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沉寂荒凉的小镇。除了一家棉纺厂、几间两居室的工人小屋、几棵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和一条仅百码长的破败主街,镇上再没多少别的东西。每逢周六,附近农场的佃农都会到镇上聊聊天、做做买卖,消磨掉一天的时光。其他时候,小镇孤寂而忧伤,仿佛一处与世隔绝的偏远之地。社会城火车站是离小镇最近的火车站,“灰狗”和“白色巴士”公司的车都走三公里以外的福克斯福尔斯公路。这里的冬天阴冷短暂,夏天则骄阳似火,炽热的日光白得耀眼。
要是在八月的下午沿着主街溜达,你一定会觉得无所事事。全镇最大的一幢房子位于镇中心,但那房子不仅门窗钉满木条,还严重右倾,一副随时都会坍塌的模样。房子已经很老了,却透着一股怪异、破败之感,让人十分困惑。但突然之间,你又会发现,原来前门廊右侧和一部分墙面老早就上过漆,只是没漆完,所以这部分空间显得比其他的更脏、更暗。看起来,这房子似乎已经完全废弃。可是,二楼却有扇没有钉木条的窗子。有时,酷热难当的傍晚,会有一只手慢悠悠地打开百叶窗,接着便现出一张脸来,低头望向镇上。那是一张好似梦中才会出现的脸,朦朦胧胧,阴森可怖。那张脸很苍白,看不出是男是女。一双灰色斗鸡眼内视严重,两只眼珠仿佛正偷偷交换着一个悠长而哀伤的眼神。在窗口停留大约一小时后,那张脸便消失了,百叶窗也再次合上。从那之后,整条主街很可能又一次空无一人。总之,八月的午后,下班后真是无事可干。或许,你不如索性沿着福克斯福尔斯公路溜达溜达,听那些被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唱歌。
然而,这样一个小镇,却有过一家咖啡馆。这座钉满木板的老房子,也跟方圆数英里内的其他房子不同。这里有铺着桌布、摆着餐纸的桌子,还有吊着彩纸的电扇,一到周六晚上,就人满为患。房子虽然是阿梅莉亚·埃文斯小姐的,但让这里生意兴隆、笑声不断的,却是一个人称莱蒙表哥的驼背。说起这间咖啡馆的故事,还有一个人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阿梅莉亚小姐的前夫。这可怕的家伙蹲了很久的监狱,回来大肆破坏一番后,再次扬长而去。从那以后,咖啡馆就关了。但直到今天,人们依然记得它。
这里并非一直都是咖啡馆。阿梅莉亚小姐从父亲那儿继承了这座房子。这里曾是商店,主要贩卖饲料、海鸟粪以及粗粉和鼻烟之类的日用品。阿梅莉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家店,还在三英里外的沼泽地拥有一家酒厂,酒厂出产的酒冠绝全镇。她是个皮肤黝黑、个子高挑的女人,骨骼和肌肉都很像男人。她头发剪得很短,且全部从额头往后梳,晒黑的脸上始终有种紧张又憔悴的神情。要不是有些斗鸡眼,她或许还称得上端庄健美。虽然追求者众多,但生性孤僻的阿梅莉亚小姐对异性的爱毫不动心。她经历了一场镇里闻所未闻的婚姻。这场婚姻诡异而凶险,且只维持了十天,让镇上的人都大为震惊。除了这段怪异的婚姻,阿梅莉亚小姐始终独居。她常常穿着工装裤和长筒橡胶靴,一整晚都待在沼泽地的工棚里,默默守着蒸馏器下微微燃烧的火焰。
阿梅莉亚小姐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她会把猪小肠和腊肠拿到附近镇子卖。晴朗的秋日,她就磨芦黍做糖浆。她家大瓮里的芦黍糖浆呈暗金色,鲜美香甜。只用了两周,她便在店后盖起一座砖砌厕所。干起木匠活来,也得心应手。阿梅莉亚小姐唯一不擅长的,就是跟人打交道。对阿梅莉亚小姐来说,唯有优柔寡断或重病在身的人,才可能加以利用,将其一夜之间变成更有价值或更有利可图的东西。因此,他人的唯一价值,就是为她提供利润。在这点上,她是成功的。用农作物和财产抵押贷款,经营一家锯木厂,拥有银行存款——这一切让她成为方圆数英里内最富有的女人。若非热衷诉讼这个重大缺陷,她本应像国会议员一样富有。哪怕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也不惜卷入漫长艰辛的诉讼中去。据说,阿梅莉亚小姐就是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也会本能地四下找找,看是否能寻到可以起诉的人。除了打官司,她生活得很平静,每一天都跟头天无甚差别。直到阿梅莉亚小姐年满三十的那个春天,她的生活都始终这般无波无澜,唯一的例外,便是那场为期十天的婚姻。
那是四月里一个温和安静的夜晚。临近午夜,明月皎皎,天空如沼泽地里的鸢尾花一般蓝。那年春天,庄稼长势喜人,过去的几个星期,棉纺厂一直在加夜班。小溪下游那座方形砖厂亮着黄色的灯光,隐隐传来织机平稳的嗡嗡声。这样的夜晚,可以听见很远之外的声音。黑乎乎的田地那头,一个正要去寻欢的黑人唱起舒缓的歌儿。即便静静坐着拨弄吉他,或独自歇着,什么也不干,也是相当愉快的。那天夜里,街上空无一人,但阿梅莉亚小姐的店仍亮着灯,店外门廊上坐了五个人。有工头麦克费尔,此人脸庞红润、矮胖结实,一双略微发紫的手却生得小巧精致。坐在台阶顶上的是雷尼家那对双胞胎,两个小伙子都穿着工装裤。他们个子很高,瘦得很难看,动作迟缓,头上已经开始出现白发,一双绿眸总是睡眼惺忪。还有一个人坐在最下面的台阶边缘,他叫亨利·梅西,是个害羞又胆怯的家伙,举止温和,有点神经质。门开着,阿梅莉亚小姐倚在门边,双腿交叉,正在耐心地解一根绳子上的结。这根绳子是她偶然捡到的,而她脚上那双大靴子,通常去沼泽地里才会穿。几个人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
双胞胎中的一个边喝着啤酒,边望着空荡荡的大路,率先开了口。“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他说。
“是头挣脱束缚的小牛吧。”他兄弟道。
那东西虽然正朝这边而来,但还是太远,看不清楚。月色朦胧,路两旁开花的桃树投下昏暗而扭曲的阴影。空气里混合了好几种味道:有花香、春草的甜香,也有附近潟湖热烘烘的酸味。
“不,应该是谁家的小孩。”矮胖子麦克费尔说。
阿梅莉亚小姐默默地盯着大路。她已经放下绳子,正用瘦骨嶙峋的棕色手指拨弄着工装裤的带子。她皱起眉,一缕黑色鬈发垂到额前。几人等待间,路那头某户人家的狗突然嘶哑着一阵狂吠。最后,有人大喊了几声,才让它安静下来。那个身影一直走到门廊黄色的光圈外,在如此近的距离下,几人才看清到底是什么。
来的是个陌生男子。这个点儿还有陌生人徒步进镇,可是件稀罕事。而且,此人是个驼背,顶多不过四英尺高,身上那件破外套只盖到膝盖,一双扭曲的腿瘦得似乎承受不住畸形的大胸和肩后的“驼峰”。他的脑袋特别大,蓝眸深陷,嘴又尖又小,脸软塌塌的,显得很粗鲁。此刻,他眼下有圈淡紫色的阴影,苍白的皮肤沾着尘土,已经变得黄黄的。他拎着个旧手提箱,箱子外绑了根绳子,斜斜地歪向一边。
“晚上好。”驼背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阿梅莉亚小姐和门廊上的几个男人既没回应他的问候,也没说话,都只是看着他。
“我在找阿梅莉亚·埃文斯小姐。”
阿梅莉亚小姐把前额的头发向后一抹,扬起下巴:“找她干吗?”
