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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晨

像日夜等不到黎明黄昏

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时机,
只有勇敢去爱的人。

01>

当方筝用备用钥匙打开叶遐尔公寓的大门时,她听见一声来自女人的尖叫。这种情况她不是第一次遇到,无视对方惊恐的表情,她脱下高跟鞋,打开鞋柜。

从上至下数第二层是她的专属拖鞋。很好,看来已经被这个女人征用了。方筝不动声色地拿了双新鞋穿上,走进厨房。

打开抽油烟机,方筝开始做早饭,身后响起那女人的声音。

“你是?”她听上去是真困惑,大概从没见过穿名牌职业套装的保姆。

方筝没吭声,继续煎锅里的火腿。

听见响动,叶遐尔睡眼惺忪地走出卧室,发现方筝在,人顿时精神了:“丑丑,你怎么来了?”

“来提醒你还有一小时开会,以及今天我家停气,顺便蹭顿早饭。”方筝语气稀松平常,倒是那女人更加奇怪了,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然而还没得到答案,叶遐尔就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换好西装的叶遐尔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与昨晚判若两人。半强迫地将女人带到门口,叶遐尔满是抱歉的语气:“你也看到了,今天我还有工作,回头再联系你啊。”

在情场上摸爬滚打多年,女人就算再笨,也看得出叶遐尔不会再联系她了,虽心有不甘,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愤然摔门而去。

方筝恰好端着餐盘走出来,见此景象,啧啧摇头:“叶遐尔你的品位江河日下啊,这样的泼妇也敢招惹。”

叶遐尔摊手:“眼神再好也会看走眼嘛,丑丑。”

方筝冷哼一声,不置可否,叶遐尔却忽然正经起来:“不说她,倒是昨天你在电话里说假使项目谈成,我们要去非洲签约?”

“是呀,”方筝用餐刀切了一小块火腿送到嘴里,“不过听说那边传染病肆虐,你怕不怕?”

“你都不怕我怎么会怕,”叶遐尔讪笑,“不过我有时会想,丑丑,你怎么可以比我这个男人对自己还心狠。”

“是夸奖的意思吗?如果是的话,多谢。”方筝眨了眨眼,又突然想到什么,“对了,叶遐尔,我不喜欢别人穿我的拖鞋,麻烦你帮我丢掉。”

02>

方筝和叶遐尔合开了一家工程承包公司,国内市场日渐饱和,所以他们将目光瞄准国外,发展中国家是他们的首要客户。

当天合同谈妥后,方筝便让助理订票,自己回家准备。

刚到电梯口,叶遐尔就叫住她:“丑丑……”

她茫然地回头,叶遐尔却突然摆手:“算了,也没什么,晚上机场见。”

如果他夸她今天很美,一定会被她笑着无视,但这几年方筝越来越美却是不争的事实。年少的青涩褪去,现在的她有一种松竹般的干练,叶遐尔身边莺莺燕燕不少,无一是她这个类型。

可人前人后,他仍然坚持叫她丑丑,倒不是他真的觉得她丑,只因很久之前,他便这么叫她了。

航班晚点,两人习以为常。方筝拿出Kindle看小说,一旁的叶遐尔将微信上的美女问候个遍,百无聊赖地凑过来:“看什么呢?”

方筝头也不抬:“言情小说。”

“哟,小姑娘。”

方筝也不生气,笑眯眯地抽出一沓报表塞给他:“有空笑话我不如看看这个,别指望我帮你。”

抵达埃塞俄比亚,当地公司派来接他们的人已等候多时。本以为对方会将他们安排在酒店,没想到非洲人比想象中土豪多了,直接给了他们一套别墅的钥匙,嘱咐他们好好休息,明天再派人接他们去公司签合同。

“大概是把我们当成夫妻档了。”叶遐尔扬起手中的钥匙,坏笑。

“没关系,反正这栋房子这么大,总不至于只有一张床吧。”不给叶遐尔逞口舌之快的机会,方筝迅速将行李搬上二楼,关门洗澡。

等她换好衣服下楼,叶遐尔已坐在吧台,开了瓶红酒。方筝瞟了一眼,是他的珍藏之一,Old Vine Zinfandel,“也亏你不远万里带来。”

“提前庆祝嘛。”他举杯。

“还没有正式签合同呢。”方筝微微皱眉。

“你这么有诚意,冒着生命危险跑来这里签约,他们没道理中途变节的。”叶遐尔不以为意。

“但……”

“丑丑,我有没有说过,你这个女人的心比男人还狠。”

“昨天刚说过。”方筝头疼,今天叶遐尔的话格外多。

“是吗?看来我是真老了,连说过的话都记不住了……”叶遐尔自嘲,说罢慢慢抬头,望向方筝的眼睛,“那你回答我,丑丑,敢接非洲的单,你是真的不怕死吗?”

“德雷达瓦没有疫情,拜托叶先生你也看看国际新闻。”方筝无奈。

“可万一呢?”

“没有万一,就算有……”

方筝还没说完,叶遐尔已抢过话茬:“就算有,我们也能死在一起。”

“叶遐尔,你还没喝酒呢,说什么浑话!”方筝的脸涨得通红,又气又急。他大概忘了,就在一个多月前,他们才大吵了一架,几乎撕破脸皮。如今好不容易有这样稳定的局面,她一点也不想要破坏它。

至少,在她告诉他自己的那个决定之前不要。

可叶遐尔却无视她,自顾自地说下去:“丑丑,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到我刚认识你的时候,那时你真年轻啊,又很笨,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噢,对了,那时你还不漂亮,所以我叫你丑丑……”

“啪!”怕他再说离谱的话,慌乱中,方筝一耳光打在叶遐尔的脸上,胸口剧烈起伏,“叶遐尔,你不要太过分!”

这么多年,她去美国又回来,与叶遐尔从老友变路人,再从路人变战友,他们拥有彼此公寓的钥匙,却绝口不提往事。比如十年前他对她玩笑似的追求,她在美国留学时的男友Nick宋,还有……两年前那个无尽的黑夜。

“我哪里过分了?”叶遐尔果然被方筝成功激怒,反手抓住她的手腕,愤怒地与她对视,两眼通红,“丑丑,你敢说你没有喜欢过我?哪怕一分钟!”

03>

方筝当然喜欢过叶遐尔,B大半数以上的女生都喜欢过叶遐尔,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但没有人像方筝喜欢叶遐尔那样喜欢得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地开始,又莫名其妙地结束。

最初的最初,她对叶遐尔一无所知。这不怪她,方筝大学时代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初恋都是旁人起哄谈的。那个男生如今她回忆起来已经面目模糊,只记得那几年大家刚刚从高考的桎梏中解脱,每个人都想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方筝被寝室里其他姑娘拖去联谊了几次,便稀里糊涂多出个男朋友。

那时方筝笨笨呆呆的,觉得多个男朋友也没事,无非是吃饭时多双筷子,自习时多个人。男生恰好也是个愣头青,陪方筝过家家似的谈了两个月恋爱,才记起恋爱应该接吻。

可方筝的理解能力与接受能力还没到这个层面,她吓得面如死灰,当即跳起来甩了男生一巴掌,扭头就跑。

完了,这场恋爱黄了,坐在未名湖边,方筝悲哀地想。

月色皎洁,映照在湖面,泛起粼粼波光。良辰美景,身边不乏卿卿我我的情侣,可方筝目光呆滞地瞪着他们,瞪得他们头皮发麻,纷纷落荒而逃。

叶遐尔那天也是闲得慌,约好见面的小学妹放了他鸽子,他的时间因此空出一段,百无聊赖,便沿着湖边赏月散步。

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B大,读这所学校,也是有B大情结的老爸一哭二闹三上吊逼出来的,他本想去西北农林大,做个酿葡萄酒的人,这才符合他洒脱的大名。

或许是夜色太美,又或许是风太温柔,他心中渐渐生出一种平时不大会有的怅惘,瞥见一旁抽抽搭搭哭泣的方筝,便忽地冒出点无聊的同情心来。

“姑娘,你在哭什么?”叶遐尔在方筝身旁蹲下,语气像在安抚一只受了惊的宠物。

方筝被他狠狠地吓了一跳,半天讲不出话来。

叶遐尔当她是伤心得无言以对,竟大着胆子摸了摸她的头,说:“唉,看来都是失意人,要不这样呗,你给哥哥留个电话,回头哥哥请你喝酒,都说一醉解千愁呢。”

听上去如此轻佻的话,从叶遐尔嘴里讲出来,便只有风流,没了下流。方筝没遇到过叶遐尔这种斯文的流氓,人都蒙了,等她反应过来,手里紧拽的手机屏幕上已多了个名字和号码。

叶遐尔,倒是个挺好听的名字。

那天晚上,方筝在未名湖边吹了一夜冷风,到了半夜,是同寝室的姑娘手忙脚乱地将她带回去的。她倒不是真的情伤深重,就是人有点晕乎乎的,还有点浑身发烫,应该是感冒了。

方筝一病不起,寝室里人人唾骂那个无辜的男生,方筝心中愧疚又不知怎么解释,只好跟大家说想要好聚好散,于是大家又骂了几天,这事总算告一段落。

方筝又恢复到过去平静有点孤单的生活。

叶遐尔的来电毫无征兆。那天方筝在大教室里自习,手机突兀地响了,她有点纳闷,这个时间段从来不会有人找她。

接起来“喂”了半天,听到的是个陌生中透着点熟悉的声音。她看看屏幕上的名字——叶遐尔,记忆开始缓慢复苏,她不自觉地“啊”了一声,脸瞬间变得绯红。

04>

叶遐尔很闲,这是方筝对他的第一印象。B大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学府,课业自然不轻,但叶遐尔好像一天到晚都无所事事,隔三岔五地跑来等方筝下课。

起初方筝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与他并肩走在一起也不觉得突兀,后来发现周围人看她的眼神起了变化,终于按捺不住跑去问室友,叶遐尔是谁啊?

没想到室友“哇”的一声,犯起花痴来:“你不认识叶大神?”

“叶大神?”方筝困惑。

“就是土木系那个叶大神呀,都说搬砖工长得寒碜,但叶大神是个异类,不光人帅,成绩还好,年年拿奖学金!”

