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辉煌岁月里,历史学家兼收藏家威廉·卡姆登(William Camden)在写作《不列颠志》( Britannia )时,大为自豪。众所周知,这个国家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无可匹敌的岛屿”。他也深知,这里的气候尤其让人艳羡。他欣喜地写道:“不列颠地处温带,土地丰腴,空气清新。气候温润宜人,由于常年和风吹拂,带走了暑热,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卡姆登认为,正因为这种富庶,先民们感到不列颠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因赞颂词人闻名的罗马作家在《欢欣不列颠》( Happie Britaine )一书里写道:“林中无猛兽,地上没有咝咝吐信的毒蛇。相反,物产丰盛,畜群驯良,盛产鲜乳。”上天如此眷顾不列颠,塔西佗给予它和罗马帝国其他地方同样的赞美:这是无上的胜利(意为值得征服)。因为这里出产一切,除了橄榄(唉!)和葡萄;实际上它是个金矿,也富产白银,还有珍珠。尽管他听说那些珍珠和不列颠头顶的多雨云天一样样呈铅灰色,而且本地人只有在珍珠被海浪冲上岸时,才会去捡拾。
但是,地处偏远并不意味着化外荒蛮。为了见证这点,如果塔西佗和卡姆登能够穿越时空,在迈锡尼(Mycenae)的宫殿、埃及金字塔和威尔特(Wiltshire)平原上的巨石阵建立起来之前,来到不列颠所有岛屿中最遥远的奥卡德斯[Orcades,今日称奥克尼(Orkney)],他俩就能看到这个亲切的海滨村落正符合他们殷切的期望。
也许,你会觉得5000年前的奥卡德斯人修建的应该是一处用于宗教仪式的纪念碑:比如巨大的廊柱,高耸的石头围成圈。潜意识里,我们总是想象新石器时代的不列颠人本该杂乱无章地拥挤在某处悬崖峭壁上凿出的简陋洞穴中。但斯卡拉布雷 的这片乡间村舍,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日常生活场景。在沙丘荒草下奇迹般地封存千年后,直到1850年,一场特大风暴吹走其上覆盖的沙土,露出来的并非是生活在危崖边的野蛮人的住所。此处的原住民也许是从苏格兰大陆上的凯思内斯郡渡过彭特兰湾(Pentland Firth)越海而来。当时海水和气候比现在温暖。一旦在这些离岸几百英尺的石屋里安顿下来(这里的石片极易用鹤嘴锄凿下),浅水区里有的是红鲷、濑鱼、贻贝和生蚝,他们猎获丰富。这片土地今天看起来非常不适合种植庄稼,但斯卡拉布雷人在这里成功地种植了大麦,甚至小麦;他们饲养的牲畜提供了肉和鲜奶;他们还养了狗,用于打猎,又可做伴。在新石器时期,这里起码有十几座房子,它们一半在地下,舒适而安全——这是一个五六十人活跃又忙碌的社群,有公共场所,私人空间是带围墙的房子,由狭窄的石头小巷相连接。不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这里都是个各项功能齐备的村庄。
这些单间房舍是宜人的居家住所:占地面积320平方英尺,今天我们称为家庭生活的全部社交活动都各有分区。正当中的这堆石头表明这是个大地灶,用于烹饪和取暖。房间一头是个注满水的水箱,养着活饵,也许是帽贝;靠墙这边用来睡觉,几层草和羽毛就算作床褥,温暖舒适,盖的是相当奢侈的兽皮和皮毛。从里面通向屋子外的管道提示考古学家,这里的新石器时期奥卡德斯人八成是有厕所的。
但斯卡拉布雷人的房子并非只用来遮蔽风雨,今天看来,自有其文化内涵。看得出来,他们拥有我们称道的“品位”:因为起居室中央,即目光汇聚之所在,颇富戏剧性地兀然立着大石头制成的橱柜。架子上陈列着磨好的饰以圆圈和螺纹的石球,以及带有阴刻线条的陶盆和陶罐,其口沿镶嵌着贝壳或饰有锯齿状的图案,架子上还陈列着骨头做成的项链和饰针。凝视着这些远古时代幸存下来的物品,就是直面历史上的这一伟大悖论:所谓历史从来就是异乡人和本地人间的对话。过去,特别是像史前奥克尼这样一个偏远的地方,很可能是外邦,然而,它莫名地使我们觉得自己从前曾亲临此地。因此,尽管忠于职守的历史学家会拒绝去想象自己置身于一群新石器时期的奥卡德斯人当中,但行走在这些合乎生态经济的房屋之间,它们建造在奥卡德斯先民自己的有机垃圾堆上——这是些软体动物的遗骸和堆叠——我深切地感受到,这是个栩栩如生的微型世界——他们吃得饱住得好。而根据当时的标准,这就是富足。
当时的工具都是由动物骨头或奥克尼的灰色砂岩打磨而成的,其粗糙自不待言,因此建造这样的住房肯定需要无数工时;而要建造矗立在布罗德盖(Brodgar)的用于宗教仪式的巨石圈就更耗费人工。巨石圈是由多个村落的人聚集起来共同兴建的,用来标记季节更替,为丰年或免除灾难而感谢神祇。因此我们能确定像斯卡拉布雷这样的地方并不只是与世隔绝的渔民和农人的聚集地,这里的人们属于更大的族群。这个族群足够复杂,能够召集大批劳动力和工匠,一起来修建这些纪念碑,最终将其竖立起来。
因为死者为大,必须让他们安葬在适当的长眠之地,新石器时期的建筑师和工匠们最辉煌的成就就是建造集体坟墓和死者陵寝。这些和克里特岛的米诺遗迹、古罗马人入侵前的伊特鲁里亚遗迹一样庄严肃穆、美轮美奂。它们过去是,现在也是不列颠的“金字塔”;此外,它们和我们同样低调,只在内部散发魅力;至于其外表,从空中俯瞰,麦豪石室(Maes Howe)只是个不起眼的土丘,隆起在大地上。
需要下葬时,村里会派人来搬掉封闭墓室入口的活动石板。一股地下世界的阴湿霉味,这是死亡通道的入口。尸体就由人或拉或推着从这个入口进入地下墓室。甬道建得窄小低矮,长30英尺,搬运尸体的人在石头甬道里行走十分艰难,只能深弯着腰,这也许是在对死者致敬。一年之中,只有在冬至日,暗淡的光线才能照射进来。尸体在高大的墓室里以站姿竖起,逐渐向上收小的墓室拱顶和北方的天空一样漆黑。有些墓室装饰着精美的涡旋纹或云纹,仿佛涛涌风驱。9世纪时,维京人来盗过墓。否则,里面满室都会是珠宝饰品编成的花环围绕着死者,恭送他们上路。还有陪葬的狗和鹰的尸体。劳赛(Rousay)岛附近的米德豪(Midhowe)的那些墓室里,死者的尸体被放在整洁的小隔间的石头架子上,身体如胎儿般蜷曲,膝盖靠在胸部,宛如等待重生。在其他地方,比如麦豪石室,位重者享受特殊待遇被葬在侧墓里,出口通往主墓室;而奥卡德斯的一般民众的尸骨被放到一个公共的瓮罐里,里面塞满了无数前人的尸骨,在去往新石器时期的身后世界里,这里真是个拥挤的等候区。
斯卡拉布雷人的生活想必延续了几百年无大改观,人们在前人的尸骨堆上建起了新房,这片小小的领地慢慢升到海平面上。但是,公元前2500年左右,岛上的气候好像变得比之前更冷、更潮湿。红鲷消失了,奥卡德斯人失去了世世代代享有的稳定环境。田地荒芜,农人和渔民迁走,留下了他们的石头房屋和墓地,被泥炭、流沙、青草层层覆盖。直到维京人——他们天生有一个强盗鼻子,敏于劫掠之事——非法挖掘或砍杀进来,这些伟大的墓葬兀自安存,但尸骨散落遍地。
接下来,不只是苏格兰,整个不列颠都爆发了长达数百年的抢夺肥沃土地的斗争。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铁器时期,不列颠不再是大家曾经浪漫想象中的完整的森林王国,绵延不绝,从康沃尔(Cornwall)一直到因弗内斯(Inverness),森林毁灭速度之快,不列颠像块拼布一样,一片片地裸露出来。在这些裸露的土地上用简陋的铧犁耕种收获着豆类和谷物;间或有些低矮的灌木丛,庇护着打猎游戏中的动物,特别是野猪;同时树林成为铁匠铺炭薪的来源,它也提供当时绝大部分人居住的圆形茅屋和房子的主要建材。事实上,那时不列颠国土的地貌已经和3000年后我们今天坐在飞机上所看到的几乎一样了。
不管怎样,还是有个很大的不同点。古罗马人入侵前的几个世纪里,对于可耕地的需求压力最大时,农民得到有效保护的需求也大增。铁器时期不列颠到处都是庞大的山丘堡垒,农民因此得到他们需要的保护。今天在汉普郡(Hampshire)丹伯里(Danebury)的斜坡台地和多塞特(Dorset)的梅登堡(Maiden Castle)还可以看见(尤其从空中俯瞰)这些堡垒。挖开的壕沟、木栅栏和宽阔的土堤组成同心圆保护着氏族首领的高位重权;或者,如果周边有大量的易于开采的石头,砌筑的堡垒石墙厚数英尺,其上种荆棘;或者像苏格兰和威尔士,由不开窗的史前圆形石塔守护,塔身高达数英尺。如今在设得兰(Shetland)的穆萨(Mousa)和奥克尼的格尔尼斯(Gurness)这样的偏远地方尚存此类石塔。
只是,在守备森严的高墙和台地栅栏后,世俗生活并非惶惶不可终日。铁器时期的不列颠在最终被古罗马人打得落花流水之前,是个活跃而不断扩张的社会,耕地和牧场托庇于山丘堡垒在墙外开花。在很多堡垒里面,军事化角色渐渐退化;取而代之的是真正现代城市的雏形,有些不再设防,甚至更进一步,绝大多数地方可以辨认出街巷、宗教场所,还有大量的铁匠铺和作坊。作坊里源源不断地打造金属制品,都是供精英们使用的饰物:臂带、别针、扣花和磨光的镜子;当然,还有不列颠武士登上双轮战车时必需配置的重装备:剑柄、带有如舒展的羊齿类植物图案的角盔;或者风格令人诧异的青铜马,一脸天真可爱的悲苦,仿佛很多因打斗的糟糕表现而消沉面对生活的屹耳驴(Eeyores)。
这些部族间不仅交战,也彼此进行贸易往来。这些精制的工艺品,过去史学界曾认为是公元前500年左右,经由凯尔特人的一次大迁徙从中北欧带过来的,启发了蒙昧中的不列颠岛原住民向更先进的文化发展。但现在我们知道了这种有关武士、德鲁伊特 祭司和艺术家的先进文化是同一时期在不列颠内部发展起来的,这些先进文化有引入,也有输出,在岛上按南北纵向划分的贸易地带之间进行:从西苏格兰和威尔士一路往南,直到布列塔尼(Brittany);在英格兰东南和高卢北部与低地国家互通。因此,从各个主要方面来看,它都是不列颠的本土文化,也不是随征服或殖民而来,它和欧洲大陆同时演化。当然,铁器时期的不列颠,是在已定居几千年的遗址上繁衍成长起来的。尽管巨石阵和墓塚至少在此之前1000年就建造好了,并成为不列颠的地标,现在看来,古罗马时期也仍然在这些地方进行宗教活动。
那么,这就是文明吗?历次入侵的古罗马历史学家们,从恺撒本人到塔西佗对此一点都不认可,因为“文明”就其定义,意味着住在城市里。尽管古罗马人把不列颠部落的不设防城市中心叫作“城镇”(oppida),但按照拉丁标准,它们还只是原始的抹灰篱笆墙、茅屋的木头据点,远远落后于地中海的石砌城市。恺撒和塔西佗简略地把蛮人勇士记载为未开化部族,他们在战斗中冲到罗马人面前,身上涂着鲜艳的蓝色颜料,手里挥舞着长枪和刀剑,敲着战鼓,吹着战斗的号角,嘴里不知所云地叫喊着。这种情形和维多利亚帝国的战士描述非洲和印度的“原始”敌人类似。
