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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上的战祸为何看似比中国的轻?

中国游客挺爱去欧洲,欧洲的风景、古迹、小资文化、奢侈品都可能是喜爱的理由。但是,一个对比难免让中国人感到心酸甚至心痛:看看人家,留存至今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建筑比比皆是,甚至还在被实际使用,仍大体保留几百年前风貌的城镇或街区也绝非罕见,可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呢?

中国古建筑大多是木结构的。按2011年时山西省文物局局长王建武先生的说法,在中国大地上,宋辽金时代以及此前的木结构建筑尚存160座左右。另据说现存的唐代木结构建筑只有四座,全在山西,且多数属于唐代晚期。至于大体呈现明代或之前风貌的街区,现在又有多少呢?

截至2016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自然双遗产”中,中国拥有39项,但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英国分别拥有47、42、39、38、25项(其他欧洲国家的就不说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建筑或基于建筑的“文化遗产”。意大利小小的托斯卡纳地区就有7处“文化遗产”,拥有佛罗伦萨、比萨、锡耶纳等文化古城。

按中国人在历史上的成就,即便不能与全欧洲的数量不相上下,中国拥有的数量也本应多得多。

为何中国与欧洲之间有如此明显差异?

这个问题很大很复杂。但至少有一个答案没有错,即便不是首要答案:中国历史上的战祸比欧洲的要更重甚至重得多,被战火毁掉的东西包括建筑太多了,何况中国古建筑多是易燃的木结构的。

那么,为何说欧洲历史上的战祸看似比中国的轻?这主要是将中世纪欧洲与古代中国作比较。

中国:被大战一再踹下山的登山者

中华大地上的一个又一个恢弘古都都是在战时或战后被焚烧,或被拆毁、被废弃,包括秦咸阳、汉长安、唐长安、北宋汴京、南宋临安、元大都,以及不太为人熟悉的公元5—6世纪世界上最壮丽的都城,北魏洛阳。东魏人杨炫之的名著《洛阳伽蓝记》就记载了北魏洛阳的盛景,包括当时的“世界奇迹”、中国历史上的最大佛塔、高达百米以上的永宁寺塔。

中国现存的元代及此前的木结构建筑中,有近80%是在山西。这与山西的偏干燥气候便于木建筑留存、经济“滞后”地区没有很快搞大拆大建的“现代化”等因素有关,也与很多这类建筑是“躲藏”在战火难以烧及的山西山沟沟中有关。

多次战争的巨大破坏也有助于回答如下经典问题:中国的总体经济和技术水准据说在历史上长期处于世界最前列,那为何后来会被欧洲超越?为何是欧洲或英国首先迈入工业革命大门?

中国王朝时代的历史体现了鲜明的周期性:每个主要王朝都有兴盛的高峰期,但都会跌落到惨烈的低谷期,后者通常意味着政治秩序的大崩溃,文明水准的大倒退。中国历史的演进轨迹就是高波峰与低波谷之间的明显交替,即便下一个波峰要比前一个波峰更高。

这种交替不免意味着这种可能或遗憾:当中国文明在某个时期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正在累积向更高水准文明跃升的能量时,接踵而至的大崩溃和大倒退将该可能一下子掐死了。

就此而言,中国就像一个登山者:快到山顶时,一下子骨碌到山脚,站起身来,掸掸土,重走登山路,但再次快到山顶时,又骨碌下去,再爬再骨碌,再骨碌再爬,如此往复。比如,按一些学者的看法,在北宋中后期,中国的经济和技术水准达到了空前高峰,不是不具备向工业革命过渡的某些条件,但随着金兵的南侵,北宋的繁华烟消云散。英国这只“小乌龟”从中国这只“兔子”的身边爬了过去。

是谁一次又一次地使坏,将中国从山顶踹下去?战争,大规模的战争。当然,战争的背后还有制造战争的“深层次”原因,比如金观涛和刘青峰的著作《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剖析了中国古代社会“周期律”的内在机理,但战争至少是首要的直接原因,是让中国社会像炸药包炸开的导火线。

这种摧毁性战争主要是两类:一是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或是大规模农民战争连同作为其衍生的军阀混战,主要是在秦末、西汉末、东汉末、隋末、唐末、元末和明末;二是边疆民族的大规模内迁,主要是西晋末年的所谓“五胡乱华”、北宋末年金兵南进的“靖康之乱”、南宋末年的蒙古南下、明朝末年的清军入关。关于北方部族与中国的关系,有一些有意思的研究,比如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Barfield)的《危险的边疆:游牧帝国与中国,公元前211年—公元1757年》( The Perilous Frontier: 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 221 B.C. to AD 1757 )。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口的涨跌是体现兴衰的基本指征,而战争通常都会造成人口减少。中国历史上的人口变化就能直接控诉大战对无数生命的吞噬,并由此而体现大战对社会的全方位惨烈破坏。迄今,虽然对中国历史上各时期人口数量有着不尽相同的统计结果,但它们都表明,中国人口数量多次发生明显的涨跌,幅度最大的跌落通常都在上述大战之后。