“哦!”方筝学的是计算机,又两耳不闻窗外事,怎么可能知道。

只是从那天起,她有意无意漏接叶遐尔电话的次数多了起来,有时说自己在背单词,有时说自己在洗澡。她这点小心思,叶遐尔看在眼里,却假装不知道,只是电话打得更勤了,让方筝觉得有些招架不住。

其实叶遐尔倒也不是真的对方筝产生了点什么想法,他那时刚好是青黄不接的时期,上个女朋友去了法国深造,新发展的小学妹突然被一个富二代挖了墙脚。他虽然谈不上伤心,却有点受挫,恰好方筝这人呆萌呆萌的,他觉得很有趣,便找机会接近她。

可方筝却似乎对他的热情很是抵触,想方设法避开他。

大概长得好看的人天生征服欲旺盛,叶遐尔也没能免俗,所以方筝抵触得越厉害,他就越起劲,没多久,学校里就传闻叶遐尔口味突变,爱上了质朴的码农。

方筝将这句话咀嚼了三遍,才反应过来人家说的是自己。虽然有点委屈,但似乎也没错,当年的方筝的确配得上质朴二字,不会穿衣打扮,不懂化妆,连副隐形眼镜都没有,难怪叶遐尔平时喜欢略带调侃地喊她丑丑了。

但叶遐尔对自己的死缠烂打就算是追求?方筝惶恐,她想起上次的恋爱里并没有追求的过程,以至于她很难判断叶遐尔的用意。

叶遐尔有段时间喜欢请他们寝室里的姑娘吃饭,一桌六个人,叽叽喳喳好不热闹,方筝是最沉默的一个。寝室的姑娘看着叶遐尔给沉默的方筝夹菜、倒茶、递纸巾,眼里满是粉红色的心,回到寝室以大姐陈菁为首,天天组团骂方筝不争气,方筝却无言以对。

她发现她对叶遐尔的心情,很难用言语表达,说她喜欢他吧,她也说不清究竟喜欢他哪里,说她不喜欢他吧,若是叶遐尔一天不打电话给她,她便会坐立不安。

这种微妙的情绪持续了好几个月,方筝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她决定找机会向叶遐尔摊牌,没想到叶遐尔竟然也产生了同样的想法。

方筝还记得那是个晴天,午后的寝室空无一人,她哼着小曲,满心欢喜地将压了一整个冬天的春装翻出来整理。手机忽然响了,是叶遐尔。

“丑丑,”他就喜欢这么叫她,“周六我们去看电影吧,我在校门口等你,晚上七点,不见不散。”

暖风习习,方筝攥着衬衫的衣领,站在寝室窗前,感觉心中的那扇门,“嘎吱”一声,缓缓开了条小缝。

05>

晚上十点半是电影散场的时间,方筝坐在写字桌前一丝不苟地对着电脑编程,眼角的余光瞥见屏幕右下角的时钟,于是关掉软件,又重新打开,如此重复数遍,十点五十分,手机终于响了,方筝整个人猛地僵了一下,迟疑片刻后接起来,果然是叶遐尔。

他的声音挺平静的,听上去并没有生气:“方筝你下楼,我有话跟你说。”

方筝愣怔了片刻,说:“好。”

离寝室关门还有四十分钟,方筝穿着睡衣,头发随意地散在脑后,不顾陈菁的阻止,就这么毫无形象地下楼了。

她不知道叶遐尔接下来会说什么,但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丑丑。”叶遐尔看见她笑了。他笑起来右边嘴角会微微上扬,看起来坏坏的,大概这就是他比别的工科男要吸引人的原因吧,方筝有点走神。

“丑丑?”叶遐尔又叫了她一声,方筝这才回过神:“什么?”

“你晚上怎么没来?我等了你一个小时。”叶遐尔虽然有些懊恼,却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方筝顿了顿,轻声答道:“不好意思,今天作业很多,我写着写着,一不小心就到这个时间了……”

“我就说嘛!”叶遐尔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

这下换方筝不好意思了:“你生气了?”

“没有,我还要多谢你没来,我才能忽悠隔壁学校的姑娘陪我去吃夜宵呢。”

方筝沉默片刻,说:“那就好。”

见叶遐尔久不接话,方筝捋了捋鬓角的乱发,清了清嗓子:“爽约的事对不起啊,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上去了,作业还没做完呢。”

“等等,丑丑!”叶遐尔急忙从身后拽住她,大概是觉得突兀,又赶紧松手,“我其实还有事想跟你说。”

“你说。”

“前段日子总纠缠你,确实是因为我失恋了很无聊,认识这么久,我知道你是个挺认真的姑娘,所以今天没等到你,我想了想,反倒松了口气……幸好你没去,不然以后我得愧疚死。”

“我刚说了,没关系的。”方筝的语气虽温和,却拒人于千里之外,叶遐尔没见过方筝这样,一时愣住了,老半天才想起要说的话:“嗯,那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啊,以后我们是朋友,特别真的那种,我再也不随便逗你玩了。现在朋友我有件特正经的事想问你,方筝,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的公司?”

06>

为什么是我?

方筝后来问过叶遐尔,她学的是编程,跟他的建筑设计公司没有半点关系,为什么他非要她加入呢?叶遐尔托腮沉思片刻,半真半假地答道:“因为你聪明又认真啊,还很漂亮,漂亮的女人好办事。”

前面那两句有恭维之嫌,最后那句倒是真心实意。其实就连叶遐尔都惊讶,只不过三年时间,方筝竟脱胎换骨,成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大美人。

从前他只觉得方筝皮肤白,很干净,打扮出来一定不赖,但他自己也没想到,原来方筝可以令自己惊艳。

“在想什么呢,后悔当年没有继续追我?”方筝调侃他,已不是过去那般呆滞笨拙。大概是和叶遐尔在一起混久了,沾染了他的习气。

“怎么可能,”叶遐尔大笑,“你不知道我有多庆幸自己当初对你这块璞玉高抬贵手,否则我会少了一个得力的队友,多一个哀怨的前女友!”

“去死吧你!”方筝白他一眼,扭头走出办公室,“我要回去上课了。”

这一年方筝大四,叶遐尔毕业两年,他们的小建筑公司由最初的两个人,扩展成如今的七个人。方筝负责账目、合同,叶遐尔负责设计。

方筝的蜕变大概是从答应做叶遐尔的事业伙伴开始的。她那时其实什么都不懂,叶遐尔邀请她,也不过是欣赏她的努力,或许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但方筝的努力却超乎叶遐尔的想象。她买了不少建筑类书籍,报了英语班,也开始订购过去碰都不碰的时尚杂志,令整个寝室的同学都跌破眼镜。

大三结束时,方筝毫无悬念地成为B大的抢手货,丝毫不输当年的叶遐尔。可方筝和叶遐尔不同的是,她不风流只高冷,人人都知道,没有人拿得下计算机系的高冷之花。是的,她有了新的名号,和过去截然相反。

当然,早方筝两年毕业的叶遐尔也没闲着,这三年时间里他的女朋友换了六个,倒不是因为风流,而是比风流还要糟糕的理由。他很忙,忙到没时间照顾女友,自然每段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

创业期的叶遐尔还特别邋遢,时常忙得一周都不记得刮胡须。常常要方筝催促他,他才舍得去找剃须刀。在卫生间里,他一边刮胡子一边无奈地嘟囔:“丑丑,你真过分,你看过去我也没有嫌弃你不会打扮啊……”

方筝正在办公室理账,没接话,隔着两道门十米开外的距离,叶遐尔也不知道她究竟听清没有,只好笑笑作罢。

07>

大四的最后半年,方筝变得比过去清闲了许多。那段时间叶遐尔在盯市郊一个农家乐的改建工程。老板大概是个处女座,来来回回逼得叶遐尔改了数十次图纸,施工一度停滞,老板却依然不满意。叶遐尔的倔脾气犯了,和他大吵一架,说不做了。

方筝带着汤去公寓看他的时候,叶遐尔正站在露台上发呆,手指间是燃到一半的香烟。

时值傍晚,城市那一头的浮云被夕阳染红,美得安静而又惊心动魄。方筝忽然没来由地想到一首老得不能再老的歌:浮云散,明月照人归。

她不禁有些怅然。

北京这座城市或许有许多令人厌烦的地方,交通拥堵,空气质量糟糕,生活压力巨大,却仍有无数人选择留下。方筝想,或许他们跟她一样,只是留恋这一刻的晚霞,或者日落后偶尔才得见的明月。

因为稀少,才更显珍贵。

她知道叶遐尔最近压力很大,但她不知道叶遐尔何时学会了抽烟。叶遐尔和方筝认识的所有工科男都不太一样,他干净、坦荡,即便感情履历表丰富了些,却从不乱来,一场恋爱结束后才会开始另一场。他的爱好是红酒与拼图,方筝曾去过他的公寓,他开门的时候,地上曾放着一幅一万块的巨型拼图,他才拼了一小半。看见她,他笑得前所未有的腼腆。哎,别笑话我的小孩子爱好。

他的风流里饱含童真。

有一种莫名的酸楚忽地漫过方筝的心间,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站在离叶遐尔一步开外的地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试图从身后拥抱他。

可突然,她吓得一下子清醒过来,赶紧将手缩了回去,转而蹲下身,佯装去拾地上的烟头。

叶遐尔这才发现她,嗓子哑哑的:“丑丑,你怎么来了……不是忙着毕业吗?”

“差不多了。”方筝不敢看他的眼睛,胡乱将保温桶塞到他怀里,“食堂买的,猜你不会好好吃饭。”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饿了。”

那忧郁似乎一扫而光,叶遐尔又恢复到方筝所熟识的模样。

他们坐在叶遐尔的客厅里一起喝着汤。

“方筝……”

“嗯?”

“明天陪我去跟客户道歉吧,我怕一个人又会控制不住情绪,以前总觉得自己还算成熟,现在想想,其实幼稚得很。”

方筝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默默地点头。饭后她去洗碗,叶遐尔一个人在客厅发呆。

这个星球的夜总是降临得悄无声息,城市没有星空,便由灯火装点。叶遐尔习惯性地点了一支烟,想了想,还是掐了。他还记得方筝刚才的表情,有一点惊讶,更多的是心痛。

那天是方筝在叶遐尔公寓待得最久的一次,两人也没聊天,只致力于叶遐尔新买的巨型拼图。天快亮的时候,那幅拼图总算拼出了个大概的轮廓。

方筝问:“是瓦尔登湖?”

叶遐尔颔首:“年底结账后我请你去这里旅行吧,你大三那年不是总抱着一本《瓦尔登湖》吗?”

方筝点点头,没答话。她一个理科女,哪里会真的喜欢梭罗的那种调调,只是他当时的女朋友念欧美文学,她不知为何,在心里偷偷较劲儿罢了。

不过这都是他不知道的往事而已,他也不必知道。

08>

清晨,窗外忽然下起暴雨,方筝本要坐公交车回学校的,可因为这场雨,叶遐尔坚持要送她。

叶遐尔的车是新买的,不贵,他本就非富贵出身,买车也不过是为了便利。可即便如此,方筝仍坚持不让他停在楼下,似乎害怕被人误会。

叶遐尔觉得好笑,想来方筝大概忘记了,他们之间不论真假,多少是有过些暧昧岁月的。只可惜当初叶遐尔无心,方筝无意,有些故事就像没来得及弹奏的曲子,不知不觉消弭于无声。

没等叶遐尔多想,方筝已回到车里,她特地换了高跟鞋与连衣裙,头发扎了起来,看上去格外专业。

“我们走吧。”方筝催促他。

叶遐尔愣怔片刻,这才发动引擎。

雨令原本就拥堵的交通雪上加霜,抵达农家乐时,差不多已是中午。正是饭点,工人被招呼去吃饭了,工地空无一人。方筝说这个时间不合适谈公事,便要叶遐尔先带自己四处转转,欣赏一下他的设计。

关乎个人能力,叶遐尔表现得格外紧张,一扇门一扇窗都要向方筝介绍清楚。方筝很喜欢叶遐尔这种严肃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时的叶遐尔是最可爱的。

人人都爱他风流倜傥的俏皮话,只有她喜欢他一板一眼的认真劲。

再往里走,就是这次改建工程的矛盾所在,一栋新楼。老板想把新楼设计成欧式,觉得高大上,叶遐尔则以风格不统一为由,拒绝了他的提议。两人互不妥协,这才争执起来。

“他是老板,你为什么不随他去?”

“我不希望我的作品像个笑话!”