“因为我是她的亲戚。”驼背说。
双胞胎和矮胖子麦克费尔抬头望向阿梅莉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但你说的‘亲戚’是什么意思?”
“因为……”驼背开口了。他显得很不自在,好似马上就要哭出来一样。他把手提箱放在最下面的台阶上,却仍扶着箱子把手。“我妈是奇霍的范妮·杰瑟普。大约三十年前,嫁给第一任丈夫后,她便离开了奇霍。我记得她曾说过,自己有个叫玛莎的异父姐妹。如今,奇霍的人都跟我说,那人便是你母亲。”
阿梅莉亚小姐微微歪着脑袋。她一直独自吃主日大餐,家里从来不会挤满亲戚,也向来声称自己一个亲戚也没有。曾经,她是有个在奇霍开马房的姑婆,但那老太太已经死了。除此之外,她只有一个既是嫡堂亲,又是嫡表亲的亲戚。那人住在二十英里外,跟阿梅莉亚小姐关系并不好。两人要是偶尔碰上,都要冲路旁啐上一口痰。时不时就有人费尽心思,想跟阿梅莉亚小姐攀上点儿牵强附会的亲戚关系,但毫无疑问,他们都吃了闭门羹。
驼背冗长拉杂地念叨起来,提到好多人名地名,都是门廊上这几位听众闻所未闻的。而且,这些话似乎也跟他们交谈的主题毫无关系。“所以,范妮和玛莎·杰瑟普是异父姐妹。而我是范妮跟第三任丈夫生的儿子。因此,你我就是……”他弯下腰,解开手提箱。那双手宛如脏兮兮的麻雀爪子,还抖个不停。箱子里满是各种各样的垃圾,不是破破烂烂的衣服、好似缝纫机零件的奇怪废物,就是其他毫无价值的东西。驼背在这些东西里翻来找去,终于掏出一张旧照片。“这是我妈跟她异父姐妹的合影。”
阿梅莉亚小姐没说话,只缓缓地移动着下巴。从那张脸,就可以看出她在想什么。矮胖子麦克费尔拿过照片,凑到灯光下看。照片上是两个苍白干瘪的两三岁小孩。但那两张脸,不过是两个模糊不清的白团。无论是谁,或许都可以说这是自家相册里的旧照片。
矮胖子麦克费尔把照片递了回去,什么也没说。“你从哪儿来?”他问。
驼背有些犹豫地说:“我正在四处旅行。”
阿梅莉亚小姐还是没说话。她只是站在那儿,倚着门边,看着下方的驼背。亨利·梅西紧张地眨眨眼,双手搓来搓去。然后,他一声不吭地离开最下面的那级台阶,走了。他是个好人,驼背的处境触动了他的心。因此,他不想等着阿梅莉亚小姐把这个新来的家伙从她的地盘上赶走,也不想看他被轰出小镇。驼背站在最下面的那级台阶上,脚边是打开的手提箱。他吸吸鼻子,嘴唇颤抖,或许是预感到了自己凄凉的处境,也可能是意识到作为一个闯进小镇的陌生人,拎着一箱破烂就来跟阿梅莉亚小姐攀亲戚,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总之,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大哭起来。
一个陌生的驼背半夜走到店前,然后就坐下来大哭,可不是件寻常的事。阿梅莉亚小姐把前额的头发往后捋了捋,几个男人尴尬地面面相觑。整座小镇异常安静。
终于,双胞胎中的一个发话了:“我敢说,他简直就是莫里斯·范恩斯坦。”
每个人都点点头,表示赞同,因为这是个有某种特殊含义的表达。但因为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驼背哭得更大声了。莫里斯·范恩斯坦是多年前住在镇上的一个人。其实,他不过是个性情急躁、总是坐立不安的小个子犹太人,每天都吃白面包和鲑鱼罐头。谁要喊他基督杀手 ,他就立马放声大哭。后来,他遇到一件祸事,搬到社会城去了。但从那以后,任何谨小慎微或哭哭啼啼的男人,都会被称为莫里斯·范恩斯坦。
“呃,他好像很痛苦,”矮胖子麦克费尔说,“肯定有原因的吧。”
阿梅莉亚小姐步态很难看。但只慢悠悠地迈了两大步,她便跨过门廊,走下台阶,若有所思地站到了这位陌生人跟前。她小心翼翼地伸出长长的棕色食指,戳了戳他背上的驼峰。驼背仍在哭,但已经安静了一些。夜色沉寂,月亮依旧洒下柔和的清辉。天气越来越冷了。接着,阿梅莉亚小姐做了件很稀奇的事。她从后袋掏出一个瓶子,用掌心抹了抹瓶盖,递给驼背。阿梅莉亚小姐很少赊酒给别人,哪怕请人喝一滴酒,对她来说,几乎都是前所未闻的事。
“喝吧,”她说,“能让你开开胃。”
驼背停止哭泣,利索地舔掉嘴巴周围的眼泪,依言喝了。他喝完后,阿梅莉亚小姐也慢慢含了口酒。她用这口酒暖暖嘴,又漱漱口,吐掉,然后才喝了起来。双胞胎和工头也抱着各自的酒瓶。不过,那都是他们自己花钱买的。
“这酒真是爽口,”矮胖子麦克费尔说,“阿梅莉亚小姐,我还从没见你酿酒失败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下的两大瓶威士忌至关重要。否则,接下来的事就很难说清了。或许,没有酒的话,压根不会有这间咖啡馆。因为阿梅莉亚小姐的酒的确很有特色。它入口甘洌,辛辣刺激,下了肚又后劲十足。不过,这还不算完。大家都知道,用柠檬汁在白纸上写字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但若把这张纸拿到火上烤一烤,不一会儿就会现出棕色字迹,让人清晰地看到纸上的信息。那威士忌就是火,纸上的信息则是一个人藏在灵魂深处的秘密。如此一来,阿梅莉亚小姐的酒价值何在,就不言自明了。过去被忽视的事,深藏在头脑里的阴暗想法,都突然得到了认可和理解。一个脑子里只会想着织机、饭盒、床,然后又是织机的纺纱工人,可能在周日来点儿阿梅莉亚小姐的威士忌,接着便碰见了一朵沼泽地里的百合。或许,把花握在掌心,细细查看那精巧的“金杯”时,他心中会突然升起一种疼痛般尖锐的甜蜜感。也许,他会突然抬起头,首次仰望一月的午夜天空,看见那冷冽又奇异的光芒,惊恐地认识到自身的渺小。这种强烈的恐惧,让他的心都停止了跳动。只要喝下阿梅莉亚小姐的酒,任谁都会产生类似感觉——无论痛苦,还是狂喜,都是无比真切的体验。这个人一定能被温暖灵魂,并看见深藏在那里的信息。
他们一直喝到午夜之后。月亮钻进云层,夜晚变得又黑又冷。驼背仍坐在最下面的台阶上,痛苦地佝偻着身子,额头靠在膝盖上。阿梅莉亚小姐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只脚搁在第二级台阶上。她已经好半天没说过话,脸上挂着一副沉思的表情。稍微有些斗鸡眼的人沉思起来,往往都是这副非常睿智又极度疯狂的表情。终于,她开口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莱蒙·威利斯。”驼背说。
“那好,进来吧,”她说,“炉子上还剩了些晚饭,你可以吃点儿。”
除了打算戏弄别人,或想趁机从对方身上捞一笔,阿梅莉亚小姐这辈子请人吃饭的次数实在屈指可数。所以,门廊上的几个男人都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后来,他们凑在一起讨论此事,都说她那天下午一大半时间,肯定都在沼泽地喝酒。总之,她一离开门廊,矮胖子麦克费尔和双胞胎也动身回家了。她闩上前门门闩,四下看了看,确定所有货物都摆放整齐了,便朝店后方的厨房走去。驼背拖着手提箱跟在她身后,一边吸着气,一边用脏外套的袖子擦鼻子。
