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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我不得不承认,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这个事实的确让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更加钦佩他的分析能力了,但是我心里仍然有些怀疑,猜测这是他事先设好的,打算捉弄我一下的圈套。至于他为什么要利用此事来捉弄我,我就不知道了。我这样想着,又看着他,此时他已经读完了来信,但两眼茫然出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好奇地问他:“请你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有些气闷地反问道:“你说我推断出了什么?”

“哦,我想问的是,你怎么知道那个送信的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现在没有时间和你讨论这些琐碎的小事,”他以粗鲁的口吻回答我,但很快又微笑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礼。你的问题打断了我的思路,但这没什么。顺便问一下,你真的没看出来那人曾经是海军陆战队的军曹?”

我说:“是的,我真的没看出来。”

“实际上,判断这件事并不难,可是要说明我判断的过程,却没那么简单。这样说吧,假如让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会觉得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这差不多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刚才我从远处看到这个人的手背上有一个蓝色船锚的刺青,这种特征在海员身上是很常见的。而且他的举止看起来有种军人气概,他还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就可以据此判断,他过去曾经是一个海军陆战队员。他与人交流时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还有一种颐指气使的神气,结合他的外表,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而且曾当过军曹。”

我听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分析后情不自禁地夸奖他:“真是厉害!”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虽然他这样说,可是我从他脸上的神情来看,他是很开心的,尤其是当他看到我惊讶而钦佩的样子后。“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需要收回我的说法了——因为这个!”他说着就把之前那个军曹送来的短信扔给我看。

我接过信大略看了一遍,禁不住惊呼:“这真是耸人听闻!”

福尔摩斯先生很镇静地说:“我觉得这件事的确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读一遍好吗?”

接下来这段话就是我读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不得不告诉你,在昨天夜里,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平常无人居住的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怀疑这里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从大开的房门进去,发现前室空无一物,但是有一具男尸。出人意料的是,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的名片。据他所说,在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打斗抢劫的迹象,也没有发现任何能证明死者死亡原因的线索。屋中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未找到伤痕。而对于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问题,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这是个棘手的难题。希望您能够在十二点之前来一趟犯罪现场,我将在此恭迎您。在接到您的回复之前,犯罪现场的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您无法过来,请一定要告诉我,若能够就此事尽心指点,我将十分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 敬

福尔摩斯先生告诉我:“在伦敦警察厅中,葛莱森也算是首屈一指的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在那一群蠢货之中,算是鹤立鸡群的人物了,可以说眼明手快、机警干练,可惜都因循守旧,并且守旧得厉害。同时他们就像两个干无耻之事的女人一样钩心斗角,互相猜疑。依我看,如果这两个人都想插手这件案子,那将会是一场闹剧。”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从容淡定。我真的没有见过如此稳重的人,我非常诧异,忍不住大声问道:“命案要紧,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能耽误,需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可是,我还没有决定去不去呢。我向来都比较懒,是世上少有的懒人。当然,我只是在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候我的身手也非常敏捷呢。”

“是这样吗?在我看来这就是你一直盼望的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可是,我亲爱的朋友,你难道不觉得这事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吗?就算我彻底解开了这件案子背后的各种谜团,毫无疑问的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他们一定会把全部功劳都据为己有的。就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但是他现在可是有求于你呀。”

“不错。不得不承认,我胜他一筹,在我面前他会这样认为,但是,他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他也不愿意承认,虽然事实如此,我决定还是走这一趟吧,我想我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匆忙披上了大衣。终于没有按捺住跃跃欲试的心理,放弃了之前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你把帽子戴上,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我忍不住问他:“你是希望我和你一块儿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其他事情,请和我一块儿过去。”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马车,匆匆忙忙地向信中提到的发生凶杀案的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雾气弥漫的早晨,天昏暗阴沉,路旁的屋顶上笼罩着灰褐色的帷幕,街道上一片泥泞。福尔摩斯的兴致很高,一路上和我畅谈起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我只是静悄悄地听着,没发表什么意见,这个阴沉的天气加上莫名其妙的任务让我的情绪一时之间无法调动起来。

后来我不得不出声打断了福尔摩斯一直不间断的音乐讨论,我说:“你看起来有些不太关心眼前的这件案子。能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吗?”

