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上网买书,赚到了,送一顿日本料理。它是以饭票形式发放的,饭票形状很接近国旗,去任何一家日本餐馆吃完了放桌子上就可以走人啦,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使用。
干坏事儿的从来都是高智商,所以都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饭馆老板更高,一丈二!所谓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干脆还是关门避险吧。子曾经曰过,食色性也,在吃饭这种头等大事上都不忘爱国,这得多高的情操啊?当然,如果条件允许,某些“爱国人士”其实很希望在“色”上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
在古希腊,人们用烹饪的方式区别“正常人”和“野蛮人”。按这种标准,现在的日本人一定不能算正常人。说起日本料理中这种最常见的食物——生鱼片,其实吧,它是以前从中国人这儿山寨过去的。中国人,从周朝就开始吃生鱼片,那时候叫“鱼脍”,吃得很愉快。脍炙人口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脍是刺身,炙是烤肉。“脍”去了日本,“炙”上了韩国,我们自己只留下了“人口”。
生鱼片和烤肉“自古以来”就是中华美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国时候的广陵太守陈登就是因为太爱吃生鱼片,但是遇上了坑爹的厨子,鱼都不新鲜,害得胃里感染了大量寄生虫。神医华佗给他治好了吧,还管不住自己的嘴,又吃,结果就这么活活吃死了。由于对生鱼片的怨气太重,这哥们儿转世之后,成了专门蹲守在日本料理店吃霸王餐的一名爱国者。
因为日本人爱吃生的,所以日本料理讲究食材的新鲜。中国就不一样了,中华美食博大精深,十八般厨艺,煎炒烹炸,腌卤酱拌,坑蒙拐骗,敌敌畏瘦肉精,塑胶袋儿皮鞋底儿,怎么都能给你做成好吃的。食材的好坏?那不重要,不重要。
我们还有一种神奇的吃法,可以把所有东西变成同一个味道,麻辣火锅嘛。其实最早吃麻辣火锅的都是政治面貌特别好的阶级,把大户人家不要的下水之类带回家。由于巴蜀之地湿气重,加上打工仔也没有小冰箱什么的,下水都已经是下水道的味儿了,但是麻辣火锅就能化腐朽为神奇,恕我直言,口味越重的菜,往往越没有什么好食材,各位珍重。
接下来就介绍一道口味最重的菜,话说商朝的最后一个帝王,商纣王,这个人暴虐无道,研究出了一种极刑,叫炮烙之刑。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就是把一个人绑在烧红的铜柱子上,像烙饼一样活活烙死。相对直接在火上的烧烤,铜柱上的炮烙因其导热均匀,不易烤糊,容易制作出外焦里嫩、饱含汁水的效果。炮烙时,以厚铜板为最佳,内置木炭,使肉能够迅速烤熟,保证肉质的鲜嫩。同时,鲜肉接触滚烫的金属时,会发出嗞嗞的响声,肉汁四溢,给烧烤的过程增添了别样的情趣。
后来的厨师们,受到了这个炮烙之刑的启发,就发明了铁板烧。刘德华都管刽子手叫筷子手嘛。您还别笑,其实很多酷刑都和厨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油炸、火烤、水煮,所以传说中的阴曹地府其实就是个大厨房嘛。不过以现在的食品安全形势,从饭桌直奔阴曹地府的概率是大大增加了,所以我们需要一批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来保障食品安全啊!
说起“特供”这回事,不是现在才有。商朝之初,各路诸侯朝见天子,要带着上好的物品进贡。这事儿本来是个潜规则,不过到了汉代,渐渐变成了一种礼制,让当官的给规定起来了。封建时代的特供食品,除了特别贵重的因素,就连瓜果蔬菜长得特别肥大,自己都不能吃,必须献给皇帝吃。拉一车就奔京城了,但千万别装太满,否则过桥的时候把大桥压塌了算你超载。
且不说杨贵妃为了吃一口鲜荔枝累死了多少人马,光是明神宗时,为了能让皇上在冬天吃上口西瓜,就专门有人在地窖生火,自制大棚种瓜,结果因为消防检查不达标——不是,主要还是因为太费钱——最后不得不挪用济边银来填补亏空。其实也倒不是说皇上缺这口吃的,这事它主要关乎帝王尊严。在咱们这儿,领导的面子问题永远是第一位的啊!
《从“吃不起”到“不敢吃”》(朱慧卿作)
不光是中国人有对美食的执着,欧洲人甚至把美食上升到了国家尊严和国家影响力的地步,特别较真儿。在这方面最拿手的还数法国人,他们能把美食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出口到别的国家。
当年拿破仑三世宴请沙皇和普鲁士亲王,那次宴会的代号是“震慑行动”,在宴会上展示了各种法国美食,羊羔、乳鸭、巴黎龙虾等等等等,一顿饭吃出了法国的国力,吃出了法国的伟大,吃出了法国人爱显摆的传统!当时沙皇和普鲁士亲王脚都软了,舌头也软了,这叫不战而屈人之胃!
于是法国菜一夜间名震欧洲。法国厨子当年那社会地位,甚至可以出入左拉、福楼拜这些人的社交圈子,那真是一个厨子们的春天,从英国到意大利到美国,甚至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各国的高级宴会都在争抢法国厨子,所有的菜单都用法语印制,如果你是法兰西来的厨子,走到哪儿都是孙杨在大运会的待遇啊。那时候甚至有句话:“国家权力掌握在大将军手里,而大将军被法国厨子的手控制着。”这话后来被中国妇女拧巴成:“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也有不信这一套的,比如比利时。这个国家的饮食从古代就一直受法国菜影响,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比利时人突然之间就觉醒了,我们不能天天吃法国佬的东西!我们要爱国啊,比利时的同志们,走,去法国饭馆吃霸王餐去。作为一个爱国的比利时人,必须吃比利时菜,但是没有比利时菜,咋办?于是就把平时常吃的,什么鱼内脏,炸薯条,炖牛下水,全都“国有化”了,规定这些以后可都是比利时菜了。吃这个爱国,不吃这个不爱国!
从过去到现在,人们对美食的定义一直是个主观的概念。想当年闹饥荒的时候,树皮、草根、皮带、皮鞋,咽得下去和咽不下去的,都能往肚里咽。朱元璋在落魄的时候,两个叫花子接济了他一碗“珍珠翡翠白玉汤”——米粒是珍珠,菜帮子是翡翠,馊豆腐是白玉,就这么一碗剩菜汤,喝的时候别提有多香了。反倒是登基做皇帝之后,日日大餐却食之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