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婆罗洲的华人公司,国外的研究资料显然要比国内学术界更丰富。至1852年《海国图志》增补之前的中文资料都属记录性的史料,《海国图志》开始有论说性文字,这亦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的开端。在梳理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史料及其相关研究文献时,我们对那些很难找到原文的、散布在各篇文章中的资料也进行了辑录。如果把《芳翁懿行像赞》和《海录》两份资料确定为18世纪晚期的作品,那么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研究则几乎与其同时开始,其间差不多有两百多年的时间跨度。在这个过程中,中、荷、英、美、日等国的数代历史学家进行了接力式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同时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原因之一是研究者缺乏系统地关注史料或资料完整性的精神,因而编制汇编是有必要的。
华人公司是有自己的史料编辑的,但都在战争中被自己的武装力量或荷方毁掉了。因此现在研究的依据并不是华人公司的一手资料,而主要来源于后人的追述。故而从资料的起源处,就有不可靠和多方杂说的情况发生。其中最明显的是人名说法各异,比如罗芳伯的称呼就有七八个之多。社会人类学研究的名家田汝康先生也把“郑宏”误为“郑宏任”了。另外大多数研究者将兰芳公司从西婆罗洲众公司中独立出来研究。高延提到了“福佬人”;罗香林避开了史堪克讨论过的“半山客”,而“半山客”只在袁冰凌的文章中出现过。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仍然没有人认真对待过这些与兰芳公司同时存在的其他华人群体。
问题之一是从历史记录的最初阶段,就已不能反映历史的全貌。如吴元盛的史料不完整,如谢清高《海录》只记载了兰芳公司,没有记载其他公司。问题之二是孤证。有些史料只出现过一次,只有一个来源,无法考证是对是错。例如林凤超提出兰芳公司有自己的以“兰芳”为号的纪元,但没有其他资料可以证明这种说法的正误。我们只能通过间接的史料猜测,这可能是林凤超编造的,但也没有直接史料证明确无此事。问题之三是根据自己的政治观点或基于时势的不便等考虑,对史料进行删改,甚或是造假。如《海国图志》引《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时就将罗芳伯称国王一事改掉了。田汝康就曾认为罗香林掌握的史料存在被捏造、删改的问题。辛亥革命前后的史家则把高举“皇清”旗号的兰芳公司整个改造为反清义士的集合。
总的来说,目前对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历史的研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对记录西婆罗洲华人历史的资料掌握不全,历史事实还不太清楚。除了罗香林曾经搜集过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史料,陈达通过实地考察得到一些口碑资料之外,大多数专家受到高延、施好古等19世纪80年代作家的影响,认为西婆罗洲华人公司资料已然被毁弃殆尽,可能就不再进行最基础的资料搜集工作,特别是忽视了对19世纪早期外文资料的钩沉、整理工作。仅凭两百年来中国历代专家的著作,即使是相对详细、清晰的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编年史也不足以编制出来,更妄论对人物、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开展系统和专门的研究。
其一,对原始资料不重视。表现之一是没有人去挖掘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历史资料的宝库,仅袁冰凌在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看到过的资料就有一百多份,还只是“公司战争”这一历史阶段的材料,这些资料目前基本还未得到利用。
