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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广东省“十三五”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进计划

2016年7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公布了《广东省“十三五”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进计划》,全文如下: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时期,重要时间节点密集,做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预先谋划非常重要。根据我省文艺工作发展实际需要,为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牢把握中国梦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充分挖掘我省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以人民为中心,以繁荣创作为基础,以创作精品为重点,以讴歌广东改革发展、抒发广东人民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情怀为基本路径,突出经典传承和创新发展,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多出在全国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全面推动广东文艺繁荣发展。

二、主要时间节点和创作重点

(一)主要时间节点

2016年:建党95周年,建国67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孙中山诞辰150周年。

2017年:香港回归20周年,七七事变80周年,建军90周年,建国68周年,召开党的十九大。

2018年:召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建国69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9年:五四运动100周年,建国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

2020年:建国71周年,庆祝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创作重点

1.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为主调的文艺创作;

2.以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工匠精神、百姓生活等现实题材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创作;

3.以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合作、粤港澳台合作、华侨文化等开放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创作;

4.以岭南历史文化资源为创作内容,体现岭南文化特色,推动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发展的文艺创作。

三、工作目标

以体现中国风骨、突显岭南风格、引领世界风尚为特色,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标准,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为要求,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五年内组织带领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精心创作生产各类优秀文艺作品200部左右,力争有100部(位)左右的作品或个人获得国际、国内大奖,大力推进“文学粤军” “广东戏曲” “广东影视” “纪录广东” “南国音乐” “岭南画派”等文化品牌建设,打造岭南文化新高地,努力争取在全国形成持续的文化冲击力和更大的艺术影响力,使我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走在全国前列。

四、具体任务

(一)文学

加强对创作和出版指导,精心做好选题策划,完善作家、作品签约制度,重点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广东本土题材,特别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题材的创作出版,推出广东重大题材招标招贤举措,定期出版“广东作家”丛书,组织“广东作家好书推介”活动,集中向社会展示广东名家名作、新人新作。完善重点文学作品创作扶持机制,对重点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发行、推介等全过程予以扶持,邀请专家学者提前介入,进行审读指导。定期组织重点作家开展培训、研讨、笔会、采风活动。支持办好《花城》《作品》《随笔》等文学刊物。重点抓好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为作家参加“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评比、创作提供良好条件和舆论氛围。重点抓好深圳、东莞劳动者文学创作基地建设,建立有全国影响力的网络文学基地。五年内重点扶持30部左右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力争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或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重点关注长篇小说《己卯年雨雪》《下弦月》《安慰书》《熔断》《深呼吸》《沙一村》《繁华图》,报告文学《中国大飞机》《广交会120届安保传奇》《大疆无人机》《光启飞行包》《机器人》,纪实文学《郑观应》《中国熟红茶》《粤鹰凌云——广东航空国家记忆》,图书《当代岭南文化名家丛书》《粤剧大师红线女书系》《饶宗颐全集》《锐•小说丛书》,少儿系列图书《中国童年系列》《“星空城”儿童文学名家阅读书系》等。

(二)戏剧

加大地方戏曲传承保护与发展,实施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大力扶持粤剧、潮剧、广东汉剧、山歌剧、雷剧、采茶戏、西秦戏、正字戏、白字戏等大型优秀剧目创作生产演出。实施广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推进戏曲、音乐剧、舞剧、歌剧、话剧、木偶剧等剧种的综合发展。开展戏剧编剧研修班等戏曲专业人才培训,重点打造广东省艺术节、广东省中青年戏剧演艺大赛等平台。开展广东(国际)戏剧展、广东主题戏剧邀请展、舞台艺术演出季、广东戏剧进京汇演等活动,实施“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抢救、移植濒临失传剧目,编纂《广东戏剧大典》,开展“广东省戏剧之乡”命名,建设“校园戏曲传承基地”,建立广东戏剧博览馆和“梅花奖”艺术馆。五年内重点扶持20部左右剧目的创作演出,力争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等奖项。积极培育名家新秀,力争获得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或“曹禺剧本奖”。立足创意创新,策划实施优质项目,力争更多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获得重点项目和滚动项目资助。重点关注粤剧《还金记》《八和会馆》《花笺记》,汉剧《白门柳(续)》《玉壶冰心》,原创渔歌调音乐剧《舞动的琴弦》,大型音乐剧《陈璘》,大型话剧《铁血道钉》《向南方》,青春话剧《遥远有多远》,大型原创舞剧《雄狮醒来》,本地原创戏剧《潮水潮》《中国大班》等。

