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生注定要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刚在家待了两个多月,我就匆匆忙忙开始了新的旅行。1702年6月20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前往苏拉特的“冒险”号商船。我前面已经说过,这艘商船的船长是约翰·尼古拉斯。开始的航行非常顺利,我们很快就到达了好望角。我们准备在那儿登岸多准备一点儿淡水。但是当我们下船以后,发现船有点儿损毁。于是,我们不得不把东西都卸下来,在那里过冬。同时我们也抓紧时间修缮商船。这期间船长又得了严重的疟疾。所以一直到第二年的3月底我们才重新起航。起航后,我们一路顺利直达马达加斯加 海峡,并很顺利地穿过了这个海峡。但是接下来的航行出了点儿问题。当我们穿过马达加斯加海峡行驶到某个岛屿的北面约南纬5度的时候,海面上风势突变。就我们的经验来讲,那一带海域从头年12月初至第二年5月这段时间,应该刮比较稳定的西北风。但是4月19日那天,海面上的风比以往要强烈得多。风向也比正常风向要偏西一点。那样的风一直刮了20天之久。我们根本无法按照我们预定的航向前进,最终我们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 的东边。根据船长在5月2日的观测,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大约是北纬3度。当时风停了,浪也静了,我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是船长却告诉我们要趁早做好迎接第二天的大风暴的准备,可见姜还是老的辣啊!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大风暴就出现了,南风——所谓的南季节风,呼呼地刮起来了。
风太大了,我们怕大风把船上的东西吹落到海里,就把斜杠帆收了起来,同时准备把前桅帆也收起来。但是我们很快发现,当时的天气状况要比我们预想的差很多,我们还逐一检查了船上的炮仗拴得是否牢固。最后迫于无奈,我们把后帆也收起来了。到这时,我们的这艘船已经偏离原来的航向很远了。我们经过商量,一致认为与其让我们的船吃力地在海上慢慢行驶或者说是随波逐流,还不如把帆升起来,让它扬帆猛进。于是,我们一起卷起前桅帆把它固定住,然后又将它的下端拉向船尾。这样一来,船舵就能很好地吃风。在这种情况下,船尾猛地转向有风的一面。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拴在套索桩上。但是很快我们发现帆裂了,我们只好把帆收下来收进船内,解掉了上面所有的东西。
这场风暴非常大,海面上狂风怒吼,像有一个变了脸的魔鬼在大海上肆虐。我们不断地拉船舵柄上的绳索来改变航向,以避开大的风浪,忽而又帮助舵工来掌舵。但是我们并没有把中桅降下来,因为当时虽然环境比较恶劣,但在我们的努力下船行驶得非常好。另外,我们也很清楚,中桅只要直立在那里,船就更安全。既然船在海上可以很好地被操纵,那么它就可以顺利地向前行驶。
大风暴过后,我们扬起了前帆和主帆,终于让船慢慢地停下来。然后我们又挂起后帆、中桅主帆和中桅前帆。在西南风的推动下,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我们把右舷的上下角索接到船上,又把迎风一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同时解开。在上风滚筒的作用下,背风一面的转帆索朝前方绷得紧紧的,套得牢牢的。我们再把上下角索拉过来迎向风来的一面,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船沿着航道满帆前行。
这场大风暴的主要风向是西南偏西。据我们估算,等大风暴结束的时候,我们至少被风向东吹了500里格。此时此刻,即使是船上最有经验的水手也不知道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哪里。船上的给养很足,船很坚固,船员的身体也很好,这些我们都不担心。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严重缺乏淡水。充分考虑之后,我们觉得我们最好还是走原来的航道。否则的话,如果我们转向北边的话,我们很可能驶入冰冷的海洋。