“坐吧,”阿梅莉亚小姐说,“我把剩下的那些东西热一热。”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顿非常丰盛的饭。阿梅莉亚小姐很有钱,从不在吃食上亏待自己。这顿饭有炸鸡(胸脯肉让驼背夹到了自己盘里)、菜根泥、芥蓝和淡金色的热番薯。阿梅莉亚小姐胃口好得就像个雇农,吃得却很慢。她两只手肘都搁在桌上,俯身埋进盘子,膝盖分得很开,双脚踏在椅子的横档上。驼背则狼吞虎咽,好像几个月都没闻到过食物的香味一般。吃着吃着,一滴泪从他脏兮兮的脸颊上滑落。但这不过是刚才残余的眼泪,并没有任何意义。桌上的台灯打理得很干净,灯芯周围蓝莹莹的,给厨房投下了一片欢乐的光芒。阿梅莉亚小姐吃完晚餐,用一片白面包仔细地把盘子抹干净后,便往面包上倒了点糖浆。这糖浆是她自制的,澄澈香甜。驼背也依样画葫芦,却更讲究,竟要求换了一个新盘子。吃完后,阿梅莉亚小姐把椅子往后一靠,捏起拳头,摸了摸干净的蓝色衬衫下、右臂坚硬结实的肌肉。这个动作已经成为她饭后的习惯动作。每次吃完饭,她都会下意识地摸一摸。接着,她拿起桌上的灯,猛地冲楼梯那边点点头,示意驼背跟她上去。
店铺楼上有三间房——左右两间卧室,当中一间大客厅。阿梅莉亚小姐打出生起,就住在这儿。几乎没人见过这些房间,但大家都知道里面的家具非常不错,房间也打扫得极其干净。现在,阿梅莉亚小姐却把这个肮脏的小驼背领上了楼,天知道这陌生的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阿梅莉亚小姐高举着灯,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跨过两级台阶。驼背紧紧跟在她身后,摇曳的灯光下,两人的身影投射到楼梯墙上,合成了一个巨大而扭曲的影子。很快,店铺楼上的这几间屋子,也跟镇上其他地方一样黑了。
第二天清晨,天气晴朗,紫色的暖阳都带了抹瑰色。小镇周围的田野里,耕地刚刚才犁过。一大早,佃农们就开始侍弄深绿色的烟草幼苗。野乌鸦低低地掠过田野,在耕地上映下一道道飞掠而过的蓝色阴影。镇上,人们也很早就提着饭盒上工了。太阳下,棉纺厂的窗户闪着耀眼的金光。空气清新,开满桃花的桃树,如三月的云彩般轻盈。
和往常一样,阿梅莉亚小姐天一亮就下了楼。在水泵旁洗了头,她也很快开始工作。早上晚些时候,她会给骡子装上鞍,骑着它巡视福克斯福尔斯公路旁那片属于她的棉花地。毫无疑问,到中午时,每个人都听说了有个驼背半夜到店里来的事。但迄今为止,还没人见过他。天气很快变得燥热,正午的天空一片蔚蓝。然而,依然没人见到那位陌生的客人。有几个人记得阿梅莉亚小姐的母亲有个异父姐妹,但她到底是死了,还是跟一个烟草工人私奔了,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了。至于驼背自称亲戚的事,大家都觉得那纯属胡扯。深知阿梅莉亚小姐为人的小镇居民觉得,她肯定喂饱驼背之后就把他赶了出去。但快到傍晚,天空开始变白,交班也完成后,一个女人声称自己看到店铺楼上一个房间的窗边,出现了一张扭曲的脸。阿梅莉亚小姐本人什么也没说。她在店里照看了一会儿生意,接着为一根犁柄跟某个农民争论了个把钟头,然后修补了铁丝围栏,便在临近日落时锁上店门,留下一众困惑不解、议论纷纷的小镇居民,回楼上房间去了。
第二天,阿梅莉亚小姐没有开门营业,而是紧锁大门,待在屋里,谁也不见。谣言就是从这天传开的,传得极其可怕,把小镇和周边乡里的人都吓呆了。最先传播谣言的,是个名叫梅林·瑞安的织工。他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皮肤蜡黄,步履蹒跚,嘴里的牙都掉光了。他每三天便要发一次疟疾,也就是说,每三天他就要发一次烧。因此,他会呆滞木讷、脾气暴躁地度过两天,却突然在第三天变得生气勃勃,有时还会冒出一两个念头。不过,这些念头大都愚不可及。梅林·瑞安正发着烧时,突然脱口而出:
“我知道阿梅莉亚小姐干了什么啦。她为了那男人手提箱里的东西,把他杀了。”
他语气平静,就像在陈述事实。不到一个小时,这则消息就传遍了全镇。那天,镇上所有人都在编织这个激烈又可怖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的一切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有:一个驼背;半夜沉尸沼泽地;阿梅莉亚小姐被拖过小镇大街,锒铛入狱;以及即将发生的财产争夺战。传播的人全都压低了声音。而且,谣言每重复一次,都会加入新的怪诞细节。下雨了,女人们也忘了把洗好的东西从绳子上收进来。有几个欠了阿梅莉亚小姐钱的人甚至穿上周日盛装,仿佛今天过节一般。人们聚在主街上,盯着店铺议论纷纷。
要说全镇的人都加入了这场邪恶庆典,那也不尽然。还是有少数头脑清醒的人推理认为,富裕的阿梅莉亚小姐不可能为了那点儿垃圾,谋杀一个流浪汉。镇上居然也有三个好人。他们并不期待这样一场犯罪,即便这样的事件一定既有趣又能激起不小的动荡。想到阿梅莉亚小姐一旦身陷囹圄,就要在亚特兰大接受电刑,他们也并不觉得高兴。这几个好人评判阿梅莉亚小姐的方式,与其他人不同。当一个人如她一般,在各方面都与众不同,并且浑身的罪孽已经多到罄竹难书、一时半会儿都无法想全的地步,那自然应该以特殊的标准来评判这个人。他们记得,阿梅莉亚小姐不仅生来就黑,不知怎的,还长了一张颇为怪异的脸。她没有母亲,由孤僻的父亲养大。刚进入青春期,她便长到六英尺两英寸高。对一个女人来说,这着实太过反常。而且,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非常奇怪,完全有悖常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记得她谜一样的婚姻。那段婚姻是镇上有史以来最离谱的一桩丑闻。
因此,这几个好人对她有种近乎怜悯的感觉。当她行事野蛮地出门撒泼,比如冲进别人家里,拖出一台缝纫机抵债,或凶悍无比地找人打官司时,他们都会对她产生一种十分复杂的感觉。这种感觉既包含了恼怒,也有一丝荒谬的可笑感,以及一种深深的、难以言说的悲伤。不过,关于那几个好人,说这么多也足够了。因为这样的人,总共才三个。其余的小镇居民,整个下午都如过节般,欢庆这件无中生有的犯罪行为。
因为某种奇怪的原因,阿梅莉亚小姐自己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待在楼上。下楼进店后,她神色平静、悄无声息地在四下转了转,双手深深地插在工装裤裤兜里,头垂得很低,下巴都快塞进衬衫领子里去了。她浑身上下都没见到一丝血迹。她常常停下来,却只是忧郁地盯着地板上的裂缝,手上绞着一绺短发,喃喃自语着什么。但大部分时间,她仍在楼上度过。