但是,设想一下,当古罗马人看到以下这些东西时,会认可它们事实上就是艺术品吗?皮克特人(Picts)留下了非凡的手工艺品,留下了震撼人心的石刻,上面刻有鸟、公牛、鱼等符号的象形文字,类似雕带的地方还刻有穿着宽松长袍、留着胡子、裹着头巾的勇士的浮雕,这些勇士看起来好像完全是从亚述直接运过来的,而不是泰河(Tay)河谷本地产物。安格尔西(Anglesey)岛上有令人难以忘怀的石制人头雕塑:远古的神秘微笑,眼窝深陷,眼睑半闭,表情高深莫测,恍如沉浸在祈祷中;鼻子扁平,脸颊宽阔,一副中了魔咒般的表情,酷似古罗马人在希腊半岛或伊特鲁里亚遇见的古代地中海典型半身像。罗马人也许不屑承认这些是艺术品,特别当他们注意到雕塑的头顶被挖走后成了摆放祭品的地方。因为这可能恰好证实了他们从罗马世界稍微开化点的野蛮人那里听来的恐怖故事(太多了),就是斩首献祭——更不要提仪式上的牺牲和溺杀——是不列颠宗教的固有特征。也有些土著甚至相信,除非迅速埋掉而且最好是埋入深井,否则割下的头颅会一直想方设法回到他们被割离的躯体上。
那么,为什么罗马人想要去不列颠这个世界的边缘地区?尽管塔西佗迷恋不列颠黄金国,但假如不是罗马国内胶着的政治形势,像恺撒那样精明的指挥官绝不会因为这个岛屿“值得征服”的说法,冒险挺进不列颠。公元前1世纪中叶,恺撒和庞培、克拉苏共同执政,他们之间钩心斗角。如果恺撒一举拿下不列颠,无疑他将在“三巨头”中脱颖而出。而恺撒也并不纯粹是以外来者的身份上岛的。很有可能是不列颠部族派代表邀请恺撒做和平调停人、仲裁者和君主,这可真是天赐良机。如果臆断不列颠的两大部族头领肩并肩地在悬崖边共同抵御恺撒这个拉丁入侵者,则是与事实相悖的。这两个部族——位于今天哈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的卡图维勒尼(Catuvellauni)和埃塞克斯郡(Essex)的特里诺凡帝(Trinovantes)不断扩张,气焰嚣张,极具威胁——被位于他们南、东、西三个方向的很多其他部族视为眼中钉,招来罗马人并与之结盟不失为一种抵挡方法。(2000年后,不列颠人在印度大陆建立自己的新罗马帝国时,向当地原住民提出几乎一模一样的动议,才站稳脚跟。)毕竟,随恺撒一起首次出征不列颠的是阿特雷巴特人(Atrebates)国王科密乌斯(Commius),他肯定给恺撒吃了定心丸,描述了过于美好的前景。远征不列颠并非冒失之举,也不是罗马军团给黑暗的野蛮人带去文明之光。相反,罗马人很清楚不列颠的情况——它有温润的冬季,富足的食物供给,当地原住民乐于相助——还有,恺撒很可能觉得这只需要小规模行动,炫耀一下武力优势,而不是大规模地殖民,不列颠就唾手可得。罗马阳光普照,恺撒大权在手,一直所向披靡,他想象只需略施小技就能捡个大便宜;野蛮人见到罗马军团亮锃锃的盔甲和鹰旗,就只能乖乖地排队投降了。历史总是站在罗马一边。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公元前55年和54年,连续两年,恺撒孤心苦诣组织大军渡海,都被原先认为有利、可靠的天气因素打乱了阵脚。第一次,1.2万名步兵和2 000名骑兵上了船,但舰队还没来得及登上英格兰海岸,狂风就把马匹和骑兵刮回了高卢。两次抵达肯特郡岸边的船只,都遭遇了怒涛大风,折损无数。恺撒原先想象纪律严明的罗马大军一路横扫不列颠士兵的壮阔场面被这样的现实取代,他的部队进入内陆,敌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鬼魅一般藏身于树林里,之后又出其不意地跳出来给罗马人以致命袭击,然后马上逃跑。第二次罗马人总算在布伦特福德(Brentford)渡过泰晤士河,可是仍然没有打败卡图维勒尼国王卡西维隆努斯(Cassivellaunus)。两次都因缺乏补给或冬季供养,恺撒不得不和卡西维隆努斯做出政治上的妥协,才保全颜面,并得到保证,卡图维勒尼国王允许罗马军队在不列颠与他和平共存。西塞罗的兄弟当时就在恺撒军队里服役,西塞罗对这两次鲁莽的远征做了简述,认为这样的劳师远征是不值得的。“除了战俘,没有金银,也没有其他战利品;我敢说这两次远征不值得大书特书或被歌颂。”
不列颠惨败令罗马人懊恼不已。90年后,即公元43年,罗马人卷土重来,罗马国内群情激愤。在《埃涅阿斯纪》这部罗马帝国建国史诗里,维吉尔借朱庇特之口这样说:“我给罗马人既不定时间也不限边界。”尽管如此,不列颠人成功地躲避了罗马军队的围捕,这激怒了罗马人;失败不足以让恺撒和屋大维的后继者们望而却步,他们感到必须打一场全面占领的战争,否则,罗马作为其同盟国可靠支持者和保护者的声誉就会受损。假如说恺撒放弃了不列颠,不列颠却并没有放过罗马。在公元43年之前的几十年里,不列颠和罗马帝国治下的高卢贸易往来非常活跃,大宗商品运向南方,高档物品运往北方。与此同时,不列颠好多重要的头领崛起,特别其中有一位库诺比莱纳斯[Cunobelinus,莎士比亚叫他辛白林(Cymbeline)]在东南海岸建立了一个垄断贸易的强权基地。库诺比莱纳斯死于公元41年,他留下的权力真空无疑将在他的继承者们中引起混战。对库诺比莱纳斯原先的敌人们来说,这是罗马重开战火的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这些敌对的不列颠部落代表是东英格兰的爱西尼人(Iceni)和现在苏塞克斯(Sussex)的赖格能西斯人(Regnenses)。
也许因为前几次的教训,提比略犹豫不决;卡利古拉从未越过码头一线;表面上看,克劳狄乌斯这个一瘸一拐的家伙,是他们三个中最不可能成为征服者的,可是他反而决心最大,想要扭转局面。既然要干,就必须大干一场。克劳狄乌斯承受不起如恺撒一样进退维谷的后果,不列颠部族之间的政治阴谋变化多端,也不允许他出现局部僵持的情况。于是,他调拨了4万大军,这在铁器时期的不列颠是根本不能想象的,更别说面对面地和这支大军作战。但即使是这样,开头也出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乱子:尽管大军由罗马帝国里最可靠的老将统领,但纪律严明的部队看了一眼布洛涅港口的舰队,断然拒绝上船,直到皇帝本人的亲笔信送来。亲笔信依约送达,信使是克劳狄乌斯的贴身男仆,名叫纳西索斯,以前是个奴隶。
在恺撒碰壁的地方,克劳狄乌斯成功了。他一边集中大军无情地镇压,同时采取精明老到的实用主义政治策略。克劳狄乌斯的将军,奥鲁斯·普劳提乌斯(Aulus Plautius)对不列颠非常了解:攻陷那些不太设防的重要城市就是击中不列颠贵族的要害——打掉贵族的地位、特权和尊严。而至于那些贵族喜好的挥霍无度的生活与奢侈排场,罗马人也投其所好,向那些识相的王亲伸出橄榄枝,送上珍宝,而不是战场上的标枪。其中的代表人物应该是阿特雷巴特国王维里卡的继任者托吉杜伯尼斯,他对克劳狄入侵负有间接责任。托吉杜伯尼斯很可能在罗马上过学,知道享受罗马式的生活。罗马入侵后,大家叫他提比略·克劳狄乌斯·托吉杜伯尼斯不列颠大帝,这个称号反映了此君身为罗马傀儡的身份。他对罗马的忠诚也许反映在奇切斯特(Chichester)附近的菲什本(Fishbourne)一座特别建造的宫殿里,地面用非常漂亮的彩色马赛克装饰。直到今天,大家能想象到的是,这类房子更应该位于拉丁姆(Latium)的橄榄林里,而不是出现在南当恩斯(South Downs)的梨树果园里。
托吉杜伯尼斯并不是唯一一个审时度势,考量自己和本部落最大利益的头领。罗马人一路打到北边,都得到了当地首领的支助,首领们把这种联盟当作加强而不是削弱自己权力的机会。据4世纪时的罗马历史学家尤特罗庇乌斯(Eutropius)记载,公元43年,克劳狄乌斯入侵时,奥克尼国王选择了投降。但是这个说法似乎牵强,直到本世纪末在格尔尼斯发现了一种已经失传的罗马双耳细颈椭圆土罐的碎片,这才坐实了投降之说。现在我们知道,和南方的山丘堡垒一样,本地统治者都深知自己的利益何在,铁器时期的北方史前圆形石塔堡垒也变成了罗马的皇宫。不列颠部落首领分化后,罗马军队才得以一路横扫整个岛屿,一个个地收拾顽抗的首领。库诺比莱纳斯(Cunobelinus)的一个儿子战死,另一个儿子卡拉塔克斯(Caratacus),丢弃科尔切斯特(Colchester)城,向北退却。克劳狄乌斯骑着大象,在科尔切斯特举行了盛大的入城仪式。经过短暂修葺后的科尔切斯特,成了罗马时期不列颠的模范:城市中心长长的笔直的街道,令人望而生畏的石头墙,城里集贸市场、巍峨的教堂、高大的雕塑。这里也许不是不列颠的第一个城镇,但肯定是第一个城市,它同时具有罗马和不列颠的双重特色。
不列颠部落与罗马人入侵
一时间,罗马人看起来如鱼得水。英格兰北部布里甘特(Brigantes)的卡蒂曼杜(Cartimandua)女王,交出库诺比莱纳斯逃走的儿子卡拉塔克斯,他戴着镣铐在罗马游街示众。卡拉塔克斯的举止极为自重,克劳狄乌斯赦免了他,这段皇帝的宽宏传为佳话。当时罗马军队有5万人驻扎在不列颠,这是整个罗马帝国兵力的1/8。也许正是这样的大规模军队驻防,使得罗马的下层军官为所欲为,特别是在公元54年,懒怠的尼禄接替了机敏的克劳狄乌斯。爱西尼王国里的一帮谨小慎微的贵族一直被迫与罗马人周旋合作。但后来罗马军人为了炫耀武力,鲁莽地破坏了这种联盟。国王普拉苏塔古斯(Prasutagus)死后,他的王后布狄卡为避免祸殃,提议和尼禄分享她的王国。但是,当地罗马军官不顾对方的同盟地位,宣布把布狄卡的王国列入奴隶省,这可是给予那些叛乱地区的待遇——罗马人这是自寻死路:为了让人们清楚到底是谁拥有主权,罗马人当众鞭打布狄卡,强奸了她的两个女儿。这么做的直接后果,是将一个热切渴望合作的家族变成了难以和解的敌人。接着不列颠本已被安抚的人们结成了一个巨大的联盟,席卷整个国家。这是那些聪明的罗马人所一直避免的后果。
公元60年,偏远的威尔士北部发生暴动,罗马的精锐部队忙于镇压叛乱,布狄卡抓住时机向不列颠新世界最富象征意味的地方科尔切斯特开拔。罗马人漫不经心,只有少量军队把守。形势对布狄卡有利,在英格兰东部摧枯拉朽般地推进,罗马人的定居点被一个个烧成灰烬,最后轮到科尔切斯特城。殖民者退缩到他们自以为安全的地方——克劳狄乌斯建造的大教堂辖区。布狄卡的军队继续前进,摧毁了这里,把皇帝胸像的头敲了下来,扔进阿尔德河里(沉尸水中或将砍下的首级扔进井里或河里是不列颠部落的传统做法,布狄卡的军队这么干意在表明他们的文化依然存在)。几千名罗马士兵蜷缩在教堂内院,帝国城市付之一炬,早熟的果实凋落了。高墙后面,烟火越来越近,殖民者化为了灰烬。一碗碳化了的海枣,大火后的一具遗体,向我们展示了布狄卡的复仇烈焰。