欧洲“核心区”:战祸看似比中国的轻

而在中世纪欧洲,上述两类战争的情况与中国迥异。

首先,中世纪欧洲谈不上有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如果将今天的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视为欧洲的“核心区”,从公元9世纪至1600年,即在欧洲中世纪的主要时段,发生在该“核心区”的农民暴动只有十余次。就暴动的参加者数量、持续时间、波及范围和影响而言,这些暴动与中国主要的农民战争相比,绝对是小巫见大巫(详见上篇)。

其次,欧洲“核心区”在中世纪也很少遭遇严重的外族入侵。

该“核心区”只遭遇了两次严重和较严重的外族入侵,且都在中世纪早期。一是由北欧维金人(Viking)即著名的“北欧海盗”发动的,主要是在公元9—10世纪,波及了大半个欧洲。二是马札尔人(Magyar)或匈牙利人的入侵,主要是在公元10世纪。马札尔人是如今匈牙利人的主要祖先,他们据说是从乌拉尔山不断西迁进入欧洲腹地,占据了如今匈牙利所在的地区,并以此为基地,不断袭扰今天的德法等地。另外,欧洲还遭遇过阿拉伯人、蒙古人和兴起于小亚细亚的奥斯曼土耳其人的入侵,但这三次入侵都止步于欧洲“核心区”的边缘或外围,具体原因下面会说。

与上述情况相关,欧洲在历史上的演进轨迹要简单得多,这也可通过人口的变化而反映。从公元11世纪到17世纪,欧洲只经历了两次重要的人口下跌。一是在14世纪,这主要是由著名的大瘟疫“黑死病”引起的;二是在17世纪上半叶,这既与瘟疫有关,但也要归咎于战争,主要是在德意志大地上厮杀的著名的“三十年战争”,但这是欧洲各国和德意志王公贵族内部的战争,不属于农民战争及其衍生物,也不属于外族入侵。而且,与战争有关的第二次人口下跌让欧洲人口少了一千万左右,而大体与之同期的中国明末清初的农民战争加外族入侵则让中国人口少了几千万。另外,在上述时期中,欧洲的两次人口下跌期加起来只有一百年左右,而人口上涨期有六百年,这种比例也是中国的王朝时代难比的。

为何欧洲“核心区”显得走运?

欧洲农民战争的烈度为何远赶不上中国?前篇已有详论,这里不再重复。

就遭遇外族入侵而言,欧洲的“核心区”为何也显得比中国走运?可列出如下主要理由。

第一,在亚欧大陆上,从蒙古高原到中亚的草原地带是扩张性游牧力量的最重要兴起地。最为中国人熟知的匈奴、突厥、蒙古都是在该地兴起的。但是,该地离欧洲相对较远,两者间还横亘着其他政治力量。

第二,在欧洲与地中海东岸和北非之间,有着较宽广的地中海,这有助于阻隔来自后一地区的入侵。

第三,在欧洲以东的亚欧大陆地区,或者说从地中海东岸到中国,横亘有若干重要的农耕或半农耕—半游牧地带,比如地中海东岸、今天伊拉克的两河流域、波斯、中亚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当然还有中国。这些地区比游牧地带富裕,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间中也比欧洲富裕,因而容易成为扩张力量的重要或优先进攻目标,从而分散扩张力量对欧洲的注意力。换言之,在那个时代,这些地区类似于今天的欧美,而欧洲在平常人眼中有点像今天的非洲。

举两个例子。在11世纪,中亚有一个部族即“塞尔柱突厥”(Seljiuk Turk)开始对外扩张,在14世纪,该地区又有一个叫帖木儿(Timur)的部族首领对外扩张,但他们都没有首选直接向西,到欧洲那儿去闯世界,而是选择向波斯、两河流域和地中海东岸扩张,并先后打下了两个大帝国:塞尔柱突厥帝国和帖木儿帝国。此时,他们依然没怎么对欧洲动心,帖木儿倒是对远在东方的中国明朝动了心,但老天爷对已有七十高龄的他先动了心,将他收了去。

第四,截至13世纪,今天的东欧包括俄罗斯平原已大体实现基督教化,这也加强了该地区的基督教国家和部族对于异教力量入侵的抵抗意愿(虽然各派势力之间不乏争斗),或者说,加强了该地区作为欧洲“核心区”的外围防御圈的作用。比如说,随着马札尔人或匈牙利人的基督教化,他们也从大闹天宫的“大圣”变成了保驾护航的“悟空”:教皇庇护二世(Pope Pius II)表扬说,匈牙利已成为基督教的一面盾牌和西方文明的守护者!