他回答道:“我还没有开始搜集案件资料。按我的经验,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判断来,那绝对是不合理的行为。这样会使判断出现误差。”

“我想你很快就能得到案件的资料了。”我一面说,一面指着前面,“假如我的记忆没问题的话,这里就是布瑞克斯顿路,出事的房子应该就在这里。”

“是的。停车,车夫,快停车!”在离那所房子大约一百码的距离,他就坚持要下车,于是我们改为步行前往那里。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座不祥的住宅。这里离街稍远,共有四幢房子,只有两幢有人居住,三号房平时一般都空着。空房临街的那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长期没人居住,房子看起来有些衰败的气象。窗户的玻璃上落满了灰尘,上面贴着“招租”的广告好像牛皮癣一样。每幢房子的前面都有一个小花园,小花园中草木丛生,把这几幢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里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的外面围着一道高约三英尺的矮墙,墙头上装有木栅栏。靠墙处站着一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周围还有几个伸直脖子往花园里张望着的闲人,他们希望能看到屋里的情景,但是什么都看不到,完全是白费力气。

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定会马上去观察作案现场,着手开始研究怎么破译这个离奇的案子,可是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着急。在目前这种紧急的情况下,他的散漫让我觉得他有些做作。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不停地观察着地面、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栏。仔细地察看了一会儿之后,他又慢慢地从路边的草地走上小路,仔细地观察着小路。中间还曾两次专门停下脚步细细观看,有一次他还露出笑容,兴奋地欢呼了一声。在小路湿滑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了许多脚印,不过由于警察来往穿梭,破坏了这些脚印,我想不出来我的同伴能从这些散乱的脚印上面辨认出什么来,但是我还记得他曾经出色地证明了他对事物敏锐的观察能力,因此我觉得他通过这短短一段时间的观察,肯定有了巨大的收获,看出了很多我所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从房子的门口走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没想到你真的过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的一切都保持着原样子,丝毫未动。”

“可是那儿没有保护好!”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这里简直太糟了,就是有一群牛从那里走过,也不会弄成这样子。不过没关系,葛莱森,你一定已经做出了你的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把现场弄成这样的吧?”

侦探含糊其辞地说:“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了,我自己一直在房子里忙着。”

听了他的话之后,福尔摩斯略带点嘲讽意味地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样的人物在场,其他人就不会有更多的发现了。”

葛莱森搓着手,得意地说:“这个案子的确非常离奇,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很符合你的胃口。”

“你是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不是,先生。”

“雷斯垂德先生也不是坐马车来的吗?”

“他也没有,福尔摩斯先生。”

“那好,我们一块儿进屋里瞧瞧去吧。”

问完这些看似毫无头绪的问题,福尔摩斯便大踏步领先走进房子里。他的身后跟着满脸惊奇的葛莱森。

进入房子,沿着一条短短的过道可走到厨房,没有铺地毯的过道上落满灰尘。过道左右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显然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室的门,就在这个餐室里面发生了一场惨案。我跟在福尔摩斯的后面走进去,心情因为这个案件变得有些沉重。

这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整个房间显得格外宽敞。房间的墙壁上糊着廉价的壁纸,有些地方已经长了霉,斑斑点点的,有的地方壁纸已经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镶嵌成的,在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已经燃烧得差不多了。这个大房间只有一个窗子,因为很久没有清理过,显得污秽不堪。房间里非常昏暗,黯淡无光,加上满地的灰尘,整个房间显得更加阴沉可怕。

这些情况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让人心惊肉跳的尸体上。死者仰卧在地板上,一双失神的眼睛凝视着头上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四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身材,宽肩膀,黑鬈发,留着有些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和背心,戴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穿着一条浅色的裤子。地板上还放着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手紧握、两臂伸开、双腿交叉,看上去在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的神情,在我看来,是一种我从来都未曾见过的、极度怨恨的表情。死者那凶神恶煞的相貌,极端痛苦的表情,让人感觉特别恐怖。死者低削的额头、扁平的鼻子以及突出的下巴,看上去就像一个古怪的扁鼻猿猴。此外,死者在临死前的那种极不自然的姿态,让他看上去更可怕了。我曾经见过很多的尸体,但是都没有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房间里的这具尸体更让人感到恐惧了。

雷斯垂德先生,就是那个削瘦而具有侦探风度的人,这时正在门口站着,向我和我的朋友打招呼:“这个案件肯定会形成轰动全城的影响,先生。我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可是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这么离奇的案子。”

葛莱森问道:“有没有新发现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应声答道:“目前一点儿也没有。”

福尔摩斯默默地走到尸体前,蹲下来仔细地察看尸体身上的每一处特征。

“你们最初发现尸体时,肯定上面没有伤痕么?”他指着屋子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侦探一起回答:“肯定没有。”

“这么说,这些血迹不是凶手的,那么,就一定是另外一个人的。假如凶杀案的推断成立,这倒让我想起1834年发生在攸垂克特地方的一件案子,就是范·杰森的那件。葛莱森,那个案子你还记得吗?”

“实在不记得了,先生。”

“你把这个旧案翻出来重新看一下。其实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什么新鲜的事,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他灵巧的手指一会儿在这里摸一下,一会儿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我发现他的眼里又出现了我之前看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的动作极其迅速,而且细致得出人意料。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又看了看死者的靴底。

他问:“尸体没有被动过吧?”

