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见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的次数还不少。我隔三岔五就去她的公寓参加愉快的午餐小聚,也去参加一些更高规格的茶会。我们对彼此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我那时候太年轻了,想到可以指引我走上这条艰辛的文学之路,她也许觉得很快乐。而且我觉得,有个人既是体贴的听众,又是理智的顾问,每次碰上小麻烦的时候都可以去求助,总是一件开心的事。斯特里克兰夫人懂得如何同情和安慰别人。这是一种魅力,但有些人意识到了自己有这种魅力之后往往会去滥用:他们的热情之中掺杂了一些极其可怕的东西,他们会凭着这种热情一把抓住朋友的痛处,以便锻炼自己的敏锐。他们的热心会汩汩地涌出来,犹如冒出了一口油井;然后,安慰者们义无反顾地泼出他们的同情,但对伤者而言,这样的同情有时候却令人尴尬。那些沾了太多泪水的胸膛,让我无法对其挥洒自己的泪水。斯特里克兰夫人巧妙地运用了她的优势,你会觉得接受她的同情是帮了她的忙。我当时年少气盛地对罗斯·沃特福德说出这些话时,她道:
“牛奶的确很不错,尤其加上一滴白兰地,但那头驯养的奶牛却巴望着奶水被挤出去呢。肿胀的乳房太不舒服了。”
罗斯·沃特福德向来以毒舌著称。没人能说出如此刻薄的话,但也没人能说得比她更妖娆了。
斯特里克兰夫人还有一点我很喜欢。她能把周围的一切布置得很优雅。她的公寓总是整洁干净,令人愉悦,还用花儿点缀得很鲜艳。客厅里的印花布尽管朴素,却很亮丽。在精巧的餐厅里吃饭是件开心的事,那张餐桌非常漂亮,两名佣人毕恭毕敬,菜肴也做得十分可口。所以,你不可能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出色的女主人。你还可以同样肯定她是一位令人钦佩的母亲。客厅里有几张照片展示了她的儿子和女儿。她的儿子——名叫罗伯特——是个十六岁的橄榄球队的小伙子;你还会看见他身穿法兰绒、头戴板球帽的样子,以及穿着燕尾服、束着立领的样子。他继承了母亲平坦的额头和灵动的眼睛,看上去健康阳光,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很聪明,”有一天,我在看照片的时候,她忽然说道,“但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性格很招人喜欢。”
照片上的女儿十四岁。她的头发同母亲一样又黑又多,蓬蓬地散落在肩膀上,她还有和母亲一样亲切和蔼的面容,与同样宁静宽和的眼神。
“他俩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我说。
“是的,我也觉得他们更像我,而不是他们的父亲。”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让我见过他?”我问。
“你想见他吗?”
她笑了起来,笑得那么甜,还有些脸红;女人到了她那样的年纪还那么容易脸红实在很罕见。也许,她的纯真就是她最有魅力的地方吧。
“你知道吗,他一点儿也不文艺,”她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她说得毫无轻蔑之意,倒是饱含深情,似乎承认他最大的缺点,是希望保护他不受到她朋友的中伤。
“他在证券交易所工作,是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他会把你给闷死的。”
“他让你觉得很闷吗?”我问。
“你知道,我凑巧成了他的妻子。而我很喜欢他。”
她笑了笑,以掩饰自己的羞涩,我猜她可能担心我会打趣她;要是换了罗斯·沃特福德,听见她这样坦白,肯定会挖苦讽刺几句的。她犹疑了片刻,眼神变得更温柔了。
“他没有假装自己是个天才。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他挣的钱也不多。但他真的是个好人,心地很善良。”
“我想,我应该会非常喜欢他。”
“等哪天没外人的时候,我请你来一起吃晚餐。不过我得提醒你,你是自愿冒这个风险,如果那天晚上太无聊了,你可别怪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