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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作品集”新序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是人。

小说写一个人、几个人、一群人,或成千成万人的性格和感情。他们的性格和感情从横面的环境中反映出来,从纵面的遭遇中反映出来,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中反映出来。长篇小说中似乎只有《鲁滨逊飘流记》,才只写一个人,写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写到后来,终于也出现了一个仆人“星期五”。只写一个人的短篇小说多些,尤其是近代与现代的新小说,写一个人在与环境的接触中表现他外在的世界、内心的世界,尤其是内心世界。有些小说写动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们当作人来写。

西洋传统的小说理论分别从环境、人物、情节三个方面去分析一篇作品。由于小说作者不同的个性与才能,往往有不同的偏重。

基本上,武侠小说与别的小说一样,也是写人,只不过环境是古代的,主要人物是有武功的,情节偏重于激烈的斗争。任何小说都有它所特别侧重的一面。爱情小说写男女之间与性有关的感情和行动,写实小说描绘一个特定时代的环境与人物,《三国演义》与《水浒》一类小说叙述大群人物的斗争经历,现代小说的重点往往放在人物的心理过程上。

小说是艺术的一种,艺术的基本内容是人的感情和生命,主要形式是美,广义的、美学上的美。在小说,那是语言文笔之美、安排结构之美,关键在于怎样将人物的内心世界通过某种形式而表现出来。什么形式都可以,或者是作者主观的剖析,或者是客观的叙述故事,从人物的行动和言语中客观的表达。

读者阅读一部小说,是将小说的内容与自己的心理状态结合起来。同样一部小说,有的人感到强烈的震动,有的人却觉得无聊厌倦。读者的个性与感情,与小说中所表现的个性与感情相接触,产生了“化学反应”。

武侠小说只是表现人情的一种特定形式。作曲家或演奏家要表现一种情绪,用钢琴、小提琴、交响乐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画家可以选择油画、水彩、水墨或版画的形式。问题不在采取什么形式,而是表现的手法好不好,能不能和读者、听者、观赏者的心灵相沟通,能不能使他的心产生共鸣。小说是艺术形式之一,有好的艺术,也有不好的艺术。

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畴。判断美的标准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学上的真或不真( 武功在生理上或科学上是否可能 ),道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经济上的值钱不值钱,政治上对统治者的有利或有害。当然,任何艺术作品都会发生社会影响,自也可以用社会影响的价值去估量,不过那是另一种评价。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势力及于一切,所以我们到欧美的博物院去参观,见到所有中世纪的绘画都以圣经故事为题材,表现女性的人体之美,也必须通过圣母的形象。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绘画和文学中表现出来,所谓文艺复兴,是在文艺上复兴希腊、罗马时代对“人”的描写,而不再集中于描写天使与圣人。

中国人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是“文以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黑暗时代的文艺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歌颂后妃。对于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惋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好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相信文艺所表现的是感情,认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价值服务。

我写武侠小说,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写他们在特定的武侠环境( 中国古代的 缺乏法治的 以武力来解决争端的不合理社会 )中的遭遇。当时的社会和现代社会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却没有多大变化。古代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仍能在现代读者的心灵中引起相应的情绪。读者们当然可以觉得表现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够成熟,描写殊不深刻,以美学观点来看是低级的艺术作品。无论如何,我不想载什么道。我在写武侠小说的同时,也写政治评论,也写与历史、哲学、宗教有关的文字,那与武侠小说完全不同。涉及思想的文字,是诉诸读者理智的,对这些文字,才有是非、真假的判断,读者或许同意,或许只部份同意,或许完全反对。

对于小说,我希望读者们只说喜欢或不喜欢,只说受到感动或觉得厌烦。我最高兴的是读者喜爱或憎恨我小说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种感情,表示我小说中的人物已和读者的心灵发生联系了。小说作者最大的企求,莫过于创造一些人物,使得他们在读者心中变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艺术是创造,音乐创造美的声音,绘画创造美的视觉形象,小说是想创造人物、创造故事,以及人的内心世界。假使只求如实反映外在世界,那么有了录音机、照相机,何必再要音乐、绘画?有了报纸、历史书、记录电视片、社会调查统计、医生的病历记录、党部与警察局的人事档案,何必再要小说?

武侠小说虽说是通俗作品,以大众化、娱乐性强为重点,但对广大读者终究是会发生影响的。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武侠小说并不单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做“白日梦”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武侠小说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有不少批评家认定,文学上只可肯定现实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之外,全应否定。这等于是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什么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空手道、跆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应当废除取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觉得别的小门派也不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创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禁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别,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小说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抹杀。什么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我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五六年,包括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历史人物评传,以及若干篇历史考据文字。出版的过程很奇怪,不论在香港、台湾、海外地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各样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授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授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认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税。我依足法例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化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愉快的经验。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经授权的,直到正式授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合同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满,以后中国内地的版本由广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粤邻近,业务上便于沟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许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还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小说。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色情描写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露,大表愤慨。也有人未经我授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认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之外,其余的点评大都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好在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道歉赔偿,纠纷已告结束。

