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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出门

理想国的小小骚动,对数个天文单位之外的夏吾暂时没有任何影响。对于“社会”来说,“天文单位”这样的距离还是太过巨大了。

就连光都需要十几分钟才能走完的距离,对于“物种”这种概念来说,简直大得毫无意义。被圣逐投放到地球上的异乡民之中,都有很多对人类的这种诡异的扩张行为表示不理解。很多中世纪来的异乡民会认为,“君主”将“子民”送往其他世界,让他们自立成政体,毫无益处。而来自于初步工业化文明的异乡民则会估算从外星球开采资源的成本、或者外星球的生活成本。

当然,到这里就为止了。圣逐不希望地球继续获得平凡宇宙的技术——对于圣逐来说,人类在“魔法”这条科技树上攀登就好了。平凡宇宙的科技对他们来说平平无奇,地球所能触及的部分绝对是“已知”。只有魔法才算是需要圣逐研究的“未知”部分。

至于更原始文明的异乡民——他们基本上不能正确的理解“星球”“宇宙”之类的概念,最多也就催生出一些很奇幻的宗教设定。

现在的夏吾则几乎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他尚且没有弄明白这份距离给了他怎样的保护,也不怎么在意这份距离带来的现代性问题。

少年拎着钱光华的衣服领,对着乔尔乔神父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

钱光华被一股风推着走。被夏吾控制着的风有些怪异,近似粘稠。钱光华有些哭丧着脸:“哥,哥,你找约翰那小子不就行了吗……跟你出门这种事情,约翰比较拿手吧?”

夏吾有些不满了:“啧,华仔啊,给你个机会让你跟着主角捡漏你还不愿意了……你这种人啊,活该、活该……活该什么来着?”

一时之间他还真想不出什么恶毒的话。毕竟主角小弟也是爽文的“爽”所涵盖的一部分,他可不能让钱光华落入什么恶毒的境地——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了,说不得还得他出马解决,费时又费力。

至于老男人最害怕的“活该单身”“活该受穷”之类的话,对青少年又没什么太大的杀伤力。十二三岁这个阶段,男孩们还是坚定的认为和女孩子玩很丢人咧——这一点倒是超越了时空和社会环境,比大多数自以为“普世”的观念来的“普世”。

另外,在部分题材的作品里,“男配没有交配权”可是常识。在彻底排除自己的故事有后宫倾向之前,让小弟获得交配权是很危险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自己真的是个什么后宫王,这个时候拎着的就应该是个女孩了吧?

“啧,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确定该不该给我的小弟们交配权吗?”

夏吾嘟嘟囔囔的,却让钱光华的脸都绿了:“交配……五哥你在想什么啊啊啊啊!”

十二、三岁,差不多也到了可以开黄腔的年纪了,甚至在神父的教导下,他们还知道不能对着年纪更小的弟弟妹妹谈论这种事情。

但就像刚才说的,虽然大家都懂大人们很喜欢这种事,可大家都觉得挺丢人的。

这些孩子得再长个两三岁,才知道吹嘘自己那方面的能力或魅力不丢人,反而有一点小爽。

其实钱光华倒也不是很排斥和夏吾出门。自从跟五哥打击小流氓以来,他也成为了孤儿院的传奇人物,风光得不得了。他一点也不怀疑五哥的身手——这一点已经通过孤儿院周边街区越来越低的犯罪率证明了。【当然,“犯罪率降低”只是一个比喻,军阀政府的警察也没那么多闲工夫到这里来统计犯罪。】

但是,他怕五哥掉链子啊!

五哥这个人怪得很啊,对自己人很随意,很放得开,但是却异常的心慈手软。最开始的时候连强盗都舍不得打。

除非被逼到忍无可忍。

嗯,没错,在约翰和华仔眼里,五哥就是一个表面上有些蛮横的圣母心男人,除非有人把他逼到100%的负极,让他发疯。

那个时候,五哥下手就会很残暴。

除了不怎么杀人之外,夏吾手段真的很骇人。他倒是可以操作血液供给敌人体内的脆弱器官,但夏吾通常不这么做。这却是因为,操纵别人的体液会产生和别人亲密接触的“超常感觉”,而夏吾作为实验动物残留的洁癖非常厌恶这一点。

对于夏吾所拥有的这种超自然能力来说,意志是能左右能力的形式甚至是强度的。这种厌恶感,就客观上造成夏吾难以操控他人体液,进而打出那种“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伤”的战果。

除非情况紧急到他将“干净”这件事抛到脑后——也就是生死一线间。

但夏吾也不打算用生死一线的事,来训练自己对人类的抵抗能力。

毕竟主角光环只是保他不死,而不保他不痛。

自己皮子要是被小刀划拉一下,那得难受一两天啊!

