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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超越邓巴数

大型社会不仅本身是个奇迹,它也是人类创造其他奇迹的前提;社会规模若是太小,就支撑不了精细的分工,也不会有多少专业化,几十上百人的小社会养不活任何专业工匠,而业余工匠的技艺只能停留在极为粗糙简陋的水平;狩猎采集者虽有不少闲暇,却极少出于交换目的而生产物品,因为商品需要足够大的市场容量,其生产才能越过最低规模经济门槛而变得有利可图。

社会规模也是复杂知识系统的存在前提。在无文字时代,知识分散存储于个体头脑之中,因而总的知识量由个体数量和个体之间知识差异度决定,小群体不仅个体数量少,并且由于缺乏分工和专业化,知识与技能的个体差异也很小;就好比生物有机体,如果细胞数量很少,而且细胞间分化程度很低,就搭建不出太多有意思的复杂结构。

虽然不同群体因占据不同生态位,采用不同生计模式而发展了不同的知识体系,但这种多样性仅仅对于从天堂向下俯视的上帝才有意义,生活于其中的个人既体验不到,也无从受益;小群体之间的零星交流偶尔能为群体注入一些新鲜观念,却不足以让人们从自己并不拥有甚至没有能力掌握的知识中获益,这种好处只有经常性的分工和交换才能带来。

用马特·里德利的话说,群体的知识系统就像一个观念池塘,观念在其中冲撞交配,产生新观念,组合出新结构,就像原始汤中的分子相互碰撞产生新结构一样,要出现这样的效果,必须有庞大的个体数量。假如原始汤被分割成一个个孤立的小池塘,复杂分子大概就不会出现,因为每种新结构必须有足够多的副本才能持久存在,否则很容易因随机漂变或承载它的个体在其他方面的缺陷而灭绝。

大航海时代以来—特别是最近一轮全球化浪潮中—人类所取得的辉煌文明成就,最好地演示了一个流动性大社会所具有的无限可能性;然而,尽管有着种种好处,大型社会直到最近一万多年才出现,人类在其漫长历史的绝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数十上百人或最多数百上千人的小社会中。

而且这不仅仅是人口问题,历史上一些特别成功或格外幸运的群体—比如七八万年前走出非洲的现代智人,一万多年前进入美洲的东北亚人,五千年前从昆士兰散布几乎整个澳洲大陆的帕马—恩永甘人—都曾经历过非常迅猛的人口增长,20世纪30年代首次接触外部世界之前,新几内亚高地山谷中居住着上百万巴布亚土著,然而,尽管总人口不少,他们却都生活在结构简单的小型社会中。

早期人类群体总是在人口增长到一定程度时便发生分裂,仿佛存在一个天然的适度规模,一旦超出,内部压力渐增,纠纷冲突扩大,最终将群体撕裂,就像细胞那样一分为二;这种内在的分裂倾向不仅在前国家社会普遍存在,在今天仍可从各种缺乏科层结构的自发性群体或社团组织中观察到。

初民社会的另一个特点是对外人的恐惧,正如贾瑞德·戴蒙德在《昨日之前的世界》第三、第四章里所描绘的,这种恐惧弥漫于整个生活之中,影响着人们的一举一动;恐惧来自群体间无休止的冲突与战争,在此问题上,霍布斯说得没错,除了一点:“所有小群体对所有小群体的战争”比“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更准确。

那么,人类(至少部分人类)又是如何摆脱恐惧,克服固有的分离倾向,弥合差异和分歧,抑制曾经随时可能爆发的冲突,最终建立起了如今我们身处其中的大型社会的呢?这正是我在本书中所要讨论的主题,在我看来,这一成就是一系列组织与制度创新的结果,这些创新改变了群体间的竞争格局,进而为更多创新提供了选择压力;同时,社会的大型化也反过来改变了人类的文化与心理特质,一些原先可为个体带来优势的特性变得不再适宜,而另一些特性则得到青睐。

