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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塑不列颠

“大不列颠?这是啥玩意儿?”约翰·斯比德(John Speed)肯定对此有点儿概念,他本是个裁缝,半路出家转行成了地图制作者兼历史学家,因为在1611年,正是他出版了一本含有67幅地图的英格兰各郡、威尔士、苏格兰及爱尔兰地图集,并堂而皇之地用“大不列颠帝国全览”( The Theatre of the Empire of Great Britaine )做书名。尽人皆知,国王詹姆士希望自己以“不列颠的君主”之名而广为人知,而不是苏格兰詹姆士六世兼英格兰詹姆士一世国王。斯比德是个野心勃勃的投机分子,自然投其所好。威廉·卡姆登(William Camden)的地理汇编加古文物研究的编年史《不列颠志》( Britannia )赋予了不列颠的奇特历史以新的权威,到1607年,此书已是第六次编纂。封面上大不列颠的化身戴着头盔端坐着,两侧是海神尼普顿(Neptune)和谷神刻瑞斯(Ceres),还有不列颠的最大古物象征——巨石阵(Stonehenge),据说后者是罗马–不列颠英雄奥勒留(Aurelius)所建。

卡姆登的巨著用拉丁文写成,所以他的历史书只适合装点绅士们的图书室;斯比德的著作却是面向普罗大众,他已感觉到大家坐在平稳的扶手椅里放任想象驰骋时的兴奋。这个国家需要确定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同时审视它的过去和现在。因此,在伦敦波普海德巷(Pope’s Head Alley)的约翰·萨德伯里(John Sudbury)与乔治·亨伯尔(George Humble)的印刷厂里印制的这本地图集,就不仅仅是一本地形信息的汇编,还是一本复杂的、生动活泼的读物,充满了五花八门的各种事件。历史名胜,如玫瑰战争(the Wars of the Roses)的战场,均以骑兵与长矛兵拼死搏斗的小图像标注出来;牛津和剑桥大学以穿长袍的学者和盾形纹章表示;温莎城堡与其他无可匹敌的王室宫殿则带有丰富的插图及说明。肯特郡的图上有满载货物的船只,沿梅德威河经过罗切斯特城堡脚下上溯航行。50个城镇的详细地图,历史上第一次被绘制出,在其插图中街道、市场、教堂一应俱全,满足了自豪的市民和未来旅行者的需要。这位前裁缝雄心勃勃,要为新国家与新世纪提供第一本大众用的地图册,毫无顾忌地在前辈们身上动剪刀。起码有5幅英格兰郡的地图,或多或少是直接从克里斯托弗·萨克斯顿(Christopher Saxton)那里盗来的,后者是伟大的伊丽莎白时代的绘图者[给伯格利(Burghley)提供了他自己的袖珍地图册],另有5幅来自英格兰地图绘制者约翰·诺登(John Norden)。那张苏格兰的单张地图,是斯比德要出版不列颠地图集的重要原因。他依据的是弗莱芒绘图者兼地图绘制者基哈德斯·墨卡托(Gerardus Mercator)早前的版本,也引用了一些神秘信息[如尼斯湖(Loch Ness)从不结冰,骑士在河里用矛叉三文鱼],还有恬不知耻的恭维话(苏格兰人的优点是身体强壮,英武神勇,在战斗中表现如此英勇,简直无所不能,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他的东爱尔兰地图堪称精确,八成是他自己去过那边;可是西爱尔兰对他来说明显就是异邦,是一片神秘之地,说到那里的居民时,只是胡乱地引用中世纪编年史学家威尔士人杰拉德的话,说什么海岸附近的“岛上,有的住满天使,也有的全是魔鬼”。

尽管只是个用奇怪的布料与碎片粗制滥造的东西,斯比德的大不列颠地图却不全是假的。他写在图背面的点评也许是老生常谈,什么哪儿的空气洁净啦,哪里的污浊啦,但有的却是只有一个真正的旅行者,一个拿着经纬仪去各郡游走的人才能说得出来的话。他一定曾经小跑着从潮湿阴暗的山谷里上来,发现自己正好处在环顾英格兰全景的位置。他面前的风景应该和我们现在看到的没什么两样:溪流勾勒出来的田野(比一个世纪前少了很多带状地块),一片小树林,远处一群羊,一缕青烟。有一处——也就是沃里克郡(Warwickshire)东南的红马(Red Horse)溪谷——把讲究务实的斯比德都给感动了,他不禁要学着田园诗人那样夸张起来。阿文河(Avon)把沃里克郡分割成对比鲜明的两块:北面是半工业化的阿登(Arden)森林,当然,这里没有失恋的罗瑟琳(Rosalinds)与西莉娅(Celias) ,只住着贫穷的烧炭工、林地拾穗人、偷猎者和伪造者,他们都处在暴动的边缘。南边是菲尔登(Feldon),可耕种的“原野”起伏不平,这里的山谷里种着麦子,缓坡上放着羊群。就在那里,科兹沃兹(Cotswolds)正位于急速下降的地点。斯比德领略了乡村之美,诗兴大发,他写道:“农人微笑地瞧着他的艰苦劳作,草场绿茵一片,花儿点缀其上,从艾奇希尔(Edgehill)小山上看去,仿佛这里就是伊甸园。”

约翰·斯比德死于1629年,身后留下了《大不列颠历史》( History of Great Britaine )、一堆漂亮的地图、18个孩子与(想来应该是)精疲力竭的妻子苏珊娜(Susanna)。13年后,在1642年10月23日,查理一世(Charles I)来到沃里克郡的这个山脊,就是地图绘制者曾经一瞥之下惊为伊甸园的地方,掏出轻便望远镜,观察着山脚下的圆颅党(Roundhead)的部队。到天黑的时候,艾奇希尔山顶上国王站过的地方就堆了60具尸体,几千名伤兵在刺骨的寒冷中痛苦地呻吟,这让查理一世根本无法入睡。第二天早上,斯比德曾添枝加叶地描述过的草场上躺着3000具尸骸。因为他们的衣物都被扒光了,他们的手指因有人掳掠戒指被扳断了,赤裸着的尸体无法辨别他们本来是属于哪一边的,伊甸园变成了骷髅地(Golgotha)。

1660年,不列颠战争第一轮战事结束时,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至少损失了25万人,死因包括疾病、饥馑、战斗、围困,死于伤口感染者比在战斗中直接杀死的还多。死神的镰刀从不悲悯,照例忙碌着抹去一切,无论身份和职位:军官或士兵;骑兵与火枪手;军中小贩和营妓;第一次戴上头盔的新兵;头脑已和他们的胸甲一起生锈了、铁石心肠的雇佣兵;饿着肚子、弄不到靴子穿的士兵;拿不出任何东西给他们的农民;鼓手和号兵;上尉和厨师。现代人口统计学之父威廉·配第爵士(Sir William Petty,查理二世的爱尔兰测量总监)粗略估算,在爱尔兰另外有超过60万人死亡,哪怕把他的数字除以3,与当时不列颠群岛总人口500万相比,其死亡比例仍然高于本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中的死亡率。

不管哪种情形,单纯的死亡统计都无法衡量灾难所造成的巨大创伤。从康沃尔到康诺特郡,从约克到赫布里底群岛,不列颠群岛的每个角落都遍体鳞伤。每个教区和郡里的各社区人群,本来在改革动荡中对由谁统领以及统治者如何行使职权,一直保持着相同的意见,此时全都被分裂了。从前在一起共同审理案件的人,这时在相互拷问着彼此。即使对教会和议会事务持不同意见的男男女女,从前对爱国忠诚向来没有异议,这时却称对方为叛国者。以往会认为不可思议的最极端的事,这时全冒了出来,还被付诸行动。对普通的男人女人来说,本来国王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共同体的正常运转,而这时他们被要求接受的主张却是,要想共同体还能正常运行的话,就必须杀死国王。

不列颠内战割裂了民族、教会、家庭成员,导致父子兄弟反目。在兰斯多恩(Lansdown)战役中,比维尔·格伦维尔爵士(Sir Bevil Grenville)死的时候,得知自己的兄弟理查德是议会方的指挥官(不久后他又换边了)。士兵希尔斯丁(Hillsdean)死于围困威尔特郡的沃德城堡(Wardour Castle)之战中,他让大家知道了是自己的兄弟对他开的枪,尽管他原谅了他的兄弟,因为“他只是在尽职”。1645年苏格兰内战最残酷的时候,弗洛伦斯·坎贝尔(Florence Campbell)听说,在因弗罗奇(Inverlochy)一役后,她的兄弟邓肯(Duncan)被胜利方麦克唐纳家族的首领杀死。虽然兄弟输了,但是她丈夫和儿子追随保王党麦克里恩家族(MacLeans),站在赢家一边。可是弗洛伦斯的愤怒悲伤全是为了坎贝尔家族。“假如我那天在因弗罗奇,”她写道,“我会用手中的利剑把麦克里恩家和麦克唐纳家的人全砍成碎片,我要坎贝尔家族的人都活着回来。”

不列颠大厦不仅被撕裂,还被摧毁了;象征统治阶级财富和权威的、令服从议会贵族院权力的普通大众望而生畏的华厦,很多情况下被无情地围困——围困成了主要的攻击方式,这样的豪宅最后都化为了灰烬。很多大宅经过加固变成堡垒要塞,如汉姆普郡的贝辛庄园(Basing House in Hampshire)与波贝克岛(Isle of Purbeck)上的科夫城堡(Corfe Castle),它们一直坚持到了最后。守卫者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剑,在燃烧的门廊和窗户边的搏斗中倒下;或者像沃德城堡被围困的守卫者那样,凭每人8盎司谷物和以半匹马均分的小份马肉,饿到最后不得不投降。如果说围困过后还剩下点儿什么的话,那就是这些房子都“瘦身”了(这场战争的伟大委婉说辞之一),以便保证以后它们再也不会构成威胁。

食物短缺造成人口减少,天花和斑疹伤寒也趁机流行起来。也许最成功的大军是老鼠部队,它们造成又一次黑死病流行,让整个情况更加恶化。有几年,在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感染最严重的地方,一切习俗、同情心、法律几乎都到了全面崩溃的边缘。像博尔顿(Bolton)那样的城镇,在1644年的大屠杀之后,人口减少了一半。1643年,在普里斯通(Preston)除了“‘杀死,杀死’,什么都听不见,骑士追逐着惊恐的穷人,并进行杀戮残害,对妇女儿童的悲号哭喊充耳不闻”。阿伯丁落在蒙特罗斯侯爵(Marquis of Montrose)与阿拉斯戴尔·麦考拉(Alasdair MacColla)的军队手里后,富有的市民在被砍头之前要被剥光身上的衣服,因为衣物是珍贵的战利品,不能沾染血污。对有些受害者来说,创伤从来也没有愈合。据约翰·奥博利(John Aubrey)所记,年逾古稀的乔丹夫人(Lady Jordan)“在赛伦塞斯特(Cirencester)围困期间,受到枪击惊吓,失去理智,变成了一个小孩子,大家只能一直给她玩偶玩儿”。

为什么不列颠岛上各民族如此自戗?成千上万的人到底为什么送命?尽管这个问题已问过千百遍,但还是值得继续追问下去。尽管历史学家们没有办法给出答案,但我们永远不应该放弃探寻。我们必须追问死者所遭受的痛苦有意义吗?或者,不列颠岛上的这些战争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自相残杀?还是正如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学家所相信的,17世纪爱尔兰人、苏格兰人、英格兰人与威尔士人所遭受的痛苦,是为了后代能生活在议会制的国家——这个议会政体稳固、自由而且公正,举世无双。他们相信的这些都是真的吗?这些战争的根源之一肯定是教会和国家之间绝不可调和的且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吗?这些社会等级或高或低的人——历史学意义上的傻瓜——参与战事,是不是被他们一知半解的力量推进去的?而其结果又是他们根本无法预见的?或者,整个血腥事件就是荒谬的误解,如果正常一点儿的话,根本就不会发生?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对此肯定的观点曾经贯穿我们的整个历史,现在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至少在学术界,它已经是古人牙慧。针对维多利亚时代历史学的这个教条的、自以为是的观念,一些现代历史学家的结论更冷酷、更复杂,即事实真相是:明摆着,不列颠内战是无法预见的、并非必然的,是原本可以避免的。一直到最后一刻,即1641年末或1642年,英格兰的政治团体都一致同意,英格兰应该由一个神授君权的君主加上负责任的议会辅佐这样的方式来统治。如果有争议,可以容忍;即使有什么理由要分裂人民,那怎么也比不上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利益和基本原则更重要。国王不是专制主义者,议会也不是自由斗士,他们大同小异,这就是英格兰本色——理智的中间道路。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学家都被蒙蔽了,如S. R.加德纳(S. R. Gardiner)将斯图亚特王朝几位国王与议会之间的每次争执都细致入微地梳理出来,差不多编成了一部伟大的政治交锋戏剧,写出了他们非此即彼的两派对立思维,过分关注议会辩论的声音和愤怒,以及创立史诗的需要。因此他们回溯历史,这样辩论下去的结论就是:议会这个19世纪帝国的跳动的心脏,一直被认为是进步的工具,不列颠“独特性”的标志,正是它使得英国与欧洲大陆那些专制主义国家分道扬镳。正是这种狭隘的岛国意识、国家主义者、议会党人的叙述,与民族英雄皮姆(Pym)和汉普登(Hampden)一起,捍卫了英格兰的堡垒,使其没有沦落到欧洲专制里。半个世纪以来,正是这种思想激起了学者们的热情。现在可以说,关于内战起源及发展的最糟糕情况,正是因为它受了辉格党历史观的蒙蔽,即所谓追求自由的“进步”和追求权威的“反动”之间泾渭分明,已经注定要发生冲突。评论家们坚定地认为,事实正好相反:君主和议会、宫廷和乡村,并不是沿着一条冲突的路径持续运行,不可避免地朝着宪政这个巨大的火车残骸而去;相反,直到最后一刻,它们都在平行的轨道上平稳地前进,天气晴和,一路畅通,发动机马力充足。1629年,查理一世选择了不要议会而治的时候,大家都满不在乎,除了一小撮自以为是的、自认为是英格兰自由的“守护人”。

但是,不知怎的,似乎有人抛出了一名扳道工。接着,那个绝对不可预料的、不可能发生的,我们该叫它什么?——一场不幸——发生了。我以为,这是我们共同历史上的最大不幸。但你懂的,事故发生了。

它们真的发生了吗?

有段时间谣传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兼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想要改名为亚瑟(Arthur)。嗯,干吗不这么改呢?卡姆登自己说得不是很明白,“不列颠”不算什么新发明,而只是远古的一个联合体,即特洛伊的博鲁特斯和卢修斯王(King Lucius)之国的复兴。卢修斯是第一个皈依者,它绝对是亚瑟基督教不列颠的伟大帝国中心,其疆域覆盖从冰岛到挪威,从爱尔兰到阿摩力克人的布列塔尼(Armorican Brittany)。当然詹姆士自认为他把两个久已分开的国家英格兰和苏格兰重新联合在一起,两国分开曾经造成可怕的无休止的血腥争斗。宫廷布道者约翰·霍普金斯(John Hopkins)用《旧约·以西结书》第37章的内容提醒詹姆士:书中讲一位先知梦见两根木杖,耶和华命令他将这两根木杖放在一起,而当他这么做了以后,瞧啊,二者合而为一,还活了起来,这个梦的寓意是分开的以色列(Israel)与犹大(Judah)复合了。随詹姆士南下到英格兰的苏格兰大臣约翰·戈登(John Gordon),自诩为犹太神秘哲学家(cabbalist),说自己破解了“不列塔尼亚”(Britannia)一词发源于希伯来文(Hebrew)的深奥的意义,引用翻译Brit-an-Yah:“此处有约(Brit)在先”——即蕴含着上帝的旨意,要将不列颠分开的两半重归一处。就从他接过伊丽莎白手指上取下的那枚蓝宝石戒指那一刻起,詹姆士就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说辞。1603年4月,他到达泰恩河畔的纽卡斯尔(Newcastle upon Tyne)后,便对硬币进行重新设计。硬币上称呼自己的王国为“大不列颠”,他自己呢,是头戴月桂花冠的罗马皇帝的形象。整个在位期间,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第一位基督教皇帝,出生于(通常都这么认为)不列颠北方的新君士坦丁大帝。

精通科学的哲学家、散文家兼政治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不遗余力地促进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合,担心国王“对两个王国与民族混合有点儿操之过急,政策跟不上,承受不了这一进度”。可是没有什么能阻挡詹姆士,联合意味着安定、完整、和平,每个人、每件事都要纳入他的这个包罗万象的一体大王国里。国玺要包括三个王国的盾徽(四个,如果你真的扳着手指头数数的话,詹姆士当然还得把法兰西的百合花也算上)。新的旗帜,联合的象征——詹姆士常常过分乐观地比之为充满爱的婚姻,将在圣乔治和圣安德鲁两个十字交叉的美满姻缘里融为一体。他尝试了很多设计:一个是苏格兰圣安德鲁十字和圣乔治十字并列;另一个是只占四分之一的圣安德鲁十字,红底白色交叉。最后,1606年,第一面联合王国的旗帜终于完成了,蓝底白色十字在下,上覆白底红色十字。苏格兰船主们立刻抱怨圣安德鲁十字被圣乔治十字盖住,看不清楚,对于联合前景,这可不是一个好征兆:光学定律打破了两个王国之间任何表面上的平等,因为鲜艳的红色看起来总是凸起在隐性的蓝色之上,圣安德鲁十字注定被解读成“背景”。

那么,好吧,我们不谈论旗帜了:让选手们上场吧。对那些毛遂自荐的公关人员和策划展览的人来说,两国合并的幸福婚姻是天赐良机。例如托马斯·戴克(Thomas Dekker),他是居住在伦敦东面贫民窟的异军突起的剧作家、长期负债者兼监狱常客,他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本·琼生(Ben Jonson)是他的搭档,比他境况好得多。他们俩得到授权,要布置伦敦城的盛大娱乐(The Magnificent Entertainment)场景,作为首都正式迎接国王之用,不消说,“欢乐不列颠”(Happy Britannia)要放在中心。“圣乔治和圣安德鲁,几百年来彼此不买账,现在是结拜兄弟了:从今以后,英格兰与苏格兰亲密无间。”戴克知道该怎么办,要弄成圣安德鲁和圣乔治这两位骑士,兄弟一般亲密地肩并肩骑马前行去迎候国王。戴克乐观地认为,这是一个真正受人喜爱的活动。他会写一个故事,是关于1603年英格兰民族如何笼罩在黑色的哀悼里伤心不已,在令人忧郁的疟疾中痛苦挣扎,最后终于迎来奇迹般的治愈,这都是因为“全心全意地接纳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国王……看哪!北方升起一轮红日,赏心悦目,它的光芒像一把大扇子,吹散了一切厚重的污浊的乌云”。