“我们只是对现场和尸体做了必要的检查,其他的什么东西都没动过。”葛莱森回答道。

“现在可以送他去安葬了,”他说,“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

葛莱森打了个招呼,让四个人带着一副担架进来把尸体抬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的时候,有一只戒指从担架上滚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连忙捡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他叫道,“有个女人来过这里。”

他说完后,将手中一只朴素无华的金戒指展示给众人看。我们围观了一会儿后,一致认定这只戒指是给新娘戴的。

葛莱森说:“这么一来,案情就变得更复杂了,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这样傻盯着它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这只戒指没准能让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死者的衣袋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哦,东西都在这儿了,”葛莱森指着楼梯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的一只金表——97163号;有一根较重的爱尔伯特金链;还有一枚刻着共济会会徽的金戒指,还有一枚金别针。名片夹是俄国制造的,里面是一些名片,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字,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有一些零钱,共计七英镑十三先令。还有一本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袖珍版的,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另外还有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锥伯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这两封信是寄到什么地方的?”福尔摩斯问道。

“寄到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这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其内容是告诉对方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时间。可以由此推断这个倒霉的家伙正要回纽约去。”

“斯坦节逊这个人你们调查过吗?”

“福尔摩斯先生,我当时就调查了此人。”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调查此人,现在还没有结果。”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有过联系吗?”

“今天早晨就发过电报了。”

“我们把这件事向对方详细地说明了一下,希望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任何情报。”

“你有没有提出你觉得很重要的问题呢?”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的情况。”

“难道就没有问其他问题?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难道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有些生气地说:“我认为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话都说清楚了。”

福尔摩斯暗笑了一声,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进来了,他似乎颇为自得地搓着双手。当我们和葛莱森在谈话的时候,他一直待在餐室里。

“葛莱森先生,”这个小个子侦探在说话的时候,两眼闪闪发光,“刚才我发现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如果我没有仔细地检查墙壁,它肯定就会被遗漏的。”一阵难以掩饰的得意之情洋溢在他的脸上,显然他觉得他破译此案的功劳胜过了他的同僚。

“请随我来,”他说着,然后迅速回到前屋里。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屋中的空气好像也变得清新起来了。

“好了,请在那里站着!”到了前屋后,雷斯垂德对跟在他身后的众人说道。

他拿出一根火柴,划着,然后举起来照着墙壁。

“请看看那儿!”他说。

前文已经提过,案发现场墙上的花壁纸有很多地方掉落了。在一个墙角,大片花纸掉落下来,露出一块很粗糙的黄色墙。在这处墙上面,潦草地写着一个字,那应该是用血写成的:

拉契(RACHE)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看待它的?”雷斯垂德侦探不无炫耀性地高声说道,“这个字写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谁也不会想到来这里看的,因而很容易被人忽略。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从这点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个案子肯定不是自杀案件。至于凶手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角落来写,你发现壁炉上面的那段蜡烛了吗?当时它是点着的,蜡烛点燃的时候,这个墙角就变成了屋子里最亮的地方。”

葛莱森不屑一顾地反问:“那么,这个字迹有什么意义呢?”

“有什么意义?这个字可以看出写字的人是想写一个名字,可能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切儿’(Rachel),也许是因为当时有什么事让他停止了行动,所以,他或者是她就来不及写完这个名字。或许,以后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们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与这个案子有很大的关联。福尔摩斯先生,你也是一位聪明能干的侦探,但你需要承认的一个情形是,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朋友听了他的话,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结果让这个小个子侦探很恼火。福尔摩斯说:“真是抱歉!在我们几个人之中,你的确是最先发现这个字迹的,那么首功一定是属于你的。就像你刚才所说的,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字是惨案中另外一个当事人所写。另外,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要是你没有意见的话,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在说着的同时,福尔摩斯快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枚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工具,在屋里面来回走动,一会儿停下来,一会儿又蹲下去,有时还会趴在地上。他非常认真地检查着,把我们这些围观者都忘掉了;后来,他的嘴里开始自言自语,低声地嘀咕着什么,有时惊呼,有时叹息,有时还吹起了口哨,似乎充满了希望。我在旁边看着他忙碌的样子就像看到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东奔西跑,大声地欢叫着,要必须发现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福尔摩斯检查了大约二十分钟,还非常小心地把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进行了测量;实话实说,我一点儿都看不出这些痕迹有什么异样。此外,他还使用卷尺测量墙壁的高度,在我看来,这一行为简直是多此一举。后来他极其小心地从地板上面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将它放在一个信封里。又用放大镜仔细地检查墙壁上的血字,认真地察看了每个字母的形状。最后,他好像对检验结果都很满意,或者他认为已经找到了破案的线索了,就将卷尺和放大镜放回了衣袋里面。

然后,他高兴地说:“有人觉得‘天才’就意味着任劳任怨、不畏艰难,我认为这个定义非常不准确,但就侦探工作来说还算是适用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惊异地盯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举动,很显然,我已经领会了的东西,他们还没有领会到——福尔摩斯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最细微的动作,在我看来都具有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可是他们却没有领会到。

所以,那两位侦探一起问:“先生,你对这件案子的性质是怎么看的?”

