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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鞋匠

“日安!”德法奇先生低头看着俯身做鞋的花白的头,说道。

那头抬起了一会儿,然后才有个微弱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处传来,回应这声招呼:

“日安!”

“您还忙活着哪,我看?”

沉默了很久,那头又抬了抬,答道:“是啊,干活呢。”这次头低下去之前,一双憔悴的眼睛看了看发问人。

声音的有气无力让人心酸,又让人害怕。不是身体虚弱的缘故,尽管幽禁和艰苦肯定脱不了干系。这种有气无力有种特别的悲惨,是孤独和弃绝所导致的微弱。就像是好久好久以前发出的声音的最后一次回响。完全失去了人声的活力和共鸣,让人感觉,仿佛曾经那么漂亮的色彩,渐渐黯淡了,变成可怜巴巴的一抹污迹。那么丧气,那么压抑,像是地底下传来的声音。它如此真切地表达了一个无望的、迷失的生灵,一个饥肠辘辘的行者,独自一人彷徨在荒野中,筋疲力尽,在倒下死去前,在这样的语调里怀念着家园和朋友。

默默地干了会儿活后,憔悴的眼睛又抬起来:不带任何兴趣或好奇,而是迟钝机械的感觉超了先,意识到那块之前一位访客站立的地方现在站着人。

“我想,”德法奇说,眼神没有从鞋匠身上挪开,“让光多进来点儿。您受得了光亮一些吗?”

鞋匠停下了手里的活计,茫然地听着,盯着身边的地板,然后又同样看了眼另一边的地板,然后抬头看着说话人。

“你说什么?”

“您受得了多些光吗?”

“你让光进来,我就得忍受。”(说到“得”这个词时,加了一点点微弱的重音。)

半开的门开得更大些了,暂时停在那个角度。一大束光照进阁楼,照见那个忙着的人停下活计,膝上有双做了一半的鞋,脚下、凳上放着寥寥几件工具,几块皮革。他胡子也白了,剪得参差不齐,但还不算长,脸颊下陷,但眼睛相当亮。在尚且浓黑的眉毛和花白的头发下,脸庞的凹陷瘦削让眼睛看上去更大,仿佛它们本不是这样;但它们天生就很大,只是现在看上去已经大得不像是天生的那样了。他破烂的黄衬衫领口敞着,显出里面的身躯枯瘦干瘪。他,还有他的旧帆布工作服,松松垮垮的袜子,衣服上所有破破烂烂的补丁,都因长久不直接接触阳光和空气,褪成羊皮纸那样晦暗的黄色,浑然一体,分不出什么是什么了。

他一只手蒙在眼前挡住光线,手上的骨头似乎透明可见。他还是坐在那里,停下手里的活计,一动不动地茫然地望着。他总是先看一眼身子这边,再低头看那边,然后再看一眼跟前的人,就好像他丢掉了凭声音定位的习惯;他总是先这样看来看去,再开口说话,结果就忘了开口。

“您今天要做完这双鞋吗?”德法奇问,示意罗瑞先生上前。

“你说什么?”

“您今天要做完这双鞋吗?”

“说不好。大概是吧。我不知道。”

但是,这问题让他想起了手头的活,他又俯下身了。

罗瑞先生静静地走上前,留下那姑娘在门边。他在德法奇身边站了一两分钟,鞋匠才抬起了眼。看到还有个人在,他一点儿也不惊讶,但他的一只手指颤巍巍地晃到嘴边打量着(他的嘴唇和指甲都是铅灰色的),然后这只手又落到活计上,他又开始弯腰做鞋。这一看一动都只有片刻工夫。

“来了位客人,您看。”德法奇先生说。

“你说什么?”

“有人来看您。”

鞋匠像刚才那样又抬起眼,但手没离开鞋子。

“过来!”德法奇说,“这里有位先生,鞋做得好不好,他一看就知道。把你做的鞋给他看看。拿着,先生。”

罗瑞先生接过鞋。

“告诉这位先生这是什么鞋,谁做的。”

这次停顿了比以往更长时间,鞋匠才开口:

“我忘了你问我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您能不能为这位先生说下这是什么鞋?”