1703年6月16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远方的陆地。第二天,我们也都看到了可以靠岸的地方,那或许是一个大岛、或许是大陆。陆地的南边有一个半岛延伸向海中,旁边是一个小小的港湾,但遗憾的是港湾的水太浅了,不足以使我们的船靠岸。于是,我们只能在离这个港湾约1里格的地方抛锚停船。船长派了20名武装得很好的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到岸上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跟他们一起上岸,船长同意了。我的本意是想到岸上游历一番,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新奇事物。上岸以后,我们发现岛上人迹难寻,也没什么河流、小溪可供我们取淡水。于是他们只能在海边搜寻淡水。而我一个人则独自向另一边走了1英里。一路上,我发现这里到处都是赤裸的岩石,甚是荒凉。本来对这里非常好奇的我,一下子变得非常失落,只好灰心丧气地向港湾走去。到了港湾附近的岸上,大海近在眼前,非常壮观。我突然看见那些到处搜寻淡水的水手正坐着长舢板拼命划向我们的商船。我正准备大声叫他们等我一下,却看到有个体形巨大的怪物一样的巨人正拼命在后面追赶他们。那个巨人在水中迈着大步向前走,那么深的海水居然还没没过他的膝盖。好在我们的水手与他有半里格距离的优势,再加上那个港湾的海水底下全都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个怪物并没有追上我的同伴。不过这都是我后来听人说的,要知道我如果还有心情站在原地看那怪物怎么追赶我的同伴的话,我会落个什么样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
我惊慌失措地沿着原先走过的路逃命般地狂奔。等我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我所处的这个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我当时正在一片庄稼地里。让我最为吃惊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一块种着秣草的地方,那草竟高20英尺之多。
从山上下来以后,我选择了一条大路。说这是一条大路,只是对我来讲,其实就是大麦地里的一条小路。在这条路上,我走了好久,但是一路上什么都没有看到。路的两边都是高达40英尺的麦子。我至少用了1个小时的时间才走到这片田地的尽头。走出田地之后,我发现这片田地的外围有一排至少高120英尺的篱笆。篱笆的外围有很多树,至于那些树的高度,我甚至无法估计出来。田地和田地之间有一段台阶。那台阶一共有四级。在最高一级的台阶之上还有一块大石头。我根本爬不上那些台阶,因为每一级台阶至少都有6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一块石头则高达20英尺。我只能试着在篱笆间寻找一个可以走出去的缺口。
当我正努力于我的目标时,我发现从隔壁的田里走出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这个人的身高和我之前在海边看到的追赶我的同伴的那个巨人的身高差不多。具体来讲,他至少有普通教堂的塔尖那么高。据我估计,他每一步的步幅都有10来码。看到这么个怪物向我走来,我惊恐异常,于是赶紧在麦子中间藏了起来。我看见他走到台阶的最高处,向两边的田地看了看,然后他又大声喊了几声。他的声音比我们在欧洲用喇叭筒发出的声音还要大好多倍。那声音从那么高的地方传下来,我在下面就感觉像是天空在打雷一样。他的声音刚落没多久,就有和他一模一样的7个高大的怪物拿着镰刀走了过来。他们手里的镰刀比我们在欧洲使用的最长的长柄镰还要长,据我目测至少要长6倍。从穿着上看,后来的那7个人应该是第一个人的佣人或者雇工。先前的那个人对着后来的7个人说了几句话之后,那7个人就拿着镰刀来到我藏身的这块麦田割起麦子来。我只得尽我最大的努力来躲避他们,但是麦秆和麦秆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还不到一英尺,我躲藏起来十分困难。我不停地在麦秆之间挪来挪去,当我移动到所有麦子都被风吹倒的一个地方的时候,我能挪动的方向被堵死了。
麦秆被风吹倒,缠绕成了一堆。落在地上的到处都是的麦芒,又尖又硬,把我的衣服都刺穿了,有些甚至刺痛了我。很快,我就听到割麦人的说话声已经在我身后大约100码的位置了。筋疲力尽的我,绝望地躺在那儿,心里满是悲伤,我想接下来迎接我的将会是什么呢?死亡?当我想到我的妻子马上将要成为孤独可怜的寡妇,而我的子女将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孩子,我就更加难过。忽然之间,我非常痛恨自己的无知和任性。当初多少亲友都劝我不要再到处流浪了,而我就是不听,现在好了,自己送死来了。在那临死的关头,我突然又想到利立浦特的那些人。我在利立浦特的时候,我就是具有超能力的巨人,他们也把我看成无所不能的庞然大物。在利立浦特的时候,我一只手就可以把整个国家的舰队搞到手。在那里,我所有的行为都是划时代的,都将载入他们的史册。也许很多人并不相信我在利立浦特的所作所为,但是只要利立浦特的千百万人能见证我的强大就足够了。