福尔摩斯说:“要是我对你们透露案情,恐怕会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取得的成绩了。另外,现在你们已经调查得很好了,任何人也就不必插手了。”他的话语不无讽刺。接着他又说道:“如果愿意随时把调查的情况告诉在下,我想我也愿意尽力协助你们。现在我想去找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现在,请你们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可以吗?”

雷斯垂德看着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已经下班回家了。如果你需要找他,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去找他。”

福尔摩斯掏出笔把地址记了下来。之后他转身对我说:“走吧,医生,咱们找约翰·栾斯去。”他又回过头来和两位侦探说:“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可能会对这个案件的调查有些帮助。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与他那高大的身材相比,他的脚有些小,他穿着一双粗平方头的靴子,通常抽印度雪茄烟。我推断他是和被害者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不过只有一匹拉车的马,而且那匹马的三只马蹄铁都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也许是一个红脸膛,他的右手指甲比较长。当然这些仅仅是一点儿表象,希望这些信息对你们侦破此案有用。”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不由得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了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忍不住问:“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事实就像你所说的,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采用了什么样的谋杀手段呢?”

“显而易见,死者是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说,之后便转身往外走了。“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过头来说,“德语中‘拉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奉劝你别再把时间浪费在寻找那位‘瑞切儿小姐’的事上了。”

说完这几句话,福尔摩斯就走了,这两位侦探对手站在那里,面面相觑,脸上一副惊呆的表情。 WsUfOuJNj5uDF/siElTq7mMaGfAGqPAJdZGdC3L8tdFTgvM6Er8S9HgCSWg7YYA3




关于警察栾斯的讲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的时候,刚好是午后一点。我和福尔摩斯去附近的电报局拍了一封特别长的电报。之后,我们找了一辆马车来到了雷斯垂德给我们的那个地址。

福尔摩斯说:“自己搜集来的证据比什么都重要,其实,虽然我对这个案子已经心中有数了,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把和案件相关的情况弄个明白。”

我说:“福尔摩斯,我有些无法理解。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吗?刚才你所说的那些案情细节,是真的吗?”

“我说的那些话都不是望风捕影。”他回答说,“我在马路石沿旁边看到两道马车车轮的印迹。而据我所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直到昨天晚上才下雨,所以马车昨夜去过那里,才能在路上留下两道那么深的车痕。另外,在马蹄的四个蹄印中,其中有一个蹄印明显要比其他三个蹄印清楚得多,说明它上面的蹄铁是新换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早晨没有车辆去过那里,所以,这辆马车应该是昨天夜里在那儿停留过。我现在可以确定,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那幢很久都没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去的。”

“看起来这事似乎不难做出分析,”我说,“但是你是如何推断出那个凶手的身高的呢?”

“这个其实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因为一个人的身高,可以从其脚步的长度上推断出来。这种计算方法非常简单,但此时它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真实的情况是,我通过那人在屋外的黏土地上和屋内的地板上留下的痕迹,量出了他的脚步长度,推算出了他的身高。紧接着我又有了机会验证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那就是,大多数人在墙上写字的时候,肯定会写在与视线相平行的地方,而那个墙壁上面的字迹离地面刚好六英尺。这样的话,得出这个结果就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了。”

“哦,是这样。那么,你又是如何推断出他的年龄的呢?”我继续追问。

“是这样的,按照生活常识,如果一个人可以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绝对不会是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花园里的甬道上那么宽的一个水洼,他一步就跨过去了,而另外那个穿漆皮靴子的人却是绕过水洼走的。你看,推断结果出来了,我所做的一切毫无神秘色彩。如果你仔细关注的话,会发现这只不过是把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说的那些观察和推理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中了。现在,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还有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问他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墙上面的字是凶手用食指蘸着血写的。利用放大镜可以看到,凶手在墙上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这个人应该很久没修剪过指甲了,否则不可能刮下墙粉来。另外,在地板上我还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颜色特别深而且呈漆状,由于我对雪茄烟灰曾经专门研究过,确信这些烟灰比较符合印度雪茄的烟灰的特征。实际上,这方面的专题论文我也写过呢。不是夸口,我可以一眼辨别出任一品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通过这些细节,就可以看出一个干练的侦探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的不同之处。”

“还有那个红脸膛的推测是怎么来的?”我依然打破砂锅问到底。

“啊,那是我的一个比较大胆的推测,但是我坚信我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你还是不要问这个问题比较好。”

我用手揉了揉前额:“你真是把我给弄糊涂了,越想越觉得这里有很多谜团。比如,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有两个人进入了那幢空房子,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进去的?你说有一辆马车送他们,那么马车的车夫哪儿去了?凶手是如何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现场那些血又是怎么回事?如果这桩凶杀案不是图财害命,那凶手是出于什么目的动手杀人的呢?那个女人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最关键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还要在墙上写下用德文写下‘复仇’呢?说实在话,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考虑。”