第五,在罗马帝国灭亡后,作为昔日罗马帝国的某种遗存的拜占庭帝国仍长期存在,其统治中心是君士坦丁堡(今天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它不仅是一个基督教帝国,也有着不俗的军事实力,因此长期成为了欧洲东南方向上的一个有力屏障,直至在15世纪中期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

第六,以上各点有助于减少但并不能绝对防止欧洲遭到入侵,在后者发生时,欧洲人能否用铁与血顶住来犯之敌就十分重要了,而他们也的确获得过一些重要的军事胜利。

比如,在公元8世纪,当兴起于阿拉伯半岛的阿拉伯帝国正气势如虹时,穆斯林大军渡过了直布罗陀海峡,占领了今天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还越过了比利牛斯山,进入了今天的法国。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国家是法兰克王国,这也是当代法国的祖先。公元732年,法兰克王国的权臣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率军在今天法国的普瓦提埃(Poitires)击败了穆斯林军队。这一仗维护了欧洲基督教文明的独立,被19世纪的德国大历史学家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ald von Ranke)誉为世界史上最具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之一。公元16—17世纪,奥斯曼土耳其接二连三地进袭欧洲。但在地中海方向上,以西班牙为主的欧洲力量挡住了土耳其人;在巴尔干方向上,虽然土耳其不断地攻城略地,但在奥地利人、波兰人和匈牙利人等力量的左堵右挡下,最终不得不停下脚步。

第七,别急着给欧洲人的战功竖大拇指,不少因素其实也让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没有拿出拼命的劲和欧洲人打。比如,在觊觎欧洲的同时,这两个帝国在亚洲、北非等地的版图已是胀鼓鼓或正在迅速膨胀,这些辽阔的疆土已能提供大量财富,而且其中的很多内外问题已让统治者很分神。

第八,要感谢运气。历史上入侵欧洲最厉害的角色是谁?当然是成吉思汗的子孙们。他们在1241年完成了对俄罗斯平原的征服,然后兵分两支分别向德意志和匈牙利前进,一路上势如破竹。看似,从德意志到法兰西的那些皇帝、国王和大公们,最多只有螳臂挡车之力,蒙古人在大西洋边洗战马、刷战靴指日可待。但在此时,从遥远东方的蒙古汗庭传来消息,窝阔台大汗死了。蒙古西征军的主帅们急着赶回老家,主要为了参与推选新的大汗。于是,蒙古大军潮水般地走了,恰如当初潮水般地来。快命中额头的子弹突然拐了弯,欧洲逃过了一大劫,蒙古人也没有卷土重来。

再议议欧洲的“内战”

在前两类战争之外,古代中国和中世纪欧洲还曾经历其他形式的战争,最重要的就是(农民战争及其衍生物之外的)内部各种力量之间的战争,比如中国三国时代魏蜀吴之间的战争、西晋的八王之乱,南北朝时代各政权内部和相互间的战争、隋的统一战争、唐代的安史之乱,五代时期的战争、北宋初期的统一战争、明朝的靖难之役。

在中世纪或晚至17世纪的欧洲“核心区”,贵族之间、贵族或地方与君主或上级权威之间、各教派之间、各国之间的战事也多了去。影响大的比如有15世纪后期的英国玫瑰战争、14—15世纪的英法百年战争、15—16世纪法国与西班牙等国争夺在意大利权益的长期战争、16世纪末的法国宗教战争、16—17世纪的荷兰人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内战。

这些中国和欧洲内部的“内战”都给各自地区带来了破坏。不过,一些差异仍值得注意的,随便说三点。

第一, 欧洲有一系列不同于中国的因素,比如:分封制强调君主与封臣之间互有权利和义务、封臣在领地内多有自治权、议会或类似机构的存在有助于限制王权和规范君臣关系、政教合一特征和君权神授观念更突出、教皇和教会通常支持“合法”君主、一夫一妻制限制了争权夺利者的数量、更严格的长子继承制限制了易于引发纷争的废长立幼。这些都有助于限制贵族和王室群体内部的军事纷争的烈度。

