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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改革

唐太宗革新宰相制度,一是在“三省”长官之外,建立以他官代行宰相职权的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宰相班子的作用。“三省”长官是: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中书省的中书令,门下省的侍中。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位高权重。唐太宗为了提拔一些品位不及宰相,但却很有才能和政治远见的官员参与朝廷的最高决策,其名目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知政事”等等。为了充分发挥宰相班子的作用,唐太宗强调说:“中书省制订的诏敕,由门下省进行审议,这本是为了防止过失和错误;应当知道,‘难违一官之小情,顿为万人之大弊’,这是‘亡国之政’,尤其要注意防止。”这时要求宰相们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长孙无忌墓

唐太宗塑像

隋朝时,朝廷官员有两千五百多人。唐高祖李渊时,在机构和官员设置上,“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唐太宗即位后,看到这样一支庞大的朝廷官员队伍,办事效率并不高,因而感慨地说:“人用官员,主要看他是不是贤才;‘若得其善者,虽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纵多亦奚(何)为’?”他指示房玄龄等人务必要精简机构,做到“并省官员,使得各当所任”。根据唐太宗的指示,房玄龄等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对机构进行了调整,最后确定朝廷官员编制为六百四十人。这项改革不仅提高了朝廷官员的办事效率,而且也节省了国家用于官员俸禄方面的大量开支。

为了严肃地方吏治,唐太宗还按照地理形势把全国划成多个“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道。唐太宗从朝廷要员中委任观风俗使,分行四方,“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考察地方官的政绩,以决定对他们的赏罚和升降。同时,唐太宗还亲自负责选派各州刺史的工作。所有这些,对革新地方官吏治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唐太宗即位后做出了重要的政治改革决策 UnC+s2OIJpfIcRs6BOfChLxS9l9uLoyIPHyOaM/MXpqO3DpA9zWRWUX0wGZSVg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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