可是我现在身处的这个地方,我在这里简直无足轻重,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现在所经历的尴尬境遇就像是一个利立浦特人突然闯入我们中间时遭遇的感觉一样。想到这里,我觉得这对我来讲真的是莫大的耻辱。如果只是让我觉得尴尬那也罢了。我觉得我最大的不幸还在后面。我以前曾听说过,人类的野蛮程度和其身材是成正比的,身材越高大的人种,其性格就越凶残。如果今天,他们其中有一个人碰巧遇到我,然后把我放到他口里的话,我也没什么可说的。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懂得哲学家所说的:万事万物,大小、强弱都是相对的。利立浦特人也许有一天也会遇到一个比他们还要矮小的人种,而我眼前的这些看上去如此高大的巨人也许有一天会被这世界上的某个遥远地方的身材更为高大的人种比下去。遗憾的是,那更为强大的巨人到现在还没有被我们发现。
我越是胡思乱想,心就越是跳得厉害。与此同时,有一个割麦人已经在离我不足10码远的地方了。我非常担心,只要他再往前一点,我要么就会被他踩死,要么就会被他的镰刀割成两截。我心里十分害怕,就在他马上要割到我的时候,我禁不住大喊了一声。听到我的喊声,那人一下子停了下来。他朝四下里看了好半天,才发现了躺在麦秆中的我。他看着我犹豫了好一会儿,他那小心谨慎的样子就好像我们遇到一个小动物的时候想去捉住它但又担心被它攻击一样。我记得我之前第一次抓黄鼠狼的时候就是他现在的那个样子。最终他还是鼓起勇气伸出手用他的大拇指和食指从我的身后抓住我的腰的位置将我抓起来提到离他的眼睛只有3码远的空中。他这样做是想把我看得更清楚一些。我当时读懂了他的意思,所以我表现得很是镇定。当时我被他抓在手里,悬在距离地面大约60英尺的高空。他担心我从他的手指中间滑落,所以他抓得死死的。我忍着一口气,一动不敢动,甚至连挣扎一下都没有。
我所能做的只是用双眼望着太阳,双手合十,努力作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表现得极为低声下气。我还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求饶的话。我当时最为担心的事情是怕他把我狠狠地扔在地上,就像我们平时对待我们非常讨厌的小动物一样。但是他似乎没有这样的打算,他看上去到是对我挺有好感的,看上去他对我的声音和姿态充满了好奇。很快,他就把我当成一个稀罕的宝贝儿玩耍起来。我左一句右一句,他虽然听不懂,但是他对我的声音好像十分好奇。而我却忍不住一边呻吟一边流起眼泪来。我把头不断地扭向身体的两侧,我是要告诉他,他的手捏得我的腰好痛。他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他随手把上衣的下摆包起来,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之后,他带着我快速地走向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就是我刚才在这块田地里首先看到的那个人,那个家境殷实的富农。
我虽然听不懂他们说话,但通过他们的手势和表情,我大致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那个人听他的佣人介绍完我的情况以后,从地上捡起一根拐杖粗细的麦秆儿,挑起我的上衣的下摆,好像怀疑我的外衣是我天生的外壳一样。然后他又把我的头发从中间吹到耳朵两边,想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一点儿。然后,他又把其他雇工喊过来,好像在问他们有没有在田地里看到过像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
后来,他把我慢慢地平放在地上。我一着地就站了起来,在原地来回踱步。他们很快就看出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围着我坐下来想更清楚地看看我的一举一动。我把帽子摘下来,非常有礼貌地向那个主人鞠了一躬,然后又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头来,尽我最大的力气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还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枚金币,毕恭毕敬地呈到他面前。