“是只女鞋。年轻女士的便鞋。是当下流行的式样。我以前没见过。我手上有鞋样。”他看着鞋,有丝骄傲的神情一闪而过。

“那做鞋人的名字呢?”德法奇说。

这会儿他手里没有活计,便左掌包住右拳,接着又右掌包住左拳,然后又摸了摸下巴。他不停变换这些动作,一刻也不中断。他一说话就会陷入茫然,要把他唤醒,就像要唤醒一个晕过去的非常虚弱的人,要么,就像为了从他嘴里探听一二,努力留住濒死之人的灵魂那般困难。

“你刚才问我的名字?”

“确确实实。”

“北塔,一百〇五号。”

“就这个名字?”

“北塔,一百〇五号。”

他发出了一个疲倦的声音,不是叹息,不是呻吟,然后又低头做鞋了,直到沉默被再次打破。

“您的职业不是做鞋吧?”罗瑞先生坚定地看着他,说。

他憔悴的眼睛转向德法奇,就好像把这个问题转给了他,但那边显然没提供什么帮助,他的眼睛在地上逡巡一番,又转回到提问者身上。

“我的职业不是做鞋?不,我是做鞋的。我——我在这里学的。我自学的。我请求——”

他走神了,有好几分钟,两只手一直在翻来覆去做刚才那套动作。最后,他的眼睛慢慢转了回来,转到刚才离开的那张脸庞上。当它们落在它上面时,他吃了一惊,然后就像睡着的人醒过来,又继续昨晚的话题一样。

“我请求自学,但过了好长时间,好不容易才获得准许,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做鞋了。”

他伸手去拿从他手里拿开的鞋,罗瑞先生依然直直盯着他的脸,说:“马内特先生,您一点儿也想不起我来了吗?”

鞋掉到了地上,他坐在那里,怔怔地看着提问人。

“马内特先生,”罗瑞先生把手放在德法奇的胳膊上——“您一点儿都不记得这个人了?看看他。看看我。您脑海里,没有浮起一点儿关于过去的银行家、过去的生意、过去的仆人、过去时光的记忆吗,马内特先生?”

多年的囚徒坐在那里,定定地、一遍遍地挨个儿瞧罗瑞和德法奇。他前额当中早被磨灭的活跃而专注的智力的印迹,渐渐努力穿过很久以前落在他身上的黑雾。只是这些印迹又被遮住了,暗淡了,消失了;但它们还在那里。蹑手蹑脚摸着墙走过来的年轻姑娘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她走到能看见他的位置,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开始,她举起手来,只是害怕和怜悯,不是为了挡开他,不看他;如今,手伸了出去,伸向他,带着炽热的情感颤抖着,想把那幽灵般的脸庞埋在她温暖的、年轻的胸脯上,想用爱让它恢复活力,重燃希望。她雅致而年轻的脸上就是跟他一样的表情(尽管特征更为鲜明),仿佛这表情穿过了移动的光线,从他脸上来到了她这里。

黑暗笼罩着他。他看着这两人,越来越失神,心不在焉、郁郁寡欢的眼神逡巡着地面,又像之前那样茫然四顾了。最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拿起鞋,继续干活了。

“你认出他来了吗,先生?”德法奇低语。

“嗯,有那么一会儿。起初我觉得完全没希望了,但有一刻,毫无疑问,我看见了那张以前我如此熟悉的脸。嘘,我们退后点儿。嘘!”

她从阁楼墙边走来,挨近他坐的矮凳。靠近的人儿可以伸出手,触碰弯腰劳作的他,但他却一点儿没意识到,这真有点儿可怕。

没说一个字,没发一个音。她站在那里,像个幽灵,挨着他,他则低头干活。

最后,机会终于来了,他要放下手里的工具,换成制鞋的刀。刀在他身子的那侧,不在她站的这边。他拿起了刀,又弯腰工作,这时候,他的眼睛瞄到了她的裙裾。他抬起眼,看见了她的脸。两位旁观者赶紧上前,但她用手势制止了他们。她并不怕他拿刀袭击自己,但他们怕。

他盯着她,眼神很可怕,但过了一会儿,他嘴唇嚅动,像是要吐出几个词来,尽管并没有话语出口。在他急促、费力的呼吸声的暂歇中,渐渐地,听到他说:

“怎么回事?”