很不幸,正当戴克要品尝成功之杯饮时,瘟疫将它从他的嘴唇边打落。(“然而,哦,人的幸福何其短暂!哦,世界,你的欢愉是何其轻微与缥缈啊!”)在1603年夏天,有3万—4万人死去,剧场关门,街巷空荡荡的,没有了欢庆,戴克只得转向备用计划:为了从痛苦中搞几个钱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瘟疫,他弄了个小册子《奇妙之年》( The Wonderfull Yeare ,1603):

一位吟游诗人整夜整夜地待在巨大的寂静的太平间(Charnelhouse)里,这是难以言说的折磨,如豆的灯火在空中慢慢燃烧,四下里空荡荡的,发出幽幽的光(使这里更显得可怕)。本来绿草萋萋的人行道上,现在只散落着枯萎的迷迭香、凋零的风信子、致命的龙柏和母羊,死人的骨骸叠成堆,厚厚地混杂其中:躺在那边的是其生父的白骨,这边是其生母的空洞头骨(Chaplesse);他的周围还有1000个粗人(coarse),一些直挺挺地裹在打结的裹尸布里,另一些半个身子已腐朽在烂掉的棺材里……假如他突然大张嘴巴打个哈欠,鼻子只闻得到臭气,眼睛也只看得见蠕动的虫子。

好在一年后鼠疫终于退去,戴克和琼生终于上演了他们的盛会。如果说瘟疫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延误吊足了伦敦人对这类节日狂欢的胃口,上一次还是在半个世纪前伊丽莎白女王登基时候的事。戴克写道:“街上全是人……货摊上没有丰富货品,全让小孩子占了,窗户洞开(铅条镶嵌的玻璃已取下),挤满妇女。”他这么说也许不全是自夸,但是,对国王来说,公众的热情与其说是机会,不如说制造了麻烦。因为詹姆士在众人面前会不可救药地感到紧张,只想逃避到别处去;他更喜欢在罗伊斯顿(Royston)附近的山里骑马,兴致勃勃地追踪牡鹿。但是,富含寓意的露天剧场里乐声喧天,场面花哨华美,使人眼花缭乱,至少短暂地解除了国王是土包子形象的印象。除了兄弟般的安德鲁和乔治,老父亲般的“泰晤士河”(Thamesis),带着寓言书里拟人化的飘动胡子,以大地做陶罐献上贡品,罐中的鱼儿鲜活可见;斯蒂芬·哈里森(Stephen Harrison)的巨大凯旋门必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用木头与石膏砌成,27米高,15米宽,就竖立在游行经过的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其中之一为格子架,上有三座塔,点缀着厚厚的绿色植物,寓意詹姆士的王国永远“丰茂长荫”,特色是“羊群吃草,羊羔啃咬,鸟儿在空中飞翔,其他主题也都是安享太平时光”。竖立在芬丘奇街(Fenchurch)的那座拱门上,升起一个钝锯齿形的城垛,上面放着一幅巨大的伦敦全景图(仿佛从远处塔上看到的景象),中心是圣保罗大教堂模型,相比20万蝼蚁般生灵行走的杂乱无章的真实大都市,这个全景图看起来可是要规整得多。这个新特洛伊(New Troy)的奥古斯特式(Augustan)景观下面,正是不列颠自身——在一个象征帝国的大圆球上,刻写着“独立于世之不列颠”(Orbis Britannicus Ab Orbe Divisus Est)。熟读经典的学者——也许人群中就有一些——会一眼看出它援引自博学的维吉尔(Virgil),尤其暗合《田园牧歌之四》( Fourth Eclogue )里面预言新黄金时代将会回来的句子。威廉·卡姆登在《不列颠志》一书开头早已确认过,维吉尔的诗句承认不列颠作为一个独悬海外之地的历史命运。那么,很自然地,不列颠群岛的一些古典地理学家尽量利用它,称许其为传奇的大洋西边的“幸运群岛”。到1603年,英格兰人正以此沾沾自喜,认为岛国与大陆的分离状态具有无价地利;“这个大自然为她自己建造的堡垒,免于瘟疫感染,也不受战争纷扰”,莎士比亚的话恰好道出英格兰民族的自信心声,即他们受到天神的福佑,隔绝了世界其他地方的痛苦。

这时候,不管怎样,要让大不列颠分享这种幸运岛国的意识,还要延伸到幸运的爱尔兰和苏格兰(虽然一向的事实是,历史上苏格兰与欧洲的联系,比它与英格兰的关联更紧密)。1604年10月,詹姆士对着心怀重重疑虑的英格兰议会两院(国王已告知它们,圣上允许它们享有特权,此说已给议会套上马笼头)发誓:“因为我的血统而带来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合,它产生的好处,我必将回馈给全体岛民。”每当他提及自己的国家时,总是一再表示,这是不可分割的“本岛”。他略带歉疚地承认,即使是特威德河两岸的邻居,也曾有过不幸的异见和血仇,但那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得归咎于邪恶大陆(尤其是法兰西人与西班牙人)的干扰阴谋(Machiavellianism,即马基雅维利主义),他们恶意煽风点火要英格兰与苏格兰对掐。而现在,詹姆士本人——他身上本来就有英格兰人、威尔士人、法兰西人与苏格兰人血统,又蒙上帝恩宠赐予他两个健康儿子——过去长久以来关于王位继承的痛苦战争,将一去不复返。“这种令人不快的杂音,”卡姆登写道,“使得这些民族长久以来陷入纷争(否则他们是不可战胜的),而现在可以终止,一去不复返了,可以代之以快乐地无穷尽地享受甜蜜的和谐胜利曲调。”假面剧开始,大家入场吧,太平调子奏起来,斯图亚特王朝桃花源(Arcady),前进吧!

可是,本·琼生、托马斯·戴克、约翰·斯比德、威廉·卡姆登等一群人欢天喜地预言的“独立于世之疆域”“卓尔不群的不列颠”,结果呢,没有带来和谐与协调,反倒是浩劫与毁灭。不管王室还是共和主义者们,千辛万苦,越使出吃奶的劲头要把不列颠的碎片聚拢来,它们反倒散得越厉害。詹姆士一世与查理一世父子俩耗费巨大心力“联合”“统一”,到头来只落得仇恨和分裂。詹姆士一世即位那年,没人(当然不是琼生或戴克)能预测到这个(尽管国王对议会所做的专横讲话已经不是个好兆头),可是还需要再过一段时间,“不列颠的麻烦”才现出它的危险性。晚到1637年,查理一世的苏格兰朋友兼盟友汉密尔顿公爵(Duke of Hamilton)还在给他最明白清晰的警告,劝告国王收回成命,不要一意孤行地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两地推行宗教统一,以免边界北部,也就是特威德河以北的苏格兰反应激烈发生危机,再蔓延到其他两个王国,也就是爱尔兰与威尔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建设和谐不列颠本身就是一桩自动毁灭的买卖,在三个王国之间连同其各自内部都造成了混乱。历史学家一直想让我们相信,斯图亚特王朝的英国是个基本温和的政体,因政见一致而联合在一起。他们声称:尽管有关于宗教与政治的争论,但都局限于政府与社会的既定秩序内。用这个观点来看,斯图亚特王朝治下的英格兰(与不列颠历史重合的部分较多)是君子协定式的统治。统治阶层对君主的权力及其界限没有分歧,议会应该给国王提供金钱,同意保持社会等级固定;在詹姆士统治期内,接受较宽泛的加尔文宗教义。当议会和王室意见不一时,绝大部分人民都愿意他们和解,而不是各自背离,走极端。可是,也许学者们给出的印象,是单就英格兰来看,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把这个国家引向了灾难性的后果。历史学家的问题没有错,如果说出了岔子,那要看说到的是哪个国家。即使缩小范围,单说英格兰,问到统治着英格兰各郡的那帮人,这就可以当成一个能容忍什么样的冲突的案例来分析(尽管我认为不是十分契合上面所说的情况)。但如果说有麻烦的不是英格兰,而是不列颠——特别是苏格兰与爱尔兰,那也并不是说,在17世纪40年代一下子就冒出来非常严重的问题,搅得英格兰政局不安宁,至少,麻烦早在两代人以前就已存在。也绝不是说,不知怎地,因为某个遥远的凯尔特人的外围地带冲突风云际会,就突然莫名其妙地搅动起英格兰政坛的浑水。棘手的是苏格兰加尔文教派和爱尔兰天主教派,以及它们将各自深刻的宗教需求,诉诸英格兰斯图亚特王朝朝政,结果就使英格兰闹起了内讧。稍后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宗教诉求本身不仅带有神学意味,还有政治甚至外交政策含义。对这些需求,英格兰的帝国政府想要毫不含糊地快刀斩乱麻,务必贯彻“不列颠”统一规范,但这样做却将帝国引向可怕的危险境地。除非强迫,苏格兰、爱尔兰都不接受英格兰颁布给它们的指令,如此,不列颠战争爆发。是不列颠扼杀了英格兰,也是不列颠使得苏格兰、爱尔兰血流成河。

所以,等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些问题,并将它们放在原本没出乱子的王国里,就会发现灾难发生的原因浮出了水面,这些长远的原因及短期的原因就会得到迥别于以往的解释。假设一下,英格兰清教徒们(Puritans)够愤怒、够强大吗?能够凭其本身就能把斯图亚特王朝推翻吗?答案八成是否定的,尽管毫无疑问,王朝的尊严与权威会受到惩罚和伤害。再试问,苏格兰加尔文教徒与英格兰清教徒联合起来(二者都认为国王与臣民有约在先),能不能把斯图亚特君主拉下马?答案就是肯定的了。1639年,在贝里克,查理一世和苏格兰加尔文宗圣约派(Covenanter)谈判,要终止第一次主教战争(Bishops’War),沃里斯顿(Wariston)的阿奇博尔德·约翰斯顿(Archibald Johnston)个性急躁好斗,频频打断国王的话,又出言不逊,一向矜持的查理,极不习惯这种粗鲁无礼,不得不命令约翰斯顿这个小小的检察长闭嘴。在谈判结束前,苏格兰人给了查理·斯图亚特更恶劣的侮辱。试问,一次爱尔兰天主教暴乱能产生这样的结果吗?假如忽然揭露出英格兰国王原来不是爱尔兰守护人,而是爱尔兰教会和国家的破坏者,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肯定的,那就是爱尔兰天主教暴乱同样会造成这样的情况。假如詹姆士是荷兰人或日耳曼人(后来的国王们即是),对苏格兰没有那么强烈深切的感情,还会有内战吗?

但是,詹姆士就是苏格兰的国王,这麻烦就大了。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在快40岁的时候,成了大不列颠的詹姆士一世。多年来,他不得不忍受坚硬冰冷的石头沙发,终于得到了一床温暖舒适的羽绒被褥,他必定打心眼儿里感激不尽。作为苏格兰国王,石头沙发给了他痛苦漫长的教育。他母亲玛丽·斯图亚特的榜样危险而令人厌恶。废黜她的加尔文宗贵族对她记忆犹新,他们就要确保以严格的加尔文宗教义教育她还在襁褓中的儿子。1570年,他们将詹姆士委托给可怕的乔治·布坎南(George Buchanan)监护,相比之下,约翰·诺克斯(John Knox)的严词苛责都变成了春风化雨。有个故事最能说明布坎南对王权持有略显不礼貌的态度:马尔伯爵夫人(Countess of Mar)抗议他粗暴地对待这个王子,他回答说:“夫人,我刚刚鞭打了他的屁股,如果愿意,您可以亲吻它。”大家都不抱幻想,布坎南可不是什么亲谁屁股的人,他的个性正好相反。他关于君主制的观点,都毫无隐晦地写在《论苏格兰王权的对话》[ De juri regni apud Scotos (1579), A Dialogue Concerning the Rights of the Crown in Scotland ]一书里。该书论证了废黜詹姆士母亲的正当性,即国王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如果他们没有履行与自己子民签订的契约,人民就有权推翻他们。自然,按照这种反抗理论,苏格兰人和王权分立,王权若干预教会事务,也会被推翻。苏格兰长老会(Presbyterian)对任何王权统治形式都怀有敌意,它自己就是国教,有单一的、统一的教条,但是由各个群体的代表组成的最高宗教裁判会议(general assembly)却要监管这个教条。

但是不管怎么着,詹姆士·斯图亚特毕竟是他妈妈的儿子,他可不想一辈子给长老会当门口的擦脚垫。他用辩论术铺平自己通向王权的道路,而不是像玛丽那样冒险。他的智力和学习品位早就崭露头角,他采取的技巧和伊丽莎白差不多:狡猾、实用主义,还有灵活性。1587年他成年后,开始恢复国王的权威,凌驾于长老会的最高宗教裁判会议(用来统治苏格兰人,于天主教女王在位时创立)和永远好争斗的贵族之上。他手里没有任何常备军队,因此只能争取做所罗门式(Solomonic)智慧的裁决者——詹姆士懂得如何通过带有浓重象征意味的姿态使自己的权威发挥作用。为了庆祝他的成年礼,他设法在爱丁堡的市场十字广场(Market Cross)给苏格兰著名的互为死对头的贵族提供自由娱乐。当他们喝得醉醺醺后,詹姆士叫他们手挽手地沿着高街(High Street)走向王室住处荷里路德宫——有时候议会在这里碰头。他们像羊羔一样乖乖地去了,穿着相当正式的服装。国王鼓励他们这么穿着去议会开会的。他也懂得分裂与团结都会对他有利。他对苏格兰人略微做了些让步,就成功地使他的敌人长老会分成了两派:一派愿意为其所用,另一派是死硬加尔文宗,如安德鲁·梅尔维尔(Andrew Melville)。后者认为任何国王对苏格兰人的干预都是专横而令人憎恶的。在苏格兰人当中赢得“王党”的支援,加强了自己的力量后,詹姆士开始进一步行动,比如,规定最高宗教裁判会议的开会时间。他彻底改造主教制度,使它比英格兰类似的制度看起来没有那么浮夸,然后不管怎么说在5年时间里,詹姆士重新在苏格兰人当中引入主教。1591年,他感到羽翼丰满了,就铸造金币,上面刻写希伯来文,意指金币的缔造者“你是我唯一敬畏的”(Thee Alone Do I Fear)——这着棋走得急了一点儿,因为第二年,梅尔维尔就让苏格兰议会废止了主教制,詹姆士被迫同意。詹姆士总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没有保障,尽管他查禁了布坎南的书。这个老挥鞭者一直是他这个学生君主的噩梦,迟至1622年,他还曾出现在詹姆士的梦中,警告“他将坠入冰中,然后又被火烧”,还有“他要不断地承受痛苦,不久就会死去”。不仅布坎南,还有鲁斯温家族(the Ruthvens)也是他的梦魇:当他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正是鲁斯温家的人用手枪顶着他;1582年,另一个鲁斯温家的后人把他扣为人质;1600年,又是这家的高里伯爵(Earl of Gowrie)绑架了他,再一次威胁到他的生命。无怪乎詹姆士一直到老都活得草木皆兵。

对于那些以制作不列颠君主——血腥雷霆的亨利八世、童贞荣光伊丽莎白一世及其他——小肖像为营生的人来说,詹姆士一世注定是个看起来拥有令人困惑的性格组合的人,这些性格简直是无法在同一人身上兼容并存:嗜好打猎,精通学术,追究加尔文宗教义和追逐牡鹿一样起劲儿;喜欢大摆酒宴,在冗长的假面剧上演的时候,用一口浓重的苏格兰腔高声嚷嚷着要看清跳舞者,特别是他的王后丹麦的安妮(Anne of Denmark),也是最喜欢在假面剧中表演的;他又是个口若悬河怒吼狂啸的辩论者,常常引经据典地攻击布道者和议会人员。但是詹姆士性格(还不是他的性取向)里最大的特点是拒绝疏忽慢待等级制。不管喝醉了还是头脑冷静的时候,说他深沉或肤浅也好,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也好,没有任何其他君主像他那样,如此频繁地感到有必要从理论上强化君权,然后诉诸笔墨。人常说詹姆士“他真心地渴求探讨学问”,出版了不下10种专著,论述他认为重要的各种事,包括抨击巫术和烟草的罪恶。其中两本,《君王天赋之权》 [ Basilikon Doron (the Prince’s Gift)写于1598年,到1599年才出版,是写给儿子亨利的。书里援引大量例子,如查理五世给菲利普二世如何行使王权的忠告]和《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则》 ( 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 ,1598年出版),就是在他到英格兰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出版的。至少直到尝试阅读的时候(因为无论哪一本,虽然简明扼要,但都算不上引人入胜),他的新臣民们一定是热切地盼望,想看看詹姆士的书有没有揭示他们这个新国王的性格,因此在他继位后的短短几个月里,他的书就卖掉了13 000 ~ 16 000册。

如果说这两本书都被当成是王室对子民的命令理论,要他们开始屈膝膜拜,这是误解了它们。当然,詹姆士不顾大家的感受,直言不讳地说自己的权威基于上帝旨意,反过来君主也只需对上帝这个最高裁判负责,这无疑是事实。“君权神授,因此,一切裁决已被剥夺。”后来成了他的名言,诸如此类的话是他精心设计用来和议会过不去的。他想要说服那些要维护普通法、认为只有普通法才具有最崇高地位的斗士,比如埃德温·桑兹爵士(Sir Edwin Sandys)、尼古拉斯·福勒(Nicolas Fuller)、爱德华·柯克爵士(Sir Edward Coke)。他们认为詹姆士已受到欧洲大陆王权专横风气的感染,现在需要速成课程来纠正他,告诉他英格兰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柯克与那些和他想法接近的人相信“英格兰的古老宪政”,虽然其起源已在远古的时间迷雾里消失(类似的还有其他基本习俗,如成年年龄和陪审团规模),但到盎格鲁–撒克逊七王国时即已牢固定型,它蕴含在普通法里,后者在时间上早于,也优先于任何个人王权。在英格兰,最高主权是且一直是不可分割的“王在议会”(king-in-parliament)。粗暴征服,比如像詹姆士这样抢夺英格兰大权,也许可以一时将“王在议会”这个概念踢到一边,但英格兰人骨子里的“古老宪政”已在习俗里保留了基因,只等时机合适,就会浮出水面,比如《大宪章》的制定。让詹姆士回顾“记忆”(据说国王自己的记忆笨拙),自然于事无补,尤其他是一个浸淫在苏格兰罗马化法律传统里长大的人,这个传统与英格兰传统颇为不同,相距甚远。还有,詹姆士论述苏格兰的王权时,就已轻巧地应付了议会优先于王位的传说:“议会……不是在王权出现(就像很多人愚蠢地认为的那样)之前就有的,而是在王权设立很久之后才发明的。”以上种种在此时还没有成为严重问题,因为詹姆士在《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则》里也痛苦地承认君主制起源的问题与如何统治一个“稳固的”国家几乎毫无干系。这么说的时候,他已指明这个国家只是当时的苏格兰与英格兰。就他个人而言,这一点也没什么矛盾,他坚持对自己有约束性的职责:首先而且优先是对上帝负责,那是他的唯一上司;同时接受生活中的现实,即“混合的”、均衡的君主制。在这个体制里,有些政府事务属于国王特权,但其他很多事务不是。如果无视国家的“基本法律”,就是跨越了合法王权与暴君的分界线,那将是冒犯而非尊重与上帝订立的契约。当负责任的王室政府自贬为专横暴政时,国王即已经侵犯了他与上帝以及与自己臣民所订立的契约。尽管“国王受上帝恩宠,超越所有其他普通人的地位和等级之上……他的座次越是高出普通人,他对自己缔造者的责任就越大……越是最高宝座,越难安坐”。