两个人走了好几公里,才到公交站。毕竟这个地方需要公交车的人群并不多。周围的房子普遍很低矮。夏吾小心翼翼的翻上了靠近车站的一座小屋——这里的小心主要是指不能扯坏住户们用来遮风挡雨的塑料布。

在这个时代,技艺精湛的织布工所织出来的手工麻布,质量都在全方位被塑料布吊打。甚至只要去垃圾堆淘一淘,从北回归线那边飘过来的垃圾之中找到几张一次性塑料餐桌布,洗一洗,就能当建筑材料用了。一层塑料再用泥巴一糊就行,讲究点的就多弄几层塑料。

尽管郇山一直声明自己生产的是可降解有机塑料,但论降解速度,天然材料的布料还是吊打这些可降解塑料。

如果不是这些一次性塑料布透气性实在是太差,或许它们还能包揽这座城市的所有服装。当然,事无绝对。很多女性花花亮亮的中短裙,前身很有可能就是破掉的浴帘之类的。

这座房子的隔壁倒是比它稍微强一点,再隔壁一家居然还是砖石结构的,颇像是日本省很喜欢的“一户建”。

一股突如其来的狂风在屋顶上扫过。几只正在交配的扑棱蛾子被直接吹飞。其中有几只身上有鲜艳的花纹,感觉上有几分像是郇山基因技术的产物——或者是基因骇客做过手脚的破解版昆虫?但无论如何,都不像是自然的生物。

当然,也有可能是某种“理应是小概率”的突变产物?

反正在这个统计学大概失去意义的地方,小概率事件也未必真的是小概率了。

夏吾这才小心的落脚。

“为什么不去公交站啊……”少年阿华生出了一丝不好的感觉。

五哥是个好人没错,但是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你真的很难猜出五哥接下来要干什么。

“逃票。”夏吾很郑重的说道。

“那个……你不是问神父借了登记卡的吗?”

华仔胆战心惊。毕竟控制公交车的可是黑帮,而且人家要价也不是不合理,所以,逃票是真的有被砍死的风险的。

夏吾倒还真的不怎么怕黑帮。

如果黑帮之中没有能力正好克制赫胥黎所掌握魔法的法师,那么赫胥黎一个人就可以表演无双割草——他砍黑帮真的不比割草累。

而赫胥黎都没办法砍死他。

在这个基础上,他是真的不怕被人砍死。

“登记卡上面的次数也是有限的,能省就省。”

登记卡就是一种印满格子的小纸片。你搭一次车,售票员就会给你在登记卡上的一个格子里打个孔。格子满了就说明次数用完了。乔尔乔神父偶尔要出门,或是采购,或是调解一下周围的事情,所以特地买了登记卡用。

钱光华悲鸣:“为什么要在这种毫无意义的地方节约啊?”

这个低吼,地面突然发出轰隆隆的响动。

公交车来了。

公交车需要拖的重量远远大于普通的小型车辆。这种大型公交车就不是魔法发条可以带动的了。或者说,能够拖动公交车的魔法发条当然存在,但用那种魔法发条来驱动公交车,就好像用豪车引擎驱动公交车一样不可理喻。

赚不回钱啊。

所以,这里就是用大象拖动公交车。

两人面前的,是一头经过基因修饰的大象。大象的耐力不是特别好,没办法长时间高强度的奔跑。但是在这个基因修饰不比做菜难多少的时代,也没几个人会用原生态的大象。

这一头大象也不知道是不是移植了部分马的血统,心跳比一般的大象要快许多,脚上也生出了厚厚的角质。当然,自然状态之下,大象这样巨大的生物不会有这样快的新陈代谢,不然它铁定会活活热死——这是表面积增长与表面积增长不成比例的几何法则所决定的。

所以,这头大象背上还有一个金属装置,嵌入肉中的。这是一个制冷机,利用大象一些肌肉的伸缩,实现原始的焦耳—汤姆孙效应,将热量排出大象的体外。

顺带一提,这东西并不考虑大象的舒适感。

望着这头背后偶尔喷出一缕蒸汽的畜生,钱光华陷入沉思:“我们真的要省这一笔钱吗?”

