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冠县发生“义和拳”事件的同时,一件恐怖的事情也正在山东黄河沿岸的县份上演,这就是1898年的夏秋大水灾。
黄河沿岸,山东30余县受灾,农田和棉花地基本上全部被淹了,房屋被冲毁了,道路上全是逃荒的灾民。灾民们吃光了路边的柳树叶、榆树皮,吃光了地里的毛毛虫,吃光了路边腐烂的野狗和老鼠尸体,更恐怖的是连丢在路边的死婴都会成为食物。
在贫穷的州县,地方官府不是在忙着调粮赈灾,而是忙着进行一件事情——杀人。
山东本来就是《马关条约》赔款的支付大省之一,甲午战争之后一直在筹措赔款。朝廷摊派到省里,省里摊派到州县,各地早已经是赤字严重,加上大灾之年,贫穷州县里甚至连监狱里都没有余粮。为了给狱卒们省下口饭吃,死刑犯就只好不等到秋后了,统统先拉出去处死。
此时北京正在进行戊戌变法,而在与北京近在咫尺的山东,大多数农村人口对“变法”毫无感受,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吃顿饱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