(三)电影

落实好《广东省电影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支持广东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电影发展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做大片,用新理念、新机制、新水准,邀请国内外优秀制作团队加盟,创新投融资体制,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打造影视企业的旗舰航母。推动广东影视联盟建设,成立广东“一站式”电影后期制作基地,实施广东电影国际交流计划、广东电影“青苗计划”,举办国内外有影响的电影重点品牌活动。五年内重点扶持15部左右影片的创作生产,指导影视单位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大赛评选并获奖。重点关注《中国推销员》《黄埔军校》《跟踪追击》《驼峰上的恋人》《全民目击2:过渡空间》《班超》《中国皇后号》《陈芳传奇》《心攻》《孙子兵法》《己卯年雨雪》《中国大班》《云雾春路》等。

(四)电视剧

大力推进电视剧精品创作,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生产环境,提升作品品质,重拍部分经典电视剧作品,推动粤产电视剧由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品质质量提高为主转变。抓好电视剧剧本创作源头,开展年度电视剧剧本创作大奖赛,建立粤产电视剧剧本创作引导平台。完善粤产电视剧扶持政策,建立电视剧财政扶持投入机制和政府购买提供电视剧公共产品机制。提升电视剧制作技术,建立粤产电视剧后期制作创意基地。推进电视剧融合传播,鼓励传统电视剧制作机构创作生产网络剧,推动优秀网络剧在传统电视媒体播出,拓展粤产电视剧发展空间。改善电视剧交易模式,探索建立电视剧网上交易平台,支持深圳国际电视节目交易会年度化。扶持电视剧走出去,继续打造香港国际影视展广东馆品牌。五年内重点指导、扶持、推荐15部左右的粤产电视剧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飞天奖、中国电视剧金鹰奖等奖项的评选并获奖。重点关注电视剧《黄埔!黄埔!》《建军大业》《爱人•同志》《秘密大营救》《脊梁》《利剑》《漂》《红安兵谣》《面朝大海》《己卯年雨雪》《侨批演义》《大轿洋行》《袁崇焕》《蒋光鼐》等。

(五)纪录片

切实改进纪录片创作生产的组织方式,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广泛吸引“外脑” “外资” “外才”,用开放的心态,在省内外寻求纪录片创作生产的战略合作。积极构建以省内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为主体,省内各高校和民营制作企业广泛参与的创作生产格局。搭建纪录片播出推介平台,推动建立优秀纪录片供片联盟,探索搭建纪录片购销平台,推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开设纪录片栏目。鼓励支持纪录片在IP电视、手机电视、微信、微博等载体播出,依托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平台,特别是其中的“广东日”活动,进一步提高粤产纪录片创作生产的规模、质量和水平,拓展粤产纪录片播映、展示、交流和交易的渠道。组织开展纪录片专业培训,重点开设提案预售、剪辑等门类专业课程,提高粤产纪录片创作的专业水准。继续完善支持纪录片创作、生产、播出的扶持政策,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现实,突出广东题材,展示广东发展进步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广东特色、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纪录片精品力作,打响“纪录广东”品牌。五年内重点扶持15部左右纪录片的创作生产,指导影视单位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奖项评选并获奖。重点打造和扶持纪录片《潮起珠江——习仲勋在广东》《信仰的力量》《开放》《叶挺将军》《强国梦——创新改变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千年海丝筑梦南粤》《我们的青春》《八大金刚与柯麟院长》《8 000老广赴新疆》《衣领》《滴水穿石》《大中医》《十三行》《永恒的星辰》《深圳河》《警察的故事》《葛洪医道》等。

(六)动漫

强化艺术指导,把握正确导向,以爱国主义题材、民族题材、历史题材和“一带一路”题材为重点,大力推进动漫精品创作。鼓励和支持网络文化企业、网络游戏企业、IT企业和金融企业积极参与原创动漫创作生产,优化珠三角地区动漫产业区域布局。继续办好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五年内重点扶持15部左右动漫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出版、影视单位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等大赛评选并获奖。重点关注动画片《熊出没(系列)》《神兽金刚(系列)》《猪猪侠(系列)》《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逗逗迪迪爱唱歌(系列)》《美食大冒险(系列)》《飞天少年(系列)》《梦幻西游(系列)》《星际小蚂蚁(系列)》《正义红师(系列)》《宝狄与好友(系列)》等。

(七)广播剧

加强广播剧创作生产的组织策划,加大创作生产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广播剧播出运营,加强培养专业人才,大力推进广播剧创作生产。五年内重点扶持10部左右广播剧作品的创作生产,力争在国家级平台播出,争取有2部左右作品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重点关注广播剧《孙中山》《五星红旗在广州飘扬》《罗湖桥》《闯金山》《青蒿呦呦》等。