夜幕降临。那天下午的雨让空气中充满寒意,所以夜晚萧瑟阴冷,宛如冬季。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反而下起了冰冷的细雨。从街上看过去,屋里摇曳的灯光显得凄凉又哀伤。起风了,却并非从镇边的沼泽地刮来,而是来自北面阴森寒冷的松林。
镇里的钟敲了八下,依然毫无动静。聊了一整天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有些人心生胆怯,在这萧瑟的夜里,只能紧挨着炉火,待在家中。其他人则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有八九个人聚在阿梅莉亚小姐店前的门廊上,一声不吭,就那么站着,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但事实就是如此:情势紧张,即将发生重大事件时,人们往往会这样聚集到一起。而且,这样的时刻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届时,所有人都统一行动,却并非出于某一个人的想法或意愿,而是受各自本能的驱使。因此,聚在一起并非其中某一个人的决定,而是整个集体的共同行为。在这样的时刻,没有一个人会犹豫。而这种联合行动最终会导致洗劫、暴力还是犯罪,都由上天决定。所以,那些人冷静地守在阿梅莉亚小姐店前的门廊上时,谁也不清楚他们要做什么。然而,每个人心里都明白自己必须等待,那个时刻马上就要来了。
这会儿,店门已经打开。店内灯火通明,一切如常。左边是柜台,上面堆着大片大片的白肉、冰糖和烟草。柜台后的货架上放着腌好的白肉和各类粗粉。店铺右边基本是各类农具。店铺后方靠左的一侧,有扇通向楼梯的门。此刻,这扇门是开着的。店铺最右边还有一扇门,通向被阿梅莉亚小姐称作办公室的小房间。这扇门也开着。那天晚上八点,可以看见阿梅莉亚小姐拿了支钢笔和几张纸,正坐在卷盖式写字台前计算着什么。
办公室里亮着令人愉快的灯光,阿梅莉亚小姐似乎没注意到门廊上的代表团。和往常一样,她周围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充作办公室的这个房间闻名全镇,几乎令人望而生畏。阿梅莉亚小姐的所有公务,都在这里完成。桌上有台盖得严严实实的打字机,她知道怎么用,却只拿它打印最重要的文件。抽屉里放着数千份按字母顺序排放整齐的文件。这间办公室也是阿梅莉亚小姐接待病人的地方。她喜欢给人看病,也给不少人看过病。瓶瓶罐罐和各类医疗用具摆了整整两个架子。靠墙有张给病人坐的凳子。她会用烧过的针替病人缝合,以免伤口无法愈合。她会用一种清凉香甜的糖浆治疗烧伤。至于无法确定的病痛,她也有许多按秘方熬制的药。这些药虽然通便效果很好,却要引起惊厥,不能给小孩吃。对于孩子,她配制了一种完全不同的饮剂,不仅味道香甜,药效也要温和一些。总而言之,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好医生。那双大手虽然瘦骨嶙峋,动作却十分轻柔。她想象力惊人,能运用数百种不同的治疗方法。即便要采用最危险、最独特的疗法,她也不会有丝毫犹豫。还没有什么病能严重到她不愿治的地步,只有一种情况例外:若上门的病人说自己患的是妇科病,她就束手无策了。事实上,仅仅说出这几个字,她的脸色都会因羞愧而慢慢变暗,不是站在那儿,脖子弯得碰到衬衣领子,就是来回搓着脚上那双在沼泽地里穿的长靴,无论怎么看,都像个羞愧无比、张口结舌的孩子。但在其他事情上,人们都很相信她。她向来分文不取,所以总有很多人登门求医。
这天晚上,阿梅莉亚小姐用钢笔写了不少东西。但即便如此,对等在昏暗门廊上观察她的那群人,她也无法做到视若无睹。她不时抬起头,镇定地望他们一眼,却并未大叫大嚷,质问他们为何像一群长舌妇般在她店外闲逛。坐到办公室桌前时,她总是一脸严肃又骄傲的神情。过了一会儿,他们的窥视似乎惹恼了她。她拿起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起身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门廊上的那些人来说,这动作就是一个信号。他们已经在昏暗阴冷的黑夜里站了很久,身后就是大街。等待了这么长时间,就在那一刻,本能告诉他们,是时候行动了。突然间,仿佛被同一个意志驱使着,所有人都走进店里。那一刻,八个人看起来极其相似——都穿着蓝色工装裤,大多数头发花白,全都脸色苍白、眼神呆滞,仿佛身处梦中。他们下一步会做出什么来,没人说得准。但就在这时,楼梯顶传来一个声音。几个人抬头一看,顿时呆立当场。是那个驼背,那个在他们脑中早已被谋杀的驼背。而且,此人也跟他们听说的模样完全不同,并非一个肮脏可怜、喋喋不休的孤苦乞丐。事实上,他跟众人迄今为止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房间里一片死寂。
驼背傲然地缓步下楼,仿佛脚下的每一寸地板,都是属于他的。过去的几天里,他身上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他已经无比干净。那件小外套虽然仍穿在身上,却已经刷洗干净、缝补整齐。外套下是一件黑红相间的格子衬衣——阿梅莉亚小姐的新衬衣。他并没有像普通人一样穿长裤,而是穿了条及膝的紧身马裤,瘦骨嶙峋的腿上裹了双黑色长筒袜。他的鞋刚刚擦过,还打了蜡,但形状奇特,鞋带一直系到脚踝。脖子上淡绿色的羊毛围巾几乎把那对又白又大的耳朵完全遮住,流苏则差点儿垂到地面。
驼背走下来,步伐虽有些僵硬,却颇有神气活现之感。他站到众人中间,几个人立刻让出一块地方,垂手而立、目瞪口呆地盯着他。驼背的举止也很奇怪,他直勾勾地扫视众人。但以他的身高平视别人,目光只能落到普通人腰线的位置。接着,他又从容敏锐地细细打量每个人的下半身——从腰部看到鞋底。等到终于看够了,他闭了会儿眼,摇摇头,似乎觉得刚刚看到的一切都微小得不值一提。接着,只为再确认一次,他自信地仰起头,再次缓慢又仔细地扫视了一圈众人。店铺左边有半袋海鸟粪。就这样,驼背找到了座位,一屁股坐了下去。盘起两条细瘦的腿舒舒服服地坐定后,他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
店里的几个人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梅林·瑞安,即那个三天发一次烧、最先造谣的家伙瞥了眼驼背拿在手里把玩的东西,压低声音说: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每个人都很清楚驼背把玩的是什么。那是阿梅莉亚小姐父亲的鼻烟盒。盒身是蓝珐琅做的,盒盖上还有精致的黄金装饰。众人很熟悉这东西,于是大感惊奇。他们小心翼翼地瞥向办公室紧闭的门,听见阿梅莉亚小姐在低低地兀自吹着口哨。
“是呀,小花生米 ,那是什么?”