布狄卡的胜利并不持久,科尔切斯特被焚毁后,她的军队滚雪球般壮大起来;物极必反,也因此加速了它的消亡。一旦面对纪律严明的军队——罗马军队从安格尔西岛掉过头来,不列颠部落的散兵游勇就成了它自己散漫作风的牺牲品。罗马军队在布狄卡的阵型中冲出一个缺口后,位于战场后方妇女儿童乘坐的车辆,使不列颠的战车和步兵无法灵活调动,拥挤、堵塞后造成一片混乱,战场上演了血腥屠杀。布狄卡不甘落入罗马人之手,因而自杀了。
至少某些人得到了惨痛的教训。如果我们相信尤利乌斯·阿格里科拉(Julius Agricola)的女婿塔西佗留下的历史著作,阿格里科拉作为负责平定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将领,尽力“整肃军纪”,努力保持统治公正,不给人以造反的理由。阿格里科拉还想在克莱德(Clyde)河与福斯(Forth)划定不列坦尼亚(Britannia)的边界线,把交通不便的高地留给喀里多尼亚(Caledonians),即古苏格兰人部落。然而,野蛮人袭击罗马堡垒时,再稳健的将军也不能高枕无忧。公元84年,在泰河以北的无名高地山区,被塔西佗称为蒙斯格劳庇乌的地方,打响了一场大规模的泛欧洲战争。战斗空前激烈,3万名古苏格兰人和他们的北方同盟军,与罗马军团和他们的巴达维亚人(Batavian)、童格里安人(Tungrian)组成的同盟军对决。结果,1万名土著遭到屠杀,罗马人只损失了360名士兵,可想而知,塔西佗历史著作里描写的战斗场面何等血腥,但给人印象更深的是他记录的地方将领,即古苏格兰将军加库斯绝地反击的伟大演讲,这是第一篇在苏格兰土地上为争取国家自由的朗朗宣言:
这里是世界的尽头,自由的最后一角,因为地处偏远,默默无闻,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至今……除了大海和悬崖,没有其他部落;但是,这些比大海和悬崖更要命的罗马人现在来了,你即使顺从、克制也逃脱不了他们的残暴。他们是世界强盗,到处都落入了这些恶魔之手,他们甚至要挑衅大海;如果他们的敌人有财富,他们就垂涎……东方或西方都喂不饱他们……掠夺,屠杀,盗窃,他们用这些来命名他们的帝国:他们制造荒芜,然后把这叫作和平。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加库斯确实说过这些话。这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自由宣言与其说出自凯尔特部落,不如说出自罗马公民之口。我们对于凯尔特部落的思维逻辑一无所知,可是这类激动人心的演说代代相传。自由的古苏格兰人和“大不列颠人”这两个概念都是罗马人最先发明的。
塔西佗的岳父在北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征服了不列颠,但随即又放过了它”,这是塔西佗对罗马政策的诅咒式结语。塔西佗只是位动笔杆子的史学家,不需要负担公元2世纪之交治理帝国的实际责任。这个帝国疆域辽阔,东起叛乱的朱迪亚(Judea),西北直到不屈从的苏格兰南部。图拉真(Trajan)南征北战,大大地拓展了罗马帝国的版图;他的继任者哈德良(Hadrian)出生于西班牙,在多年追随图拉真的征战中,智慧渐长,心思最缜密,深刻理解克制的好处。无论如何,在不列颠,他的功绩注定让人至今不忘,这就是那道长城。
现代人常想象哈德良长城类似印第安领地上的前沿阵地,好像美国骑兵忐忑不安地通过栅栏,听到战鼓就随之应变,只有偏执狂才垒叠起这长城的一块块石头。然而,事实适得其反。哈德良长城全长73英里,厚7至10英尺,高15至20英尺,自泰恩(Tyne)河畔直到索尔威湾(Solway Firth)。公元122年前后,哈德良在不列颠做了巡视后不久,长城即开始动工。这项工程的思维和宏大的气魄打上了哈德良个人风格的烙印。毫无疑问,最初哈德良长城是为应对不肯屈服的“可悲的不列颠小矮人”(罗马人有时候不屑一顾地这么叫他们)而建。特别是前50年里,哈德良长城首先是军事基地,军队分布在“要塞”和塔楼里(沿线每隔500码就有一处)。公元122年,哈德良来此视察进展,很显然,他的意图是在不列颠的区域里为罗马行省控制区划定边界。哈德良长城建造在布里甘特人的地面上,他们曾在女王卡蒂曼杜手下服服帖帖地与罗马人合作,但她的丈夫维鲁提乌斯(Venutius)挑起全面反叛,到公元1世纪末,罗马人不再认为诺森比亚(Northumbrian)是有利于殖民的地区。
公元138年,哈德良死的时候,长城已竣工,足以使他的继任者安东尼·庇护(Antoninus Pius)能把前沿阵地推向更北面,深入苏格兰,直到这堵矮石墙,从克莱德河到福斯湾,把好斗的皮克特人(文学里称“涂色人”)封闭在塔西佗所说的北方古苏格兰人的“岛”上。既然不再是防御前线,像豪塞斯特兹(Housesteads)和科布里奇(Corbridge)这些要塞,就演变成了更像内地山区驿站和喧闹的商业中心,仿佛罗马时期的查理检查站 。几乎没有人把长城当作隔绝罗马帝国治下的不列颠与其北部的防疫封锁线,修建它的想法是进行观察、控制边防,而非阻挡。如果有杀戮发生,也会少损失兵力,大不了多损失几个第纳尔 ,两边货物不流通,也就是少收几个过关税。如此一来,凭借这道军事屏障的存在而发财的贸易商和供应商也在支付帝国的国防费,这种保护简直是敲诈,罗马人如果事先想到了这点,也会自己先吓一跳。我觉得与其认为哈德良长城是道防线,不如更准确地说,是罗马帝国围绕不列颠北部的脊柱,强化并稳固了对北部的控制。
长城中间的文德兰达(Vindolanda)要塞距离后方有一英里远,现在我们看它的情况好像不那么糟糕,因为最近一次的考古揭示了非常惊人的发现,我们可以借此想象城墙要塞里士兵和周边人都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25年来,考古学家们小心翼翼地把泥土一层一层地挖掉,在23英尺深的地方,拓出可见宽度,从旁边看进去,希望在这个古代的横切面上,尘土掩埋着一两张纸片般薄、如明信片大小的木简,文德兰达的男男女女在上面记载着他们日常生活的流水账。碎片真的幸存下来了——以一种我们可以想象的方式(在这个电子邮件年代越发不可想象了),墨水写成,有收据、信用付款存根、垃圾邮件和传单,都是我们现在会随手丢弃的。考古学家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窥视罗马要塞真实世界的窗户。
假设你是当年罗马帝国的一个鱼贩子,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士兵餐桌上就没有这一无所不在的腥臭,他就无法站一天的岗。你去文德兰达送货,首先你会很吃惊地发现士兵的人数原来这么少。5月18日(公元92—97年)的计数,正常兵力756个,不在岗的不少于456个,他们不是缺勤就是生病了。然后你会注意到,在要塞里的人看起来也不太像罗马人,他们又高又瘦,头发金黄,两颊粉红;这是有缘故的,因为他们大部分实际上是荷兰(巴达维亚)和比利时(童格里安)的雇佣军。周围很多人,做着的事情严格意义上不是军事工作:建筑工人、鞋匠、兽医、枪械制造者。还有令人嫉妒的辅助设施:医治病号的医院、公共厕所、供热水的浴室和巨大的谷仓。如果有人请你留下吃饭,你八成会接受,因为你知道他们吃得很好:生蚝、小鹿肉、山羊肉、猪蹄、大蒜、橄榄和小萝卜。你看到菜单上出现胡椒时,会记起你所服务的是个庞大的帝国。当然,你会听到有人抱怨啤酒短缺;哪些家伙得到什么样的肥缺,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才得到的;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轮到他们狩猎野猪的机会;他们的服役期还有多长才能退役,并得到公民待遇作为奖赏;奴隶们有的愚笨,有的聪明;津津乐道地讲述要塞守将弗拉维乌·瑟瑞亚利斯(Flavius Cerealis)和他老婆苏比希亚·勒皮蒂娜(Sulpicia Lepidina)的社交情况:
姐姐,9月13日,我真诚地邀请您来参加我的生日庆祝会,请务必前来,因为您的到来会给我带来更大的快乐。请代我问候您的瑟瑞亚利斯,我的阿利亚斯(Aelius)和小儿子也问候他。我盼着您来,姐姐。再见了,亲爱的姐姐,祝您成功,致意。
罗马人统治了四个世纪,开始阶段,拉丁人和不列颠人的血统还是分明的。到了第二个世纪末和第三个世纪,不列颠——尤其是从低地英格兰的威尔德(Weald)到东边林肯郡(Lincolnshire)的沃尔德斯(Wolds),从德文(Devon)到西边的卡莱尔(Carlisle)——成为多语种民族杂居的罗马行省,轻松休闲,不再是连连暴动的梦魇——暴动以布狄卡反叛为巅峰,之后就逐渐平息下来。
当然并不是每个不列颠本地人都平等地享有罗马统治的果实。对于继续操凯尔特语的广大乡下人来说,只是换了个地主而已。不列颠部落的武士阶层,因为给主子提供武力服务而曾经享受过崇高的地位,这时可能遭受了最多的利益损失。武士们被罗马军团的职业军人排挤到一旁,面临抉择,要么加入未知城市的社会,要么作为失去领主的农民耕种者待在原地,他们进退两难。在社会最顶层却不是这样,和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其他地方一样,不列颠岛上明显出现了杂居现象,原住民和外来者的界限日渐模糊。这里在南希尔兹(South Shields)发现了一块墓碑,由来自叙利亚(Syria)的帕尔米拉(Palmyra)的罗马人为他的妻子瑞吉娜(Regina)而立,她从前是个不列颠奴隶。诸如此类的事情也并非异乎寻常。在罗马帝国官方宗教的表面统治之下,所有不列颠–凯尔特的土著文化都被保留了下来。在科布里奇一个公元1世纪的墓葬里,一具被斩首的尸体和一堆穿靴子的尸体埋在一起,后者穿着靴子也许能更好地步入来世。
所有这些杂交的典型例子里,最名副其实的是在巴斯(Bath),走进莎丽斯·米娜瓦(Sulis Minerva)寺庙的石柱廊时,浴池边的热心人(还有一组雕刻的出浴美人)迎面碰见的盈盈笑脸。这里建造的标准是古典的富丽堂皇,也许是要与那个毫不愧疚的主持者托吉杜伯尼斯(即是以菲什本宫殿闻名的提比略·克劳狄乌斯·托吉杜伯尼斯)、与他那罗马–不列颠的优越感保持一致,他的领地那时候一直向西延伸,目前还常常提到,浮雕雕塑可与克劳狄和韦斯帕芗(Vespasian)的帝王气魄媲美。但托吉杜伯尼斯是个真正的文化混血儿,只有他才能捏造出这位浴神,半罗马(暗喻戈耳工 的头)半凯尔特,或许还是索尔(Sol),古老的太阳神,就是他自己。即使没有在门迪普(Mendip)的空气里,也肯定是在萨利丝泉(Aquae Sulis)热气蒸腾的水中,他温暖了罗马人的心房。