(八)音乐

实施广东音乐振兴计划,推动音乐强省建设。实施原创音乐精品创作工程,开展“岭南音乐年度优秀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重点推进中国梦、一带一路、创新广东主题音乐作品创作生产,大力扶持大众歌曲、民间音乐、粤语歌曲、少儿歌曲及网络音乐的创作生产。加强广东音乐的宣传推介,组织举办南国音乐花会、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省客家新民歌创作大赛暨客家新民歌歌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东原创作品音乐会进京展演、“新粤乐”创作活动、全省民间音乐创作大赛等活动,继续办好广州新年音乐会、广州新春音乐会,鼓励民间音乐私伙局发展。支持办好《岭南音乐》杂志。全面梳理和总结百年广东音乐发展历史。五年内重点扶持25部左右音乐作品的创作生产,支持我省优秀选手参加中国音乐金钟奖等赛事,力争取得突破性好成绩。重点关注中国梦主题歌曲创作,大型交响声乐套曲《大江潮》《中国诗词交响声乐套曲》《丝竹岭南——室内乐音乐会》《海魂诗韵——岭南经典民歌音乐会》,原创声乐套曲《中国黄河》,图书《广东百年音乐名人传》丛书,音像出版作品《广东音乐名家名曲100首》《粤剧粤曲名家名曲大典》等。

(九)美术、书法、摄影

传承和弘扬岭南画派艺术精神,推动美术强省建设。设立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常设性美术品牌展览,举办广东美术百年大展、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广州三年展、广东省艺术节美展等活动。支持广州美术学院成立岭南画派研修院,使其成为岭南地区高层次的美术教育基地。建设岭南画派陈列馆,抢救性地抓紧做好广东名家名作收藏。办好纪念高剑父诞辰150周年系列专题活动。实施“请进来、走出去”计划,建立常态化的美术对外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支持民间美术机构开展对外美术交流合作,推动美术名家进岭南、与省内外交流合作单位互建美术大师工作室等工作。认真做好广东著名书法家篆刻家的艺术研究,举办广东著名书家作品展、广东书法公益大讲坛、广东省摄影展、全球华人摄影文化周、“创新广东”摄影大展等活动。以“广府荟萃”“潮汕荟萃”“客家荟萃”为主题,举办全省性的专题摄影展览,全方位深刻展现广府、客家、潮汕文化。继续开展粤港澳台四地摄影交流、摄影大篷车下基层等活动。编写《广东摄影史》。鼓励我省艺术家积极参加中国美术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的评选,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十)舞蹈、曲艺、杂技、民间艺术

继续办好广东省岭南舞蹈大赛、广东省舞蹈编导个人舞蹈专场、岭南舞蹈精品海外交流演出、广东现代舞周等舞蹈活动,举办粤港澳台魔术交流展演、全国高校魔术邀请展演等赛事,举办中国(广东)民间工艺博览会、广东省民间工艺精品展、岭南民俗文化节、广东省麒麟文化节、广东省花灯文化节、广东省民歌会等民间艺术活动。建立曲艺创作基地,开展曲艺之乡评选、广东曲艺传承“一带一”公益行动等活动,建立广东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继续办好广东省曲艺大赛、广东省青少年曲艺“明日之星”选拔赛。推动广东“东方魔术小镇”建设。推动建立中国民间工艺博览园建设,设立粤派民间手工艺传习院,编辑出版《广东省民间故事全书》。组织开展广东省民间文化技艺大师、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广东省民间文艺著作奖等评选活动,举办“广东省民间文艺之乡”文艺人才研修班、广东省民间工艺人才研修班。鼓励我省艺术家积极参加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电视相声大赛、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评选,力争取得优异成绩。重点关注舞剧《戴爱莲》《奇幻游戏历险记》、杂技芭蕾舞《蝶恋》、“一带一路”杂技剧《郑和下西洋》、杂技剧《笑傲江湖》等。

(十一)网络文艺

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推出更多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新型文艺类型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有机融合。加强重点文艺网站建设,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建立专门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戏剧等播出栏目和频道,大力促进网络文艺创作生产。鼓励网络企业、IT企业和通信企业参与网络文艺创作生产,推动建立广东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网络演出等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地市成立网络作家协会,继续开展网络作家培训、优秀微电影及网络剧剧本征集、广东网络视听大会等活动,促进网络视听节目媒体资源融合发展。

