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 6 世纪和前 4 世纪之间, 相距甚远的世界各地都取得了非凡的发展和进步。在地中海的北部、南部和东部,在中国、印度以及它们之间的某些地区,独创思想家开始挑战和超越各自社会既有的宗教信仰、神话以及民间传说。他们的思想开始变得更加抽象。他们的问题变得更加尖锐。他们的回答也越来越富有雄心、更具思辨和令人惊讶。他们引来了学生和信徒,创建了学派、膜拜团体和伟大的宗教。他们就是“哲学家”,智慧的追求者,对简单回答和流行偏见永不满足。突然之间,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尽管我们并不十分了解他们之前的思想世界,甚至也不了解他们,但我们仍可以很肯定地说,自从他们出现,世界开始变得不同。
有些哲学家出现在地中海的东海岸、希腊和小亚细亚(今属土耳其)。这些充满好奇心、间或有点乖戾的哲学家,认为根据任性的诸神来解释自然的流行说法有问题。他们是贤者、智慧之人,对自己的才智充满自信,对流行观点进行批判,尤为关键的是,他们能使自己的追随者信服。他们重启了关于万物的终极本原和本性的古老问题。他们不再满意(曾激动人心的)熟悉的神话故事,比如,大地与天空交媾、维纳斯诞生于大海以及宙斯投掷雷电。他们开始拒斥流行的诸神观念,更加喜欢较少人性(较少“神人同形同性论”)的知识。他们开始质疑“事物所是”的常识观念,并区分“真的”实在与事物 显现 的样子。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如何生活”这个问题,也从原来仅仅是关于个人明辨、遵守具体社会的法律风俗的问题上升为普遍性的问题,即“什么是人之为人的正当生活方式”?在智慧这个观念中,我们可以找到对这个问题最简明扼要的回答,而那些追求智慧、热爱智慧的人,因此被称为哲学家(philosopher 这个词源自 philein[爱]和 sophia[智慧]的结合)。在公元前 6 世纪和 5 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丰富了小亚细亚、希腊和意大利的思想生活。他们中最伟大的人或许要数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 470—前 399),他因自己的教学活动和政治立场而遭到处死。他坚信真正的好人不会受到伤害,在某种程度上,他的死就是对这个信念最为生动的展示。而且,由于他的死,哲学成了人类世代痴迷的学问——先是希腊人,随后是罗马人,接着是欧洲的沉思者。
大约与此同时,有位名叫悉达多·乔达摩(Siddhärtha Gautama,公元前 563—前 483)的忧郁的贵族青年,走遍印度苦苦寻觅面对死亡以及他周遭所见的巨大苦难的方法。最终,他找到了答案。他在动荡不安、暴力横行的时代提倡和平与安宁。在经历了一段神秘体验之后,他“好像从梦中醒来”,成了著名的“佛陀”,即“觉者”。他的思想质疑传统的“印度”思想,改变了印度、东亚各国,以至世界。
佛陀弃绝世俗的物欲和欢愉,是漫长的探寻者传统中的一员。他从印度教经典《吠陀》(Vedas)和《奥义书》(Vedanta)中的古老论题得到启发,认为我们关于宇宙和自身的日常图景只是一种幻象。长久以来,印度哲学家都在捍卫婆罗门作为绝对实在的概念。有些哲学家强调,婆罗门完全独立于常人的经验且不为这种经验所知。佛陀肯定熟悉这种观点——他的同时代人,耆那教的创建者摩诃毗罗(Mahavira)也肯定熟悉。但他们两人最终都拒斥了这种观念。与耆那教徒相同,佛陀表明,惟有看破世俗现实和个体自我的幻象,修行自身以摆脱招致苦难的那些令人迷惑的欲望和激情,才能超脱人类苦难。以佛陀之名,佛陀的追随者发展出丰富的理论,涉及知识、自然、自我及其激情、人的身体及其疾病、心灵及其苦恼、语言和我们构想实在的方式。耆那教徒和一代代不同流派的婆罗门哲学家,也发展出有关上述主题的丰富理论。
与此同时,在中国,有位名叫孔丘(孔夫子,公元前 551—前 479)的小官员,因其在人们相处共事方面的金玉良言和深邃洞见吸引了大批追随者,成为万世不朽的伟大教育家。当时的中国已经有高度发达的政治文化,但社会也同样处在动荡之中。孔子学说的主旨就在于定义并促成通向大同社会之方式(即所谓道)。在孔子生活的时期,周王室只是名义上的统治者,整个中国实际上有众多“诸侯”,每个人都很清楚,只要帝国不能保持统一,就会陷入毁灭性灾难。孔子孜孜以求的,就是为统一提供哲学基础。
中国文化的基础是家庭。然而,家庭以及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的家庭价值”在当时(公元前 500 年!)就已被权力政治所败坏,存在严重的问题。因此,孔子哲学关注的几乎全是社会政治、正当统治、正当政府以及家庭价值和共同体价值的问题。于是,他的论述涉及人际间的和谐关系、为政的才能、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教化他人、自我反省和自我转变,以及培育个人德性和避免恶习。