泪水从她脸庞滑落,她把两手放到唇边,做了个飞吻给他;然后又紧紧握在胸前,就好像捧着他备受折磨的头颅。

“你不是监狱长的女儿?”

她叹息道:“不。”

“你是谁?”

信不过自己能平静地说话,她挨着他在矮凳上坐了下来。他往后缩了缩,但她把手搁在他胳膊上。她这么做的时候,一阵奇怪的战栗涌过他的身体,显然又传遍了全身。他轻轻把刀子放下,坐在那里凝望着她。

她金色的头发带着长长的波浪卷儿,被迅速撩开,落在脖子后。他的手,一点一点伸出,拿起那头发端详。这个当口,他又失神了,然后,深叹口气,又继续做鞋去了。

但为时不久,她的手松开他的胳膊,搭到他肩上。他疑惑地看了两三次,好像要确认是不是在那里,然后放下活计,手伸到脖子那里,取下一根颜色变深了的黑绳,上面系了块折叠起来的布包。他小心翼翼地在膝盖上打开布包,里面有一小卷头发:金色的长发,最多一两根,那是他很久以前从缠绕的指头上解下来的。

他再次拿起她的头发,仔细端详着。“是一样的。怎么可能?!什么时候?怎么回事?!”

全神贯注的神情回到了他的额头,他似乎意识到她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他将她转过身来对着光,打量着。

“那天晚上,我被召去,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她害怕我离开,虽然我并不害怕——我被带到北塔,他们在我袖子上发现了几根头发。‘你们能把它们留给我吗?它们永远也不可能帮我的身子逃狱,尽管它们能从精神上解救我。’那是我当时说的话,我记得非常清楚。”

他嘴唇嗫嚅了好几次,最后才说出这番话。但一旦他找到表达的语词,它们就鱼贯而出,虽然非常慢。

“这怎么回事?——难道是你?”

他猛然转身朝向她,两位旁观者又大吃一惊。虽然他抓住了她的头发,但她依然稳稳坐着,只是低声说:“我请求你们,亲爱的先生们,别靠近我们,别说话,也别动!”

“听!”他叫道,“这是谁的声音?”

他边喊边松开了握住她头发的手,转而揪住自己的白发,发疯般地撕扯着。除了做鞋,一切都从他心里消失了,狂乱也消失了。他重新叠好布包,把它藏在胸口,但他仍然看着她,忧伤地摇了摇头。

“不,不,不,你太年轻,太娇艳。不可能。看看我这囚犯什么样。这不是她熟悉的手,这不是她熟悉的脸,这不是她曾经听到过的声音。不,不。她是——他是——在北塔的漫长岁月前的事——太多年前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天使?”

这么柔和的语气态度,让他的女儿在他面前跪了下来,充满祈求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

“哦,先生,以后您会知道我的名字,知道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父亲,还有,知道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他们苦难的过去。但现在,在这里,我不能告诉您。此时此刻,我想告诉您的是,我请求您能摸摸我,祝福我。亲吻我,亲吻我!哦,亲爱的,亲爱的!”

他冰冷灰白的头发,与她富有光泽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变暖了,变亮了,就好像自由之光照耀在他身上。

“如果您在我的声音里——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希望是这样——如果您在我的声音里,听到了跟您以前听到的甜美音乐,有任何一点儿相像的地方,那么,哭泣吧,哭泣吧!如果您触摸我的头发,让您回想起您年轻、自由的时候,曾倚在您怀里受宠爱的脑袋,那么,哭泣吧,哭泣吧!如果我暗示,我们之前曾有一个家,在那里,我尽心尽责地孝敬您,服侍您,让您想起早已荒芜的家,您可怜的心已憔悴不堪,那么,哭泣吧,哭泣吧!”