“你呀……”方筝话未说完,只听“哗啦”一声巨响,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被叶遐尔严严实实搂在怀中。

“你在干什么?”某根常年压抑的神经似狠狠被挑动,方筝下意识地要挣脱,但叶遐尔的力气比她想象的要大多了,她挣扎了数次,他揽住她的双手依然纹丝不动。

她有些感动,更多的是害怕,害怕自己狂乱的心跳会暴露辛苦掩埋的心思。她喜欢叶遐尔这件事,从那个遥远的叶遐尔对她摊牌的春夜开始,她便决定藏成一个秘密。所以这些年,她苦心修炼,也无非是想要演得像样一点罢了。

不过最初还是做不到心无妄念的,她有些时候也会幻想,是不是自己变得更漂亮更优秀,叶遐尔便会喜欢上自己,毕竟这是他向来的口味。但当叶遐尔三番五次对她强调,多么庆幸当年没有继续追求她时,她终于渐渐失望。直到今天,她终于可以不动声色地与他高谈阔论,做他最亲密的战友与朋友。

见方筝一副受惊的表情,叶遐尔将她全身打量了一遍,确定她安然无恙后,才长舒了一口气,慢慢地松开她:“二楼堆放的建材大概是被雨冲得松动了,掉了下来,还好我反应快。你没事就好。别管什么时间合适不合适了,现在我就去见老板,把话说清楚。我早些送你回去休息,你看你都吓哭了……”

她哭了?方筝听罢赶紧伸手擦了擦眼睛,才发现眼角挂着两滴晶莹的泪。

叶遐尔只当她是被吓哭的,但只有方筝自己清楚,她之所以哭,是因为叶遐尔即便抱着她,也可以做到干净得不带一丝暧昧。他明明是个风流的男人呀,但唯独对她……唯独对她……

方筝只觉得心酸。

大概就是那一瞬间,她下定决心要离开叶遐尔。本来他们之间就没有任何约定,既不能陪伴一生,也不会相偕到老。

那不如早早离开。

09>

方筝大学毕业时,对她出国的计划一无所知的叶遐尔前来祝贺。

她是毕业致辞的学生代表,叶遐尔坐在礼堂的最后一排,想起两年前,他也站在同样的位置,与学生时代挥手告别。光阴如水这样的话太缥缈了,他唯一能真切感受到的,不过是自己的成长。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捧花,白色的奥斯丁玫瑰。他前几天去新开的花房转悠,想为方筝选毕业庆祝用的花束,恰好看到这些花开得既盛大又美丽,就订了它们。今天一大早,他开车去花房取花,只因为想亲自挑选最好、最新鲜的那些给她。

店长是个女孩子,连声称赞他是好好先生,对女朋友体贴又用心。叶遐尔讪讪地摇头,说:“不是给女朋友的?”

“那是……”

“一个比女朋友还重要的人。”

方筝在一众女生艳羡的目光中接过叶遐尔递过来的花束,明明是令人心神旖旎的白玫瑰,她却再不做多想。叶遐尔送的花,即便是红玫瑰,也没有别的意思,她比谁都明白。

方筝的眼神太过坦荡,以至于连送花人叶遐尔都忘记了,恋爱这么多次,他从没送过花,他人生中的第一束花,是献给了方筝。

毕业典礼结束,叶遐尔与方筝沿湖散步。屈指一数,他也有好些日子没有回学校了,未名湖畔的树叶黄了又绿,时间都去了哪儿,没有人真的说得清楚。

方筝摘下学士帽,抬头看向他:“叶遐尔。”

“嗯?”他今天心情不错,半眯着眼,瞅着旁边一棵老树绿油油的树冠,半晌才挤出这么个单音。

相比之下,方筝的声音则显得凝重许多:“我有事跟你说。”

“嗯?”还是那个漫不经心的调调。

“我要去美国读研了。”

一阵风吹过,那棵老树微微地颤了颤,像叶遐尔的心脏。他慢慢地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发怔,一言不发。

还是方筝慢慢走近他,酝酿了许久,握住他的手。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一字一顿道:“我要走了,叶遐尔。”

“决定多久了?”他终于抬起头,却吝啬看她。

“小半年吧……最近才下定决心的。”他不知道就是她陪他去农家乐那回。

那天叶遐尔的心情很好,和老板顺利和解,工程也继续动工,他开车回市区,请方筝吃了顿好的,自己则喝了个半醉。最近半年里,那是他最放松最开心的一天,但他不知道,方筝已在那天决定离开他。

“很厉害嘛!”扯扯嘴角,挤出来的竟然是这干巴巴的四个字,叶遐尔自己也觉得惊讶。

方筝沉默着,最后,是陈菁催她聚餐的电话逼得她不得不松开他的手:“我出国之前会把之前的账目处理好,方便你找新人接手,今天我就先走了……有什么事晚点再联系。”

直到她走出他的视野,他也没追上去。

叶遐尔那天在未名湖边喝了一夜的啤酒,脑海中不自觉掠过的,是这些日子里的点点滴滴。

从他在湖边遇见受惊的方筝,到后来半真半假地追她玩,再到后来他创业时邀请她加入。从什么时候起,她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仅仅是臂膀那么简单,他在精神上,也依赖着她的存在。

但仔细想想,他们之间原本就没有恋人那种对彼此未来的许诺,也没有好哥们儿勾肩搭背立誓共闯天下的豪情壮志。她只是一直都在他身边,他只要开口,她便从不拒绝,以至于他误会她永远也不会离开。

说起来,他对她唯一不像承诺的承诺,竟然是说要带她去看瓦尔登湖,可她好像也没答应。大概那时她就动了离开的心思吧,叶遐尔忽然变得有些暴躁,猛地起身,将手边的啤酒罐“砰”地一脚踢开。

10>

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冷,方筝的航班在夜里十一点起飞。

从出门起,她就给叶遐尔打电话,直到广播通知登机,也没能打通,电话一直转接到语音信箱。

她知道叶遐尔是故意的,这些日子在公司他对她总是爱理不理,像在跟她闹脾气。但他有什么资格闹脾气?曾经的那些日子,她方筝能给他的,都给了,给不了的那部分,是他不要,她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方筝攥着机票,明明又气又急,最后反倒笑出了声。

大概是人老了,对过去的记忆反倒清晰起来,这些天她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忍不住回忆起与叶遐尔的往事。

叶遐尔以为他约自己看电影那天她爽了约,但其实根本没有。她这辈子都没像那天一样那么用心地打扮过,不仅借了陈菁的高跟鞋,还让她帮自己化了妆。可她在校门口等呀等,等了一个小时,叶遐尔都没有出现。

她既伤心又丧气,边哭边往寝室走。妆通通花成一团,在楼下还狠狠地扭了一下脚,是陈菁把她搀扶上去的。回到寝室,她立刻将衣服脱掉塞进衣柜里,打开电脑写作业,但对着泛着白光的屏幕,每个熟悉的字符都显得那么陌生。

她发了一整晚的呆,直到夜里快十一点,叶遐尔终于联系她,她才邋里邋遢地走下楼去。每一步,都沉重而煎熬。他要说的话,她早就猜到了,但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叶遐尔要骗她?明明是他失约,为什么要把一切归咎在她身上?

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个啊。

可她从不敢去质问叶遐尔原因,即便是今天,她骨子里还是过去的那个自己,所有强大与美丽都是虚张声势,在叶遐尔面前,她依然是那个紧张得不知所措的小姑娘。

小姑娘戴着假面,陪着他跌跌撞撞一路成长,她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以为这样,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会爱上她,可她似乎等不到那天了。

他身边即使空无一人,那个位置也不会属于她。

机场广播开始通知找人,方筝抹了把眼泪,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前走去。

从中国的心脏起飞,经过八个时区,她要去遥远的海的另一边,从此天高海阔,山长水远,叶遐尔不再是她的全世界。

叶遐尔开机时,已是凌晨三点半,酒差不多醒了,他对着漆黑的屏幕,深呼吸好几次,才按下开机键。

信息如雪片般蜂拥而至,从促销广告,到诈骗信息,最后那一条,只有两个字:

“保重。”

那是方筝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窗外秋风起,又一年即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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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走后,叶遐尔的生活瞬间变得死气沉沉,他们就像是约定好似的,谁也不曾主动联系对方,这种默契在叶遐尔看来,犹如一个天大的笑话。

叶遐尔渐渐爱上找新来的财务的碴儿,他觉得她笨,即便她小心翼翼从不敢在数据上出错,叶遐尔也会指责她表格版式不够简洁。老员工心知肚明,叶遐尔只是不习惯没有方筝,但他因此也迷恋上加班,每日害他们跟着工作到深夜才回家,令所有人有苦难言。

但叶遐尔对此一无所知,他丝毫感受不到自己的私生活因为方筝的离开而停摆,他只是纳闷,那幅瓦尔登湖的拼图无缘无故少了一片。他翻遍了整个房间,都没能找到。那缺少的一块变成空白,虽然只有很小的一块,却足以令他牵肠挂肚,耿耿于怀。

方筝离开这年,是叶遐尔空窗最久的一年,他甚至连个像样的暧昧对象都没有,手机里全是广告。公司业绩因他的清心寡欲节节攀升,年底盘完账,叶遐尔给每个员工发了个不小的红包,然后订了去美国的机票。

他才不是想去看方筝,而是为了看瓦尔登湖。他这样安慰自己。

而对于叶遐尔的想法,方筝一无所知,因为她时常感觉自己忙得快要死掉了。有时清晨坐地铁去学校,听见风穿过隧道的声音,黑暗中,她以为自己离开了地球表面。等清醒过来,才发现不过是场梦,她只是困得站着睡着了。

其实方筝最初不去联系叶遐尔,的确是想要斩断对他的单恋,但后来发生的事,却让方筝无心与他联系。

方筝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家境虽不富裕,但也算小康。她出国的费用除开奖学金外,其余部分家里本可以轻松应付,但偏偏方筝刚到美国的第二周,她爸爸就出了事,他开车撞死了人。

被撞去世的是个来北京打工的外地人,对方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造成的意外,方筝的爸爸虽不用负刑事责任,却免不了经济上的赔偿。那一笔原本属于方筝生活费的钱就这样被赔付出去。除此之外,死者的家属还每天守在方筝爸爸单位的楼下闹事,嚷嚷着杀人偿命。

即便没人提起,方筝也知道国内的爸妈因此过得有多辛苦。

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焦灼的一个月,因为考虑到没有经济负担,出国前她选择了CMU,私立大学的各种费用都高于公立大学,方筝的课业又重,这意味着她必须将为数不多的睡眠时间挤出来打工贴补生活,直至家中情况有所好转。

那段日子,方筝每天四点半就起床去工作,牛奶工、送报员、餐厅侍应,能做的她全都做过。宋昱就是在她去餐厅的路上遇到的。

还记得那年匹兹堡的冬天特别冷,方筝时常冻得浑身哆嗦着往餐厅跑。有时下课太晚,她没时间吃晚饭,只能下班后再回去边做作业边吃泡面。

低血糖的毛病就是在那时患上的,她遇见Nick那天,刚好是她初次晕倒。

没任何征兆,她眼前一黑,就这样昏倒在路旁。华灯初上,路人对着不省人事的方筝不知所措,面包店里的宋昱见窗外聚集了不少人,以为有人打架,跟出来看,便看见了他的常客,那个常来买打折面包的华人小姑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方筝醒来时,首先闻到一股面包的香气,然后看见宋昱伸出一只手,递给她一杯牛奶,还有一个新出炉、带着余温的甜甜圈。

她想了想,还是接了过来。

“谢谢。”她的声音很轻,宋昱刚想说句“别客气”,就听见这个女孩隐忍的抽泣声。

在她人生中最狼狈最无助的时候,有人雪中送炭,但那个人,却不是她喜欢的叶遐尔。他是这个街区的面包店老板,美籍华人,最擅长做让人感到幸福的甜点,他的名字叫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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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在第二天辞去了餐馆的工作,因为宋昱说,他的店里刚好缺人手,给出的工资是餐厅的两倍。

“可我不会烘焙。”虽然接受了宋昱的工作,但方筝还是很忐忑。过去为了跟叶遐尔匹配,方筝确实学会了许多,但烹饪却因为条件的限制,还没来得及上手。

“没关系,”宋昱非常温和地安慰她,“你只需要帮我摆货,打扫卫生以及负责傍晚时段的收银就可以了。”

