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是一家石膏公司的推销员,他的推销业绩十分优秀,他认为推销的秘诀就在于牢记顾客的名字,约翰最多可以记住5万人的名字。
这是因为约翰发现,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名字十分感兴趣,当他人轻易记住自己的名字并且唤出时,那个人的虚荣心就得到了一点儿小小的满足,好像他人在恭维自己一样。相反,如果他人不记得或是记错自己的名字,那么自己一定不会对这个人存有好感。
约翰是一个很喜欢旅行的人,他每到一个地方,就会与那里的人交谈,并且与交谈的人互换联系方式。当约翰结束一段旅程后,他返回所在地的第一件事,便是给交换过联络方式的人写信,有时候,他甚至在一天内写了上百封信。在信中,约翰不仅会亲切地叫出对方的名字,还会向他们推销产品,最后信上一定会署上约翰的大名。
事实上,约翰并不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人,但是他却很喜欢锻炼自己这方面的能力。约翰每遇到一个陌生人,都会问清楚那个人的名字、家庭人口以及职业特征,然后每天都会回想好几遍,以使自己不会忙中出错。当约翰再次遇到这个人的时候,就会亲切地拍着这个人的肩膀并且轻松地叫出对方的名字,而且还会问候对方家人的状况,甚至连对方花园中的花花草草都会被他提及。而且,不管相隔多久未见面,约翰都能准确地叫出对方的名字。
尽管莎士比亚说过:“玫瑰不叫玫瑰,依然有玫瑰的芬芳。”但是人们还是很重视自己的名字,认为名字就是自己的标志,而且是最重要的那种,所以许多人都会努力让自己的名字被他人所熟知。例如,一些不文明的旅行现象“某某到此一游”之类的,或者是希望被更多人熟知自己的名字,于是也就有了对成名的渴望。
记住他人的名字是赢得对方好感最简单的一种方式,因为当你唤出对方的名字后,会让对方认为他的名字是如此独特,你是这么重视他。虽然记住顾客的名字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办法,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做到。因为在许多人的眼中,记住他人的名字是十分浪费时间的。事实上,这只不过是借口罢了。富兰克林·罗斯福曾经担任过美国总统一职,尽管他非常忙碌,但他依然会花费时间记住一些普通人的名字,因为他明白这是对他人表示尊重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为罗斯福总统定做了一辆特别的汽车,并且让张伯伦和一名机械工送给罗斯福。当张伯伦到达白宫时,罗斯福总统直接唤出了张伯伦的名字:“张伯伦先生,你们在制造这辆特殊的汽车时,一定十分辛苦。”接着张伯伦就开始向罗斯福总统介绍这辆汽车的各项功能。后来张伯伦还把机械工介绍给了罗斯福总统,尽管罗斯福总统只听过一次那名机械工的名字。但是,当罗斯福总统准备离开的时候,还是直接唤出了那名机械工的名字以表示感谢。等张伯伦和机械工回去之后没几天就收到了罗斯福总统与他们合影的照片,照片的背面还写着罗斯福总统的祝福语,以及他们的名字和总统的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