这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欧洲国内的贵族暴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谋求的是君主尊重贵族的既有权利,或反对当局的某些内外政策,而非弑君夺位;即便为了夺位,通常也是由于领头者或被拥立者因有“王室血统”而有资格竞争大位。这样,事情在很多时候仍有的谈,贵族暴动更可能以双方妥协而告终。中世纪英国有一个著名的限制王权的文件《大宪章》,也是议会制度在英国产生的一个法理依据,而它就是这种妥协的产物:贵族因反对国王随意征税等行径而造反,国王打不过,只能签这个协议以息事宁人。关于英国的贵族叛乱,克莱尔·瓦伦特(Claire Valente)的著作《中世纪英格兰暴动的理论与实践》(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Revolt in Medieval England )提供了一个较细致分析。

也与此有关,在欧洲中世纪,一国内部各王朝之间大多有血缘关系,英国就是典型例子。1066年,来自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自此至17世纪,英国相继出现了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但这些王朝之间都有较强的亲戚或血缘关系,王朝间的交替也非总是伴有战争或大规模暴力,即便有战争,争夺王位者也都是前任王朝或前任国王的后人。在其他地区也有这种现象,比如,法国的加洛林王朝、卡佩王朝、瓦卢瓦王朝、波旁王朝,西班牙(主要指卡斯提地区)的伊弗雷亚王朝、特拉斯塔马拉王朝、哈布斯堡王朝也是连着骨头带着筋。而在中国,新旧王朝统治者之间有血缘关系的情况很少,新朝大多是外人推翻旧朝建立起来的,而且他们常常出自草根。古代中国人常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中世纪欧洲人还是更看重这个“种”,至少就君王之位而言,而对于争夺这个位子,中国老早就是“市场经济”了。

第二,还有其他很多因素有助于限制欧洲“内战”的血腥性,比如:著名的“骑士风度”也包括要尊重对手和俘虏,并将妇女和儿童视为“非战斗人员”;基督教会也不时呼吁,大家都是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子民,即便非得拿刀动枪,还是手下留情和不伤及无辜为好;与这些相关,关于限制战争暴力的一些法规也得以出现,并成为后世国际法的一个重要来源;欧洲人发明了战俘赎金制度,对战俘主要是高级战俘往往是开价让对手或家属来赎,而不是一刀了结,这样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是高级“绑票”业务;欧洲的城镇可能遭到劫掠,但东方式的“三光”屠城倒也很少;到中世纪晚期,欧洲城防工事艺术的进步、雇佣军体制对财力的苛求等等也让进攻战往往虎头蛇尾。近年来,关于中世纪欧洲战争暴力的节制性,也出现了一些新著述,比如在2012年出版的论文集《战斗如何终结?投降的历史》( How Fighting Ends: A History of Surrender ),在2015年出版的雷米·安布尔(Rémy Ambühl)的著作《百年战争中的战俘们:中世纪晚期的赎金文化》( Prisoners of War in the Hundred Years War: Ransom Culture in the Late Middle Ages )。前者论述了如下问题:在欧洲历史上,“投降”如何演变成弱者与强者之间互惠性的节制暴力行为?为何并不被视作对军人荣誉的贬损?后者则认为,“战俘”这个词是在14—15世纪的欧洲诞生,并代表着对战俘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某种自觉。

第三,就欧洲“核心区”的范围而言,欧洲的“内战”都是局域性的,最大规模的“三十年战争”也不过主要在德意志地区进行,这样战争的破坏性也大体是局域性的,不至于导致整个欧洲文明水平的大滑坡,不像前述中国的那些内战,一打起来,往往将大半个中华大地卷入其中。

当然,中国也存在限制“内战”危险的因素,比如皇帝对成年的弟弟们往往比当妈的对吃奶的孩子都看得紧,还不时弄个太监跟在将军的屁股后面。不同的是,以欧洲的上述那些限制“内战”烈度的因素为背景,一方面,欧洲君主脑袋上的王冠大体还算稳,另一方面,欧洲军队大体仍算刀快马急。如果国内政治的稳定没有以国家军事效率的下降为牺牲,这应是好事。

上面说的欧洲战争大体是中世纪的。对“内战”烈度的那些限制也不表明欧洲的战争是温柔的“过家家”,都是遵纪守法,也不表明欧洲人的对外战争也受这些限制的同样制约,比如在十字军东征中。欧洲内部针对“异端邪说”的宗教性战事也往往易有更多血腥味,比如听命于教皇的军队在1209年对信奉“纯净派”(Catharism)的贝齐尔城(Beziers,法国南部城市)的大屠杀。到了现代时期尤其20世纪,欧洲战争也换了一副面孔,尤其是有两次血腥的世界大战,但这是在本文所说的历史时期之外了。 WlIkPeV7wqeo57pDxBWZb5QQjycvAjhoWUdrrglt4w5ifcjO67zzVLHe4I+oKg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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