他把金币接到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很久也没搞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他甚至还从衣服上取下一个别针一样的东西在金币上拨弄了好一会儿。我又示意他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把钱袋打开,将里面的金币全部都倒到他的手里。钱袋里共装有二三十枚小金币,此外还有6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西班牙大金币的价值都相当于4个皮斯陀 。我看到他先是把小指头在舌头上润湿了一下,然后才拿起一块大金币左看看右看看,不一会儿又捡起一块仔细检查,可是他好像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最后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那意思是让我把金币装进钱袋收起来。我给了他好几次,他都拒绝了,我只好把金币装进钱袋收起来了。
虽然我们还是不能沟通,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至少相信我对他们是丝毫没有危险的。他不断地和我说话,声音大得像打雷,也非常清楚,但是我听不懂。我也尽量提高嗓门用各种语言回应他,他也把耳朵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但是我的努力都是白费力气,他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接下来,他让他的佣人继续干活儿。他自己则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块手帕,铺平了放在自己的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把手放在地上,示意我上去。他的手约有1英尺厚,我很容易就上去了。上到他的手心以后,我乖乖地躺在手帕上,生怕一不小心从上面掉下来。等我躺好以后,他用手帕把我紧紧地包起来,只把我的头露在外面。这样一来,我倒不必担心会掉下来了。他就那样把我带回了他的家。
刚回到他的家,他就迫不及待地喊他的妻子,然后把我拿给他的妻子看。一看到我,他的妻子吓得“嗷嗷……”叫了几声,就好像欧洲女子看到癞蛤蟆或者蜘蛛时一样。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我不具有危险性以后,才慢慢地敢接近我并喜欢起我来。
当时正值午饭时间,他家的仆人已经将饭菜端上桌了。我看了一下,菜是装在一只直径约有24英尺的碟子里的满满的一盘肉。桌子周围坐着主人和他的妻子,还有3个孩子和一位老奶奶。等他的家人都坐好以后,主人把我放在桌子上,示意我一起用餐。那桌面离地足足有30英尺,我生怕从上面掉下来,所以非常谨慎,尽可能离桌子边远一点。
吃饭的时候,女主人切了一小块肉放在一个较小的碟子里,还弄来了一块面包,弄碎了和肉放在一起,端到我的面前。出于礼貌,我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以示感谢,然后就吃了起来。他们看到我吃得津津有味,非常高兴。女主人还让女佣准备了一只容量大约为两加仑的相对较小的酒杯,斟满了酒递给我。我用了好大力气接过酒杯,极为谦逊地把酒喝了下去。我还用英文说了一句祝酒词:祝夫人身体健康。听完我说的话,他们一下子忍不住笑了出来,尽管他们可能没听懂我说什么。而我却差点儿被他们的笑声震聋了耳朵。那酒的味道非常好,有淡淡的苹果味道。这时候,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让我到装有面包切片的碟子那边去。相信你们也能想象到我在桌子上的情形,我走向那个碟子的时候,由于我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一不小心被桌子上的一块面包绊了一下,我一下子脸朝前栽倒在了桌子上,所幸的是我并没有受伤。
我爬起来以后,发现他们都很关切地看着我。我把一直夹在腋下的帽子举起来,向他们挥了挥,口里大喊了三声,表示我并没有受伤,请他们放心。但这还不算完,接下来才真正到考验我的时候。就在我走向我的主人(我从那时开始这样称呼这一家的男主人)的时候,坐在我主人旁边的他最小的儿子——一个年龄10岁左右的男孩子,趁我不注意,一把把我抓起来,提起来,悬在半空中。对此一点儿预感都没有的我,吓得魂都快丢了。说时迟,那时快,我的主人以最快的速度把我从他小儿子的手中抢了过来,一边还狠狠地抽了那个调皮鬼一个耳光,另外还命人把那个调皮的孩子带走了,不允许他再在桌子边吃饭。你们应该能想象得到这个耳光的威力有多大,我看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我非常担心那个孩子记我的仇,又想起欧洲的孩子是怎么捉弄那些麻雀、兔子以及猫猫狗狗的,于是我赶紧跪下求饶,请求主人原谅孩子的无心之举。我的主人答应了我的请求,他让那个调皮鬼重新回到了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以示好感。
