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的冬春时节,监察御史陈宏谋,请假回原籍广西临桂县四塘村为双亲下葬。他在和村民、亲友们的闲谈中,发现了一个惊天大案,直接牵涉到当时的广西巡抚金
。
原来,早在两年之前,雍正皇帝曾下过一道“务使野无旷土,家给自足”的圣旨,鼓励民间垦荒。广西巡抚金
为了取悦朝廷、巧立名目增加广西赋税,他上奏请求允许作为边远省份的广西因事去职的官员,可以开垦新田并以其上缴的税额作为现银的捐纳,再次得到官职。朝廷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既执行了雍正皇帝开荒垦田的圣旨,又增加了财政收入,还能使一部分去职的官员复职重新得以任用,便批准了金
的建议。
捐纳,即捐赀纳官,主要是指国家在救灾、大修水利、战争时期,为解决或缓解财政拮据而采取的一种临时举措。一部分人可以通过捐纳做官,受处分的官员可以通过捐纳抵消其处分,甚至捐巨资者还可以以“报效”的名义获得更高一级的职衔。金
根据朝廷的指示,大力鼓动那些已经被罢免的官吏从事新田开垦,以所增加的粮赋作为复官的捐费。一些急于复官的人便乘机与在职的官吏暗中勾结,他们并不真正付出辛劳去开荒垦田,而是将各州县有余的熟田作为新垦之地虚报上司,总面积竟达二十余万亩之巨。金
也不经过核实,便将广西新增垦荒二十余万亩田地的巨大成果作为“政绩工程”上报朝廷。就这样,广西原有的田亩没有增加,赋额反而大大地加重了,百姓苦不堪言……
陈宏谋经过暗中查访,仔细核对,查实了金
“垦荒”的骗局及其导致的恶劣影响,心中非常愤怒。自从走上仕途,陈宏谋便以“忠君爱民”作为自己为官的准则,面对金
“欺君害民”的行径,他决定义不容辞地对金
进行弹劾,向雍正皇帝揭露其欺君害民的罪行,尽快解除广西百姓因此而受到的损害。
但是,当他提笔准备草拟奏章的时候,却又觉得那笔异常沉重,一时无法下笔行文。陈宏谋虽然受到雍正皇帝的信任,外放任职依然让他挂着监察御史衔,有事随时可以上奏。但是,清朝对官员的任用有着严格的地区回避制度,即官员的籍贯与就任地区不得相同或接壤,规定自督抚至州县官,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任职,有的虽非本省人,但是因为原籍与任职地相距在五百里以内,也要照例回避,在外官员不得干预原籍事务,违者将受到严厉处分。他陈宏谋弹劾金
,为广西民众的利益申诉,这首先便是犯了“在外官员不得干预原籍事务”的禁令,恐怕金
还未受到惩处,他自己就已经被罢官革职了。再者,陈宏谋虽然挂着监察御史衔,过去也曾弹劾过不少贪官污吏,但那些被他弹劾受到惩处的官员,级别地位都不算很高,而他现在要弹劾的金
,却是巡抚一级的封疆大吏,位高权重,且金
为官多年,善结人脉,在朝中又有靠山和党羽。陈宏谋要上奏弹劾金
这样的大人物,谈何容易,稍有不慎,就不仅仅是罢官革职的问题,而是“引火烧身”,招致流放充军甚至杀头的严重后果都有可能。陈宏谋记得当年刚踏上仕途之时,其岳父杨老先生就当着他的面告诫自己的女儿说:“汝咨这个人,太过正直,为官的风险很大。”要自己的女儿随时要有面对不测事件发生的心理准备。现在,陈宏谋果然遇上不测事件的风险了!对此,陈宏谋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因为这不是他职责和职权范围内的事,而且朝廷早有“在外官员不得干预原籍事务”的禁令,他实在犯不着去冒这个“引火烧身”的风险。
不过,陈宏谋毕竟是陈宏谋,“忠君爱民”这四个字,在他一踏上仕途之时,便已深深地铭刻在心,是他做官的准则、处世的原则,为此,他甘愿冒天大的风险,承担一切后果,甚至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于是,陈宏谋毅然上疏雍正皇帝,揭发金
欺君害政伤民的行径:“止就各州县求有余熟田,量给工本,即作新垦。田不增而赋日重,民甚病之,请罢前例。”请求雍正皇帝派员查处,以解民于倒悬。
雍正皇帝接到陈宏谋的奏章后,果然就有人向他进言,“陈宏谋粤西人言粤西事违犯朝规”。幸好雍正皇帝对陈宏谋深信不疑,他说:“陈宏谋一向识大体,其所陈之事似有根据。”当即下旨令云桂总督尹继善将陈宏谋所奏之事查实上报。不料,此时金
由于在广西“垦荒”有功,已升迁为刑部侍郎。刑部侍郎是刑部的副长官,官阶从二品,主管全国刑法案件,主要是大案、要案的最后审理和复核。陈宏谋这回是打鬼打进了城隍庙,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
金
得知陈宏谋告了他的御状,又气又恨,立即暗中派人到广西,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地方官员,要他们采取“拖”字诀,使此案久拖不能结案。云贵总督尹继善虽然精明干练,但也无可奈何,最后只能上奏雍正皇帝,请将广西一些地区虚垦田亩冒领的工本费追缴,而原增粮赋不减,广西民众仍承担着重赋之苦,金