如果认为詹姆士到英格兰来时,丝毫不想在国王、贵族、高级教士还有平民院之间保持平衡,这样的看法是误导。他刚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人不停地向他吹嘘平民院是英格兰政体里特别的天才发明。然而,他要维护自己的“王权和至高无上的特权”,反对任何来自平民院或真实或假想的冒犯,这个决心也是再明白不过的。这个时候只有极少数统治阶层人士,能够意识到这个外来暴君将要把英格兰的自由践踏在脚下。英格兰人普遍接受的基本真理是:政治社会秩序是英格兰和平不可或缺的条件,国王及其大臣的职责就是提供这一条件。看着英格兰的财富和权力放在黄金盘子上被双手奉送给喀勒多尼亚来的海盗,英格兰人心里真不是滋味。詹姆士呢,倒真的是内心挣扎着才保留了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声名显赫的国王私人枢密院(Privy Council),其中包括:打败无敌舰队的功臣、埃芬厄姆的海军大臣霍华德伯爵(Lord High Admiral Howard of Effingham);特别不可或缺的是驼背小个子国务大臣罗伯特·塞西尔,国王还提升后者为索尔兹伯里(Salisbury)伯爵。尽管有6个苏格兰人被任命为私人顾问,可只有两位——乔治·赫姆爵士[Sir George Home,不久成了邓巴伯爵(Earl of Dunbar)]和金洛斯伯爵(Lord Kinloss)职位稍高。但是,因为国王重用苏格兰朋友兼童年伙伴,如勒诺克斯公爵(Duke of Lennox)和马尔伯爵(Earl of Mar,他更对后者大肆赏赐金钱与豪奢礼品),把他们加入了国王私人枢密院,这使它的班底更偏私人家臣。如此一来,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当然是,要接近国王只能通过这些苏格兰廷臣,尤其是宫廷卫队长托马斯·厄斯金爵士(Sir Thomas Erskine)。不止一个愤怒的英格兰求见者抱怨,很“讨厌”必须在厄斯金眼皮底下坐很长时间,才等得到国王接见。威尼斯大使报告,1603年5月,“没有英格兰人(不论他什么等级)能不受召见就进入接见室(Presence Chamber),与此同时,苏格兰伯爵们却可以自由进入”。这么说有点儿夸大,但无疑是大家的共同印象。

英格兰人有恐苏格兰病,反应激烈在所难免,虽然《麦克白》( Macbeth ,1605—1606)的结尾歪曲了苏格兰历史,却更好地暗示了马尔科姆·坎莫尔(Malcolm Canmore)只是通过英格兰人的帮助才赢得王位。琼生的舞台剧《东向而锄》[ Eastward hoe (1605),因为写了这个剧本,他与他的两个合作者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和约翰·马斯顿(John Marston)在伦敦塔里待了些日子)],讲的就是苏格兰的穷贵族依靠英格兰人不劳而获。1612年有一桩轰动一时的案件,苏格兰桑克尔伯爵(Lord Sanquhar)出钱买通两个杀手,射杀了数年前曾在一次意外中失手弄瞎了自己一只眼睛的英格兰剑术大师;桑克尔作为普通刑事犯定罪绞死后,伦敦街头流传着尖刻的打油诗,大肆渲染恐苏格兰病:

他们讨去我们的土地和财物,还要我们的命;

他们鞭打我们的老爷,还睡了老爷的老婆;

他们压榨我们的绅士,对我们的议员(Benchers)呼来喝去;

他们捅了我们的巡佐,枪杀了我们的剑术师;

傲慢的苏格兰佬快住手,快这样放过我们;

要不然看我们如何让你和来的时候一样穷得叮当响。

克罗伊登(Croydon)赛马场上,苏格兰与英格兰贵族时常爆发打斗;在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一个叫马克斯韦尔(Maxwell)的苏格兰人,把一个英格兰人的耳环连同他大半个耳朵拽了下来,差一点儿引起暴乱。一时间,伦敦的苏格兰人小心地窝在霍尔本(Holborn)与查令十字街(Charing Cross)的小圈子附近,尤其注意避开剧院旁边的后巷,那里的人“横冲直撞”,擅长粗暴地对待苏格兰人,突袭苏格兰人,名声好一点儿的剧场里同样充满恶狠狠的敌意。尽管弗朗西斯·培根竭力鼓动,可国王正式缔结联合的宏伟计划却还是淹没在了英格兰议会的抗议风暴里。议员们反对用“不列颠”取代英格兰国籍,说那将是英格兰法律和古老宪政的末日,会使外国人把去外国的英格兰人和本土英格兰人混为一谈,贫穷的、不干净的、贪婪的移民(常见的侮辱说法是“臭烘烘的”“肮脏的”)会成群涌入英格兰。到1607年,联合协议(union treaty)已经死过千百遍,但詹姆士继续风雅地自称“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之王”(King of Great Britain, France and Ireland),尽管他对这挫败感到迷惑、恼怒,但还是命令(花公众费用)制作新的“帝国王冠”(Imperial Diadem and Crown),上面镶嵌着蓝宝石、钻石和红宝石。

那么另外一方又怎么看待这个未遂联合?詹姆士在苏格兰发布通告禁止反英格兰的歌谣、诗歌与宣传册子,说明感到被冒犯的苏格兰人在索取无度的同时,也大肆诋毁英格兰。但是,且慢说受伤的感情,苏格兰——或者,毋宁说,低地、信奉新教的苏格兰部分——对詹姆士的“二重奏政府”,应该没什么理由感到自己受了冷遇,只要国王能让他们保持自己的宗教独立性不受威胁。在最后这个关键领域,国王按照自己的习惯,等到他的代理总督[邓巴、邓弗姆林(Dunfermline)两伯爵]向大部分苏格兰贵族充分说明合作的好处后,才缓慢而精明地推进。等到支持他的大本营稳固了,国王觉得羽翼够丰满了,就更直接地对最难啃的骨头长老会下手。在1610年恢复主教制之际,从1607年起就被关在伦敦塔里的安德鲁·梅尔维尔提出强烈抗议,终于在1611年被流放了。1618年在珀思(Perth),最高宗教裁判会议同意(还是经过了一些非常激烈的争辩)执行主教制,但随即又把它当作天主教偶像崇拜与圣餐时下跪、庆祝五个神圣节日、圣事管理一并给革除了。

在珀思,詹姆士侥幸地拿到了《五教规》( Five Articles ),这是他的典型做法,他没有特别施加很大压力,因为对爱丁堡、珀思或斯特林来说,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合一,带给苏格兰的好处已使得成本开支账本上收益明显。一到边界治安专项治理开始严厉执行(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双轨齐下)的时候,抓捕、定罪、吊死盘踞在边界的盗贼土匪后,跨境贸易开启,渔民、赶牛人、织布者都有利可图。英格兰的免税麦芽酒在苏格兰大卖,逼得爱丁堡麦芽酒行会只能降低本地酒的价格,才有竞争力。在苏格兰有些地方,尤其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如中洛锡安(Midlothian)与法夫,受够了彼此仇恨的贵族们的胡作非为,小地主们、议员、律师——所有这些人,此时对天高而皇帝不远的政府几乎没啥可抱怨的。而对大贵族们,詹姆士则尽快奉上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的土地——他们已学会得了便宜要卖乖。

然而,苏格兰的低地并不能代表整个苏格兰,自有书写历史以来(从塔西佗开始),大家就注意到,以福斯湾与泰河为分界,苏格兰南北即低地与高地之间区别明显,习俗、语言、信仰、耕作及一切重要的事,两边人可以说天差地别。詹姆士自己又给大陆上的高地人加了个区分,认为他们“大部分未开化,但是稍微显示出了一些文明迹象”,而到了赫布里底群岛那里的原住民,就是“纯粹野蛮人,没一丁点儿开化”。不论野蛮人自己要不要接受神圣文明的福佑,很明显得把他们连根拔起、赶走,如果有必要,就全杀光。他们当中最糟糕的是原住民宗族头领,诸侯及其官员们也没好到哪里去,与盗贼土匪差不多。西部的麦格雷戈家族(MacGregors),还有爱尔兰的盖尔人酋长,如康·奥尼尔(Con O’Neill)继续冥顽不化,领着他们的手下铤而走险,干非法的抢劫勾当。詹姆士还没到英格兰之前,已开始对西部岛屿进行殖民计划,包括出租土地给想要“发展的”低地贵族,这样做既能平定地方又有收入,一举两得。如果有必要,迁走当地人,用更驯良的移民取代他们。当这些计划失效,无法消除当地抵抗的时候,就抡起大棒伺候:1608年,詹姆士从爱尔兰招募英格兰人军队组成泛不列颠无敌舰队,在路易斯(Lewis)和琴泰半岛(Kintyre),给那些不听话的原住民一个他们永远不会忘记的教训。后来威廉三世与汉诺威王朝(Hanoverian)对高地人与岛民实行的残酷镇压——包括禁止格子呢和盖尔语——都是苏格兰詹姆士六世开的先例,至少理论上是。

值得称道的是,詹姆士的苏格兰大臣们并不认可惩罚性地残杀岛民,因为他们懂得那样做将带来覆灭,代价太高而收效甚微,还会永远地疏离当地人,从而使西班牙人与法兰西人有机可乘。与此同时,他们改变策略,要求高地贵族首领来开会。会议放在船上开,明着说是听取布道,然后把他们扣押在马尔(Mull)岛上,直到高地人脑子转过弯来,识时务地低头。制定并首次启用了《伊科姆吉尔法令》( Statutes of Icolmkill ),通过它“曲线救帝国”。这个阴招后来不列颠人玩了很多次(从南印度到尼日利亚北部)。不是采用罗马征服那样直接派驻地方总督,而是迫使当地部落首领和大头领与地方分权制的政府系统合作,让他们负责自己部落的治安和税收,报酬是给予土地与身份地位。取得合作后,他们就唯大公显贵们马首是瞻地组织起来——坎贝尔家族、麦肯锡家族(Mackenzies)、戈登家族(Gordons)等,自会料理那个偌大地界。后来的赤道大不列颠帝国案例只是萧规曹随。交易涵盖表面承诺直到道德教化:限制酒精饮料,压制家族世仇报复,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也为其母国利益将当地人的孩子送到大陆的都市,在那里孩子们集中接受再教育。不列颠帝国实验室选在赫布里底群岛,后来扩大到整个苏格兰。

既然高地和岛屿当时已经实现自治,詹姆士原来要把贫穷而胆大的新教徒农民从人口密度过大的低地,移到山区“未开化”天主教中的宏图,这时就需要重新考虑了。解决方案是瞪大眼睛向隔着北海海峡的爱尔兰看过去,在爱尔兰北部和东部已经有一些苏格兰人,但是在反叛贵族,如蒂龙伯爵休·奥尼尔(Earl of Tyrone Hugh O’Neill)、泰康奈伯爵罗里·奥唐纳(Earl of Tyrconnel Rory O’Donnell)二人于1607年逃亡罗马后,他们广大的领地被国王没收,这样突然之间詹姆士和他的政府就可以玩一把“不列颠皇帝牌”了。

到1641年,将近10万苏格兰人、威尔士人、英格兰人被“移植”到爱尔兰阿尔斯特(Ulster)9个郡的绝大部分(其中6个就组成了现在的北爱尔兰)地方,不过也有大量移民同时去了蒙斯特(最初是在16世纪80年代“移植”的)。大概除了西班牙人移民墨西哥之外,17世纪爱尔兰的移民,是迄今为止单个欧洲国家最大规模的帝国居民迁徙,它使得通过大西洋跳板到达北美的“迁徙”都相形见绌。当然对卡姆登之辈来说,爱尔兰(Hibernia,拉丁文)充其量也不过是“不列颠的西边外围”。因为1541年的一个法令,爱尔兰的政体已经从一个伯爵领地提升为王国,其统治者拥有国王之“名义、排场、头衔及荣誉”,还有“王室的”全部特权。事实上,爱尔兰王位是“与英格兰王位联合并交织在一起的”。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还曾经有过雄心勃勃的计划:驻法兰西大使兼女王私人顾问托马斯·史密斯爵士(Sir Thomas Smith)等提出超大规模的移民、定居,以便对爱尔兰岛实行宗教新教化(Protestantize)和开化。这些人想象(和所有王室白日梦想家想的差不多),爱尔兰的土地要么抛荒着,可以白捡便宜;要不就是那里的人都是话也说不清的野蛮人,一旦受过教化,就不会再懒惰、迷信、犯罪,将迫不及待地接受(开始时有必要稍许动用点儿卑劣的手段)都市文化的福祉。但实际上,爱尔兰当然既不荒芜也并非纯粹是说盖尔语的农民与做偷牛贼起家的老爷们。在伦斯特,居住的是“老英格兰人”即原盎格鲁诺曼底定居者的后裔。安茹王朝的时候,他们跟随理查德·德·卡莱尔(即“硬弓”)而来,大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几个世纪下来,原来界限分明的盖尔人原住民和英格兰入侵者已经模糊不清,很多人通婚,共享领地。尤其在东南部,尽管很多老英格兰人还是自认为忠于王室,可是他们和原住民盖尔人共享一些基本事业——他们信仰共同的宗教,都仇恨此时英格兰大规模移民的威胁。

但这两个族群都失败了,没人理睬他们——詹姆士对待盖尔人比老英格兰人更加凶狠残暴。詹姆士一世派到爱尔兰的诗人兼大法官约翰·戴维斯爵士(Sir John Davies),谈到谋杀当地人时口齿伶俐,说他们“简直不比食人魔更好”。戴斯蒙德伯爵(Earl of Desmond)在蒙斯特被查抄的领地分给了35个英格兰地主,份额蛮大的,每份有4 000—12 000英亩(1英亩约合6亩)。阿尔斯特要小一些,打包分成更小的份额——1 000—2 000英亩——给了“承办人”和前军人“跟班”。这两类人得到土地战利品后喜出望外,作为回报,他们签约同意为爱尔兰的新教教会事业出钱,也掏钱办学校、学院。只有这样,才能把改革派宗教(Reformed religion,即新教)植根深入,不至于让偶像崇拜派(Papist,即天主教)把推广新教给毁了。在另一桩特殊交易里,德里(Derry)被交给伦敦城来的团伙,这个古城才有了现在“伦敦德里”(Londonderry)这个带前缀的地名。詹姆士用完没收、查抄来的土地后,并未停止剥夺,他从所有爱尔兰地主那里巧取豪夺,要他们根据英格兰法律的严格标准,提供土地所有权凭证——这简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这些领地已经流传了很多世代。当然,詹姆士就是冲着这个来的。韦克斯福德(Wexford)、朗福德(Longford)、沃特福德(Waterford)和卡洛(Carlow)的大片土地,就是通过这个途径从爱尔兰人手里转为殖民者所有。

国王觉得整个大项目空前成功,只是有点儿遗憾它生根比较慢。他的承办人在撵走爱尔兰人时如果有意无意中不是特别凶狠,国王就威胁说要收回土地,除非他们又快又狠地赶走当地人。到1620年,大批贫穷农民从人口密度过大、狂热的加尔文教徒所在地苏格兰东南部迁来,这里真是需要他们全身心投入挑战。詹姆士给苏格兰阿伯康伯爵詹姆士·汉密尔顿(James Hamilton,Earl of Abercorn)等人找到了用武之地,也让他们发了大财,那么他也就能指望他们忠心耿耿地效犬马之劳。詹姆士和这些殖民者一样,无疑也相信殖民本质上是挽救了爱尔兰的社会和道德:自由游荡的爱尔兰牛羊群在冬天被圈进围栏,制造了大量土肥,这样能改善贫瘠的爱尔兰土地,牛奶产量也将成倍提高;根据市场需要种植麦子,这样与时俱进的农民就可以住进带玻璃窗户和木头地板的石头房子。这幅绝妙的旷野和丘陵风景将被神奇地复制到蒂龙与弗马纳(Fermanagh),堪称礼仪保育院的城镇就会成长、壮大,能用唯一可靠的语言——英语,识文断字就会如野火一样蓬勃发展,而原住民说话听起来像大舌头般模糊含混就该退到爱尔兰深处,一个新爱尔兰呼之欲出。

公平地说,应该指出并非所有老英格兰人甚至爱尔兰盖尔人都齐心一致地敌视新来者及其带来的新发明,这是爱国主义者需要理解的历史。正如老英格兰人与盖尔人的文化在几个世纪混合后已经水乳交融一样,在都柏林与德里那样的城市里,新来者和本地人分享各种商业、法律和社会利益,都柏林的三一学院变成了非常活跃的学术中心。但是,不管如何,从一开始,殖民就被弄得走形了,尤其在阿尔斯特,因为这里是不列颠对峙罗马与马德里的敏感前线,其特点是防御,这让当地人焦躁不安。殖民者也许带来了石头房子,但他们墙外、篱笆外的乡村极其抵触新教主义;反过来,这也总是让殖民者感到不安全,他们就永远保持着警惕,提防着万一天主教徒邀请西班牙人过来,将爱尔兰变成下一个不列颠宗教战争的主战场。詹姆士时代的种子在爱尔兰是撒下去了,但是它们并没有如詹姆士时代的不列颠发明者所希望的那样获得收成。

但是,假如不列颠音乐的和声里有强大杂音的话,白厅(White Hall)里的人是永远也听不到的。1630年詹姆斯的儿子查理委托鲁本斯作画。此画将詹姆士的美德比作不列颠所罗门一般,到1634年,即詹姆士死后9年才完成。巨画装饰在伊尼戈·琼斯(Inigo Jones)仿帕拉迪奥富丽堂皇的新宴会厅的天花板上,不管怎么看,它们都是詹姆士时期美好愿望的完美画幅:画面竭力鼓吹王室的善良意愿,和平与富足紧紧拥抱,新奥古斯都引领着智慧女神,迅速地驱走战神。考虑到已经发生的事(以及后来推翻查理王位的事),最靠近门口的那幅油画显得最乐观——此画又一次地引用了所罗门最有名的故事,来比喻新不列颠的重生:全能智慧的君王所罗门躬身前倾,对两个争夺儿子的母亲说出裁决。但一分为二的建议不太切合当时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的情绪,传递的信息也不对头。与所罗门故事情节不同的是,詹姆士本人就是仁慈的体现,而两妇人不言而喻就是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鲁本斯画笔下的大胖小子就是不列颠。

