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第格体会到,《藏特经》上说的很对,新婚的第一个月是蜜月,第二个月是苦草月。过了一些时候,阿曹拉的脾气变得太不容易相处了,查第格只得把她退婚;觉得一个人要求幸福还不如研究自然界。他说:“上帝在我们眼前摆着一部大书,能够读这部大书的哲学家才是天下最快乐的人。他发现的真理,别人是拿不走的;他培养自己的心灵,修身进德,他能安心度日,既不用提防人家,也没有娇妻来割他的鼻子。”
心里存着这些念头,他离开城市,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一所别庄里。他在那儿所关心的不是桥洞底下一秒钟流过几寸水,也不是鼠月里下的雨是否比羊月里多出一立方分。他既不打算用蜘蛛网缫丝, 也无意把破瓶子做成磁器; 他只研究动植物的属性。他的观察力很快就训练得十分敏锐:别人看来相同的东西,他能发现无数的区别。
有一天,他在一个小树林附近散步,看见迎面来了一个王后的太监,后面跟着好几位官员,神色仓皇,东奔西跑,好像一些糊涂虫丢了什么贵重的宝贝,在那里寻找。总管太监问查第格:“喂,小伙子,可曾看见王后的狗?”查第格很谦虚地回答:“噢,那是只母狗,不是雄狗。”总管太监说:“不错,是只母狗。”查第格又道:“而且是很小的鬈毛狗,不久才生过小狗,左边的前脚是瘸的,耳朵很长。”总管太监气吁吁地说道:“那么你是看到的了?”查第格回答:“不,我从来没看见过,也从来不知道王后有什么母狗。”
正在那时候,出了一件天下常有的巧事:王上御厩中一匹最好的马从马夫手里溜走,逃到巴比仑的旷野里去了。大司马和所有的官员一路追来,和追寻母狗的总管太监一样焦急。大司马招呼查第格,问他可曾看见御马跑过。查第格回答说:“那马奔驰的步伐好极了;身高五尺,蹄子极小;尾巴长三尺半;金嚼子的成色是二十三克拉;银马掌的成色是十一钱。”大司马问:“它往哪儿跑的呢?在哪儿呢?”查第格回答:“我根本没看见,也从来没听人说过。”
大司马和总管太监认为王上的马和王后的狗毫无疑问是查第格偷的,便带他上总督衙门。会审的结果判他先吃鞭子,再送西伯利亚终身流放。才宣判,狗和马都找到了。诸位法官只得忍着委屈重判,罚查第格四百两黄金,因为他把看见的事说做没有看见。查第格先得缴足罚款,然后获得准许在总督大堂上替自己辩护。他的话是这样说的:
“诸位大人是正直的星辰,知识的宝库,真理的明镜,凝重如铅,坚硬如铁,光明如钻石,与黄金相伯仲。既然允许我在这个庄严的堂上说话,我就用奥洛斯玛特大神的圣名发誓,我从来没看到王后的宝犬,也从来没看到万王之王的神骏。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正在散步,向小树林走去;后来遇到年高德劭的内监和声名盖世的大司马,就在那地方。我看见沙地上有动物的足迹,一望而知是小狗的脚印。脚印中央的小沙堆上,轻轻的印着一些长的条纹;我知道那是一只乳房下垂的母狗,不多几天才生过小狗。在另外一个方向还有些痕迹,好像有什么东西老是在两只前脚旁边掠过,这就提醒我那狗的耳朵很长。又注意到沙土上有一个脚印没有其余的三个深,我明白我们庄严的王后的宝犬,恕我大胆说一句,是有点儿瘸的。
“至于万王之王的御马,且请各位大人听禀:我在那林中散步,发觉路上有马蹄的痕迹,距离都相等;我心上想:这匹马奔驰的步伐好极了。林中的路很窄,只有七尺宽,两旁的树木离开中心三尺半,树身上的尘土都给刷掉了一些。我就说:这匹马的尾巴长三尺半,左右摆动的时候刷掉了树上的灰土。两边树木交接,成为一片环洞形的树荫,离地五尺,树荫底下有些新掉下来的叶子;我懂得那是给马碰下来的,可知那匹马身高五尺。至于马嚼子,一定是用二十三克拉的黄金打的,因为嚼子在一块石头上擦过,我认得是试金石,还把那石块作了试验。又因为马蹄在另外一类的小石子上留着痕迹,所以我断定马掌是成色十一钱的银子打的。”
全体法官都佩服查第格深刻细致的鉴别力;消息竟传到王上和王后那里。前厅上,寝宫内,会议厅上,到处只谈论查第格。好几位大司祭认为应当把查第格当作妖人烧死,王上却下令发还四百两黄金的罚款。检察官,书记官,执达吏,大排仪仗,把四百两黄金送回查第格家,只扣掉三百九十八两讼费;他们的跟班又问查第格讨了赏钱。
查第格看到一个人太博学有时真危险,便打定主意以后再有机会,决不把看到的事说出来。
这机会不久就来了。监牢里逃出一个判了重罪的犯人,从查第格窗下走过。查第格受到盘问,一言不答;但有人证明他曾经向窗外探望。为这个罪名,他罚了五百两黄金,还得按照巴比仑的规矩,向诸位法官谢恩,感激他们的宽大。查第格心里想:“天哪!树林里走过了王后的狗和王上的马,你再去散步就该倒霉了;在窗口站一会又是危险的!一个人要在这一世里快乐真是多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