上述过程可粗略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组织进化的过程,人们开发出各种组织结构来强化个体与小群体间的协作关系,用种种义务将个体利益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强化对神灵的恐惧以确立共同信仰,建立纠纷处理机制以平息内部冲突,发展集体议事程序和层级化控制结构以提升集体行动能力。

那些在这些方面取得成功的群体,克服了自然群体固有的分裂倾向,在人口增殖的同时维持了统一,因而组织起了诸如部落和城邦这样超出自然规模的紧密共同体,它们进而通过结盟或庇护—纳贡关系建立了更大的政治实体;这些实体的规模由其组织效能决定,而后者又由通信、交通、武力投送、军队后勤等技术性条件所决定,一个紧密合作的职业武装集团可能将其打击范围内所有部落变成纳贡附庸,假如纳贡体系足够持久且具有排他性,那么一个广域国家便形成了。

第二个阶段是连接与融合的过程。当国家在广大地域内建立起和平秩序,长途旅行变得更安全,通信条件得以改善,贸易活动和流动性职业开始增加,通用语随之出现并广泛流行,对陌生人与陌生世界的恐惧开始减弱,一些跨群体流动的专业阶层逐渐形成,尽管占总人口的比例不高,却足以在和平秩序边界之内的各小共同体之间维持物品、人员和观念的持续流动。

随着群体间交往日益频繁,潜在的利益冲突与纠纷随之增多,有着高度文化特异性的传统部落纠纷处理机制已不足以应付,一些更具一般性的法律规则和更正式的司法机制被开发出来;同时,交往的增进、文化视野的扩展,以及和平秩序带来的诸多好处,培育了一种更具普世性的道德感,并逐渐(至少部分的)取代了早先小共同体中亲疏内外有别的交往伦理;共同的社会规范,加上由通用语和流动阶层所支持的共同文化,将这些小社会结成了一个大型共同体,它不再只是被强权捏合起来的政治实体。

第三个阶段是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上述大型社会中,有些成功建立了宪政与法治,个人权利得到良好保护,契约执行有了可靠保障;当个人的安全感大幅提升之后,便逐渐从诸如领主—附庸、恩主—门客、师徒之类的依附关系中摆脱出来,也不再那么依赖家族和行会这样的传统安全网,成为独立而自由的市场参与者。

当由法律支持的市场体系将越来越多个人与资源卷入其中,成为组织生产和分配报酬的主要力量,那些传统的社会关系和组织结构便瓦解了,它们的经济功能被市场取代,而对个人的安全功能则转而由司法系统提供。那些在大型社会的进化历程中曾经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结构元素,在社会有了其他支撑物之后,就像脚手架一样被拆除废弃了。

以上几个阶段的罗列,并不暗示所有社会都必定会沿同样的路线走向同一个终点,这种历史决定论的看法是幼稚而错误的。实际上,一些狩猎采集游团完全可能长期保持小规模状态,并丝毫没有大型化的趋势,已经建立的国家可能崩溃并退回部落状态,宪政与法治可能被腐蚀败坏,文明社会可能被蛮族征服甚至摧毁……所谓阶段性不过是事后回顾时所辨认出的一种模式。

本书将从上述发展历程中选取一些重要的或有代表性的环节加以讨论:第一部分将讨论若干组织形态,以及它们如何被用来突破对群体规模的自然局限;第二部分将讨论,是哪些条件让人员和商品得以跨群体流动,这些流动如何让诸多地方社会和小共同体之间在文化上变得更相容,并最终联结成了大型社会。

第三部分将关注这样几个问题:为何某些在社会大型化过程中曾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结构元素被废弃了?取代它们的是什么,最终支撑着高度流动性的现代市场社会的支柱有哪些?这个社会与以往出现过的其他人类社会有何根本区别?以及,对于个人而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有何不同? VUXHvS52RRNuDU+dHkyTit5suOJzZ5zeZx32hPUd5BU0wY/QePf/fYlhx2GQss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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