对新朝廷寄予如此之高的期望,朝野上下如此兴奋可不仅仅是斯图亚特宫廷的幻觉。沃里克郡阿伯里(Arbury)的约翰·纽迪吉特(John Newdigate)是国王那本《君王天赋之权》的几千个读者之一,他在自己的绅士庄园里提笔给国王本人写信——“我亲爱的国王”——表达自己的喜悦心情,英格兰现在有了一个所罗门君王,臣民们都和示巴(Sheba)女王一样,眼巴巴地要亲眼见证国王的智慧和伟大的全套方略。但是,纽迪吉特写到他要谈的问题时,语气就热切起来,他说国王怕是有很多紧急事务要改革,比如:男穿女装,这令人恶心;绅士们整天忙于在伦敦打官司,花费昂贵,简直要被生吞活剥了,而他们的领地在荒芜腐朽,租户民不聊生;可恶的寄生虫们从国王手里买到垄断经营权,转而用来榨取毫无防备的人;本郡为外国战争上缴的税收,沉重得难以负担……纽迪吉特没有要国王诏告和立法,而是要詹姆士改革:清除整个王国的污秽,不单单是王宫本身。“我恳请陛下能……帮助大家改革,以便符合你想要浇铸的模子。”他乐观地写道,然又加了一句,生怕詹姆士会懈怠,“因为所罗门的一切智慧与好开端,到用得着坚忍不拔的时候都不见了,和平的福祉反而带给他罪孽”。

尽管以后他们会非常失望,可开头的时候,乡绅们和纽迪吉特一样对新朝廷都满怀希望,另一位正直的绅士赫里福德郡布兰普敦·布莱恩(Brampton Bryan of Herefordshire)的罗伯特·哈雷(Robert Harley),此时很高兴能被国王封为骑士[而且是巴斯骑士(Knight of the Bath)],这是由国王主持加封礼的荣誉,一起受封的共有62人。哈雷后来成了议会斗士,又幸存下来进入克伦威尔时期的共和国(the Commonwealth)。哈雷和纽迪吉特那样的人压根儿没想到,虽然詹姆士自己承认清教徒的人数很少,但是他心里非常鄙视他们。相比之下,詹姆士更同情福音派(Evangelical),哪怕他嘴里说他们“在上帝的桌子旁和基督一起坐着,的确像个跟包”。哈雷和纽迪吉特那样的人,看着这个一本正经的苏格兰人在苏格兰的作为,心想詹姆士定会把苏格兰的长处带来英格兰,而事实上国王正为能摆脱它而欣喜若狂。“清教徒”是他辱骂“头脑发热的”基督徒的用词,但是在所有因持不同信仰而折磨斯图亚特朝廷的人当中,有一些人执拗地认为教会改革还不到位——爱德华六世的神圣福音派事业被他姐姐玛丽一世耽搁了半个多世纪,这些人与满足于维护英格兰国教会(Anglican)现状的人,他们之间的分野可能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们双方期待的国家功能性质和观念水火不容。狂热的福音派传道者最反感的是:洗礼用十字架,以戒指表示婚姻神圣,神职人员穿白色法衣。这些也许看起来太鸡毛蒜皮(而且,让他们恼火的是这些被詹姆士定义为无关宏旨或“不感兴趣”的东西,还要在国王的权限里等着由詹姆士来判定它们是否合适、要不要保留或去除),但对这些狂热信徒来说,它们就是可恶的天主教偶像崇拜圣物,必欲去之而后快,国王却并不太理会他们的要求,而一味提倡虔敬布道与说教。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詹姆士与不满的改革派进行完这场扩大化的理论探讨之后,唯一幸存并且流传下来的就是那本漂亮到不朽的《圣经》,偏偏就顶着詹姆士的名字(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 )。如果一个教会分化到细碎的原子级别,只剩下无数忘我地研读经文的读者,或者信徒们都是那些关起门来过着隐士般道德高尚同时自我封闭生活的家庭成员,那么詹姆士和他宠信的大臣们,如乔治·阿博特(George Abbot)或兰斯洛特·安德鲁(Lancelot Andrews)认为这是一盘散沙,会完全破坏教会与民族的团结。加尔文教派不管是从前还是以后都一样,他们一直认为世界非黑即白,无非就是亲基督的或敌基督的,他们申诉道,“团结”说好听点儿是空虚的幻想,说难听点儿是故意设圈套,诱骗无知者和有罪者随便加入宗教团体。不是一切都很明白,万能的上帝已经对“联合”没有兴趣了吗?就像加尔文和圣徒保罗两人深刻理解的,上帝已发布命令,人类已无可救药地分成浑蛋和值得拯救的,或者像多切斯特(Dorchester)圣三一教堂(Holy Trinity Church)的教区长约翰·怀特(John White)直截了当地说,据其教区里一个吓得不敢相信的成员记载:“基督可不是什么全世界的救世主,他只拯救被推举和被他选中的人。”他们认为詹姆士拒绝更“彻底地”改革是无原则的软骨头,而事实上这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1604年,詹姆士在特地为考量这些事务而召集的汉普顿宫廷会议(Hampton Court conference)上,花了很大力气阐述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坚持典礼、圣事与教会的“仪式”并非只是某种折中路线,也否认是因为心有余而力不足才将自己放在天主教教义与清教主义之间。他说它蕴含着他积极的愿望,希望在教会的大营帐里容纳基督教徒——吸引忠实的清教徒和同样忠实的天主教徒,剔除他们比较极端的因素,并提供有罪者仍然可以通过勤奋工作和遵守教规得到拯救的可能性(不是必然性)。还有,詹姆士也非常认真地对待等级和秩序,而且,他认为教会等级制就已经包含着秩序,在这个秩序里打头的就是他自己这个跨世俗与精神两界的君王,紧随其后的是大主教、主教。在位期间,不论在苏格兰还是英格兰,詹姆士都没有动摇过(与亨利八世或伊丽莎白一世不同)这个信念:王室权威与主教制结合是对付罗马的最好利器。而且他把这个观念传给了儿子,只是,到了查理那里,恰恰就是这点最后酿成了大祸。

所有这一切想法对福音派来说都是不可理喻的,因为他们认为最纯正的罗马天主教的真谛就是不追究命定天数,就是暗示说任何善事都可能起一点儿作用,并且令救赎改观。实际上,很多天主教徒也误解了这个观点(而且为之欣喜),以为它曲折地表示国王要回归旧的罗马天主教的愿望。1604年詹姆士一世与西班牙和解,流言四起,说国王要改宗,英格兰要回归罗马教廷属下看起来就要奇迹般地实现。王后丹麦的安妮已皈依天主教的事实,更助长了这个期望。当然,假如他们读过詹姆士一世对自己洗礼过程的动人描述,他们也许更会捕风捉影:他有改宗的潜在可能。“我是由一个教皇任命的大主教(Popish Archbishop)给施洗的,(其母玛丽)发话,为了要容忍用口水……就遵守了这个腌臜愚蠢的戏法……而她的原话是‘她不愿意一个得过天花的神父朝她孩子嘴里吐唾沫。’”和他母亲一样(但他是站在别的立场上来忏悔),詹姆士没觉得王后个人不能信仰与国教不同的宗教,但是他绝不考虑自己这样做,他可不要弄点儿别的,他还是继续做他的新教徒。忠实的天主教徒也许对詹姆士的真实立场一无所知,那些人如托马斯·特雷瑟姆爵士此时已出狱,重新开始侍弄他的北安普顿郡大屋利夫登纽比尔德,那是原先设计来象征他的信仰的。这时候爵士认为他们受迫害与因为不服从(英格兰国教)而被剥夺一切的日子是终于到头了,这是可以理解的。

不久托马斯·特雷瑟姆爵士等人就明白自己错得一塌糊涂。罗伯特·塞西尔和大主教理查德·班克罗夫特(Richard Bancroft)可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时机,他们俩热情地实行詹姆士的政治体制,加紧镇压不服从英格兰国教的人和秘密耶稣会会士,建立了一套自动预报天主教阴谋(Predictions of Plots)的体系。因此天主教这边痛切地感到自己是彻底地上当受骗了,才产生了要消灭国王和他的异教徒大臣的阴谋。乔治·布坎南的加尔文宗训导是:国王并不神圣,抵抗他具有合法性;这个思想到了天主教徒们那里就是耶稣会胡安·德·玛丽安娜(Juán de Mariana) 的教条,即反抗异教徒君主的暴政也是合法的。这么一来两下里真是半斤八两。这种免罪说使天主教阴谋家与暗杀刺客热情高涨,充满乐观。1604年,甚至早在火药阴谋者们策划他们的政变前,起码就有两起暴动的阴谋被揭露。一个(真正的天才)计划是劫持国王,扣押他当人质,直到议会同意在英格兰容忍天主教教义。这个计划由罗伯特·凯茨比(Robert Catesby)、特雷瑟姆的儿子弗朗西斯、埃弗罗德·迪格比爵士(Sir Everard Digby)、托马斯·珀西(Thomas Percy)、托马斯·温特(Thomas Winter),以及吉多·福克斯(Guido Fawkes)筹划。福克斯曾在荷兰的西班牙军队里干过,受到一个耶稣会神父托马斯·加内特(Thomas Garnet)的祝福。他们的阴谋最富戏剧性,想出的点子居然是这样的:不单是在本季议会开始当天炸毁议会,连同国王、太子亨利,甚至可能四岁的小王子查理也一起干掉,但要把他们的姐妹伊丽莎白推上王位。因为他们觉得她受她母亲信天主教的王后安妮的影响最大,最起码也会更能容忍他们。看起来早在蒙蒂格尔勋爵(Lord Monteagle)接到匿名信(很可能来自蒙蒂格尔夫人的兄弟),告诫他不要在1605年11月5日去参加议会开幕式之前,罗伯特·塞西尔的情报网就已察觉了这个阴谋。当局对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房屋下面的地窖进行了搜查,这里的承租人即阴谋者之一托马斯·珀西。福克斯与36桶炸药正好在那里被抓了个现行,那些炸药足以把正在它上面的议会贵族院整个儿炸上天。

这伙人的下场全都非常凄惨也很有名:凯茨比与托马斯·珀西一直被追踪到他们在斯塔福德郡的藏身处,他们在追捕中双双身亡,凯茨比死时手里还拿着一幅圣母图。也有人的尸体被从墓里掘出,割下头,送去放到他们要炸毁的议会大楼角上示众。特雷瑟姆被关进了伦敦塔,临死前做了大量忏悔。他死于非常可怕的尿道感染,痛苦之至,基本上连例行的颈枷都显得多余了。福克斯和其他人很快就被施以绞刑,然后还没咽气呢,就被挖出心脏,对此,围观群众倒是还挺欣赏的。

比阴谋本身更重要的是,它给斯图亚特王朝的前途带来很好的影响。固然詹姆士向来怕受阴谋诡计的刺激(毕竟他的父亲达恩利也是一桩炸药阴谋的牺牲品),但他小心翼翼地不走极端,不因为要反对天主教而暴跳如雷。实际上,他和他的政府还艰难地将福克斯这样的“狂热分子”与真正忠诚的天主教徒如老特雷瑟姆之辈区分开,还希望他们已经够害怕了,以后能满足于私下里实践自己的信仰。但11月5日成了新教徒最好的神圣节日,新的“英格兰民族的生日”,他们用焰火和钟声欢庆国王得救,也庆贺英格兰宪政结构完整地幸存下来。詹姆士从来没有和英格兰贴得这么近,他差一丁点儿就与上下两院分享恐怖的焚化,这倒让他显得亲议会了。凯茨比、珀西和吉多·福克斯做了詹姆士自己从来也没做成的事:他们让他成了一个很受大众欢迎的英雄。议会宣布火药案叛国罪(Gunpower Treason)那天为一个假日,利用它大做文章,赞颂詹姆士一世是“我们最仁慈的君主……历代君主中最有学识、最虔诚的国王”。

可这并不意味着接下来的20年就是这个蜜月的延续。如果说还有什么的话,那就是在位时间越长,詹姆士和不列颠人彼此的爱意越淡。格洛斯特主教戈德弗雷·古德曼(Godfrey Goodman)等许多同时代人注意到,随着詹姆士时代宫廷里异国情调的奢侈挥霍和飞短流长日益增长,他的光芒开始消退,人们开始戴上玫瑰色眼镜,格外怀念伊丽莎白时代。詹姆士的声望黯淡下来,也并不一定是宪政危机的序曲,因为他在位的22年里,议会总共开会时间才36个月,而且这个断断续续的记录和伊丽莎白任期时相比,也不见得更能引起争议。议会此时还没有自认为是国王政府的“反对派”,也不是政府机构的“伙伴”。议会上下两院的绝大部分成员接受国王的观点,就是他们主要是为英格兰王国的事务提供金钱——议会主要是起这个作用,但是——这是个天大的职责——他们相信历代传承的真理,就是自己肩负责任要给国王提供专业咨询,保证税收不是以伤害人民的“自由”或安全为代价收取的。这就意味着,当国王来向他们伸手要钱时,他们自觉有义务给他递上民怨清单。这抱怨成了个连祷文似的仪式,然后,大家等着国王吹毛求疵,回嘴说这是侵犯了君权,再装模作样一番,比如要弹劾某个无足轻重的国务官员,或表彰一些杰出的民族代表。有时候詹姆士会自动配合这么干,但大部分时候需要众人推他一把。更多时候,他像个面带愠色的少年被拽回家中,要父母救他出债权人的火坑,当他们训斥他不该闯祸时,他咬紧牙关翻着白眼。

然而,詹姆士的财政困难都是他自找苦吃。伊丽莎白是出了名的“铁母鸡”,他却是个无底洞,花钱大手大脚。从继位之初开始,他就给自己的苏格兰伙伴廷臣们大把撒银子,惹得一个议会议员形容财政部是“王室蓄水池,圣上给苏格兰人的慷慨馈赠造成持续、不可修复的漏洞”。詹姆士来自相对贫穷的苏格兰,那里资源有限(只是那样也没能阻止他如滚雪球般地借债);到了英格兰,他更觉得自己进了养肥猪的天堂,土地、特许专营权、职位、珠宝、房屋都一股脑儿地往亲信们身上砸,搞得他们反过来拿国王当金主,当然也是花钱如流水,哪管什么量入为出。整个宫廷文化就是沉浸在消费中。钱的去处可多了:本·琼生和伊尼戈·琼斯搞的盛大假面剧(平均每年1 400英镑),机械装置搭架起来,把人搞得像在空中飞过或者像被海洋吞没;稀奇怪样的服装外面包着红榴石;庞然大物一样假托波斯风的妇女裙子,腰以下波涛滚滚,或者上面露出胸部,只用最通透的上等薄纱细麻布(对正直的大臣们来说,宫里这十分平常的时尚让他们很看不入眼);宴饮豪奢异常,王室与国家关系较紧张的1621年,一次这样的宴会就耗费3 000英镑,动用100名厨师整整8天,做出1 600道菜,包括240只雉鸡。詹姆士时代,宫廷热衷于奢侈,最典型的当数苏格兰伯爵詹姆士·海(James Hay),即后来的卡莱尔伯爵(Earl of Carlisle),发明的所谓新式“预支晚宴”:客人到后,在巨大的桌子前,看着上面摆放的精美食物目瞪口呆,但是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给众人瞧一眼,纯粹挑逗得大家口水直流后,满桌东西直接撤走倒掉,代之以厨房里刚出炉的一模一样的菜肴。

盲目追求靡费、哗众取宠极具传染性。宫廷大圈子(詹姆士将它扩大数倍,包括32个伯爵、19个子爵及56个骑士准男爵)里的任何人,只要想被人正眼瞧的,都得跟风炫耀、极尽渲染之能事,因为这是时尚品位。这个骑在马上马不停蹄地在各家的打猎小屋之间转悠的国王,比伊丽莎白一世更希望人们以富丽堂皇的方式款待他。詹姆士一世在一个廷臣家里待着太舒服了,以至于受不了的主人只好写信给国王的一个随从杰勒先生(Mr Jowler)——因为他在圣上面前能说上话,提请他敦促国王早日离去。不用说,那些伊丽莎白在位最后10年里兴建的“华屋大厦”在詹姆士一世时期搞得更加豪华。不列颠本身太平了,贵族们可以更从容地在欧洲大陆上悠游,走的地方更多,带回来活力四射、矫揉造作的设计,石头贴面、内部嵌板的雕刻繁复精细。詹姆士时代达官显贵的展示场所,比如罗伯特·塞西尔的哈特菲尔德[国王用哈特菲尔德郡的伯爵领地和塞西尔交换来美轮美奂的西奥博尔兹(Theobalds)],威尔特郡彭普洛克伯爵的威尔顿,或者其中最豪奢的令人倒吸一口冷气的是萨福克伯爵位于埃塞克斯郡的奥德利恩德(Audley End,关于它,詹姆士说了那句著名的反手还击式的恭维,“对国王来说太大了,不过也许财政大臣大人用起来刚好合适”)。可以吹嘘的是那里的画廊有足球场那么长,而且,既然此时英格兰玻璃工业已经建成完备体系,巨大的玻璃窗使房间采光充足;即使是屋子里的家具——床、书桌和柜子——都装饰着突出的小丘比特像、斯芬克斯像、方尖碑、微缩庙宇。帷幔要特别扎眼,还得时常更新。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的临产室花了大约1.4万英镑(据当时价值估算)用于装饰,白色绸缎上用金线刺绣外加珍珠点缀。没什么东西会是太过新奇的,只要有趣,特别是让人目不暇接的花园,因为这时又兴起复杂迷宫和复古潮流,修建了许多雕塑、喷泉、洞穴,这就需要专业水力学工程师像德·考斯(de Caus)家族来设计并维护它们。

不消说,这一切所费不赀,很多最雄心勃勃的建造者闹到后来就破产了。天字第一号冤大头就是国王(他花钱是伊丽莎白一世的两倍),前后几任财政大臣绞尽脑汁供他挥霍,他们沿袭老方法加上变出新花样,还是不够詹姆士一世玩的,每一任财政大臣都得罪人。老的典型的“王室权力”手段,如“采买权”,就是由王室给货物和服务定价,表面上是为宫廷日用采购,价钱却远低于市价;随着时间过去,这招貌似更容易,尤其是王室给采买价与市场价之间定个象征性的差价——这本来就不是着眼于货物本身的价值,历史上的起源是为了体现王室尊严,到这时这个手段就蜕变成了勒索。王室荣誉——此时依然是它权威的一个重要因素——被詹姆士贱卖了。他册封了800多人为骑士,每位30英镑,是他闹的众多笑话之一,反映在诽谤和歌谣里,典型人物如“费边·稻草人爵士”(Sir Fabian Scarecrow),他的太太勉强凑够钱给他买到骑士头衔。