福尔摩斯见我能有这么多疑问,不由得也认真起来了。

他说:“可以说,这件案子的疑难之处实际上都让你总结出来了,简洁扼要,特别好。在主要情节上我已经有了大体的思路,但是也有很多地方没弄明白。在墙上用德文写下‘复仇’字样,我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圈套,凶手是想暗示警察这是什么社会党或其他秘密团体干的,幻想把警察的注意力引入歧途。实际上,那字并不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它存在一个较大的破绽。如果你仔细观察一下,就可以断定字母A是模仿德文的样子写的。要知道真正的德国人写的A大多都是拉丁字体,这是个重要的疏漏,所以我可以保证,这字母并不是出自德国人之手,而是出自一个不是很高明的模仿者。现在看来,他做这件事似乎有些画蛇添足,只是一个诡计,想要误导侦查工作。好了,华生,关于这个案子我现在不能讲那么多。你知道如果一个魔术师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不可能得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我把我一直以来积累的工作经验跟你讲得太多,那么,你马上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物而已。”

我为自己争辩:“我的想法和你说的不完全一样,我认为侦探学迟早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不是靠耍嘴皮子创立起来。”

福尔摩斯先生听了这话,又看到我说话时毫不做作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兴奋。之前我就发现,他最喜欢别人称赞他在侦探学上所取得的各种成就,就如同姑娘们喜欢别人称赞她们的美貌一样。

他忍不住又说:“还有件事,穿漆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不但是坐同一辆车子来的,而且两人关系还挺近,也许是手挽着手一起从花园的小路上走过来的。我是从地板上的灰尘上推断他们进了房间之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准确地说,穿漆皮靴子的人站立没动,穿方头靴子的人一直在屋子里来回走着,而且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来越大。他一边走一边说,后来由激动变得愤怒了,惨剧就发生了。现在咱们进行工作的基础还不错,我把我所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告诉你了,剩下的都是猜测和推断了。我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因为今天下午我还要到阿勒音乐会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聊案情的时候,马车穿过一条条昏暗凄凉的大街小巷,来到一个肮脏又荒凉的巷口,车夫把车停了下来,指着一条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那里面就是奥德利大院了,你们出来的时候来这里找我。”

我们走过那条狭窄的小胡同,来到了一个正方形的院子里,院子的地面用石板铺成,肮脏简陋的住房围绕在四周。由此可见奥德利大院绝不是一个高雅的地方。我们要去的是四十六号院。我们从一群群衣衫褴褛的孩子旁边穿过,又从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下面钻过,最后来到四十六号院。院门上有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的字样。我们走上前打听消息,发现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就去前边的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很快,这位警察出来了。可能因为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看上去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把情况向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半镑的金币,拿在手中玩弄着,然后说:“我们希望你可以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再说一遍。”

栾斯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小金币,说:“没问题,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很乐意奉告。”

“那么,就把事情的整个经过都讲述一下吧,无论你怎么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下来,开始准备讲了。他眉头紧皱,似乎在思索,努力不遗漏任何细节。

他说:“我还是从最开始讲起吧。从昨天晚上十点一直到今天早上六点是我当班时间。除了昨天晚上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外,总的来说,昨晚我负责巡逻的地区很平静。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我遇到了同事海瑞·摩切,他负责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我们两个人就在亨瑞埃塔街的街角聊天,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后来,大约是在两点或两点稍过的时候,我想应该去转一圈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那边有没有什么事。那条路既泥泞又偏僻,一路上都没看见什么人,偶尔会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边驶过。我一边慢慢溜达,一边想着去哪找杯热酒喝。正在这时,我忽然看见那幢闲置很久的房子里有灯光。我很清楚,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全部是空着的,其中有一所,最后那个房客还是因为伤寒死掉的,所以当我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吓了一大跳,我就准备过去看看,免得出了什么差错。可是,等我走到屋门口——”

“停,你当时站住了,然后又转回到小花园的门口,是这样吧?”福尔摩斯突然打断他,“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栾斯一听这话,吓得差点儿蹦起来,吃惊地瞪着福尔摩斯。

“一点儿不错,我确实是转回去了,但是先生,”他说,“您是怎么知道的?天哪!或许您能够理解,当我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些害怕,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同进去吧。并不是因为我怕什么古怪的东西,我当时脑子里的念头是,也许是那个得了伤寒死的房客,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命的阴沟吧。有了这样的想法,吓得我转身就走,又回到了大门口。”

“街上没有一个人吗?”

“是的,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找不到。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接下来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是一支红色的蜡烛,烛火上跳下跳的,我看见——”

“好了,就到这儿吧,下面的情况我来替你补充完整。你在屋子里面走了几圈,还在死尸旁边蹲下来,后来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然后——”

约翰·栾斯一下子跳了起来,满脸惊惧地盯着福尔摩斯先生,眼睛里面流露出深深的怀疑。他大声喊道:“当时你在什么地方躲着,竟然看得如此清楚?我认为这些事你是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一张名片,“请别把我当作凶手拘捕,”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不是为非作歹的狼。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会向你证明这一点的。不要介意,请接着说之后你又是怎么做的。”

栾斯一脸狐疑地重新坐了下来。

“之后,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摩切和另外两个警察听到警笛后,很快都赶来了。”

“当时街上有没有人呢?”