饭还没吃完,女主人的宠物猫突然跳到她的膝盖上。当我吃得正香的时候,我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闹哄哄的声音,那声音就好像是有十几个织袜工人在干活,我一扭头才发现这是那只猫在打呼噜。我的女主人正在一边抚摸着她的宠猫,一边优雅地吃着东西。通过它的头和爪子,我判断这只猫至少有3头公牛那么大。当时我离那只猫的距离大约只有50英尺,女主人怕她的宠物伤到我,所以自始至终都紧紧地抱着它,但那家伙狰狞的面孔还是让我惊恐万分。事实上它倒是挺温顺的,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只有3码远的地方时,它也没有做出任何伤害我的动作,反而懒得搭理我。我以前常听人说,遇到猛兽的时候,如果表现得越是惊恐,就越容易激发它的兽性。所以在面对这只巨猫的时候,我尽可能让自己表现得满不在乎。我还在猫的面前故作镇定地走了好几圈,有时候我离它的距离甚至不超过半码远。结果,那家伙不仅没有敢攻击我,反倒表现得相当恐惧,好像被我吓坏了一样,不停地把身子往回缩。我用同样的方法来面对当时走进屋里的三四条狗——这在农家应该不算什么反常的事情。那三四条狗中有一条是体形非常大的獒犬,它的身体足足有4头大象那么大。此外还有一条灰狗,体形相对小些,但是身体更高一点儿。
吃完午饭的时候,有一个保姆样子的夫人抱着一个1岁左右的婴孩走了进来。那孩子一见到我就像受了惊吓般地大哭起来。他那哭声,我觉得中间隔着从伦敦桥到切尔西那么远的距离也清晰可闻。再后来,等他慢慢熟悉我之后,居然想要拿我当他的玩具。那母亲居然答应了孩子的要求,把我举起来送到孩子面前,供孩子把玩。那孩子见状,一把把我紧紧地抓在手里,还一边要把我的头塞到他的嘴里。我吓得大吼了一声。我这一吼反倒救了我一命,那孩子吓了一跳,慌乱之中放开了我。要不是女主人用围裙接住了我,我铁定会重重地摔在地上,不摔死也得摔个重伤。后来,保姆拿来了一个类似拨浪鼓的东西,想吸引孩子的注意力。那是一个装有几块大石头的空盒子,然后用一根绳子把它拴在孩子腰间的位置。但是这并没让那个小家伙停止哭泣。
无奈之下,那个保姆只有使出了撒手锏——给孩子喂奶。说句良心话,我以前从没有见过比这乳房更让人恶心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甚至都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作比较,所以我根本没办法让你们更形象地知道它的大小、形状和颜色。我觉得这乳房挺起来应该至少有6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16英尺,乳头就有我的半个头那么大。让人恶心的是,那乳房上布满了黑点、疹子和大大小小的雀斑,让人不忍目视。我之所以能看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是坐着哺乳的,而我当时站在桌子上。我忽然联想到我们欧洲女人白皙细嫩的皮肤,那在我们眼中是多么漂亮啊。但是现在看来,那也是得益于她们的身材和我身材差不多,我才不至于看到她们皮肤上的瑕疵。要知道,再光滑细嫩的皮肤在放大镜下也是粗糙不平的,况且颜色也不会很好看。
我又想起我在利立浦特时的经历。那里的小人儿的面容在我看来简直是我见过的最为好看的。但是当我和我在那里的一个密友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当他站在地上从他的角度看我的脸时,他觉得我的脸比他们的脸更光滑、更漂亮,但是当我把他拿起来靠近我的脸时他才发现我的脸实际上非常恐怖。他说我的脸上布满大小不一的坑,胡茬甚至比野猪的鬃毛还要硬10多倍,脸上的皮肤也是由各种不同的颜色的皮肤组成的,看上去极不舒服。但我是不同意这样的观点的,要知道在欧洲我和绝大多数同胞一样英俊帅气,虽然经过长期的旅行,但我却一点儿都没有被晒黑。另外,在谈到他们的王宫里的那些贵妇人的时候,他说谁谁谁有雀斑,谁谁谁的嘴巴又特别大,还有谁的鼻子特别大,但是这些我却一点儿都没有看出来。说了这么多,我相信大家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些巨人长得特别丑陋。相反,我还想为他们申辩一下,他们这里的人长得实际上非常漂亮。就说我那个主人吧,虽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地主,当我从60英尺的高度看他的时候,他的相貌是非常好看的,非常匀称、端庄。
