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从命令,一个人不但要怀有服从的愿望,而且要知道如何去服从。
当有一条正确的命令要求孩子去做某种特定事情时,为了对服从进行准备和执行,应当让孩子通过练习间接地学会服从。
当孩子完成了直接指向某一特定目的的协调动作时,当孩子耐心地重复练习时,当孩子完成了他要做的事情时,他也正在训练着自己的意志力。
一系列的复杂练习中,孩子通过活动,也建立起了对自己的自制能力。其中一项自制能力训练是有关数学学习的。
当孩子抽到写有数字的签时,必须从自己面前拿走相应数量的物品。这个游戏看起来好像可以随便拿东西,实际上孩子只能根据签上相应的数字来拿。孩子总希望可以尽可能多地拿物品,但是如果一个孩子恰巧抽到0,那他就必须两手空空,耐心坐在那里。在“0的教学”里,还有其他有关小孩自制力的训练。当一个孩子被叫到老师这里0次,亲吻0下时,他必须静静地站着。在执行中,孩子也在努力学习服从命令。
其实,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服从是人类的一种自然表现,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特征。儿童的服从意识是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在心理逐渐成熟的过程中以一种自然的、不期而至的方式出现的。实际上,如果人类不具有“服从”这种品质,如果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没有获得这种品质,人类的社会生活将无法想象。
但是,大量事实也清楚地表明,人类具有了过剩的服从意识,这恰恰是导致人类走向毁灭的原因。由于我们缺少对服从的控制,这些服从以一种不受控制的方式呈现,是一种可以毁灭一个民族的服从。我们这个世界从不缺少服从,相反,服从是人类心理发展的一种极其自然的心理现象。
在对自然状态下成长的儿童进行观察时,我们发现服从意识的发展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我们的观察为这个问题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服从意识的发展与儿童心理其他方面的发展过程基本相同。首先,它们都受到“有目的”的冲动的影响,然后都进入意识的层面并且逐步发展,最终都纳入意识和意志的控制之下。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服从对于一个人来讲到底意味着什么。
过去,人们认为服从就意味着:孩子服从父母和老师的命令,完成他们安排的工作。可是,如果我们对服从意识的自然发展过程进行研究,就会发现服从要经历3个阶段:
服从的第一个阶段:儿童有时听话,有时不听话,看似有些反复无常。
服从不只是依赖于所谓的“好的愿望”。相反,儿童在服从的第一个阶段的行为只受有目的行动的控制。所有的儿童都是这样,这种情况一直会持续到儿童1岁。在1~6岁,这种情况会逐渐减少,甚至很少出现,儿童逐渐有了自己的意识,具备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在这个阶段,儿童的服从意识与他们所具有的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要服从某项命令,就需要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具备一定的能力。比如,我们都知道命令一个人用鼻子走路是很荒谬的,因为从物理的角度讲这是不可能的。同样的,命令一个不会写字的人去写信也是很荒谬的。
对于3岁以下的儿童,如果命令不符合他们内心的需求,他们是不会服从的。因为儿童的心理还不具备这种能力。对于一个3岁以上的孩子来说,他要想服从命令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他不可能突然之间就学会服从他人的意志,也不可能突然就了解做某件事情的原因。
儿童的内心深处正在经历一种成长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被分为几个阶段。处于这个成长过程中的儿童,可能会根据别人的要求去做某件事情,但是这只能说明他刚刚初步掌握某种能力。要想让儿童能够熟练运用这种能力,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巩固。
在儿童首次获得运动能力时,这种情况就有体现。儿童在1岁大时开始尝试走路,但他会不停地摔跤,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不再摔跤了。当儿童完全具备走路这种能力时,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这种能力了。
另外一点也非常重要,儿童在这一阶段具有什么样的服从意识,首先取决于他具有了什么样的能力。可能儿童第一次服从了命令,但第二次又不服从了。很多老师都认为孩子这样做是故意的,所以总是对他们进行责骂,这种责骂很容易阻碍儿童能力的发展。这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
瑞士著名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教育理论对现代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父爱教育理论是他最早倡导的教育理念之一。同时,他提出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对儿童正在面临的困难表示同情,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宽恕和原谅等教育理念,对今天的教育界仍然具有深刻的意义。
但有一个问题是教育家无法宽恕也无法原谅的,那就是儿童的反复无常。他无法忍受一个孩子一会儿听话、一会儿又不听话。如果孩子第一次完成了他的命令,那他就认为这个孩子具有了做这件事的能力。裴斯泰洛齐就无法接受儿童的这种表现,他的父爱也在这时消失无踪。试想,连裴斯泰洛齐这样的教育家都不能忍受儿童的反复无常,更不要说其他老师了。
