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旅行都是朝圣”,这是旅行作家Don George的话,他还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他这样总结:“旅行是收集全球拼图板片的一种方式,由此我们能更好地理解拼图整体;旅行是使世界变得神圣的朝圣行为,无论我们是在哪里、是怎样走上这条路。”并非某个神圣的目的地决定旅行的朝圣性质,赋予旅行以朝圣性质的是旅行者自己在旅行中的行为和思想。旅行使我们更深地走向自己的内在,同时也把自己开放给世界的外在,真正的旅程是我们内外两种人生持续展开的对话和交互作用。他说:“我举目无亲、言语不通,全凭道路的慈悲。不过我开始信任。结果是,无论到哪儿,我越是把自己开放给他人并且仰赖他人,我就越是得到他们的热诚拥抱与协助。”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
朝圣,你不必旅行到耶路撒冷、麦加和圣地亚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或其他那些知名的圣地。只要你怀着敬畏和好奇去旅行,以天生的、珍贵的生命感受力去感触每一个时刻、每一次遭逢,那么,无论去哪里,你都是走在朝圣的路上。
照他这样说,前往金莲川也可以算是一种朝圣,只是这一朝圣性质的获得并非由于那早成废墟的上都,而在于行走本身。从酝酿计划以来,已经有很多朋友问:为什么一定要徒步呢?灵活一点,有的地方坐车,有的地方走路,不是效率更高、更安全吗?我没有回答过这个问题。说到底,这是另一个价值系统里的规则,不可以用效率或安全度来衡量。
近些年我读过几本写远程徒步的书,最喜欢的是罗瑞·斯图尔特《寻路阿富汗》(Rory Stewart, The Places in Between ),我还专门写过一篇评介。这本书是作者2002年初在阿富汗徒步旅行的记录。2000年,二十七岁的作者计划徒步穿越亚洲,本打算从伊朗向东走到越南,后因各国政治情势的限制,只在伊朗、尼泊尔、印度和阿富汗几个国家分阶段走了一部分,全程合计近万公里。《寻路阿富汗》记录的是他2002年初在风雪之中穿越阿富汗中央山地的经历。行程的艰险危难和作者叙述的平静从容反差极大,形成充满古典气息的、罕见的张力,读来欲罢不能。在第五天,天黑以后,书里这样写道:
一团雾气飘来,萦绕于四周,雨继续下着,我们什么都看不见。过了五分钟,我举步跨进薄雾。跌落下去的时候,我伸手抓住一丛荆棘,虽然棘条还是从手里滑脱,毕竟缓阻了我在悬崖上的下坠之势。结果我四仰八叉地躺在河边,在公路下方十五英尺的地方。阿卜杜拉·哈克朝下叫喊,我也叫喊着回应他:我没事,没事……他就笑了。我发现崖壁上有一个凹槽,就利用这个凹槽费劲地攀爬上去,与他会合。
从(下午)离开Obey村以来我们已经走了超过五个小时,天黑也有两个来小时了,我俩都冻得直哆嗦,而下雨也变成了飘雪。我们的目的地在哈里河(Harī Rūd)的对岸,大雨之后的河水浪涛汹涌,奔腾下泄。没有绳子是很难渡河的。我们听到一辆卡车从后面驶来,这可是从早晨出发后的头一遭。阿卜杜拉·哈克建议我们搭便车过河。我有点犹豫,我可不想这个旅程中有哪怕一小步路是坐车的,可是我也知道阿齐兹可能已经在雪中等候两个小时了,而且这事似乎也不值得争吵起来。
汽车到了转角的地方,阿卜杜拉·哈克走到路中间,站在汽车头灯的刺眼光亮里,用枪指着汽车的挡风玻璃。那个司机停下车,载我们渡过河流,到了对岸。阿齐兹拿着手电筒等着我们,我走在他身边,在雪中踉踉跄跄,好几次滑倒。到一座房屋的门前,脱掉湿透的靴子,拍落头发和外套上的雪,然后进屋。主人让我坐在火旁,我把脱了皮的白脚放到尽可能靠近火的地方,满怀感激地接过一杯茶。已是夜里十点。这一次我终于疲累得不能写日记了,就和主人玩起了下棋的游戏。
接下来的叙述中,引用了阿卜杜拉·哈克对他的保安局同伴说的话:“罗瑞可不情愿坐上卡车了……这下好,明天一早我们还得回到河边那个上车地点,重新走一遍。……可是我得睡觉啊。阿齐兹,你去吧。”这说明,作者接受乘车过河的建议之前,已宣布次日要回头重走这一段。果然,在第六天的早晨,当阿卜杜拉·哈克和喀斯穆还在睡觉时,作者和可怜的阿齐兹一起返回哈里河右岸,补足了过河的这一段路程。有意思的是,读者只会敬佩他顽强执着,几乎没有人会质疑他过度较真。一条无须明言的道理摆在那里,超越了时代、地域、语言和文化的分隔:既然你说你要徒步穿越阿富汗,那么每一寸、每一尺的道路,你都该徒步。这才是人们所说的“用身体丈量大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