“没有,那个时候,大凡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着说:“我在生活中见过无数喝得烂醉如泥的人,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和那人一样喝得如此不成样子的家伙。我走出来的时候,他倚着栏杆站在门口,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或是同类型的歌子。他醉得连站都站不住了,实在不像话。”

“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或许是因为福尔摩斯老是插话,约翰·栾斯有些不高兴。他想了一会儿后回答说:“他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太忙的话,一定会请他到警察局去待几天呢。”

“他的脸,还有他的衣服,你都观察了吗?”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和摩切搀着他的时候,还真注意到了。我记得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膛,下巴上长着一圈——”

“知道这些就已经可以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后来又怎么样了呢?”

“我们当时实在太忙,没谁有工夫去关注他的事情。”他说道。接着又用不屑的口气说:“我不敢说,他还记不记得回家的路。”

“他当时穿着什么样的衣服?”

“一件棕色的外衣。”

“他的手里是不是拿着一根马鞭子?”

“马鞭子?这个还真没有。”

“那他一定是把它给扔了,”福尔摩斯先生低声嘀咕,“后来你有没有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

“没看见也没听见。”

“这个半镑金币归你了,”福尔摩斯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恐怕你在警察局里永远也没机会晋升了。昨天夜里你也许能捞个警长干干。昨天夜里从你手里溜掉的那个人,正是这件离奇案件的主要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你那个脑袋不应该只是个装饰,也该有点儿用处才对。这会儿用不着再争论什么了。我跟你讲,事实就是这么回事。我们走吧,华生。”

在我们出来找马车的时候,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迷惑不解,但是他看上去确实有些不安了。

坐车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仍然遗憾不已:“这个笨蛋!千载难逢的一大好机会,他却让它白白溜掉了。”

“我还有个问题没弄明白呢。当然,你所想象的那个人和这个警察所形容的基本一致,可是他为什么会去而复返呢?这不像是一个罪犯的行为啊。”

“他回来可能是为了那个戒指吧!对,就是为了这个。我想出一个好办法来了,咱们如果没有其他方法抓他,也可以把这个戒指当作诱饵,诱使他上钩。我肯定会把他抓住的,华生,咱们可以打个赌,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我肯定能逮住他。说起来我还要感谢你呢。如果不是你,我也许压根就不会去那个让人讨厌的地方,那样的话,我就会失掉一个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称它为‘血字的研究’。咱们也可以借一下华美的词语来形容侦探工作,谋杀案就如同一条红线,横亘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间。去揭露它是我们的责任,让它彻底地加以暴露,把它从人们的视野中清理掉。可以了,咱们先去吃个饭,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奏。她演奏的指法和弓法实在是棒极了,而且她演奏肖邦的曲子,真是让人感觉回味无穷: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福尔摩斯靠在马车上快乐地歌唱着,就如同一只云雀在歌唱。而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人的头脑真的是无所不能啊。 +26gw+otMhBff9pDHvTIoKMgN00Fgkn9pwXDQHG/1TSbrCtxl/KlmtLT53q65iSF




一则广告引来神秘访客

在折腾了一上午后,我感觉我的身体有点儿吃不消,下午更感到疲惫。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了,我试图躺在沙发上睡两小时,可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受刚刚经历的事情的刺激,我的神经过于亢奋,脑子里全都是奇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闭上眼睛,那个死者的样子就会浮现在眼前,实在是太难看太丑恶了。将有这样一张丑恶嘴脸的人从这个世上除掉,我对凶手充满了感激,虽然这想法很恶劣。如果真有“相面”这一说的话,很显然,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肯定深藏着罪恶,可惜他伪装太好了,即使我本能地反感他,但是理性告诉我,问题还是应该公平处理的。因为,学过法律知识就会知道,被害人的罪恶是不能将凶手的罪行抵消掉的。

福尔摩斯曾经推测,死者是被毒死的,我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推测也是很有道理的。我记得当时福尔摩斯检查现场的时候曾经探下身去闻过死者的嘴,我相信他在那个时候肯定是有所觉察的,所以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况且,案发现场的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因为窒息而死的痕迹,如果不是因为中毒而死,那会是什么呢?令人不解的是,地板上面那么多的血迹,这些血液是谁流的?据观察,屋子里既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答,想睡个安稳觉是不可能的了,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我。可是福尔摩斯那种镇静而又自信的神态,使我不得不相信他对于所有的情节都了然于胸,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推断过程究竟是怎样的。

那天,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我认为他肯定不会一直在听音乐会,而且音乐会也不会这么晚才结束。他进门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准备吃晚餐,实际上,晚饭早就摆在桌子上了。

“今天听到了绝妙的音乐。”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坐下来,“你还记得达尔文关于音乐的评论吗?他认为,早在学会用语言表达之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以及欣赏音乐的能力。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很容易受到音乐熏陶的原因,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也许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遗留着对于世界混沌时期的一些很模糊的记忆。”

我说:“你的见解好像有点过于宽泛了。”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想了解和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空间就一定要像大自然一样辽阔。咦,你这是怎么了?你今天的变化好大啊!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吧?”