与西方哲学家相比,孔子没有谈论的东西同样值得注意。除非出于类比人际关系的需要,孔子并不谈论自然或万物的本性。他并不特别关心非人类实在的终极本性,而且,与佛陀不同,他不考虑我们所认为的“实在”或许只是表象或幻象的可能性。他也不谈论诸神,或者说,除了个人德性、人际关系和良序社会,他什么也不关心。孔子从未想过要创建一种宗教,也没有野心要凭借抽象的哲学才华去征服同胞。他谦虚却颇有预见性地说:“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译按:出自《中庸》)可是,他死后受人景仰,甚至被历朝历代奉若神明,而儒家思想——或者说它的变种——如今也成了世界上三分之一人口的哲学。
根据历史记载,在公元前 6 世纪,中国还有另一位圣人(也可能是许多圣人)名叫老子,他提出一种极为不同的达成和平与教化的方式(道)。 与他同时代的孔子相反,老子更为看重自然,但对人类社会关注较少。比如,孔子认为某些欲望“不自然”,也就是说(从根本上而言),它们在君子的正当生活中不应有位置。老子更相信自然,更信赖未受教化的人的欲望。 对于孔子而言,美好生活之道就是遵循和尊重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而在老子看来,道显得更为神秘。道不可言说,也无法加以阐明。它无法被解释为一种准则、指南和哲学。(《道德经》有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能尝试去发现道并循道生活。
孔子和老子奠定了中国哲学的基础。他们都强调,“和”是社会与个人的理想状态;两者都坚持以宏大视野来看待个体生命。个人品格是生活的目标,但个人无法用孤立的个别术语加以规定。孔子认为,个人具有社会性;但在老子看来,个人依自然而生。他们的分歧在于,自然与社会哪个更为重要?这是中国思想家共有的思想框架。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孔子和老子引发的)自然——社会之争都是永恒的哲学论题。中国人沉思自然秩序与人类秩序的关系;古希伯来人讨论什么是“自然”;希腊人所开启的争论则延续至今:什么是自然,什么不属于“人的本性(自然)”?中世纪的教会和伊斯兰教陷入这类争论不能自拔;南太平洋和非洲的许多地区,以至南美和北美,有成千上万的部落和传统社会都展开过类似的论争和讨论。日本社会在哲学上最为折中,把老子的道家思想、儒家思想和佛教思想相互融合,仔细地区分了自然、社会和灵魂的哲学概念,由此形成了属于他它自己的、充满独创性的生命哲学。
儒家与道家的对话,或者从较为全球性的视野来看,强调社会和传统与强调自然之间的对话,本身就是某些社会概念和文化观念的产物。它建立在如下文化观念之上:人在自然中的位置、自然与文化的区分,以及与之相应的“自然”与“不自然”之间的区分。早期希伯来人坚持认为,烹煮还在吃奶的小羊羔“不自然”,这也许是因为,在食肉的饮食习惯中,他们隐约意识到那些被食用的动物也有尊严。20 世纪美国最高法院为哪种性行为是自然的展开争论,但这类讨论早在古希伯来人及随后的基督徒便已设定。亚里士多德认为,为了谋利而借贷(高利贷)是不自然的,然而今天,绝大多数商人会认为,赚钱是世界上最为自然的事情。人们以为,所有世界给予我们的东西都是自然的。事实证明,“自然”是哲学中最具争议性的概念之一。
让我们回到中东,回到波斯,即现在的伊朗,那里有个名叫巴尔赫的查拉图斯特拉(Zarathustra of Balkh,又称琐罗亚斯德[Zoroaster],约公元前 628—约前 551)的人,他开始提出一种全面的道德一神论。我们可以推测,查拉图斯特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古希伯来人和埃及早期的一神论者阿赫纳吞的影响,甚至也许还受到了《吠陀》的影响,当然,人们完全可以说,他不是一个真正的一神论者,因为严格来讲,他确实信仰多个神。然而,他强调对最强大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进行专一崇拜。(值得一提的是,《旧约》也不否认其他神的存在。《希伯来圣经》只是严厉宣称耶和华的至高无上,强调“在我面前,不可称颂别的神。”)
查拉图斯特拉也坚持一种激烈的伦理观,它源自世间两种形而上的力量之间的冲突。阿胡拉·马兹达站在善的这一边,与其相对的是完全的黑暗,即恶。查拉图斯特拉认为,善和恶都源于我们自身。他对后来所谓的“恶的问题”有过深入思考——北非的圣奥古斯丁在千年之后才又开始着手讨论这个问题。全能的上帝怎会允许世界上存在如此多的苦难和恶呢?查拉图斯特拉的回答是,善和恶均由上帝创造。摩尼教徒继承这个观点(他们受查拉图斯特拉影响,但被拜火教信徒视为异端),将这种道德二元论发展成善恶之间的宇宙大战。拜火教信徒后来将自己的信仰转变成具有很大影响力的政治势力,使波斯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
