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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节:
“曾剃头”的由来

曾国藩是拿着皇上的圣旨来上任的,当时皇上给他的任务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办团练,

一个是剿匪搞治安工作。

曾国藩来了省城之后,也不客气,马上就拉开架势开干。

首先他设立了“审案局”,是为了搞治安工作。

其次他开始训练新军,这是他“团练”的工作。

这两个工作都师出有名,曾国藩拿出皇帝的邮件:

这些都是皇帝大老爷让我干的,我遵旨而行,当仁不让。

我们来看看曾国藩是如何审案的:

曾国藩到长沙省城的时候,正是湖南各地天地会起义红火的时候,四处点火八方冒烟。

当时的湖南省:“动辄贴粤匪之伪示,张太平之逆旗。甚至乞儿偷盗,三五成群,亦敢畅言谋乱,毫无忌惮。”

太平军过境之后,人心思反,穷苦老百姓都做起了改朝换代的美梦,纷纷造反。

就是几个小偷小摸要饭花子,都敢打着太平军的大旗,要造咸丰帝的反。

这让人不得不想起鲁迅先生写的,在辛亥革命之后的乡村阿Q。

阿Q老兄还不知道革命是个什么事,就被人忽悠“同去同去”,结果“于是同去”,当然阿Q后来被当做造反派杀了头这是后话。

随便一个乡村“树先生”阿Q,在战乱年代都敢造反。

不得不说,时局动乱,造反的门槛就是这么低。

我们现在太平年月,强调依法治国,强调程序正确,这样能减少屈打成招,减少冤假错案,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

但是看着当时的情形,哪还有人讲法制,乱世用重典,曾国藩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曾国藩也不拘泥于形式,也顾不得所谓的程序正确。

他的手法很简单:“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这是重典。

另外也简化了审案程序:“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这是速效。

不用取证,只要是他曾大人觉得你有罪,就干你。

简简单单就一个字:“杀”!

重的打死,轻的打半死,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直接。

太平年月,大家可以讲道理说程序论法律,到了动乱年代这些陈腐的东西统统不管用了。

等你过完堂取完证定完罪,黄花菜都凉了。

曾国藩的这些做法,如果放到现在,估计能被人喷死。

毕竟我们现在是太平年月,讲究的是疑罪从无,讲究的是举证质证,讲究的是证据链条完整互洽。

但是当时已经天下大乱,非常时期只能采取非常手段,所以曾国藩看似简单粗暴,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杀坏人,就是保护良民,也算是为民除害。

曾国藩的效率奇高。

本来一宗案子,上告、过堂、取证、定罪,程序走完就要大半年。

曾国藩把所有程序简化了,当堂定罪!

当庭审案,立马判决,即刻执行。

该杀的杀,该打的打,该放的放,简单明了。

曾国藩效率奇高,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干死了200多号人。

心狠手黑,酷吏本色。

曾国藩这样做,招致很多非议。

一者量刑太重,

二者不注重程序,

短短几个月就杀了那么多人,完全不符合自己身上的“读书人”的标签。

当时很多“读书人”都劝曾国藩:风头不可太劲,杀人太多,有损阴德。

其实所谓的“阴德”就是一个借口。

诅咒骂人,这是国人的特色。

实际上对于自己做的事是否“有损阴德”,很多人是漠不关心的。

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要不然哪有那么多丧心病狂的罪犯贪腐人员?

只有在触动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大家才会拿出“有损阴德”这样的话,来指责别人。

之所以说曾国藩“有损阴德”,最主要的是曾国藩的行为触动了另外一帮人的利益:文官。

当时省城是有布政使和各级官吏的,这些人平时的收入可都是要从案子里面来。

这个不难理解:所谓“大头帽两头翘,吃完被告吃原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凡是来报案打官司的,不管是原告被告,总归要到衙门里走动走动,上下打点一番。

这是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现在也是这样。

这些“打点”就带来了大量的灰色收入。

而当时的官吏,咸丰帝开的工资很低,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

所以就工资来说,官员的收入极其有限,穷的砸锅卖铁。

官吏要改善生活,就必须得捞点偏门,靠的就是吃完被告吃原告的“打点”费用。

而曾国藩审案,基本不过夜,效率很高。

不管是什么案件,“闻信既提来”,马上审理马上判决!

早上来报案,上午就开庭,到了中午可能已经把犯人拉到菜市口了,到了下午尸体都凉了。

案子不过夜,当场就判了。

原告自然乐滋滋的就回家了,根本不用走动,也不需要打点。

被告本来是要来走动的,奈何已经躺在菜市口人头落地了,身体都凉了,此时要是走动起来,那就成诈尸了。

被告想走动也走动不起来啊。

所以曾国藩审案,无论是原告和被告,都不用花钱。

原本属于官吏的案子,原本是官吏的摇钱树的原告被告,就这样全被曾国藩抢去了:

一天时间,人也杀了,案也结了。

谁还要来衙门走动打点,没有了打点,哪里来的灰色收入?

于是省城里的文官同僚们首先不干了:

老曾你不厚道,你这样做自己是爽了,你也说了不要钱,你不要钱没人管你,可是我们要钱啊,你不能砸了我们的饭碗啊。

我们一家老小是要生活的啊。

面对这样的非议,曾国藩二话不说,拿出咸丰帝给他的上谕,丢在这些发牢骚的人脸上:

“务期根株净尽”!

