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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学校里初识贝基

星期一早晨一睁开眼睛,汤姆就觉得心里很不愉快——又一个漫长而难熬的星期开始了。

有什么别有病,但对汤姆来说,他更希望自己生病。这是典型的孩子的想法。前后两次“浑身上下、里里外外”地仔细检查,虽然这有点儿夸张,但从另一方面表现了他对学校生活的厌倦。

汤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突然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要是病了该多好啊!那样就能名正言顺地不去上学了。但是生什么病好呢?他把自己浑身上下、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毛病。他不死心,又检查了一番,这回他感觉自己肚子有点儿痛。 他满心希望这种疼痛能够来得再猛烈一些,可不久他就泄了气,因为疼痛很快就消失了。他只好动脑筋寻找别的目标。突然,他发现自己的上排牙齿有一颗松动了。汤姆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正打算开始呻吟,却猛然想起万一弄假成真,姨妈一定会把他的这颗牙拔掉,那样他就难逃拔牙之痛了。于是,他决定暂时留着这颗牙齿备用,另找毛病。后来他忽然想起曾听一位医生说过,一位病人得了一种怪病,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还差点儿丢掉一个手指。 于是,他急忙把他那个肿痛的脚趾从被子里 搬出来,高高地抬起,举到面前,仔细地检查起来 。汤姆发现脚趾仍然有些红肿,捏着能微微地感觉疼痛,虽然他并不清楚那种怪病有些什么症状,但觉得还是应该碰碰运气。于是,他抱着脚趾,开始劲头儿十足地呻吟起来。

“搬出来”“高高地抬起”“举到面前”写出了汤姆对肿痛的脚趾的重视。“仔细地检查”表现了汤姆处心积虑地要找到病痛。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使人读后哑然失笑。

席德仍在睡觉,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汤姆的呻吟声更大了,但席德还是一动不动。

这时,由于用力过度,汤姆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了。他停了一会儿,重新鼓起劲头儿,发出了一阵沉重的呻吟声。

然而,席德还在酣睡,甚至微微打起了呼噜。

汤姆火了,他喊道:“席德,席德!”一边喊,还一边推他。

这一招果然很有效,席德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用胳膊肘支起身子,睡眼蒙眬地看着汤姆。汤姆赶紧闭上眼睛,更加“痛苦”地呻吟起来。席德慌忙叫道:“汤姆!嘿,汤姆!”

汤姆没搭腔,只是貌似很难受地在床上翻滚着。

“怎么啦,汤姆?汤姆!你怎么啦?”席德推了推汤姆,焦急地看着他的脸。

“哦!不,席德,不要推我。哎哟哟——”汤姆呻吟着说。

“嘿,汤姆,你到底怎么啦?”

“不……不要紧……哎哟哟——”

“不要再这样叫唤了,汤姆,怪吓人的!你这么难受有多久了?”

“好几个小时了,哎哟——”

“汤姆,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叫醒我?汤姆,你哪儿不舒服?”

“席德,我快死了。我死之前要告诉你,你对我所做的一切事情我都原谅你。我死了以后……”

“哦,汤姆,你不会死的,别这样,汤姆……”

“席德,我原谅所有的人,请你转告他们吧。席德,我死了以后,你把我那个窗户框子和那只独眼小猫送给那个新搬来的姑娘吧,你对她说……”

这里是对波莉姨妈神态和语言的描写,生动表现了波莉姨妈听到汤姆生病后的紧张和不安,表现了她对汤姆的关爱之情。

可是席德早就抓起衣服跑出去了。这时候汤姆真的感到很难受了,没想到想象力的作用如此之大,他的呻吟声装得像真的一样了。

席德飞快地跑下楼,一边跑,一边喊道:“姨妈,快来呀!汤姆要死了!”

“要死了?怎么会呢?昨天晚上还好好的啊!”波莉姨妈手忙脚乱地跑上楼去,席德和玛丽紧紧地跟在她的后面。 波莉姨妈脸色苍白,嘴唇颤动着,一到床前,她就气喘吁吁地问:“汤姆!汤姆,你哪里不舒服啊?”

【“有一颗牙松动⋯⋯吸了口气。】

“哦,姨妈,我……”

“孩子,你到底怎么啦?”

“哦,姨妈,我的脚趾痛得快烂掉了!”

这是对汤姆语言和动作的描写。汤姆很会表演,为了表现牙痛,他不仅抱怨说“疼得不得了”,还“咝”地吸气以表示疼的程度。

老太太哭笑不得,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汤姆,你真是把我吓坏了。好了,闭上嘴巴,别再胡说八道了,快起床吧。”

汤姆知道波莉姨妈识破了自己的诡计,他不好意思地停止了呻吟,说道:“波莉姨妈,脚趾真的很痛,痛得我把牙齿的事都忘了。”

“你的牙齿又怎么啦?”

