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本历史书描述的第一个人物眼前,是多佛路,那是十一月底一个礼拜五的晚上。当多佛邮车颠簸着爬上枪手山的坡道时,这个人觉得,多佛路就在邮车面前伸展。浓雾中,他跟其他乘客一样,走在邮车旁,往山上爬去。这一丁点儿都不是因为他们想在此情此景中品尝徒步的滋味,而是山坡陡峭泥泞,马具、邮车又那么笨重,那些马儿都歇了三回了,更别提有次还索性拖着车厢跑到了路的那一头,使劲想把车厢拉回布莱克西斯,拦都拦不住。不过马车夫和卫兵联手拽紧缰绳,扬起马鞭,向它们宣读了论战檄文,激昂地讨伐兽类也被赋予理性的观点,这支队伍才总算投降,回到了正道。
马儿们垂头丧气,尾巴战战兢兢地晃抖着,穿越浓雾,艰难跋涉,时不时磕磕绊绊、挣扎一番,似乎关节就快折断一般。每当车夫嘴里喊着“吁!嚯!停下!”,一边勒住它们,令它们立定时,领头的那匹就会狠命摇晃脑袋,头上的东西全叮当作响——就像一匹异常固执的马断然否认马车可以登顶。它一折腾出这样的动静,那些紧张的乘客就会大吃一惊,心神不宁。
山谷间笼罩着迷雾,里面藏掖着绝望凄凉,往山上蔓延,就像一个邪恶的幽灵,寻找安息之处却始终不得。湿冷凛冽的寒雾,在空气间飘荡缭绕,一团团形状分明,仿佛污浊海洋上的波浪,互相追逐叠映。雾气那么浓,挡住了邮车车灯照出的光芒,只留下车灯本身的光亮,和眼前的一小方山路。疲累不堪的马匹呼出的气息融入迷雾中,就好像这雾是它们一手出来的。
这人,拖着沉重的步伐,在邮车边前行。除他之外,还有另外两名乘客。三个人穿戴得严严实实,帽子盖住耳朵,只露出颧骨,脚上蹬着长筒皮靴。目力所及,谁也说不出另外两个长什么模样;他们眼里,另外两个都藏在重重包裹下,看不清身材,也看不透思想。那些年月,旅人都不敢相信萍水相逢之客,路上碰到的很可能就是强盗,或者是强盗的同伙。说到后者,差不多是板上钉钉的事,每一个驿站或酒馆,从店主到最低级最不起眼的马夫,都有可能是拿了“队长”好处的人。所以,邮车卫兵暗想,这可是在一七七五年十一月底的礼拜五 往枪手山上爬呀。他站在邮车后房专门设计的一截高出来的地方,跺着脚,警惕地观察四周,摸着胸前的枪械盒,里面有六七把荷弹马枪,上面还有把上了膛的火铳,最底下是一把弯刀。
卫兵疑心乘客,乘客疑心彼此,也疑心卫兵,他们都疑心着其他人。马夫也觉得,除了马,什么都不可相信,而且,他凭良心认为,他可以对着圣经新旧约发誓,这些马匹不适合这趟旅行,但多佛邮车却一如往常,自在地行进着。
“吁——嚯!”马夫喊,“给我停住了!再来一下你们就到山顶了,该死的,我可费了老大劲儿让你们登顶!——乔!”
“哎!”卫兵答应。
“什么点儿啦,乔?”
“十一点,嗯,过十分。”
“我的老天,”马夫脱口急嚷,“还没到枪手山顶哪!嘘!走!走啊!”
心意坚决的领头马,突然挨了怒气冲冲的猛然一鞭,决定继续前行,其他三匹也跟着行动起来。多佛邮车再次艰难上路,在它身边,乘客的长筒皮靴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马车停,人也停,而且寸步不离。他们仨谁要敢提议,在浓雾和黑暗里稍微往前走走,就很有可能被当成强盗,立刻挨枪子儿。
最后一次发力,邮车终于登顶。马又停下喘息,卫兵跳下马车,弄好刹车装置防止马车下滑,接着打开车厢门,让旅客上车。
“嘘!乔!”马夫警惕地喊道,从他的座位上往下张望。
“你喊啥,汤姆?”
他们都停下倾听。
“我说,有匹马溜达着过来了,乔。”
“要我说,是跑着来了,汤姆,”卫兵松开抓着车门的手,回转身敏捷地爬上他的座位,“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所有人都小心!”
匆匆嘱咐完,他支起火枪,准备反击。
这本书记录的乘客,此时正踩在马车踏脚板上,要往里进,另两名乘客紧跟其后,也准备上车。那人停住了,一半身子在车厢里,一半在外面,另两个也还站在他下面的山路上。他们齐齐看向卫兵,又看看马夫,凝神聆听。马夫回头凝望,卫兵也回首张望探寻,甚至那匹心意坚决的领头马,也不再唱反调,支起了耳朵往后看。
马车颠簸前行的声响忽然中止后的寂静,让这深夜平添一份凝重,安静真实可感。马匹的喘息向车厢传递着骚动,仿佛一触即发。乘客们的心脏剧烈搏动着,几乎都听得见;但无论如何也能听见的是一停一顿的呼气吸气声,在期待中众人脉搏都加快了。
马匹疾跑的嗒嗒声越来越快,一下子上了山。
“是谁?!”卫兵尽力咆哮,“谁?!给我站住!不然开枪了!”