我说:“正如你所说,这个案子确实让我头疼。我经历过阿富汗战场之后,原以为坚强了很多。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经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血肉横飞的情景,但是我当时并没有害怕。”

“我可以理解。这件案子是有点儿神秘莫测,因而才成功地引起了观众的想象。恐惧是伴随着想象而来的。对了,你看晚报了吗?”

“还没有。”

“今天的晚报将这个案子描述得特别详细,但是关于搬运尸体的时候,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的事情却闭口不提。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怎么理解这句话?”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侦查过案情以后,我马上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这则失物招领广告。”

说着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广告的内容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有意返还其主人。失主请于今天晚上八时至九时前往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领取。”

“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我在广告上填的联系人是你。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也许很快就会识破这个局,他们就要强行插手了。”

“没有关系,”我回答说,“可是如果有人真的按广告前来领取戒指的话,我也没有戒指啊。”

“哦,这个你不必担心,”他递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跟那个很像,以假乱真应该没有问题。”

“那么,你觉得谁会联系你过来取戒指呢?”

“我认为应该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脚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即使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过来的。”

“他这样做岂不是很危险吗?”

“为了取回戒指,他会铤而走险的,如果我对案情推断没错的话,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可冒着天大的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枚戒指。我推测,戒指可能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因为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身上少了一些什么东西。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现戒指不见了,所以又急忙转回去。可是,因为他自己的疏忽,离开前没有熄掉蜡烛,结果把警察给吸引到屋里来了。他知道在这时候,如果他出现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就会让人产生很大的嫌疑,所以,他才会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蒙混过关。你不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他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仔细地梳理了一遍后,他会想到在离开那所房子的时候把戒指掉在了路上,也是有可能的。那接下来怎么办呢?他得赶紧在晚报上面找找,希望在失物招领栏里可以有所发现。如果他真的看到这个广告,一定是高兴极了,根本不会顾忌什么圈套,而且在他看来,寻找戒指并不一定和谋杀这件事扯上关系,这是两件事啊。我相信那个人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我保证在一个小时之内你就可以见到他了。”

“既然如此,你想好了他来了以后我们该怎么应对吗?”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用担心,到时候让我来对付他就可以了。对了,你有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另外还有一些子弹。”

“很好,你把它收拾一下。弄利索点,再装上子弹。我估计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虽然我有把握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抓住他,但是还是准备充分点儿吧,可以避免事到临头手忙脚乱。”

我听从了他的话,去我的卧室作准备。当我收拾利索我的左轮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上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一边信手拨弄着他的宝贝提琴。

福尔摩斯说:“我今天发往美国的查询电报,已经收到了对方的回电,案情的发展越来越清楚了。它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推论是正确的。”

我有些激动地问:“是吗?情况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吗?”

“我认为我应该给小提琴换根新弦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进衣袋里,等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尽量用平常的语气与他说话,其余的事情就交给我。记住:一定不要大惊小怪,免得让那家伙产生怀疑,提高警惕。”

我看了一下表,提醒福尔摩斯先生:“现在已经到八点了。”

福尔摩斯先生一惊:“什么,那你把门稍微打开一点儿。他可能在几分钟之内就能到了。好了。钥匙插在门上。哦,谢谢!看,这是我昨天在一个书摊子上买的珍奇的拉丁文古旧书,名字是《论各民族的法律》,1642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想想看,出版这本棕色封皮书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没有落地呢。”

“它的出版者是谁?”

“据说是菲利普·德克罗伊,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他的生平了。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字迹早已经褪色。从字迹来看,也许出自一位17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之手,他的笔迹带着一种法律家常见的风格。哦,可能是那个人来了。”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门铃被人按响了。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将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了移。这时候女仆走过门廊,很快就听到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在家吗?”一道有些粗鲁但语调清晰的声音传来。我们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声,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接着听见有人上楼来了。那脚步很缓慢,好像是在拖着步子走。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外面的动静,脸上一副吃惊的表情。一会儿,脚步声沿着过道慢慢移近,很快响起了轻轻的叩门声。

“请进。”我对着门外高声说。

门开了,进来的并不是我和福尔摩斯预想的那个凶恶的亡命之徒,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脚步蹒跚地走了进来。她的眼睛被灯光猛地一照,有些迷糊的样子。她行过礼,只是站在那里望着我们,颤抖的手指一直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我转过头看了看我的伙伴,他看上去有些失望,不过也没露出什么破绽。我只好也做出泰然自若的样子。

