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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广告引来神秘访客

在折腾了一上午后,我感觉我的身体有点儿吃不消,下午更感到疲惫。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了,我试图躺在沙发上睡两小时,可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受刚刚经历的事情的刺激,我的神经过于亢奋,脑子里全都是奇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闭上眼睛,那个死者的样子就会浮现在眼前,实在是太难看太丑恶了。将有这样一张丑恶嘴脸的人从这个世上除掉,我对凶手充满了感激,虽然这想法很恶劣。如果真有“相面”这一说的话,很显然,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肯定深藏着罪恶,可惜他伪装太好了,即使我本能地反感他,但是理性告诉我,问题还是应该公平处理的。因为,学过法律知识就会知道,被害人的罪恶是不能将凶手的罪行抵消掉的。

福尔摩斯曾经推测,死者是被毒死的,我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推测也是很有道理的。我记得当时福尔摩斯检查现场的时候曾经探下身去闻过死者的嘴,我相信他在那个时候肯定是有所觉察的,所以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况且,案发现场的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因为窒息而死的痕迹,如果不是因为中毒而死,那会是什么呢?令人不解的是,地板上面那么多的血迹,这些血液是谁流的?据观察,屋子里既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答,想睡个安稳觉是不可能的了,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我。可是福尔摩斯那种镇静而又自信的神态,使我不得不相信他对于所有的情节都了然于胸,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推断过程究竟是怎样的。

那天,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我认为他肯定不会一直在听音乐会,而且音乐会也不会这么晚才结束。他进门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准备吃晚餐,实际上,晚饭早就摆在桌子上了。

“今天听到了绝妙的音乐。”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坐下来,“你还记得达尔文关于音乐的评论吗?他认为,早在学会用语言表达之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以及欣赏音乐的能力。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很容易受到音乐熏陶的原因,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也许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遗留着对于世界混沌时期的一些很模糊的记忆。”

我说:“你的见解好像有点过于宽泛了。”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想了解和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空间就一定要像大自然一样辽阔。咦,你这是怎么了?你今天的变化好大啊!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吧?”

我说:“正如你所说,这个案子确实让我头疼。我经历过阿富汗战场之后,原以为坚强了很多。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经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血肉横飞的情景,但是我当时并没有害怕。”

“我可以理解。这件案子是有点儿神秘莫测,因而才成功地引起了观众的想象。恐惧是伴随着想象而来的。对了,你看晚报了吗?”

“还没有。”

“今天的晚报将这个案子描述得特别详细,但是关于搬运尸体的时候,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的事情却闭口不提。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怎么理解这句话?”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侦查过案情以后,我马上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这则失物招领广告。”

说着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广告的内容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有意返还其主人。失主请于今天晚上八时至九时前往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领取。”

“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我在广告上填的联系人是你。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也许很快就会识破这个局,他们就要强行插手了。”

“没有关系,”我回答说,“可是如果有人真的按广告前来领取戒指的话,我也没有戒指啊。”

“哦,这个你不必担心,”他递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跟那个很像,以假乱真应该没有问题。”

“那么,你觉得谁会联系你过来取戒指呢?”

“我认为应该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脚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即使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过来的。”

“他这样做岂不是很危险吗?”

“为了取回戒指,他会铤而走险的,如果我对案情推断没错的话,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可冒着天大的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枚戒指。我推测,戒指可能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因为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身上少了一些什么东西。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现戒指不见了,所以又急忙转回去。可是,因为他自己的疏忽,离开前没有熄掉蜡烛,结果把警察给吸引到屋里来了。他知道在这时候,如果他出现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就会让人产生很大的嫌疑,所以,他才会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蒙混过关。你不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他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仔细地梳理了一遍后,他会想到在离开那所房子的时候把戒指掉在了路上,也是有可能的。那接下来怎么办呢?他得赶紧在晚报上面找找,希望在失物招领栏里可以有所发现。如果他真的看到这个广告,一定是高兴极了,根本不会顾忌什么圈套,而且在他看来,寻找戒指并不一定和谋杀这件事扯上关系,这是两件事啊。我相信那个人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我保证在一个小时之内你就可以见到他了。”