巴斯是罗马时期不列颠的精髓,既时尚又神秘。它的另一边是两个铁器时代的要塞,小索尔斯伯里(Little Solsbury)和巴斯汉普顿。不列颠土著对水系的崇敬使托吉杜伯尼斯利用他的新地位抢占先机,把一个在旧文化里会冒犯神明的地方建成温泉疗养中心。在鼎盛时期,巴斯喷泉是一组高大的奢华建筑群,每天33万多加仑呈明黄色(因含氧化汞所致)的热水流进浴池里,温度达104华氏度(40摄氏度)。在巴斯洗浴能同时清洗身心,既净身又奉献。在热气腾腾的温泉疗养地,大部分洗浴活动——还有八卦、调情和交易在大巴斯地区庄重宏伟的气氛中进行(想想这时说的或做的轻佻事,如果发生在冷静环境下也许意味着肉麻)。但其实巴斯的真正核心是那一眼神圣的泉水,它在蕨类纷披的岩洞里汇聚。那里特别开了一扇小窗,以便巴斯的天才、主事女神莎丽斯·米娜瓦的信徒们可以一窥山泉。边上竖立着一个女神祭坛,洗浴者往水里扔点小东西,以吸引她的注意。
1878年清理下水管时拿出来的东西,清楚地表明一个人越想得到恩惠,他出手就越阔绰——有一袋子的珠宝,一副耳环。从宝石上来看,他们有时是想要得到庇佑,有时是诅咒负心人:“由此诅咒塔奇塔(Tacita),让她从头到脚流脓血。”巴斯对游手好闲的小偷来说一定是个金矿:“不管是异教徒基督徒,任何人,不论男女,男孩女孩,奴隶或自由人,今天早上从我钱包里偷了我阿米亚努斯(Ammianus)六个银币。我的女神,请你从他那里把钱拿回来。”
巴斯不是唯一一个不列颠省里让罗马–不列颠人沉迷于幸福的地方。从朗蒂尼亚姆(Londinium)的大贸易中心,到像格洛斯特(Gloucester)那样已成为罗马军团退役士兵的定居点,再到科尔切斯特,它已完成自己的凤凰涅槃,从灰烬中重生变身为华丽的城市,令人印象深刻。整个不列颠岛上,居民1.5万到2万的城镇很多,不列颠真正的城市生活从此发轫。广大农村的农民还是说着凯尔特语,但到公元3世纪时,旧不列颠武士贵族的后代成长起来,说写都用拉丁语了,甚至他们可能意识到自己是本地的精英。一旦接受了教育,他们就能加入城镇政府,成为古里亚利(curiales,议员),住在城里有供水的房子里,只要他们付得起费用就能安装、接入水管。这样久远时代的水管和卫生便利设施在不列颠直到19世纪才再次出现。统治阶层的餐桌上堆满了市场上买来的东西。农民们种植谷物拿到市场上出售后得到现钱,他们送来新鲜货物。房子里满是不列颠的产品,比如牛津郡或纽福瑞斯特(New Forest)的陶制品,它们是进口的萨摩斯岛(Samian)的红陶有力的竞争对手,红陶在罗马帝国到处可见。剧场里上演着驯兽表演,无聊的市政会议在漂亮的石头议事厅里召开,或者在郊外豪华别墅里召开,这些别墅大多数距城里也就骑马半天的距离,别墅墙上假的建筑绘画细部,使它们看上去更加宏伟。
如果认为公元3世纪或4世纪早期是罗马帝国的没落期,显然就大错特错了。不管罗马本身有什么样的大都市问题,篡位者一个接一个,更替速度飞快,令人眼花缭乱,还伴随着鲜血迸溅,可是不列颠正如日中天。一些罗马–不列颠时期最震撼人心的艺术作品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如苏塞克斯比诺(Bignor)的漂亮别墅,还有多佛尔(Dover)炫目的旅馆,被称为“绘画屋”,它的房间现在都埋在街面下数英尺深处。从高卢来的人,如果有幸下榻这家酒店,才不会认为这是一座“罗马没落期”的建筑。
但是,从某种意义来说,多佛尔对于不列颠的重要性已有所改变。它从一个入口港变成防御阵地,修筑了巨大的城墙,墙的一处直接穿过从前的大酒店大堂,不列颠的欢迎脚垫让位于止步牌。
这种从乐观扩张到警觉谨慎的巨变并非一夜之间发生的。罗马–不列颠渐渐消亡,既不惊天动地,也非悄无声息,而是拖着一声长长的哀叹;这不是想象中凯尔特不列颠的自由被剥夺了的悲哀,相反,是罗马帝国自身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追问罗马–不列颠到底出了什么岔子,答案是: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在3世纪和4世纪没任何问题。麻烦不在不列颠这里,而在罗马那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罗马–不列颠的文化主根扎得越深越稳固时,帝国中心的大都市开始走向混乱:频繁发生多重皇权、阴谋、谋杀和篡位。罗马统治的核心即正统性本身变得问题重重。罗马每发行一种新货币,不列颠就强烈抵制,这正是因为不列颠是罗马行省中最强而非最弱的一个。所以约克(York)或伦敦的军事强人提高了叛乱的评判标准,他们这么做不是用民族独立的名义,而是因为他们已成为比罗马人本身更罗马化的改革者——帝国的救世主从寒冷的北方来,要将罗马这座永恒的城市从自身的老迈昏聩中解救出来。
这些人中最卓越超群的是卡劳修斯(Carausius)。他最开始是比利时海岸泥泞水域的领航员兼舵手,一路升迁至船长,受命扫荡北海海盗。他才不要做那种“把属于恺撒的归恺撒”的事,卡劳修斯把他得到的战利品用于建设一个令人敬畏的割据之地,然后在公元286年挥师向南,自封皇帝。不单是18世纪伟大的作家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还有好几位英国历史学家,将卡劳修斯美化为早期不列颠的真命天子,阿尔弗雷德(Alfred)之前的阿尔弗雷德大帝,一位海军英雄。但是卡劳修斯实际上是位冒险家,他利用不列颠作为实现自己皇帝野心的跳板。继罗马“帝王哲学家”奥勒留之后,卡劳修斯以“马库斯·奥勒留·卡劳修斯”(Marcus Aurelius Carausius)自居,用文化的自我推销(我理解作者是指卡劳修斯具有现代商业自我推销意识)装饰军事壮举,他铸造硬币,宣称要开启新的黄金岁月,自封为“罗马革新者”。卡劳修斯的公关机器太有效了,以至于迷惑了他的副将阿列克图斯(Allectus),他认为自己也能轻易地取而代之。公元293年,阿列克图斯谋杀了卡劳修斯,随即铸造他自己的硬币,接着开拔去镇压一支罗马军队。但是最终,被称为“复明者”的君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将军,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安皇帝(Emperor Maximian)的副手和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父亲征服了伦敦,并使伦敦拜倒在他脚下。
罗马帝国东部前线灾难连连,野蛮人的军队侵入帝国腹地。与之相比,不列颠至少表面上来看稳如磐石。卡劳修斯完善了哈德良长城防线,他加筑了九座“撒克逊海岸要塞”,从诺福克的布兰卡斯特(Brancaster)到汉普郡的博奇斯特(Portchester),战略性地排列在东南沿岸,但由于人力匮乏,帝国军队大批抽调回防,因为欧洲大陆战事吃紧。罗马的敌人对这样的损耗当然不会不知情,公元367年,毫无先兆地发生了三股不同的入侵者合力侵入。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人从北海来,突破了撒克逊海岸要塞,杀死了守将。向来屈服在罗马统治下的武士,即苏格兰中北部的皮克特人和来自爱尔兰的达尔里亚塔盖尔人(Gaelic Dal Riata,更常见的也更混淆视听的说法是“斯科蒂人” ),在陆地上攻破一直认为固若金汤的其他要塞,别墅被洗劫一空然后放火焚毁,城镇被包围,没有给养补充或援军。编年史学家阿米亚努斯(Ammianus)写到伦敦被围困时,记载了匪徒们沿路押运他们俘获的群众和牲畜。
这只是不列颠暂时的情形。两年后,令人震惊的野蛮人入侵过后,罗马的法制和秩序恢复了,守卫加强了。但无可否认,危机到4世纪末出现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国家在面对外部袭击时在有些方面束手无策,是因为它太适应罗马政府了。足够的守备是保证位于罗马帝国这个系统中心的城市生活延续不断的先决条件。但是,由职业军人和外国雇佣军加本地人辅助担当的防卫力量这时候不再可靠(不管帝国做什么许诺都没用)。失去了这种保护后,最罗马化的不列颠省一时间无法想象临时组织自卫,更别提做点别的什么了。在不列颠那些城市化程度较低的外围地区——威尔士、德文和康沃尔,在较远的北方,例如,那些旧的不列颠准罗马武士阶层较少融入罗马当局的地区——反倒能组织起一些由本地强人领头的自卫,山区丘陵地形对他们也有利,有一个地方甚至收复了哈德良长城上废弃的博得斯瓦德(Birdoswald)罗马要塞作为军事总部。军事劣势导致了经济危机。在罗马–不列颠的中心地带,农民因为给城市里的市场提供农作物,世世代代因此生活富足。但这时野蛮人袭击市场,城乡之间的重要纽带被切断,很多乡下人只好重新变成游牧民。留下的居民也看不到有什么理由要特别忠于罗马–不列颠当局,他们已经没人保护,怎么还能在乎谁在统治着不列颠?对没有自由的村民来说,痛苦的只是不断变换一拨拨主人。公元410年,接到不列颠请求援助的信时,霍诺里乌斯(Honorius)给不列颠领头的市民回信说,从此以后,他们得设法自卫,指望罗马帝国的庇护已经不再可能。
不管怎么样,霍诺里乌斯已没有选择,哥特人阿拉里克(Alaric the Goth)当时已袭击了罗马城。霍诺里乌斯暂时迁都到拉文纳(Ravenna),也就是在拉文纳,霍诺里乌斯写了这封辞别信。从此后,罗马帝国由君士坦丁堡统治,而不列颠从来就不是意大利的首选,当然新的东罗马帝国也不会重视它。谨慎的历史学家对重要的日期有一种本能的敏感,不太愿意戏剧化地用“转折点”这类词来取代长期的发展过程。但是公元410年,的确是不列颠命运的关键历史时刻。哥特人阿拉里克洗劫了罗马城,最后两个地区分裂。这可不是1997年的香港,旗帜飘扬风笛吹响,总督坐车绕院七圈,请求归来。毫无疑问,很多罗马–不列颠人希望甚至假想着有一天他们会再见到雄鹰飞回,其他人——市政议员们,地方治安官、税务官、制陶工、诗人、音乐家,最后还有新任基督教神父——面对灰暗不定的未来,则自我安慰说:光复是必定的;不能总是指望罗马祖国,毕竟半个帝国被蛮族占据;他们自己可以雇佣些野蛮人来对付另一些野蛮人;总而言之,他们都能活着看到危机平息。与此同时,为了谨慎起见,他们把财宝——硬币、宝石、金器——埋在秘密地窖里,等风头过后,可以把这些再拿出来,重见文明之光。