蹄声突然停下,一番泥水踢踏声里,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雾中传来:“是去多佛的邮车吗?”
“你管我们是什么车!”卫兵驳斥,“你是谁?”
“这是去多佛的邮车吗?”
“你为什么想知道?”
“如果是去多佛的邮车,我想找一位乘客。”
“哪位乘客?”
“贾维斯·罗瑞先生。”
我们这本书记载的乘客立刻露脸,说那正是他的大名。卫兵、马夫和其他两位乘客狐疑地打量着他。
“站那儿别动!”卫兵冲雾里的声音喊,“我一失手,你这辈子可就完蛋了。请名叫罗瑞先生的直接回话。”
“找我什么事?”那位乘客问道,声音微微颤抖,“谁找我?是杰瑞吗?”
“我可不喜欢杰瑞的声音,如果那个人是杰瑞的话,”卫兵暗暗叨咕,“真是个公鸭嗓,这个杰瑞。”
“是的,罗瑞先生。”
“什么事?”
“那边送来一份急件,是泰尔森银行。”
“我认识这个送信的,卫兵。”罗瑞先生说着从踏脚板上下来,另外两名乘客扶了他一把。只是他们的礼貌不免有点儿心急,扶完罗瑞之后他们立刻钻进车厢,关上门,拉上了窗。
“他可以走近点儿,没什么问题。”
“我希望没什么问题,但我可不敢他妈的保证。”卫兵粗声粗气地自语道,“嗨,你,送信的!”
“哦,您好!”杰瑞说,声音比之前更哑了。
“好,上前一步,听见了吗?要是你的马鞍上有家伙,别让我看见你伸手去拿。我可是很容易犯错的恶魔,而且一错就是大错。好了,让我们瞧瞧你。”
马匹和骑手的身形慢慢从雾团中显露出来,来到邮车旁的乘客边。骑马人弯了弯腰,然后瞟了一眼卫兵,递给乘客一小张叠好的信纸。他的马在呼呼喘气,从下到上,从马蹄到那人戴的帽子,都沾满了泥污。
“卫兵。”乘客说,声音里满是生意人的自信。
小心警惕的卫兵,右手握住火枪枪托,左手托着枪管,眼睛盯着马上的人,粗声应道:“先生。”
“没什么要担心的。我是泰尔森银行的。你肯定知道伦敦的泰尔森银行吧。我去巴黎出趟公差。拿着这一克朗 ,买点儿酒喝吧。我可以读下这信吗?”
“要读快读,先生。”
这位乘客在那一侧邮车车灯的光照下,打开信,开始读,先是轻声读给自己听,接着声音大起来:“在多佛等小姐来。你看,信不长,卫兵。杰瑞,就说我的答复是‘起死回生’。”
杰瑞整理了一下马鞍。“这答复也太古怪了。”他的声音嘶哑极了。
“把这口信带回去,他们就会知道我收到信了,就像我亲笔回复了一样。一路小心。晚安。”
这位乘客说着打开车厢门,钻了进去;这次那两位乘客谁也没有助以一臂之力,他们刚才偷偷把手表和钱包都塞进了靴子,这会儿假装睡着了——这么做只是生怕惹来其他麻烦,倒没有别的意图。
马车又颠簸着前行了。下山时,四周萦绕的雾越来越浓。卫兵立刻将火枪放回枪械盒,看了看里面其他的武器,又瞧了瞧腰带里另外别着的手枪,然后探了探座位底下的小箱子,里面放着几样铁匠的工具,还有一对火镰和一匣火绒。他看自己都装备齐全了,要是车灯被风吹灭——这是常有的事,他只需猫进车厢,用火镰和火石擦出火花,点燃麦秸,五分钟里(如果运气好)就可以得到令人心安的光亮。
“汤姆!”他在车厢顶头轻轻喊。
“哈喽,乔。”
“你听到那口信了吗?”
“听到了,乔。”
“你觉着是啥意思,汤姆?”
“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乔。”
“这可真凑巧,”卫兵沉思道,“我也一点不明白。”
杰瑞被留在迷雾和黑暗中,他下了马,不单是为了让筋疲力尽的马休息休息,也是要把自己脸上的泥污擦拭干净,把帽檐里的积水甩掉,那里大概都盛了半加仑水了。他站在那儿,溅满泥点的胳膊上还挽着缰绳,直到邮车的车轮声听不见了,黑夜又恢复宁静,他才转身下山。
“从伦敦城门一路跑到这里后,我的老太太,我可不再相信你的前腿咯,等到了平地再说吧。”声音嘶哑的送信人说着看了一眼他的母马,“‘起死回生’真是个怪透了的口信呀。对你可不妙啊,杰瑞!我说,杰瑞!要是起死回生成了时髦,你可就真倒了霉啦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