她搂住他的脖子,把他像个孩子似的在自己胸前摇晃着。

“如果,当我告诉您,最最亲爱的,您的痛苦结束了,我来这里带您离开,我们去英国享受宁静平和时,我让您想起了自己有益的生命白白浪费了,我们的祖国法国对您这么狠毒,那么,哭泣吧!哭泣吧!如果,当我将告诉您我的名字,我还在世的父亲的名字,我已去世的母亲的名字,您知道了我在我尊贵的父亲面前跪下,祈求他原谅,因为我母亲爱我,瞒住了他经受的折磨,所以我从来没有为了他奔走,彻夜不眠,饮泣不安,那么,哭泣吧,哭泣吧!为她哭泣吧,然后,为我哭泣吧!亲爱的先生,感谢上帝!我感到他圣洁的泪水滴落在我脸上,他的啜泣击痛了我的心灵。哦,看啊!为我们感谢上帝,感谢上帝!”

他在她的怀里瘫倒,头落在她胸上;这一幕如此感人,而他之前蒙受的错待和折磨又如此可怕,边上看着的两个人都捂住了脸庞。

阁楼的沉静久久未被打搅,他起伏的胸脯和垮掉的模样,早已屈服于所有暴风雨之后必然的平静。那“生命”之谓的暴风雨,是人性的象征,最终平息下来,宁静无声。他们俩走过去,准备从地上扶起那位父亲和那个女儿。原来,那位父亲已渐渐瘫倒在地,像昏睡的人那样躺在那里,筋疲力尽。而她也在他身边坐下,他的头依然能躺在她怀里;她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他,挡住了光线。

“如果,能不惊动他,”她说,朝俯身的罗瑞先生扬了扬手,后者正不断地擤鼻涕,“就把我们离开巴黎的一切都安排好,那么我们就从这扇门离开,把他带走——”

“不过,请考虑一下,他的身子吃得消旅行吗?”罗瑞先生问。

“完全可以,我觉得。总比留在这个城市好,这里对他来说太可怕了。”

“可不是,”德法奇跪在那里,观察着,聆听着,“那样更好。不管怎么说,马内特先生最好离开法国。我说,我要去雇几匹驿马和一辆马车吗?”

“这是正事,”罗瑞先生说,恢复了公事公办的简洁态度,“既然要办事,还是我来办。”

“那太好了,”马内特小姐催促道,“我和他留在这里。你们瞧,他挺镇定的,不用担心留我一人陪着他。为什么要担心呢?如果你们锁上门,保证我们不受打扰,那我毫不怀疑,你们回来时,他还在这里,就像你们离开时那么安静。无论如何,你们回来之前,我都会照顾他,然后我们直接带他走。”

罗瑞先生和德法奇很不情愿这么办,主张他们中得有一个人留下来。但是,他们不仅要去雇马车,还要办旅行证件;时间流逝,天色已晚,最后,他们为必须要办的事匆忙分了分工,立刻赶去办事了。

天黑了下来,那个女儿躺下身子,紧挨着父亲,守护着他。夜色越来越深,他俩静静躺着,直到墙缝里微微透进一丝光。

罗瑞先生和德法奇先生为旅行做好了所有准备,除了带来了旅行斗篷和毯子,还有面包、肉、酒和热咖啡。德法奇先生将这些食物和手里的灯,放在鞋匠的矮凳上(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简陋的硬床),然后和罗瑞先生一起唤醒了囚犯,扶他站了起来。

他脸上一片圣洁的茫然、惊奇。人类再聪明,也猜不透他内心隐秘的所思所想。他知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还记不记得他们对他说过的话,明不明白他已经自由了,这些问题,再睿智的人都无法回答。他们试着跟他说话,但是,他如此困惑,反应如此慢,这种迷乱让他们害怕,他们都同意暂时随他去。他时不时地双手紧紧抱头,狂乱而失态,以前从没见过他那样。不过,他女儿的声音让他感到一点儿快乐,只要那声音一响起,他总是向它转过头去。

一个久已习惯在强压下循规蹈矩的人,服从而听话地吃了喝了他们给他的食物,然后穿上他们给他的斗篷,包上他们给的毯子。他女儿的胳膊挽住他,他很快就有反应,然后双手拿起并握住她的手。

他们开始下楼;德法奇先生举着灯在前面,罗瑞先生为小小的队伍压阵。他们从长长的主楼梯往下走,还没走多少个台阶,马内特先生就停住了,盯住屋顶和四周的墙壁使劲看。

“您记得这地方,我的父亲?您记得要从这里上楼?”