驼背飞快地抬起头,语气尖刻地说:“怎么,对爱管闲事的人来说,这可是件致命利器。”
驼背伸出细瘦的手指,从盒子里胡乱地扒拉了点儿什么,就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根本不请周围的人也尝一尝。虽然吃的并非鼻烟,而是某种混合了可可和糖的东西,他却俨然一副享用鼻烟的模样:拿一小撮放到下嘴唇,舌头轻轻一卷,便将其舔得干干净净了。每舔一下,他的脸也会跟着怪异地扭曲一下。
“我有颗牙老是酸得很,”他解释道,“所以,我得吃点儿这种甜食。”
一行人仍站在他周围,不知怎的,显得既笨拙又困惑。然而,这种感觉还没完全消失,他们很快又有了另外一种感觉。他们觉得,房间里不仅有了某种亲密感,还隐隐透出一股节日气氛。这天晚上在场的人有:黑斯蒂·马隆、罗伯特·卡尔弗特·黑尔、梅林·瑞安、T.M.威灵牧师、罗塞·克莱因、里普·韦尔伯恩、亨利·福特·克莱姆和霍勒斯·韦尔斯。除了威灵牧师,其他几个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似:都会从这件或那件事中得到乐趣,都曾因某事痛哭流涕或备受煎熬。除非被激怒,他们大多都很温顺。他们都是厂里的工人,跟别人合住在两室或三室的房子里,租金每月十至十二美元。因为这天是周六,所以他们都在下午领到了工资。因此,请暂时将他们视为一个整体。
不过,驼背已经在脑中将他们分了类。刚刚舒服地坐定,他就跟每个人聊起天来,问了很多诸如“你结婚没有”“多大年纪”“平均周薪多少”之类的问题。他一路问下去,越问越私密。很快,又有几个小镇居民加入进来。这些人里有亨利·梅西、几个觉得这边有非常之事发生的闲人,还有把流连忘返的自家男人抓回家的婆娘。有个无人看管、一头淡黄头发的小孩蹑手蹑脚地走进店里,偷了一盒动物饼干,又轻手轻脚地溜出去了。因此,阿梅莉亚小姐的店很快便挤满了人,可她自己仍没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些人身上有种特质。这种特质让他有别于其他更普通的人。这样的人具备一种通常只存在于孩子身上的本能。借助这一本能,他们得以跟世间万物建立起直接又重要的联系。驼背显然就是这种人。他在店里只待了半个小时,就跟每个人建立起了直接联系。仿佛他已经在小镇上住了很多年,是个众所周知的名人。而坐在海鸟粪袋子上聊天这事,更是不知道已经重复了多少个夜晚。这一点,加上恰逢周六晚上,店里便出现了一种无拘无束,却快活得有些不正常的气氛。不过,这种气氛中也夹杂了几分紧张感。这种紧张感部分源自当前的怪异情势,另一方面也因为阿梅莉亚小姐仍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没有露面。
那天晚上十点,她终于出来了。那些希望她的出现能带来好戏的人,全都大失所望。她打开门,又高又瘦的身子笨拙地迈开步子,大摇大摆地慢慢走了出来。她鼻子一侧有道墨水的痕迹,脖子上系了条红手帕,似乎没发现任何异常。一双灰色的斗鸡眼瞥了下驼背所坐之处,目光逗留了一会儿。而对店里剩下的那一大群人,她只表示出了些微惊讶。
“有人想买什么吗?”她轻声问道。
因为是周六晚上,所以还是有好些顾客。就在三天前,阿梅莉亚小姐才打开一桶陈年佳酿,在酒厂用虹吸管吸进一个个瓶子里。今天晚上,她从顾客手中接过钱,拿到明亮的灯光下数。这道程序跟以往并无不同,但接下来就不一样了。以前,顾客总是需要绕到黑乎乎的后院,等阿梅莉亚小姐把酒从厨房门口递出去。这样的交易并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乐趣。拿到酒后,客人便走开了,没入茫茫夜色里。或者,要是老婆不让他在家喝酒,他可以绕回店前的门廊,在那儿或大街上开怀痛饮。如今,门廊和店前的大街都是阿梅莉亚小姐的产业,这点毋庸置疑。然而,她倒没有将这两处划入店来,只认为从前门开始到整座建筑的内部空间,才算小店范围。除了自己,她从来不准任何人在店内打开酒瓶或在此喝酒。此时此刻,她却第一次破了例。驼背紧跟着她走进厨房,看她拿了几瓶酒,回到温暖明亮的店内。不仅如此,她还摆出几个杯子,开了两盒饼干,热情地放在柜台上的一个大盘子里,谁要是想吃,都可以免费拿。
虽然只是跟驼背一人说话,她却用有些沙哑刺耳的声音问他:“莱蒙表哥,你是现在直接吃,还是往盘子里加点水,放在炉子上热着?”
“阿梅莉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让它热着吧。”驼背说。(不加任何尊称地直呼其名,这种事已经多年没人敢做。阿梅莉亚小姐的新郎——那个当了她十天丈夫的人都不敢如此。事实上,自从她父亲去世,便再没人敢如此亲昵地称呼她。而她的父亲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总叫她“小丫头”。)
咖啡馆便是这么来的。就是这么简单。现在想来,那晚真如冬夜一般阴沉晦暗。要是坐在店外庆祝,可就太遗憾了。店内是一派热闹又亲切的温暖气氛。有人咔嗒咔嗒地拨旺了后方炉子里的火,那些买了酒的人跟朋友一起喝。店里也来了几个女人。她们边搓甘草,边喝尼海饮料,或者甚至呷一口威士忌。驼背依然是个新奇玩意儿,他的出现让每个人都很高兴。办公室的长凳连同另外几把椅子都被搬了出来。其他人要么倚在柜台前,要么舒舒服服地坐在木桶或麻袋上。在店里打开酒瓶并未引起骚乱、下流的傻笑或任何不正当的行为。恰恰相反,所有人都彬彬有礼,甚至礼貌到了胆怯的程度。因为,对当时的小镇居民们来说,为了取乐聚到一起,这还是头一遭。只有在厂里工作,或周日全天露营时,大家才会齐聚一堂。周日露营虽然有趣,却是为了让人更深刻地认识地狱,并更敬畏全能的上帝。咖啡馆里的氛围,却全然不同。在一间名副其实的咖啡馆里,即便最富有、最贪婪的老流氓,也会变得规规矩矩,不会侮辱任何人。穷人则满心感激地环顾四周,就算抓一把盐,也会表现得优雅又谦虚。因为一间名副其实的咖啡馆势必具备如下特性:友谊、吃饱肚子后的满足感,以及某种愉悦又优雅的行为。虽然没人跟这天晚上聚在阿梅莉亚小姐店里的那些人讲过这些,但他们都懂。当然,直到此时,小镇才终于有了一间咖啡馆。
此刻,促成这一切的阿梅莉亚小姐几乎整个晚上都站在厨房门口。从表面看来,她似乎没有丝毫变化,但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脸。虽然把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但大部分时候,她的目光都寂寞地锁在驼背身上。他趾高气扬地在店里走来走去,从鼻烟盒里掏东西吃,让人既爱又恨。阿梅莉亚小姐所站之处,正好有片从炉缝透出来的光,或多或少地照亮了她那张棕色的长脸。她似乎正在自省,脸上的表情既有痛苦、困惑,也有某种迟疑不定的欢喜。她不再像往常那样紧闭嘴唇,反而时不时就咽一口唾沫。她皮肤苍白,那双空空的大手始终在冒汗。那晚她的模样,就像一个孤独的恋人。
这场咖啡馆的开业典礼一直持续到午夜。每个人都友好地跟他人告别。阿梅莉亚小姐关上店铺前门,却忘了插上门闩。很快,包括有三间店铺的主街、棉纺厂和房屋在内的一切——其实,就是整座小镇——都没入了黑暗与静谧中。而一个陌生人的到来、一个邪恶的节日,以及咖啡馆开张的三天三夜,也随之结束了。