【“有一颗牙松动了,简直疼得不得了,咝——”汤姆吸了口气。】

波莉姨妈让汤姆张开嘴,发现他的一颗牙齿真的松动了,就吩咐玛丽去拿一根丝线和一块烧红的火炭来。

汤姆这下慌了神,他大声说:“啊,姨妈,请您手下留情!现在我的牙不痛了。要是再痛,我也不叫了。姨妈,请您别拔啦!我不想呆在家里逃学了。”

“哦,原来你装模作样,为的就是不去上学呀?汤姆,我这么爱你,可你老是变着法子来气我,你想断送我这条老命呀!”

这时候,拔牙的准备已经做好了。老太太把丝线的一头打了个活结,牢牢地系在汤姆的那颗牙上,另一头系在床柱上。然后她拿起那块烧红的火炭,猛地朝汤姆的嘴伸过去,差点儿碰到他的脸。最后,那颗牙就晃来晃去地吊在床柱上了。汤姆那个痛啊!

有失必有得。当汤姆吃过早饭去上学的时候,他成了路上每个孩子羡慕的对象:他上排牙齿的缺口使他能够用一种全新的、令人称奇的方法吐唾沫,在发出一种特殊响声的同时,还能把唾沫吐得很远。一大群孩子跟在他后面,欣赏着他的表演,学习着他的特技,那场面火爆得不亚于粉丝们遇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

在路上走了一会儿,汤姆遇到了村子里的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他是本镇一个酒鬼的儿子,整天游手好闲、无法无天。全镇所有的母亲都对哈克深恶痛绝,她们认为哈克没有教养,会把她们的孩子带坏,所以严禁孩子们和他一起玩。可几乎所有的孩子都非常羡慕他,乐于和他玩耍,汤姆更是羡慕哈克那种逍遥自在的流浪生活。

把哈克的破衣服比作花,运用了暗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衣服破烂不堪。

哈克经常穿着大人们丢弃不要的旧衣服,全身一年四季都在开花,衣服上绽开的破布条随着他蹦跳的幅度飘舞着。 他戴着一顶很大很破的帽子,一块月牙形的帽边耷拉下来,遮住了半边脸。他肥大的上衣差不多拖到脚后跟,裤子只有一根吊带,裤子后裆像个空空的口袋,垂得很低。裤腿没有卷起的时候,毛了边的下半截就在灰土里拖来拖去。

这部分的结构为“总—分—总”,表现了哈克流浪汉生活的“惬意”。同时在表述时,作者有意暗含了哈克与其他孩子的对比,更突出他的生活“令人向往”。

哈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全随心所欲。天气晴朗的时候,他就睡在别人家门口的台阶上;下雨时,就睡在大空桶里。他不用去学校,不必去教堂,也不用听谁的使唤;他可以随时随地去钓鱼,去游泳,而且想游多久就游多久;晚上他想熬夜到什么时候就到什么时候;春天他总是第一个光着脚的,到了秋天却是最后一个穿上鞋的;他从来不用洗脸,也不用穿干净的衣服……一句话,哈克过着所有孩子梦寐以求又求之不得的生活,凡是孩子们能想到的一切美好的事情,他都能享受到。 圣彼得堡镇那些受拘束的体面的孩子们在不愉快的时候,都希望能像哈克那样生活。

汤姆向这个自由自在的流浪儿打招呼:“喂,哈克,你好!”

“哦,汤姆啊,你好!”

“你手里提着什么玩意儿呢,哈克?”

“一只死猫。”

“哈克,让我瞅瞅。天哪,它硬邦邦的,你从哪里弄来的?”

“从一个孩子那儿换来的。”

“我说哈克,你换一只死猫有什么用呢?”

“有什么用?可以治疣子呗!”

“不会吧!这管用吗?我倒知道有个更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

“嘿,用树桩里的水呗!”

“树桩里的水?我才不稀罕那一文不值的东西呢!”

“你说一文不值?你试过吗?”

“没有,可是鲍勃·唐纳试过。”

“那么,哈克,鲍勃·唐纳是怎么试的?”

“嘿,他把手泡在烂树桩里积着的雨水里啊!”

“在大白天?”

“那当然。”

“脸冲着树桩吗?”

“对,我看差不多是。”

“他有没有念叨什么?”

“估计没有,我也不清楚。”

“哈哈!那样做行不通!你得半夜一个人到树林中,找到有树桩水的地方,背对着树桩,把手伸进水里,嘴里念叨一个咒语,然后回家,并对这件事守口如瓶。如果你说出来,这法术就不灵了。”

第一句话言之凿凿,不容置疑;后两句话则极尽夸张。通过这三句话,将汤姆当时自以为是的情态展现出来,同时,也表现出汤姆夸夸其谈的特点。

“嗯,这听起来倒像是个好办法,不过鲍勃·唐纳可能不是这样做的。”

“肯定不是,伙计,我敢打赌。他要是知道怎么用树桩水,就不会是这个镇上疣子最多的一个了。哈克,用那个办法我已经治好手上的无数个疣子了。 我老爱玩青蛙,所以老是长出许许多多的疣子。有时候我还拿蚕豆来治它们。可是,哈克,用死猫怎么治疣子呢?”