方筝知道他能看出自己很缺钱,但她不说,宋昱就不会主动问她为什么。他尊重她的隐私,也没有瞧不起她的困窘,方筝深深地感谢他。

没过多久,在宋昱的提议下,方筝就从学校的宿舍搬了出来,住进了宋昱的客房,因为宋昱收取的费用是学校宿舍的一半。他本来不想收钱的,说客房空着也是空着,但她坚持要给。宋昱看得出她是个很有骨气的姑娘,就没有再推辞。

作为感谢,方筝承包了宋昱家的清洁工作,还每天帮宋昱遛他的金毛Doris。虽然也想过要帮忙下厨,但宋昱的手艺好过她太多,她便丧失了献丑的勇气。

就这样,方筝的新生活总算渐渐步入正轨,年底父母在电话中告诉她,已经说服了对方不再闹事,方筝感觉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也只有在有了喘气的空间后,她才能放任自己想想叶遐尔。

但想他什么好呢?离开的半年,他硬是硬下心肠,从未联系过她一次。虽然她没有主动给他联系方式,但若是叶遐尔想,就可以很轻易地得到。

所以还是不愿意吧,按他的个性,或许早搂着哪个新欢,夜夜笙歌,哪还会记起她这个甚至不算老友的老友。

当方筝为此感到丧气时,叶遐尔正独自站在湖边静静地发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他没有看过梭罗那本《瓦尔登湖》,他对它唯一的了解,是方筝似乎很喜欢它,所以他才会买那幅拼图。

这也是他如入了魔一般,选在这个萧瑟的季节,出现在这里的唯一理由。

在瓦尔登湖畔,叶遐尔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姑娘。她笑起来眉眼弯弯,嘴角会微微上扬,她有着泉水般清澈的笑声,她是世界上最能包容自己的那个人。

他突然那么渴望,跨过千山万水,立刻飞到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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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遐尔连夜离开康德科城去波士顿,波士顿到匹兹堡的航班约耗时两小时,他一边排队买票,一边给方筝大学时的室友陈菁打电话。

想当年,他装模作样追求方筝的时候,他们一起吃过好多次饭。陈菁今年结婚,老公是北京人。他去观礼,陈菁看见他,百感交集,长久憋在心中的话不自觉地吐露出来:“其实吧,过去方筝嘴上不说,但我们都知道,她心里可喜欢你了。可你呢……你就是个负心大王八,从不拿正眼看她。只有她傻,巴巴地陪着你,什么都帮你,还一无所求。”

觥筹交错间,叶遐尔短暂失神,而后笑着举杯:“好好好,今天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那天酒宴,叶遐尔一言不发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也就是从那天起,他开始做梦,然而梦里没有方筝,只有一片安静得令人心碎的瓦尔登湖。

微风乍起,湖面因风褶皱,粼粼波光中,依稀倒映着一位少女的轮廓。

可叶遐尔看不清楚,即便用力睁大眼睛,即便从睡梦中猛然惊醒,他也依然看不清那个人是谁。

这个梦一直持续到新年,休假的第一天,他买了去波士顿的机票,他要去看一看梦里的湖泊,寻找那个影子的主人。

陈菁接到叶遐尔的电话时不由得一愣,自婚宴一别后,她以为他不会再联系自己了,毕竟那天她扫了他的颜面。但电话里的男人却用如此失态的语气恳求她,告诉他方筝在美国的地址。

陈菁沉默良久才开口:“叶遐尔,你现在去找她想做什么?告诉她你大彻大悟,终于发现自己爱上她了,你觉得她会欢天喜地地接受?”

“不是的,我不知道……”叶遐尔的呼吸渐渐变得沉重而紊乱,“但我只知道,如果我今天不见到她,我哪里也去不了。”

“叶遐尔,你最好不要再打她的主意了,因为我听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他们很好,你不要破坏她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幸福。”

“啪”的一声,陈菁将电话挂断了。

从波士顿到匹兹堡的航班历时两小时,在此之前,叶遐尔花了一个小时在社交网络上寻找方筝的痕迹。她向来是个很低调的人,除了最基本的入学信息外,Facebook上毫无踪迹可寻,就连她的头像,也只是一张静物图,图上似乎是一间面包店的外观。Uncle Nick's Bakery,叶遐尔一遍遍抚摸着手机屏幕上的那几个字,做出一个疯狂的决定,他要去碰碰运气。

清晨五点,当叶遐尔站在用Google定位的那间面包房的门口时,路灯刚刚熄灭。送牛奶的小工经过他的身边,他半倚着灯柱,慢条斯理地点了一支烟。方筝离开后,他的烟瘾不知不觉变大了,也许是不需要顾及谁的感受,所以越发明目张胆起来。

天边渐渐透亮,面包店的门毫无征兆地被推开,他顺着声源漫不经心地抬起头,就看见穿着运动套装的方筝正牵着一条金毛走出门。

“好久不见。”他发现自己不光人在颤抖,就连声音都有些哽咽。

“好久不见。”方筝怔愣了片刻,对他挤出一个久违的微笑。

那一瞬间,叶遐尔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几乎震碎整个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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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方筝去学校上课,叶遐尔百无聊赖地坐在宋昱的店里喝咖啡。

那杯咖啡还是方筝临走时帮他冲的,她转过身凑在宋昱耳边不知交代了些什么,只见宋昱对她做了个OK的手势,她便匆忙离开了。

“她的课程很多,要晚上才能回来,午饭我陪你去附近的中餐馆吃吧。”宋昱一边整理货架,一边自然而然地跟他聊天,像主人招待客人一般。

宋昱没问叶遐尔来自哪里,和方筝是什么关系,但他越表现得没有好奇心,叶遐尔就越是心慌。因为他非常好奇,这个黄皮肤的美国男人究竟和方筝是什么关系?他是否真如陈菁所言,是方筝的男友。

一整个上午,叶遐尔如坐针毡,脸色越发难看。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合眼了,但他总不能跟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说,他想借用他的沙发吧,所以他只能强撑。

玻璃门一次次被推开,可他每次满怀希望地张望后,都会失望地垂下眼帘。如此数次,宋昱开口了:“我说了,Kite要傍晚才能回来。”

被看穿心事,叶遐尔讪讪地别开脸。

宋昱笑了:“你们中国人真是脸皮薄。”

“你也是中国人。”叶遐尔下意识地反驳。

“你只说对一半,我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韩国人,我出生在这里,从没离开过美国。”

“那你为什么会认识方筝?”叶遐尔咬咬牙,干脆将想问的问题全盘托出。

“我是在店门口捡到她的……”他顿了顿,似乎在掂量这样的私事是否合适告诉他。果然很快宋昱就打住了,“其余的你可以问Kite。”

望着宋昱迟疑的神态,神经紧绷了整整一上午的叶遐尔总算松了口气。至少迄今为止,这个叫Nick的华裔男人和方筝虽然关系亲密,但还没有到为对方做决定的地步。也就是说,他还有机会。

中午,宋昱如约带叶遐尔去吃中餐。暂时放下心结的叶遐尔胃口大开,饱餐一顿后,甚至提出下午帮宋昱收银。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说,内心却打着别的算盘。

方筝回来看见正在找零的叶遐尔果然吃了一惊:“你在做什么?”

“打工。”叶遐尔理直气壮。

“你开你的公司,好好的打什么工!”方筝也惊讶自己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

叶遐尔无辜地眨眨眼睛:“难道你没听说吗?我的公司倒闭了。”

方筝回来的路上刚去过一趟超市,而现在,她手里的购物袋应声落地,土豆、番茄滚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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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遐尔,这就是你来找我的理由?”

“嗯。”叶遐尔一边吃着方筝做的咖哩饭,一边含糊地说道。

“那你打算在这里散心多久?你的家人呢,他们知道这件事吗?”见他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方筝急得一把夺过他的筷子,眼眶不自觉红了。

宋昱赶紧拍拍她的肩:“你有什么话慢慢说,不要急。”

叶遐尔那只准备伸出替她拭泪的手忽然顿住了,最后不动声色地抽回,故作无所谓地说:“还没呢,准备过完年再说。”

一时间,三个人的饭桌变得格外沉默,还是宋昱站出来打圆场:“既然结束了上一份工作,就当出来散心吧,叶先生想去哪里,我都可以作陪。”

“叫我Leslie。”叶遐尔慢慢将视线移到宋昱的脸上,“既然Nick先生这么好客,那我就打扰了。作为一个失业的人,相信我借用一下你家的沙发,你不会介意吧?作为感谢,我愿意在你的店里帮忙。”

“当然不介意。”宋昱连连摆手,不想原本一直没吭声的方筝却忽然大声道:“我介意!”

“Kite……”宋昱试图劝阻她,方筝却执意说下去:“叶遐尔,你不要这么自暴自弃,你去厕所照照镜子,现在的你是个什么鬼样子?跌倒了就要勇敢地爬起来,逃避算什么本事!”

方筝一本正经的样子令叶遐尔忍俊不禁,他实在没法告诉她,他看上去精神不振,完全是因为这些日子以来连续失眠,而她就是那个扰他清梦的人。

但既然决定撒谎赖在这里,叶遐尔就必须拿出一个失意人的样子。他沉吟了片刻,竭力扮出痛心的样子:“丑丑,我知道,所以让我休息休息就好,我真的太累了。”

一句丑丑,令方筝的脸色骤变,她极不自然地扭过头去,很快便放下叉子,告诉宋昱,说自己吃好了,先上楼换件衣服再下来洗碗。

不过十来级的楼梯,方筝走得百感交集,两条腿不停地颤抖,说不清是难过还是高兴。

他得意的时候,可以做到半年时间对自己不闻不问,不论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而他失意的时候,却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

一瞬间,方筝觉得倦怠极了,这种只被需要,却非爱慕的感情,她真是一点都不想要了。

那些追无可追的岁月,她只想舍弃。

洗过碗,方筝深呼吸一口气,走到叶遐尔身边,决定向他摊牌:“叶遐尔,我考虑过了,尽管你很可怜,但我没办法收留你。”

“嗯,我知道。”叶遐尔正在翻看一份当地的报纸,漫不经心地回答。

“既然你知道……”

“所以我从未拜托你收留我,我拜托的是Nick,你说是吧?Nick。”叶遐尔看向一旁坐着的宋昱。

被夹在两人中间,实非宋昱所愿,他本以为方筝会满意他的决定,没想到自己弄巧成拙。尴尬地沉默了一阵后,宋昱总算想出个折中的解决方案:“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不过只有一周,一周后希望你尊重Kite的意见离开,我并不想她不开心。”

“一言为定。”叶遐尔微笑着点头。

方筝顿觉眼前一黑。

现在,她想自己是真的有点恨叶遐尔了,她只是想在没有他的地方好好生活,他却总不愿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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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宋昱决定休息一天,尽地主之谊,载叶遐尔在匹兹堡四处逛逛。

和纽约不同,匹兹堡的夜生活并没有那么丰富,倒是有比较著名的流水别墅和动物园里的羊驼可以看。叶遐尔其实对两者都提不起兴趣,但和每天在店里被方筝无视相比,或许出去走走,她的心情会好一些。

这一次相见,他能明显感知到,方筝对待自己和过去不同了。对此他并不觉得意外,因为就连他,对待方筝的感情似乎都和过去不尽相同。

宋昱家的沙发不大,身高一米八的他蜷曲在上面,每晚总是难以入眠,于是越来越多的往事被他记起。

叶遐尔自认为是个一心往前冲的人,大概也只有这样的时刻,他才会分一点时间给回忆。

还记得方筝二十岁那年的生日,他在苏州买了一只老师傅做的纸风筝送给她。方筝喜欢得要死,只可惜寝室空间狭窄放不下,她便宝贝似的将它挂在了叶遐尔工作室的墙上,每天她都要用鸡毛掸子扫去上面的灰尘。

她的眼神虔诚,如同祭祀神灵。叶遐尔笑她幼稚,她也不生气,只是喜滋滋地走开,脸颊上满是少女的红晕。

然而不足一个月,那个风筝便惨死在叶遐尔当时的新女朋友手中,她趁叶遐尔开会的空当将它偷去公园玩,不料风筝在半空断了线,越飞越远,再也追不到了。

“我再买只新的给你?她不是故意的,你有什么不开心骂我就好,别为难她……”叶遐尔试探着安慰方筝,毕竟那位女朋友是他花了好大工夫才追到的,他舍不得责难。

方筝迟疑了片刻,最后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不必了。”

转天,叶遐尔便发现那只用来清理风筝的鸡毛掸子失了踪,而日后方筝的每一个生日,他即便再送方筝多么贵重的礼物,她似乎也再没上过心,想来,是被自己当日的话伤透了心。

是啊,他怎么会不知道方筝喜欢自己呢?