“昨天不是亏了钱吗?今天省回来咯。”

“五哥,你果然记恨我们不让你去抢回来那笔钱是吧——噫!”

公交车驶过的瞬间,夏吾就带着钱光华跳上了那二层公交车的顶棚。

原本这里生产的公交车是没有顶棚的。只不过很多时候,赤道的太阳实在是太毒了,二层不加顶棚有点影响生意,所以有些人就在二层上焊了个支架,用粗布做了个遮阳的棚子。

夏吾用大气的流动减缓了冲击,但两个小孩子体重依旧将粗布顶棚压了下去。钱光华感觉到自己的脚下一阵骚动。他低声说道:“咱们怕不是被发现了……”

“不用怕,他们也不想损坏这层粗布顶棚,所以多半不会冲上来砍我们的。”

一支尖锐的长柄铁钩突然从驾驶室里伸了出来,在大象屁股上狠狠一戳。改造过的大象没有任何攻击倾向,只是悲鸣一声,猛然冲刺,

巨大的惯性让钱光华打了个滚,几乎栽了下去。在一阵“噢噢噢呀呀呀!”的乱叫声中,一缕风兜住了他。

钱光华大叫:“这是在干什么!”

“尝试将我们甩下去吧?”夏吾推测道:“或者拐弯的时候会比较急什么的……”

“我们死定了!”钱光华大叫:“我们死定了!”

“不存在的。”夏吾摇了摇头:“最多就是你死定了,然后剧情变成我大杀四方为你报仇。或者你要死的时候被我救下来——不过那样太麻烦了,所以我会保你的啦……”

“唔啊啊啊啊……五哥你神经病啊?”

“可能有,但是没确诊。”

“啊啊啊——呃!”这个时候,大象猛地拐弯。钱光华被甩了起来,双脚离地。夏吾及时拉住了他的衣领,但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呼吸一窒。可怜的孩子几乎哭了出来:“我死定了!”

“有点信心啊。”夏吾甚至还有心情哼着歌:“要坚信主角不死定律,也要坚信我怕麻烦,所以一定会救你的决心。”

“所以为什么要以‘一定会遭遇危险’为前提啊!我们老老实实的买票上车就好啊!”

“放心放心,很快就会慢下来的。”夏吾完全无视了周围的风,直接打开一张手绘地图:“大象这种生物啊就是这样的。他们很难长途奔跑,就算改造过也是一样。反正过几条街就会慢下来的。”

“就这么算了?”

“这都不会被甩下来,那多半是个法师,或者天生就具有实用性能力的人。”夏吾慢悠悠的说道:“一张票也就几毛钱。黑帮还不至于为了这么一点钱跟一个法师起冲突咧。反正大象累了你还没被甩下去,那他们多半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钱光华这才松了口气:“五哥,咱们以后就老老实实的搭车吧……逃票这种事,约翰比较喜欢干……”

夏吾也叹了口气:“说真的,约翰比你蠢一点,所以也很适合作为配角——就是那种负责问‘为什么’的角色,方便观众理解故事里面难以理解的要素。但是吧,他是个白人,带着他混进核心城区难度有点大。你比约翰强在你能捧哏——你的责任就是负责将我们这边发生的好笑之事说出来,免得观众费脑子。”

“这种事,谁都可以吧……”

“唉,别这么说。”夏吾亲切的揽住钱光华的肩膀:“华仔啊,作者已经决定了,我是福尔摩斯,所以我需要一个什么都不懂,能够问大量的为什么,但偏偏在‘吹嘘我’这一点上很有天赋的华生——这个角色,就应该你和约翰去竞争啊!” HSmx+qFSUSKt/1PrOFFIP//HpABBgWrT2V8pUnCnFQzSl++R40h18FiEBKJzLC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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