“你说什么?”

不过,还没等她重问,他就咕哝出了答案,仿佛她已经又问了一遍似的。

“记得?不,我不记得。时间太久了。”

他们看得很清楚,对于他是怎么从监狱被带到这栋房子的,他一点儿也记不起来。他们听到他在喃喃,“北塔,一百〇五号,北塔”;而当他四下打量时,显然以为那是曾经关押过他的坚固的城堡墙壁。他们来到院子,他本能地变了步伐,以为要经过吊桥;但是,没有吊桥,相反,他看见马车停在开阔的街道上,他松开女儿的手,又抱住了头。

门口附近没有人,那么多窗户,看不到任何人影;甚至没有行人偶然路过。反常的安静与荒凉主宰着这里。只看见一个生灵,就是德法奇夫人——她靠在门柱边编织着,什么也没看见。

囚徒坐进了车厢,他女儿跟了上去,罗瑞先生正一脚踩在马车踏板上,那人可怜巴巴要起了他的制鞋工具和没做好的鞋。德法奇夫人立刻冲她丈夫喊,她会去拿,然后边织着东西边从灯影中跑出来,穿过院子。很快她就拿了下来,递了过去,之后马上又倚在门柱边继续编织了,什么也没看见。

德法奇登上车厢,吩咐:“到关卡!”马夫甩鞭,他们在微弱而晃个不停的灯光中嗒嗒地离开了。

在晃得过于厉害的灯光下——在好一点儿的街道,它比平时更亮,在难走的道路,它比平时更暗——马车经过还亮着灯的商店,快乐的人群,灯火通明的咖啡馆、剧场门口,来到一个城门。

有几个士兵提着灯,站在哨所旁。“你们的证件,旅客们!”

“在这里,尊敬的长官,”德法奇下车,一边说,一边神色严峻地将那人带到一边,“这是里面那位先生的证件,头发花白的那个。他们和他一起,交给我托运。”他放低声音。

军用提灯闪了下,一位穿着制服的人将其中一盏提进了马车。跟提灯的胳膊连在一起的那双眼睛,用不同于平时日夜巡查的目光,打量了下那位白头发的先生。“可以。走吧!”那个穿制服的说。“再会!”德法奇说。就这样,他们在越来越黯淡的摇曳的灯光中,经过一小段街道,踏入了宏伟的星空之下。

他们来到永恒不移的星光苍穹下:有一些星星离这颗小小的地球非常遥远,博学之人告诉我们,能否看见它们的光芒仍然存疑。但地球,宇宙中的这个小点,在这里,一切苦难都被承受,一切所为都已做出。夜影苍茫黝黑。寒冷而无歇的旅程,一直持续到天亮。那些黑影再次在贾维斯·罗瑞先生的耳旁低语——罗瑞先生坐在曾被埋葬而今又被挖出的那人对面,心下好奇,在他身上,有什么微妙的力量永远丢失了,又有哪些可以恢复——还是那个老问题:

“我希望你愿意起死回生吧?”

还是那个老回答:

“我说不好。” DkbkSRiZg83HdAX3fs78KJYWyTManqrLjqiLcV32saNHlHndJIllmqhUsfkuacT+



第二卷

金色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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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五年以后

即使在一七八零年,伦敦城门边上的泰尔森银行都称得上是座老式建筑。这座银行小得出奇,非常狭窄,还无比昏暗丑陋。此外,在道德品质方面,它也是个老派的地方,它的狭小,它的昏暗,它的丑陋和局促,都让银行高层引以为豪。他们甚至会吹嘘该行于上述特色的卓越之处,并且狂热地坚信,它越不招人待见,就越令人尊敬。这可不是消极的信念,反倒是他们的有力武器,用以谴责为办理银行业务拓展空间的想法。(于是他们会说)泰尔森不需要活动空间,泰尔森不需要灯光,泰尔森不需要装修。或许其他银行需要这些,什么诺克斯与可啊,斯努克斯兄弟 啊;但是泰尔森,得了吧!

