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33.1866年12月12日第42号总督训令核准的经由澳门港口运载华工出洋船只应善待华工的指令
Instruções que Devem ser Postas em Pratica a Bordo dos Navios que Transportam Emigrados Chinas pelo Porto de Macau,Approvado pela Portaria N o . 42 de 12 de Dezembro de 1866

第42号总督训令

澳门总督决定:

本殖民地大医生已按照11月26日第29号总督训令的要求制定了在由本澳载运华工出港的船只上应该遵行的指令,现决定批准下文刊布的构成该训令组成部分、由辅政使司签署的指令。

并决定,自今以后,船政官在向由本港载运华工出洋船只的批文中,应规定该船的船长须承担如实执行上述指令的责任。

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澳门总督柯达,1866年12月12日,于澳门。

由澳门起航运载华工出洋船只应善待华工指令

第一条 由本澳运载华工出洋船只的船长,必须准确地遵守本指令中规定的卫生条款。

第二条 住宿处全部清洗并晾干,舷墙、decto和客舱以生石灰(calvivia)加少量漂白粉(chlororeto de cal)刷过两三遍后,方可接纳华工上船。这些操作在船只每次结束航行、接纳新华工之前必须重复进行。

第三条 指定一处具有良好通风条件和采光良好的地方作为诊疗室;它必须与住处完全隔开,并遵行上述善意的规定。这个地方应该根据每艘船的大小和其他条件而有所不同。

第四条 华工接纳上船后,在航行期间和在港口,都必须常规性地对住处进行清扫、消毒和通风,清洗和晾晒他们的衣服并进行消毒处理,要求他们注意个人清洁,最后,清除一切不利于健康的原因,尽管看起来无关紧要。

第五条 华工的住处每天清扫两次,如有必要可以增加清扫次数。用水冲洗甲板多有不便,应该被禁止。认为有必要时,要用海绵块或湿的墩布对地板进行全部或局部清扫,并接着使其晾干。

第六条 地板和其他木质的物件,在完全清洗后应该用下列配置使其达到干燥状态:干漂白粉(chlororeto de cal secco)1份,普通水2或3份。

第七条 应该进行更加严厉的监管,以便清除华工住处所存在的一切可能造成潮湿或其他有害气体的东西,诸如华工们固执地想要保留的湿而肮脏的衣服、吃剩的饭菜鱼肉等。

第八条 华工们为了抽烟而常常保留很多油灯的习惯对健康是有害的,因为灯油、烟草和鸦片燃烧后产生的物质,改变并污染了空气,因此必须加以禁止。吸烟者可到船篷上去吸。鸦片只能在划定的地方吸食,而且应该逐渐停止。

第九条 每天对住处进行消毒,其时应该让全体华工离开住处。消毒结束后全部打开窗户,让空气流进。然后在住处中间地板上放置一桶普通泥土,或者根据面积大小在不同位置放置两桶下列混合物:粉状氯化钠(chlororeto de solidio em po)(或普通盐)3份,二氧化镁(bioxido de manganez)1份,普通水2份,66度硫酸(acido sulphurico)2份。硫酸是用来让消毒蒸汽流动的,应该持续添加直至结束。一两个小时后打开住处的窗口、枪炮口(portinolas)和舱口,并使它们一直保持开放状态;还须利用一切其他手段确保完全处于通风状态,避免被华工们占据。这种方法很是便利,不仅可以用在能够把全部住处撤空的情况,也可用于完全具备方便快捷的通风条件的船只。

第十条 如果条件不允许将全部华工同时撤往船篷上,就先撤出三分之二或一半,以下列方法进行消毒。带着一桶上面所指的混合物走遍整个住处,不时地洒下硫酸,以便让蒸汽不至于引起咳嗽或其他不适。使用硝酸蒸汽(vapores de acido nitrico)消毒时也应该避免这种不便,为此应采取下列配方的物质:66度硫酸2份,普通水1份,粉状纯硝石(nitros purificado em pó)2份。装这种东西的桶应该置于烫热的灰烬之上。硝石应该逐渐地加入直至结束时。

第十一条 在诊室和住处,当时间紧促阻碍华工撤出时,采用这样的消毒方式:持续数小时隔开一定距离放置装有下列物质的汤盆或圆盘:干漂白粉1份,普通水3份。

第十二条 散发香气的物质诸如香精和火药(polvora)等物质的熏蒸消毒是会带来麻烦的,因为它不能消散瘴气。如果出现某些情况使得船上不能进行本指令中所指出的消毒措施,可以用醋来消毒,将醋倒在烫热的铁板上烧煮。

第十三条 船上的药房除了治病用的药品外,还应备有下列熏蒸消毒所必需的东西:干漂白粉、二氧化镁、66度硫酸、粉状纯硝石。这些东西的数量,根据航行情况,由该船上的医生或华工出洋收容站的医生掌控。

第十四条 每天对出洋华工进行核查,以便迅速将住处的病人转交诊室,不得因任何理由,哪怕是看上去最简单的病而放弃这种转移。

第十五条 治疗器材和排泄物必须及时从诊室取走,投入大海。对重病人或可疑病人曾用过的衣服和床上用品也要做同样的处理,且不可通过消毒或第二十一条所指的清洗而再次使用。

第十六条 须特别小心处理未被投入大海的尸体,既不要草率,也不要延误太久,以避免华工看到这样令人伤心的场景。

第十七条 在没有任何病人的情况下,就将诊室清洗并晾干,通过熏蒸消毒或通风使空气得到净化,正如第一条和第九条所规定的那样。

第十八条 华工们每天大部分时间可以在船篷上走动,但应避开禁止移动时段和因气候异常而引起的降温。

第十九条 被子和其他床上物品应该抖动、拍打并置于透风处,晚上之前收起来,至少每周一次。与此同时,船篷上华工的窗口(caixas)保持打开状态,以便晾晒他们的衣服(arejar os seus effeitos)。

第二十条 个人清洁对维护本人健康和其周围人的健康都是绝对必要的,因此必须要求华工时刻做好。每天早上第一餐之前必须漱口洗脸,洗手、臂和脚。漱口要用水和醋,这种混合物装在一个桶里,供华工们使用。被衣服覆盖的身体的其他部位每周要洗两次。在方便实施的时候安排全体人洗澡(os banhos geraes)。在进行所有这些清洁活动时,应该顾及个人情况和天气状况。

第二十一条 每周必须更换身穿的衣服,须符合天气的变化。脏衣服,尤其是病人的衣服,应该立刻浸泡在煮开的或是含有漂白粉的水里,然后必须用肥皂洗净,并晾干。

第二十二条 如果船上发生了某种流行病或者已经显示重病和传染病,必须要求华工立刻进行所有这些卫生行为。

辅政使司格雷戈里奥•若泽•里贝罗(Gregorio José Ribeiro),1866年12月12日,于澳门。

—— Boletim Official ,Vol. XII,N o . 51,17-12-1866,pp. 206-207. BjGZDXlnhewdWg8YEqd09ca1JAh7IzPlrPNJPHGt1+A02aHxCJAgP/QpLxF6x33Y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