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歹徒手持武器突然冲进一家银行,逼迫银行职员交出钱后,立即乘一辆“福特”车逃跑了。幸亏有个银行职员记下了车牌号码,并向警察局报了案。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并封锁了现场。正当他们收集线索,调查案情时,一辆“福特”车从他们身旁开过。一位警察喊道:“就是这辆车,车牌号和颜色都符合。”他们马上驱车赶了上去,将那辆车拦下。
“福特”车内有一个叫玛格尔的男子,警察对他进行了审问。但这个人因有不在场证据,最后警方只能把他放了。事后调查,歹徒从那家银行一共抢走了10万欧元的新钞票。
过了不久,在另一个地方又发生银行抢劫案。案发后,玛格尔开车经过,并冲过了路障。警察把他拦了下来,对他说:“没看见前面的路障吗?罚款20欧元。”
玛格尔一边道歉,一边将20欧元的纸币递过去。两天后,玛格尔被警方逮捕了,警方控告他参与了两起银行抢劫案。玛格尔说:“不可能,我有不在场证据。”
警察笑着说:“你是主谋,你让两个同伙去抢劫银行,而你则弄来两辆相同的车。等同伙抢劫完后,你用一辆车来故意吸引警方的注意力,让同伙趁机逃跑。但人算不如天算,一个小小的疏忽,让你彻底露出了马脚。”
读者朋友,你知道玛格尔哪里疏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