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5日,法国当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让-保罗·萨特逝世了。他是继罗曼·罗兰和法朗士之后20世纪法兰西文坛的巨星;他的名字将永远载入法国文学的史册,这是没有疑义的。我们在电视里看见巴黎千千万万群众给他送葬的镜头,不禁感到心潮澎湃:是什么使他这样深深受到法国广大群众的爱戴?他的文学?他的哲学?还是他的一系列正义的言论和行动?回答是这一切都包括在内。但是就萨特来说,理解他的哲学思想恐怕要比了解别的文学家时更为重要。我们在这里选译了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1946年)一文,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他早年本来是研究哲学的,后来以官费留学德国,受到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学说的影响,所以形成一种存在主义哲学思想体系;其影响所及,比他的先行者还要大。
萨特自称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这就是说,他既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话,又否定了先天的性善论和性恶论。在他说来,先是有人,然后通过人的自由选择的行动,人才成为他那样的好人或者恶人。英雄或者懦夫都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人的主动选择使他成为英雄或者懦夫。这就是存在先于本质的基本论点。由于人的行为出于自由选择,所以要承担责任,不但对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自己成为怎样的人也要承担责任。正因为如此,所以它是一种人道主义,即把人当作人,不当作物,是恢复人的尊严。这些道理在西方道德哲学关于自由意志的论争中,本来是常见的,因为除非我们承认人有选择自由,并对其行为负责,我们就无法对作恶者进行报复性惩罚,而只能像功利主义者(和一切机械唯物论者)那样,说惩罚只是防止别人效尤。但是受惩者可以回答功利主义者说,既然我本身不应受到惩罚,惩罚我又为着何来?若你为防止别人效尤而惩罚我,则你岂不是把我当作手段、当作东西、当作物看待,我何罪之有,而应得到如此惩罚?这些反问是功利主义者无法回答的。
但是存在主义者并不到此为止,他们还进一步说,人在为自己作出选择时,也为所有的人作出选择。换言之,人在自由行动时,他就是为所有的人作出示范;人在模铸自己的形象时,这就意味着这个形象对所有的人,以及我们所处的时代,都是适用的。“我们的责任要比先前设想的大得多,因为它牵涉到整个人类。”这样无限度地扩大行为的后果,也就无限度地加重了行动者的责任;所以萨特说,行动者只能依靠和他的行动有密切关系的可能性作出决定。但是他只能尽力而为,因为对现实太没有把握了。现实不仅包括物,更包括人;每一个人代表一个“主观性”,人就是处在一个“主观性林立”的世界里,然而要决定自己是什么,和别人是什么。可是萨特又说:“存在主义者从不把人当作目的,因为人仍旧在形成中。”所以他反对孔德的那种以人类为崇拜对象的人道主义,认为最后会导致法西斯主义。
萨特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到这种地步,是不是完全无视有所谓客观规律呢?也不。但是他在本文中只是轻轻带过。他承认有“生存在世界上所少不了的限制”,如劳动,而人的意图就是超过或扩大这些限制,不然就是否定或适应这些限制。所谓限制,就包含有客观规律在内。但是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则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人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有组织的处境中,他没法避免选择,他不选择也等于作出选择。所以它是一种行动的哲学,是入世哲学,而不是出世哲学;即使不能有力地树立一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人生观,至少可以使“顽夫廉,懦夫有立志”,而这种哲学在经受过法西斯铁蹄蹂躏、精神状态处于瓦解状态的欧洲,是有其一定的吸引力的。
以上是综述本文的大意,并就其本身略作评述,以供读者研究萨特全部存在主义哲学的内容及其在文学上的表现作参考。
周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