这些变通手段没有一个能在臣民面前给王室加分,到了外国人那里——他们都很尊敬骑士和贵族制,就更是贻笑大方了。同理,政府出售税收“田庄”时(这是一项权力,回报是一笔预付款,将收税操作或关税当成私人业务来操作),看起来无助的消费者就落到了私人手里,在工钱一直低但物价高的一段时间里,这个人的兴趣就是把自己的进项最大化。从很多方面来说,詹姆士时期与伊丽莎白一世在位的最后10年相比并没有更糟糕,可那会儿大家还觉得有盼头儿,以为詹姆士政府会好起来,而到这时,就感到彻底没希望了。一直到1610年,国务大臣罗伯特·塞西尔都在兼任鸡肋的财政大臣一职,很明显他非得干点儿什么,设法给国王找到一个更可靠的收入来源。这一年,他尽力向议会兜售一份“大合同”:王室放弃自己的封建勒索权,比如采买权和“分封权”(wardships,管理小封建主财产的权力),以换取每年20万英镑的回报保障。这桩交易到头来落了空,因为与此同时,詹姆士决定索要废除分封官的补偿,议会就得出结论认为自己要多付了。一片怨声载道中,金钱纠纷演变成了宪政之争。詹姆士解散了不合作的议会,宣布废弃平民院,因为他们“危害、干扰我们的健康,伤害我们的声誉,恶意地给人民加重负担,侵占了我们很多特权,使我们财务状况恶化”。埃尔斯米尔勋爵(Lord Ellesmere)相信,平民院经商讨而拒绝给国王足够的资金,已经侵犯了“王室尊严”,因为这显示出他们关注自身的“自由”;对这一点,如果不立即严加约束,“就一发而不可收拾,直到爆发动乱而要求民主”。

1612年,罗伯特·塞西尔死于胃癌。没有了救命稻草,詹姆士的英格兰政府继续摸索着干下去。塞西尔死后不久,已经可以预见的一系列攻击就开始了。针对何谓“不合规范”,包括弗朗西斯·培根在内的若干人进行了一场非常直率的辩论。塞西尔病故后,王室的道德与实际声望也一落千丈。没有预付款,伦敦酿酒商们(击中国王痛处)拒绝为王室提供艾酒。詹姆士向一个荷兰金匠订购价值2万英镑的珠宝,金匠拒绝他赊账,说别的人已出价买走了!这时候国王让一个霍华德家的人,也就是萨福克伯爵执掌财政大权,他在奥德利恩德肆无忌惮地挥霍早已说明他不可能称职,但是债务越多,国王似乎觉得越要用更能摆出十足架子的大臣。

接下来的几年里几乎一切都乱了套。1612年,威尔士亲王亨利是新教爱国者们的楷模,众人称赞其品行端正、有智慧、善骑,而且[与其父老霸王龙(Rex Pacificus)相比]更喜欢干净利落地打打杀杀,可他却死了。葬礼的规格很高,他的死引起广大民众由衷的哀痛。和已故新教英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继任的威尔士亲王查理身体十分羸弱,口吃(这一点与其父有天壤之别)、拘谨、个子很矮,直到5岁还需要人抱,本来大家全都以为他会夭折。亨利太子死后,他那副检阅用的金盔甲全套传给了新的威尔士亲王,结果盔甲太大了,这导致查理后半辈子都在努力长大,以便配得上这副王室仪仗行头。

1613年,王室举办了两场盛大的婚礼,和冲喜一样。当时表面上看来都有理由为两对新人高兴,但到最后这两桩结合都演变成了詹姆士帝国的凶兆,极大地破坏了不列颠的和平与良好的社会风尚。前途更被人看好的是伊丽莎白公主嫁给莱茵河巴拉丁选帝侯王子弗雷德里克(Frederick, the prince-elector of the Rhineland Palatinate),假如说宫里失去了亨利这个本土新教王子,那么此时得了个新教女婿弗雷德里克算是个补偿。2月中旬,节庆如常,排场喧闹,以泰晤士河上一场竭力渲染地戏谑模仿“土耳其人”与“威尼斯人”海战为高潮。其间,用纸和纸板搭建的阿尔及尔(Algiers)港口化为青烟一缕升上天空,这真是高兴得太早了。

另一桩婚事却最终吹了,朝野上下轰动一时。萨福克伯爵也就是那个败家子财政大臣的女儿弗朗西丝·霍华德(Frances Howard)嫁给詹姆士的新宠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苏格兰小听差海勋爵,很喜欢开派对的人)。在一次比赛中,他骑马持矛冲锋时受了伤,詹姆士注意到他修长的腿。萨福克伯爵形容他“身板笔挺,品位良好,肩膀孔武有力,面孔光滑,兼有精明与谦虚。上帝知道,他非常懂得何时可以放肆”。海勋爵就此如火箭般地升迁,1611年成为罗彻斯特子爵(the Viscountcy of Rochester),受赏赐得到亨利二世时的一座巨大城堡;紧接着在1613年11月,再高升到领地更大的萨默赛特伯爵。本·琼生为这两个婚礼写了一个假面剧,名叫“婚姻中面具与屏障的庄严”( Hymenaei The Solemnities of Masque and Barriers at a Marriage ),目的在于通过热烈赞美此桩婚事,来掩盖英格兰苏格兰联合已悄然变化中的不乐观情形。因为此前在1606年,弗朗西丝·霍华德13岁的时候,曾与当时14岁的第二任埃塞克斯伯爵结婚,但是——后来在判决这起婚姻无效时,是这么说的——婚姻不顺,至少在床上不行。詹姆士一世时代的宫廷里,人们没什么隐私可言,因为这类八卦是报纸或新闻的收入来源,和今天的小报一样,它们靠耸人听闻的故事、星座运程、富豪名门重口味的通奸故事来维持生计。弗朗西丝·霍华德的故事正好符合这个路子,它甚至超出了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疯狂的幻梦。

在弗朗西丝还没遇见卡尔前,就有传闻说埃塞克斯性无能,另外还有弗朗西丝破除了亨利太子童贞的流言。1613年,卡尔的朋友兼政治顾问托马斯·奥弗伯里爵士(Sir Thomas Overbury)非常惊异地发现,卡尔居然明确说要把他们那点儿风流韵事升级为婚姻大事。那段时间里,霍华德家族正如日中天,国王发现自己真的无力招架,不能否决卡尔的任何事,甚至娶妻,因为如果说国王真是个性活跃的同性恋者,可这时詹姆士看上去却一点儿也不嫉妒自己年轻基友的异性需求,而弗朗西丝一旦下定决心,就没什么能阻挡她。她坚持说,与埃塞克斯从来没有圆房,也不需要她尽人妻职责(后来有指控是她给埃塞克斯下了药造成他阳痿)。教会指定一个委员会裁决这起无性离婚案,(坎特伯雷大主教惊慌失措地向国王请辞)英格兰高级教士们煞有介事地听取案情——尊贵的伯爵怎么不能使自己的阳具进入夫人敞开洞口的详细证据,体检发现她还是处女(尽管后来说,检查时弗朗西丝坚持戴上面纱,实际上雇了一个处女替身,考虑到她后面表现出来的创造性,只能说有这个可能)。当坎特伯雷大主教反对提交“正确的”结果时,国王就把陪审团人数大为增加,塞进些不是那么刻板的主教,然后陪审团就宣布埃塞克斯伯爵与霍华德小姐没有结合过,新婚姻终于批准了。

可是,要实现弗朗西丝·霍华德与罗伯特·卡尔这桩美满婚姻还有个障碍,就是托马斯·奥弗伯里爵士不识时务,不断地说她是个“贱女人”,给卡尔出主意,要他和这个几乎比妓女好不到哪里去的女人一刀两断。为了封住奥弗伯里的口,国王给他安排了一个驻外使节的差事。让众人大跌眼镜的是,他居然拒绝了,那就只好以欺君之罪将他关起来,1613年9月奥弗伯里爵士死在伦敦塔里。

一时间,弗朗西丝与萨默赛特伯爵过起了一个长蜜月。只是,婚礼过了18个月后,在1615年夏,发现奥弗伯里的死事出有因,是被谋杀在伦敦塔里,还是用了一种非比寻常的方法,即他是被毒药灌肠剂弄死的。一个药剂师的助手揭露了奥弗伯里的死因内幕。他在临死前做忏悔,说自己得了埃塞克斯伯爵夫人20英镑干的这事。接下来的调查揭发出更多惊人的故事。伦敦塔的监狱长已经注意到伯爵夫人送给犯人的果馅饼与果冻之类的食物看上去、闻起来都很可疑,特别是他自己的一个手下已招供曾试图下毒;因为不敢得罪全英格兰除了王后以外最有权势的女人,可怜的监狱长为了保护她要泄愤的对象,只能拦截这些致命的食物,用自己厨师做的食品取而代之,但是没能拦截(甚至没有怀疑)里面填充了纯水银的灌肠剂。尽管萨默赛特伯爵本人对谋杀奥弗伯里爵士的阴谋一无所知,但一旦面对既成事实,他非常积极地试图掩盖案情线索,只要可能,就不惜贿赂,在要害处销毁文件。惊恐万状的国王给调查施加压力。他亲自去枢密院,“在那里跪下,发誓如果他曾经同意要置奥弗伯里于死地,就请上帝发落自己和后代”。阴谋揭穿后,密谋者采用的险恶伪装——约克郡一个驼背药剂师给弗朗西丝提供了全套毒药,包括“毒粉宝石”、白色砒霜、一种叫“大蜘蛛”的东西,以及安·透纳(Ann Turner),她因为设计的服装使用黄色上浆织物走俏流行而闻名,是个裁缝兼老鸨,就是她给奥弗伯里的狱卒送去毒药——使得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最骇人听闻的剧情相形之下也黯然失色。面对铁证,弗朗西丝低头认罪。萨默赛特算天良未泯,事先并不知情,依然被判定事后成了帮凶。无须多言,这桩公案里的平民罪犯都被处以了可怕的死刑,这样才配得上投毒分子的罪行,可是相应地,詹姆士当然是赦免了贵族们,只是将他们关进伦敦塔。萨默赛特在里面时不时地练习重新设计牢房内部,以此自娱自乐。

对于伦敦城外的老百姓来说,他们的神学理论把世界分为基督的区域和敌基督的营地,可是霍华德–萨默赛特一案却上演了违法全武行——通奸、谋杀、以罪恶压制真相,也许还有巫术——真是再明白不过地证明,宫廷已成为“斯图亚特索多玛(Sodom)之城”,即不可言说的罪恶深渊。清教徒的宣传手册里长篇累牍地宣扬父权家庭是正直高尚国家的基石,并强调不列颠联合体的正常秩序。国务大臣拉尔夫·温沃德(Ralph Winwood)自己是福音派新教徒,他是将国王的注意力转向怀疑这桩婚姻很可能是可怕至极的阴谋的主要推手,就不足为奇了。温沃德之辈认为,社会政治秩序的尊严与组成都已岌岌可危,看起来社会秩序都被扭曲在霍华德的阴谋里,高居社会政治金字塔尖的人物涉足其中,还是主角;可怜的萨默赛特屈从他那狠毒的老婆,明摆着已经违反了妻子应该服从丈夫的常理;弗朗西丝及其同谋犯安·透纳,好像是詹姆士一世时代文化的典型,是所有讨厌女人的人的噩梦:贪得无厌者魔鬼般地盘踞在女妖心里,恶魔通过肉体社交毁灭对方。可怜的奥弗伯里的死法一定是着迷于肛门的魔鬼设下的诡计,这还有什么疑问吗?詹姆士自己似乎已经得出结论:透纳当然是女巫。

这样看来,霍华德家族在英格兰政府里大权独揽,证明了撒旦阴谋败坏贵族的崇高与阳刚之气,本来这时候贵族特权还建立在其作为军人阶层典范的地位上;1617年,老兵如巴纳比·里奇(Barnaby Rich)写到,贵族委顿得太过分,从前罗马人也曾经那样。无怪乎霍华德–萨默赛特阴谋背后的天才恶魔就是时尚女王透纳太太,因为“我们的脑子女性化了,军事训练和战争法则变成了女流之辈的乐趣和消遣……我们更愿意乘四轮轿式大马车,已经不适应野营了”。至于主教大人们与恶行同流合污,也已经表明其职位可耻、一钱不值[清教徒们不会对此感到惊奇,他们已看够了大名鼎鼎的欧弗劳(Overall)太太,她的丈夫后来是考文垂及利奇菲尔德主教(Bishop of Coventry and Lichfield),她在1608年与自己的众多情人之一私奔]。国王在宫廷评论家们那里挽回了一些信誉,因为非常明显,他真诚地决心要将犯罪事实查个水落石出。但是他没有完全严格按照法律处罚主犯,倒是判处小喽啰死刑,这又进一步证明詹姆士一世无力阻止英格兰堕入异教徒缺德的深渊。

20世纪最后30年,大家公认在17世纪20年代的英格兰,清教徒人数很少又仅限于本地。(要是说虔诚的加尔文教派在苏格兰没那么重要,这难度要大得多,那边当然也知道英格兰霍华德事件的很多情况。)请不要认为是霍华德丑闻这一事件突然就使广大人民恍然大悟,詹姆士一世的王室宫廷某种程度上已不可逆转地腐化。本来就有些人已献身道德净化(以及在自己家里、本城和村落里)事业,这件事的作用在于加强了他们的信念,认为上帝选民(Elect)的定义就是一帮被精选出来的虔诚信徒。当时,正直者只能集中关注本地纯洁性,他们一如既往地从自身和家人开始,再扩展到社会群体。少数人也许因此会说,英格兰为了避免讨人嫌,甚至要创建单独的锡安之地(Zion),用大西洋隔开他们和阿尔比恩–俄摩拉城(Albion-Gomorrah)。可以很肯定地说,那时可没有任何这样的战略设想,它根本不是什么一个计划好的时间表上的“第一阶段”,要据此在英格兰创建一个真正的“耶路撒冷”,但是同样,只有因为过分关注在1641—1642年内战爆发时的情形而缺乏远见,才会无视虔诚者的力量与精神凝聚力,才会认为虔诚之力对不列颠命运无足轻重。当然清教徒们做梦也想不到,后来的道路终将导致君主制被推翻。当然,所有这些突变的代理人——比如18世纪的法国、20世纪初的俄国——都是顽固的积极分子,相信自己受到更高目标的召唤,奔向伟大的波及全国的社会变革。

17世纪初,锡安之地的建设还只局限于本地。但是,在多塞特郡的织布之城多切斯特,虔诚者取得的成就,最起码肯定能给某些人提供实际范例:在上帝的帮助下,他的忠实信徒能够战胜黑暗之主。1613年——就在霍华德–萨默赛特结婚那年——多切斯特还是只有2 000人的小城,遭遇祝融光顾,170间房屋被烧毁,却奇迹般地只有一人丧生。圣三一教堂的清教徒教区长约翰·怀特于1606年被指派到多切斯特,他认为这是来自索多玛的公报: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是上帝对冥顽不化者的罪恶及瞎起劲的邪恶地方官们发怒了。怀特与新近移居到此的志同道合者一起,着手通过布道说教,要带来伟大而神圣的改变。他的目标是常见的可疑者:婚前性行为;通奸;酗酒;赌咒;娱乐消遣(如逗熊和街头剧场),这些行为本身就卑鄙,还亵渎了安息日,任何时候都该受到谴责;长期不进教堂者及随意的吵闹打斗。他的执行人是巡警(共三组)、业余守夜人、白天的教区执事以及本地治安法官。他们将冒犯神圣者戴上足枷,或者,如果有必要就送进监狱。同时怀特和他的热心朋友也要对社会群体风尚进行积极改造,倡导大家做慈善,甚至或者说特别是在经济低迷时要大做慈善。他们通过教堂募集资金用于再造小城:设立新学校,一处穷人孩子的半工半读场所,照顾病者、老者。多切斯特成为名副其实的慈善源泉,它不单为本地困顿者排忧解难,任何堪称道德的事业——剑桥与沙夫茨伯里(Shaftesbury)瘟疫、萨默赛特汤顿(Taunton)火灾(对此本地人尤感同情)受害者——同样能得到它的照拂。

怀特及追随他的清教徒们是主持这个小城的主力,他们相信自己是在与郡里的其他社会各阶层博弈。他们这样想是对的,其他阶层根本不赞同他们倡导新的高尚改革目标,但这个事实却正好反过来加强了他们的信念:就应该有人来完成上帝的工作。这样在火灾之年和1640年之间,在这个小城里,他们的确完成了惊人的改良:道德警察怀着满腔热情不遗余力地追索冒犯神圣者;揭露那些地主占租户或欠债者便宜、霸占租户和欠债者老婆的,并对这样的地主处以罚款或给他们戴上手颈枷;一天到晚嘴巴不干净的赌咒者,如亨利·戈洛普(Henry Gollop),他因为在一次吵架中一口气吐出惊人的40个咒骂,被扭送到地方治安官面前,给封了口;为相好者提供私会地方的女人和麦芽酒屋老板,后者的酒馆总是喧闹不止,或关张或被依法收回房屋;传统节日因容易导致人们酗酒淫乱,干脆从日历中划去;有名的不去教堂者(尤其是年轻人)被赶进教堂,每周日严格以待;剧场消失。1615年,一名演员经理吉尔伯特·里森(Gilbert Reason)来到城里,带着伦敦表演大师(Master of the Revels)的执照,这本来意味着他可以在市民面前表演。但多切斯特的法警明明白白地拒绝了他,当里森回答对方,这是对王室钦定执照的不敬,法警简直比叛国者好不了多少的时候,里森被关进监狱,两天后被打发开路。更可悲的是,一个无手“法兰西女人”自学了用脚做事(如写字、缝纫),并以此表演谋生,也这样给送走了。

1617年,国王颁布《娱乐书》( Book of Sports ),出其不意地给卫道士们来了当头一棒:它明令允许周日晚上可以有一些适当消遣(如音乐),但还是禁止逗熊、斗牛和保龄球。有一次,詹姆士一世从苏格兰返回,途中经过兰开夏郡稍作停留,发现这套道德严苛的规章制度生生禁止了无伤大雅的游戏和消遣,这促使他要求吹毛求疵者稍作放松。但是在多切斯特,本地治安法官的警惕性高,根本就没什么人注意到《娱乐书》一事。这里大肚子新娘的数目骤减,乞丐和无执照的过客也少了;孩子们上了新学校,修建了一座“医院”,鼓励人们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与虔心信仰;还新盖了两座救济院,以及一个多方筹集资金建立起来的酿酒厂,它只雇用“配得上的”(即不乞讨)赤贫者。改造所的门上刻着说教,那也是多塞特这个“小耶路撒冷”的主旋律精髓:“看看你们自己,这是机会;罪恶带来监禁,监禁后面是绞索。”