午饭过后,我的主人又要出去了——应该是去监督他的雇工干活儿去,临行前他不断嘱咐他的妻子一定要把我照看好。我是从他的表情和手势来判断他们的沟通内容的。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困得很。女主人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把我拿起来放到她的床上,并找了一块干净手帕盖在我身上。需要说明的是,那手帕足足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得多,质地也非常粗糙。
我睡了大约两个钟头,在梦里我见到了我的妻子和子女。醒来后,我无比伤感,尤其是当我看到自己孤零零地躺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200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的一张20码宽的大床里的时候。我的女主人有忙不完的家务,没有时间照顾我,她只能把我锁在房间里。我睡的那张床离地面至少有8码的距离,当我发现我有生理需要的时候,我必须找人帮我下床。我没有大喊大叫,其实即使我大喊大叫了,估计也很难有人能听到我的声音,因为我睡觉的房间离女主人正在干活的厨房很远。正在我着急的时候,有两只讨厌的老鼠通过床的帐幔爬上了床,不停地在床上跑来跑去,甚至差一点儿跑到我的脸上。
惊吓之中的我,一个翻身站了起来,我甚至还拔出了腰间的刀进行自卫。但是它们好像根本不害怕我,居然从两面夹击我。其中一只趁我不注意用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我眼疾手快,在它还没抓到我之前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另外一只看到同伙送了命,想要逃命,但我没有放过它,在它背上狠狠地给了它一刀。解除危险之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踱步以稳定呼吸,平复心情。要知道,刚才的一切让我一阵后怕。那两只老鼠的个头足足有獒犬那么大,但是却要比獒犬的身体还要灵活凶猛。假如我睡前解了皮带,我现在肯定已经成为它们口中的大餐了。我好奇地量了一下老鼠的尾巴,几乎快有两码长了。那两个畜生的尸体还在不停地滴血,看上去非常恶心,但是我没有力气把它们扔到地上。我在它们身体上猛砍了一刀,以彻底结果它们的生命。
过了不久,女主人想起了我,到房间里来看我。当看到我满身沾满血迹时,她紧张地把我拿在手中。我用手指了指老鼠,示意老鼠没有伤到我,况且已经被我杀死了。女主人笑了笑,赶紧招来佣人拿火钳把老鼠夹起来扔到了窗外。然后,她把我放到桌子上,我把沾满血的腰刀给她看,之后擦了擦血,才放回刀鞘。这时我才想起我目前急需解决的生理问题,于是我示意女主人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到地上后,我又指指门的方向,还向她鞠了一躬,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好在好心的女主人终于弄明白了我想要做什么。她把我拿起来,来到花园,把我放在花园的地上。我自己向前走了好一段距离,做手势让她不要跟过来,最后我才在两片巨大的叶子之间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解决了生理问题。
我希望你们能原谅我一直在讲这些日常琐事。在那些俗人看来,这些事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对于那些哲学家来讲,这些事情是非常重要的,能帮他们开阔眼界,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来讲,这无疑都是有好处的。这也正是我把这几次游历的经历写出来的主要原因。我要强调的是,我所讲的内容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弄虚作假。这几次航行中,所经历的事情,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记录的时候也没有漏掉任何重要事件。然而在校正阶段我还是忍痛割爱删除了其中的那些不是特别重要的段落。我这样做主要是担心有人指责我的游记冗长乏味。要知道,旅行家们常常会受到这种指责,我承认这种指责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