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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我不得不承认,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这个事实的确让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更加钦佩他的分析能力了,但是我心里仍然有些怀疑,猜测这是他事先设好的,打算捉弄我一下的圈套。至于他为什么要利用此事来捉弄我,我就不知道了。我这样想着,又看着他,此时他已经读完了来信,但两眼茫然出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好奇地问他:“请你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有些气闷地反问道:“你说我推断出了什么?”

“哦,我想问的是,你怎么知道那个送信的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现在没有时间和你讨论这些琐碎的小事,”他以粗鲁的口吻回答我,但很快又微笑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礼。你的问题打断了我的思路,但这没什么。顺便问一下,你真的没看出来那人曾经是海军陆战队的军曹?”

我说:“是的,我真的没看出来。”

“实际上,判断这件事并不难,可是要说明我判断的过程,却没那么简单。这样说吧,假如让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会觉得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这差不多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刚才我从远处看到这个人的手背上有一个蓝色船锚的刺青,这种特征在海员身上是很常见的。而且他的举止看起来有种军人气概,他还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就可以据此判断,他过去曾经是一个海军陆战队员。他与人交流时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还有一种颐指气使的神气,结合他的外表,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而且曾当过军曹。”

我听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分析后情不自禁地夸奖他:“真是厉害!”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虽然他这样说,可是我从他脸上的神情来看,他是很开心的,尤其是当他看到我惊讶而钦佩的样子后。“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需要收回我的说法了——因为这个!”他说着就把之前那个军曹送来的短信扔给我看。

我接过信大略看了一遍,禁不住惊呼:“这真是耸人听闻!”

福尔摩斯先生很镇静地说:“我觉得这件事的确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读一遍好吗?”

接下来这段话就是我读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不得不告诉你,在昨天夜里,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平常无人居住的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怀疑这里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从大开的房门进去,发现前室空无一物,但是有一具男尸。出人意料的是,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的名片。据他所说,在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打斗抢劫的迹象,也没有发现任何能证明死者死亡原因的线索。屋中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未找到伤痕。而对于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问题,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这是个棘手的难题。希望您能够在十二点之前来一趟犯罪现场,我将在此恭迎您。在接到您的回复之前,犯罪现场的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您无法过来,请一定要告诉我,若能够就此事尽心指点,我将十分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 敬

福尔摩斯先生告诉我:“在伦敦警察厅中,葛莱森也算是首屈一指的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在那一群蠢货之中,算是鹤立鸡群的人物了,可以说眼明手快、机警干练,可惜都因循守旧,并且守旧得厉害。同时他们就像两个干无耻之事的女人一样钩心斗角,互相猜疑。依我看,如果这两个人都想插手这件案子,那将会是一场闹剧。”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从容淡定。我真的没有见过如此稳重的人,我非常诧异,忍不住大声问道:“命案要紧,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能耽误,需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可是,我还没有决定去不去呢。我向来都比较懒,是世上少有的懒人。当然,我只是在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候我的身手也非常敏捷呢。”

“是这样吗?在我看来这就是你一直盼望的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可是,我亲爱的朋友,你难道不觉得这事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吗?就算我彻底解开了这件案子背后的各种谜团,毫无疑问的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他们一定会把全部功劳都据为己有的。就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但是他现在可是有求于你呀。”

“不错。不得不承认,我胜他一筹,在我面前他会这样认为,但是,他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他也不愿意承认,虽然事实如此,我决定还是走这一趟吧,我想我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匆忙披上了大衣。终于没有按捺住跃跃欲试的心理,放弃了之前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你把帽子戴上,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我忍不住问他:“你是希望我和你一块儿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其他事情,请和我一块儿过去。”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马车,匆匆忙忙地向信中提到的发生凶杀案的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雾气弥漫的早晨,天昏暗阴沉,路旁的屋顶上笼罩着灰褐色的帷幕,街道上一片泥泞。福尔摩斯的兴致很高,一路上和我畅谈起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我只是静悄悄地听着,没发表什么意见,这个阴沉的天气加上莫名其妙的任务让我的情绪一时之间无法调动起来。

后来我不得不出声打断了福尔摩斯一直不间断的音乐讨论,我说:“你看起来有些不太关心眼前的这件案子。能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吗?”

