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出生的那年便是外公去世的那一年。金秋九月,月桂十里飘香的时节,小小的村庄里漫天桂花飘扬,那场独特的雨伴着独特的幽香,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
每次听妈妈讲外公的故事,我总是听得格外认真。当我多多少少会因为没有见过外公的模样而感到遗憾时,妈妈的话就能够弥补我的一切。她一边描绘着我便在一边脑补出他的样子:一身玄色长衫,挺拔清瘦,俊逸的脸,在那个新中国刚成立不久的年代里打磨出一副坚毅的模样;金色的镜框下是一双犀利的目光,俊美的脸透着丝丝正气。一下子仿佛让我回到鲁迅时代,大多数人都是这般模样:是青年时文质彬彬的书生,又是中年时严谨认真的私塾先生。
“是不是个美男子?”我双眼冒着金光问妈妈。
妈妈瞧了我一眼,眼底泛着笑意。那是她的父亲,引以为傲的父亲:“当然是啊,在我们村里是第一美男。但在整个安城啊,也是极好看的。”
“极好看?不能也当第一吗?”我撑着一只手好奇地问。
“嗯…”妈妈托着腮一双柳叶眉不经意间向上挑了挑,认真地思忖着,“如果一定要排个名次的话,那就得算第二了。”
我顿时来了兴趣,大气凌然地囔着:“我外公如此英俊潇洒,乃翩翩公子一枚,怎能排第二?”。于是推着妈妈的手臂继续道:“妈妈,你快同我说一说,那个敢抢我外公第一名号的坏人是谁?”我一副为外公外貌排名义愤填膺的模样惹得妈妈巧笑连连……
又是一年清明时节,果然时雨纷纷,洒落在漫山的丛林中,增添许许凉意。妈妈跨上一个青竹篮。我伸头一探,里面竟装着两碗东北大米饭,颗颗饱满透亮;饭上有三两块被妈妈切得平平整整的豆腐条轻轻覆在上方;旁边两个白瓷酒杯,两双木制筷子。这些东西皆是我们家乡扫墓时的必备品,我从小便清楚。然而最引我注意的却是那卧躺着的一壶酒,家乡特制的一种酒,或许说是外公生前最爱的一种酒。
说起此酒,它并不普通。起码从它的酿酒方式中来看便知它的特殊性。我们都知任何一种酒的制作方法皆不简单,而我则认为:这判定一种酒的好坏,精华在于这酿酒所用之水。说起我家乡的水,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之所以我的妈妈长得如此温柔美丽,我想一是继承了我外公强大的外貌基因,二则是这里的山水实在润人养人。
所以我猜是这酿酒的水清甜无比,才让外公永远都忘不掉这独特的白酒吧。但妈妈又告诉我这白酒其实不是市集上所卖的普通白酒,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糯兰烧。
糯兰烧,糯兰烧,我在口中细细呢喃,这咋一听很像一名女子的名字。糯兰,蕙质兰心,温润典雅。
这……不是我那外婆的名字吗?诺澜,诺澜,温诺澜。不过这些都是后事了。
说起这酒的名字,自然而然就可以从中了解到这酿酒的原料;不错,正是糯米和兰花,所以这酒便特殊在此处。其实它的制法和白酒一般无二:以纯白大米为原料,将其浸泡许久,再进行蒸煮;直至将其大米的暖糯口感蒸煮出来,飘满整个厨房时,装盘,放于干处扬冷。再就是拌曲,入缸固态培菌糖化,等待其半固态发酵;最后一步便是蒸馏,大致就酿成成品酒了。说其容易,但制作过程往往耐人心性,操作要求也异常严格。就单单这首道蒸煮的工序,便麻烦至极。首先将其浸好的大米倒入甑内,待园气后初蒸十五至二十分钟后,洒上热水,而后需上下翻倒几次,又盖上。等待其蒸半小时后,再进行第二次洒水,翻倒,再蒸,反复如此。同时又要求所需的原料大米外硬内软,无生心,疏松不糊,透而不烂,恰到好处。如若这一环节掌握不好,达不到要求,都是会影响到此酒的出酒率的。
也许会有疑惑,那糯米呢?自然这糯米其实不取其米,而取之其煮熟碾磨过后的液体,家乡的人也因此称其为糯液。在酒发酵的过程中倒入其中,等待那酒的密封,让其大米的纯香与糯液的淡香恰到好处的融合,在无数个静谧的夜晚,它们悄悄地滋养芬香。
白酒俗称烧酒,本就是一种高度浓烈的酒精饮料,一般为50到65度。而加了糯液的糯兰酒将其酒精浓度稀释,烈度降低少许,不似白酒的高:但跟一般酒比,却仍是高上几多。
外公是喜爱此酒的。我原以为这样酒精浓度高的酒,外公生平又最爱,那他定是堪比那唐朝酒仙李白,晋代杜康醉酒刘伶,能千杯不醉,万杯不倒的吧。可是妈妈说,外公一杯下肚便意识涣散,第二杯的第一口下肚便倒地不起。此刻,我心中外公那高高在上的千杯不倒,万杯不醉的形象瞬间破灭,我只能无语凝咽……
既是如何,那外公爱它爱在何处呢?
