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有个9岁的女儿,就她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讲,她完全算得上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了。她有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布娃娃的技术更是高超。这女孩子和她的母亲一起给我做了一个类似于我们欧洲的婴孩睡觉的摇篮一样的小床供我睡觉。她们把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抽屉里,为了防止老鼠伤害我,她们把装有摇篮的抽屉放在了一块悬空的吊板上。从那以后,我就和她们生活在一起了。后来,我慢慢地学会了一些他们的语言,能和她们做一些简单的沟通。等她们能明白我的需要的时候,我的那个小床也就被升级得更加舒服了。
主人的女儿非常聪明,她只是看我脱过一两次衣服,就学会了给我穿、脱衣服。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她能让我自己动手的话,我是从来不会主动麻烦她的。她还给我做了7件衬衫以及一些内衣。她用的都是在他们看来最精致的布料,但是在我看来那些布还是比我们欧洲的麻布要粗糙很多。她还亲自动手给我洗衣服。此外,她还非常耐心地教我学习他们的语言,只要我用手一指某样东西,她就会告诉我那东西用他们的语言应该怎么说。于是,在几天之内,我就能用她们的语言叫出我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最重要的是,她的脾气很好,对我很好。她的身高大约40英尺,对于本地人来讲,这个身高不算高。她还给我起了个名字——“格立锥格”,后来她们就都这么叫我,再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叫我。这个词的意思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unceletino”以及英文里的“mannikin”是同一个意思,都表示“侏儒或矮子”。说实话,我能在这个地方很好地生活下来,还真多亏了这个女孩。我在那里生活的那些时间里,我几乎很少离开她。我一直叫她“格兰姆克丽琪”,意思是说她是我的小保姆。说实话,如果我不着重提一下她对我的照顾和关爱,那我也太不懂得感恩了。对我来讲,她确实有恩于我,我也希望能尽自己最大努力报答她。但我总感觉她会因为我而受到屈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是被逼无奈的。
我的到来很快传到了周围人的耳朵里。人们都在谣传,说我的主人家里来了一个怪兽,体形相当于一个“斯卜莱努克”,但是形状却处处像人。在他们的谣传中,我这个怪物是这样的: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有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一些他们的语言;走路的时候用两条腿挺着身体;性情温和,有礼貌,很听话,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体形非常精致漂亮,脸比贵族家中3岁的女儿还要细嫩白皙。
住在我主人家旁边的一个农民是我主人很好的朋友,他听了谣言,特地来主人家里拜访,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主人把我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向他的朋友展示。我按照主人的命令在桌子上正步走,并且还把我的腰刀拔出来展示了一下。我还以非常热情的态度向主人的朋友致敬,我还用他们的话向他问好,欢迎他的到来。我说的这些话都是我的小保姆教给我的。我主人的这个朋友年纪有点大,眼睛不是很好,专门戴上眼镜把我上上下下看了个一清二楚。看到他戴的眼镜,我忍不住笑起来,因为那两个巨大的镜片就像两轮满月。
主人一家都搞不懂我为什么会突然笑起来,也和我一起笑了起来。这老头子看到我们这样,竟被气得脸都青了。事实证明,这个老头是一个十足的见钱眼开的家伙,他竟然建议我的主人带我到镇上的集市去展览赚钱。主人同意了。他们所说的小镇离我主人家约20英里,骑马半小时就能到。我看到我的主人一边和他的老朋友窃窃私语一边还用手指着我,我就知道他们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我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还是听懂了几句。我非常害怕,并且胡思乱想了很多。第二天早晨,我的格兰姆克丽琪把我主人的所有安排和计划给我讲了个一清二楚,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听来的。说完以后,她把我抱在怀里,伤心地哭了起来。她说她担心集市上那些粗鲁的当地人会伤害我,她担心那些粗人把我拿在手里的时候说不定会弄伤我的手脚。小姑娘伤心地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温顺善良,又是那么顾及自己的面子,现在却要被人拿去让人参观,这将是多么大的侮辱啊。她说她的爸爸妈妈本来已经答应将我送给她了,但是现在看来他们仍然还会像以前那样对她。她说去年爸爸妈妈送了她一只小羊羔,但是等她把小羊羔喂得膘肥体壮的时候,她的父母却把它卖给了屠户。我好生感动。其实对我来讲,我并没有那么担心。我对自己充满信心,我终有一天能重获自由。对于我在这里被当作怪物到处展览的事情,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光彩,我就简单地把自己当做路过这里的一个异乡人,即使未来我回到欧洲,我相信也不会有人会因为这件事来羞辱我。我相信,欧洲的任何人处于我现在所处的位置,都会遭遇类似的事情。
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我的主人用一个箱子把我装起来带着到镇子的集市上赶集去了。当然他也带上了他的小女儿——我的小保姆。他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装我的箱子的四面被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门供我出入,此外还有几个小孔供空气流通。上路前,我心细的小保姆把娃娃床上的被褥事先垫在了箱子下面,这样我就能一路上都很舒服地躺着了。但即使是这样,待在箱子里的我还是被颠得痛苦不堪,虽然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那巨大的马每一步都能跨出40多英尺的距离,而且每一步起伏都很大,我待着的箱子就像是风暴中的船只,或上或下,摇摆不定。