他回答道:“我还没有开始搜集案件资料。按我的经验,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判断来,那绝对是不合理的行为。这样会使判断出现误差。”

“我想你很快就能得到案件的资料了。”我一面说,一面指着前面,“假如我的记忆没问题的话,这里就是布瑞克斯顿路,出事的房子应该就在这里。”

“是的。停车,车夫,快停车!”在离那所房子大约一百码的距离,他就坚持要下车,于是我们改为步行前往那里。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座不祥的住宅。这里离街稍远,共有四幢房子,只有两幢有人居住,三号房平时一般都空着。空房临街的那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长期没人居住,房子看起来有些衰败的气象。窗户的玻璃上落满了灰尘,上面贴着“招租”的广告好像牛皮癣一样。每幢房子的前面都有一个小花园,小花园中草木丛生,把这几幢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里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的外面围着一道高约三英尺的矮墙,墙头上装有木栅栏。靠墙处站着一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周围还有几个伸直脖子往花园里张望着的闲人,他们希望能看到屋里的情景,但是什么都看不到,完全是白费力气。

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定会马上去观察作案现场,着手开始研究怎么破译这个离奇的案子,可是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着急。在目前这种紧急的情况下,他的散漫让我觉得他有些做作。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不停地观察着地面、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栏。仔细地察看了一会儿之后,他又慢慢地从路边的草地走上小路,仔细地观察着小路。中间还曾两次专门停下脚步细细观看,有一次他还露出笑容,兴奋地欢呼了一声。在小路湿滑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了许多脚印,不过由于警察来往穿梭,破坏了这些脚印,我想不出来我的同伴能从这些散乱的脚印上面辨认出什么来,但是我还记得他曾经出色地证明了他对事物敏锐的观察能力,因此我觉得他通过这短短一段时间的观察,肯定有了巨大的收获,看出了很多我所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从房子的门口走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没想到你真的过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的一切都保持着原样子,丝毫未动。”

“可是那儿没有保护好!”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这里简直太糟了,就是有一群牛从那里走过,也不会弄成这样子。不过没关系,葛莱森,你一定已经做出了你的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把现场弄成这样的吧?”

侦探含糊其辞地说:“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了,我自己一直在房子里忙着。”

听了他的话之后,福尔摩斯略带点嘲讽意味地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样的人物在场,其他人就不会有更多的发现了。”

葛莱森搓着手,得意地说:“这个案子的确非常离奇,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很符合你的胃口。”

“你是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不是,先生。”

“雷斯垂德先生也不是坐马车来的吗?”

“他也没有,福尔摩斯先生。”

“那好,我们一块儿进屋里瞧瞧去吧。”

问完这些看似毫无头绪的问题,福尔摩斯便大踏步领先走进房子里。他的身后跟着满脸惊奇的葛莱森。

进入房子,沿着一条短短的过道可走到厨房,没有铺地毯的过道上落满灰尘。过道左右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显然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室的门,就在这个餐室里面发生了一场惨案。我跟在福尔摩斯的后面走进去,心情因为这个案件变得有些沉重。

这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整个房间显得格外宽敞。房间的墙壁上糊着廉价的壁纸,有些地方已经长了霉,斑斑点点的,有的地方壁纸已经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镶嵌成的,在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已经燃烧得差不多了。这个大房间只有一个窗子,因为很久没有清理过,显得污秽不堪。房间里非常昏暗,黯淡无光,加上满地的灰尘,整个房间显得更加阴沉可怕。

这些情况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让人心惊肉跳的尸体上。死者仰卧在地板上,一双失神的眼睛凝视着头上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四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身材,宽肩膀,黑鬈发,留着有些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和背心,戴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穿着一条浅色的裤子。地板上还放着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手紧握、两臂伸开、双腿交叉,看上去在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的神情,在我看来,是一种我从来都未曾见过的、极度怨恨的表情。死者那凶神恶煞的相貌,极端痛苦的表情,让人感觉特别恐怖。死者低削的额头、扁平的鼻子以及突出的下巴,看上去就像一个古怪的扁鼻猿猴。此外,死者在临死前的那种极不自然的姿态,让他看上去更可怕了。我曾经见过很多的尸体,但是都没有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房间里的这具尸体更让人感到恐惧了。