1620年,有个紧急的新事业要多切斯特的高尚人民掏光腰包:西班牙国王的天主教军队入侵莱茵河的巴拉丁,那里的新教徒成了难民,只得流亡。有些逃亡者甚至来到多切斯特定居,因为怀特的国际知名度太高,他的日耳曼助手保证小城与欧洲大陆事件紧密联系。莱茵河那边的事件,很明显和英格兰人与不列颠人不太扯得上边儿,却忽然成了这个国家政治宗教生活的头等大事,无数的文章、布道、小册子都感同身受地说着这事,这样它们就改变了不列颠。明摆着选帝侯弗雷德里克资质愚钝,但因为他是新教徒,所以就是可靠的,但詹姆士将女儿伊丽莎白嫁给他,却是将自己作为和平国王的全部声誉置于危险境地,实非明智之举。这桩婚姻的后果导致王室陷入窘境中,一直到1625年3月詹姆士一世驾崩的时候都在拖累着他。后来,他儿子在继位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还笼罩在它的阴影里。

这个问题几乎是无法预料的。即使到了300年后,同一个地方又发生了类似的事,内维尔·张伯伦(Neville Chamberlain)的名言:“那个遥远的国度,我们对其知之甚少。”指的就是:波西米亚(Bohemia)。1618年的时候,新教徒联盟(Protestant Estates)拒绝信仰天主教的国王候选人提名[即后来成了皇帝的费迪南大公(Emperor Ferdinand)],将马提亚斯皇帝(Emperor Matthias)派来的使节扔出布拉格城堡窗外,导致他跌进楼下的堆肥里,以此表明立场。联盟转而邀请合格的新教徒候选人。1619年8月,弗雷德里克接受了王位,老丈人看到这个情况可是惊恐不已。1620年11月,白山一役(battle of the White Mountain)中,弗雷德里克的军队惨败在天主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手下,与此同时,西班牙军队又抄了他的莱茵兰的巴拉丁老巢。弗雷德里克和伊丽莎白——冬日国王与王后(Winter King and Queen),在布拉格短暂居住后——成为那个时代最著名是也最时尚的流亡者,在英格兰和法兰西之间来来去去,最后落脚在海牙,并在此设立了自己的流亡朝廷。

在不列颠以新教徒为主的中心城市,从伦敦到爱丁堡(当然还有多切斯特),舆论沸腾,叫嚣着要与西班牙和其他天主教政权开战。对宗教狂来说,这是末日之战,预示圣徒王国即将来临,必须站对立场。情况再明白不过了,必须迫使国王这么干。但是,詹姆士一世非常不情愿开战,因为那样的话不仅自己即位以来苦心维护的和平主义者生涯会到此终结,还可能造成不列颠财政破产。从1622年起,国王信任的顾问兼财政大臣莱昂内尔·克兰菲尔德(Lionel Cranfield)出身商业金融背景,凭借苦心节俭,不说扭转也算是成功地维持了挥霍年头拉下的国库亏空。他深知自己说话的分量,此时正告国王,战争会造成财政灾难。但是,詹姆士一世同样懂得,对女儿、女婿的羞辱窘境坐视不管,就是妥协,这不可能有助于恢复自己的政府权威,更别提如何在欧洲新教徒国家中立足了。

詹姆士一世个人的感受是天主教背叛、冒犯了他,因为1620年前,有段时间他向马德里提议,让儿子查理和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的女儿联姻。他在一片诚心谋求这桩婚事期间,曾被告知不必担心巴拉丁本身,甚至西班牙人占领后仍然假惺惺地对他说,他们出现在莱茵河地面上,仅仅是为了给弗雷德里克施压,是要迫使弗雷德里克从波西米亚撤出。詹姆士一世非常讨厌冲突,只能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明知是谎言,也准备假装相信。他的新宠是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莱斯特郡穷骑士的儿子),他在萨默赛特和霍华德两家倒霉的时候开始走运,怂恿国王这样自我安慰。维利尔斯升迁飞快,先后被授予嘉德骑士、私人顾问、男爵、伯爵、侯爵,因为英格兰自从诺福克在伊丽莎白一世任期内被处以极刑后就没有公爵了,所以最后,众人瞠目结舌地看着维利尔斯一路飞升,直到做了白金汉公爵。

上一次与西班牙联姻——玛丽·都铎和腓力二世——到末了,谁都没捞着好处。因此从一开局,这个计策就引起大家的争论,对国事和宗教敏感的人们,个个都在心里掂量。还有像赫里福德郡的清教徒罗伯特·哈雷爵士这样年纪大的,对西班牙无敌舰队记忆犹新。卡姆登关于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期历史的皇皇巨著深得人心,导致在詹姆士时代的英格兰,人们心中依然鲜活地留存着大战西班牙的史诗。西班牙宫廷和政府在一旁坐观英格兰人打落牙齿咽下肚的绝望,乐得看见对方这么巴巴地把自己从更广大的欧洲战场上剔除出去。他们的条款相当苛刻,作为婚姻条件,坚持(还有同样非常高兴的罗马教廷也这么加压)玛利亚公主不仅要有自己的私人小教堂,还得有向公众开放的教堂;联姻生下的孩子到青少年前,都要由公主而不是让亲王抚养。最过分的是,他们规定英格兰天主教徒应该被允许可以公开自由地践行自己的天主教信仰崇拜。詹姆士当然晓得,接受这些条款无异于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点燃野火,但他被俊美的白金汉公爵鼓惑。詹姆士在写给他的信里,称呼他“斯蒂内”(Steenie),这个苏格兰昵称是指他认为公爵酷肖圣司提反,而白金汉公爵则回信称他“亲爱老爹”。他知道对着了迷道的国王来说,任何恭维都不肉麻,因此:“很自然地我热爱你,基于这么美好的经历和知识,我还爱慕你所有其他部分,它们比任何人拥有的都多,因此即使所有你的人民,不,整个其他的世界都在一边,而你一个人在另一边,我也要服从你、让你开心,而使他们不高兴,不,才不管他们高不高兴呢。”詹姆士此时已经是患了痛风的老人,本来应该足够明智、世故,对这样过分的奉承要大打折扣,可是,不管是打比喻还是事实上来说,很明显詹姆士需要依赖某人。而白金汉公爵本人既然仰仗国王一手“打造”,正如其重生父亲一般,很明白地接受分派给自己的完美儿子角色:健壮、聪明、活跃。他从不失手,尤其是在夸大詹姆士国王的神奇方面。

查理行为拘谨,疏远父亲那没大没小的好朋友。他本来应该是白金汉公爵难以搞定的人,但白金汉公爵为查理办了一次特别宴席就拿下了他。查理和白金汉公爵一道说服了詹姆士——他剩下那点儿本来还好使的脑子也给他们俩闹糊涂了——要敲定这桩婚事,只有他们俩一起去马德里,当面向公主求婚,用既成事实应对西班牙宫廷。詹姆士一世非常急切地想避免战争,居然同意了这个轻率的计划。1621年,是他继位以来政治冲突最严重的一年,他召集议会要求他们提供预备战争的资助。1621年初,因为眼见马上就能打击西班牙,议会开始的时候提供了资金。詹姆士像往常一样要做出牺牲,让他们弹劾一个大臣[这一次是大法官(Lord Chancellor)培根,他被指控受贿],还承认自己初到英格兰时“过于慷慨”,给自己造成一些坏影响。这时候国王和议会双方真的是相亲相爱在过节一般。但到年底,据说国王在认真考虑和西班牙联姻而不是战争,这消息使双方的关系僵冷下来,议会坚决拒绝拨款,说除非詹姆士预先承诺款项将用于战争。相应地,詹姆士也针锋相对,否认议会有权力讨论诸如王室婚姻以及战争或和平事宜:“你们侵犯了王室特权,干涉我们,超出了该你们管的事务范畴。”事实上这与伊丽莎白一世在1566年对议会所说的话如出一辙,但是,之后英格兰王室和议会处在胶着状态,在双方你来我往的拉锯战中,历史早已悄然向前,特别是经历了长足发展,实际上在不知不觉间,议会已经能够讨论这些事由,而且他们有自由地讨论国务的权力,并且议会的讨论已经在1621年的“抗议书”里落实到了字面上:“是英格兰王国子民自古以来、无可置疑地与生俱来及继承至今的权力;所有国王的紧急艰难事情、英格兰国家和教会事宜暨防务、维护与制定法律、赔偿日常发生的委屈及损害,均是议会的正当议题,皆需议会同意和辩论。”詹姆士坚持这些“特权”都是应许给议会的,而非议会本身权力。也许从历史根源来说他才是对的,但是他,还有后来他的儿子都在辩论中输在了理论上。一般人嘴仗打败了就恼羞成怒,尤其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们更甚,国王的反应是将这冒犯的一页从《平民院日志》( Journal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中撕掉,把言辞最激烈的议员囚禁起来。

所以,如果能扭转形势,让西班牙人从巴拉丁撤军,就不用去议会讨要战争费用。也许是出于这个需要,詹姆士才答应白金汉和查理俩人去冒险。另外或许,从詹姆士一世写给“斯蒂尼”“查理宝贝”这样一封信来看,说明他非同寻常,头脑有点儿发昏了:他称呼他们“我亲爱的孩子们,勇敢的骑士,值得为新罗曼史冒险”。从一开始,白金汉和查理选择用“汤姆·史密斯和杰克·史密斯”这样迷惑人的化名,还戴上假胡子(路上又掉了);直到为了更清楚地看看自己爱慕的对象,查理稚气地决心攀爬马德里的花园墙头。这件事从头到尾整个儿就是模仿詹姆士一世时代舞台上的蹩脚剧本。不管怎么说,西班牙人绝对被两个史密斯 的尴尬还有俩活宝闹出的笑话逗乐了。当白金汉与查理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手到擒来时,西班牙人回过神来:这就是两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外交人质。假如詹姆士一世应允他们这么做,西班牙人推测,那他一定是非常希望结这门亲;那么如果他渴望,他们就该从他这里诈取最优厚的实惠。这时候西班牙人的条件,就不只是要给公主修建对公众开放、受王室保护的天主教堂,还有查理王子要接受她的教堂天主教神父的教诲。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连这一点王子也接受了,还有其他一些七七八八西班牙人能想出来的零碎,都不在话下。为了测试英格兰人到底能容忍到什么地步,他们又推进了一步,规定不仅要写明白婚书,还要严格执行(为了真实圆满地实行)一年试用期,查理自己要在马德里住满一年,詹姆士一世的政府和王国也要严格执行。如果在此期间一切正常,公主和她丈夫可以自由地返回英格兰,否则不行。

这最后的要求吓坏了詹姆士一世,此时他已经真的(或者非常伤感地)感到担忧,真的受不了一年看不见他亲爱的“斯蒂尼”和“宝贝”。也许在此期间,只有上帝知道,他这把病重的老骨头可能将要进坟墓了。很幸运,这个异想天开的试用期主张也吓着了查理和白金汉,头脑发热的西班牙罗曼史总算降温了。查理的一个随从,白金汉郡的年轻绅士埃德蒙·弗尼爵士(Sir Edmund Verney)一拳打在一个神父脸上,因为神父试图对一个王子将要死去的随员进行天主教的临终仪式。好像这奇耻大辱才让他们开始明白自己不是求婚者,而是已经被当作俘虏。为了保证自己的人身自由,查理和白金汉假装同意协议,但甚至在他们还没有回到英格兰的时候就明确地拒绝了协议。等他们一干人回到英格兰时,虽然一肚子窝囊气,白金汉倒是完全把王子的角色(顺便捎上自己)彻底重新包装成新教徒英雄,不再是去西班牙求婚的新郎官。英格兰王室不会有婚礼了,现在要打仗了;看起来好像是这个糟透了的婚前协议才引发了一场好斗的战事。

1623年10月,查理回国了,仍然是新教徒,还是单身汉,全英格兰上下长出了一口气,自议会火药案揭露以来社会气氛还没有这么轻快过。欢庆的钟声再一次敲响,外加施放烟火。1624年2月,春季议会召开,同意给国王提供资金,国王与英格兰一团和气。另一个大臣[这次是国库司库克兰菲尔德勋爵(Lord Treasurer Cranfield),就算薪俸高,本来他相对来说无可指责,又勤勉]充当丢脸角色,被废了。既然英格兰要打爱国的新教徒之战,议会就给国王他所需的金钱。

本来议会和国王彼此讨价还价的并不是关于战争的事。关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反抗西班牙人的记忆,随着时间流逝加上历史修饰,便戴上了荣耀的光环,必定使好多人自作聪明地认为英格兰马上会给西班牙人以致命打击,以及在大海上攫取西班牙人的财富。可是,很显然,这时候是要在莱茵河流域的陆地上打仗,由雇佣军将领厄恩斯特·冯·曼斯菲尔德(Ernst von Mansfield)指挥,军队令人印象深刻,是从英格兰强征过来的。没有人对这可疑的事业表示一点儿愤怒,只是有人把自己的手指头锯下或者弄瞎自己一只眼来逃避从军,但是仍有12 000个倒霉蛋,手脚眼睛完好,被地方治安法官从艾酒作坊和街角落里拉出来,赶去多佛尔。等他们在北海对岸找到了一个愿意接收他们的港口时,荷兰泽兰的法拉盛(Flushing in Zeeland)却发生了瘟疫,人员损失惨重,每天都有尸体被扔下码头,直到只剩下3 000人,这个人数几乎不足以完成任何军事行动。因此,曼斯菲尔德的远征还没开始,就已经悲惨地失败了。

和平缔造者詹姆士一世国王,原本这会是他最后一次伟大征战,然而,1625年3月,詹姆士一世痛风严重到几乎走不了路,最后他与万能的上帝“达成和解”。“所罗门和父辈们长眠在一起。”林肯主教约翰·威廉姆斯在詹姆士一世的葬礼布道上这么说。援引这句枯燥乏味的陈词滥调,真是典型的詹姆士一世式赞颂。可是这话恰如其分,因为这时候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人们把都铎王朝创立者亨利七世的巨大棺木打开,放进去詹姆士一世的遗体。如果说他生前要将两个王国联合起来时总是困难重重,那么最起码,死后他做到了这个别致的和平共处。尽管詹姆士一世自己是隐身在此,但他命令,将他母亲玛丽与自己前任伊丽莎白一世的墓放在同一个地方:她们两个的墓,一华美辉煌,一素白如少女。大不列颠:愿他安息(R.I.P)。

如果说詹姆士一世是不列颠的所罗门,那他儿子能立志做不列颠的查理曼大帝吗?在范·戴克(Van Dyck)最动人的骑马肖像里,一棵古老的橡树上挂着一面盾牌,上有加洛勒斯·雷克斯(Carolus Rex)的《大不列颠》( Magnae Britanniae ),画中脚踩金马刺的国王向前驰骋的身姿,无疑令人联想到1548年提香(Titian)那幅哈布斯堡皇帝查理五世的戎装骑马肖像杰作。查理一世的身后是英格兰林中空地,前方是新的金色时代的蔚蓝天空,罗马皇帝、辽阔的基督教地区、基督教骑士都等着他去指引。查理个子矮小,范·戴克只好改变国王与马匹的相对比例,这样让查理一世看起来更自然地像威风凛凛的恺撒。据说关于驰骋与统领是合二为一之事,全欧洲最有名的骑术教练安托瓦内·德·布鲁维耐(Antoine de Pluvinel)曾出版了一本专著,读者甚众。他不仅将坚毅、镇定自若地驾驭烈马比喻为国王统治国家,还明确指出,作为骑手的训练正好是建立恰当的君王权威的前提。骑着高头大马的冷峻、无畏、镇定,正如罗马卡比托利欧广场(Campidoglio)上的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骑像雕塑表明的,这才是恺撒真正的标记。

可以肯定的是,查理受的是人文主义者教育,他必定熟读经典,尤其斯多葛学派(Stoics)的塞涅卡(Seneca) 是其核心。从小,新国王就培养了一种斯多葛派的内敛气度。查理一本正经,与其父截然不同——詹姆士一世健谈、豁达,不拘小节到令人不安。也许查理和很多人一样,受了西班牙宫廷庄重肃穆的气氛影响,在埃斯科里亚(Escorial),节制统领一切,国王被一道刻意庄重的藩篱与众廷臣隔开。埃德蒙·弗尼打了一个耶稣会会士,那可不是什么过于庄重的表现,此时他被授予宫廷骑士元帅(Knight Marshal of the Palace),负责宫廷内外的警戒。这任务一点儿都不轻松,得看管皇宫院落和走廊,特别是白厅,那里有不计其数的穿着光鲜却举止粗鲁的人、讨债者、可疑的带武器者、各式各样的请愿者在各处游荡,弗尼要把他们都清走。不管怎么说,查理拘谨(不能说神秘)又相当循规蹈矩的个性,使他更倾向于庄重。当然他使宫廷气氛庄重一点儿没什么不好,毕竟,早就有克制的呼声(不只是清教徒)呼吁彻底打扫奥吉斯国王的牛舍(Augean stable)。大致上来说,查理所执行的政策本质上与其父没有大走样,都拒绝承认在议会限制以外征税不合法,也不承认议会有权辩论其自以为是的议题,当他用这些预设的思想压迫议会时,不过是在重复詹姆士一世时代关于君权的思想,他认为这都是大家已接受的条款,这也应该可以体谅。

造成查理一世和英格兰对立的,与其说是他说了什么话,不如说是他的说话方式不对头。詹姆士一世在苏格兰的政治实习期曾经大起大落,他早已懂得需要及时做出实用性的让步,也能够将喀勒多尼亚人的愤怒转变成同样逢场作戏式的欢笑。但是,查理一世非常重视一致性,也许他有点儿过于相信斯多葛主义及17世纪的亲斯多葛派人士,因为他们认为公共人士的美德莫过于表里如一,因此查理一世根本就认识不到任何事物都有两(或者更多)面性,比其父更加不可能违心行事。对于英格兰政府来说,这也就使问题更严重。

例如,查理一世不愿意做英格兰国王从爱德华三世和1376年“善人议会”(Good Parliament)以来一直在做的事,就是为了改善王室与议会的工作关系,放弃一个王室宠臣。查理一世对这样玩世不恭和不忠深感震惊,于是,他反过来要求议会给他看真实个案。这就错得离谱了,在宪政历史上,没有人能找出任何章节是关于补救这个失宠老规矩的,但是创造性地找个替罪羊顶缸,不管怎么样,都早已经是英格兰政治的组成因素了。对一些不得人心政策的憎恨积聚在某个政客头上(当然,结果就是把他拉下马),这样才能保全“国王不可能做错事”的神话。通过坚持这种可敬的愚忠[先是白金汉的案例,后来是劳德(Laud)与斯特拉福德(Strafford)],即国王和臣属没有分歧,但查理毁坏了弹劾的便利手法,只能怪他自己。