罗马–不列颠人当时能做的最多就是选择看起来作恶最少的势力。罗马军团撤走后,北部的皮克特人和西边的古苏格兰人乘虚而入。不列颠需要一股势力来阻挡他们。所以,一开始日耳曼北部海岸——丹麦南部、日德兰半岛和下撒克逊的武士划着他们的“木马”溯河而上,貌似恩惠而非诅咒。像沃蒂根(Vortigern)这样有进取心的本地专制君主,在撒克逊人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私人卫队的影子——强权等着他来把握——同时是一条能使他在英格兰东南一隅称王的道路。更有甚者,他大约还算计着撒克逊人——只有几百号——也许可以出个小价钱来雇佣。他们懂得什么叫统治呢?他们又何尝要统治呢?所以沃蒂根把萨尼特(Thanet)岛上的一小片土地划给撒克逊人,等他们干掉烧杀劫掠的皮克特人,就把撒克逊人撵回北方。他简直想不出什么理由要付他们钱。
这是不列颠历史上众多较为惊人的误判之一。大约到了440年,撒克逊人对于他们被如此戏耍表达了不满,他们哗变了。跟这次的事件比起来,367年那次打劫就不算什么了。446年,忧心忡忡的不列颠人分明意识到沃蒂根在东南英格兰埋下了什么样的祸根,最后一次向罗马紧急求援。吉尔达斯(Gildas)是公元6世纪住在威尔士的一名僧侣,在他的《不列颠毁灭记》 ( De Excidio Britanniae /The Ruin of Britain )里做了记录:
致阿提纽斯(Aetius),三领事,请听听不列颠人的请求吧……野蛮人把我们赶到海边,大海又把我们推回到野蛮人前。这两种必死情形下,我们要么淹死要么被宰杀。
吉尔达斯认为公元5、6世纪的灾难——饥荒、小规模暴政、“一头野蛮人中的‘雌狮’率领一批‘幼崽’带来的蹂躏”——是因为倔强傲慢的罗马–不列颠人甚至基督徒不遵守神的意旨,招致神的惩罚;基督徒“本来应该是全体人民的模范榜样,但事实上他们大部分喝得烂醉如泥”。为了使不列颠历史事件听起来更像《旧约》( Old Testament )经文里的灾难,也为了带着点所谓诗意——“破碎的尸体表面是一层鲜血凝结成的紫色外壳,可怕得好像一些葡萄压碎了混在其中。”——吉尔达斯夸大了崩坍的范围和速度。野蛮人武士即使在最“高潮”也不过是分散的小股势力,稀稀落落地驻足(如果他们也算驻扎的话)在不列颠的东部和南部。当然,他们蛮横无理而极具威胁,但在公元6世纪,罗马–不列颠人在总人口上占压倒性多数,野蛮人可以说势单力薄。这种数量上的不均衡使得某些抵抗行动即刻远近闻名,比如在圣奥尔本斯(St Albans)即维鲁拉米亚姆(Verulamium)临时发动的行动,圣日耳玛纽斯(Saint Germannus)最有力的战争武器就是高喊“哈里路亚”(Hallelujah)而取胜;或者在不列颠北部或苏格兰南部的战斗,在诗人阿贝林(Aneirin)创作的威尔士史诗《葛德丁》( The Gododdin )里,不列颠三王坎里克(Cynri)、塞农(Cynon)与辛瑞恩(Cynrhain)及其300武士,“戴着金环”,骑在300匹威猛的公马上,迎战撒克逊人。其中最著名的是可能发生在公元516年的巴东山(Mount Badon)之战,这个地方有时被认为是在巴斯周围某座小山上。后来,公元8世纪的僧侣历史学家南尼厄斯(Nennius),想象巴东山之战的胜利者不是别人,正是亚瑟,最后一个罗马–基督教武士,挺身而出反抗黑暗蛮族;但是凯尔特智者给予卡米洛(Camelot)一种圣地氛围和神授王命,这一抹诗意,照亮了这个在编年史中几乎无从寻觅,也难以准确纪年的时代。但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巴东山之战的英雄是吉尔达斯描述的某个罗马贵族,或许是前执政官安布罗修斯·奥里利厄斯(Ambrosius Aurelianus),他的名字第二部分就有金环的含义。
尽管这些传奇带着史诗的光辉,但事实上公元5—6世纪不列颠岛一蹶不振时,并非就只有光明与黑暗激烈交战。随着罗马–不列颠土崩瓦解,紧接着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骤变转型,不列颠历史上割据浪潮风起云涌,但它们和不列颠绝大部分居民的个人经历没有关系,当然,罗马行省的统治机构确实瓦解了,可是在前几批撒克逊雇佣军和海盗上岸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罗马–不列颠的社会活动、文化乃至古不列颠的语言大部分都保留了下来。很可能罗马–不列颠人和北海武士们不是死敌,倒是世代比邻而居。因为撒克逊人、朱特人(Jutes)和盎格鲁人需要成熟的有人耕种的土地(因为他们自己根本不想屈尊种地),同时,无自由的村民唯一的兴趣是算计哪个领主能提供更多的安全保护。这样,新旧势力之间很容易达成合作。
一边是在经济上与旧世界的大陆帝国隔绝,一边是撒克逊人的威胁,不列颠岛上这种苟且合作的变化应运而生。当然范围的缩减是必然的。有些城镇,像埃克塞特(Exeter)伊斯卡敦农尼欧伦(Isca Dumnoniorum)就被遗弃了,其他的城镇也委顿了。道路、浴室、市场和剧院无人维修。在公元490—550年间的某个时候,什罗普郡(Shropshire)罗克斯特(Wroxeter)的面包炉最后一次烤面包。转型期间发生在罗克斯特的接纳而非毁灭,这种情况应该也在其他很多城镇上演,浴室停止使用后,瓷砖被拿去铺了人行道。巴西利卡 的屋顶眼见要坍塌,市民们索性把建筑物拆了,在这个外壳里新建了罗马风格的木头斜披房子,不管是私人还是公用的,仍然很宽敞。
但是,此类行为逐渐变成权宜之计,罗马式生活的整块织物变成了一团乱麻,终至分崩离析。到6世纪中晚期,即使在内心依然无法割舍罗马–不列颠理念的人也觉察到,他们在不列颠的传统中心地带是无法延续罗马式的生活方式了——在南部和东部,大量朱特人(在肯特)、盎格鲁人(在东盎格里亚)和撒克逊人(在南部)不断涌入、定居下来,带来干扰。于是,他们迁居到北部、西部,或者在某些时候,跟随着帝国的旧贸易和市场经济残留,市场在哪里,他们也就到哪里;也有的渡海来到罗马行省高卢和阿莫利卡(Armorica,即布列塔尼)。
到7世纪时,不列颠翻开了新的一页,四种文化在岛上共存。“不列颠”的余脉留存在西部、西南和威尔士,这些人不再是罗马–不列颠人,但是说话书写都用凯尔特语。爱尔兰、赫布里底(Hebrides)群岛和苏格兰西部,生活着古苏格兰人,也保留了一部分这个传统(凯尔特语)。废弃的哈德良长城及其要塞以北是皮克特人松散联盟的王国,大部分是异教徒,至今仍不清楚他们用什么语言,他们坚守着苏格兰。“英格兰”——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人的异教徒地盘——根植于东面,从朱特人的肯特郡直到诺森比亚的伯尼西亚(Bernicia)撒克逊王国,它的坚实基础是诺森比亚海岸上的巴姆伯格(Bamburgh)城堡。
和很多入侵者一样,撒克逊首领和国王对目力可及的东西都要据为己有——还是旧罗马帝国统治不列颠的那套规矩,不列颠人的王国——他们常在旧罗马–不列颠城镇的废墟上建造定居点,当然,特别是伦敦。但是在其他方面,撒克逊人丝毫没有承袭罗马–不列颠文化。他们建立政治强权的基础是战争破坏和不成文的宗族风俗,撒克逊人中盛行血腥仇杀和虐待尸体的习俗,可是这并不意味着由于人类情感理智的轻慢疏忽,才使戴头盔的刺客得以潜入行刺。战争可不是娱乐消遣,它是个系统,掠夺维系着贵族武士及下属对国王的忠诚,在军事行动中抢来的土地喂饱他们的肚子,荣誉满足他们的骄傲,珠宝则迎合他们的虚荣。这才是战争的真正含义。
写成于7世纪到10世纪的盎格鲁–撒克逊伟大诗篇《贝奥武夫》( Beowulf ),出神入化地描写了勇斗恶魔的超级英雄,但是,里面关于他们的“送指环”王在大树林客厅大宴武士的情节大约和事实相去不远。《贝奥武夫》里提到的“胸口写信”、头盔和金色旗帜都明确地指向萨顿胡(Sutton Hoo)船葬里的陪葬珠宝和盔甲。如果参照萨顿胡船陪葬物品的高品位,既然主子能分发这样炫目的战利品,就可以说明武士们为什么愿意为他们献身。其中东盎格鲁(East Anglia)的雷德沃尔德(Raedwald)就是一个,他死于公元625年左右,是匹配85英尺长萨顿胡舟的最佳人选,他的盔甲华丽精美,颇具罗马风格——头盔、锁子甲、剑、盾牌还有矛。船从萨福克(Suffolk)郡的德本(Deben)河拖到河堤上,沉入事先循惯例挖好的沟里。巨棺搁在船中间,里面盛放着国王和他的珍宝。等葬礼过后,船放入墓穴,泥土堆叠起来,整个船葬高出地平线,象征着木马驶向来世。船里和其他墓葬出土的碎片原件,清楚地表明盎格鲁–撒克逊海盗和贸易商的交易范围已惊人地遍布全球范围,货物包括拜占庭(Byzantium)的银、高卢金币、罗马–不列颠祖母绿、叙利亚的黄色丝绸、北非的碗,上面刻着骆驼和狮子。但其中最特别的,是一个金色扣袢,巨大的锻铁面上扭曲的蛇纹图案栩栩如生。
萨顿胡舟武士的休眠地是异教徒的英灵殿还是基督徒的天堂呢?珍宝中有一对勺子,一个柄上刻着“绍尔”(Saul),另一个刻着“保罗”字样。雷德沃尔德本人由于妻子劝阻而来皈依基督教,但不久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格兰五个王国中,很多他的同时代人都皈依了基督教。6—8世纪的这段归化史是不列颠各岛又一个关键的历史转折点,其影响超出了宗教范围;正如罗马军团撤走意味着不列颠从帝国被孤立出来,基督教皈依时间又标志着罗马帝国的回归。有意思的是,这个过程始于罗马人口中的爱尔兰(Hibernia),达尔里亚塔的盖尔人部落;但罗马帝国的统治却从未触及此处。
必须记住,早期抵达爱尔兰的最著名的传教士是圣帕特里克(St Patrick)。他实际上是个罗马–不列颠贵族,或者像他自称的,是个贵族(patricius),或古罗马贵族。他的父亲是统治阶层里的要人——城市议员,拥有土地和供他使唤的农民的绅士——和许多他那个阶层的人一样,尽力保留罗马帝国的生活方式,他还是基督教教会里的执事。所以,这个少年的故事其实没有什么爱尔兰色彩,5世纪初的某年,他被达尔里亚塔海盗劫持——也许是从英格兰西南部的家中——卖去做奴隶。根据他的自述,被劫前,帕特里克年幼稚嫩、无所事事。但在福克麓(Foclut)的森林里[传统上认为是安特里姆郡(County Antrim)的斯莱米什(Slemish)]为奴放羊长达六年,帕特里克有充裕时间来思考和忏悔从前的生活:“我的信念发芽成长,精神升华……我一天祈祷一百遍。我在天亮前就醒来开始祈祷,不管什么天气:下雪、霜降还是下雨,我意识到上帝与我同在,就不觉得受伤。”
