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长期以来,土地问题一直是社会经济问题的核心,在农民少地、缺地的情况下,社会就会发生动乱。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从陈胜吴广一直到清末的太平军,其发生原因无不与此有关。所以孙中山发起革命的时候,就明确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但是蒋介石领导下的国民政府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而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是深刻了解中国社会根本问题的,他们知道农民的愿望就是需要有自己的土地。所以当不识字的农民听到“打土豪、分田地”这样很简单的口号的时候,他们就被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所吸引,纷纷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成为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也非常重视让农民拥有自己的耕地。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在全国推行,规定把地主占有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这样全国就有近一半的土地将分给农民。由于刚刚解放,1950年底又开始了“抗美援朝”战争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国大陆各地的土改就显得比较激进,很多地方都发生了杀害“地主富农”的事件。
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开始了土改,其特点则是和平推进,农民得地,地主获利。当时的台湾国民政府允许地主保留一定比例的土地,比例之外则有偿卖给农民。农民没有钱可以接受政府贷款,这样地主和农民之间没有直接交往,土地所有权的转换由政府居间办理。所以台湾土改是以温和的方式渐进推行的,最后也和平顺利地完成了。
两岸以不同的方式完成了土改,为两岸的工业化创造了基础,提供了条件。
在安徽凤阳县姚湾乡,贫雇农听到发证都欢天喜地。有的说:“土地证什么时候到手?这下可有了宝贝了!”有的说:“分了土地,县长盖了章,子孙万代不会磨牙吵嘴,我们的土地会永远传下去了。”
很多中农因佃田改成自田,自耕自种,对发放土地证表示高兴。也有的因为原田不动,认为发证迟早没关系,抱着可有可无的无所谓态度。
就算是富农,也希望“早点定规”。富农万子邦的发言代表了很多富农的心声,他说:“以前人家盖房子盖到我家门口我也不敢说,现在界线分明,大家有产权就好。”
地主因土改中打得狠,害怕农民再换田,算旧账,所以表现得比较规矩。他们也认为自己接受劳动改造是应当的。“解放后,三七分租,收到的也有限,现在政府宽大,分给一份土地,发个证,劳动改造是应当的。”
发证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会,地主不参加。土地证是合法的契约。举行发证仪式,宣布旧契作废。在发放土地证的时候,群众情绪高昂。姚湾乡世子坟村干部捧出土地证时,农民鼓掌达10分钟。十里铺农民领证时向毛主席像鞠躬,他们都说:“大红契到手,土地到家,真翻了身!”
蒋介石在台湾也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定局势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推行土地改革计划。
陈诚一上任,就在蒋介石的授命下,主持了这场改革。事实上,早在1949年2月4日陈诚就任省主席后一个月,他就开始实行“减少地租”的制度。从台湾当时的现实出发,此举也是非常必要的。按台湾传统的做法,佃农要把所产粮食的50%作为租金交给地主。在有些地方,地租甚至高达70%。不管天气和收成好坏,地租要照交不误。
在实行土地改革制度期间,国民党政府得到了中美农村建设联合委员会的技术资助。
1951年5月25日,台湾立法院把地租的最高限度规定为37.5%,其目的是为了响应孙中山的“土地归人民所有”的号召。5月30日,台湾行政院颁布了《公用土地出卖条例》,迫使地主将其土地卖给国家,然后国家再把土地卖给佃农。佃农可以在十年内分期付款,或者将每年粮食总收入的25%交给国家作为抵押。
条例准许地主拥有不超过2公顷的水浇地或4公顷的旱地。补偿可用现金,也可用土地债券或公有企业的股票形式来结算。因此,许多地主都变成了工业资本家。到1953年为止,土地改革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将近80%的耕地都归其耕种者所有。
毫无疑问,陈诚的土地改革计划给台湾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