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我与,来日无多。能够成就事业的人通常很年轻就有这种危机感,或许因此他们总是能够及时做好该做的事,而不是像我这种浑浑噩噩者,计划多多,行动寥寥。我计划去上都已经很久很久了,一直到最近才鼓起勇气,想,必须在这两三年之内。4月间的那天夜里,在五道口寓所,耳畔轰响着前往八达岭方向的列车,我盯着书架上那些读过或计划读的旅行书,忽然想:为什么不是今年呢?
于是我在微信上向王抒求助。王抒在国家博物馆工作,他在北大历史学系读硕士时,我是他的指导教师。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五回道、飞狐道,还一起考察过陇南山地传奇般的古仇池国。他到国博工作后的这些年跑野外特别多,对历史上的交通路线和现存文物古迹的了解,远比我专业。我向他求助,就是请他帮我确定行走路线。没想到他听了我的计划后,立即说:“我陪您走。”有他去,等于上了一道保险,我当然很高兴。根据二人的暑期日程,确定了6月底至7月中旬这个时间段。于是,本来已经开始办手续的乌兹别克之行,就不得不放弃了。第二天我就打电话告诉罗丰,告诉他(并无遗憾地),我不去了。
这几天,罗丰他们已经在乌兹别克斯坦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包括罗丰在内,都是第一次去。我能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兴奋。我自己第一次去时,也许更兴奋?更是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愉悦?2010年秋天,我得到一个机会去乌兹别克斯坦一周。出发前,再也忍不住这种兴奋和愉悦,在一个内部论坛发了一个帖子,题为《撒马尔罕,而且布哈拉》:
两小时后去机场,今天傍晚就到塔什干了。一周的时间,要去撒马尔罕和布哈拉,怎么够呢?想起年轻时喜欢的朱哲琴唱的那首歌:
你的眼神使我心慌
不知不觉我已泪眼汪汪
长久的期待今日如愿以偿
我决定跟随你无论去何方
据说朱哲琴录这首歌时,要求大家都离开录音棚,然后关掉所有的灯,闭目而立,良久睁开眼睛,已是泪水满面,录一遍就成功了。可惜她这首歌一直没有发行,我当年听的号称是母带。
前几天一个大学同学来京,引发一次同学聚会。大聚会过后几个哥们儿又连夜搞了个小聚会。在小聚会上,老二,一个当年的诗人(那时的地位与海子、骆一禾相当)对最近人们评论当年北大诗坛总是不提他愤愤不平,扯起许多旧事。其中包括这样一句:那陶宁,不也是成天价跟我讨教吗。这句话一下子把岁月深处的某个东西拉到我面前。我急忙问他:陶宁现在怎么样?老二瞥我一眼:谁知道呀,能怎么样?我忍不住说:唉,那时我还挺喜欢她的。哥儿几个都笑了:你就是喜欢人家老二玩剩下的。
陶宁是西语系英语专业81级的。我知道她就是因为她老来我们宿舍找老二。老二那时可是天才纵横的诗人,进北大第一天他向我背诵《红楼梦》某一回,把我镇住,从此不提《红楼梦》。读到陶宁的诗之前,我一直没有正眼看过她。可是有一天在老二的桌上读到了《她的黑马群》:
她总学不会梳辫子
索性就这样披散着它们
真的我觉得内心被牵扯了一下。中午她来跟老二说话,我就仔细看了她。她小小的个子,一点也不艳丽,但还蛮好看的。大眼镜,把眉毛和眼睛都装进去了。因为脸色苍白而显得眉毛和眼睛特别黑。头发漆黑,真是黑马群。
她开始珍惜一双眼睛
只有它们注视她散开的长发
像柔软的草场抚摸热烈的黑马群
其实有很多双眼睛,但她珍惜的一定不是我的。我没有和她说过出于礼貌打招呼以外的话。我那时除了喜欢诗,还喜欢很多别的东西,包括那些有关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的文字。
现在真的要去了,感觉就像当年,有好几次想对陶宁说:我喜欢你那首黑马群。然而,忍住没有说。
只要那草场总是这样夏日般青葱
她就永远这样放牧它们
明天看到撒马尔罕的时候,就像隔了三十年看到自己当初暗暗喜欢过的、至今一点也没有改变的女孩。陶宁的诗说:春天在他们脚下隐隐作痛。远去的青春和永恒的河山,谁更美好呢?
好。到这里。收拾行李,出发。
就如同去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现在我怀着同样的心情,要去金莲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