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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偶然性

在关乎人类自身的事件中,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人类所遭遇的意外事故。而在这些意外事故中,人类最关注的是生老病死。而对于无生命物体而言,除了个别天文学的奇特现象外,它们自身之间发生的种种行为则不存在任何问题。

如果一个原始人观察到了风吹树木、浪卷沙石的自然现象,那么它是否能意识到这可能是存在于常规因果关系之外的某种力量影响的结果,我们无从而知。

事实上,对于这个原始人来说,他可以感知到事物之间恒长的因果关系,并且这些因果相连的现象也必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为明确的是,那些简单的现象完全可以用这种因果关系来解释,至少对这个原始人来说是这样。并且我们还知道,原始人不会用“神秘主义”的因果关系来解释这些简单的自然现象。

抛开对原始人来说毫无意义的具体现象,进行更进一步的讨论,我们可以从原始人的日常行为中发现,他十分相信自然规律的恒常性。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原始人才会借水泛舟、弯弓搭箭、扬斧砍树、迈腿行路。或许原始人对自然界的因果律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和清楚的意识,也不会像物理学家或者化学家一样,对其进行详细的描绘和深入的探索。但是确定无疑的是,他必定对这种因果律抱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且会按照这种规律来进行各种活动,或者视其为活动的基础和依据。

原始人从坚定不移的信念转向“神秘主义”,继而去思考生老病死或意外事件时,他的这一认知过程是怎样的呢?举例来说,原始人看到狂风吹落山顶的岩石,之后岩石落下,砸中一人,致其毙命。那么原始人难道就会认为岩石早已裂开,只是狂风一吹便能使其松动后坠落?或者他难道就会认为一颗小小的石子就能击碎头骨使人毙命?事实上他确实会这样认为。原始人与现代人一样,也能意识到这种直接原因的作用。但是,实际上,一些原始人确实会将这样的事件与那些“神秘主义”的东西联系起来,比如他们会由此想到灵魂、巫师等,或者直接将这些联想出来的东西当作这些事件的首要原因。为什么原始人要这样做呢?其实原始人这样做并不是打算利用那些“超自然”力量来解释事件本身,而是希望借由“神秘主义”来揭示人性的意义。原始人想要知晓这些事件究竟对人类有多么重要,他想弄明白这些事件对那个意外丧生的人来说有什么意义,从而推知其对自己的意义所在。

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论断既不存在不合逻辑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人类经验无从验证的误区。这个论断就是:我们相信有因必有果,因果关系是最紧密的关系之一。我们承认那些意外事件大多数都是因为有形的物质现象而引起的,同时也必须承认我们现在还无法完全解释人类的死亡现象,我们之所以非常在意这一点,是因为这一现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事关重大的。

若我们了解先辈们的智慧,就能明白,事物的结果往往在原因中就已然有所预示了。事物的结果可能具有重大的人性意义,那么与之对应的是,其原因也必定意义重大。无论在何时何地,或者处于怎样复杂的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认为结果要大于原因。从本质上来说,原因和结果的地位别无二致,也就是说它们对于我们同等重要,不存在前者大于后者,或者后者大于前者。这是因为原因往往揭示了人类行为的动机,我们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通常都与我们行为的动机有关。

或许,科学的思维习惯会压制这种动机,但是作为人类的一种本能,这种动机不仅会与原始人纠缠不休,同时也会与文明人纠缠不休。只要在这些过程中没有受到阻挠,它就会变得活跃起来。

一个嗜赌成性的人只会把自己的输赢归咎于运气的好坏,或者说,他会将自己的成功和失败归咎于冥冥之中有利或不利于他的一种意旨。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在赌博的过程中就不相信因果规律。其实,赌徒在赌博行为结束后总是会在意识中引入一种半意志性的选择,这种半意志性的选择不同于普通的因果律,但其所携带的半意志性因素却能与他自身的因素相媲美。因此,对于赌徒来说,这里的原因和结果具有同等的分量。当看到赌徒做出某一动作试图停止赌博的时候,我们便能明白这种逻辑推理的实质:这个动作中包含了动力和阻力。动力在于赌徒想要赌赢的意志;阻力就是对抗这种意志的好运或厄运提供的阻力。