正是因为对历史事实、历史细节掌握得不够,因而很多人只能以简单的议论来代替叙述,甚至是无依据地议论,人为地制造话题来妄加讨论。这必然导致注重历史事实的文章偏少,评论、阐释型的文章较多,很多人只凭点滴材料进行推演,这显然是盲人摸象式的研究方法。譬如,西方专家都承认华人公司是共和国,国内有些专家却持反对意见,不过两者都认为华人公司是存在民主政治形式的,但这种民主政治的具体流程怎样,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迄今为止,除了说公司领导人是由公司的男性成员选举产生和罢免之外,我们始终看不到一份介绍华人公司的选举类型的实录性材料,比如其选举是使用纸质选票还是数豆子之类的方式。
其二,反映当时事实的史料主要存在于19世纪的外文资料中,中文资料从一开始的《海录》《兰芳公司历代年册》(以下简称“年册”)就比较简单,参考性远远不如外文资料。另外,资料集中研究兰芳公司,对和顺公司、三条沟公司关注不够。
很多专家的研究都涉及西婆罗洲华人史,但都不以其为着力点,只有一两篇文章,其中集中了较大精力深入研究的可能只是罗香林一人。因而也只有罗香林的研究才谈得上专著而非专文,田汝康、袁冰凌(有一部英文专著,还没有译成中文)等人的研究成果都只能说是专文,而罗香林的专著也只研究了兰芳公司,对于和顺公司、三条沟公司的探讨几乎没有展开。
其三,对很多历史事实都没有研究清楚。如西婆罗洲华人公司领导下的人口数量,江醒东文中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南来的华侨人数亦逐年有所增加,据估计当时定居在金矿区的达九万人”,这个当时是指公司初创的18世纪70年代,还是指他所说的三大华侨公司并立的1822年,抑或是指西婆罗洲公司最盛的某个阶段,江醒东之文没有说明。如厄尔哪一年到访西婆罗洲,江醒东文中也没有明确说出,看注解就知道,原因在于江醒东的材料是从田汝康文中转引的,田汝康文中没有说,他也就跟着弄不清楚了,江醒东并没有看过厄尔的书。田汝康说目前尚无材料说明最初的华人与西婆罗洲马来酋长立约租让土地采金的情况和条件如何,他也只能以1812年韩特的调查报告来说明19世纪初期的情况,更早的罗芳伯、谢结伯时代的史事从他开始直到今天都没有人能说得清,或查得到资料。
其四,对外文资料的翻译工作不重视,没有静下心来翻译外国人的研究成果。如费特(Veth)的著作有一千多页,用荷兰文写成,田汝康利用过费特的资料,此外似乎只有袁冰凌一人懂得荷文,除了这两位之外的其他研究者,都只能从田先生的文章中转用,而不能直接从费特的著作中找到新材料。厄尔《东洋》一文有三章计两万多字的内容记述了他亲眼所见的1834年和顺公司及其他西婆罗洲华人之事,自1837年出版后,一直没有中文译本,田汝康直接看过该书,翌年江醒东文中就只从田汝康文中转引了。1996年袁冰凌从厄尔原版书中引用过,但也只是摘抄了不到数百字的论述而已。
百多年前的外文资料或可解释成因为时间久远,现在很难找到,而得不到利用,但对当代外国专家的研究成果同样重视不够或未去利用,则不合情理。当前,英语教育普及,实际产生的作用却很难在学者中看到,这或许是与国外联系渠道不够畅通所致,一些当代外国专家的论文、专著都未能译成中文,没有被中国学者所利用。如易仲廷文反映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语系国家中有一系列研究西婆罗洲钱币的文章出现,但看中国报刊中竟没有系统研究西婆罗洲华人公司钱币的文章,更谈不上对上述外国专著的利用了。
其五,对源头资料不重视,后出的文章往往从前人的文章中转摘资料。如1959年江醒东文就只有一条材料是自己找到的,其他的外文资料全部从田汝康文中转引。这种情况在外国研究者中也能看到,霍普金斯(James R. Hipkins)的《婆罗洲华人史》关于中国二十五史中的资料都是引自田汝康或霍尔的书中,这或许是因为他不懂中文。但高延、施好古的资料,他也没有去查两者的原文,只从帕赛尔的《东南亚的中国人》中引用,难道他还不懂荷兰文?但是同样用英文写的厄尔的《东洋》,都没有从原文中引用任何一条资料,全部抽自田汝康、巴巴拉•沃德、罗香林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这种研究态度应当被认为是不严谨的,只能算资料转引之类的成果,在可信度上自然也就打了折扣。