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征对,真正是大开玩笑了。汉语的对联有一定规律,上联的末一字通常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结尾,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这样的上联征对。大陆地区有许许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家浪费时间心力。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说书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短篇 越女剑 不包括在内 偏偏我的围棋老师陈祖德先生说他最喜爱这篇 越女剑 》。)我写第一部小说时,根本不知道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全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什么题材,更加不知道会用什么书名。所以这副对联当然说不上工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征对,用字完全自由,总会选几个比较有意思而合规律的字。

有不少读者来信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所写的小说之中,你认为哪一部最好?最喜欢哪一部?”这个问题答不了。我在创作这些小说时有一个愿望:“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人物、情节、感情,甚至是细节。”限于才能,这愿望不见得能达到,然而总是朝着这方向努力,大致来说,这十五部小说是各不相同的,分别注入了我当时的感情和思想,主要是感情。我喜爱每部小说中的正面人物,为了他们的遭遇而快乐或惆怅、悲伤,有时会非常悲伤。至于写作技巧,后期比较有些进步。但技巧并非最重要,所重视的是个性和感情。

这些小说在香港、台湾、中国内地、新加坡曾拍摄为电影和电视连续集,有的还拍了三四个不同版本,此外有话剧、京剧、粤剧、音乐剧等。跟着来的是第二个问题:“你认为哪一部电影或电视剧改编演出得最成功?剧中的男女主角哪一个最符合原著中的人物?”电影和电视的表现形式和小说根本不同,很难拿来比较。电视的篇幅长,较易发挥;电影则受到更大限制。再者,阅读小说有一个作者和读者共同使人物形象化的过程,许多人读同一部小说,脑中所出现的男女主角却未必相同,因为在书中的文字之外,又加入了读者自己的经历、个性、情感和喜憎。你会在心中把书中的男女主角和自己或自己的情人融而为一,而每个读者性格不同,他的情人肯定和你的不同。电影和电视却把人物的形象固定了,观众没有自由想像的余地。我不能说哪一部最好,但可以说:把原作改得面目全非的最坏、最自以为是、最瞧不起原作者和广大读者。

武侠小说继承中国古典小说的长期传统。中国最早的武侠小说,应该是唐人传奇的《虬髯客传》、《红线》、《聂隐娘》、《昆仑奴》等精彩的文学作品。其后是《水浒传》、《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等等。现代比较认真的武侠小说,更加重视正义、气节、舍己为人、锄强扶弱、民族精神、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读者不必过份推究其中某些夸张的武功描写,有些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中国武侠小说的传统。聂隐娘缩小身体潜入别人的肚肠,然后从他口中跃出,谁也不会相信是真事,然而聂隐娘的故事,千余年来一直为人所喜爱。

我初期所写的小说,汉人皇朝的正统观念很强。到了后期,中华民族各族一视同仁的观念成为基调,那是我的历史观比较有了些进步之故。这在《天龙八部》、《白马啸西风》、《鹿鼎记》中特别明显。韦小宝的父亲可能是汉、满、蒙、回、藏任何一族之人。即使在第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中,主角陈家洛后来也对回教增加了认识和好感。每一个种族、每一门宗教、某一项职业中都有好人坏人。有坏的皇帝,也有好皇帝;有很坏的大官,也有真正爱护百姓的好官。书中汉人、满人、契丹人、蒙古人、西藏人……都有好人坏人。和尚、道士、喇嘛、书生、武士之中,也有各种各样的个性和品格。有些读者喜欢把人一分为二,好坏分明,同时由个体推论到整个群体,那决不是作者的本意。

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要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看。宋辽之际、元明之际、明清之际,汉族和契丹、蒙古、满族等民族有激烈斗争;蒙古、满人利用宗教作为政治工具。小说所想描述的,是当时人的观念和心态,不能用后世或现代人的观念去衡量。我写小说,旨在刻画个性,抒写人性中的喜愁悲欢。小说并不影射什么,如果有所斥责,那是人性中卑污阴暗的品质。政治观点、社会上的流行理念时时变迁,不必在小说中对暂时性的观念作价值判断。人性却变动极少。

在刘再复先生与他千金刘剑梅合写的《父女两地书》( 共悟人间 )中,剑梅小姐提到她曾和李陀先生的一次谈话,李先生说,写小说也跟弹钢琴一样,没有任何捷径可言,是一级一级往上提高的,要经过每日的苦练和积累,读书不够多就不行。我很同意这个观点。我每日读书至少四五小时,从不间断,在报社退休后连续在中外大学中努力进修。这些年来,学问、知识、见解虽有长进,才气却长不了,因此,这些小说虽然改了三次,相信很多人看了还是要叹气。正如一个钢琴家每天练琴二十小时,如果天份不够,永远做不了萧邦、李斯特、拉赫曼尼诺夫、巴德鲁斯基,连鲁宾斯坦、霍洛维兹、阿胥肯那吉、刘诗昆、傅聪也做不成。

这次第三次修改,改正了许多错字讹字以及漏失之处,多数由于得到了读者们的指正。有几段较长的补正改写,是吸收了评论者与研讨会中讨论的结果。仍有许多明显的缺点无法补救,限于作者的才力,那是无可如何的了。读者们对书中仍然存在的失误和不足之处,希望写信告诉我。我把每一位读者都当成是朋友,朋友们的指教和关怀,自然永远是欢迎的。

二〇〇二年四月 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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