对任何一位合伙人来说,要是他儿子敢提重修泰尔森银行,他就会把儿子的继承权给剥夺掉。就这点来说,泰尔森银行和这个国家如出一辙:后者也经常剥夺子嗣们的继承权,因为他们提议改变律法和习俗,这些律法和习俗长期遭到强烈反对,结果却反而加倍受到推崇。

如此一来,泰尔森成功地变为最不便利的银行。猛地推开那扇顽固难开、愚蠢至极的大门,门槽处总会传出一阵轻轻的咯吱声,再走两步,便跨进了泰尔森银行的地板,这时你会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小得可怜的店面,只有小小的两个柜台,老态龙钟的职员们颤抖地捏着你的支票,发出的窸窣声响仿佛风扫落叶一般,他们借着窗口的光仔细检查支票上的签字,窗户沐浴在佛里特大街的漫天尘土中,加之其本身专用的木栅栏,伦敦城门又投来浓重的阴影,显得更暗更脏。假如出于业务需要,你不得不到这家商号办事,就会被带到后面的“死牢”,在那儿,你只能冥想自己的庸碌人生,直到双手插兜的商号进来,而昏暗的光线让你看不清来人。无论取出还是存入,你的钱都要经过被虫蛀得厉害的破旧木抽屉,开合之间,抽屉里的小木屑常会飞到你的鼻子上,钻进你的喉咙里。取出来的钞票都透着一股霉味,好像很快就要烂成碎片。你家里的镀银器皿被随意堆放在不远处的污水池 ,糟糕的存放环境让它们在一两天内便丧失了美丽的光泽。厨房和碗柜全都成了临时保险库,你的契约就存放在那里,羊皮纸里的油脂挥发出来,混进了银行的空气中。装着你的私家文件的轻便箱子,放在楼上所谓的“巴米赛德餐厅” 里,那餐厅总是摆着一张大餐桌,但从来没人在那里用餐;即使在一七八零年,你的旧爱、你的小孩写给你的头几封信,也才刚刚从这种恐怖中解脱出来:挂在伦敦城门上的人头(这般无情残暴,堪比阿比西尼亚和阿散蒂王国),透过窗户向它们抛着媚眼。

不过,把人处死确实是当时流行于各行各业的做法,泰尔森银行也是如此。死亡是大自然赐予万物的归宿,法律何不效法自然呢?于是,伪币制造者要被处死;伪币使用者要被处死;非法拆信者要被处死;偷四十先令六便士要被处死;泰尔森门口的看马人偷偷把马顺走要被处死;制造一先令的假币要被处死;总之,在“犯罪”的整套音阶里,触响过四分之三音键的人都要被处死。这并非说明泰尔森对造假疏于防范——值得一提的是,事实恰恰相反——而是它为这个世界扫清了每桩罪过带来的麻烦,绝不留下与之相关的丝毫细节,以免有人追究。由此,在当时,泰尔森与同时代的大型营业所一样,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如果在它门口砍下的脑袋没被偷偷丢掉,而是排列在伦敦城门上,它们大概会以一种意味深长的方式,遮住银行一楼仅存的一点光线。

泰尔森银行里塞满了各种橱柜和贮藏箱,老态龙钟的职员们缩在局促的空间里,埋头工作着,神色严峻。只要他们接收一个年轻人为泰尔森伦敦办事处工作,就会把他先藏在某处,直到他垂垂老矣。他们就像存放奶酪一样,把他关进昏暗的地方,直到他长出蓝毛,周身散发出泰尔森特有的霉味。在那之后,他才可以露面,引人注目地研究厚厚的账簿,他那穿着短裤、裹着绑腿的身躯,为这家银行增添了分量。

泰尔森银行门口有个杂役,若非有人召唤,绝不会出现在银行里头。他有时看门,有时充当信使,简直就是这家银行的活招牌。银行营业期间,他几乎从不缺勤,如有其他差事,他的儿子就会暂时顶班:这个十二岁的淘气包跟他父亲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人们很理解泰尔森对这杂役多么宽宏大量。这家银行向来对能力欠佳之人非常宽容,而时代的浪潮又把他推到了这个职位。此人姓克朗彻,由于年轻时请人代他在东教区的宏兹迪茨教堂声明不再做坏事,他获得了“杰瑞” 这个外号。