(十二)文艺评论

实施文艺评论提升计划,建立全媒体文艺评论机制,着力扶持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站办好文艺评论版面、栏目,支持办好文艺评论刊物《粤海风》《广东艺术》《网络文学评论》。组建广东文艺评论中心,实施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建立文艺评论名家工作室,组建特约评论员队伍,支持文艺评论家观摩作品,撰写有针对性的评论文章。推进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等建设好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推动扶持高校、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市区建设广东省文艺评论基地。建立具有岭南特色的文艺评论微信公号,加强对文艺热点问题的引导。开展年度广东文艺评论精品推介活动,出版广东文艺评论精品选集和《广东文艺发展年度报告》,创作出版《历史回响:岭南文艺评论》,将评论推介与展演展示、推介名家名作、新人新作相结合,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与传播。加强网络文艺评论工作,积极研判新作品、新思潮、新动向,努力推动文艺评论走在全国前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协调省直有关宣传文化单位及各地级以上市宣传文化部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分管文艺工作的部领导任副组长,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广播电视台、省文联、省作协、广东画院、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广东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联席会议,通报文艺精品项目推进情况,研究下一步推进措施,协调指导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健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评价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对列入重大文艺精品扶持的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二)加强资金扶持

进一步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选题论证、资金扶持、推介销售、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东省文艺精品类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财政资金对重大文艺精品项目的扶持机制,大力扶持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艺团体和个人。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艺创作生产,大力推进文艺与金融的对接,推动建立文艺创作生产投资基金,鼓励银行及各种投资基金参与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实现文艺+资本的聚变效应。

(三)加强孵化平台建设

抓好剧本源头,实施剧本孵化计划,搭建“剧本超市”,着力加强对文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戏剧等创作基础环节的扶持力度。推动以主题园区、博览中心等基地为依托,推动广州长洲国际音乐岛、广州花都民间工艺博览中心、广东画院新址、岭南美术研修院、岭南画派陈列馆等项目在孵化文艺精品上发挥重要作用,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文艺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高水平规划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构筑不同门类、各具特色的艺术集聚区域,努力把广东的特色文化资源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推进文艺跨界融合,推动文艺+旅游、文艺+体育、文艺+商业、文艺+传统产业等融合发展。推动文艺与科技融合,利用3D、4D、高清、虚拟展示、激光显示等多种高新技术提升文艺作品的表现力。

(四)加强文艺人才培养

健全文艺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加大对优秀作品、优秀人才的扶持奖励力度,创新文艺人才的选拔使用机制,继续开展文艺终身成就奖、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文化领军人才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激发他们的发展潜力。开展文艺人才“一荐一”、名家与青年新秀结对传艺、青年文化英才评选等活动,以老带新,推动中青年优秀文化人才的成长。资助扶持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开展创作研究、承担重点项目、参加重大活动。实施“文艺广东”人才引进计划,建立优秀文艺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用全国乃至全球的视野吸纳人才,壮大“文艺粤军”的整体实力。加大广东文艺对外交流合作力度,为文艺家采风创作提供条件,与交流合作单位互建文艺名家工作室,推动建立岭南文艺家采风创作驿站,建立粤港澳文艺创作生产联盟机制。

(五)加强宣传推介

统筹全省文艺宣传力量和资源,加大文化公益宣传力度。加强与中央媒体的合作和联动,进一步加大对文艺精品和文艺名家名作、新人新作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新闻通气、新闻访谈、电视转播、户外广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重点文艺作品和文艺名家、文艺新人进行及时、准确、连续的宣传报道,扩大其社会影响。同时,以专家论坛、专家约稿、文艺聚焦等形式,组织文艺家、评论家对重点作品展开评论或学术研讨,从理论层面对作品进行分析、研判和总结,从而推进文艺创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六)加强交流合作

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与贸易,充分发挥广东文化走出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扶持具有较高艺术水准、浓郁地方特色的优秀粤产文艺作品走出去,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建立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奖励、补贴机制。对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重要频率频道,收视市场份额排名靠前的省级电视台卫星频道的黄金时间以及在港澳台、国外播出、演出并产生良好影响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广播剧、音乐等优秀作品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在境外举办广东电影展、电视剧展播等粤产文艺精品推广活动。推动文艺院团走出去,积极加强与港澳台、国外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馆合作,积极参与境外有影响力的文化节、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推广交流活动,每年推出一批文艺院团的优秀作品拓展港澳台和国外市场,对在全国和国外演出并产生良好影响的舞台艺术作品给予补贴。对其他各门类成功走出去的文艺精品给予奖励,推动岭南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4NVC9gKbIHFZDHTo9mVITyOxGToYI7Ku/AXy1moYNtUoBOms5+FnkKm1JAh4MH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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