现在,必须快速地向前推进一段时间了。因为接下来的四年都大同小异。虽然还是变了不少,但都是些循序渐进的变化,每一步都很平常,并没有显得特别重要。驼背仍旧跟阿梅莉亚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馆逐步扩大。阿梅莉亚小姐开始按杯卖酒,店里也新添了几张桌子。每天晚上都有顾客,周六更是宾客盈门。阿梅莉亚小姐开始供应十五美分一盘的炸鲶鱼,给人当晚餐。驼背哄得她买了一架上好的机械钢琴。不到两年,这地方便不再是一间店铺,而变成了一家名副其实的咖啡馆,每晚都从六点开到十二点。
每天晚上,驼背都会趾高气扬地走下楼来。他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芜菁味,因为阿梅莉亚小姐为了让他长力气,早晚都用大麻叶酒给他擦身体。虽然她想尽办法,超乎常理地宠溺他,还是无法让他强壮起来。食物只会让他的驼背和脑袋变大,身上的其他部分仍旧羸弱又畸形。阿梅莉亚小姐还是老样子,工作日仍穿着大靴子和工装裤,周日却会穿上一件暗红色连衣裙。那裙子挂在她身上,显得异常古怪。不过,她的行为举止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还是热衷打官司,她却不再那般急切地哄骗同胞,以便狠狠敲上一笔。因为驼背极善交际,她甚至也会出门走动走动了,比如参加布道会或葬礼什么的。她的医术似乎一如既往地高明,酿的酒甚至比从前更好。事实证明,咖啡馆不仅盈利颇丰,还是方圆数英里内唯一的消遣之地。
因此,这几年的日子,我们就随意看几个零碎的片段吧。我们看见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驼背踩着阿梅莉亚小姐的脚印,跟着她去松林打猎。我们还看见两人在她地里干活——莱蒙表哥站在旁边什么也不干,倒能飞快地指出谁在偷懒。秋日下午,他们坐在店后的台阶上劈甘蔗。烈日当空的夏天,他们便躲进沼泽。那里的水松一片墨绿,其他的沼泽树木虬枝交错,树下幽暗阴凉,正是打盹儿的好去处。路上若出现一片池塘或一汪污水,阿梅莉亚小姐便会弯下腰,让莱蒙表哥爬到她背上。这时候,就能看见她蹚水而过。驼背坐在她肩上,不是抓着她的耳朵,就是抱着她宽宽的额头。有时,阿梅莉亚小姐会转动曲柄,开着她买的那辆福特车,带莱蒙表哥去奇霍看电影,去很远的集市,或者去看斗鸡。驼背很喜欢看表演。当然,每天早上,他们都会待在咖啡馆里。两人一起坐在楼上客厅的炉火边,常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因为驼背晚上总是无精打采,很怕躺下来面对黑暗。他也非常怕死。阿梅莉亚小姐从来不会留他一个人担惊受怕。咖啡馆之所以能开起来,主要原因或许就在于此。咖啡馆能给他带来陪伴和欢愉,帮他度过漫漫长夜。借助这些片段,基本便可拼凑出这些年的概况。所以,这些事我们就先按下不表了。
现在,我们来好好解释一下这些行为吧。是时候聊聊爱情了。因为,每个人都清楚地看到,阿梅莉亚小姐已经爱上莱蒙表哥。他们住在同一座房子里,时刻形影不离。因此,按麦克费尔太太和其他几个人的说法,那两人已经生活在罪恶里了。麦克费尔太太是个好管闲事的碎嘴婆。她鼻子上生了个疣子,总爱把前屋那几件破家具挪来挪去。他们若真是亲戚,也只能算嫡亲表兄妹和第二代堂兄妹之间的苟合。何况,即便这一点,也是无从考证的。毫无疑问,阿梅莉亚小姐是个健壮又粗糙的人,身高超过六英尺。莱蒙表哥却是个羸弱的小驼背,身高只及她的腰部。但对矮胖的麦克费尔太太和她的那些密友来说,这样的情况反而更有意思。因为越是不般配和卑微的结合,她们就越欢喜。善良的人认为,两人若能从这种肉体关系中得到满足,那这事就只跟他们和上帝有关。对于这次结合,所有明理之人都直截了当地表示反对。那么,这场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爱情是两人之间的共同体验。但事实上,共同体验并不意味着这两人都会得到类似感受。施爱者和被爱者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爱情静静地在施爱者心底汇集。对经年累月积聚至今的爱来说,被爱者仅仅是个刺激物而已。不知怎的,每个施爱者都知道这点。他会在灵魂中感觉到自己的爱恋很孤独,并慢慢体会到一种全新又奇异的寂寞,并因此而痛苦。所以,施爱者只有一件事可做——尽力将自己的爱恋禁锢在心中。他必须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内心世界,一个热情、奇异、完全属于他的世界。这里还需要补充一句,我们所说的这位施爱者,并不一定非得是个正在攒钱买婚戒的年轻小伙,他可以是男人、女人、小孩或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同样,被爱者也可能是任何一种人。最古怪的人也可能激发出爱情。步履蹒跚的曾祖父,可能仍爱着二十年前某个下午,他在奇霍街头看见的陌生姑娘。牧师可能爱上风尘女子。被爱者可能不忠,可能油头粉面,也可能满身恶习。没错,施爱者或许跟别人一样清楚这一切,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阻止他的爱恋越积越深。哪怕最普通的人,也能成为野蛮、狂放,如沼泽中毒罂粟般美丽的爱慕对象。一个好人可能激起一场狂暴又堕落的恋情,一个口齿不清的疯子,也可能给某人的灵魂带去一首温柔又朴素的牧歌。因此,任何爱情的价值与特性,都只取决于施爱者自身。
正因为如此,我们大多数人宁愿爱人,也不愿被爱。几乎每个人都想当施爱者。道理很简单,很多人都从内心深处觉得,被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状态。被爱者惧怕并憎恨施爱者,最好的理由便是:施爱者总会想方设法地剥光被爱者的层层伪装,渴望与其建立任何一种关系,即便那只会给对方带来痛苦。
前面已经提到,阿梅莉亚小姐结过一次婚。此处,我们或许可以提一提这段奇妙的插曲。请记住,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驼背来找阿梅莉亚小姐前,她唯一的一次爱情经历。
那时的小镇跟现在差不多,只不过那会儿只有两家店铺,而非三家。路边的桃子树比现在更弯更小。当时,阿梅莉亚小姐十九岁,父亲已经去世好几个月。镇上有个名叫马尔温·梅西的织机维修工,他是亨利·梅西的兄弟。即便认识他们,你也无法相信这两人竟是亲兄弟。因为马尔温·梅西是这一带最英俊的小伙——高六英尺一英寸,肌肉发达,有双淡淡的灰眸和一头鬈发。他生活富裕,工资很高,还有一块金表。打开金表的背壳,可以看见一幅绘有瀑布的画。从世俗的眼光来看,马尔温·梅西怎么都是个幸运儿。他无须向任何人点头哈腰,总是要什么有什么。但从一个更严肃、更深沉的角度来看,马尔温·梅西就完全不值得艳羡了。因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他的名声即便不比镇里那些臭小子差,至少也跟他们一样糟。还是个少年时,有好几年,他都经常带着一只盐渍后晒干的人耳到处走。那人用剃刀跟他决斗,被他杀了。仅仅为了好玩,他就会砍掉松林里那些松鼠的尾巴。他裤子左边的后袋里总有违禁的大麻,用来引诱那些意志消沉、一心求死的人。然而,尽管声名狼藉,这一带还是有很多姑娘爱上了他。当时,好几个秀发飘飘、眼波柔美、小屁股甜美鲜嫩,算得上楚楚动人的姑娘钟情于他。然而,他把这些温柔的姑娘全都糟蹋了。最后,这个马尔温·梅西在二十二岁那年,挑中了阿梅莉亚小姐。那个性格孤僻、瘦长难看、眼神古怪的姑娘,成了他心中渴望之人。他挑中她完全是出于爱,而非因为她的钱。