“既然如此,你想好了他来了以后我们该怎么应对吗?”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用担心,到时候让我来对付他就可以了。对了,你有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另外还有一些子弹。”

“很好,你把它收拾一下。弄利索点,再装上子弹。我估计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虽然我有把握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抓住他,但是还是准备充分点儿吧,可以避免事到临头手忙脚乱。”

我听从了他的话,去我的卧室作准备。当我收拾利索我的左轮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上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一边信手拨弄着他的宝贝提琴。

福尔摩斯说:“我今天发往美国的查询电报,已经收到了对方的回电,案情的发展越来越清楚了。它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推论是正确的。”

我有些激动地问:“是吗?情况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吗?”

“我认为我应该给小提琴换根新弦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进衣袋里,等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尽量用平常的语气与他说话,其余的事情就交给我。记住:一定不要大惊小怪,免得让那家伙产生怀疑,提高警惕。”

我看了一下表,提醒福尔摩斯先生:“现在已经到八点了。”

福尔摩斯先生一惊:“什么,那你把门稍微打开一点儿。他可能在几分钟之内就能到了。好了。钥匙插在门上。哦,谢谢!看,这是我昨天在一个书摊子上买的珍奇的拉丁文古旧书,名字是《论各民族的法律》,1642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想想看,出版这本棕色封皮书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没有落地呢。”

“它的出版者是谁?”

“据说是菲利普·德克罗伊,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他的生平了。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字迹早已经褪色。从字迹来看,也许出自一位17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之手,他的笔迹带着一种法律家常见的风格。哦,可能是那个人来了。”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门铃被人按响了。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将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了移。这时候女仆走过门廊,很快就听到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在家吗?”一道有些粗鲁但语调清晰的声音传来。我们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声,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接着听见有人上楼来了。那脚步很缓慢,好像是在拖着步子走。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外面的动静,脸上一副吃惊的表情。一会儿,脚步声沿着过道慢慢移近,很快响起了轻轻的叩门声。

“请进。”我对着门外高声说。

门开了,进来的并不是我和福尔摩斯预想的那个凶恶的亡命之徒,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脚步蹒跚地走了进来。她的眼睛被灯光猛地一照,有些迷糊的样子。她行过礼,只是站在那里望着我们,颤抖的手指一直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我转过头看了看我的伙伴,他看上去有些失望,不过也没露出什么破绽。我只好也做出泰然自若的样子。

老太婆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一张晚报,指着我们刊登的那个广告说:“先生们,我来这里就是因为这件事。”说着,她又行了一个礼,“广告上面说,你们哪位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枚结婚金戒指。我看一眼就知道那是我女儿赛莉的戒指,去年这个时候,赛莉结的婚,她丈夫在一艘英国船上做会计。如果他回来看见她的戒指不见了,天知道他会对她怎么样呢!我不敢想象。平时她的丈夫性子就急,还喜欢喝酒,喝了酒后,脾气就更不得了了。很抱歉,我说得有些啰唆了,可是事情实际上就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你看这个是她的戒指吗?”我拿出那枚戒指问她。

老太婆大叫起来:“感谢上帝!实话实说,这就是她丢的那枚戒指。赛莉要是在这里,可要高兴坏了。”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您目前住在什么地方?”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道:“据我所知,来往于宏兹迪池区和任何马戏团之间都不需经过布瑞克斯顿路。”

老太婆转向福尔摩斯,眼神犀利地盯着他,说道:“我告诉那位先生的是我的地址。我的女儿赛莉在培克罕区住,具体地址是梅菲尔德公寓三号。”

“您贵姓?”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说起来,在船上他可是一个既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在他们公司的会计里面也算佼佼者了,但是他一上了岸,就管不住自己,又玩女人,还经常醉酒闹事——”