“哎,你半夜拿着死猫去找个刚埋了坏人的坟墓,半夜会有三两成群的魔鬼来带走坏人的灵魂。你看不见他们,只能听到像风一样的响声,或听到他们的谈话。你得趁他们将那些坏蛋带走前,将死猫朝他们扔过去,嘴里还要念‘鬼跟尸跑,猫跟鬼跑,疣子跟猫跑,我和疣子一刀两断了’!这样无论什么疣子都能治好。”

“这听起来倒是蛮有道理的。哈克,你试过没有?”

“没有。不过霍普金斯老太婆跟我说过。”

“是吗?人们都说她是个巫婆。我说哈克,你打算什么时候去试这法子?”

“今天夜里。我猜今晚魔鬼们会弄走霍斯·威廉斯这老家伙。”

“他不是星期六被埋的吗?难道星期六夜里他们没把他弄走?”

“嘿,瞧你说的!不到半夜,魔鬼们的咒语能起作用吗?午夜一过那可就是星期天了。我猜想,魔鬼们不会在星期六晚上出来瞎逛的。”

“你说得对!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我今晚能和你一起去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害怕就行。”

“害怕?那不可能。今晚你去之前到我姨妈家门前来学猫叫好吗?”

“好。如果我叫了,你回应一声。”

这时,汤姆忽然发现哈克的另一只手还捏着一样东西,他仔细一瞧,原来是一只很不错的扁虱。他用自己早晨拔下的那颗牙为诱饵,说服哈克完成了一桩交易。他把扁虱装进前几天囚禁大钳甲虫的那个雷管筒子里后,就和哈克分手了。他们都感觉比以前“富有”了许多。

汤姆来到学校,大步走进教室。他把帽子挂在墙上的钉子上,一本正经地坐到座位上。 老师正坐在他那把大细藤条扶手椅上,听着催眠的读书声,打着盹儿。汤姆进来的声音把他吵醒了。

“托马斯·索亚!”

汤姆晓得老师要是叫他大名,那麻烦事就来了。

“到!”

迟到的汤姆大步走进教室、挂好帽子,俨然一个乖孩子,这一方面表现了他的淘气顽皮,另一方面有较强的喜剧色彩,引人发笑。

“过来,小家伙,我问你,你为什么迟到了?”

汤姆正要撒个谎来为自己开脱,忽然看到教室里坐着一个新来的女孩:金黄色头发编成的长辫子垂在背上,洁白的衬衣扎在绣花长裤里。天哪!正是几天前见到的那个女孩,她的身旁竟还空着一个位子!他立刻改变了主意,坦白地回答:“我在路上遇到哈克贝利·费恩,和他讲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若无其事”的意思是好像没有那么回事似的,形容不动声色或漠不关心。哈克是个流浪儿,是老师眼中的危险分子。“若无其事”表现了汤姆对老师说话时满不在乎的样子,而他的这种态度明显具有挑衅意味。

老师气得脉搏都要停止跳动了,乱哄哄的读书声也停止了。学生们都很纳闷,这个莽撞的家伙今天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老师瞪大眼睛问:“你刚才说和谁在一起?”

“和哈克贝利·费恩在一起。” 汤姆又 若无其事 地说了一遍。

“托马斯·索亚,这可是我听到的最叫人吃惊的坦白了。你犯了这样大的错误,用教鞭来惩罚你都太便宜你了。把上衣脱掉!”老师使劲鞭打着汤姆,直到打得胳膊累了才停下来。然后,他命令道:“现在,去和那个女孩坐在一起,算是对你的一次警告!”教室里到处都是嗤嗤的窃笑声,汤姆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脸红不是因为害怕同学们的耻笑,而是因为自己的苦肉计成功了,他如愿以偿地坐到了那个女孩的旁边。

当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力逐渐不在汤姆身上时,汤姆又渐渐活跃起来。他偷偷观察身边这个女孩,并努力想办法引起她的注意。他送她桃子,很夸张地在写字板上画画……起先,那个名叫贝基·撒切尔的女孩并不理会汤姆,甚至用后脑勺对着他。后来,她渐渐对汤姆的画产生了兴趣,并被深深吸引了,到最后,她甚至决定中午不回家吃饭,留下来跟汤姆学画画。可是,在中午留下来教贝基画画的时候,汤姆不小心说错了话,惹得贝基伤心痛哭,就算他把自己最心爱的宝贝——一个铜炉架上的铜把手送给她表示歉意,也没有得到贝基的原谅。 FM1+d5N/5hE/T65vqOv5NAS2oD5m4+cB5uT329FcPIRNBAhuEpO7C64ZLnqnS2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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