一段治水历史,便可认识到农民为此所付出的高昂代价。

然而,鉴于个中原因颇难论断,魏特夫以及绝大多数学者甚少言及的是,为什么这些社会选择坚定不移地支付如此代价而获取更多的水。在每一个案例中,都有一个他们可以拒绝如此选择的关键节点,该节点就发生在他们有可能摒弃大型灌溉工程及其社会后果的时刻。但是一旦错过,当他们下定继续前行的决心,他们便会发现已为自己铸就了难以轻易回转的命运。令他们决意加强水控制的,并非是他们周遭的沙漠或者旱地。虽然在某些地方,气候的变化,旱灾的围困,饥荒将至的威胁,可能会让人们无从选择。然而,更经常的情形则是,过多的群体争用一种有限的资源,以致他们要求并且将权力给予一个仲裁者。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决定性的动力无疑更是一种思想,而非饥饿;是一种野心,而非生存的必需;是一种对权力,而非对水的饥渴。它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无论它是某种普遍接受的信仰和态度,抑或一小撮阴谋家的操纵。这种意识形态可能是任何一种形式,如宗教、哲学、梦想、对征服的理性化。 既然这种意识形态的力量是如此鲜明地表现在灌溉发展的现代范例中,那么在古代,它可能远较我们有可能证实的情形更为普遍深入。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不管其驱动力究竟为何,其结果是,在埃及、中国或者其他地方,这些社会都开始进行一场令地球之河流折服于人类意志的漫长、艰辛而危险的工作。 w4EWqLxGjNm/4y87dqZY5Ft9pHgBw8jaU/umNJYkO9TDva4I7VWoLagIqO+gW8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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