雷斯垂德先生,就是那个削瘦而具有侦探风度的人,这时正在门口站着,向我和我的朋友打招呼:“这个案件肯定会形成轰动全城的影响,先生。我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可是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这么离奇的案子。”

葛莱森问道:“有没有新发现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应声答道:“目前一点儿也没有。”

福尔摩斯默默地走到尸体前,蹲下来仔细地察看尸体身上的每一处特征。

“你们最初发现尸体时,肯定上面没有伤痕么?”他指着屋子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侦探一起回答:“肯定没有。”

“这么说,这些血迹不是凶手的,那么,就一定是另外一个人的。假如凶杀案的推断成立,这倒让我想起1834年发生在攸垂克特地方的一件案子,就是范·杰森的那件。葛莱森,那个案子你还记得吗?”

“实在不记得了,先生。”

“你把这个旧案翻出来重新看一下。其实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什么新鲜的事,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他灵巧的手指一会儿在这里摸一下,一会儿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我发现他的眼里又出现了我之前看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的动作极其迅速,而且细致得出人意料。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又看了看死者的靴底。

他问:“尸体没有被动过吧?”

“我们只是对现场和尸体做了必要的检查,其他的什么东西都没动过。”葛莱森回答道。

“现在可以送他去安葬了,”他说,“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

葛莱森打了个招呼,让四个人带着一副担架进来把尸体抬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的时候,有一只戒指从担架上滚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连忙捡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他叫道,“有个女人来过这里。”

他说完后,将手中一只朴素无华的金戒指展示给众人看。我们围观了一会儿后,一致认定这只戒指是给新娘戴的。

葛莱森说:“这么一来,案情就变得更复杂了,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这样傻盯着它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这只戒指没准能让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死者的衣袋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哦,东西都在这儿了,”葛莱森指着楼梯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的一只金表——97163号;有一根较重的爱尔伯特金链;还有一枚刻着共济会会徽的金戒指,还有一枚金别针。名片夹是俄国制造的,里面是一些名片,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字,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有一些零钱,共计七英镑十三先令。还有一本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袖珍版的,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另外还有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锥伯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这两封信是寄到什么地方的?”福尔摩斯问道。

“寄到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这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其内容是告诉对方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时间。可以由此推断这个倒霉的家伙正要回纽约去。”

“斯坦节逊这个人你们调查过吗?”

“福尔摩斯先生,我当时就调查了此人。”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调查此人,现在还没有结果。”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有过联系吗?”

“今天早晨就发过电报了。”

“我们把这件事向对方详细地说明了一下,希望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任何情报。”

“你有没有提出你觉得很重要的问题呢?”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的情况。”

“难道就没有问其他问题?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难道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有些生气地说:“我认为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话都说清楚了。”

福尔摩斯暗笑了一声,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进来了,他似乎颇为自得地搓着双手。当我们和葛莱森在谈话的时候,他一直待在餐室里。

“葛莱森先生,”这个小个子侦探在说话的时候,两眼闪闪发光,“刚才我发现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如果我没有仔细地检查墙壁,它肯定就会被遗漏的。”一阵难以掩饰的得意之情洋溢在他的脸上,显然他觉得他破译此案的功劳胜过了他的同僚。

“请随我来,”他说着,然后迅速回到前屋里。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屋中的空气好像也变得清新起来了。

“好了,请在那里站着!”到了前屋后,雷斯垂德对跟在他身后的众人说道。

他拿出一根火柴,划着,然后举起来照着墙壁。

“请看看那儿!”他说。

前文已经提过,案发现场墙上的花壁纸有很多地方掉落了。在一个墙角,大片花纸掉落下来,露出一块很粗糙的黄色墙。在这处墙上面,潦草地写着一个字,那应该是用血写成的:

拉契(RACHE)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看待它的?”雷斯垂德侦探不无炫耀性地高声说道,“这个字写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谁也不会想到来这里看的,因而很容易被人忽略。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从这点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个案子肯定不是自杀案件。至于凶手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角落来写,你发现壁炉上面的那段蜡烛了吗?当时它是点着的,蜡烛点燃的时候,这个墙角就变成了屋子里最亮的地方。”

葛莱森不屑一顾地反问:“那么,这个字迹有什么意义呢?”