世界上再笨的人都明白方筝的心意,更何况是叶遐尔这样的聪明人。

可他情愿假装不知,或许是怕有朝一日分开,会少了一个得力战友。有些感情,因为比别的慎重,想要开始,反倒难上加难。

于是一拖再拖,才到了今日。

如今,方筝坐在别的男人的副驾驶座上,目不斜视地向他介绍当地的名胜。即便是路人也能看出她对自己没有一丝情意。

车子抵达流水别墅附近,方筝冷声说:“下车吧。”说罢,她将车门打开,径自要下车。

一辆速度超过100迈的法拉利从她身边呼啸而过,那距离近得令叶遐尔头皮发麻,等他反应过来,宋昱已紧紧将她拽进自己怀里:“Watch out (当心)!”

午后的阳光安静而斑驳,透过车窗,落在叶遐尔的脸上。他的眼未被刺痛,心中却狠狠扎进针芒。

那流逝的岁月里,他与方筝也一同沐浴过B大的阳光,然而他从未抱紧她。

他们最近的距离,是她说要离开时,她握住的他的手。想必那天,她一定鼓足了一生的勇气,因为他还记得她手心的温度。

湿湿的,热热的,就像他此刻极力克制的某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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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回家的路上,宋昱接到朋友的电话,说要过去帮忙送她家的小狗去宠物医院生产。

宋昱斟酌再三,问叶遐尔:“会开车吗?”

叶遐尔点头,宋昱犹豫地看了一眼整天都没有精神的方筝:“那你送Kite回去,等我回来做晚饭。”

宋昱提前两个街区下了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叶遐尔清楚,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方筝,我们谈谈。”他甚至等不及宋昱走远,便立刻将车门锁上,一双眼直直地逼视着她。

然而方筝却充耳不闻,低头玩自己的手机。

“丑丑!”他甚至紧张得破了音。

方筝这才慢吞吞地抬起头,用最最平静的眼神望着他:“谈什么?”

叶遐尔的大脑忽然一片空白,是啊,谈什么?

草率地向方筝表白吗?相识多年,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方筝,她的自尊心那么强,是断然不可能相信自己的话的。那总要说些什么……他心乱如麻,话一出口,竟是自己都无法想象的:“你和Nick到底是什么关系?”

“男女朋友。”方筝的答案简单粗暴,虽然她还没有答应宋昱的追求,但她并不想叶遐尔有其他的想法。

“既然是男女朋友,那为什么你们从没有牵过手?”

“美国不流行牵手。”方筝的辩解多少有些无力。

“可你是中国人!”

“Nick是美国人!”

“方筝,你不要骗我,你一点都不擅长说谎。”

“叶遐尔……”方筝喘着气,眼中是浓浓的怒意,“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自大的样子有时候实在很令人恶心!”

这是这些年来方筝对叶遐尔说过的最难听的一句话,以至于叶遐尔很久都没能回过神来,方筝趁机解了车锁,推门下车,头也不回地朝宋昱的朋友家走去。直到方筝号啕着站在宋昱面前,叶遐尔还坐在车里,一动不动。

他突然有些后悔来见方筝,因为他发现,一旦意识到自己的感情,他在方筝面前,便褪去光环,成了一个普通人。他会嫉妒、会嘲讽,还会失态,那不是方筝认识的他,也不是他熟悉的自己。

他突然感到害怕。他不仅害怕自己变得平庸,他更害怕的是,方筝可能真的不再喜欢他了。

当我们将自己置于深刻的情感之中,我们也就学会了真正的恐惧。

那一夜之后,叶遐尔默默消失了,留下的只有停在宋昱面包店前的车,和寄放在邻居那里的车钥匙。

回国后一段时间的深夜,叶遐尔忽然接到方筝的电话。

沉默了很久后,电话那头的人说:“你骗我,你的公司根本就没有倒闭,我问过陈菁了,她说你的公司蒸蒸日上,你没有失业。”

他无言以对,最后只能点头承认:“是……”

“还好你骗我,”方筝自嘲地笑了,“这样的话,我也就安心了。”

“丑丑,你听我解释……”

叶遐尔慌忙叫她的名字,但方筝却打断了他:“不要再叫我丑丑,叶遐尔,从今以后,希望你能离开我的世界,再也不要联系我。”

一周后,叶遐尔收到了一封国际快递,里面是一个空荡荡的大信封,信封里只有一片拼图。

他终于找到了丢失的东西,却也永远失去了另一样东西。

叶遐尔紧紧地闭上眼睛,他知道,方筝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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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后,方筝以全A的成绩毕业。

毕业后,她拒绝了三份来自国际大公司的Offer,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国。陈菁一边在电话这头哄刚出生的宝宝,一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美国就算什么都不好,空气也总比北京要好……还是你惦记叶遐尔?哈,那个浑球,大概早把你忘了,日子过得不晓得多滋润……”

“不是啊,陈菁,”方筝温柔地摇头,“只不过有句老话是这样的,父母在,不远游。陈菁……我想家了。”

和宋昱分手的时候,他开车去机场送她。明知道航班有提供餐食,他还是坚持为她准备了西点。从新鲜的面包到蛋挞,每一样,都是他清晨五点起来烤好的。

他们在候机厅告别,方筝紧紧拥抱这个男人,对他说了好多遍Thank you和Sorry。她一边说,一边哭,尽管那种眼泪和为叶遐尔流过的不同,但她知道,在她生命的这一段里,这个男人有着谁也无法代替的地位。

她还记得那天晚上,她与叶遐尔负气告别,她在宋昱面前哭得那样失态,是他将她轻轻搂在怀中,一下下拍打着她的背,说没关系,一切都会好的。

她从没有对宋昱诉说过她和叶遐尔之间的故事,宋昱也没有问过,好像美国人的思维都是如此,那是你的过去,我不会去评断,也不会去介怀。

与宋昱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平静而快乐,他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但方筝也心知肚明,他不可能是最后一个。所以当她说要走时,宋昱并没有挽留。

“Go back, if you want(如果你想,就回来)。”他满怀眷恋地亲吻她的脸颊,似乎比她这个说分手的人,还要洒脱。

回到北京,方筝第一时间在机场给他打电话报平安,迟疑了片刻,她还是问他:“为什么不留住我?”

“因为你最爱的人不是我。”他温柔地道出残忍的真相,仿佛已经原谅了她的自私。方筝的眼泪再度涌出来,她仓皇地挂断电话。

那之后,她再也没有联系过宋昱。

再遇见叶遐尔,已经是圣诞节前的事了。方筝入职本市最大的一家IT企业,按理说和叶遐尔已经难有任何交集。但生活偏偏就有那么黑色幽默,叶遐尔最近感兴趣准备追求的某位女性,刚好在方筝的公司做HR,他去接她下班,便碰见到人事部办事的方筝。

“好久不见。”

千言万语,无非化为一句不咸不淡的问候。如果说两年前的叶遐尔还会为见到她情不自禁地颤抖哽咽,那么现在的叶遐尔,已修炼出情圣级别的坦然了。

至少,是表面的坦然。

“嗯。”方筝也不是真的惊讶,她既然决定回国,就知道北京只有这么大,两个人遇见的概率也不是没有。

“什么时候回国的?”

“有小半年了吧。”方筝慢吞吞地答话,眼角的余光瞥见叶遐尔的新欢走过来,打算识趣地离开,“叙旧的话可以等春节同学会,我看你也有事要忙,就先走了。”

但叶遐尔似乎不这么想,故意提高嗓门叫她:“等等啊,丑丑,我话还没说完呢。”

“丑丑?”那女生刚好走近,狐疑地打量方筝,“方工明明很美呀。”

叶遐尔果然嗤笑一声:“那是你不知道,你们方工年轻的时候呀,特别丑。”

“整容了?”女生脱口而出。本来,搞IT的女生大都相貌平庸,方筝刚一回国,就因为出众的外表轰动技术部,即便是人事部也多少有所耳闻。

方筝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反倒自嘲:“是吧,我黑历史不少,你要是有空,可以听叶先生慢慢说,我就不奉陪了。”

说罢,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人人都爱用“纵使相逢应不识”来形容久别的悲凉,方筝想,她与叶遐尔,若是能相逢不识,大概反倒是件天大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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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酒会,叶遐尔作为HR的男伴出席。这和方筝预想的一模一样,也就没了惊讶。

两年过去,如今的叶遐尔比当年又多出一份从容,说他八面玲珑也不为过,否则怎么会一整晚都应酬不断。

端着气泡酒,方筝从宴会厅这头走到那头,无所事事得与整个会场格格不入,这不是她擅长的领域,早知道就约陈菁去吃麻辣烫了。

正后悔着,叶遐尔居然一声不吭地凑到她身边:“怎么一个人?”

“工作忙,不如叶总会享受生活。”

“方筝你变了,变得牙尖嘴利了。”

“哦?那变就变吧,和变化相比,要求一个人十年如一日更难。”

“就没什么想跟我说的?”

“让我想想,”方筝似认真托腮思索,最后只是无奈地摇头,“还真没有。只是这里空气不太好,又吃不饱,我还是先走好了。”

出门打到一辆出租车,方筝报了母校的地址。毕业这么多年,今晚她格外想念校门外的小吃店。

没有最爱的麻辣烫,一碗炸酱面也是好的。

店里坐的都是年轻学生,在这个孤独尤为可耻的夜晚,方筝甚至找不出一个落单的。满世界都是对她这样的单身女青年的恶意啊,她笑着叹了口气,掰开筷子。

结果还没吃几口,便有人走进来,坐在她的面前,也点了相同的炸酱面。

“女朋友呢?”