“这个应该就是你要找的戒指,索叶太太,请收好。”我按照福尔摩斯给我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枚戒指一定就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看到它重新回到它主人手里。”

这个老太婆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感谢的话,然后才把戒指仔细地包好,放进口袋,再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的身影刚消失在门口,福尔摩斯便马上站起来,跑进他的卧室。几秒钟后,他就已经穿上大衣,系好围巾走了出来。他边走边飞快地对我说:“我猜她肯定会到凶手那里去,我判断她一定是凶手的同党。我去跟踪她。你先不要睡,等我回来。”

老太婆出门后,大门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便下了楼。我从楼上的窗子往外看,那个老太婆步履蹒跚地在马路对面走着,福尔摩斯就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我认为如果福尔摩斯的所有推论都成立的话,那他今晚就能够揭开全部的谜底了。他用不着跟我说等他回来,因为我如果没听到他这回冒险的结果,我是不会睡着的。

福尔摩斯是快九点的时候离开的。因为不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就坐在房里一边抽烟,一边翻阅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以后,女仆已经回房间休息了。到了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听见房东太太沉重的脚步声从我们门前走过,她也要回房睡觉了。快十二点钟的时候,我才听到福尔摩斯打开大门上弹簧锁进来的声音。他一走进来,我能看得出来,他肯定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战果。他的心理应该也处于矛盾之中,高兴和失望交织在一起。可是没过多久,高兴战胜了失望,因为他突然大笑起来。

“记住:这件事千万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一边大声说,一边在他的椅子上坐下来,“之前我经常奚落他们,这次总算被他们抓住了我的把柄,估计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就算他们现在知道了错误在哪,狠狠地嘲笑我,我也不会太在意,反正我早晚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有些诧异地问:“你究竟在说什么呀?”

“还是让我来跟你说一下我追踪失败的经过吧,实际上也没什么。那个老太婆还没走多远的时候,就一瘸一拐的,似乎脚特别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来,叫了一辆马车。我走近些,试图要听一下她去哪儿。实际上我不需要这样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隔一条马路都可以听得见。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她上了车,我随后也跳上了马车后部。每一个侦探都应该熟练地掌握跟踪的技术。马车一直往前走走,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就这样到达了目的地。还没到十三号的时候,我就从车上跳下来,装作在马路上闲荡的样子。我看见前面的车夫跳了下来,拉开车门等着,但是并没有人下车。我走过去,车夫仍然在黑洞洞的车厢里寻找着,嘴里骂骂咧咧的,我能确定,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粗俗的车夫,更没有听到过这么多的粗话。车上的乘客早就不见了踪影,车夫要想拿到车费也是不太可能了。我们在十三号周边打听了一通,据说那里住着一位行为端正的裱糊匠,叫凯斯维克,从来就没有什么叫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听后,我吃惊地大声叫道:“你是说那个看起来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会在你和车夫的眼皮子底下,在车还没有停的时候就偷偷地逃走了吗?”

福尔摩斯有些难堪地说道:“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太婆,真是的!我们才是老太婆呢,被人这样愚弄。那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年轻小伙子。除此之外,他应该还是一个演技高超的演员,他的表演实在是太出神入化了。很明显,他早就知道有人在后面跟着他了,所以才趁机玩个金蝉脱壳,溜之大吉。这件事告诉我们,咱们要抓的那个人,并不像我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判断他肯定不是一个人,他应该有许多朋友,而且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你看起来很疲倦啊,听我的话去休息吧。”

他说得不错,我确实感觉体力不支了,于是我便回屋去睡了。福尔摩斯独自在火炉旁边坐着,火光越来越微弱了。漫漫黑夜中,寂静无声,只有他那忧郁的琴音在低声回荡,我知道他仍然还陷在他正竭力破解的那个离奇的案子里。 GB1iFwHxIfMYmVYhU9pZlLW5x8VOFeACuCKs3oPgyGMy9L4mOQrsmN1DL/cgf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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