帕特里克逃跑后,很可能去了布列塔尼,接受了教诲和牧师任命,在高卢待了几年,这里特别是欧塞尔(Auxerre)这个教堂之城基督教根基深厚,因此我们必须在罗马–不列颠人帕特里克身上加上欧洲基督教徒的形象。在这里他开始梦见预兆。第一个要他返回不列颠;他回到不列颠后,第二个梦是梦见一个爱尔兰来的人,手里拿着一封信,是福克麓人民写的,恳求他“神圣的孩子,来我们中间走走吧”。就这样,大约在460年,帕特里克成为西部岛屿达尔里亚塔人中的圣徒保罗,一个游方僧;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此前没有基督教福音传教士敢做的事,走到旧罗马帝国版图外,去天涯海角,“地球边缘”,为无信仰者宣讲教义。这传教可不简单。爱尔兰本地国王把他看成敌人,当成罗马来的间谍;而罗马教会又觉得他在不可救药的异教徒身上浪费时间。尽管到处有敌视和囚禁的咒语,帕特里克排除万难,在传统上是异教徒的地域和节日里有的放矢地传教。
实际上,万事开头难,后来就不那么直接起冲突了,传教士们(如果为引导皈依)普遍利用古代万物有灵论者对水和树林的崇拜,“带领”异教徒走到基督面前。毕竟达尔里亚塔国王还在吹嘘自己是异教神的后裔,因此这些都具有意义:把神圣的泉水指定为洗礼地点,把人们敬畏的精灵居住的林中小溪指为活生生的十字架庙宇,把传统堡垒和墓葬土堆定作祈祷地点。帕特里克和他的后继者们还有些其他的方法,利用凯尔特人爱尔兰的各种场景来深化自己的使命。罗马教廷的组织严密,主教继任升级都非常讲究等级,它的重点在单一中心的威望特权,这很不利于向爱尔兰150个热衷于自己小地盘的国王兜售教义。帕特里克决心让自己从罗马主导的不列颠教会里独立出来,强调只要服从地区主教就行了。他知道自己从高卢学到需要为修道理想做让步,这样非常契合本地皇族的需要,宗教可以作为家庭事务提交给他们。
“神圣鸽子”柯伦西尔(Columcille)[更常见的拉丁名字叫柯伦巴(Columba)],来自乌伊尼尔(Ui Neill)地方权势非常大的安特里姆贵族,在汇集世俗和精神双重凝聚力上有很大优势。毕竟,当地宗族是得天独厚的部落社团,由里图阿克(ri tuach)的父亲形象主宰。柯伦西尔深知对于国王来说,建立修道院和捐赠可以看作是某种天赋权力,和给皇家武士捐土地或马匹一样,等于签订契约。这是一种姿态,捐赠者肯定会得到某种回报——牲畜、财富或者战役中的好运,或许,最不济,获封为能把他的命令写成文字形式的某级文官。563年,科纳尔·麦克·康盖尔(Conall mac Congaill)国王许给柯伦西尔马尔(Mull)海岸外围艾奥纳(Iona)岛上一小块肥沃土地时,心里很可能就这样想。这个岛很快成了柯伦西尔传教的大本营,影响范围往西到达爱尔兰达尔里亚塔,往东覆盖了赫布里底群岛和阿盖尔(Argyll)岛。在这片土地和岛屿,本地国王给僧侣提供土地和农民,农民们可以供给大麦和蜂蜜,以及建造地窖所需的劳力,在铁匠铺里劳作,还能给修道院长和僧侣提供教子,给修女提供教女。这好像他们在建造一个神圣的卡舍尔(cashel)——羽毛装饰在帽子上,给心灵带来了福音。所以,像阿兰(Aran)这样的修道院,它位于爱尔兰海鸥盘旋的海岸外,石头围墙,圆形蜂窝状地窖,和石头卡舍尔围墙,看起来简直就是要塞:它是上帝的露营地。当574年柯伦西尔任命一个达尔里亚塔国王艾登·麦克·盖伯瑞恩(Aedan mac Gabhrain)为基督教神父时,这个王权与神权的双重领地角色就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了。
7世纪初,伯尼西国王奥斯瓦尔德(Oswald)请艾奥纳派遣一个传教士去他的王国里传教,不久后圣艾丹(St Aidan)抵达东北,开启了新的历史篇章:不列颠境内各部族人民汇聚在基督教旗下。
写下这部分杰出纪年史的是杰罗(Jarrow)僧侣比德(Bede)。对我这一代学子来说,他一直是尊贵的比德;这尊重闻起来还带着粗羊毛衬衣和教堂回廊的气息,更别提他那本令人望而生畏的《英格兰基督教史》( 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 ,英文名是 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England ),书名就暗示着比德的故事枯燥乏味。但事实上,比德是英语历史上第一个讲故事好手,技巧高超的奇迹兜售者,他的散文想象力异常丰富,他能把萨克斯国王的树林宴会厅里的篝火和烤肉一起用魔法招来,或者惟妙惟肖地描摹一匹伟大战马死亡的痛苦。尽管父母在他7岁时就送他到杰罗的诺森比亚修道院里寄养,从此一辈子都在这里度过,比德是中世纪英格兰早期思想最开通的人之一。他细致观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世俗生活、血腥世仇,朝廷争执突如其来甚至有时候幼稚可笑,还有他们轻信痴迷魔术。他的记述很有说服力,因为他洞察有罪者的癖好,也准确理解圣人的善行,对改宗者保持笃信和准确的困难不抱幻想。
664年,当惠特比(Whitby)宗教会议(Synod)上探讨复活节[以异教徒节日欧斯特罗(Eostre)来命名洗礼日]的准确日期时,比德还是个孩子。对我们来说,这场争执有点琐碎;但对可敬偏激的凯尔特爱尔兰人和罗马教廷来说,它意义非凡。如果他们不能就主的受难日期达成一致,还有什么能一致的?尽管爱尔兰人强烈反对,但罗马教廷赢了,而比德是在罗马主流教义修道院里长大的。因此,盎格鲁–撒克逊人改宗了,毫无疑问教皇格列高利(Pope Gregory the Great)大获全胜。因为597年,就是格列高利派奥古斯丁(Augustine)到肯特(Kent)的朱特人王国里去传福音的。当时肯特国王艾塞尔伯特(Aethelbert)和法兰克基督教(Frankish Christian)公主伯莎(Bertha)结婚,允许她在坎特伯雷城里拥有一间小教堂,还从法国引进一个主教。格列高利那时就看好国王,认为他很有可能改信基督教。但比德讲得正好相反,这是个受指引的改宗故事。本来,国王把传教士隔离于自己在塞尼特岛的统治范围之外。只是当奥古斯丁和王后一起祈祷时,吸引了一个追随者,他们这才争取到了艾塞尔伯特。当他们的女儿艾塞尔伯佳(Aethelburga)嫁给诺森比亚国王埃德温(Edwin)时,埃德温也改信了基督教。纵观他的那本历史书,比德没有不切实际地感情用事,他看得很清楚,当异教徒国王被问及要舍弃他们传统的神时,是什么动机战胜了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和焦虑。最起码,在一个充满斗争的世界里,“众主之主”站在自己一边一同战斗的前景值得考量,另外就是纯粹的好奇心。举例来说,诺森比亚的埃德温召集一群智者开会,咨询众人到底是接受还是反对新教会,难以置信的是,打头的旧宗教大祭司承认他的礼拜“既非美德也没有优势”。接着是一个撒克逊贵族,做了比德的整本历史里最动人的演讲,这个更可信,因为撒克逊贵族这个关于改宗的辩论建立在赌徒焦急的直觉上:
我的大人,对我来说,地球上的现世生活……就像麻雀飞进屋子,然后很快穿过……冬天的时候,它从一个窗户里飞进来,直接穿过另一个窗又飞出去了,而您和船长们仆人们在吃饭;客厅中间生着火保暖,但所有其他地方都受到冬天最狂暴的雨雪侵扰。就在此刻房间里感受不到冬天的风暴,但一刹那的好天气过去后,它也就一个冬天接着一个冬天地过去了,没有引起您的注意。所以人的一生只是很短的一个季节,但接下来的或者以前是什么样的,我们都一无所知。那么如果这新知识能给我们带来些新的确定性,我想它值得我们去信仰。
这个关于终极解决的演讲是比德书里的典型,从一个贵族嘴里,吐出这么实用主义的话,真是令人震惊。在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和爱尔兰还有皮克特人的苏格兰一样),教会在贵族中自然蔓延开,由出身高贵的男男女女把持。杰罗和芒克威尔茅斯(Monkwearmouth)双修道院由本尼迪克特(Benedict)主教在7世纪时建成,他曾是个诺森比亚宫廷武士贵族,一个大乡绅(thegn),他在旅行穿越了法兰克基督教的欧洲后成为僧侣。对这些显贵的修道院院长来说,壮观无比重要,他们很清楚自己是纯洁的第二代罗马人,约克的贵族主教圣威尔富里德(St Wilfrid)就故意把哈德良长城在赫克瑟姆(Hexham)的一部分改成罗马式的庄严巴西利卡。这些修道院和教堂装饰富丽堂皇(和爱尔兰教堂的朴实无华恰成鲜明对比)。比斯考(Biscop)去意大利旅行,带回来一群石匠、玻璃工人、首饰匠,还有上面绣着圣徒肖像和生平事迹的缂丝壁挂,他还从罗马引进一个歌唱家,教僧侣们唱圣彼得大教堂的赞美诗。当教堂的一位贵族出行时,80名僧侣跟随其后,蔚为大观,仿佛他是个大人物。圣威尔福德的手下在萨塞克斯的海滩上遭到袭击后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发誓,要战斗直到“荣耀地死去,要不然就带着胜利归还”。
修道院急需人手做最费力的事——抄写《圣经》和早期教堂史事。像杰罗和林迪斯芳(Lindisfarne)这些修道院成了书籍生产线,确保留住拉丁文和基督教文献,它们需要工业化的方法才能做到。格列高利的著作就耗费了2000张山羊皮纸;500头小羊的皮只能制作一卷《圣经》。尽管来自艾奥纳岛的僧侣圣艾丹创建的林迪斯芳修道院,原本比杰罗更简朴,后来也设立了一家珠宝作坊,进行装订加工,制作书匣,出产考究的《圣经》,由僧侣伊德弗里斯(Eadfrith)装帧。伊德弗里斯大约是英语里第一个留下名字的工艺大师。还有很多其他无名教友和他一起制作这本伊德弗里斯《圣经》(比方说,单张羊皮纸上有1万多个大写字母小红点)。他把不列颠古老的、最早见于新石器时期珠宝制作的工艺,如盘绕、卷曲和螺旋纹,融进这门神圣艺术。最典型的是,萨敦胡舟出土扣袢上扭曲的喙状嘴蛇纹又一次出现在林迪斯芳福音书美丽的“密织地毯纹书页”里,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艺术和异教徒与基督教装饰如此水乳交融,这事真是令人惊异。
比德的另一本作品记载了圣卡斯伯特(St Cuthbert)的生平,他是本修道院人格最高尚的教徒,林迪斯芳福音书几乎可以确定是为他的圣陵之用。这个传记说明了盎格鲁–撒克逊教会的需求,不只像圣威尔弗里德这样的权威人物和学者需要,而是要个性化地表彰早期基督教隐士简朴单纯的快乐。卡斯伯特,和圣威尔弗里德及本尼迪克特·比斯考一样,出身显赫家族,但同样忠于职守,遵循惠特比宗教会议之后的罗马教廷教规。他自己接受的训练是爱尔兰传统苦行僧的简朴生活,他花了大量时间在切维厄特(Cheviot)周边山区行走,照料普通民众和思想迷茫的教徒,探访贫苦大众。成为林迪斯芳一个副院长那年他30岁,他的神秘圣迹已在诺森比亚海岸的僧侣中引起议论。比如,有人说,他有个习惯,偷偷地站在齐膝深的冰冷海水里,高唱赞美诗——这习惯好像混合了纯洁和炫耀,引人怀疑。当他访问科尔丁厄姆(Coldingham)修道院时,一个教徒偷偷跟着他,看到卡斯伯特在山岩水潭里,水深及小腿,在月光下唱歌。天亮后,疑团解开:圣徒跪在沙子上,水里冒出二只海獭,原来它们用毛茸茸的身体蹭着圣徒双脚,使它们保持干燥和温暖。