爱情改变了马尔温·梅西。爱上阿梅莉亚小姐之前,倒还真可以问问这种人到底有没有心和灵魂。不过,他品行如此卑劣并非毫无缘由。马尔温·梅西降生之初的那段日子,过得非常艰辛。他的父母压根算不上父母,并不想要自己生下的七个孩子。这对放浪形骸的年轻人爱钓鱼,也喜欢在沼泽地游来逛去。他们几乎每年都要多一个孩子,可对他们来说,这些孩子都是累赘。晚上,从厂里回到家,两人看着那些孩子的眼神,仿佛压根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孩子一哭,就会挨揍。于是,几个孩子在这世上学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寻找房间最阴暗的角落,尽可能地把自己藏起来。他们瘦得像白头小鬼,不爱讲话,甚至对彼此也不讲。终于,父母将他们全部抛弃,留给镇上的人怜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棉纺厂已经停产快三个月,苦难随处可见。然而,这个小镇还是无法眼睁睁地看着白人孤儿饿死街头。于是,便有了下面这些事:最大的那个八岁孩子走到奇霍,从那儿消失了。或许,他爬上了一辆不知通往何处的货运列车,去外面的世界了。谁知道呢!另外三个孩子在镇上四处搭伙,从这家的厨房,吃到另一家的厨房。因为身体羸弱,他们还没到复活节就死了。剩下的两个孩子——马尔温·梅西和亨利·梅西被一家人收养了。好心的玛丽·黑尔太太待他俩视如己出,他们就在她家长大,受到了很好的照顾。
但孩子的心是十分脆弱的器官,残酷的早年经历会将它们扭曲成各种奇怪的形状。一颗受伤的童心会逐渐萎缩,从此以后硬如桃核,布满沟壑。这颗心也可能溃烂肿胀,最终成为体内不幸的根源,哪怕最平常不过的事,也能轻易使其发怒和受伤。亨利·梅西就属于第二种情况,他跟哥哥截然相反,是镇上最友善、最温和的人。他会把工资借给不幸的人,也经常帮周六晚上去咖啡馆的父母们照看孩子。但他很害羞,从外表上看,就能看出他有一颗已经肿胀,正在受苦的心。然而,马尔温·梅西却越来越大胆无畏、冷酷残忍。他的心跟撒旦头上的角一样硬,爱上阿梅莉亚小姐之前,除了羞耻和麻烦,他再也没给弟弟和养大他的那位好心女士带来别的东西。
但爱情彻底改变了马尔温·梅西。他爱慕阿梅莉亚小姐两年,却并未表白,只是常常站在她店铺门边,手里拿着帽子,一双朦胧的灰眸流露出谦卑又渴慕的神情。他完全改过自新,不仅善待弟弟和养母,还开始攒工资,学会了节俭度日。此外,他也向上帝伸出了手。周日,他不再成天躺在前门廊的地板上唱歌、弹吉他,而是去教堂做礼拜,出席所有宗教集会。他学会了礼貌:训练自己起身给女士让座,不再满口脏话、打架斗殴、白白亵渎圣名。因此,他用两年的时间洗心革面,全方位地改善了自己的性格。然后,第二年年末的一天晚上,他带上一束沼泽地里采来的花、一袋猪肠和一枚银戒,去找阿梅莉亚小姐表白了。
阿梅莉亚小姐也真的嫁给了他。后来,每个人都想知道为什么。有人说,这是因为她想捞些结婚礼物。也有人相信,这桩婚姻是阿梅莉亚小姐在奇霍的姑婆唠叨出来的,那可真是个可怕的老太婆。总之,她穿着亡母的婚纱,大步流星地穿过了教堂走廊。婚纱是一件黄色缎面礼服,穿在她身上至少短了十二英寸。那是一个冬日下午,明媚的阳光从教堂红宝石般的窗户射进来,在圣坛前的新人身上洒下了一道奇异的光芒。宣读结婚誓词时,阿梅莉亚小姐一直在用右手掌蹭她的缎面结婚礼服。她之所以做出如此奇怪的动作,原来是在找工装裤的口袋。因为没摸到,她脸上便现出了烦躁、怨愤和激怒的神情。等终于念完结婚誓词和祷告词时,阿梅莉亚小姐立刻急匆匆地出了教堂,压根没挽丈夫的手臂,行走速度也至少比他快了两步。
教堂离店铺很近,所以新郎新娘是步行回家的。据说,阿梅莉亚小姐在路上就开始谈买卖,说要跟一个农民买一车引火柴。事实上,她对新郎的态度,跟对某个进店买一品脱酒的客人没什么两样。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体面。全镇人都很高兴,因为看见这段爱情在马尔温·梅西身上产生的作用,所以人们希望新娘也能有所转变。至少,他们指望这段婚姻能让阿梅莉亚小姐的脾气变好一些,人变胖一些,最终成为一个可信赖的女人。
他们错了。据那天晚上扒在窗外偷看的那些男孩说,真实情况是这样的:替阿梅莉亚小姐做饭的黑人杰夫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新娘每道菜都要了第二份,新郎却只挑挑拣拣地吃了一点儿。饭后,新娘开始处理日常琐事——读报、盘点存货等。新郎在门口转来转去,脸上带着一种恍惚、愚蠢又幸福的神情。十一点时,新娘端起一盏灯上楼了。新郎紧紧地跟了上去。此时此刻,一切还显得十分体面,但接下来的事,就没那么神圣了。
不到半个小时,阿梅莉亚小姐便穿着马裤和卡其色夹克,咚咚咚地走下楼来。她阴沉着脸,所以显得相当黑。她甩上厨房门,又狠狠地踢了一脚,才控制住自己。接着,她拨旺炉火,坐下来,脚搁在炉灶上,读《农民年鉴》、喝咖啡,还用父亲的烟斗抽了一袋烟。此刻,虽然表情严肃又冷峻,她的脸色倒是慢慢褪回了平时的颜色。有时,她会停下来,草草记下年鉴上的某条信息。天快亮时,她走进办公室,掀开打字机的盖子。这台打字机刚买不久,她才开始学该怎么用。整个新婚之夜,她就是这样度过的。天亮后,她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走进院子,做起木工活来。从上周起,她便开始做这个兔笼,并打算做好后找个地方卖掉。
当全镇的人都知道新郎无法将心爱的新娘带上床后,这位新郎的处境就十分艰难了。那天,马尔温·梅西下楼来时仍穿着结婚礼服,却脸色苍白,没精打采。天知道他是如何熬过这晚的。他在院子里转来转去,一直盯着阿梅莉亚小姐,却始终跟她保持着一段距离。快到中午时,他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径直去了社会城,买回来几件礼物:一枚猫眼石戒指、一瓶时下流行的朵琳牌粉色指甲油、一只雕了两颗心的银手镯和一盒两点五美元的糖果。阿梅莉亚小姐看了看这些上好的礼物,打开了那盒糖果,因为她饿了。至于其他几件礼物,她老练地掂量了一番,算出总价,便将它们放进柜台出售了。这天晚上和头天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在于阿梅莉亚小姐把她的羽毛床垫搬下来,在炉灶前搭了个地铺。她睡得十分香甜。
日子又这样过了三天。阿梅莉亚小姐仍像往常一样照料生意。有传闻说离这儿约十英里处将建一座桥。阿梅莉亚小姐对这则传闻很感兴趣。马尔温·梅西仍旧跟着她在店里转来转去,但从他脸上的神情,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受了多少苦。第四天,他做了件十分愚蠢的事:他到奇霍请回一位律师,然后在阿梅莉亚小姐的办公室签署了一份文件,将自己的全部财产——辛苦攒钱买下的一片十英亩林地都转给了她。她严肃又仔细地研究完这份文件,确定没有任何猫腻后,便冷静地将其收进了写字台抽屉。那天下午,阳光依旧明媚,马尔温·梅西带着一夸脱威士忌,独自去了沼泽地。快到傍晚时,他醉醺醺地回来了,瞪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上楼来到阿梅莉亚小姐跟前,伸手就搭上了她的肩膀。他想跟她说点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开口,脸上便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这拳力道很猛,打得他一头撞到墙上,当场就断了一颗门牙。