“先申明,她还不是我女朋友。”叶遐尔低头擦桌子。

“叶遐尔,你也变了,变得老奸巨猾。”方筝顿了顿,放下筷子,“我不喜欢跟太精明的人吃饭,会败胃口的。”

“那就当我是个老朋友好了。”

或许是那句“老朋友”触动了方筝的神经,她慢慢地抬起头,看向他:“我们不是朋友,叶遐尔。”

他们就这样静静地凝视着彼此,直到桌上的两碗面都糊成了团,方筝才木然地低下头,开始掏钱。

她说得没错,和太精明的人吃饭会败胃口,就好像现在,她忽然感觉不到饿了。

从面店走出来,她伸手招车,然而那只手却很快被叶遐尔拽住。他拽得紧紧的,根本不给她挣脱的机会。

“方筝,真的不跟我说一句好久不见吗?我们已经两年……两年没有见过了。”他说话间,深深地叹了口气。

方筝挣扎了两下,见挣不脱,便放弃了:“好久不见,叶遐尔,如果仅仅是为了这句话,那应该足够了。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希望你尊重我的意愿,我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不要再联系我了,现在我依然是这么想的。”

十二月的长安街有点冷,叶遐尔的车经过天安门,那一排排笔直的路灯,庄严也寂寥。灯光照进半开的车窗,他毫无征兆地咳嗽了两声,发现自己的眼眶湿了。

成年人的告别总是比青春期更理智,更完整,可却丝毫无法减少心中的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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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遐尔果然识趣地消失了,他和人事部那个姑娘,自然也没了下文。方筝后来因为公事去过人事部两次,那姑娘对她也没好脸色。不过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四处宣扬方筝整过容,修养到底是好的。

陈菁孩子满周岁,方筝下班挑好礼物去参加生日宴。留在北京的老同学去了不少,包括平时没什么往来的,却唯独没有叶遐尔,这让方筝多少有些惊讶。不过这也不怪她,毕竟她并不知道陈菁结婚时和叶遐尔之间的那段对话。

陈菁当天特别高兴,但带孩子不方便喝酒,便只好拼命劝老同学喝酒。方筝酒量不好,但四年姐妹情谊,还是架不住多喝了点,走出酒店时,人多少有些摇摇晃晃。

有没结婚的老同学瞅准机会要送她回去,她连忙客套地拒绝。对方还有个哥们儿,酒也喝了不少,见状忍不住插嘴:“你不会还惦记着叶遐尔吧?别傻了,他最近可倒霉了,就差没搬警局住了。最近我还见过他一次,人不人鬼不鬼的,哪有当年那嘚瑟劲儿?”

方筝原本还昏昏沉沉的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连问了两句“怎么回事”。大概是表情严肃得有些可怕,那哥们儿也被吓得酒醒了不少,支支吾吾解释道:“具体我也不知道啦,我们又不熟,听人说好像是他们公司那个副总卷款跑路了,留下一堆烂摊子等着他收拾……这大过年的,也是够背的了……”

没等那人把话说完,方筝已钻进一辆出租车,一溜烟走了。

你看,其实该有的她都有,叶遐尔新公司的地址、他的新手机号,还有公寓……如今社交圈如此便捷,想知道这些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只是好几年了,他居然也没有搬家,也不知道她曾偷走了一块的那幅拼图还在不在。

方筝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得厉害,大概是喝多了的后遗症,但此刻她也顾不上了,因为心中有个更紧迫的声音告诉她,他需要她。

说来多么可笑啊,不管是十几岁,还是二十几岁,只要他叶遐尔需要,甚至不需要一声呼唤,她就会立刻奔向他,不顾一切。

叶遐尔今天难得在家,春节嘛,他总得给自己留个喘息的机会。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以至于他现在还没有完全回过神。

门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往杯子里倒纯威士忌,本打算在这个夜悄无声息地醉过去,但很明显,门外的那个人打乱了他的计划。

电光石火不过一瞬之间。

叶遐尔很难分辨出,当看到站在眼前活生生的方筝的那一刻,究竟是自己主动吻上去的,还是方筝主动凑过来的。

有些东西压抑得太久,反倒变得汹涌得可怕,尤其是当方筝看见墙上挂着的那幅拼图时,她甚至呜咽着咬了他的肩膀一口。

那一下是真的痛,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中却是前所未有的温柔。算了算了,毕竟这一天,他等了不知道多少年。或许是未名湖边,或许是瓦尔登湖边,反正总有过那么一片水域,曾透映出他的心。

天快亮的时候,方筝先醒了,宿醉后头痛欲裂,但她知道昨晚自己做了什么。但她不清楚的是,天亮后等待她的将是什么。

窗外仍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她静坐了一会儿,重新缩进被窝里,依偎在那个熟睡的男人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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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筝再醒来的时候,叶遐尔已经不见了。桌上是一份尚且温热的早餐,还有一张便条:“我有事出去一会儿,等下回来。”

方筝捂着脸反复将那张便条看了几遍,面颊上竟浮起一丝红晕。那是十八九岁,她刚喜欢上叶遐尔时才会出现的表情,如少女般渴望爱情的表情。

然而方筝那日一直等到中午,也没等到叶遐尔。公司打电话叫无故翘班的她回去上班,她谎称自己病了,请了一天病假,但直到深夜,那扇门都没有被推开。

午夜十二点,方筝从沙发上起身,将桌上的碗碟拿去厨房洗干净,再环视了整个公寓一圈,最后披上自己的大衣,离开了。

十八岁时,我们还能很快找到千万个理由,为对方的缺席开脱,但二十五岁的时候,方筝发现,她已经很难怀抱最后的天真。

那天之后她变得很忙,虽然叶遐尔坚持每天打电话给她,但她都转接到了语音信箱。

爱情能打败自尊的,也只有青春无敌的那几年。

叶遐尔杀到她公司的时候,精神看上去比那夜要好多了。她松了口气,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却没有邀请他坐下。

“丑丑。”他站在门口,叫她的绰号,方筝突然变得极其不耐烦:“叶先生,麻烦你叫我Kite!”

“Kite……”他迟疑片刻后,竟也真的改了口。

这下换方筝惊讶了,她愣了愣,半晌才点头:“嗯。”

“那天我临时遇到点事,被绊住了,所以没能及时赶回北京……”他赶紧向她解释。

“你去了哪里?”

“太原。有人提供线索说,在那里见到了付盛。”

付盛便是那个卷款逃走的副总。

“嗯……”方筝始终沉默着,她并没有觉得叶遐尔在撒谎,但他给她的解释,却终究不是她想要的。自始至终,他可以跳过那晚发生的事,她知道,他们都不再年少无知,他的经历比她多,但她也不算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便他这样做,她也没有资格指责他。毕竟一切的选择,都是她心甘情愿的。

可即便道理她都懂,却还是心有不甘,所以她还是试探着问他:“你还有别的想说的吗?”

她竭力克制住眼神中的期待,而门口那个人,则在微微一怔后,冷静地摇头:“没有了。”

也就是那一刻,方筝死了心。

真奇怪,她想,这明明是比过去她苦恋叶遐尔时还大的打击,但她竟然可以这么快就平心静气地接受这样的结果。

大概是一早就认了命,方筝深吸一口气:“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晚些忙完再联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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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春天的时候,叶遐尔和方筝的新公司开业了。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如同大学时那样,他们在最普通的商住楼里,只拥有几张办公桌,却坚信自己能拥有最广阔的未来。

叶遐尔能这么快重新振作,有很大一部分是方筝的功劳。是方筝二话不说,辞掉高薪的职位,像多年前他邀请自己时一样,邀请叶遐尔一起打天下。

只是这一次,叶遐尔听取了方筝的意见,将目标选在国外,发展中国家是他们的主要客户。

陈菁为此跟她闹得几乎绝交:“多少年了!方筝你数数,你要在这个浑蛋身上浪费多少青春才够?”

面对陈菁的怒不可遏,方筝反倒显得很平静:“你放心,菁菁,我心里有数。而且这次不是叶遐尔找上我的,是我主动找的他,一起创业也不是坏事,至少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他不会害我。”

“朽木不可雕!”陈菁气得脸色煞白,扭头就走。

还好她不知道自己和叶遐尔有过的那一夜,否则按照她的性格,一定会去把叶遐尔千刀万剐的,方筝苦笑。

但是呢,她已经二十六岁了,不再是个孩子,她很明白,在挣扎这么久后,她若是还没能彻底离开这个男人,就说明她依然舍不得离开他。

就算是瞎了眼也好,人生苦短,即便是愚蠢的选择,她也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

那之后的一年,大概是方筝最苦的一段日子,很多东西要重新学起,跨国际业务也比她曾经想象的要艰难数倍。最初还是只能靠本地的一些小工程维持,然后才是逐渐扩张,渐渐能触及到更高的领域。

宋昱重新联系她的时候,她刚好签完第一笔国际单,那一整个下午,她都激动得双手颤抖。宋昱的声音隔着不长不短的岁月重新穿过她的耳膜,多少显得有些陌生。她过了很久,才意识到,那真的是宋昱。

她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

“我在北京,Kite,”电话里的男人笑得爽朗,“来见我一面吧!”

方筝请他吃饭,在国贸附近的鼎泰丰。

“怎么突然就来中国了?”她问。

“我在北京的亲戚想开家烘焙店,拜托我来做一段时间的技术指导。”

“也就是说我能再尝到你的手艺?”

“随时可以。”宋昱温柔地点头。

吃过饭他们又找了一家清吧喝酒,宋昱讲了讲他这几年的情史,方筝听得挺认真的,宋昱忽然问她:“你呢,你和叶呢?”

想必他一早便认定她是回来找他的,即便当年方筝什么都没说。

已经没有遮掩的必要了,所以方筝故作轻松地耸耸肩:“没有下文啦。”

坐在对面的宋昱猛地抬起头,正对上方筝空洞的眼神,两人什么都没说,只听见窗外的雨声——

哗啦啦,哗啦啦,又是一场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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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天气热,淋淋雨也没什么关系,抱着这样的想法的方筝和宋昱被淋了个透。

好不容易有辆出租车经过,宋昱催她上去:“你放心,我认识路。”

方筝却坚持:“哪有这样的待客之道?你先上车吧,我等下一辆。”

他们僵持了片刻,最后宋昱干脆顺手将她推进了车里:“先送你回去,我再回酒店。”

没有了饭店酒吧的嘈杂声,车内竟然安静得有些可怕。方筝这才后知后觉,怎么说宋昱都是她的前任,为什么她竟然可以做到心中毫无波澜,还是她真的把这一生的情感都只给了另一个人?

这听上去是一件多么可鄙又可怜的事啊。

方筝自嘲地冷哼一声,这才发现出租车已经停在了她的小区楼下。宋昱替她开了门,用蹩脚的普通话请师傅等一下。

方筝有些惊讶:“你学了汉语?”