在国内学术界,这种不仔细研读原始资料的态度,越到晚近的学者越为明显,有些甚至犯了低级的学术错误。如2009年发表的《客家人的大伯公》一文所引用的材料,较早的为1943年温雄飞、1961年罗香林、1976年荣抚天、1985年温广益的文章,其他20份资料全是在1992年以后的。如在讨论兰芳公司后期领导人时,引用了1976年荣抚天的论文,但是大段摘录的竟是1914年林凤超的文字,林凤超的《坤甸历史》不难找,该文所引用过的材料在罗香林著作中就有,但很遗憾作者没有去考证。
其六,将一些文艺性质的小说、戏剧材料当作史料来利用。如张永和《罗芳伯传》为传记小说,李强辉的相关论述也属此类,或许张、李二人当初并没有“创造历史”的用意在其中,但经过相互转抄使用之后,往往有人将其中的故事、演义当作真实的历史。在有些人的文章中,罗芳伯考察英国政体、下南洋的路线都成了这种“层层堆积”起来的新史料了。
西婆罗洲华人史研究的中文原始资料就只有《海录》《年册》《坤甸历史》等,更多的资料还在荷文、英文中。不考虑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只论所用资料的完备性和完整性,前代学者的工作可以说没有做好,所得结论推测性较强、资料性不够。西婆罗洲华人史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其七,只是一味地引用前人的文章,而不考虑所引用资料的可靠性。如前面所提《客家人的大伯公》引用了赵池凹的关于兰芳公司政制建构的资料,而这些资料是没有出处的。作者引用日本人高木桂藏“兰达克河、曼德尔河流域合计14家公司,合成一家(兰芳)公司”的说法,对照《年册》和罗香林、袁冰凌的说法,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本次汇辑竭尽所能,对罗芳伯和兰芳公司的资料进行了搜集,历时十五年,既搜寻了互联网线上资源,也包括线下的图书馆藏资料,数量达到60多份。
如果我们按时间先后对所有资料进行排列,就可以从中看到研究的继承沿袭情况,从而更加明了资料的引用情况。翻译的资料,尽量找到原著出版的时间,以其为定位列入。实在找不到原著时间的,则按翻译时间列入。另外,我们对各资料进行了初步的考证、辨析、注释。
到目前为止,我们把能看到的60多份相关研究资料,大致分为一手源发性资料和二手转述评论性资料。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找不到其之前据引情况的资料和亲身调查得到的资料可以定为一手资料,其中还包括从外文翻译过来的、又无中文佐证的资料。
我们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地搜集整理史料,第一是要极尽可能地将罗芳伯和兰芳公司的全貌展现出来;第二是考证纠谬,将分散在各材料中的错误一一指正,以正视听;第三是对那些目前暂时无力考订的史料,加以排比罗列,为读者自行理解处理提供便利。对于篇幅较大的史料,我们采用摘录和归纳的方式,对于篇幅较短的短文,则采用资料辑存全文刊载、校正和注释的方式处理。
全书史料写于不同时期,人名、地名的译名也有差异,为了保持史料的原貌,本书未作统一处理。比如“南吧哇”“喃吧哇”,“坤甸”“昆甸”,“沙捞越”“沙劳越”“砂劳越”,“蒙脱拉度”“蒙脱拉多”“蒙托拉罗”,“打劳鹿”“打唠鹿”等。特此说明,以免读者阅读时产生困惑。人名、地名和参考引用文献如有必要单独说明,尽量在文中予以注释。此外,本书按文章、书籍出现的时间先后排列资料,不按公司建立前的历史、公司史、公司结束后的历史三部分的体例编辑外文资料,若无全书译本,则采用中国专家的摘译。我们秉承不断钻研的精神和海纳百川的胸怀,愿意接受学术界同仁的批评指正,为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华侨华人社会工商业发展的历史研究提供可信的史料。回想两百年前粤东北客家山区的先贤“系条裤带下南洋”的大无畏精神,我们甘愿在不断纠正错误的进步和提高中,细心聆听先辈在异国他乡创业的精彩故事。
作为编者,我们本着尽善尽美的态度搜集和整理西婆罗洲华人尤其是客家先贤创业拓展的历史资料,古语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相信学术界的同仁以及文史爱好者肯定可以基于这些史料开展更多创新性的研究。这不但能为广东华侨史的拓展提供历史事实,而且能为我国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新的视角。
编者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