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可怕了。”我们才刚走到大街上,他就说了起来。
我发现,他跟我一起走,只是为了再说说他和妻妹已经谈过好几个小时的话题。
“你瞧,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说,“我们只知道那个混蛋去了巴黎。”
“我一直以为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
“他俩的感情的确很好。刚才就在你进来那会儿,艾米还在说,他们结婚以来从没吵过架。你了解艾米,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主动把这些隐私都告诉了我,那我再多问几个问题应该也无伤大雅。
“但你的意思是说,她什么也没怀疑过?”
“没有。他整个八月份都跟她和孩子们一起待在诺福克,还是和往常一样。我和妻子也去那儿住了两三天,我还陪他打了高尔夫球。他九月份回到伦敦,让他的合伙人去度假;艾米还待在乡下。他们租了一栋房子,打算住六个星期,租期快到时,她写信告诉他回伦敦的日子。但他的回信却从巴黎寄来的。他说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和她一起生活了。”
“他给了什么解释吗?”
“朋友,他没给解释。我看过那封信。总共不超过十行。”
“这太不合常理了。”
这时我们刚好要横穿马路,来往的车流让我们无暇聊天。麦克安德鲁上校刚刚对我说的那些话似乎不太可信,而且我怀疑,斯特里克兰太太出于私心,对他隐瞒了部分真相。一个男人在结婚十七年后离开妻子,不会不留下任何迹象,而这些迹象一定会让她猜测,他们的婚姻是不是出了问题。我正在思忖时,上校从后面跟了上来。
“当然,除了和一个女人私奔,他给不出任何借口。他大概以为她能自己发现吧。他就是那样的人。”
“那斯特里克兰夫人打算怎么办?”
“哦,首先是要找到证据。我会亲自去一趟巴黎。”
“他的工作呢?”
“这就是他狡猾的地方。他从去年起就一直在缩减开支。”
“他告诉了合伙人他要离开吗?”
“一个字都没提过。”
麦克安德鲁上校对证券交易方面的事所知有限,而我更是完全不懂,所以,我不太明白斯特里克兰留下一堆烂摊子之后会是什么情况。我听说那位被抛弃的合伙人暴跳如雷,还威胁说要起诉。看起来,要摆平一切,他至少要从口袋里掏出四百至五百英镑。
“好在屋里的家具都在艾米的名下,她无论如何都会得到那部分财产。”
“你刚才说她一个便士都拿不到,这是真的吗?”
“当然。她手上只有两三百磅和那些家具。”
“那她怎么生活?”
“天知道。”
这件事似乎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再加上这位上校一路上愤愤不平,一边还骂骂咧咧的,不但没有让我把事情弄清楚,反而让我越听越糊涂。幸亏他看见海陆军百货大楼上的大钟,忽然想起来还约了人在俱乐部打牌,于是,他和我分了手,径直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