这半个小时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 还要远一点儿。最后,我们在主人经常光顾的一个小旅馆门前停了下来。我看到他先是和旅馆主人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拿了一些必备的东西就离开了。当然,他还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镇上有名的喊事员。这个喊事员的任务是通知全镇人到绿鹰旅馆来参观怪兽。在他的介绍中,我的大小还不及一头“斯卜莱努克”——在当地生存的一种样子很美、身长约6英尺长的动物。他还这样介绍我,说我全身上下处处像人,会说几句他们的话,更神奇的是我还能耍100种有趣的把戏。
我被旅馆老板安排进旅馆最大的一个房间——足足有300多平方米。我的小保姆站在紧挨着桌子的一只凳子上,她一边照看我,一边用手势指挥我表演。为了让现场不过于拥挤,每一次只能让30个人同时进来看我。所谓的表演实际上就是我按照我的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来回走来走去;或者是她用我能听懂的话语向我提问问题,而我就相应地回答她。
站在桌子上的我一边向观众致敬一边在桌子上绕行,我还不断地向大家问好,当然我也说了一些其他我会说的当地话。后来,我的小保姆还给了我一个小酒杯。我端起盛满酒的杯子,挨个向大家问好,祝大家身体健康。我还拔出我的腰刀,像英国击剑手那样依样画葫芦舞了一阵子。我也接过我的小保姆递给我的当枪使的麦秆耍了一会儿酷,我很小的时候就学过怎么玩这玩意儿。
我算了一下,那一天我总共表演了12场。不断走过场地重复表演那些所谓的节目,让我苦不堪言。当我在那里表演的消息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的时候,那个小旅馆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很多人甚至准备破门而入。除了我的小保姆,我的主人不让任何人碰我,我知道这是为了维护他自身的利益。我的主人在桌子周围放了一圈凳子,让观众不能碰到我。但是仍然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就在我表演的过程中,有一个调皮的学生把一个榛子对着我的头狠狠地扔了过来。好在没有击中我,要知道那个榛子足足有南瓜那么大,扔过来的速度也非常快,如果真的击中了我的头,我肯定得脑浆迸裂。那个小调皮因此也受到了惩罚,被赶出了房间。
结束的时候,我的主人向大家宣布,下个赶集的日子表演将会继续。回来的时候,我的主人给我准备了一个相对比较舒服的车子。我对此表示感激。早晨出来的时候我被颠得疲惫不堪,又经过一天连续不断的表演,我实在站不起来了,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以后,我至少休息了3天,才真正恢复了体力。但实际上,在家里我也不能很好地休息。我已经成当地方圆上百英里相当有名的“怪物”,绅士们听说以后,都纷纷赶到主人家里来看我。那些天,带着一家老小来主人家里看我的人不下30个。我每次给他们表演的时候,即使是只给一家人表演,我的主人也会按照屋子里的人数收费。所以尽管我没有被带到镇上表演,但是我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除了星期三——这是他们的安息日。
当我给我的主人赚了不少钱之后,他越来越发现我就是他的摇钱树。于是他决定带着我到全国各地去转一转。说做就做,他很快就做好了出行的准备工作,准备好了旅行途中需要的东西,还安排好了家里的一切事情。1703年8月17日,也就是我到达这里的大约两个月之后,我的主人与家人道了别,带着我前往3000英里之外的首都。
我的保姆格兰姆克丽琪骑在马上坐在主人的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我的保姆像上次一样,在我的箱子里厚厚地垫上了上好的柔软的棉布,我在里面待得很舒服。另外,她还在里面放了一张婴儿床,准备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位男仆,他骑着马带着行李跟在后面。
按照主人的计划,我们要在沿途所经市集上进行表演。不止如此,只要有钱赚,我们也经常多绕50英里或者100英里到周围的村子里或者别的大户人家进行表演。所以,我们一路上行进得很慢,很多时候一天也不过前进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克丽琪为了让我多走出箱子休息一下,就常常向她的父亲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所以我才有机会走出箱子,呼吸新鲜空气,领略各地风光。当我走出箱子的时候,总有一根绳子系在我的腰间以免我走失。我记得我们途经了五六条大河,那些河流要比我所知道的尼罗河和恒河还要宽得多,也要深得多。像伦敦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我们一条也没有看到。我们在旅途中所度过的10多个星期,我被当作怪物在差不多18个城市做过表演,至于在小村庄或者那些大户人家里做过多少次表演,实在太多了,我就记不清楚了。
10月26日,我们终于到达了首都——“洛布鲁格鲁德”,意为“宇宙的骄傲”。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主干大道上找到了一个住处后,就像模像样地在外面贴了一个广告,广告上详细地介绍了我的情况。这个住处有一个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房子中间有一张直径为60英尺的大桌子,桌面四周离边缘约3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3英尺高的围栏——以防我掉下去,想必这就是我的表演舞台了。
我每天表演10场。看过我表演的人,都非常惊讶。我当时基本上已经完全能听懂他们的话了,也能说很多话。所以他们说什么,我都能听懂,甚至能进行顺畅的沟通。在家时格兰姆克丽琪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教我语言的时候,用的是一本类似《三松地图册》 的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介绍他们的宗教,是在他们那里很受年轻姑娘欢迎的一本普通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