“有什么意义?这个字可以看出写字的人是想写一个名字,可能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切儿’(Rachel),也许是因为当时有什么事让他停止了行动,所以,他或者是她就来不及写完这个名字。或许,以后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们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与这个案子有很大的关联。福尔摩斯先生,你也是一位聪明能干的侦探,但你需要承认的一个情形是,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朋友听了他的话,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结果让这个小个子侦探很恼火。福尔摩斯说:“真是抱歉!在我们几个人之中,你的确是最先发现这个字迹的,那么首功一定是属于你的。就像你刚才所说的,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字是惨案中另外一个当事人所写。另外,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要是你没有意见的话,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在说着的同时,福尔摩斯快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枚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工具,在屋里面来回走动,一会儿停下来,一会儿又蹲下去,有时还会趴在地上。他非常认真地检查着,把我们这些围观者都忘掉了;后来,他的嘴里开始自言自语,低声地嘀咕着什么,有时惊呼,有时叹息,有时还吹起了口哨,似乎充满了希望。我在旁边看着他忙碌的样子就像看到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东奔西跑,大声地欢叫着,要必须发现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福尔摩斯检查了大约二十分钟,还非常小心地把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进行了测量;实话实说,我一点儿都看不出这些痕迹有什么异样。此外,他还使用卷尺测量墙壁的高度,在我看来,这一行为简直是多此一举。后来他极其小心地从地板上面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将它放在一个信封里。又用放大镜仔细地检查墙壁上的血字,认真地察看了每个字母的形状。最后,他好像对检验结果都很满意,或者他认为已经找到了破案的线索了,就将卷尺和放大镜放回了衣袋里面。

然后,他高兴地说:“有人觉得‘天才’就意味着任劳任怨、不畏艰难,我认为这个定义非常不准确,但就侦探工作来说还算是适用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惊异地盯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举动,很显然,我已经领会了的东西,他们还没有领会到——福尔摩斯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最细微的动作,在我看来都具有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可是他们却没有领会到。

所以,那两位侦探一起问:“先生,你对这件案子的性质是怎么看的?”

福尔摩斯说:“要是我对你们透露案情,恐怕会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取得的成绩了。另外,现在你们已经调查得很好了,任何人也就不必插手了。”他的话语不无讽刺。接着他又说道:“如果愿意随时把调查的情况告诉在下,我想我也愿意尽力协助你们。现在我想去找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现在,请你们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可以吗?”

雷斯垂德看着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已经下班回家了。如果你需要找他,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去找他。”

福尔摩斯掏出笔把地址记了下来。之后他转身对我说:“走吧,医生,咱们找约翰·栾斯去。”他又回过头来和两位侦探说:“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可能会对这个案件的调查有些帮助。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与他那高大的身材相比,他的脚有些小,他穿着一双粗平方头的靴子,通常抽印度雪茄烟。我推断他是和被害者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不过只有一匹拉车的马,而且那匹马的三只马蹄铁都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也许是一个红脸膛,他的右手指甲比较长。当然这些仅仅是一点儿表象,希望这些信息对你们侦破此案有用。”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不由得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了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忍不住问:“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事实就像你所说的,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采用了什么样的谋杀手段呢?”

“显而易见,死者是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说,之后便转身往外走了。“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过头来说,“德语中‘拉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奉劝你别再把时间浪费在寻找那位‘瑞切儿小姐’的事上了。”

说完这几句话,福尔摩斯就走了,这两位侦探对手站在那里,面面相觑,脸上一副惊呆的表情。 hXIOCfl3cdbwWLxYOCvbF46cRi9T9Q8O1gmIgBhGRMqgu6SQEof0BEx9Zur+t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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