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说相比,鲁迅更钟爱杂文这种文体形式。——杂文是散文的一种,是随着报纸、杂志的诞生而产生的。最早是《新青年》上开辟了“随感录”的栏目,专登一些跟时政及历史文化有关的随笔、杂感;这类文章短小精悍、夹叙夹议,态度鲜明、反应迅速。——这就是杂文。
杂文还有个名字叫“小品文”,只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小品文要表现一种闲适、优雅的风格,其中还应有那么一点儿诙谐幽默。——鲁迅的朋友林语堂就是这么认为的。
鲁迅的见解却不同。他说,真正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的东西”!——听听,那可是跟敌人短兵相接时最锋利、最趁手的武器啦。
鲁迅早期的杂文,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精神。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六》里,他曾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苟:如果。《三坟》《五典》:泛指三皇五帝时期的书。天球河图:是《易经》的模型,与“百宋千元”“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等,泛指传统典籍及一切故弄玄虚的旧文化。
看看,鲁迅反对旧文化,态度是何等坚决!他还说过,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的人,即便因为诅咒他人而使自己下了地狱,也决不改悔!
鲁迅著作及手稿
鲁迅这种决绝的态度,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表现得格外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