赌徒非常希望弄清楚自己的运气是好是坏,进而判断自己是否要终止赌博。然而,令人不可置信的是,当类似的事件发生时,原始人的心态和文明人的心态却能够保持一致。比如,文明人在看到生老病死这一系列事件时,可能会与原始人表现出同样的惊慌失措。

我曾经有幸与一位参加过第一世界大战的军官交流,他告诉我,在战场上,相对于更具杀伤力的炮弹,士兵们会更害怕小小的子弹。因为几乎每一个士兵都认为,在子弹面前自己会成为一个明显的目标。而这同样也是这位军官所认为的。战士们会默契地认为,子弹会关乎自己的生死存亡,这个结果背后同样存在着一个同等重要的原因,即他们认为自己会在子弹面前成为目标。一名被炮弹碎片击伤的士兵会认为被炮弹碎片击中完全是一件荒唐之极的事情。炮弹碎片被射出,在其因果关系范围之内,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击中,但是这位受伤的士兵却会在潜意识中思考:为什么受伤的偏偏是自己,而不是别人。正是由于现实的情况不符合他一贯的思维逻辑,所以他才会对此难以接受。在他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慰藉自己时,他只能将其冠以“厄运”之名。这恰恰彰显了他本能性的理智与原始人思维状态之间的相似关系。

对所有人来说,偶然性是存在的,而且是无处不在的。具体来说,它也是有所指代的,那些不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其指代的对象。它究竟代表什么,只要是善于观察的人都能给出答案,比如它可以指风吹落瓦片致人死亡,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称这样的事件为偶然事件。如果瓦片只是落在地上,而没有砸中路人,这样的事件还是偶然事件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甚至不会意识到有这样的事件发生。即使我们会将它与偶然性联系在一起,那也是我们对瓦片砸落的位置有所注意的缘故。也许,我们会想到刚刚有人就站在那个位置上,或者那个位置对于我们有着某种特别的意义,抑或我们会在心中默认为冥冥之中瓦片已经选好了掉落的位置。无论我们作何猜想,我们之所以会将这一事件与偶然性联系起来,无非都是这样的原因:这一事件牵涉到人类的某种利益,或者说,它与人相关。我们可以将这一原因进一步理解成这样的事实:这一偶然事件要么可能帮助一个人;要么可能伤害一个人,而事实中则以后者居多。

如果瓦片被风吹落,只是摔碎在地上,我们就会认为这只是普通因果律在发挥作用,而不会将其与偶然性联系在一起。由此可见,要想赋予事件以“偶然因素”就必须让事件的结果具有人性意义。而具有人性意义的结果又能够反过来作用于事件的原因,使其具备人性的色彩。所以,我们眼中的偶然性往往是一种带有目的性的因果律。

当然,对此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当看到某一事件似乎是遵循了某个意旨的时候,我们往往会用“偶然性”这一概念来解释它,正是因为我们会这样来处理这一事件,恰恰证明了我们在潜意识中并不承认那一意旨的存在。我们只是在赋予其解释的同时,更加确定了因果律可以用来解释世间一切的事实。而人类的那些积极、理性的思想便可以充分突出这一点。当然这种思想并不是绝对的,在它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自发的、半理性的思想。这种隐藏在积极、理性思想背后的思想会给事件的来龙去脉增添一些神秘的色彩,但这种思想的使命不是用来解释瓦片为何会掉落在地上的,而是用来解释瓦片为何会砸中路人的。 lZM2fejSq9p+R1DDwfDNNRmnYzjKGOZoMjMVu8TjhOAb5+UvHRi7TEyqnsPL3G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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