没有比在能力的形成期打击儿童的积极性更有害的了。如果儿童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他们连自己的意志都还不能服从,他们又怎么会去服从别人的意志呢?这就是儿童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的原因。这个问题不仅会体现在儿童身上,在很多成人身上也会出现。比如,一位乐手可能在某一次弹奏时表现得很好,而在另一次演奏时却表现得很差。
这种时好时坏的表现不是他个人意志的原因,而是他还没有完全准确、熟练地掌握这首曲子。
所以,服从意识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儿童有时会服从命令,有时不会服从。在这个阶段,儿童的服从和不服从是相伴存在的。
服从的第二个阶段:儿童随时可以服从命令,在控制自己时不再有障碍。
儿童的服从意识已经得到了巩固,他不但能够听从自己的意志,而且也能够听从他人的意志。这是服从意识发展历程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就像一种语言能够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一样。儿童可以领会他人的意图,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表达出来。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儿童的这种服从水平是当前教育界所期望学生达到的最高的服从水平,也是大多数老师最为关注的学生的基本能力。
但是,在自然规律的指引下,儿童的发展进程还远远没有结束,他们所能达到的发展前景远比我们期待的更高,他们的服从意识还会发展到第三个阶段。
在服从的第二个阶段,儿童已经能够运用他们刚刚获得的各项能力了,但他们并没有停留在这个阶段,还会向更高的层面发展。儿童似乎已经认识到,老师能够做他们无法完成的事情,于是他们在心中对自己说:“这个人的能力比我强,他可以帮助我的大脑发展,让我变得同他一样聪明!”这种认识给儿童带来了无限的快乐。这种可以从另一个人身上学到东西的发现激发了儿童巨大的服从热情,儿童会不停地等待老师发出命令。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我们可以把儿童的行为与狗进行一下比较:
一条忠实的狗对主人怀有好感,并且会随时等待接受主人的命令。狗会注视着主人手里的球,一旦主人把球抛向远方,它就会跑过去追球,并得意扬扬地把球叼回来,然后再耐心地等待着主人发出下一个命令。它渴望得到主人的命令,并且能在服从命令中得到快乐。
服从的第三个阶段:儿童好像急于接受和执行他人的命令。
我曾经听一位女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例子:
这位女老师有10年教育经验,她把班级管理得非常好,也习惯于给班里的同学提一些建议。
有一天,女老师对全班同学说:“把东西都收拾好!在你们放学回家之前一定要做好这件事。”在她的话只说完了前半部分“把东西收拾好”时,孩子们就开始迅速地收拾东西,直到听到老师的后半句话才停下手里的动作。
孩子的服从意识表现得这么迅速,使老师必须改变自己的说话语序。实际上,老师在这种场合应该这样说:“在你们今天放学回家之前,把东西都收拾好。”
这位女老师说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学生这种迅速的反应促使她在说话前必须进行谨慎的思考。她认为这是老师的责任。与我们普遍认为的“我们可以随意地以自己习惯的方式发号施令”相反,这位女老师觉得老师的这种权威地位给她带来了一种压力。
还有一次,教室里的学生十分吵闹,女老师想在黑板上写上“安静”这个词,提醒学生。她刚把安静的第一个字母写出来,整个班级就已经变得一片静默了。
我们的学校引入的“肃静游戏”也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另一方面的佐证,但这时孩子的服从具有了多种层面的意思。
在游戏中,我要求一个群体保持肃静。在这个群体中的所有孩子以高度一致的方式保持肃静,以一个整体对我的命令进行认同。
我们都知道只有所有人都保持安静时,安静的状态才能实现。只要有一个人出声都会打破这种安静状态。要想获得这样的安静状态,就需要所有人都要同时有意识地保持安静—群体意志感就是这样产生的。
我们发现,随着游戏的不断重复,这种群体意志感也不断地增强,孩子保持肃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于是,我们又在游戏中加了“点名”这个环节。
当我们轻声地点到某个孩子的名字时,他要以非常慢的速度站起来,尽量不发出声音,其他孩子则保持原来的姿势不动,直到最后一个孩子被点到名。
我们可以想象最后一个被点到名字的学生要等多么长的时间!孩子的意志力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这种练习可以提高孩子对自己冲动和行为的控制能力。进行这种游戏的儿童,可以通过行为和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来锻炼意志力。在游戏的锻炼中,这些孩子所组成的群体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集体。我们发现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孩子都具有服从意识,因为服从意识所必需的所有要素他们都已经具备了。
当意志的发展进入了最后阶段,儿童具有了一定的服从能力,这种服从能力又促进了儿童服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这时,儿童的服从意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不论老师的命令是什么,他们都可以立即执行。
儿童经常会拒绝奖励,这表明儿童奖惩的意识还没有觉醒。从此,我们就不再对儿童进行奖励或惩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