“你走之后,我自己慢慢学了一些。”

言止于此,再问就有些尴尬了。

方筝清清嗓子:“那我上去了。”

“我送你吧。”宋昱忽地抓住她的手臂,“放心,我不会让你请我喝咖啡的。”

挺拙劣的笑话,所以没有人笑出来,但方筝的心毕竟是软了一下,她想起了匹兹堡那些寂寞疲惫的岁月,是这个人陪伴着她走过来的。

她终于松了口:“好吧,正好我拿雨伞给你。”

当叶遐尔看见方筝和宋昱一同走出电梯时,他愣怔了片刻,而后立刻躲到了逃生楼梯间。

很快,他听见方筝公寓的门开了,又关上,然后一切恢复到最初的安静。

三秒后,他才彻底反应过来,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可笑的是,那一刻他想到的不是为什么宋昱会出现在这里,而是他要立刻离开这里。他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他们接下来会待在一起多久,又会发生些什么。

他看了看掌心中的那枚戒指,现在,他觉得它像块烧得火红的炭,就要将他灼伤。

不得不承认,爱情中的时机很重要,但对于叶遐尔来说,似乎每一个时机,他都没能把握住。

从方筝决定出国留学,他后知后觉没有留住她,到后来他追去匹兹堡,他担心方筝已经不喜欢他了……他总是稀里糊涂地错过和她在一起的机会。唯有和方筝在一起的那一夜,是他清醒而主动放弃的,因为可笑却无法舍弃的自尊。

当时他的生活一团糟,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去向方筝告白,接受她的感情。他不希望方筝觉得她是他人生低谷时的一根稻草,但叶遐尔不知道的是,方筝从来都不介意。

她放下一切,等待的,无非是这个人。

可叶遐尔却一直在等一个完美的时机,等自己可以满怀信心,毫无顾虑地对她说出爱,但他不明白,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时机,只有勇敢去爱的人。

所以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叶遐尔,再度选择放弃了眼下这个在他看来并不合适的时机。

只因他无法百分之百肯定,方筝对宋昱,是不是真的过去了。

毕竟她曾为他拒绝了自己。

他向来是个对自己十分自信的人,但在方筝的事情上,却时常表现得毫无自信,也不知是该觉得可笑,还是可悲。

而对于他的一次次放弃,陈菁后来只说了一句话:“别扯那些有的没的了,你只是不够爱她,叶遐尔,你就是个渣。”

叶遐尔想了想,万念俱灰地点头:“你是对的,陈菁,所以活该我遭到报应,也活该我失去她。”

那是方筝发来婚照的当晚他说的,她当然没有嫁给宋昱,但也没有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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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宋昱果真留在了北京,帮他的亲戚筹备烘焙店。宋昱偶尔过去给方筝送点心,若是心情不错,方筝便会分给叶遐尔一份,但至于他吃没吃,方筝从不介意。

自从和叶遐尔重新成为战友,她就努力说服自己不去在意他的很多事,这其中自然包括他近日突然开始变得多如牛毛的女朋友。

对此,方筝冷笑,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过去一年的修身养性不是叶遐尔的本质变了,而是他无暇风流,有那么多的工作在等着他,他哪里有空?而如今,他们的公司已渐渐上了正轨,他便故态萌发,一切全在情理之中。

对于这一切,方筝虽然心中有把邪火在烧,但仍保持着表面的平和,直到叶遐尔把战火烧到他们的会议室,方筝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

那天午休,方筝想提前准备下午会议的PPT,推开会议室的门,便看见叶遐尔正和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姑娘痴缠接吻。

在大脑做出反应之前,方筝的身体已先一步做出选择,她一言不发地将那个女人从叶遐尔的身边揪起来,一路拖出公司大门,然后再回到会议室,锁上大门。

四周静得可怕,方筝可以听见自己重重的喘息声:“叶遐尔,你乱搞也要有点分寸!这里是会议室!”

“是吗?那宋昱来你办公室给你送点心的时候,我也没把他赶走啊。管好你自己吧,方筝!”

没想到叶遐尔会这样回敬他,方筝气得声音都哑了:“叶遐尔,别用你恶心的思维来想我!”

“是,我恶心,你不恶心,所以你才和前男友纠缠不清!”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我就一个前男友,可你呢,你最近有过的女人,大概可以排去五环外了吧!”

和平的假面一旦被撕破,便只剩下血淋淋的真相。

方筝和叶遐尔就像两只兽,疯狂撕咬着对方最薄弱的地方,谁也不甘示弱。

根本不会再有那些美好的岁月了,方筝咬牙,眼中渐渐涌起阵阵泪意,她到底是为了什么,才执着地留在这个人身边呢?

是因为那些从年少时就没有得到回应的爱吗?如果是,那么今天,她总算是绝望了。

不是一次次的死心,而是绝望,再也不会死灰复燃的绝望。

她扶着桌子,慢慢站起来,一步步走向会议室的大门:“叶遐尔,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一下,如果不想这间公司这么快就散伙倒闭的话。”

三个月后,宋昱要回美国了,和方筝再次告别时,他终于无法像第一次告别时那样风轻云淡:“其实我可以不来的,Kite,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然后我就会忍不住问自己,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就忍不住想来看看……”

“所以你失望了吗?”方筝苦笑。

“不不不,Kite,我只是弄明白了一件事,你的真命天子不仅不是我,也不是Leslie,过去我以为不是我,就是他,是我太天真了。”

“你是对的,只可惜,这个道理我用了快十年才明白。但你放心,这一次我离开了,就再也不会回到他的身边了。就像你说的,不是你,也不是他,那么总会有别人的,所以我们祝福彼此吧,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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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踏入埃塞俄比亚的那一刻起,方筝就没有想过再回去。这段时间她一直积极地寻找着可靠的下家,接手她那部分股权和经营权,而在来非洲之前,她总算找到了。

虽然这段时间里,她与叶遐尔看上去在微妙中寻找到了一种平衡,他不会再越界,她也不会,他们共同维系着岌岌可危的关系,各怀心事地说着俏皮话,但方筝知道,这不会是长久之计,只是她没料到,叶遐尔会这么快就在这个陌生国度的夜晚失态。

他风度尽失地质问她有没有喜欢过自己,哪怕一分钟。她觉得这样的叶遐尔既可笑,又可怜。所以她大方地承认了:“当然,叶遐尔,我喜欢过你,我爱过你,你其实比谁都清楚,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但那又怎么样呢……叶遐尔。”

方筝从没有想过,有生之年,她会以这样的形式跟叶遐尔告白。这样平静的、温柔的、完全不像她的话语,从她的嘴里倾吐出来时,她的灵魂从头至脚战栗,竟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

然后她发现,眼前这个男人痛苦地捂住了脸。

叶遐尔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他大半个人生都在等待合适的时机,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今天这样一个毫无准备的夜晚,他们竟会如此赤裸裸地直面彼此的内心。

可方筝的告白听上去,却更像是一场告别。

他们沉默地僵持在那里,叶遐尔慢慢伸出手,想去握住方筝的。但手指刚触到方筝的皮肤,又胆怯地缩了回来。

他垂下头,看着方筝光滑的无名指,那里本该有一枚戒指。

而或许,他们早应该已同床共枕千日,夜夜抵足而眠的。

“我们是不是已经错过了很多?”

“是的,叶遐尔。”

“所以你已经打算错过到底了是吗,丑丑……”

“是的,叶遐尔。”

方筝随即听见叶遐尔渐渐洪亮的、犹如孩童般的呜咽。

她本想为他拭泪的,但无奈自己眼前也模糊一片,于是只好作罢。

灯光下,她和他的影子影影绰绰地叠在一起。方筝叹息,这大概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相依,尽管隔着空气。

那天晚上,方筝意外地睡得特别安稳,犹如死刑犯得到了最后的一纸判决书,这一世打入地狱,等待她的,该是崭新的来世。

然而第二天一早,方筝却开始发烧了。没有任何征兆,方筝的体温直逼三十九度,从清晨到傍晚,即便吃了带来的药,也没有退烧的迹象。

想到当地的传染病毒,虽然方筝一再强调这座城市没有疫情,但……叶遐尔眼前一黑,颤抖着拨了好几遍电话,才按对号码,将方筝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隔离观察区,护士驱逐他离开,他像个傻子一样,扒在门栏上一动不动,最后是被医生叫人架出去的。

“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那人的表情严肃得可怕。叶遐尔的双唇嗫嚅着,最后瘫坐在地上,脑海里一片空白。

他忽然有点恶心,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他恶心自己。

这么多年,他仗着自以为是的自尊与骄傲,辜负的,无非是方筝短暂而又可怜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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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整整烧了三天,叶遐尔便隔着玻璃守了三天,粒米未进。医生看不下去了,喝令萎靡的他去输营养液,他依然不愿挪开半步,坚持说:“除非在这里输,不然我哪里都不去。”

就这样,坚持到第三天,方筝的烧总算是退了。深夜,医生过来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叶遐尔,他呆怔了好久,才慢慢地扬起头,用一种恍惚的声音反复确认:“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对吗?告诉我,你真的没有骗我……”

他执拗的表情看起来痛苦异常,医生拍拍他的肩膀:“是的,小伙子,她现在睡着了,明天一早等她醒了,你就可以跟她说话了。”

说话间,隔离区的门开了,方筝由护士推出来,转移至普通病房。

一路上,叶遐尔都紧紧握着她的手,片刻都舍不得松开。现在的他,双眼布满血丝,满脸胡子,大概是比他自以为最坏的时候还要邋遢,但他觉得一切都没有关系。

他耗尽一生等待的那种完美时刻也许并不存在,对现在的他来说,唯一重要的事就是,他爱眼前这个人,一想到可能永远失去她,就觉得天塌地陷,万物失色。

只有在挚爱面前,他才是真正的自己,那个平凡、胆怯的自己。

他虽然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这个道理,但好在,还不算太迟。

方筝睁开眼的时候,叶遐尔便是这样单膝跪地,紧紧握着她的手,一字一顿地对她说:“丑丑,嫁给我好吗?”

没有罗曼蒂克的蜡烛,没有鲜花,眼前的这个男人,面容憔悴,糟糕得就像从灾难电影里走出来的一样,但方筝觉得他前所未有的英俊。

“是的,我愿意。”她用尽全身力气,郑重地点头。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陈菁在北京收到两人终于在一起的消息的时候,她的小儿子正满地疯跑,她喘了口气,稳稳地抓住儿子,说话的声音多少有些颤抖:“是真的吗?阿筝……”

“是的,是的……我们准备回国就结婚,到时候不要忘记给我包个大红包啊!”

说这话时,方筝的右手紧紧攥着叶遐尔的左手,距离他们上一次握住彼此的手,已经过去了五年。

但好在这一次,这一次总算可以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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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方筝与叶遐尔耗尽半生才等来的婚礼,却在举行前半个月突然取消了,因为新娘的不告而别。

方筝走时留下的东西,除了自己的那部分股权与经营权外,还有叶遐尔的婚戒,以及一只坏掉的、只余骨架的风筝。而她重新带走的,仍然只有那一片拼图。

就像她二十二岁时,离开北京去匹兹堡时一样。

陈菁赶来时,叶遐尔几乎砸光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那份股权转让书被他撕得粉碎,他伏在陈菁的肩膀上,大声地抽噎,几乎要断气。

“陈菁,尽情嘲笑我吧,因为我真的是个人渣,所以我才会有这样的报应……”他撕心裂肺的声音,令陈菁浑身颤抖。

就在一星期前,一个女人找到方筝,一起带来的,还有一纸医院的诊断报告,她怀孕五个月了,孩子的父亲不言而喻。

面对这个女人,方筝虽然既震惊又害怕,却还是强撑着佯装冷静:“我知道他的过去,也接受他的过去,而且我相信以他的性格,不会做出不在乎后果的事。”

“方小姐,哦不,未来的叶太太,你说话真是委婉,其实你是想说,叶遐尔一定会采取避孕措施对吧?但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这个道理相信你不会不懂。”

方筝顿觉手脚冰凉:“所以说,你想怎么样?”

“这就要看你的态度了,方小姐,相信你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我等你的消息。顺便说一句,我和叶遐尔曾交往过三个月,是你从会议室将我赶出去后,我们才分手的。不过那之后,叶遐尔也曾经和我约会过几次,否则也不会有这个孩子……”

方筝的脸色骤然变了,是的,也许在这个女人心中,她才是不折不扣的第三者,意识到这一点,她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恶心。

她还是低估了叶遐尔的过去,原来过去真的不只是过去,它还可能毁了她曾期待过千百回的未来。

那天叶遐尔下班回来,方筝少见的没有做饭。当她一声不吭地将那份诊断报告丢到叶遐尔的面前时,叶遐尔竟然表现得比她还要惊讶,不,应该说是惊喜:“这是什么?你怀孕了?”

面对叶遐尔的发问,方筝气得发抖:“你仔细看看时间,叶遐尔,是怀孕五个月!”