以下这一场面,发生在克朗彻先生位于白衣修士区悬剑巷的私人住所,此时为耶稣纪元(克朗彻先生老把耶稣纪元说成安娜·多米诺纪元 。他定是以为耶稣纪元可追溯到一种大众游戏的诞生,而纪元正是以游戏创始人的名字“安娜·多米诺”命名)一七八零年三月,某个刮风的早晨,七点三十分。

克朗彻先生住处的周边环境并不讨人喜欢,但他毕竟有两间房——虽说用玻璃板隔成两半的小房子我们一般只算一间,不过他家收拾得非常雅致。在这刮风的清晨,时候尚早,他就寝的房间却已经被里里外外擦洗了一遍;笨重的松木餐桌上,铺好了白净如新的桌布,早点要用的杯碟餐具也摆放得整整齐齐。

克朗彻先生在一条缝满各色补丁的床罩下酣睡,犹如一个居家的丑角。起初他睡得很沉,渐渐地,他开始在床上翻来滚去,最终翻到了床罩外面,他那翘起来的头发就像竖着的尖矛,仿佛能把床单都撕成布条。他突然开始大声嚷嚷,声音气急败坏:

“气死我了,她又在搞什么鬼!”

一个衣着整洁、模样勤快的妇人当时正跪在角落里,听到嚷嚷声后,她立马起身赶来,迅速的动作和慌张的神色表明她就是克朗彻口中提到的人。

“干吗呢?!”克朗彻先生一边喊着,一边在床上四处张望,寻觅一只靴子,“你又在搞鬼,是吧?”

这番质问是他对清晨的第二通问候,接着他朝妇人扔了只靴子,完成了他的第三通。这只沾满烂泥、肮脏不堪的靴子,多少透露出克朗彻先生不同寻常的谋生手段:他从银行下班回家时靴子还干干净净,可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却常常沾满了泥土。

“干吗呢?”靴子没击中目标,克朗彻先生改变了呼叫,“搞什么鬼啊,烦人娘们儿!”

“我只是在做祷告。”

“做祷告?你可真是个好女人啊!啥意思呀,你扑通一声跪下,咒我什么哪?”

“我没有咒你,我在为你祈祷呢。”

“瞎说。你要真为我祈祷,我就不会被吵醒啦。瞧瞧!小杰瑞,你娘真是个好女人呀,诅咒你爹事业无成。你娘真是老实本分呀,是吧,儿子。你娘可真虔诚啊,是吧,儿子。她跑去跪在那儿,祈祷她唯一的儿子连一口面包也吃不上。”

克朗彻少爷(穿着衬衣)很不高兴,他转向母亲,强烈反对任何会弄走他饭食的祷告。

“你这自以为是的女人,”克朗彻先生睡眼惺忪,话语断断续续,“你的祷告值几个钱?开个价,你的祷告值几个钱?”

“祷告是发自内心的,杰瑞。内心的祷告是不讲价钱的。”

“不讲价钱的,”克朗彻先生重复了一遍,“那就肯定不值钱。不管值不值钱,我告诉你,你不许咒我,我可受不起。你偷偷摸摸的诅咒可别害我倒了霉。如果你非要跪下来唠叨几句,那就说点儿对你老公孩子有好处的话呀,咒我们干吗?我要是没你这么个无情的老婆,可怜娃没你这么个无情的老妈,我上周早就赚到钱了,才不会被诅咒、被坑害,到处走霉运。气,气,气死我啦!”克朗彻先生嘴上说个不停,其间一直在往身上套衣服,“要不是这样,我这么诚恳办事,哪会事事都搞砸?上周我被骗惨啦,真是太可怜了,哪个老实的生意人摊上过这霉运啊!小杰瑞,把衣服穿好。儿子啊,我去把靴子弄干净,替我盯紧你娘,她要再想下跪,赶紧向我报告。我告诉你,”他又跟妻子强调了一遍,“你不许再这样咒我了。我跟马车似的累得东倒西歪,跟喝了鸦片酒似的困得不行,我的神经那么紧张,要不是感到神经痛,我都不知道这是我自己的身子,还是别人的身子,尽管这样,我口袋里收的钱也没比人家多啊。我怀疑你一天到晚都在咒我,咒我挣不了大钱,这我可不能忍。烦人娘们儿,我看你要怎么说!”