当然,查理一世自己压根儿想不到所有这些潜规则,也没人能和他解释清楚,甚至在白金汉公爵的案例里,是因为这个宠臣信誓旦旦,要为庞大帝国不断积累的爱国主义效力,却保留了绝大部分精力,而不是参加他嘴上说自己迫不及待要打的战争。1625年,查理一世成功地与法兰西[娶路易十三的妹妹亨丽埃塔·玛利亚(Henrietta Maria)]联姻,取代了早已终结的西班牙婚姻项目。作为与法兰西联盟的一部分,英格兰舰队和军人要去加入法兰西人对西班牙的进攻。红衣主教黎塞留(Cardinal Richelieu)的手段不比西班牙人差,他吸收了英格兰人去攻打在拉罗谢尔(La Rochelle)飞地的胡格诺教派。还有,很明显,和西班牙公主一样,亨丽埃塔·玛利亚也得到了自由信仰天主教的保证,甚至更糟,作为婚约条件,查理一世搁置了不服从英格兰国教的法令,这么一来,英格兰似乎是在和新教事业开战,而不是保护新教了。

这样,议会与各郡的清教徒都怀疑英格兰好像已经从一项高尚的新教徒十字军东征变成了罪恶的准天主教战争,神不知鬼不觉地开倒车回到天主教会的怀抱。罗伯特·哈雷爵士给第三任夫人布里丽安娜[Lady Brilliana,这个神奇的名字来自布瑞尔或布里尔(Brielle or Brill),荷兰人在这个港口取得反抗腓力二世的第一场胜利,而她的父亲正是那场战斗的指挥官]写信,心情沉重,疑虑满篇。最使哈雷忧心忡忡的是,查理一世任命理查德·蒙塔古(Richard Montague)为宫廷附属教堂牧师。在哈雷等人看来,蒙塔古是个著名的亚米念派(Arminian),这一派可比纯天主教徒好不到哪里去,也许还更坏,因为他们假装留在英格兰新教教会里。事实上,蒙塔古这一派的神学和詹姆士一世重用的大臣们,比如兰斯洛特·安德鲁及其继任者约翰·巴克里奇(John Buckeridge),说的做的都没什么两样。但是,清教徒们知道,在荷兰共和国关于神学斗争的斗鸡场里,亚米念派与其对手即16世纪末更好斗的加尔文教派的分歧正在于天命(predestination)这个根本问题 ,荷兰神学家雅各布·亚米念(Jacobus Arminius)的追随者们认为救赎不是单凭上天注定,他们相信有罪者能通过忏悔行善可以(不是非得如此,但是有可能)得到上帝怜悯,因此,得救者和受谴责者之间的边界并非固定且一成不变的。不说好坏,在荷兰亚米念派不比天主教徒好多少——他们被开除了教籍。在英格兰他们的同行也一样,包括蒙塔古和威廉·劳德(William Laud),查理一世任命后者为伦敦主教,接着又把劳德升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查理和他父亲一样,认为反加尔文教理论能使英格兰教会宽大为怀,从而在各派中都受到欢迎,甚至能令人信服地成功地抚平宗教改革以来的伤口,但在虔诚的英格兰新教徒们看来,这就是偷偷摸摸地开改革倒车。

1625年6月,当查理一世第一次召集议会要其提供战争费用时,议会促狭地给了一小笔钱,故意侮辱性地用一年而不是终身的普通税种“吨税”和“手续费”,显然想借此表明宗教事务和王室的收入供给息息相关。一个议会调查委员会被受命调查蒙塔古,下一个就会轮到白金汉公爵,后者对加迪斯进行一次突袭拙劣无比,以至于大家怀疑他根本没有用心去做这事。为了打消议会的疑心,白金汉公爵非常突然地调转方向,提出打另外一仗,他认为他们也许会喜欢——不是支持而是反对法兰西人,要去支持受围困的胡格诺派。

由于前面劣迹斑斑,办事不牢靠,白金汉公爵早给自己闹了三回弹劾了,但1626年6月,查理一世第二次议会期间,国王明言他永远不会同意反对他这个宠臣的动议。6月12日,一场龙卷风刮过英格兰南部,阻断了一条路,掀开了前一年死于瘟疫者的坟墓。虔诚者认为这是预兆,可国王不信,议会说除非弹劾白金汉公爵,否则不提供新的战争费用。查理一世决定强征借款(loan),这可是要惹出大乱子。中世纪的传统“恩税”(benevolences)——不经过议会批准而为英格兰国防筹钱——在1484年就已被裁决为非法,在1546年后就废弃了,因为它总是引起严重的宪政问题,即国王是不是有特权独立决定实施战争紧急状态与否。但是,在1614年,詹姆士一世复活了恩税,尽管它后来一直引起激烈的争议。可以预见查理一世是相信这个说法的,即那些阴谋家、煽动者是“相当受人欢迎”的蛊惑者,他们会把借款(在他看来是)错误地表达为非法征用。但是,愤怒的抵抗,无论是规模,还是牵涉的广度,无疑使查理一世大吃一惊。威廉·劳德不是布道说,除了上帝,没人有权判决国王;那么应该毫无异议的是,服从上帝延伸下来不就是服从国王吗?但是,他没吃透这点。不仅仅清教徒们否决借款,说它非法;抵抗的核心来自国王赖以组成稳定政府的政治团体:贵族和各郡的绅士阶层。当然,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郡都同仇敌忾,一定和国王对着干。因为借款是让郡里自己组织安排的,情形稍微好些,而且,不论反对派们怎样骂娘,事实上国王依然募集到了24万英镑,这就说明并不是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都决心造反。

但是,英格兰的确有一些地方比较好斗,这里的绅士们要保卫“自由”和臣民财产,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比如,在康沃尔,一般认为这里忠于王室,也属于王室,议员威廉·科里顿(William Coryton)很直率地对征收者们说,他征询了上帝、自己的良心以及历史上前朝的事迹,三者都很明白地指出强征是非法的。科里顿因此被关进了伦敦的弗里特(Fleet)监狱。英格兰一些最伟大、最有实力的大人物也成了抵抗者:沃里克、埃塞克斯、亨廷顿和阿伦德尔四个伯爵。27岁的林肯伯爵(Earl of Lincoln)西奥菲勒斯·克林顿(Theophilus Clinton),本来怎么看都不像个反对派英雄的,这时候却不管三七二十一,组织了郡里70位有名望的绅士进行抵制。他被关进伦敦塔以后,还要自己的管家继续阻挠征收者。在埃塞克斯、萨福克、牛津、沃里克、北安普顿和白金汉,这些郡里的领导阵营非常强大,给虔诚布道者与通常情况下被认为是能稳定大局的一班人吃了定心丸,但就在这些郡里的危机中也产生了令人吃惊的蔑视、挑衅国王的言论。“如果这个(借款)继续下去,”一个林肯郡的骑士写道,“我们就是给自己和后代套上永世奴役的枷锁,永远不得翻身。国王的征税以后就会肆无忌惮,没完没了且无边无际。”在约克郡,约翰·杰克逊爵士(Sir John Jackson)警告“如果谁的下人给钱,他们将永远别想从他那里租到土地;如果我的租户出了这钱,上帝饶恕我,我将亲手吊死他们”。

钱是收上来了,这些愤怒的叫嚣却没有停止。1628年,在第32次议会竞选中,抑制还是服从强征成了一个关键问题;反对派调动世袭土地保有者们,利用这点打败宫廷重用的在职者。科里顿和他的朋友约翰·埃利奥特(John Eliot)都因为抗税而被关押起来。政府对他们施加压力,不许俩人再代表康沃尔参选。但是他俩都参选了,还把监禁变成了一枚荣誉奖章。更要命的是,他们还在本地区组织有类似思想的绅士阶层,保证他俩竞选成功重返议会,而他们是代表康沃尔当选议员的,这个郡本来可是热烈拥护国王的。国王想要控制政治大局,但不祥的是,在几次更激烈的竞选中出现了群情激动的场面。在剑桥,约瑟夫·米德(Joseph Mead)为自己的新闻报纸《分界》( Separates )收集政治情报。他报道在伦敦有个亚麻布商人因为抗税入了狱,反倒被选为议员,也报道了群众“非常难以驾驭”。在威斯敏斯特,宫廷赞同的侯选人罗伯特·派爵士 的支持者们试图为他造声势,在街上游行,高喊:“要派!要派!要派!”却遭遇嘲讽回应——反对派则喊:“布丁!布丁!布丁!”“骗人!骗人!骗人!”17世纪40年代初期,很多后来成了议会概念象征意义和在本地政治团体中固定出现的名字——比如康沃尔的弗朗西斯·鲁斯(Francis Rous)、塔维斯托克(Tavistock)的约翰·皮姆(John Pym)——都是在这次竞选中第一次出现的政治血液,这可是英格兰政治生活中前所未有的现象。

自然,英格兰此时还没有走到革命边缘,或者说,只是在朝着革命的方向发展,但是毫无疑问,像强征借款这样的危机,在政治上具有催化作用,危机或好或坏地培养了全英格兰活跃群体的政治意识,他们都开始怀疑,这个国王(查理一世)是不是决心破坏议会,违背普通法,而议会是保卫他们财产的。这种怀疑具有引爆作用,在最焦虑的人那里,它出乎意料地导致了关于限制王权的战斗性言辞的产生。如在坎特伯雷,教堂教区长布道要求大家要无条件地服从国王,对此,城里的议员托马斯·司各特(Thomas Scott)回应“有良知的清教徒”(这个词此时是个自己给自己加贴的傲慢标志)要反抗不公正统治者滥用特权,司各特声明说:“臣民可以不服从并拒绝一个卑劣国王的命令或要求,如果那已经超出我们应该对他负的责任。”

反抗者们坚定地相信英格兰普通法是最合理的,这时候他们就将它提交给法庭验证:不经议会同意征税是否合法,政府有没有权力不公布相应理由就监禁人。其实早在1614年就有个叫奥利弗·圣约翰(Oliver St John)的马尔伯勒(Marlborough)的律师说过这二者都违反了《大宪章》。但在当时这种情况下,法庭还是坚持征款是合法的,因此国王有权监禁违抗者。这样尽管事态曾经一度非常严重,不过等到喧闹消退后,国王应该还是能收拾这个政治烂摊子。但是,就在这当口又出了两件破事儿,注定使关于征税的讨论不能轻松地结束。

1627年10月,白金汉公爵又遭遇了一场可怕的失败——他没有攻下法兰西的大西洋要塞雷岛(Ile de Ré),而付出的代价却极其高昂。怎么没有攻下呢?是因为这个海军组织天才居然没有注意,用来攀爬围城的梯子短了15英尺(约4.6米),只这个溃败就耗费了足足20万英镑,而征收来的总额也就26.7万英镑。蹩脚诗人与新闻评论者们无情地讥讽公爵。接下来的事就更糟了。1628年3月,消息披露出来,说国王是在明明知道的情况下鼓励大法官故意篡改关于裁决征款传下来的条件,这是公然挑战强征合法性;之前法官们已经裁定在那个特定的军事紧急状态下,强征是合法的——公布出来的一条判决是国王有权不经议会征税,只要他决定它们是合乎英格兰需要的即可。这下可炸开了锅,以前相信国王的人们,觉得自己不能再相信国王了。而那些本来就非常怀疑查理一世意图的,随着这一点揭露出来后,倒是大获全胜。“远古宪政”(immemorial constitution)的保护者们趁热打铁、乘胜追击,将关于这一特定措施的辩论扩大为捍卫全面宪政原则的战斗:作为防止以后更多拨款的前提,他们要求颁布一个《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宣布不经议会同意征税就是非法的,禁止国王以无特定的“国王原因”,不经审判就监禁任何人,还要宣布军事管制和强制摊派也是非法的。但是,无论在由平民组成的平民院里还是贵族院,想要保卫议会自由的斗士都还是少数。实际上,这场斗争可以用三种方式决出胜负,唱主角的是走中间路线的温和批评派。在贵族院,沃里克伯爵和萨耶塞勒子爵(Viscount Saye and Sele,二人都是非常严肃的清教徒,个人生活严谨,严守教规)在多数人的支持下,他们决定采用《权利请愿书》(Petition of Right)的形式。这个形式没有一定要和国王对着干的意味,但请愿和法案二者所蕴含的内容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很重要的一点是请愿保全了查理一世的面子,保护了詹姆士一世反复强调的原则(最近一次重申是在1621年),即詹姆士一世认为这些权利是国王的恩赐,他不同意它们是英格兰臣民的天然权利。

这样危机本来可以到此结束了,然而1628年8月,白金汉公爵被暗杀反而让查理一世产生了严重的挫败感,不过暗杀在政治天平上巧妙地去掉了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即如何处置这个广受嫌恶的宠臣。查理一世在震惊悲伤中,意识到议会将公爵丑化成恶魔才导致了他的死亡[事实上,暗杀者约翰·费尔顿(John Felton)却是在想象自己是为了给英格兰和国王减负而去除恶魔]。查理一世被剥夺了发动战争这个实权,痛心之余,他发起反击,决心维护《权利请愿书》里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我们不难想象,国王不厌其烦、逐字逐句地在请愿书里找漏洞,这可真是死心眼儿,但他还真的找到了两条重大疏漏。首先,他声明有权提前,也就是不用等到议会批准就征收“吨税”“镑税”。争议更大的是,他分别任命蒙塔古和劳德管辖奇切斯特与伦敦两个主教教区,这就等于在昭告天下,在事关宗教信仰的智力和权力领域,国王也无意让渡垄断权,一如其父,查理一世认为自己是上帝“在凡界的副总管”。

但是,在他的那个时代,就在他反复重申他原以为不证自明的君权真理的同时,君王特权项下什么能被合法地接受、什么又不能被合法地接受,以及政治游戏的规则都正处于变化之中。即使他不能就这些原则达成妥协,也需要一些政治管理技巧,而不是一味顽固不化地摆出高贵的姿态。前一年好不容易拼凑了一个巧妙解决冲突的议会中间派们,已经准备好再尝试一次,被叫来与国王谈判,可惜这一次他们无功而返。与此同时,查理一世命令议会暂时中止讨论进程,以免继续下去引起公众走极端。当然,这道命令被解释成强制关闭议会,于是平民院里的强硬派们就大声地抗议这是侵犯了他们的辩论权。1629年3月2日,议长(Speaker)约翰·芬奇爵士(Sir John Finch)尝试与国王的命令做妥协,想要用休会来中止议程,但被告知他应该为平民院服务,而不是做国王的奴仆。强硬派们不允许他搁置辩论,直到他通读了一项决议,攻击谴责国王“在宗教上翻新花样”以及不经议会的同意就征税。在这样颇为尴尬的处境下,芬奇议长不无动情地说:“我受你们使唤,也不亚于做国王的奴仆。我不会说我不提交它,但我必须说我不敢。”可见他已被逼得无路可走。迈尔斯·霍巴特爵士(Sir Miles Hobart)锁了议会大门,还拿走了钥匙。国王的官员在拿大锤砸门的时候,来自虔诚的多切斯特的丹泽尔·霍利斯(Denzil Holles,而且是个大个子)把议长死死地按在椅子上。强硬派里最雄辩的约翰·埃利奥特爵士滔滔不绝,警告说“没有人能分裂议会,最后只有议会的人自己才能分裂议会”。接着就宣读了措辞非常激烈的决议,宣布“无论何人要改革宗教……宣布议会不允许的征收补贴”都是“英格兰王国及不列颠共同体的头号敌人,每个臣民自愿地遵从这非法勒索即是英格兰自由的叛徒与敌人”。台下欢声雷动,“好!好!好!”响彻整个议会大厅,气氛热烈。两天后,霍巴特、霍利斯、埃利奥特和其他6人都被捕并关进伦敦塔。3月10日,议会解散。

这不算什么,这样从动动嘴巴到推推搡搡及呼喊叫嚷,算不了什么,是吧?可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它说明了一切:这是惊人地侵犯了体统,在那个年代,肢体语言的分量很重,它表示着藐视权威。霍利斯的粗鲁和明显蔑视文雅礼节的行为,意味着对王室的尊重已荡然无存,它的确是具有真实意味的不祥之兆。随之而来的一些事,同样孕育着未来的后果——它们创造出了公共政治领域,事实上促成了英格兰公共舆论的产生。尽管议会辩论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保密的,但长篇累牍的详细报道已经由专门的抄写员写出来了。有时候抄写员们接受委托得到报酬,有时候为了供给渴求新闻的大众市场,然后又复写成多份,因此议会里辩论的大舞台就成了新闻来源,而且历史上第一次有人能以兜售这些来谋生。地理学家兼国外探险家约翰·波里(John Pory)在英格兰全境有一个通讯员网络,他把他们发来的消息汇编成新闻通讯,以20英镑一年的价格卖给订阅者。另一个邮政新闻业的先驱拉尔夫·斯塔奇(Ralph Starkey),则提供一系列产品与服务,议会报道从“20先令一刀 ”到10英镑一册的《嘉德骑士勋位黑皮书》( Black Book Proceedings of the Order of the Garter )。传播新闻的人认识到,重要的是要保证播发最新的、轰动的、观点有分歧的新闻。《分界》的供应商雇用一群抄手,几天就能拿出最近辩论的话语(在纸面上)。因此,新闻业已经隐约可见其现代雏形,它在1628—1629年议会与国王的唇枪舌箭中迎来了自己的曙光。修正主义历史学家坚持认为,新闻强调冲突但并没有反映出任何英格兰国内真正普遍意义上的极端对立。这不无道理,但是,新闻恶作剧般的天赋从来就在于它在假装报道的同时,其实又在塑造政治。17世纪初的英格兰新闻人鲜明的取向,给王宫与英格兰提供了扮演坏人好人的舞台,通过说“喏,就是这样”,就足以收到让事情真的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效果。新闻通讯在各地传播,同样对未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它将伦敦发生的事与外地公众联系在一起(偶尔也把本地事件变成“英格兰全国”的新闻)。1642年的长期议会(Long Parliament)之前,议会演讲还没有全印出来,但是6便士一册的《分界》在国王的大道上通行无阻,用无冕之王的特权传播各种各样的自由主张。

新闻总是需要英雄,拜国王政府的高压政策所赐,新闻英雄来得不费吹灰之力,因为强烈批评国王的人都遭遇了不幸:丹泽尔·霍利斯、迈尔斯·霍巴特爵士和约翰·埃利奥特爵士进了伦敦塔,1632年埃利奥特爵士死在塔里。在反对斯图亚特王朝专制主义的议员圈子里,埃利奥特的命运使他成了他们的抵抗烈士原型。同是议会议员的白金汉郡绅士约翰·汉普登(John Hampden)一直与埃利奥特保持着联系,不仅到伦敦塔去探望他,还做了埃利奥特两个十几岁儿子的监护人,可以说是那群和埃利奥特一起守护自由火炬的人之一。国王却根本不管反对派是暂时蛰伏了还是内心依然在愤懑不平,直到1640年才再度召集议会。