在养人的山水中,在乡村的淳朴润泽下,在外公的熏陶礼教里,妈妈也是爱喝此酒的。当然只是一两口便止。我悄悄地在妈妈回头取碗时用手中的筷子蘸了一蘸酒杯中的糯兰烧,刚一触及舌尖,哇!只觉辛辣至极,一股从未闻过的味道冲鼻息而来。我果然是不懂酒的。许是尝得少,辛辣过后再无其他感觉。连啤酒都不曾尝试过的我,只觉这酒难喝至极,味道也无法述说,但好似有点有意无意的糯液香余留唇齿间。我不懂酒,可却知酒与人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也知酒能解愁: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愁更愁;还有那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浊。我经历未足,阅历不够,生活在小小的校园里,两点一线的家和学校,并不能理解那一醉解千愁的爽快,也理解不了外公口中酒的浓而不烈,香而不艳的口感。
可是,外公却爱了它一辈子,或者说也恨了它一辈子。
兰花,四君子之一,它质朴文静,它淡雅高洁。而此酒的最后一道工序便是在兰花开得最旺盛的季节中利用它的芳香熏熏此酒。因此,刚刚开盖的糯兰酒,先飘出来的味道不是其酒的本身香气,而是淡雅的兰花之香,清新,沁人心脾。几十秒后,酒本身的味道才会真正散溢出来,滋满整个酿酒坊,令人垂涎。外公总是会说:“这酒真香啊!”我明白了,外公爱的不止是这酒,还有这独特的兰花之香,以及那酿酒的人—温诺澜,我的外婆。
可是妈妈却说,外婆的一辈子,只为外公酿过三次酒。漫漫的人生中,外婆只为自己最喜爱的人酿过三次酒。是她不会酿,还是她不愿酿。
我和妈妈爬过一座低矮的山丘,妈妈拎着篮子,我手上拎着纸钱,我们向着外公的墓地走去。不像城里的样子,扫墓抱束菊花。在我们乡下,扫墓习俗便是带上酒,饭以及纸钱。我们站在外公墓前,放下手中的东西,妈妈拿出两对小蜡烛,点燃分别放在两侧,边点边对我说着:“喊喊外公!”我依言乖巧地喊着:“外公,我来看你了,快起来吃饭喽!”
妈妈点完蜡烛便从旁边的红色袋子中拿出一串银纸钱,这串银色纸钱我觉得可以很夸张的用“大朵”来形容。用妈妈的话来讲,这些钱够外公在阴间使上一年。我不信鬼怪,但我却相信外公在那里过得很幸福,和外婆!
点燃纸钱,火苗迅速变大为一簇红艳艳的火,尽管最后看起来只剩下一堆灰色的残渣。妈妈口中讲着:“爸,我带您外孙女来了,再给你烧些钱,够不够花啊,你在那边要好好的,保佑您的外孙女学业有成,保佑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
听着妈妈的话,我走在一旁悄悄笑着,但也拿出碗筷摆在墓前:“外公,我带了你最爱喝的糯兰烧哦!妈妈说你不是千杯不醉的,你可别贪杯,少喝些!”
这就是我们家乡那扫墓的习俗:摆上碗筷,点上蜡烛,烧些纸钱;然后退至一旁,静静等待。至于到底等待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妈妈说是让外公吃饭。我退至一颗茂密得像把苍天大伞般的古树旁,眼睛瞥向那碗筷,它们只是静静的摆放着,而一旁的一对蜡烛静静燃烧,一切都悄无声息。几十分钟后,妈妈喊我,同我说:“外公吃完了,我们收碗筷去吧!”于是向外公拜别,我们走向山的另一头。那里,是外婆的墓碑。
这座小山丘,半边茂密,半边稀松。其实往年整座山丘都是茂密非凡,尤其在春夏间,高高低低的草木摇晃,一股青色弥漫开来,覆满了山头。在清明时节,映山红窜着绿色俏皮地开放,红绿相间,成了那山中最美的一道风景线。而如今怎会变成这般,山花依旧有,却不如当时红。妈妈说以前扫墓会带炮竹,在摆放碗筷后开始点燃,以叫醒人。可是不知是哪户人家,点炮竹时,不小心烧了那野草,自然一片连一片,才变得如今的光景。熊熊的大火,烧掉了那一代的记忆,也烧掉了这半山的恢宏。村里以后便禁止了扫墓放鞭炮的这个习俗。从山的这一头,到山的那一头,我只望见那点点映山红,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大概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到了外婆的墓前。我曾问过妈妈,为什么外公外婆的墓要葬得这么远,就算不葬在一起,也稍微近些啊?妈妈说:当初是他们自己这样要求的。“你在最东,我在最西。”
中国的版图形似一只屹立在世界之林的雄鸡,雄伟高大;它的最西端是新疆的帕米尔高原,最东端是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的相交处。恰恰也是最西与最东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