老太婆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一张晚报,指着我们刊登的那个广告说:“先生们,我来这里就是因为这件事。”说着,她又行了一个礼,“广告上面说,你们哪位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枚结婚金戒指。我看一眼就知道那是我女儿赛莉的戒指,去年这个时候,赛莉结的婚,她丈夫在一艘英国船上做会计。如果他回来看见她的戒指不见了,天知道他会对她怎么样呢!我不敢想象。平时她的丈夫性子就急,还喜欢喝酒,喝了酒后,脾气就更不得了了。很抱歉,我说得有些啰唆了,可是事情实际上就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你看这个是她的戒指吗?”我拿出那枚戒指问她。

老太婆大叫起来:“感谢上帝!实话实说,这就是她丢的那枚戒指。赛莉要是在这里,可要高兴坏了。”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您目前住在什么地方?”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道:“据我所知,来往于宏兹迪池区和任何马戏团之间都不需经过布瑞克斯顿路。”

老太婆转向福尔摩斯,眼神犀利地盯着他,说道:“我告诉那位先生的是我的地址。我的女儿赛莉在培克罕区住,具体地址是梅菲尔德公寓三号。”

“您贵姓?”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说起来,在船上他可是一个既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在他们公司的会计里面也算佼佼者了,但是他一上了岸,就管不住自己,又玩女人,还经常醉酒闹事——”

“这个应该就是你要找的戒指,索叶太太,请收好。”我按照福尔摩斯给我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枚戒指一定就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看到它重新回到它主人手里。”

这个老太婆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感谢的话,然后才把戒指仔细地包好,放进口袋,再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的身影刚消失在门口,福尔摩斯便马上站起来,跑进他的卧室。几秒钟后,他就已经穿上大衣,系好围巾走了出来。他边走边飞快地对我说:“我猜她肯定会到凶手那里去,我判断她一定是凶手的同党。我去跟踪她。你先不要睡,等我回来。”

老太婆出门后,大门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便下了楼。我从楼上的窗子往外看,那个老太婆步履蹒跚地在马路对面走着,福尔摩斯就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我认为如果福尔摩斯的所有推论都成立的话,那他今晚就能够揭开全部的谜底了。他用不着跟我说等他回来,因为我如果没听到他这回冒险的结果,我是不会睡着的。

福尔摩斯是快九点的时候离开的。因为不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就坐在房里一边抽烟,一边翻阅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以后,女仆已经回房间休息了。到了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听见房东太太沉重的脚步声从我们门前走过,她也要回房睡觉了。快十二点钟的时候,我才听到福尔摩斯打开大门上弹簧锁进来的声音。他一走进来,我能看得出来,他肯定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战果。他的心理应该也处于矛盾之中,高兴和失望交织在一起。可是没过多久,高兴战胜了失望,因为他突然大笑起来。

“记住:这件事千万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一边大声说,一边在他的椅子上坐下来,“之前我经常奚落他们,这次总算被他们抓住了我的把柄,估计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就算他们现在知道了错误在哪,狠狠地嘲笑我,我也不会太在意,反正我早晚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有些诧异地问:“你究竟在说什么呀?”

“还是让我来跟你说一下我追踪失败的经过吧,实际上也没什么。那个老太婆还没走多远的时候,就一瘸一拐的,似乎脚特别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来,叫了一辆马车。我走近些,试图要听一下她去哪儿。实际上我不需要这样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隔一条马路都可以听得见。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她上了车,我随后也跳上了马车后部。每一个侦探都应该熟练地掌握跟踪的技术。马车一直往前走走,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就这样到达了目的地。还没到十三号的时候,我就从车上跳下来,装作在马路上闲荡的样子。我看见前面的车夫跳了下来,拉开车门等着,但是并没有人下车。我走过去,车夫仍然在黑洞洞的车厢里寻找着,嘴里骂骂咧咧的,我能确定,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粗俗的车夫,更没有听到过这么多的粗话。车上的乘客早就不见了踪影,车夫要想拿到车费也是不太可能了。我们在十三号周边打听了一通,据说那里住着一位行为端正的裱糊匠,叫凯斯维克,从来就没有什么叫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听后,我吃惊地大声叫道:“你是说那个看起来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会在你和车夫的眼皮子底下,在车还没有停的时候就偷偷地逃走了吗?”

福尔摩斯有些难堪地说道:“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太婆,真是的!我们才是老太婆呢,被人这样愚弄。那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年轻小伙子。除此之外,他应该还是一个演技高超的演员,他的表演实在是太出神入化了。很明显,他早就知道有人在后面跟着他了,所以才趁机玩个金蝉脱壳,溜之大吉。这件事告诉我们,咱们要抓的那个人,并不像我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判断他肯定不是一个人,他应该有许多朋友,而且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你看起来很疲倦啊,听我的话去休息吧。”

他说得不错,我确实感觉体力不支了,于是我便回屋去睡了。福尔摩斯独自在火炉旁边坐着,火光越来越微弱了。漫漫黑夜中,寂静无声,只有他那忧郁的琴音在低声回荡,我知道他仍然还陷在他正竭力破解的那个离奇的案子里。 +26gw+otMhBff9pDHvTIoKMgN00Fgkn9pwXDQHG/1TSbrCtxl/KlmtLT53q65i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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