20世纪50年代的历史教科书里说的都是这一段长长的无议会政府时期,像绷带一样紧紧缠绕在伤口上,以至它没有愈合反而化脓,国家政体就这么悄悄地感染,疮疤演变成溃疡。据说英格兰的情况是人们普遍对“船税”和新教教会准天主教化敢怒而不敢言,被剥夺了自由而被关押起来的议会斗士们要等到那个大日子,才能光复英格兰的自由。这个故事没有多少留存下来,因为后面的版本走向了另一极端。最近某种所谓应用个性化法则的历史说法又非常过分,居然辩称17世纪30年代是王室政府无为而治的“太平日子”,说什么当时的管理层 充满了活力,他们是在努力地响应国王的意愿。这个历史学说还把查理一世打造成一个有公德心的苦行僧形象。

也许真相就在这两极之间(尽管我想不可能在它们的正中间),当然我们不能认为关闭议会是某种王室发动的政变,在此期间也没有什么迹象预示王室政府要引进类似天主教哈布斯堡–波旁王朝的专制。在英格兰的政治系统里,议会长时间缺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况且查理一世明着说他并不认为这次关闭就标志着他不要“王在议会”这个传统了。只要议会愿意回到他说的“古老的”与合理的行事方式,特别是提供给他英格兰国防事务所需资金的老路上来,一切就会运转如常。自然,各位还得记住,詹姆士时代和卡洛琳时代 的议会还根本不是和现在一样的人民选举圣坛;平民院的大多数成员得到议席是郡和市镇当政者一致同意并且无竞争选举的结果;其中一些最激进的人如约翰·皮姆能得到这个位置,是因为他在贝德福德伯爵(Earl of Bedford)的个人市镇选区,实际上那里根本没有选民;另一些人则来自人口非常稀少的选区。大体来说,议会议员都是这同一批人,即郡里社会群体的自然统管者,如地方治安法官、国王代理人助理和郡长等,不管他们怎么担心国王滥用特权,在接受这些职位时可都心无挂碍。也正是因为这样,正直的清教徒如罗伯特·哈雷爵士才有可能在1626年接受皇家铸币厂总监(Master of the Mint)这个肥缺,直到1635年他才失去这个职位,尽管他对强征借贷和任命亚米念派人士在教会里任职感到愤怒不已。

另一方面,1629—1640年,英格兰也不是什么宁静、满足与和谐之地,这可是近年来在修正主义历史学派里占上风的看法。1628年、1629年发生的事碰巧了,已经产生一些微妙然而实质性的变化:文质彬彬的礼仪屏障已被打破,两边说的话都不可原谅、不能忘怀。社会各界兴奋躁动,事情变得明朗化起来。即便是在那些暴风骤雨的年份里登上了最高平台演练过之后又筋疲力尽而不再折腾的也只是一小撮人,可这一小撮人记性好得很,报纸通讯要找到他们也很方便。不能说他们“韬光养晦”(尽管约翰·皮姆当然是在此列)没有意义,在17世纪20年代末纷纷扰扰的、深层次的不安与激辩烟消云散后,大众得到消化这些激进思想,并对它们进行咀嚼反思之后再沉淀的机会,从而使不安与激烈辩论都化为了顺其自然与良好愿望。现在我们常常说,要不是苏格兰1637年的暴乱,也许就不会产生长期议会;可是苏格兰发生暴动在很大程度上和17世纪30年代查理一世想要驯服整个大不列颠的意图有关,并非完全出乎意料。正好相反,我们将会看到,苏格兰发生的事是牢牢扭结在王室这棵大树主干上的根根须须。

查理·斯图亚特(即查理一世)的问题不在于他独断专横、阴险狡诈,或者政治上不够敏锐,有人之所以夸大他的这些方面,目的是让英格兰内战看起来是为了一些大家可以理解的利益,但这不是真实发生的情况。查理·斯图亚特的问题是他心里怀着良好的意愿,实施起来却笨嘴拙舌、词不达意。反之,回顾一下,大家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父亲天性懒散、注意力很容易分散反而取得了政治上的丰功伟绩(令人惊异的是,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的情况也是如此,温和迟钝也许该被列入君王成功的美德推荐清单)。詹姆士一世喜欢将朝政托付给别人,如枢密院和各郡,因此他可以逍遥自在,去罗伊斯顿(Royston)追猎野兔,不用国王亲力亲为。而这几个别的人正好是极具才干的罗伯特·塞西尔、弗朗西斯·培根和莱昂内尔·克兰菲尔德(Lionel Cranfield),国王这么做是赐予英格兰莫大的恩惠。而查理一世相反,总是心里痒痒地要事必躬亲。公平地说,因为他继承了詹姆士一世的巨大债务,还有一场战事做添头,也基本上没什么选择余地。一旦英格兰、苏格兰在和平中安定下来,国王头上的两道紧箍咒就是财政和政治敌对势力,查理一世不是一个能将余生花在打猎上或者给范·戴克摆姿势让他画肖像(尽管一定程度上,他也热衷于这两样)的国王;正如奥古斯都、君士坦丁,特别是阿尔弗雷德大帝,国王特别委托人为后者写了一部传记。使命在召唤!

这个使命就是在大不列颠范围内营造和谐,不管它自己喜欢与否,尤其是宗教方面,但是恰恰宗教方面又最显得四分五裂。查理一世认为自己的王权不只是一个政治职位和最高裁判(像詹姆士一世的理论),而是将其设想成三重召唤:集骑士与指挥官于一身的恺撒、精神领袖外加民族之父。在第一层面上,他把圣乔治当作偶像,指定圣乔治日为国定假日,大力推崇嘉德勋位。他每天佩戴为他个人特意重新设计的嘉德徽章,上面有个很大的银色光环[借鉴了法兰西的圣埃斯普瑞勋位(order of Saint Esprit)],这样使它的外观像某个神秘的圣物。除了这点受命于基督教骑士的感觉,查理一世(和很多巴洛克时期欧洲的同时代人一样)作为一个柏拉图主义者(Platonist),显然懂得自己在事物中的地位。柏拉图认为不可言喻的观念和真理统率着宇宙中神圣的排列组合,卑微的凡人在尘世中够不着也说不出其奥秘,唯有少数天性敏锐的人即守护者才能感知其美。柏拉图的这个看法已经嫁接到基督教的神学理论里,为神职人员的存在创造了一个新的正当理由。查理一世毫无疑问自认为是大不列颠的首席守护人,那么柏拉图式守护人的严格自律——个人苦修、不知疲倦地奉献、情感上感官上的自我抑制(这些都不是他那令人怀念的死去老爸得以闻名的品质)——他都一贯坚持并自己加以强化。考虑到他继位后最初几年不走运的经历,还有什么比将和谐带给英格兰和苏格兰更崇高的目标呢——不管他们是不是喜欢这样,那又怎么样呢?

查理一世喜欢收藏荷兰与弗莱芒油画(他极佳的鉴赏品位,到了令人惊诧的地步),这些画常以正在演奏音乐的家庭象征和谐,这样的家庭就是微型的共同体,这是真谛;同时这种形式规整均衡得恰到好处。此外,他父亲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不检点、混乱不堪,而查理一世要自己的家庭给政府做出少有的坚定仁慈的榜样,父子俩在这方面对比鲜明。查理一世与王后在开头的一段艰难时光过后,真的变得亲热起来。查理一世对亨丽埃塔·玛利亚忠贞热爱,但这盲目的爱后来却让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范·戴克的王室肖像即使只是作为记录私人情绪的文件在朝廷历史中也是非常独特的。正如油画在白厅和汉普顿宫这些公共空间永久展示的那样,他们俩的确是查理一世自己关于模范家庭观念的忠实又生动的诠释,即在父系家族里,夫妇、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具有严格而相亲相爱的规律,这是一切良好秩序的基础。在这一点上,还有很多其他方面,他和清教徒们的观念惊人地不谋而合,因此像沃里克伯爵这样的清教徒贵族们非常痛苦:不想与他决裂,这是其中一个原因。因为他们亲眼看见他和他们自己一样,非常在乎这一点,要使家庭与共同体符合道德高尚的愿景。

然而,这一需求必须而且可能打断卡洛琳式的和谐追求,特别是那个时候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多年急需的金钱。船税遭到痛骂,它是最著名的一项强征税经典案例,表明政府专横的同时业已不堪重负。这项税收之前从未在英格兰实行过,可是,最初引入它是因为海军普遍不受重视,导致在与西班牙人、法兰西人海战中暴露了弱点,吃了苦头,最后使英格兰海军船只甚至遭到荷兰武装民船和海盗的袭击。一开始,船税只要求沿海各郡要么提供一艘船,要么(对他们来说更实用)支付相等的款项。因此查理一世还能够自圆其说地为自己辩护,说不经议会批准强征船税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为了国防。但是接下来海军需要重新装备又开征船税就不一样了,仿佛英格兰又一次要面对西班牙无敌舰队,这使有些人认为其已经变成查理一世搞了新一次的强征借贷。1635年,在内陆郡里征收船税时,各郡齐齐反对的情况就开始加剧、严重起来。

钱征收来了,本地政府还是配合王室的。治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从通过代理人管理各郡的治安长官,到郡长、治安法官、巡警、教区执事,尽管他们在17世纪20年代的暴风骤雨里都是批评派,但还是安于自己在社会群体里的政治和社会职守本分,主持每季的开庭,带头追捕罪犯,在教堂里排座位。那么到底这种当地领导的继续留存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因为自身利益让他们将批评搁置在一边,还是他们能轻易地掌控正义与政府,而同时又不必放弃并且保留对王室宫廷的强烈不满呢?

对于其中一些人来说,这是真的,就这样,他们成为查理一世的现代化改革和革新议事日程的搭档。查理一世的现代化改革和革新内容往往与清教徒在多切斯特这些城镇里的项目不太一样:它们加大消除贫困的范围,取缔无执照的艾酒作坊,建造新的学校学院并给其奠基,设计改善农业的项目,比如17世纪30年代贝德福德伯爵在英格兰东部沼泽地带(Fens)搞的著名排水工程——沼泽地带的人民虽然因此受益,却对仿荷兰的集中排干湿地做法抱着浓浓敌意,是反映本地社会群体对王室政府行动很反感的最典型例子;这一行动无论怎么出于好意,也是强迫,干预到了当地政府自己的后院。做出这类“改善”行为的同时,往往没有连带考虑先要打消公众的疑虑,而只是浮夸地宣传政府要提升共同体福利的宏大愿景,那就更像埋伏着一丝骗局气息。在东部的沼泽地带,他们诡异地复活了中世纪的下水道工法庭(Court of Sewers),让本地人迁离沼泽地,一旦清空顺利,土地就转手给排干巨头 ,后者的巨额利润来自排干后的土地投资升值。

为了避免此类憎恨,查理一世的管理当局已经是尽其所能地在这些工程中指派郡里的绅士和贵族进行操作,然而,在有些计划实施中,大家难免只感受到政府也有份参与,而甚少体会其良苦用心,最明显不过的是著名的战略性火药供应生产及存储计划。此事非同小可,当时战事连绵,火药短缺是全欧洲的老大难问题,储备决定战争的胜负。还有什么是更尽善尽美或者说是必须的爱国事业?在实践上来说,就是创立一个英格兰国家级的硝石储备,最廉价便捷的氮硝石来源就是动物和人的粪便。只有查理一世这个最缺乏幽默感的正经国王,才会非常严肃认真地要求所有臣民保存自己一年的小便作为对国防的主要贡献[这实际上还不是最匪夷所思的将人体废弃物转化为军火的尝试,在17世纪40年代的爱尔兰叛乱和17世纪50年代的同盟战争(wars of the Confederacy)中,利用尸体遗骸造火药——我以为这才是自力更生产业的绝佳例子]。然而查理一世的“火药收集队员们”(petre-men)精力旺盛,很快将自己变成了自由与私人财产的敌人——他们拿到法令后直接进入谷仓院落和私人家舍,如果必要,甚至掘开地板,用双手去染指那宝贵的重要战略储备——鸽粪或羊粪。考虑到这个任务非同寻常的工作条件,可以理解被“打扰”的房主人必然不会高高兴兴地让人挖开地板。看起来火药收集队员如果不说一句“请别见怪”,不太可能安抚他们,也许他们得大大加强思想动员工作才行。

同理,查理一世支持劳德大主教对教会的计划也是一片好心,可很容易被曲解。劳德教条的核心思想只不过是为仪式和圣事背书,而詹姆士一世和他宠信的大臣、主教们,包括兰斯洛特·安德鲁斯也都在坚持这些。可是詹姆士一世在苏格兰的政治实习期里,即使还没有以此为原则,倒真的勉勉强强地成了一个多元论者。他为统一礼仪说话(1618年还在苏格兰推行),但在英格兰更加审慎小心。另一方面,查理一世把劳德的神学理论当成一种能在有序等级的英格兰教会里笼络基督徒的方法,他感到造成宗教严重分裂的原因是英格兰教会痴迷于说教布道、个人研读《圣经》的特权、鼓吹救赎与受天谴二者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1640—1641年的劳德主义彻底失败之后,人们从某种程度上想当然地认为它是长在英格兰本土教会身上的一个异物,但在17世纪30年代,有很多拥护者确信它是一种民族责任,比如劳德征税用于维修和修复圣保罗大教堂,而当时圣保罗大教堂已经因疏忽和不敬而颓废到了几乎崩塌的程度。

赫尔福德郡是布兰普敦·布莱恩(Brampton Bryan)的哈雷家族的家乡,他将自家城堡变成了清教徒教师和布道者的中心,也给受劳德派迫害的人提供庇护。可也就在这个郡里,霍姆莱西(Holme Lacy)的斯丘达莫尔(Scudamores)家族,一直到詹姆士一世时,还在为王室的马上刺枪比赛提供骑士。他们特别以自家的马匹自豪,这些马不单用来打猎,也任由国王处置。第一任斯丘达莫尔子爵是赫尔福德郡的副地方治安官,他公开向本郡绅士们推荐改良的优种马,帮他们提高养育马匹的数量,让他们也能为国王服务。在威尔士边界地区,亚瑟式的骑士风看起来也没有完全消失。可斯丘达莫尔不只是崇尚古代武士精神的忠实骑士,他也是个真正博学的拥有牛津学历的乡村绅士。他属于后培根那代人,是个热忱的业余科学家和驾驭自然的能手;他热衷于培植赤条纹(Red Streak)苹果,也为之自豪,据说这种苹果能制成英格兰最好最受商家欢迎的苹果酒。他的全部激情——崇拜过去、基督教君主制愿景、对美的本能感受,加起来集中体现在修复多尔修道院(Abbey Dore)这个工程上,而这个工程使得他在赫尔福德郡乡下享有威望。

修道院原来是一处西多会(Cistercian)废墟,在16世纪中叶斯丘达莫尔家族得到它和周边的土地后就重新将它神圣化。而在子爵着手修复它的时候,正如不列颠各地很多快要废弃的教堂一样,它已经濒于坍塌,屋顶掉落了很多,以至于教区的神父(curate)不得不在一处拱门的遮蔽下朗读礼拜,这样雨水才不会淋湿祈祷书;当斯丘达莫尔去寻找原来那块圣坛的石板时,他发现它正被用于腌肉和压奶酪。

赫尔福德主教马修·雷恩(Matthew Ren)是最热诚的劳德派信徒之一,斯丘达莫尔无疑受了他的鼓励,然后又自命为赫尔福德郡的赫齐卡亚 :重建废弃的庙堂,光复了上帝荣耀的支助者。郡里的古文物爱好者群体当时热火朝天地修复毁坏的教堂与修道院,以至于17世纪40年代成了古文物“哥特风复兴”的发轫期,古文物研究者与系谱学者威廉·达格代尔(William Dugdale)在沃里克郡这个清教徒的老巢,开始着手自己里程碑式的工作:描述全英格兰的教堂遗迹,并为之撰写编年史。达格代尔也是给圣保罗大教堂写作第一本精美插图史的人。这是劳德运动的一个有力武器:清理、修复了受玷污的建筑和教堂院落(被随意地用作公共厕所),使得大家认为它和威斯敏斯特一样,是一座英格兰的国家级庙堂。

斯丘达莫尔埋头忙于本地的复兴建设,正如劳德忙于修复建设全英格兰的教会一样。被亵渎的圣坛还给了多尔修道院(当地一个传说,有个仆人想背了它逃走,圣坛表面流出血来)。中世纪教堂漂亮的绿色釉瓦散落在农田和小村子里,只要可能的都重新利用起来,不能用了就拿另外的替代它们。斯丘达莫尔让赫尔福德郡的手艺人约翰·阿贝尔[John Abel,他也是设计莱姆斯特(Leominster)那座装饰精美的大厅的人]利用老修道院教堂残留下来的原十字架,雕刻出一面壮观的、真正帕拉迪奥复兴风格的高坛屏风,带有爱奥尼亚式(Ionic)的柱子,这下就齐活了。1635年棕枝全日(Palm Sunday)那天——选择这个日历上的圣日,还因为这是斯丘达莫尔本人的受洗纪念日——多尔修道院重新化身神圣,会众在此进行了一整天的祈祷、游行、跪拜、鞠躬,从此以后多尔将被会众认为是一个“神圣的居所”(Holie Habitation)。

但是,就在布兰普敦·布莱恩对面,罗伯特·哈雷爵士和夫人布里丽安娜一定是将这个西多会修道院再次化圣看成是最恐怖和最应该受到谴责的举动,并以此证明天主教敌基督者(Popish Antichrist)又来征服英格兰并且得逞了一次,而且国王的劳德派宠儿是在滥用职权,要复辟全套罗马天主教的魔鬼奴役。可是,劳德派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一丁点儿精神上的或者基督教会的征服行为。相反,他们认为:重建壮观与神秘,是一种使痴迷于咬文嚼字因而疏远了教会的人回归教会的办法;令人一饱眼福,而不是对耳朵进行疲劳轰炸式的说教,是唤醒所有受加尔文教派的说教、认为不受天谴即能得到救赎的人,使他们看到希望,从而和看得见救赎的群体站到一起来的方法。因此在他们看来,适当的修复是纯粹的使命而不是矫情。一张简陋的小桌,人们常常在那里寄存帽子而小狗直接从那里叼走圣餐薄饼,怎么能使大家恰当地想到救世主(Saviour)使世人得救的牺牲呢?崇敬、秩序与服从才能使信众重新集合到一起。

劳德派强调包容正好合乎查理一世自己天真的想法,即他的君权职守要包括全体臣民。但是他所认为的全部指的是苏格兰与英格兰,而麻烦恰恰就在这里。如果劳德派改革只是要在英格兰教会里创建有序的和谐,那么从这个定义上说,任何突破这个框架的例外,都会打乱整盘棋。所以,查理一世完全相信自己的信念是正确的,他计划在苏格兰引进劳德派的祈祷书。1634年,距查理一世在爱丁堡加冕已经一年了,似乎这是个必做的好项目。他怎么会料到这将导致他的末日? nLMCRvh8b7wXZZbToAQPuspxQmN/YXzDWYJTIzDQnWUe7Ji5ofIHGQd7swY1r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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