即使是林迪斯芳对卡斯伯特的冥想也干扰太多。因此,40岁时,他退隐到法恩(Farne)岛上,一个人生活,种植大麦,与角嘴海雀为伍。684年,虽然诺森比亚国王艾格弗里斯(Egfrith)预料到将会无功而返,可为了说服卡斯伯特重返陆上就任主教之职,国王本人还是不得不渡过滔滔波浪上岛。但为时已晚,卡斯伯特死于687年。僧侣们到法恩岛上迎取卡斯伯特遗体,他们返回林迪斯芳时,大群虔诚教徒聚集在一起,齐唱赞美诗,迎候船只。11年后,林迪斯芳的教徒们决定为他修建圣陵,要把他的遗体从圣彼得小教堂起出;他们惊奇地发现他的遗体一点没有腐烂的迹象。
因为圣卡斯伯特如此受尊敬,为了不让“穿狼皮大衣的”和“穿熊皮大衣的” 人加害他的遗体,到793年,林迪斯芳僧侣们知道维京海盗对这珍贵的圣陵虎视眈眈,将他的遗体移出林迪斯芳,四处躲避了7年,最后才找到一个更安全的庇护所。这一年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 The Anglo-Saxon Chronicle )里记载着:
诺森比亚到处出现不祥之兆……空中出现大旋风、闪电还有猛龙。随即发生了大饥荒,6月8日,野蛮人来抢劫,毁坏了上帝在林迪斯芳的教堂,真是悲伤啊。
只要仔细审视,就能发现在任何文化里总有一些优点(也许应该剔除20世纪的某些文化)。近年来,出于美好愿望,研究维京人的历史学家一直在痛苦地消除自己文化的虚构事实,因为它充满了航行、砍杀、放火、强奸、劫掠。现在已经知道,当时斯堪的纳维亚群岛上的人口压力,使得他们在挪威和丹麦跳上小船,载着琥珀、毛皮和海象象牙(还有恶劣态度)远航,他们的传奇讲的都是史诗般的英雄。当维京人(比如10世纪)作为殖民者(甚至作为农民)定居下来,流动贸易和精美的手工艺品,可能消弭了他们蛮横的好斗精神。在他们统治下繁荣起来的城市像都柏林和约克,后者最近发起创建“约维克”(Jorvik)主题公园,旨在打造一个比较温暖可爱的维京人形象。
哪怕我们本着世界上最美好的愿望,要是说早期维京人作为行动迅速的波罗的海行商,唱着英雄传奇划向新开辟的市场,这种观念毕竟与史实不符。到8世纪末,多切斯特(Dorchester)的采邑总管波杜赫尔德(Beaduheard)前去迎接挪威商船,天真地认为这是一支来和平贸易的船队。他指引他们来到他所效忠的皇家出售货物的地界,结果挪威人一斧子劈在他脸上,就这样回报他的好心帮助。当然,维京人偏好这种货物——人口(包括妇女),他们贩卖人口为奴。仅869年的一次劫掠,就从阿马(Armagh)抢走1000名奴隶。据记载,到879年,一个维京武士的葬礼仪式,陪葬品包括他的剑、当场砍杀的两名女奴隶,以及几百个男人、女人和孩子的骨头——这才算像像样样地送他的尸体去往瓦尔哈拉殿堂。
这样,很可能在诺斯人(Norsemen) 的人种学书籍里,9世纪时的不列颠居民恐怕找不出有趣的东西,他们疲于自保才能幸免于被肢解或被抓走。因为很多影响早期盎格鲁–撒克逊生活的故事,或者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己讲的故事都格外残暴,并不意味着这些教会文献不可信,盖尔人文献里的故事几乎也是那样。在斯特兰福德湾(Strangford Lough),与圣帕特里克最早在爱尔兰的传教事迹紧密相关的古老修道院完全被毁。795年,另一个不列颠基督教归化的重要地点——艾奥纳——被打劫;806年,当地的68名僧侣被杀。位于河边、湖畔或海岸河口的房子,很容易受到维京人攻击,都需要很好地加固。埃塞克斯滨海布拉德韦尔(Bradwell-on-Sea)的小教堂,由一个来自诺森比亚的传教士创建,它的基础是罗马要塞;僧侣们紧张地等着维京人或早或迟的劫掠降临时,一定非常感激这种坚固的石头防御,他们知道维京人的袭击快速又凶狠。
从正面来说,维京人也的确做了一件事——尽管不是故意的——他们创造了英格兰和阿尔巴(Alba)王国的共同需求,阿尔巴就是以后的苏格兰。当他们长长的小船飞快地溯河而上展开致命袭击时,维京人事先可没料到这一点,他们脑子里只有战利品。维京人来自斯堪的纳维亚,那里本来就是近乎无政府的武士统治社会,象征性地向丹麦和挪威国王表示忠心;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得到允许去做海盗,可以尽情攫取土地、劫掠财物和人口。这样维京人当然是离祖国越远越好。维京人在英格兰东部和北部占领地上定居之前,想的是给王国造成动荡,让当地统治者为他们埋单,最好是用硬通货银子。这条硬道理很粗鄙,但引起的动荡很有成效。正好这时撒克逊人的王国彼此分裂,各王国内讧也厉害。王国之间虽然联姻,但在压力面前也不能保证军事实力,特别是当维京人的灾难降临到旁人而不是自己头上时。事实上,有几个撒克逊人统治者犯的错误,和四个世纪前罗马–不列颠当局一样,就是误将入侵者当成可利用的帮手。
比德死于735年,之前他一直担心基督教的信仰之树根基未稳,不足以在以下两个威胁下生存下来:一个是诺斯人的异教兴起,另一个是新崛起的好斗的伊斯兰教,那时后者已深入西班牙和法兰西的基督教中心地界。但即使悲观如比德,尚且不能想象维京人的灾难给诺森比亚带来的打击规模之大,不只是林迪斯芳,就是比德自己的修道院杰罗和芒克威尔茅斯还有艾奥纳,连约克都沦陷了,最痛苦的莫过于这些修道院的大图书馆被焚毁。约克宫廷学者阿尔昆(Alcuin)听说林迪斯芳被毁后,给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兰克皇帝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写信:“请看圣卡斯伯特的教堂,溅上了上帝神父的鲜血。”
维京人摧毁了大部分撒克逊王国的实力后,剩下的英格兰国王、伯爵、大乡绅都奋起反击,大家联手对付维京人。在北方,皮克特人和达尔里亚塔(Dal Riata)本来互不相让,现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貌似结成联盟来抗衡一个共同敌人。在北方20年的争斗后,皮克特国王君士坦丁一世刻意给自己起了第一个罗马基督教皇帝的名字,打败了达尔里亚塔,在811年,在北方建立了一个联合王国。
同样,在剩下的非维京人占领的英格兰地区,统治者们面临无法改变的共同灾难时,摒弃前嫌,团结到单一的全英格兰国王旗下。要拢得住这种史无前例的忠诚,这人必定非同凡响,而阿尔弗雷德正是合适人选。都铎家族认为他非常具有号召力,愿意把不同于所有前辈的“大帝”称号封给他以示敬意,这称号直接将他和查理曼大帝相提并论。而且在所有关于阿尔弗雷德的神话中,也不能说它们错了。盎格鲁–撒克逊叫他英格兰的牧羊人,英格兰的宝贝。
阿尔弗雷德于849年生于万蒂奇(Wantage),是威塞克斯国王埃塞尔沃夫(Aethelwulf)的小儿子,埃格伯特(Egbert)的孙子。塞克斯王国通过常见的战争和联姻结合的方法,取代了中央地带的麦西亚(Mercia)王国,成为最重要的撒克逊王国。马背上的强盗维京人那时还只是被大家当作一时的困扰,他们从圣陵和繁忙的撒克逊市场城镇比如哈姆威克[Hamwic,现代南安普顿(Southampton)的前身]大肆偷盗,然后假慈悲地离去享用赃物。但是后来船队的规模越来越大——每次30—35条船——而且维京人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危害加大。到850年,他们整个冬天都待在肯特的萨内特和谢佩(Sheppey)。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850年,一支船队,整整350条船,袭击掠夺坎特伯雷和伦敦,废黜了麦西亚国王伯赫特沃夫(Berhrtwulf)。白银也不再能保证维京人不杀到跟前,864年,肯特贵族已经依约支付钱财,但维京人仍然不顾一切,决定在这里大开杀戒。接着在865—866年的这一年间,伟大的基督教王国诺森比亚被毁,这是不列颠到当时为止见过的规模最大的维京船队所为,867年约克沦陷。到876年,诺森比亚的土地被维京人主要头领们瓜分。869年,这次轮到东盎格利亚国王埃德蒙,往常他都是花钱消灾,这次他却厌倦了,转而奋起反抗,却遭到斩首,身体被刺穿。很明显,对威塞克斯国王埃塞雷德(Aethelred)和他仅存的弟弟阿尔弗雷德来说,用不了多久,他们也将不可避免地直接面对维京人。
今天我们知道的大部分关于阿尔弗雷德的故事都来自威尔士僧侣阿塞(Asser)所写的传记,阿塞应邀来到威塞克斯宫廷,毫无疑问热情地大唱赞歌。理想化地去看,阿塞所作的记述还是有一部分真实内容,阿尔弗雷德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很好学,最有名的神童故事就是母亲给阿尔弗雷德一本绘图本盎格鲁–撒克逊诗集,这孩子就无师自通地全读懂了。不消说,阿尔弗雷德记住了诗歌,还大声地背给妈妈听,一个自大的小书呆子。
可是,那年头容不得书生气。868年,维京人在麦西亚人诺丁汉过冬。阿尔弗雷德已经结婚,那明显是战略联姻,他娶了埃勒斯维斯(Eahlswith),岳母是麦西亚王室一员。到870年,丹麦人驻扎在雷丁(Reading),直接威胁到了威塞克斯王国。871年,埃塞雷德与阿尔弗雷德哥俩打了好多仗,高潮是阿什当(Ashdown)大捷。但还没来得及初尝胜利的喜悦,埃塞雷德就死了,留下阿尔弗雷德独自支撑威塞克斯王国。消息传来,第二支庞大的维京队伍已来到雷丁,可不让人省心,威塞克斯沦陷指日可待,整个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看来要重蹈罗马–不列颠的覆辙。
盎格鲁–萨克逊王国与维京人入侵
但就在这时,一些小的奇迹起了干扰作用。维京人的杀戮机器本来令人印象深刻,但其失败之处在于他们庆祝胜利的方式是自我分裂;他们分头去打劫不如征服之后分裂来得多。这都是因为维京人过于自信,以为没人能抵抗他们,在865年和871年,强大的维京人异教徒队伍都分头各自行动。在874年,865年来过的同一批上层维京人返回挪威,剩余的在诺森比亚长住下来。871年来的一批,在维京人中属于低级阶层,领头的叫古德龙(Guthrum),安营在剑桥,而威塞克斯位于剑桥南边和西边,自然古德龙这帮人对威塞克斯构成两面威胁,维京人已视为威塞克斯囊中之物。当古德龙继续向格洛斯特开拔时,眼看他的如意算盘就要成真了。