竟得以逍遥法外,此案居然也就不了了之了。之后雍正皇帝驾崩,此事也就无人再过问了。
三年之后,乾隆皇帝在他主持召开的一次六部会议中,有人旧事重提,才把这个久拖不决的旧案重新翻了出来。然而重提此案的官员,并非是为陈宏谋和广西百姓说话的,而是想乘乾隆皇帝登基不久不熟悉国政之机欲将陈宏谋置于死地。此时远在云南为官的陈宏谋却并不知道其背景凶险,反而认为这是一个解决广西百姓背负沉重税赋的新契机。朝廷决定重新调查此案,并指定由两广总督鄂弥达会同刑部侍郎金
共同负责调查。于是,当年的被告金
摇身一变,竟成了案件调查的主事人,奇怪的是朝中并没有人提出来要“回避”,调查的结果可想而知。
远在云南的陈宏谋,一直关注着此事的进展,眼看着家乡百姓遭受金
虚报垦荒田亩数字加重的赋税之苦,而欺君害民的金
不但逍遥法外,权力反而越来越大,肆无忌惮地继续干着欺君害民的勾当。陈宏谋忍无可忍,直接上奏乾隆皇帝,请求再次彻查此事。那乾隆皇帝虽然新登帝位不久,但却不是一位昏庸之主。他虽然没有见过陈宏谋,却知道陈宏谋是先帝雍正所信赖之人,为官处事一向廉洁公正、是非分明,陈宏谋既然敢于不避风险反复陈奏此事,内中定有原因。于是,乾隆皇帝下令,再次派员调查此事。
金
得知乾隆皇帝要再次调查广西所报新增田亩之事,便又暗中派人到广西,指使地方官员欲以重新丈量田亩数字来吓逼农户假报田亩数,以抵其虚报之数,弄得广西农户人心惶惶,被迫以假乱真。因为许多农户,经过多年辛勤的开垦,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熟田未被纳入征税范围之内,他们害怕官府在重新丈量田亩中将这些有余的熟田纳入征税范围,进一步加重自己的负担,在官方的吓逼之下,不得不配合作伪虚报,坐实金
之前虚报的新垦田亩二十余万亩的事实。
陈宏谋得知金
的阴谋手段之后,心中更为气愤,他再次上奏乾隆皇帝,进一步揭露金
的罪行,为广西百姓申诉:“只此旧地,重纳新粮,边省民穷地薄,实恐民力难支,逋逃不免。请将从前捏报捐纳及勒比首报之田,一体豁除。”乾隆皇帝接到陈宏谋的奏本之后,又下令重新进行调查,这次他不再让金
直接插手此事,而是指定两广总督鄂弥达会同广西巡抚杨超曾主持调查,将案件查实上报。
金
见陈宏谋对自己死死咬住不放,而乾隆皇帝又把自己排除在外另派他人主持调查,心中不免恐惧,为了避免事情败露遭受惩处,他继续利用手中的权力阻挠案件真相的调查,时间又过去了一年,案件的调查依旧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眼看此事又将无果而终。陈宏谋急了,他不顾一切地给乾隆皇帝连上了三道奏章,力劾金
,请求乾隆皇帝为广西百姓做主,将所增粮赋尽数豁免。这时金
在朝中的党羽,乘机不断向乾隆皇帝告御状,指责陈宏谋以广西人干预广西事务屡犯朝规,无端攻击污蔑朝官,是个不遵皇上旨意挑起朝廷争议的恶劣之人,应予严惩。乾隆皇帝对陈宏谋反复陈奏弹劾金
之事,心中本已有些不耐烦,又听到朝中官员对陈宏谋的指责,不由龙颜大怒,降旨切责陈宏谋:“从前陈宏谋奏广西借垦报捐一事,与金
所奏互异,朕已谕令督臣鄂弥达、抚臣杨超曾秉公确查,毋得偏徇,目今尚未复奏,而陈宏谋又复具折哓哓渎陈。陈宏谋身为滇省藩司,此并非伊任内之事,其始初之奏犹云据己知而直陈,以备采择,既降旨交与他人查议,则伊事已毕,惟有静候,无再言之理。乃伊不待督抚诸臣议复,而又为是渎奏,竟俨然似以为不如伊。所陈奏不止者,是诚何心?且伊为粤人,即所言尽是而从之,犹启乡绅挟制朝廷之渐,况未必尽是乎?殊属冒昧之至。着交部严加议处。”
按清廷的规定,对有过失官员的处分,是交由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的,情节轻者称“交部察议”,情节重者称“交部议处”,情节更重者则称“交部严加议处”。乾隆皇帝对陈宏谋反复陈奏,已经是极不耐烦了,因此给了陈宏谋一个“交部严加议处”的最严厉处分。又按清廷规定,对官员的处分方式有三种:一是罚俸;二是降级;三是革职。陈宏谋“交部严加议处”的结果,是被降三级,降调为直隶天津巡河道。
陈宏谋虽然满怀委屈之情,到天津当了个小小的巡河道,但他勤于职守,不顾辛劳,治理好了为害多年的沽河水患,政绩斐然。这时,两广总督鄂弥达和广西巡抚杨超曾奉旨彻查广西虚报新垦田亩的弊案也取得了圆满的结果,终于彻底查清了广西开捐报垦不实的真相,金
犯有欺君之罪。乾隆皇帝详阅了鄂弥达、杨超曾的奏章后,当即降旨将金所捏报的广西新赋如数豁免,首犯金
和私派赋额的官员分别受到罢官和降职的处分,借垦报捐的人也被议追捐费,这段长达六年之久的公案,至此才全部解决。
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皇帝亲自召见了陈宏谋,对他慰勉有嘉。此后,陈宏谋受到乾隆皇帝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