接着,克朗彻先生又咆哮了一通:“啊呀!对!你也很虔诚。你不会跟你老公孩子的好处对着干,会吗?不会!”怒火中烧的他一面冷嘲热讽,一面认真清理靴子,为上班做准备。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听从父亲的命令,监视着母亲的一举一动。男孩的头发也像竖起的尖矛,只不过翘得不那么厉害,他那双稚嫩的眼睛挨得很近。他时不时地去打扰那位可怜的妇人,从他梳妆打扮的小房间里蹦出来,故意压低声音喊道:“妈妈,你又要跪下了——哎呀,爸爸!”装模作样警告完母亲过后,他又会一脸坏笑,蹦回房间。

吃早饭的时候,克朗彻先生的气还是没消,连克朗彻夫人做餐前祷告都让他愤愤不平。

“这会儿,烦人娘们儿!你干吗呢?又在咒我?”

妻子解释道,她只不过是在“做餐前祈祷”。

“不许做!”克朗彻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四处张望,好像特别期望看到面包在妻子的祈祷声中消失似的,“不准咒我倾家荡产,不准咒我的早餐从桌上消失。你给我安静点儿!”

杰瑞·克朗彻两眼发红,面目极其狰狞,仿佛昨夜通宵参加了一场毫无乐趣的聚会。他倒不是真想吃这顿早饭,只是生怕它突然没了,他就像动物园里关着的野兽一样,为了食物大吼大叫。快九点时,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努力装成体面生意人的模样,掩盖好最真实的自己,迈出家门,开始一天的工作。

他这活计根本算不上什么生意,可他却特别喜欢管自己叫“老实的生意人”。他“做生意”的家当包括一张木板凳——用一张椅背坏了的靠椅改造而成。每天早晨,小杰瑞都要搬着这张板凳,和父亲结伴从家出发到银行,然后把它搁在银行最靠近伦敦城门的窗台下边,这位银行杂役每次经过城门,都要顺手从来往车辆上抓一把稻草,放在脚底下防寒防潮,扎下一天的营盘。身为看门人,克朗彻先生在佛里特街和伦敦城门一带,和这城门一样臭名昭著——因为二者的外貌几乎一样丑陋。

离九点还差一刻钟,杰瑞已在板凳上扎营坐定,正好来得及向走进泰尔森银行的老职员们轻触头上的三角帽,以表敬意。就这样,在三月这个刮风的早晨,他上了岗。小杰瑞站在父亲身边,而没有像平日里那样在城门里外来回疯跑,和路过的男孩“交朋友”——他总挑小不点儿“下手”,出于恶意对他们施加身心伤害。这对极其相像的父子静静地望着佛里特街早晨的车水马龙,两人的头挨得很近,就像各自那对眼睛一样,几乎凑到了一块儿,看上去活脱脱像两只猴子。哪怕两个人各做各的,也依然一副猴相。老杰瑞一会儿嚼稻草,一会儿又吐出来,小杰瑞的眼睛滴溜溜地闪动,不安分地盯着父亲以及佛里特街上的一切。

这时,泰尔森银行里的一个固定员工,一个报信人,把脑袋探出了门外,说了一句:“看门的,快过来!”

“好耶,爸爸!早上有活儿干咯!”

小杰瑞祝父亲一切顺利,然后就坐到板凳上,学着父亲的样子嚼起他嚼过的稻草,开始陷入沉思。

“老有铁锈!他的手指上老有铁锈!”小杰瑞小声咕哝道,“爸爸在哪儿沾到的铁锈呀?这里没有铁锈啊!” 4AoSCNQXGAKetFTOhaQB63viK8h34uD4zpFpbAJyiaCjOjZA/L0qc8AG5KNo82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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