一时之间,阿尔弗雷德只得暂且避其锋芒,撤退并且和古德龙交换人质,想使维京人离开威塞克斯进入麦西亚。尽管要和古德龙这样的异教徒盟誓,这种策略看起来短时间里能奏效,但阿尔弗雷德心里肯定是悲观的。果然,878年1月的寒冬,在第十二夜,阿尔弗雷德这样的基督徒庆祝显圣节(Epiphany),维京人知道对手的注意力肯定会分散,就对威塞克斯皇城奇彭纳姆(Chippenham)发动突然袭击,他们的计划当然包括俘虏国王,这差一点点就得手了。在当时实际上无力防守的情况下,阿尔弗雷德只能走为上计。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阿尔弗雷德传奇的重心,阿泰尔尼(Athelney)沼泽地里的莎草没过人头,这个逃亡者利用泥沼容易陷入作为有利条件,开始扭转大势抗敌。阿塞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游击队战士原型:“在萨默赛特的树林和沼泽里,过着极其失落的生活,没有生活资料,除了能靠突然袭击中找到的东西。”阿尔弗雷德被迫屈尊向农民乞讨施舍,包括养猪人的妻子,他烤焦了她的蛋糕时,对方使他非常难堪。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这些故事都带着一种经文的调子(或者最起码有短文的影子):尊贵的国王不幸沦落潦倒却仍然坚忍谦恭(特别是面对愤怒的妇人斥责时);接着,时运不济,但得到神灵感应,阿尔弗雷德把握住了自己和王国的命运。后来,很多关于四处逃亡的国王故事中,有一种说法是圣卡斯伯特(除了他,还有谁?)现身,要求分享食物,阿尔弗雷德听从了他给他食物;来人随即消失,一会儿又穿上圣者的全副行头出现,应许他最终胜利。并且圣卡斯伯特和吉迪恩一样,敦促阿尔弗雷德相信上帝,吹响战斗号角,召集朋友们。
到878年春天,阿尔弗雷德成功地召集起临时的抵抗联盟,依靠国王埃格伯特之石,在威尔特郡和萨默赛特(Somerset)边界,领导一支部队,两天后,他们在埃丁顿(Edington)打败了古德龙的维京人,一路追赶到奇彭纳姆,围困两周后,维京头领投降,阿尔弗雷德大获全胜,这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投降。古德龙被阿尔弗雷德的战神力量深深打动,他决定立即和他的30名武士加入基督徒战士之列。他在萨默赛特的阿莱(Aller)教堂受洗。阿尔弗雷德作为他的教父,将他从洗礼盆里托起。从前凶猛的异教徒维京贵族不再是穿戴盔甲,而是从头到脚裹着柔软的改宗白布。庄重的仪式结束后,他们受洗时的穿着送去威德莫尔(Wedmore)的阿尔弗雷德皇宫领地,因此这是战场和精神的双重胜利。阿尔弗雷德使古德龙相信了自己,还接纳他加入英格兰教会团体。这样,现在有可能签订神圣的有约束力的条约了(至少阿尔弗雷德是这么想的)。古德龙同意满足于在自己的东盎格利亚称王,再也不袭击威塞克斯、麦西亚或埃塞克斯和肯特的地面,后二者也完全属于威塞克斯统治。后来的事情大抵也就如此了,古德龙退到萨塞克斯的哈德利(Hadleigh),也许在那里过着田园牧歌式的隐居生活,悠游自在,不再像维京人那样给谁带来伤害。
阿尔弗雷德很聪明,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这只是打败了一个强盗和他的队伍,可不是全英格兰的维京人武力。到9世纪末,诺斯人作为殖民者很明显要在不列颠岛长期盘踞,不再做打家劫舍的海盗。阿尔弗雷德的最大愿望就是控制局面,与皈依基督教从而相对温和的维京人邻国妥协。尽管埃丁顿一役不太算得上历史传奇,但它的确使维京人国王暂停了在不列颠岛上的扫荡,给了阿尔弗雷德宝贵的14年喘息时间。在这期间,他修建了30座坚固城堡,组成环状防御带,称作“伯赫” ,长期驻防守军,他的战略工事建筑在历代先祖的军事智慧积累之上:利用了铁器时代的山丘堡垒、罗马帝国的大道、撒克逊的低石墙和沟渠。他的民兵(fyrd)非职业军队,由高级领主属下的大乡绅筹建,配上马匹,实行轮值制。这样,不管维京人在何时何地出现,都要面对顽强的抵抗。正如阿尔弗雷德所预计的,在9世纪90年代,维京人真的卷土重来了,但不再像9世纪中叶维京人劫掠的全盛时期那样能够恣意妄为。阿尔弗雷德的措施迫使维京人不得不在小半个国家范围内活动,在丹麦人和撒克逊人的英格兰之间,从东盎格利亚,麦西亚东部到诺森比亚划定了一道强大的边境防线。
而这充其量是一种隔离状态。在886年,阿尔弗雷德进入伦敦时[他在罗马旧址上恢复了伦敦,而不是麦西亚–撒克逊人的伦敦(Lundenwic),那个更靠近今天的奥德维奇(Aldwych)和斯特兰德街区(the Strand)],发生了一些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阿塞写道,他被称为“不臣属于丹麦人的全体英格兰人”的君主。也是从此开始,他被叫作“盎格鲁–撒克逊的国王”。有的故事说得更进一步,称呼他“英吉利之王”(Rex Anglorum),927年,他的孙子倒确实是以这个头衔加冕。因此,毫无疑问在阿尔弗雷德生前,一个联合的英格兰王国已成形,甚至也已有预期。在阿泰尔尼(Athelney)不远处出土的精美“阿尔弗雷德珠宝”(Alfred Jewel),它非凡的祖母绿头面,和富勒(Fuller)胸针有点儿像,圆睁的双眼象征远见和智慧,它的品质完全适合用来赞美一个博学的君主。阿尔弗雷德珠宝侧面刻着传奇的“阿尔弗雷德让我制作”。也可以说是他复活了英格兰君主制。
的确,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王国尚在缓慢形成中,同时在苏格兰肯尼斯一世(Kenneth I)统治下的麦克·埃尔平(Mac Ailpin)王国也是这样。但是,当阿尔弗雷德故去的时候,他已经缔造了国王的头衔,以前它只是一个武士头领,颁赏指环者(阿尔弗雷德也被认为是其中最伟大的武士),到这时候已经是制度的建立者和天授王权之人。作为赞美诗翻译者的国王肯定想过自喻为新大卫王或所罗门(Solomon)。和大卫王一样,他是基督教会的左臂右膀——在阿宾顿(Abingdon)出土的一柄剑说明他如何郑重其事地看待自己的职责。和所罗门一样,阿尔弗雷德认为王权的基础应该是正义,而不是武力调停。因此他把众多法律条文和惩罚条例合并,整理出成为单一明晰的完整法律,让人编写、翻译成文,他是第一个这么做的国王。那么他的子民(至少那一半自由的臣民,我们得记住撒克逊英格兰是个奴隶社会)能把得到皇家的裁决视为当然,还有,阿尔弗雷德提供的司法裁决明确限定在现实主义范围内。阿尔弗雷德深知宣布世家仇杀违法的实际作用不大,所以他只坚持国王应该控制这种行为,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例如,让受袭击一方在受攻击前能妥协。维京人烧毁修道院图书馆的痛苦令人记忆犹新,阿尔弗雷德还自认国王要成为教育者。在翻译波伊提乌(Boethius)《哲学的安慰》( De consolatione philosophiae )一书时,他给予智慧最高的赞美,而阿尔弗雷德关于教育的承诺从实际出发。他不仅为自家和宫廷,同时也为全体贵族开办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是告诉那些想称王的人,首先要成为识文断字受过教育的人,而不是靠武力和掠夺。
阿尔弗雷德最热忱最坚定的信念是,动用武力的先决条件是拥有知识。这是远见卓识,不列颠地面上的统治者里还有多少人能如此?
撒克逊国王经历了长久的转变,才从杀人不见血的异教徒、挥舞斧子的冒险家变成了图书馆的建造者!自然这幅和平好学的盎格鲁–撒克逊威塞克斯图景,更像是一种高贵理想而不是眼前的现实。大半个国家处在维京人的严重威胁下,到10世纪,以威塞克斯国王统治为基础的英格兰已经把国境扩展到特威德河;这片依靠维京人统领的“丹麦法”(Danelaw)统领的地区能享有充分自治。到10世纪末,第二波凶猛的维京人强盗,再一次试图深入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腹地侵略。11世纪初,丹麦的一个国王克努特(Cnut)统治了整个哈德良长城以南的国土,但他的统治更多是受益于阿尔弗雷德及其继任者们奠基的盎格鲁–撒克逊政府。
经过历年磨难,威塞克斯王家的朝廷后来被摧毁、血洗,甚至常常到了被彻底清洗的边缘。但英格兰国王的范式在阿尔弗雷德的坚持下,像水晶一样纯化了,在最里层植入了撒克逊文化的中心即罗马帝国的统治典范;而通常认为是撒克逊人埋葬了这一古典传统;这是早期不列颠历史上最具讽刺性的事实之一。在特威德河以北,这种情况同样存在。阿尔巴(Alba,900年后他们这么称呼旧的皮克特人国土)国王们轮流用盖尔语和拉丁文名字给他们的儿子们取名,一个叫安格斯(Oengus)王子,他的兄弟叫康斯坦丁王子。从许多方面来看,阿尔弗雷德是撒克逊人中最罗马化的。853年,还在他孩提的时候,他的父亲埃塞尔沃夫送他去罗马执行一项特殊使命,在那里,教皇利奥九世(Pope Leo IV)给小家伙穿上罗马执政官的皇家紫袍,给他腰里围上罗马基督教武士的剑带。公元854—855年,阿尔弗雷德和父亲一起在罗马待了一整年,甚至去了帕拉丁山(Palatine)的废墟,这对于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说,绝对是没齿难忘的经历。成年后阿尔弗雷德学习拉丁语,翻译教皇格列高利的《神职关怀》( Pastoral Care )一书,使他热切的基督教罗马化过程画上圆满的句号。教皇马克西姆斯二世(Maximus II)在任期间,阿尔弗雷德的一个做法后来成了传统,每年给英格兰四分之一的城市免税,返还税款作为国王的救济金,送英格兰人民去罗马游学,这个传统直到亨利八世(Henry VIII)改革才终止。
当然,阿尔弗雷德忠于的这个罗马,早已不是克劳狄和哈德良派遣军团上岛进而缔造了不列坦尼亚的那个异教徒帝国,而是新的罗马基督教帝国。假如说阿尔弗雷德心中有他自己关于王权的崇高目标,那一定是查理曼大帝。阿尔弗雷德让有学识的宗教人士进入宫廷的政策,看上去就是直接仿效法兰克皇帝。同样,973年,当他的曾孙埃德加(Edgar)先后加冕两次时,邓斯坦(Dunstan)为他设计典礼如下:坎特伯雷大主教(必定懂得古迹的人)——直到今天仍然是英格兰加冕的仪式核心——涂抹圣油、拿起王冠上带十字架的小球和节杖、欢呼“国王万岁!天佑吾王!”——这些来自罗马也来自法兰克传统。那么那两次加冕又是在什么地方举行的呢?就是英格兰这两个罗马和古不列颠融合最彻底的地方:巴斯和切斯特(Chester)。
不管他还懂得什么其他的,埃德加已经足够聪明,他知道如果要存活下来,英格兰国王决不能心胸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