古希伯来人属于世界中的一股哲学力量,但(在耶稣之前)没有哪个希伯来哲学家堪与孔子、佛陀、苏格拉底或查拉图斯特拉比肩。即便如此,他们撰写过一部描写他们自己的著作,这部著作可以说是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不错,这就是《希伯来圣经》或《旧约》(尤其是《创世记》),它首先是一部宗教经典,但它也是极为重要的哲学著作。当然,它还是历史、神话学作品,有人甚至还认为它是科学作品。古希伯来人并没有发明一神的观念,他们也不是第一个具有庞大法律体系或者认为自己是“选民”的民族。埃及人阿赫纳吞和后来的查拉图斯特拉也崇拜唯一神;汉谟拉比统治下的巴比伦人也有丰富的法典(希伯来人后来从中受益良多);而且,几乎每个部落和社会的成员都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今天仍这样看待自己。古希伯来人的显著成就在于,他们善于创造和讲述自己的故事,说自己是与上帝立约的民族,虽因自己的作为而历经苦难、遭逢悲剧,却仍忠心耿耿、默默忍受,使种族繁衍延续。自力更生的漫长历史无疑是这个民族的巨大优势,使它尊崇作家、思想家以及传说叙述者。
因此,宽泛说来,哲学不是某时某地在世界突然登场,而是在世界各地多次登场。然而,我们不应想着自己的那点创新而沾沾自喜、目无他人。我们非常熟悉这种洋洋自得的情境:世界黑暗,一片蛮荒,直到出现少许光亮——希腊的“奇迹”以及其他两三个遥远地方的光亮。许多民族都把自己的文化称颂为“野蛮人”包围着的文明港湾,我们对此应持谨慎态度。希腊人说波斯人是野蛮人,波斯人以同样的名称回击希腊人。希伯来人把所有其他人贬斥为“异教徒”,后来却又被不再接受自己原来犹太身份的基督徒所拒斥。中国哲学家余英时在谈到中国周边部落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中国所谓的“蛮夷”部落就有今天的日本,但它是世界上最精致复杂的社会之一。同样,埃及人瞧不起南部的努比亚人,罗马人蔑视北方地区的人。到了近代,英国人看不起法国人,法国人看不起德国人,德国人看不起波兰人,波兰人看不起俄国人——而俄国人看不起西伯利亚人和中国人。一种文化中的“野蛮人”,往往是另一种蓬勃发展的文明,并能成为富有成果的观念之源。
只有无知和偏见才会阻止我们接纳这样的可能性:丰富多彩的哲学流派和精妙的论证曾盛行于世界各地。许多社会有复杂精致的口传文化,它远比通过书写让知识代代相传更为直接也更富成效。面对面讲故事非常迷人,且极富人情味。识字的人往往较少。相比之下,书写文字就很难有这样的效果,它冷漠、疏远、没有人情味。在口传社会中,长者以诗歌的形式传递他们的智慧。然而,这些文化一旦消失,他们的观念——实际上还有整个文明——也就不为我们所知了。
甚至古希腊在变得“哲学化”之前,也就是说,哲学家还没有将自己的观念写下来并要求自己的学生去研读时,也属于口传文化。《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并不是名叫荷马的人的独创,这些作品能够以如此非凡(尽管确非原创)的形式流传至今,可谓幸运至极。斯巴达的哲学大多数以传唱而非诉诸文字的形式流传,或许正因为雅典人——尤其是柏拉图——能够书写,最终使雅典成了世界的哲学中心。(就此而言,伟大的苏格拉底也没有留下任何文字,因为柏拉图,我们才[自认为]对苏格拉底及其思想非常了解。)
因此,非洲有很多地方的部落对世界的思考极为复杂精妙,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实际上,倘若倾听地球上不同地区人们的交谈和思索,无论是乡野之声还是咖啡馆之语,我们就不难发现,任何民族都在以(或者曾经以)某种形式“做”哲学。他们好奇,什么是星星?事情为何发生?我们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会死,死时又发生了什么?什么是真正的善,什么是恶?没有理由认为,这类问题以及围绕它们产生的思想只限于那些采用了书写语言的文化,它们为后世保存了可供研读的文本。
同时,后来南北美洲作为“新世界”而“被发现”,但其实都早已有人居住,那些居住在靠近赤道较为温和的地方的人们,发展出了自己卓越的文明和哲学。在欧洲人 16 世纪早期到达之前,印加、玛雅和阿兹特克文明已然发展成形很久。美国土著部落几乎没有什么历史文献记载,但他们在家园被开发剥削的之前数千年,就可能已经发展出了有生态意识的思想体系。澳大利亚土著依照“黄金时代”的哲学观念生活了数万年,在那个时代,祖先创造了世界,他们在回归自然之前,把法律和仪式传授给后代。
不用说,古希腊人和中国古人对这些发展一无所知(从地理上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欧洲人要在百世之后才对这些文明有所了解。但是,我们为何要认定,与那些保存完好且有哲学自觉的文化相比,这些文化缺乏思想性、哲学性和想象力呢?我们(有些自以为是地)将“我们自己”的哲学传统视为历经曲折后突然转变的结果,并对它广为人知的开端加以颂赞,这没什么不好。不过,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我们向来颂赞的只是某一种哲学,它或许只是有众多面向的宏大人类计划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