接下来的事只能大致提一下了。开了这个头后,只要他走进离她一臂远的范围内,或喝醉了酒,阿梅莉亚小姐就会打他。最后,她终于将他赶了出去,让他不得不当众出丑。白天,他就在阿梅莉亚小姐地盘边缘游荡,有时还会一脸狰狞地拿出步枪,一边坐在那儿擦枪,一边目不转睛地瞪着阿梅莉亚小姐。就算心里害怕,她也没显露半分,只是脸上的神情更加严肃,并常常往地上啐唾沫。有天晚上,他干了最后一件傻事——从店铺窗户爬进屋里,无缘无故地在黑暗中坐了一夜,直到她翌日清晨从楼上下来。为此,阿梅莉亚小姐立刻动身前往奇霍的法院,想以“非法入侵”罪,把他告进监狱。那天,马尔温·梅西便离开了小镇。没人看见他走,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临行前,他往阿梅莉亚小姐门里塞了一封古怪的长信。这封一半铅笔、一半钢笔的信其实是份狂野的情书,但字里行间也透出威胁之意。他发誓,有生之年一定会找她讨回公道。他的婚姻只持续了十天。为此,全镇人都觉得特别满意。看到一个人被某些可耻又可怕的手段彻底击垮,人们往往都会产生这种感觉。
马尔温·梅西的财产都落入了阿梅莉亚小姐手里——他的林地、金表以及他拥有的一切。然而,她似乎并不怎么看重那些东西。那年春天,她剪碎了他的三K党长袍,用来盖烟草苗。因此,他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给她带来爱情,并让她变得更富裕。但奇怪的是,每次提到这个人,阿梅莉亚小姐都满腹怨恨。而且,她从不叫他的名字,总是鄙夷地说,“我曾经嫁过的那个织机维修工”。
后来,关于马尔温·梅西的可怕流言传到镇上后,阿梅莉亚小姐高兴极了。因为一旦挣脱了爱情的束缚,马尔温·梅西就本性毕露了。他成了个罪犯,照片和名字登上了州内所有报纸。他抢劫了三座加油站,又拿一把短管霰弹枪打劫了社会城的大西洋太平洋超市。人们怀疑,他可能还杀了著名抢劫犯“眯眼”山姆。所有这些罪行都跟马尔温·梅西这个名字有关,因此,他的恶名传遍很多个镇。后来,他终于落入法网。被捕那天,他醉醺醺地躺在一家旅馆的地板上,吉他扔在身旁,右脚鞋子里有五十七美元。受审定罪后,他被送进亚特兰大附近的一所监狱。阿梅莉亚小姐非常满意。
阿梅莉亚小姐的婚姻便是这样。不过,一切都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件怪事让镇上的人乐了好久。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份爱的确可悲又荒谬,但必须记住,真正的故事发生在施爱者本人的灵魂里。因此,要评判这次或其他任何一次恋爱,除了上帝,还有谁能做最后的仲裁者?咖啡馆开张的那天晚上,几个人突然就想起了数英里外的阴暗牢房中,那位心碎神伤的新郎。接下来的几年里,镇上的人并没有完全忘记马尔温·梅西。虽然没人在阿梅莉亚小姐或驼背面前提过他的名字,但他那段爱情和他犯下的罪行,以及他身陷囹圄的事实,总像一股令人不安的暗流,潜藏在阿梅莉亚小姐的幸福爱情和咖啡馆的愉快生活之下。所以,请别忘了马尔温·梅西,因为在接下来的故事里,他将扮演一个可怕的角色。
商店变成咖啡馆的这四年里,楼上的房间并未发生变化。打阿梅莉亚小姐出生起,这里便是这般模样了。她父亲在世时也一样,她爷爷那会儿,多半也是这样。前面已经提过,三间屋子纤尘不染,哪怕最细小的物件,也摆放在确切的位置。阿梅莉亚小姐的仆人杰夫每天早晨都会把所有东西擦拭一遍,并掸净灰尘。前面那个房间属于莱蒙表哥。马尔温·梅西获准待在店里的那几个晚上,也住在那个房间。但再往前,便是阿梅莉亚小姐父亲的卧室。房间里配了一个大衣柜、一个写字台和一张大理石台面的桌子。写字台上铺了块白色亚麻布。包上了浆,硬邦邦的,边缘带钩针编织的花边。一张四柱雕花的老红木床非常大,床上铺了两床羽毛床垫,还摆了几个长枕和很多手工制作的盖被。床很高,所以床下有两级木台阶。从前住这间房的人从没用过这些台阶,但莱蒙表哥每天晚上都会把它们拉出来,然后无比庄重地拾级而上。台阶旁还有个画着粉红玫瑰的陶瓷便壶,但为了雅观起见,便壶被推出了人们的视线。暗色地板光可鉴人,却并没有铺上地毯。窗帘是某种白布料做的,四周也有钩针编织的花边。
客厅另一边是阿梅莉亚小姐的卧室。那个房间非常朴素,面积也要小一些。床很窄,是松木做的。屋里有个写字台,用来放她的马裤、衬衣和周日盛装。她还在壁橱墙上钉了两颗钉子,用来挂那双沼泽地里穿的大靴子。屋里没有窗帘、地毯或其他任何装饰品。
中央的那个房间是客厅,倒布置得十分精心。壁炉前放了张红木沙发,沙发上的绿丝绸罩子已经有些破旧了。屋里还有几张大理石台面的桌子、两台胜家牌缝纫机和一大瓶蒲苇。总之,每样东西都显得昂贵又气派。客厅里最重要的家具是一个带玻璃门的大陈列柜,里面放了很多古董珍玩。阿梅莉亚小姐往那些藏品中加了两样东西:一件是从某棵水栎上摘下来的大橡果;另一件是个小小的天鹅绒盒子,盒子里放着两粒灰色小石子。有时,阿梅莉亚小姐闲来无事,便会拿出这个天鹅绒盒子,站到窗边。她把石子捏在手心把玩,低头看着它们时,脸上总会露出一种既着迷又困惑,还掺杂了几分恐惧的神情。这是阿梅莉亚小姐的肾结石。几年前,奇霍的一位医生帮她取了出来。从头到尾,那都是一场可怕的经历,她唯一的收获就是这两颗石子。她当然得万分重视它们,否则,这笔买卖可就亏大了。因此,她一直好好地收着石子。莱蒙表哥住进这儿的第二年,她把它们作为装饰品嵌进一根表链,然后把表链送给了他。至于她加入藏品的另一件东西——那颗大橡果,她也十分珍视。不过,每每看见它,她总会露出哀伤又困惑的神情。
“阿梅莉亚,这东西有什么意义?”莱蒙表哥问她。
“怎么,就是一颗橡果啊,”她回答,“就是老爹死的那天下午,我捡回来的一颗橡果。”
“捡它干吗?”莱蒙表哥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的意思是说,那就是我在地上发现的一颗橡果。我把它捡起来,装进兜里。不过,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
“留下它的理由可真奇怪。”莱蒙表哥说。
这样的对话在阿梅莉亚小姐与莱蒙表哥之间还有很多。凌晨后的几个小时,驼背往往无法入睡,他们便在这时候聊天。通常,阿梅莉亚小姐都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不会脑子里冒出什么念头,就不管不顾地乱说一通。但有些话题,她还是很感兴趣的。两人聊的每个话题都有一个共同点——冗长拖拉。她喜欢思索或许努力几十年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本身就是个饶舌的人,所以莱蒙表哥恰恰相反,任何话题都爱聊。他俩的谈话方式也截然不同。阿梅莉亚小姐总是用低沉又深思的口吻,就某个问题漫无边际地发表概论,得不出任何结果。莱蒙表哥则会突然打断她,就某个细节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那个细节即便并不重要,至少也很具体,能对身边的某样事物产生实际影响。阿梅莉亚小姐最喜欢的话题有:星星、黑人为何那么黑、癌症的最佳疗法等。她也喜欢没完没了地谈论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