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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之一。本书意在通过系统地介绍中国古代法律及其相关汉字,来展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幅幅美丽画卷。

如此说来,我们为何要以“刑法”为题呢?这还得从中国古代刑法的特征说起。传统学术界一般认为,刑法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更为确切地说,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以刑法为基础的法律文化样式。在夏商周三代,法律甚至通称为“刑”。帝舜命皋陶制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此“刑”皆为“法”之义。因此,如果我们不能用鸿篇巨制来细说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法律文化历程,而是用尽量精简的文字向读者们展示,那么我们便只能直捣黄龙——刑法。

讲述中国刑法,无非要涉及中国刑法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三个方面。

学术界对于刑法的起源一直有不同的意见。我们从中国古代的法学家、历史学家们的论述中,大致可以总结出中国古代刑法起源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

(1)“刑起于天”说。古人敬畏自然,认为天是万物之源,因此认为刑法也是“天”的意志。如《尚书•皋陶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上天惩治有罪之人,故五刑应运而生。

(2)“刑起于兵”说。持此说法者认为私有制产生后,个人以掠夺的手段获取财物,而部落首领则是采用战争来获得财物、土地、人口以夺取最高统治权。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汉书•刑法志》)。

(3)“刑起源于苗民”说。此说法的提出源于《尚书•吕刑》,根据该篇的说法:“苗民弗用灵,制以刑。唯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黄帝征服苗民后,借鉴了苗民的五刑制度。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是随着私有制及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我国自夏朝便进入阶级社会,但是法律具体出现于何时,至今尚未有可靠的证据加以定论。

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由习惯法走向成文法,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道路也大致如此。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处于习惯法阶段,其立法特点是“以刑统罪”,即其所颁行的刑书中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左传•昭公六年》及《文公十八年》记周初有《九刑》,据清代沈家本的考证,《九刑》是以墨、劓、剕、宫、辟、鞭、扑、流、赎为篇目的。西周后,中国法律由习惯法迈向成文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大变革时期,在巨大的经济、政治动荡中,法律变革亦势在必行。鲁昭公六年,即公元前537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力的鼎上,并向社会公布;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寅“铸刑鼎”,将晋国刑法铸于鼎,公之于众。子产所铸刑书和赵鞅、荀寅所铸刑鼎之法与传统的刑法有着本质区别,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将法律向民众公布,统治者不得随意制定并解释法律,由此打破了夏、商、周三代时刑法之威深不可测的局面,这便是我国成文法的萌芽。战国时期,李悝“撰次诸国法”编成《法经》,标志着成文法的成熟,中国法律发展最终跨入了成文法时代。

纵观中国古代刑法发展史,其先后经历了四个体系,分别是五帝时代以死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三王时代以肉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隋唐至清前期以徒流体罚为中心的刑罚体系、清末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历史,是人类社会不断上升和向前的历史,也是生产者的地位不断提高的历史。社会的发展、个体价值的提高使人的主体意识逐渐提升,这就必然要求刑罚由重走向轻。死刑体系由肉刑体系所替代,后来徒流体系代替肉刑,自由刑又代替徒流体系,正是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

《大戴礼记•盛德》:“刑法(‘法’借为‘伐’)者,所以威不行德法者也。”就是说,刑罚是作威吓之用的,以保证统治者实践德、法。然而,统治者绝不能单单依靠刑罚来维持其统治地位,从而使得中华法系有了一大特征——礼刑结合。

礼与刑在内容上有正反关系,却是历代统治者维持其统治所必不可少的两种工具。古人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有诸多论述:“礼之所去,刑之所取”(《论衡•谢短》)、“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后汉书•陈宠传》)、“失礼则入刑,礼刑一物也”(《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一引苏轼语)。礼与刑都是国家制定的并且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因此都具有法律规范的属性。然而两者的起源、作用以及适用对象都是不同的。它们的关系大致可划分为四个时期:一是夏、商、西周和春秋前期,这是礼刑并存的相辅相成时期;二是春秋后期到战国、秦朝,这是礼刑相互排斥的对立时期;三是两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刑律礼制化和礼制刑律化的互动时期;四是隋唐以后至明清,这是德主刑辅、礼刑高度结合的时期。简而言之,这一发展是中国刑律儒化的过程。刑律儒化之后,借助儒家思想的博大精深和民众的崇儒心理,使其获得了被社会认可和恪守的社会基础。

中国刑法文化根植于我国的自然、社会的厚壤中,它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心理、思维、价值观念,同时又反过来影响着中华民族心理、思维、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化。由此,我们通过刑法便可略窥中华文化之一二。

王晶
2016年6月 iMjMuy2jyUoX26/7hLAPaJ61Q3h++HCRtXOXmmm6CRTM7Spl/rXXazcf3ErWx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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