突然间,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不要再演戏了,叶遐尔,你自己的烂账,你应该比我清楚。”

叶遐尔表情一滞,迟疑了许久,才将那份诊断报告拿过去看。记忆似乎在慢慢复苏,叶遐尔的脸渐渐变得一片惨白。

方筝和宋昱重新见面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最混乱的一段时间。交往过的女人很多,大都过目即忘,这个女人算是交往得久的了,因为她和方筝念同一个专业。但在方筝将她赶出会议室后,他们就分手了,也断了联系。唯一有一次他喝醉了,服务员自作主张帮他联系朋友,不知怎么回事,电话竟然打去了她那……那是叶遐尔最后一次见她,他醒来后实在后悔得要死,所以只留了个语音消息,说今后不要再联系了,就把她的号码给删了。

他万万没想到竟会成为如今的祸患。

“她跟你说了什么?”叶遐尔抬头看方筝,眼中除了畏惧,更多的是愧疚。

“就像你想的那样……”方筝不是傻子,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她慢慢垂下头,轻声说,“所以现在该怎么办呢?今天我思考了一整个下午,都没想出办法……所以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吧,叶遐尔。”

可终究,方筝还是骗了他,她口口声声说让他想办法,最后却不告而别,也许是已经猜到了他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

对于方筝的离开,陈菁知道所有的前因,却不知道,其实方筝走时还留下了一张字条。

“我不是圣母,可叶遐尔,我思考了很久依然觉得,我无法接受我的丈夫要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事实。或许每个人都有生来要还的债吧,而我的债,大概就是你。祝家庭幸福。方筝。”

握着那张字条,叶遐尔哭了又笑,牙齿不自觉地咬破嘴唇,幻化成舌尖的一抹腥涩。说什么他告诉她办法,明明是她只留给他一条路。

只可惜这条路不仅漫长,而且绝望,今生都不再会有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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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遐尔在来年春天结了婚,新娘自然是那位刚刚生下叶遐尔孩子的女人。婚礼陈菁没去,她爱憎分明,锱铢必较,专程打电话给叶遐尔:“人渣就该一分钱礼金都没有,你好自为之,好好对你老婆孩子吧!”然后“啪”的一声,挂断电话。

叶遐尔失笑,不知为何,反倒觉得松了口气。

时间向前走得不动声色,一转眼,又一载过去。

婚后的叶遐尔彻底收了心,每天下班便回家照看孩子,不喝酒,不抽烟,甚至连电脑游戏都不碰一下。他和妻子相处得不算太坏,只是没什么话题,他不讨厌她,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起初对她的那些怨恨,似乎也淡了些。

因为即便她乘人之危,但做错事的那个人,总归是自己。

意识到这一点的叶遐尔,发现自己是真的老了,因为只有老了的人,才会认命,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咸不淡地度过余下的人生。

陈菁再联系他时,他的孩子刚满两岁。孩子生日刚过,他就飞去上海出差了。面对陈菁的号码,叶遐尔久未波动的心忽然狂跳,他知道,陈菁如果联系他,那么一定跟方筝有关。

果然,陈菁在电话那头只说了一句话:“看邮箱。”

叶遐尔哆嗦着手挂断电话,登录手机邮箱,就看见一封陈菁转发的邮件,没有标题,也没有文字,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方筝戴着最简单的头纱,虽然没有穿礼服,但她手上的戒指,和挽着的男人却已说明了一切。

她结婚了,方筝结婚了,反复确认无数遍后,他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深爱的女人嫁给了别人,这不是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最难过的事是,他一早知道,她一定会嫁给别人,因为他先娶了别人。

那天夜里叶遐尔不管不顾地飞回了北京,他没有惊动妻子,而是直接找到陈菁家。陈菁的老公认识他,也隐约知道他与方筝的事,所以见到这个两眼血红的男人时,他宽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陈菁刚哄孩子睡着,你们进去聊吧。”

那天叶遐尔在陈菁家的客房里喝了一整瓶红酒,边喝边跟陈菁说大学时的往事。陈菁劝不住他,只好想办法刺激他:“别扯那些有的没的了,你只是不够爱她,叶遐尔,你就是个渣。”

被骂的叶遐尔想了想,竟然点头笑了:“你是对的,陈菁,所以活该我遭到了报应,也活该我失去她。”

听罢他的话,陈菁多少有些心软了:“你也不用这么说自己,只要现在你们都过得不错就好,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是啊,想想我确实连嘲讽自己的资格都没有,毕竟大学时假装不了解她的心思是我选的,在美国放弃表白也是我选的,还有后来她来找我的那晚,我假装没事一样还是我选的……既然都是我选的,我又有什么资格觉得自己是得到了报应呢?”

他说着说着,渐渐伏在床边睡着了。陈菁费力地将被子盖在他身上,就发现他胸口还挂着一枚戒指,是方筝留下的婚戒。

她顿了顿,忽然有些鼻酸。

十年过去了,十年前的她,是多么坚信方筝最后会和他在一起的呀。

那时他们都还那么年轻,谁也不知道,人一时的选择,有时竟比命运还要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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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遐尔在三十一岁那年正式离了婚,离婚原因是国内八卦网站最喜闻乐见的家庭伦理剧。叶遐尔三岁的儿子突然生病入院,而叶遐尔的太太刚好和闺密去了马尔代夫度假,于是叶遐尔便带儿子去医院看病。

验血的时候,叶遐尔无意间发现儿子竟和自己的血型不符,他又检查了一遍,得到复查结果的当天,便给还在马尔代夫的妻子打电话,通知她已经把离婚诉讼提交到了法院。

这场官司叶遐尔全程都没有出面,甚至最后前妻带孩子搬走,他都硬是没看对方一眼,他怕自己一怒之下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只是孩子懵懂,始终不明白发生在身上的变故,还嚷嚷着要爸爸抱,说着便扑过来要抱叶遐尔的腿。

或许是那一声“爸爸”刺激到了叶遐尔的神经,他下意识地往后一退,可怜的孩子就扑倒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原本自知理亏始终沉默的前妻终于爆发了:“叶遐尔,你好歹养了他三年,就算现在知道他不是你的亲骨肉,你也不用立刻翻脸,一点情分也不讲!”

虽然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但面对这个女人的指责,叶遐尔心中却只剩仇恨:“难道你还希望我继续假装蒙在鼓里,把他当成我的儿子,把你当成我的老婆,傻乎乎地过一辈子?”

前妻忽然大笑,笑声中满是嘲讽:“我怎么会料到你会发现得这样迟?说起来你也曾是他法律上的爸爸啊叶遐尔,可你竟然没有看过一眼他的出生证明……我当初只是恨你玩弄我的感情,想拆散你和方筝罢了,可没想到你非但没发现我的谎言,还说要娶我。对,我是被你的决定惊呆了,但和一个人养大孩子相比,我想没有人会拒绝你的求婚……”

叶遐尔怒极反笑:“所以说一切都是我的错?”

“是的,叶遐尔,都是你的错!”前妻将地上的孩子扶起来搂到怀里,恨恨地望着他,“你知不知道,不爱一个人却和她在一起,真的很容易毁掉一个人的……叶遐尔,我就是被你亲手毁掉的,即便这个孩子不是你的,是我自暴自弃时的意外,我也不会因此觉得愧疚!顺便告诉你,我不光欺骗了你,我还欺骗了方筝,噢,那个你爱了好多年的可怜女人,我告诉她,我们分手后你还跟我约会,孩子就是这么有的。可事实上呢,虽然那天你喝得烂醉,但我们什么都没发生,至于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床上,是因为那个服务员是我的发小啊!叶遐尔,你们明明见过几次面的,可你竟然完全记不住他……也是,除了方筝,世界上应该没有人能让你叶遐尔费心记住吧。只可惜,方筝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因为像你这样自私的人,就该一直到死,都永远是一个人!”

叶遐尔浑身疯狂地颤抖着,整个人彻底崩溃了:“如果你不想我动手赶你,就立刻滚!”

很快,叶遐尔听到前妻甩上大门的声音。

那一刻,叶遐尔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他无力地靠在墙上,很久很久,才能重新站起,却连流泪的力气都不再有。

只因他清楚地知道,就在刚才,他的世界已经随着这关门声坍塌了,他余下的生命,将不属于爱,也不属于恨,只属于赎罪。

30>

叶遐尔独居的第三年冬天,终于与方筝重逢了。

从方筝丈夫的手中接过骨灰盒的那一刻,他将脸轻轻地贴在木匣的表面,用没有人听得见的耳语对她说:“好久不见。”

一滴泪落在脚下的泥土中,消失无声。

就在一个月前,陈菁哭着出现在他的旧公寓门口,她这一次带来的,是方筝染病去世的消息。

这几年,他终于不再执着于将方筝找回,方筝反倒重新开始联系他。

或许是真的放下了吧,他没问,她也没有解释。

第一封邮件是三十二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清晨收到的,方筝只简短地写了一句话:“是你吗?”

叶遐尔的回复则更简洁:“嗯。”

那天之后,他们平均每两个月能联系到一次,叶遐尔这才知道,她一直定居在非洲,当初那三天生死一线的经历令她在离开后第一时间决定回到那里,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而她的丈夫,便是驻扎在最前线的医生之一,史密斯先生。

“我曾经想一生都留在你身边,现在想想,这样的想法真是既狭隘又可爱,但我不后悔,经历过的人生,就不该后悔。”第十封信里,方筝如是说。

叶遐尔本写了一句“但我后悔”,想了想,又把这句删了,改成“无悔就好”。

从此他们再没有提过这个话题,叶遐尔也告诉陈菁,不要告诉方筝这些年来他经历的变故。

他只想安静地继续爱她,像她曾做过的那样。即便是这样隔着万水千山的陪伴,他也觉得满足而心安。

他们的通信终止于他三十三岁那年的除夕,那封邮件里,他想起一件往事,便心血来潮地告诉了她,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突然想起我们念大学的时候,我约你去看电影,在东门等了你好久,有段时间我总在想,如果那时候你来了,如果……但现在我已经不想了,因为我知道你过得很好,也就觉得再追究往事,是多此一举的蠢事。”

就是这样一封信,方筝没有回复,叶遐尔一度以为她是生气了,直到陈菁告诉他方筝去世的消息,他才知道,原来她是没法回复了。

也不知道她看到了那封信没有。

从非洲回到北京后的一段时间,叶遐尔总是会梦到方筝,梦里方筝还只有十八九岁,丑得明目张胆,但一笑起来,他却觉得好心动。

哎呀,原来他喜欢丑姑娘。他拼命摇头,便从梦中醒来,枕边是一片泪痕。

方筝的骨灰他替史密斯送回了北京方筝的父母家,他们对他始终很友善,大概心里知道,这是女儿生前爱了一辈子的男人。而有时候,两个相爱的人没能在一起,中间的许多龃龉,不是一双老人能说得清道得明的。

叶遐尔唯一保留的方筝的遗物是那片瓦尔登湖的拼图,隔着十多年,它已经泛黄了,但他依然将它小心翼翼地收藏在戒指盒里,和当初方筝留下的婚戒一起。

三月的时候,叶遐尔一个人去未名湖散步,湖边有许许多多年轻又美好的人儿。他看着他们,想起当年的他们,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又是一年春光好,叶遐尔靠在湖边的树下睡着了,没人去打扰这个看上去有点沧桑,却依然帅气的男人——

因为他啊,看上去正做着一场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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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在方筝的邮箱里,其实有一封写了一半、没来得及发送的邮件。

“其实我那天在西门等你,等了你好久好久……”

信没写完,大概是写信人也不知道该怎样写下去了,所以只好暂时搁置,却不想,一搁便是永远。而那些轰轰烈烈过的爱恨,则被残忍的时光隐匿成一封未完成的信,永远藏在她记忆的深处。

但至少,至少她今生的等待,没有白费。 5CoCZpPRz5jBl/QHWeHq/n2l7HuZpHC8dJNaiuj/NA1ooj1CPwR0jbedlqpCUx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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