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大多带有传奇色彩,例如小说中的罗宾汉,便是个典型的绿林好汉,早就活跃在民间传说中。——从犹太父女的形象中,还可看出作者对被歧视民族的同情。至于艾凡赫和理查王,作者虽然花了挺大气力,想把他们塑造成忠臣、明主,可效果并不见佳。正面人物不好写,这也是一般小说的通例。
司各特是个多产作家,一生写了二十七部长篇小说,此外还有七部长诗以及一些中篇小说、历史传记等。写出这么多作品,人们却从来看不见他伏案忙碌,总见他在豪华的客厅里抽着烟,跟客人闲谈、游戏。有人甚至猜测,他的许多作品是年轻时早已写好了的!
其实司各特精力充沛,笔头很快。五十多岁时,他生意破产,不得不靠卖文还债。他写得最快时,一部四十万字的小说,只用六个星期就完成了。这样的作品,难免有些粗糙。不过他在英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是别人无法替代的。英国的萨克雷、狄更斯,法国的巴尔扎克和雨果,德国的歌德,俄国的普希金,都对他的历史小说推崇备至呢。
据说司各特人很谦和,并没有“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子。他曾把一部当代女作家的小说连读三遍,佩服得五体投地,说是这么细腻的笔触,自己写不来。——这部书即《傲慢与偏见》,作者奥斯汀比司各特还要小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