咸丰帝是支持曾国藩的,并且明确表示:不光要杀,还要赶尽杀绝。

当时的咸丰帝,眼看天下大乱了,自己的江山都不保了,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乱世酷吏帮他诛杀叛逆,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曾国藩的做法正对他的胃口,所以对曾国藩大加赞许。

杀人,也是奉了上谕的,皇帝老爷让我杀的,你管得了?

有了皇帝的金字招牌,所有的文官都闭嘴了:

不要忘了,曾国藩是有专折奏事的权利的,而此时曾国藩又是咸丰帝眼前的红人。

一旦惹恼了曾国藩,一道奏折上去,参你一本,乌纱帽没了,人头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所以在暗地里,曾国藩获得了一个雅号:曾剃头!

他不是剃头,他是砍头,“增剃头”应该叫“真砍头”更加妥帖。

文官就这样被曾国藩镇住了。

想要搞事,也是需要实力的。

而一旦你拥有了超强实力的时候,搞事的人也就只能避开你了。

文官曾国藩能搞定,武官呢?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曾国藩来省城的目的主要是练兵,而此时的省城是有正规军绿营兵的。

绿营兵最大的领导是省军区司令鲍起豹。

曾国藩的新军和鲍起豹的绿营兵,不可避免一定会有冲突,我们来看看冲突是如何发生的。

曾国藩来省城之后,励志改革,虽然他不是绿营兵的军事长官,但是他有咸丰帝的金字招牌:

我是来办团练的。

团练是民兵,按理说也不会碍着绿营兵什么事。

你练你的民兵,我混我的日子,你干民营企业,我混国有企业,你干活,我睡觉,井水不犯河水,也能相安无事。

但是曾国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曾国藩的本职工作是团练,只能练民兵,不能练正规军。

怎么办呢,曾国藩想出了办法:我要求会操!

曾国藩也真是多事:

我不是没权利去练你正规军绿营兵吗,那我就把我团练的民兵和绿营兵一起拉出来,以会操的名义一起出操。

这样两队人马一起出来,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

曾国藩通过会操的名义,来练绿营兵。

以前绿营兵也有会操,也有阅兵式,但是一年来不了两次。

所谓的阅兵式,大家应付差事打打马虎眼就过去了。

但是曾国藩要来真的,他把会操的时间定为“逢三逢八”!

不要以为只有3号和8号两天哦,完全不是!

你看看日历,只要是看到3和8,绿营兵就必须出来,和民兵一起操练。

这就不得了了:3号,8号,13号,18号,23号,28号,运气好还给你来个31号,也就是说,一个月就要操练6次!

平均5天一次。

这样的训练强度,在现在看来似乎没什么,但是在当时则完全不可行。

我们在前面“绿营兵,你的名字叫弱鸡”一节里,已经解释了当时绿营兵的苦衷:

每个月到手的钱,一两银子都不到。

而绿营兵的武器枪械衣服战马帐篷锅碗瓢盆都是需要自己采购的。

要训练就会有消耗:战马要吃,枪支弹药打完了要补充。

这些钱都要士兵自己出,穷的叮当响的绿营兵哪里消耗得起。

本来绿营兵当兵的都是兼职,领着一份国家补贴,再在外面干个正经职业比如卖布啦杀猪屠狗啦跑跑运输啦之类的。

平时也不需要到军营里来上班的,就算是有上级来检查,找个人顶替一下点个卯就完了。

现在曾国藩这么一搞,五天一操练,大家的正经工作都没法做了:

我是个杀猪的,你每几天就要我缺席一天,影响我挣钱啊;

我是个跑运输的,五天你就让我回来一次,我运输还怎么跑?

曾国藩这些不识时务的行为,动了武官绿营兵的利益。绿营兵官兵这些所谓的“既得利益者”怎能善罢甘休?

之前文官不敢动曾国藩是因为有咸丰帝罩着,并且更重要的是,相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此时曾国藩的手下,还是有千把号人的,所以文官也不敢轻举妄动。

但是武官绿营兵就不一样了:

你有千把号人,我们还有万把号人呢。

你们手里拿的是枪,我们手里拿的也不是烧火棍。

你是朝廷二品大员,我们老大鲍起豹还是一品提督呢。

绿营兵准备给曾国藩一个下马威。

就是要干你。

此时的湖南提督鲍起豹当然也对曾国藩不待见:

好你个曾国藩,你还真不见外啊。到了这里之后居然把我手下的人拉出去单练,真没把自己当外人,俨然把省城当成自己的行辕了。我是正规军的军区司令,你一个民兵营长,带着千把号人,居然敢跟我分庭抗礼,居然敢动我的队伍抢我的风头?

一定要干你!

于是绿营兵从上到下,从鲍起豹到大头兵,都准备要干曾国藩。

曾国藩刚刚应对完文官的攻击,通过咸丰帝把文官修理的卑服的。

现在武官来了,曾国藩如法炮制。

针对绿营兵的积习,曾国藩率先下手为强,给湖南的武官来了个下马威:

弹劾副将清德。 ITV+2gDUixZSvf1xc6eEXCZKsQjm6NMRmWWfvzah8WxE2J54Vwp+FhZwPXjqw3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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